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制度

时间:2024-12-13 14:35:11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培训制度(经典)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培训制度(经典)

安全培训制度1

  第一节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 教学管理制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第三节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一、调课与代课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调教师。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报安培中心。

  二、备课

  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

  (1)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教学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填写教案。

  (5)教案以两课时为单位,内容包括:授课时间、班别、课题、教学内容等项目。

  三、上课

  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宏亮,速度适中,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由计划性,讲解、演示、板书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第四节 课堂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

  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节 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第六节 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一、考试与计分

  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二、成绩考核

  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三、成绩评定及补考

  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第七节 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培训学员报到

  1、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二、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

  1、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三、培训结束

  1、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第八节 学员考勤制度

  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第九节 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制度

  1、学员复训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发放《学员跟踪调查卡》

  2、《学员跟踪调查卡》经学员认真填写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队,由所在科队负责人填写调查内容,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安全培训中心。

  3、《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卡》在培训结束两周后,各单位负责反馈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对反馈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归类存档,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节 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专业人员对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5、学员进入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教室。

  6、管理人员还做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2)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3)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第十一节 学员管理制度

  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节 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班主任及领导批准方向。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元。

  7、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由有关部门签发合格证。

  8、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

  第十三节 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二、教师专业分类

  1、采矿安全

  2、机电安装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三、教师的职责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第十四节 考试纪律

  1、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场内考生3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

  3、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5、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监考教师应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表,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6、学员在考场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兰、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7、学员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好,交给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学员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学员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

安全培训制度2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入企业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特种作业教育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外来人员培训

  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

  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制度3

  一、三级教育培训

  第一条 凡是进入本公司的职工,都必须遵守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 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经常及时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培训。

  第三条 新职工经公司安检会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生产单位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二级教育培训,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再对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建档。

  第四条 新入公司职工(含新调入人员、合同工、实习人员、临时工)入公司后必须经过三级(公司安检会、部门单位、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五条 调转(包括调转、工种改变)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二、三级教育培训,各生产单位内部职工调转必须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培训。

  二、现场教育培训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并详细介绍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则。

  第七条 对从事危险性的工作人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到现场进行有关教育培训,详细介绍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第八条 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分析会由公司安检会和生产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原因不清不放过;群众(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三、日常教育培训

  第九条 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

  第十条 各生产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情况,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后讲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

  四、特殊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生产单位应与有关部门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十二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该工种的作业证和执照后才准上岗。

  第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解决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四条 因工负伤职工在伤愈复工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调任的生产管理干部应接受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有关责任制教育。

  第十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应从时间上、制度上给予保证,各级领导要纳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关系。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条 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设备部组织,分管公司领导主持,每年度召开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会议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并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各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项目负责人、机长或班组长主持,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第十八条 安全工作例会要有记录,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安全工作例会应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及时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精神,通报当前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可与相应的生产经营例会一并进行。

安全培训制度4

  一、组织管理

  1. 学校食堂必须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2.校长是学校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

  3.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购置的原辅料未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员验收,不得进入加工程序。

  4. 建立食堂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清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 实行食堂加工管理全程监控,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原料仓库、餐厅等场所都装有监控设施。

  6. 食堂事务长(或劳务承包负责人)每天下班前总结当天的工作情况,点评工作的得失,布置第二天的相关工作;每周学校分管领导要总结本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布置落实下周工作。

  二、设施要求

  7. 粗加工间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经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8. 切配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

  9. 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识。

  10. 烹调间卫生要求: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浅渣、排烟罩不滴油。

  11. 备餐间的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六步洗手法”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12.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

  13. 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通道口设门。

  14. 备餐间用紫外线灯(波长200-275m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 m3设置,紫外线灯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uw/cm2,居中悬挂,离地不超2米高度。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

  15. 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16. 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加工区和备餐间。

  17. 食品原料仓库应设货架,离墙壁离地面超过10厘米。

  18.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19. 仓库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三、消毒要求

  20. 餐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不耐高温餐用具。

  21.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OC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 OC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 OC,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2.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为250mg/L ,消毒时间不少于5分钟。

  23.采用化学消毒的要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

  24、学校应有专人负责消毒记录,消毒记录包括消毒时间、消毒对象、消毒方式、消毒药品及浓度、操作人员及检查人员。

  四、从业人员健康卫生要求

  25. 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6. 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27.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8. 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9.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

  30. 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

  31. 从业人员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

  3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每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33. 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并佩戴一次性手套。

  34.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应洗手:

  A.开始工作前;B.处理食物前;C上厕所后;D.处理生食物后;E.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F.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G.处理动物或废物后;H.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I.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

  五、原材料采购的索证和索票

  35.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6.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7.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流通经营单位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如果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8.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9.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六、食品选购

  40. 大米:新鲜大米色泽乳白呈半透明,粒型整齐,粒面光滑有光泽,可有轻微垩白(粒面上的白斑),有的米粒留有黄色胚芽是正常大米。

  陈米及劣质米一般色泽发黄,光泽度差,粒面无光泽,有糠粉,碎米多,垩白多,粒面有一条或多条裂纹,大米保管不当或陈化后,有黄粒米产生,米粒为水黄或深黄色,不仅影响口感,还含有黄曲霉毒素, 对人体健康有极大的影响。

  新鲜大米有正常清香气味,大米陈化后无气味或有糠粉味,劣质大米则有轻微霉味。而且,好的大米手感光滑,手插入米袋后拿出不挂粉,劣质大米则手感发滞,手插入米袋后拿出挂有糠粉。

  可取几粒大米放入口中细嚼,新米尝之有新鲜稻谷的清香气味,陈米或劣质米则无味道或有轻微异味。好米米质坚实,次米发粉易碎

  好米加水浸泡米粒发白,劣质米加水浸泡后米粒裂纹多。也可以把大米放在透明玻璃板上,在光线充足处观察大米是否有裂纹粒。优质面粉手感细腻,粉粒均匀;劣质面粉则手感粗糙。

  若感觉特别光滑,也属有问题的劣质面粉。

  41. 在选购食用油时,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用油的贮存也有一定的期限,不宜过长。如有异样颜色,闻之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的.泡沫,且伴有呛人的带苦油烟味的油都是劣质油或变质油,不能食用。具体识别方法如下:

  (1)看包装。对小包装油要认真查看商标,特别要注意保质期和出厂日期。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标准代号的千万不要随便购买。

  (2)看色泽。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颜色浅,低品位的食用油颜色深(香油除外)。油的色泽深浅也因其品种不同而使同品位油的颜色略有差异,加工出来的劣质油比合格食用油颜色要深。

  (3)看透明度。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透明度好,无浑浊。

  (4)看有无沉淀物。高品质食用油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较小。

  (5)看有无分层现象。若有分层则可能是掺假的混杂油。

  (6)闻。不同品种的食用油有其独特的气味,但都无酸异味。

  (7)看油状。取个干燥洁净细小的玻璃管,插入油中堵好上口慢慢抽起,油若呈乳白状,表明内中有水,而且越白就说明水分越多。

  (8)析杂质。将油加热到150℃倒出,如果是优质食用油,应无沉淀,否则有杂质。如果杂质味苦,则杂质可能是淀粉;

  如果杂质味甜,则油中可能掺有含有糖类杂质。

  43. 肉类:质量好的新鲜猪肉,色泽鲜嫩,富有弹性,瘦肉鲜红,肥肉洁白;质量较差的猪肉,感观较差,肉无弹性,肥肉白中带黄;腐败变质的猪肉,颜色暗淡,无光泽,手感湿而发黏,闻之有腐败气味.新鲜的黄牛肉呈棕色或暗红色,剖面有光泽,脂肪为黄色,肌肉间无脂肪杂质;新鲜的水牛肉呈深棕红色,纤维粗糙而松弛,脂肪较干燥。另外,还要注意肉皮上是否有圆形“检验合格”印章。

  44. 禽类:新鲜的禽肉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呈鲜红色,表皮色泽微红,具有光泽,微干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淡红色,有光泽,弹性好。

  45. 鱼类:新鲜鱼保持原有光泽,鱼鳞整齐附于皮上,不易脱落,鱼鳃呈鲜红色,眼球透明突出,鱼肉硬而富有弹性。最好购买活鱼。

  46. 蛋类:新鲜的蛋外壳清洁,表面粗糙,用光照射呈透明状;去壳后蛋白清润,蛋黄圆且清晰无斑点.

  47. 豆制品,新鲜豆腐块形整齐,有豆香味,质地细嫩有弹性,白色或淡黄色;若颜色变暗,有酸味,质地溃散,有黄色液体渗出,都提示新鲜程度下降或已变质.其他新鲜的豆制品都应有固有的色泽,不黏、无酸味、无霉变。

  六、加工过程管理

  48. 食品原料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49. 食品采购体现招标精神,所有购进食品必须新鲜、卫生。学校不得使用冷柜进行冷藏或冷冻,做到当日采买,当天使用结束。

  50. 不使用经过保鲜剂等药物浸泡的芹菜、豆芽菜、杏鲍菇等蔬菜。

  51. 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

  (1)亚硝硫盐;

  (2)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5)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2. 食品原辅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53.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当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

  54. 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55. 加工的食物每锅都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 O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6. 采购的萝卜干、咸菜腌制必须透彻,并进行高温煮透才能供应。

  57. 学校食堂不得出售凉拌菜,不得供应麻辣烫、油炸、有色肉制品等食品。

  58. 剩饭剩菜做到顿顿清,严禁继续出售或加工后再出售,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将剩饭、菜带回家。

  59. 留样冷藏冰箱必须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有专人看管并做详细记录。

  七、场所设施的清洁要求

  60. 地面清洁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进行,使用扫帚、拖把、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用扫帚扫地;

  (2)用拖把以清洁剂、清毒剂拖地;

  (3)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

  (4)用水彻底冲净;

  (5)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61. 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清洁每月一次,使用抹布、刷子及清洁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用干布除去干的污物;

  (2)用湿布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风干。

  62. 工作台及洗涤盆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清洁剂及消毒剂。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3. 工具及加工设备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4. 废弃物暂存容器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清洁,使用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5. 废弃物暂存容器应加盖、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66. 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八、法律责任

  67. 《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68.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69. 《食品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安全培训制度5

一、各销售点须做到专用仓库存放烟花爆竹,不得与其他杂物混放。

  二、存放烟花爆竹专用仓库要远离明火、远离水源、远离震动源。

  三、存放烟花爆竹专用仓库不得使用电线及电源照明。

  三、储存烟花爆竹后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做到24小时不离岗,并做到定期查看。严防偷盗和其它事故发生。

  四、储存堆放时,严格按外包装说明书进行堆码,不得超限堆码,防止事故发生。

  五、在储存仓库内装卸烟花爆竹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摔,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培训制度6

  为贯彻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须对员工进行系统安教,涵盖三级教育(新工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换工种教育、特作人员专业培训及安全专项培训。

  一级安全培训:

  1、新入厂或转岗工人在上岗前接受厂级安全教育,内容含学相关安全文件、介绍企安生产状况、指出企业特定危险区域、介绍一般电械安全知识和事故应对方法。

  2、特种作业人员须接受专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3、开展专项培训,如厂级、车间级干部安全培训;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单位安全员培训。

  二级车间教育:

  新入厂或转岗工人进入车间需接受安全培训,内容含车间简介、生产特性、任务、流程、设备特色、管理方式、安全规定、车间内危险区域情况、有毒有害作业点情况及应遵守的安全事项。

  三级岗位教育:

  1、新入厂或转岗工人接受岗位教育,内容含班组生产特性、任务、岗位安全操作规定。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防事故措施及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措施等。

  2、工人换工种时,所在班组需开展换工种教育,介绍设备特色、安全操作规定及事故应变措施等。

  安教培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制、基本技能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作业现场和岗位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劳保用品的'技能和使用方法和其他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教培情况应计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安全培训制度7

  一、每月向职工做一次消防知识的.报告,宣讲消防工作当前的重点问题及灭火新知识。

  二、每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施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每周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门做为重点检查对象,做到疏散通道无障碍物,安全门不上销。

  四、对建筑物内易引发火灾的部位,有易燃物的地方教育员工随时随地检查增强员工消防意识,有险必报,有火必灭。

安全培训制度8

  第一条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 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

  第四条 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第二条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标志遮拦、覆盖。

  第三条 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条 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 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种灭火器是预防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方可达到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必须经常检查、保养、维修。 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 位防火负责人统一上报保卫处。

  第二条 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

  第三条 对所管理的灭火器材的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及时清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

  第四条 对无火情火灾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条 对配备的灭火器材,无故损坏,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单位出资如数购买。

  第六条 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便取之处。

安全培训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2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安监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一级、二级培训资质的申报条件、申请程序、审批、证书的颁发、培训范围的界定,按照《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三级、四级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由省安监局审批、颁发。

  第八条取得三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按照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开展培训工作。

  第九条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除外)。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四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每个作业必须有专职理论、实际操作指导教师。专、兼职理论教师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从教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专、兼职实际操作指导教师必须有从教专业的高级技能专业证书。教师的数量按照培训规模设置。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专、兼职教师均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教师合格证;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专业理论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每个作业必须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实习操作需要的教学设备及场地,其中至少有一个产权隶属培训机构的实习操作场地;

  (七)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三级、四级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报省安监局;

  (二)省安监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教。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不得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原颁发证书的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章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推荐的优秀教材。

  第十八条省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省安监局负责市级、县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三级、四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中央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驻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市、区)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规章制度、教学、考核及学员档案。

  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由省安监局统一订制发放。

  第二十三条对安全培训机构及其教师的考核发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省安监局负责市级、县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三级、四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及有关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负责中央驻鲁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市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本行政区域内省安监局考核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县(市、区)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省、市、县安监部门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

  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七条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察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含IC卡);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教师培训合格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其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含IC卡)的式样,由国家安监总局统一规定。教师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省安监局统一制定。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确定。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资格证、安全培训合格证、教师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培训教师,每年再培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第三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省安监局考核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由市安监部门考核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省安监局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达标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四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三十五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培训制度10

  一、总则

  安全教育是提高施工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证,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学习安全生产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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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从加强安全生产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法律上认识搞好安全生产,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以增强关心保护劳动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广大员工能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遵章守纪。

  ⑵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公司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谨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保证。

  2、规章制度教育

  项目部各层面人员要掌握熟知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等。

  3、安全知识与技能教育

  ⑴项目部各部门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所有职工必须具备施工安全的基本知识和保证操作安全的能力。

  ⑵安全基本知识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方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的辨识及其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⑶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综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⑷每一名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⑸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业、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及应用、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三级”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员工入场进行的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这是长期以来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之一。

  2、“三级”安全教育由安全、人力资源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教育档案和卡片。

  4、劳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在引进劳务作业队伍时,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要审查队伍人员的培训持证记录和档案,并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对引进的队伍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并形成记录。进厂后项目部进行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并会同劳务作业队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盒卡片,劳务队班组要开展班前安全教育。

  5、“三级”教育的内容

  ⑴公司安全教育内容: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公司安全生产形式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发生事故如何进行应急抢救和紧急救援,按照报告程序上报。

  ⑵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

  ①所承担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毒、防尘、防火、防暴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⑶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④本岗位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五、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⑴各项目必须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项目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等。

  ⑵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⑶安全事故通报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创新等。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内容包括:

  ⑴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

  ⑵回顾班组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要求。

  ⑶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安全生产好人好事和须吸取的教训。

  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现场施工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大干抢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5、纠正违章教育。项目要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事故险情或发生事故的职工,进行违章纠正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它的意义及其危害。要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六、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根据项目部、班组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培训班,上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安全书画摄影展览、组织收看电视安全讲座录像、出黑版报、墙报、简报等,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时效。

安全培训制度11

  1、教科室对参与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与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效劳员应随时把握住宿人员进出状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掌握工作,并准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与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珍贵物品、机密文件,效劳台应供应代为保存效劳。客人不得任凭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效劳人员进入客房清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需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状况,必需承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供应资料赐予便利。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爱护好现场,准时报警,积极协作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治理,催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安全培训制度12

  一、危房检查

  每学期开学初及学期末对房舍进行两次次全面检查,及时对危房进行排险维修,并书面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若遇风雨雪灾等恶劣天气,应及时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二、水电检查

  1、每学期开学前对学校舍所有电路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对教室、用电设备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用电安全。

  2、除确保管道畅道、师生正常用水外,还要定期对学校的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学生的饮水安全。

  三、卫生检查

  组织各班劳动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等级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严防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教室检查

  1、班主任对教室实施全天候管理,重点管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行为表现情况,将每天的情况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按责任书要求处理问题。

  2、对教室在自习或课间进行监管,一周一总结,并通报情况。

  3、教师上自习时必须对学生的安全高度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解决,并于课后向班主任反映。下课时间由班主任及值班人员监管。

  五、周边环境检查

  1、建立安全防控网络,要求学校周边的商店、网吧、游戏室不得容留学生玩耍,防止学生意外发生,学校不定期在课余时间进行检查,必要时与汤池派出所联系,共同实施管治。

  2、每周不定时地检查街道的`台球室、等,检查是否有学生参与

3、禁止陌生人、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若遇此类情况,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力量制止。

  六、学校实行定期的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等,每月进行一次地震逃生演练,确保师生安全。

安全培训制度13

  一、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公司安检部负责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不准上岗操作;上岗证每年要复审一次。

  四、工程队要注重安全宣传,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人进厂前后要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安全培训不漏人,培训情况和工人安全考核资料要整理归档。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六、企业要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进行培训(其中项目经理、工长、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

  七、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八、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培训制度14

  一、电厂主要负责人和计安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特种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部门举行的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年检。

  三、电厂每年年初定期举行全厂职工安全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职工参加消防技能演练,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对成绩不合格的职工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再培训,直至成绩合格才能上岗。

  四、对每年培训计划、内容、考试成绩进行备案

  五、每月召开班、队长安全会议,对生产骨干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求各班组长定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学习

  七、对新进厂职工签订师徒合同,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八、对新换岗位的职工,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培训制度15

  第一条为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安全工作的质量,确保所有员工具备遵章守纪的高度自觉性,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车技部具体负责。

  第三条新入职从业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急救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四条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国家相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行车经验教训,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与岗位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常运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应急措施,防护用品的管理或使用方法,对应的岗位职责,对应岗位的经验教训或特别注意事项。

  第五条安全教育xx计划:车技部每年初要有全年安全教育计划,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安排,并负责xx落实。安全教育每月应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天。每年的x月底召开年终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安全教育的形式: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安全知识测试、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发送GPS短信等。

  第七条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和考勤工作,严禁迟到、早退或缺席,出车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赶到或确需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安排时间补课。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学习教育的,第一次处罚x元,第二次处罚x元,三次以上的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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