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7 11:05:02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

  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景用车,一般情景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景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坚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景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走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职责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景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景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景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职责人相关职责。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职责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①负全责罚60%,②负主责罚40%,③负同等责任罚30%,④负次责10%。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 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 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 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 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 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 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 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

  带其他容器加油。

  5) 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 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 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 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 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 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总经理办公室

  xx-11-08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 油料的补充

  4.5.1 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 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业务经营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是以独立法人注册的有限公司,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人。

  第三条

  公司发生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本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财务决策,均需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顺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会计机构设置

  第七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服从总经理的领导,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对财务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设四人,部门主管、主办会计、出纳、服务结算。

  部门主管,主要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融资、税务、编制预算、进行财务分析等,在部门内一般负责总账、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审核、整车及服务成本结转,凭证审核;

  主办会计,主要负责对账、记账、制作凭证、开整车发票、报税和做日常辅助报表; 出纳员(外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整车款和公司日常业务支出,联系银行业务。如果有融资车业务,要负责与银行交涉办理整车合格证核对及存取业务;

  服务结算员(内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服务收入款,备件收入款,精品安装收入款,作服务业务结算,并每日将收取的款项交公司财务,作营业日报表。负责融资车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金及账务管理

  第九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以此进行工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经营期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条 为适应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各种合法方式筹集资金,但事前必须征得董事会和管理公司的批准。筹集的资金是企业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的是流动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是长期负债。适度的负债是企业开拓经营、促进发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条 公司享有对投入及筹集资金的经营权,可用于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的占用。资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项资产的占用趋于合理。

  第十三条 公司筹集资金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相应资产的价值。

  第十四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公司的货币资金,由财务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二)公司的资金执行预算管理。即总经理有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权,如果预算内支出不够,必须以专项审批单的的形式向董事会申请特别预算,专项审批单经分管财务经理审核后,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的收、付、存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以下情况例外:

  为便利工作,给经常有小额现金支出的部门(如收银员、食堂、采购员、牌照员等)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定额备用金的限额由总经理审批。

  现金的使用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现金适用范围严格执行。

  (三)存货的管理

  公司的存货包括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资。

  售后服务部对零部件应确定合理库存。正常补库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外采部分,是指通过非厂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装饰)销售渠道采购的商品,单笔采购金额超过3,000元或者1个月内采购次数超过两次(含两次),必须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事前经市场部审批、报财务部备案后执行。 库存商品包括商品车、二手车、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商品车、二手车采用个别计价法进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数量进价金额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按进价总金额登记进、销、存变化,库管员设置明细帐,登记数量、金额的进、销、存变化,要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库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进行实地盘点并出具相应盘点报告。代销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库存商品管理相关规定,且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和“应付代销商品款”科目进行过渡核算。

  存货发生短损、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将结果以内部行文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区别情况分别处理。若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上报董事会批示后方可处理。存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存货盘亏毁损,剔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毁损且属于非常损失的,剔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劳动物资。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实物资产、工具及消耗品三类。

  实物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实物资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办公室统管,其他各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部门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务部专职库管员负责管理。个人专用工具由使用人专门管理。

  对工具以及个人专用工具由库管员设置工具使用台账,实施帐外资产管理。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月末将未确认收入的滞库车等领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应转入“在途物资”核算。

  (四)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其它应收款项等),同属流动资产。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除待摊费用之外的各种应收预付款项,财务管理部应分别按客户或供应商设置明细帐,经常核对并督促清理,严防呆帐、坏帐的发生。要求财务管理部于每月底三个工作日前向各责任人下发催款通知书,到每月5日上报财务月报时,将催款未果的情况统计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五)公司暂不计提坏帐准备金,一旦发生坏帐损失,必须经管理公司审批后,根据管理公司批复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购买固定资产需向董事会上报专项申请,申请中要注明购买理由、购买价格、使用及管理部门等,同时要上报资产购买合同,待董事会审批后方可购买。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费用和缴纳的税金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其他单位投资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算。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作为改扩建的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认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计算。

  (三)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别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方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统一按资产原值的5%计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的折旧。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试营业发生的营业收支,计入当期损益。 (六)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计提折旧范围: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3、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按实支数核销,不采用预提方式。一次核销大修理费用较多时,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统管;销售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销售部门管理。各部门分别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财务部要求各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盘,要求帐帐、帐实核对。

  5、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清理、报废的净收入(或净损失)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分别计入营业外收支。固定资产清理及处置必须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各司试乘试驾车辆(不论上牌与否),在处置时必须上报财务部。

  具体管理办法参阅行政管理手册相关章节 第十六条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

  (一)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店徽)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等。

  (二)无形资产按以下规定计价: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自行开发按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计价。

  4、投资方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分摊;无规定使用年限的,其摊销期限五年。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四)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其中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开办期间的损益。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租赁期与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立项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七条 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有关购、销、存业务的各种耗费(包括直接耗费和间接耗费)均计入成本或费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1、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购建支出及相关费用。

  2、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个别计价法(与厂家相应系统核算方法一致)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维修车间领用物资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维修成本。

  (四)公司的费用开支,根据其发生环节和费用属性,分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计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

  2、员工福利费:指除法定社会福利外所有在员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员工医疗、员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费用,主要含各项补助,如话费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贴等、驻外人员探亲差旅费、员工餐费、过节费、医药费等,但差旅补助不包括在内,根据帐务处理归属于差旅费。

  3、工会经费:所有在组织员工活动方面所投入的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聘请培训讲师、外派参加培训所产生的培训报名费、资料费、培训差旅费以及内部购买培训教材等所有在员工培训方面投入的费用,包括培训而发生的差旅费。公司每月按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2%比例计提。

  3、公司的工资及奖金分配,原则上应坚持工资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资总额,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销售及利润管理

  (一)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按以下原则确认。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按合同约定全部价格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未收到款项的部分确认为企业的债权。

  3、预收货款,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销售商品时,给予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折让、计入相应商品的“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这里包括赠送各式商品和服务的成本(仅限于管理报表)。销售商品退回,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收入。

  (三)一个会计期间内各项收入之和减去各项支出(成本、费用和损失等)之和的差额,是企业的利润;以上差额小于“零”时,则表示企业当期亏损。

  (四)公司的净利润交由董事会统一分配。

  第四章 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中,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会计事务,编制财务报告,进行业绩评价。

  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应遵守会计核算的基本操作规范。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范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二十三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五章 税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据税法规定,保证纳税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流转税,依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所得税,依税法规定正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国家其他规定缴纳国家征收的各种税费。

  第二十九条 公司享有各种减免税政策,应依据享有减免税的规定处理利得。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条 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一)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的依据是:

  1、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省、州、市财政部门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公司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6、财务管理规范及公司各部门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三)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四)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纠正无效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六)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会计人员应对公司相关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按照董事会要求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审计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当事人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置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管理公司财务总监或审计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财务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八)会计人员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或总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其它

  (一)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1、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总经理保管(总经理离岗时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需经财务经理审核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严禁在空白单据上加盖公司印鉴。

  4、所有印鉴应放置于保险柜内,每天用完后放回原处。

  5、印鉴的具体管理规定参照行政管理细则之“印信管理办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两份,财务部存一份原件、行政办公室存一份复印一份。 (三)各部门人员的人事变动,财管部按人力资源部管理细则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个人挂帐部分必须清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在科目余额中不得有离职人员的往来帐目。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加强公司各种会计档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乱放或丢失,严禁转借。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每月按时向上级及财税部门报送报表,因逾期造成的经济罚款由财务人员自负。

  第三十五条 当月的财务报表及分析,财务管理部必须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财务经理做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经理,并上传财务总监。财务分析应着重分析以下内容:

  1、本月收入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2、本月成本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3、费用分析,对本月预算执行及超出预算的费用要着重分析。

  4、其他重大财务事项说明及分析,包括人员、资金等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十六条 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分析、总结等,在年终时必须分别造册,登记归档,按不同的保管年限进行保管。

  第三十七条 每年年度结账后,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订本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由经管人按结账方法的规定,注销空白账页,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会计要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活页账要由经管人按顺序编写连续号,撤出空白账页,用线绳锁紧账册后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要按月度顺序存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凡存档期已满需销毁的会计资料,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按规定销毁。

  第四十条 为配合每年度税务年检及公司管理条例,每年二月份前进行上一年度财务自查审计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经理。

  第四十一条 立卷要求:

  1、凭证装订整齐。

  2、账簿要结清封死,填写齐全,印章清晰,印花税票要粘贴足额,并画销或注销。

  3、报表要按月份装订成册,规定报表之外的附加报表和临时报表,尺寸要控制在统一报表尺寸之内。

  第四十二条整理分类:

  会计档案按年度分成报表、账簿、凭证三大类,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凭证按时间和凭证号顺序组卷。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

  会计档案调阅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出所需账册,调阅人当时查看。借阅人应对档案完整性负责,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说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经营或管理情况的变化,对本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附则进行适当修订和补充,经董事会核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宏顺公司财务管部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机动车辆(主要有铲车、农用车等)是矿山主要装运工具,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6、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8、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2、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3、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队长或硐长,对本队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职责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职责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进取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我处理的故障尽量自我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景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坚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职责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职责,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景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景报单位领导。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活动。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车辆,

  3.1、本公司车辆分为售后服务车、办公用车。

  3.2.售后服务车是指主要用于电梯维修、现场解决质量、技术问题的车辆。

  3.3办公用车是指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和给予部门经理个人配置的专用车辆。

  四、管理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调配、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车辆包干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

  五、管理细则

  5.1各类车辆日常调度使用:

  售后服务车出车审批权维修部与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用车上班时间内由办公室统一调度。5.2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5.3.车辆的日常保养

  清洁卫生:司机必须随时保持整个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定期保养一次,保养点由公司确定。

  加油:加油点由公司确定,一般情况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路途加油不得超过30公升,每月不得超过100公升。

  5.3.9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

  5.4车辆的维修管理:一般情况下,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车辆在路途中出现故障需维修者,由司机电话告之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5.5车辆的安全管理

  5.5.1车况检查:司机每日必须检查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并填好《车况点检表》。对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5.5.2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超速、撞红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任意停车。

  5.5.3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由于司机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司机责任事故在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个人赔偿50%。对于酒后驾车或没经批准私自出车的,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

  5.5.4钥匙保管:非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车辆钥匙;车辆回公司后或司机请假钥匙由办公室托管专人保管;司机离职钥匙交回公司办公室。

  5.6办公车辆的费用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车辆使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办法

  5.6.1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

  5.6.1.1单车全年费用若超过包干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使用人负担,从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单车全年费用若低于包干费,则节约部分加入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5.6.1.3包干费用指标由办公室制定下达。

  六、罚则

  6.1服务用车的司机不按要求使用车辆如:不经批准私自出车、不按规定保养车辆、酒后驾车、以及在加油、维修中营私舞弊等,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罚款、以至于解雇等处分。6.2车辆实行费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于因车辆问题耽误正常办公三次以上,收回车辆,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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