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时间:2026-02-04 18:59:47 制度 我要投稿

[优]保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1

  一、档案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维护档案安全。

二、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程序。

  三、全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机密、绝密档案应实行全程有效监控,在接收、登记时应注明“机密、绝密”字样,和普通文件分开立卷,单独存放,特殊管理。

  四、各类档案一般不准借出。对确实需要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1、对机密、绝密档案的科技档案,要严格把握审批程序,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借阅、抄录、复印和描绘。经批准抄录、复印的材料应及时销毁,严防遗失。

  2、借出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不传不说不问机密档案的内容,不随身携带机密档案材料。

  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七、加强档案室的安全保护工作

  1、档案室应自成区域。室区及库房设施应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2、档案库房及办公室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发现丢失,应立即采取措施。

  3、节假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彻底清点档案并进行登记;催还借出的档案;将所有档案材料全部归入档案室内;锁好门窗,加贴封条。

  八、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

  1、非本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机房。

  2、档案库房严禁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切实做好库房的“八防”管理(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

  3、每日下班前要关闭空调,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九、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保密制度2

  为了确保档案的机密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时刻注意保护档案的机密安全,严防失泄、窃密事故发生。

  一、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家庭生活、亲友聚谈、通信、公共场所谈话涉及机密事项,更不能擅自携带机密档案出库。

  二、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材料。机密档案材料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

  三、收回在密级档案材料时,要认真清点有无缺页,询查有无复印和摘抄机密材料,是否抄录在保密本上,应在借阅单上填写清楚。

  四、不能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能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五、经常检查借出去的密级档案的`保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发现有泄密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保密制度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加强公司的客户名册、业务资料、项目规划、经营决策和业绩指标等安全有效的利用和实施,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战略、经营项目和经营决策;

  2、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和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和劳务性收入信息及其他信息。

  二、保密原则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又能便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

  三、保密措施

  1、由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监督管理事宜;

  2、公司员工在聘用期或解聘后,按签订合同的约定要求,承担合同中规定的'商业保密义务;

  3、根据公司需要,可与重要岗位人员签订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4、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设定管理密码,同时与密码管控人员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5、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6、行政部负责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包括“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绝密”和“保密”等特定字样。

  四、责任与处罚

  1、员工发现公司秘密有泄露可能的,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加强防范措施; 当秘密已经泄露的,发现人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2、对于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并造成损失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连带责任。

  五、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讨论通过后执行。

保密制度4

  为做好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档案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档案库房内所保管的档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三、未经领导批准,档案员不得私自复印或摘抄档案内容。

  四、绝密档案要在公司档案室阅览,严禁借出档案室。

  五、档案员要严格借阅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六、档案调阅完毕应及时放回档案柜内,一旦发现档案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七、对违反制度造成泄密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保密制度5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的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允许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关系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与合作渠道。

  6、公司未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

  四、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文件、资料对外使用规定

  1、因公需要对外使用公司的文件、资料,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2、公司的所有与项目、工程、物业管理、商场租赁等有关的文件、资料,如需复制刻录时,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外使用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公司行政部备案。各部门的业务资料,由各部门登记归档自行管理。

  4、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使用公司文件或资料,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保密制度6

  1、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严守国家机密。

  2、档案资料必需装入档案柜,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失密。

  3、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用完后准时入柜上锁,不得随便丢放,离开档案室时必需关窗锁门。

  4、查阅档案时,不经许可,不得将案卷拿出室外,不得摘抄、复制有“三密”及党务、政务、会议记录内容的档案。

  5、不得任凭将机密档案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在特定状况下借阅案卷时,必需留意案卷的'平安。

  6、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鉴定档案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销毁。

  7、增加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防止档案丢失和泄密大事发生。

保密制度7

  通过本次培训,我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结合自身情况,谈谈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保密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时刻不容忽视、须臾不可放松。做好保密工作,既是对个人负责,更是对国家负责,要通过学习典型案例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其次,要增强保密技能。注重学习保密知识,掌握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等办法,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方面的保密规定,增强防窃密泄密的工作能力。

  最后,要养成保密习惯。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区分工作和个人使用的'U盘和计算机,杜绝公私混用。及时整理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文件,做到人走文件入柜落锁,不留泄密隐患。

保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规范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上下所有人员,包括兼职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保密教育,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遵守保密规定。

  第二章 保密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保密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其中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直接领导保密工作委员会和保密工作办公室。保密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经理之一担任。保密工作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行政部,由财务部、业务部、行政部部分人员担任。

  第五条 保密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 负责制定公司保密相关制度。

  (二) 负责对全公司涉密项目及成果、涉密产品、涉密经营商务活动,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下发涉密及密级通知。

  (三) 负责对全公司已到保密期限的涉密内容,确定延长保密期或解密,并下发有关通知书。

  (四)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全公司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调查与处理泄密事件。

  (五) 负责与涉密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六条 保密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 保密委员会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司的保密工作。

  (二) 保密委员会各委员分别是所属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各委员有权指定部门内部的分级保密工作责任人,提交到保密主任办公室备案。

  (三) 保密委员会各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根据公司保密制度,制定本部门内部的具体实施办案。

  (四) 保密委员会各委员负责指导、审核本部门的涉密文件和保密内容。

  第七条 保密工作办公室职责

  (一) 积极配合保密工作委员会推行保密工作,负责全公司范围的保密检查工作。

  (二) 对公司内部各分级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

  (三) 负责修订公司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

  (四) 组织召开保密会议,总结汇报上一阶段保密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五) 组织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第八条 保密工作委员会组成与职责各个部门部长、经理之一担任保密委员会委员。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调查与处理泄密事件。

  第九条 保密工作办公室组成与职责业务部、财务部、行政部部分人员专职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和配合保密工作委员会执行保密工作,全公司范围推行和检查与实际执行保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个部门职责

  (一) 主要负责人或保密委员会委员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二) 应根据保密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相应保密措施,并负责落实。

  (三) 涉及各类涉密活动时应主动向保密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并确定保密责任内容。

  (四) 应当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检查落实保密措施,使员工熟知工作中涉秘的范围和密级,熟知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以及相应的保密责任。

  第三章 涉密事项的范围、定密、变更和解密

  第十一条 秘密事项的范围是指我公司科研、生产、销售、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等。

  第十二条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参照《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参照《密级划分标准》。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在销售、服务等活动开始时提出事项密级建议,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销售、服务等活动结束后。保密工作委员会应当对涉密事项的密级进行最终审查和核定。

  第十五条 秘密事项密级的变更,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批。

  第十六条 需要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秘密事项,由各部门提出建议,保密工作委

  员会审定。

  第四章 涉密人员和场地管理

  第十七条 对涉密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一) 负责公司核心秘密的人员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二) 负责公司机要秘密的人员定为重要涉密人员。

  (三) 负责公司普通秘密的人员定为一般涉密人员。各部门根据涉密岗位性质,确定各级涉密人员,经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实行员工离职离岗按照涉密级别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依照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 实行涉密外出报告制度。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因公外出的,应向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报告,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保密提醒和要求保密承诺。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因私外出的,应向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书面报告,注明外出的事由、时间和去向、并进行保密责任承诺。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得打听过问与本人无关的涉密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涉密场所。 公司员工辞职、离职前,必须经由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查;必须将各类涉密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软件程序、代码数据等全部上缴。不得擅自复制、发表、使用、转让涉及本公司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 公司员工离职后,不得泄露有关秘密,在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利用掌握的本公司机密为他人服务或谋取利益。 各部门根据涉密工作需要,必须明确划定保密工作区域,张贴明显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参观访问。 保密工作区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明确保密责任。张贴注意事项和保密纪律条款。 进入保密区域工作的。人员应建立登记制度。 第五章 涉密载体管理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U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公司内部的涉密文件、资料、图纸、方案、实验记录、软件程序、代码和数据等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应建立严格的登记、编号、传递、传阅、分发、保管、存档、销毁等相关记录。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其去向。未经批准不得复制。非工作时间,应存入保密柜,不得随意存放,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所有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任意翻看、查阅、复制。如因工作需要跨部门借阅时,应由双方部门领导同意,经保密办公室登记,方可查阅、复制。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删除涉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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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决策的知情权范围,维护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合经营环境,保障公司的经营成果与持续发展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成立之日起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管理决策。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管理决策;1、项目来源信息,2、项目开发、实施进度及其结果的信息,3、项目销售服务信息,4、项目客户信息,5、管理经营的运行及决策信息,6、财务的管理,7、人力资源的管理,8、与其它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信息,9、任何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

  第三条管理权限: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权部门,公司副总及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关于文件,资料及档案的保密要求规定:

  1、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携带保密性文件、资料、档案进行出游、参观、访友等私人活动,若因参加工作或其它活动而必须携带时要妥善保管,并在带回公司后及时放回原存放处。

  2、需要销毁保密性文件时,要由公司指派专人监督,并一律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作废保留的保密文件、资料、档案加盖作废章后统一保管。

  3、凡属保密性文件资料、档案的借阅、传阅、复印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并由专人妥善登记保管。

  4、凡属保密性的`文件、资料、档案均不得使用传真机传递,不得私自将保密性文件、资料拷贝。

  第五条关于经营管理决策的保密规定:

  1、对任何会议、活动、访谈或其它场合所形成的经营管理决策均应予以保密,需传达时经领导批示后再行传达。

  2、公司任何员工均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家属、亲友面前谈论未在公司范围内公开传达的经营管理决策,更不得在电话中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决策。

  3、不得将会议、活动、访谈记录随意放置,应置于有利保密的地点妥善保管。

  4、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或无意的泄露公司机密,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电脑操作人员在打印、复印文件、资料时,应树立高度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流露他人。

  6、财务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账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财务秘密泄露他人。

  7、员工的薪金、奖金、应予以保密,公司禁止员工自相打听他人的工资待遇,以免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障碍。

  8、工程部人员应注意图纸、技术资料的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设计图纸意图泄露他人。工程监理人员在接待来访的客人谈话中应由保密意识,在合同签订进度审核,预防过程中不得擅自将标底告诉对方,应严格保守公司的机密。

  9、公司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权利保守公司机密,发现他人泄露机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保护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六条公司机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力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的工程课目。

  4、招标、投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公司领导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第七条保密措施

  1、各部门都应明确一名员工负责保密工作,并令专人负责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2、加强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传递过程中的受理、控制。

  3、属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阅、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4、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员工解除。接触员工不得向他人泄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保密人员调动时,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及有关资料的交接工作,保密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必须要严守保密规定,谨防造成泄密现象。

  7、逢重要节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人,应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节后应检查落实情况。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制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制度10

  保密制度

  1、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2、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3、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4、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5、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6、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7、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8、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保密制度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xx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省政府令172号),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党委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所有副校级领导担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内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1.上级组织发来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和学校各种秘密文件、内部事项等材料。

  2.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3.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印章等。

  4.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纪录,后备干部名册等。

  5.纪检、监察和保卫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申诉及其案件调查材料等。

  6.出国人员的选派计划、名册;对外交流项目的计划及协议、重要外宾的接待方案等。

  7.学校组织和承担的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8.学校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尚未公布的资料;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应用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等。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密事项及涉密内容。

  10.对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1.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资料。

  三、保密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传递、管理上级文件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学校党政印鉴;管理用来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信息设备。

  2.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存放和保管上级文件、学校干部资料、人事档案。

  3.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外宣信息管理。

  4.党委统战部:负责学校统战信息管理。

  5.教务处: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以及学校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等事项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6.科研处:负责各类科研项目中未公布发表或禁止公布发表的资料、数据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

  7.学生处: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及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8.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信息材料管理。

  9.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敏感信息处理、设备管理和技术保障。

  10.财务处、审计处:负责按规定不能公开的财务统计报告或专题报表、尚未公布的审计调查报告的保密管理工作。

  11.保卫处:负责案件调查、通报材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特殊情况及其防范、处理措施。

  12.其他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涉及需保密的事项。

  四、保密要求

  (一)文件资料保密

  1.凡中央、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和转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资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机要管理人员负责签收和拆封。未经批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文件,严格办理手续,不得自行传阅;秘密、机密和绝密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3.密级文件不得摘抄、复印、翻印。

  4.领导阅处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办公室不得随意放置密级文件和资料。

  5.凡因工作需要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外出,必须经学校保密委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调动前必须将个人使用的各种密级文件资料全部交回有关部门。

  6.密级文件必须要存放在机要室,并做到定期检查。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查找、报失。

  7.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须按有关规定上交的密级文件,必须按时如数上交至有关部门。经上级同意,需自行销毁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规定监视销毁。

  8.涉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忠于职守,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通讯、印鉴、宣传、外事保密

  1.不得在普通电话、信件中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用平信寄送密级文件、资料。

  2.对公章和印鉴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

  3.任何人都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膜,作好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查。

  6.在出国(境)放学、考察及其他外事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不得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重要文件、数据库不得连网。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6.科技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监督、检查上网信息的安全,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秘密、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原则上必须在机要室查阅,不得抄录、拍照、描绘、复制;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严格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期间不得转借他人。

  3.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五、保密纪律

  1.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信件、公共场所、公用电话、报道稿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不携带秘密资料回家、探亲访友、参观游览;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和传真机、电子信件等传递机要文件、资料等;在接待外宾和从事涉外工作中坚持内外有别,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2.在学校内部会议上,传达的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事项,讨论确定学校组织、人事、保卫等工作的重大措施,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和其他重要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秘、扩散。

  3.如发生文件、资料、会议、科研及教学成果等方面丢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补救。对于违反保密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密制度12

  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务性、实效性特别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

  四、文件办理要及时迅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须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文件。

  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股所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行文必须遵守行文规则,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须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

  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

  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九、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

  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秘密,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秘密文件泄密。各类文件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

保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

  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保密制度14

  一、企业档案室是企业机要部门,档案人员对企业档案的保密负有主要责任,档案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反对麻痹思想,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绝对不利用机密谋取私利。

  三、各种机密档案材料,要实行定期清查和按时归档,收退、销毁。销毁的文件资料均应造册登记,并经领导批准,不得把密级文件刊物、资料向废品收购部门投售。

  四、密级档案必须按规定范围阅读,严禁外借、外带。厂内借阅要经过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同意批示,密级文件不准抄录、复印、转载。

五、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六、经发现泄密事件,应按级负责,追究责任,对泄密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处分。

  七、保密范围

  凡是形式上不能公开的,直接影响企业利益和内部团结的文件、表册、照片等档案材料均属保密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不作公开的厂务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以及有关工作记事。

  2.人事方面的'关于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3.来信、来访反映有关情况记录等。

  4.上级规定的密级文件。

  5.财务档案中的机密事项。

  6.重要的出口产品生产技术。

  7.本企业创造发明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8.其他应该保密的科技技术档案。

八、保密项目分为:秘密、机密、绝密。

保密制度15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情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人事专员有权不予受理;

  5.3.6、除总(副)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人员薪资资料;

  5.3.7、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人员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事行政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必要时要与员工签订薪资保密协议;

  5.4.3、人事行政部应对全体在职职工进行薪资保密制度的培训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会不定期到职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情况;

  5.4.5、公司制定薪资泄密举报制度,欢迎广大职工参与检举薪资泄密情况,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5.1、凡因薪资作业人员行为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

  5.5.2、薪资作业人员主动造成薪资资料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即时开除处理,必要时可追加经济责任赔偿;

  5.5.3、全体职工不得询问其他职工的薪资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4、全体职工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资料,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5、职工主动散播自己的薪资资料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立即开除处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5.6、公司欢迎广大职工揭发、检举薪资泄密事件,凡检举薪资作业人员违反薪资保密制度,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记小功一次;凡检举职工有散播自已薪资资料或询问他人薪资资料者,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嘉奖一次。

  六、制定、变更与作废:

  6.1、本办法为公司薪资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副)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办法自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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