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2-02-21 13:27:5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8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1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10 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11 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13 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14 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运作,保持现金的流动性,增强现金的收益性,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依据有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围之外,均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办理现金收支的规定:

  1、现金管理“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现金额较大的应当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主管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帐,不得拖欠。

  4、除现金开支范围以内可以使用现金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当进行转帐结算。

  5、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准不经批准擅自借给他人。

  6、严禁白条抵库。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每日结算,做到帐、表、款相符。

  8、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支取现金。

  9、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每天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

  2、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实完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3、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持帐实相符,一旦发现差错确实查不清原因,必须向领导声明,处理原则是余额归公,亏款自负,并视为工作差错。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3

  1、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员工个人的工资、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现金管理要求:

  (1)库存现金限额以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额为限,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保险柜密码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码必须打乱。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慌报用途套取现金。

  (5)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保存账外现金等各种形式的账外公款。

  (6)公司购置国家规定的社控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现金收付管理程序:

  (1)任何现金形式的收付业务,财务人员要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验,对于超出标准和未经批准开支的款项,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的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发票还是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内容属实、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发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对于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错的发票(单据)应予以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3)凡现金收入必须于当天送交银行,不得在保险柜内留存;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现金,可由经办人预先垫付,数额较大需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理由、金额,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但应在三天内归还,可用发票报账补齐或退回所借金额。

  (5)公司职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一式二联的借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金额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大额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

  (6)出差人员要于返回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冲账,报销时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即可报账。

  (7)每笔现金收付后出纳人必须立即在支出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戳记,如是外来原始凭证,在付款前应在复核后的原始凭证背面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8)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必须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与实存现金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 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5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 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用);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6

  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

  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8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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