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设备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管理制度1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2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治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规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视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视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惜使用,进展维护保养、检查,对发觉的问题准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治理状况监视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根据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展操作。由于人为缘由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修理费用20—50%进展赔偿。
设备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内所有空调及附属设备的.有效和运行的安全正常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内所有空调及附属设备。
3.分类
3.1 分体式挂、柜机
3.2 中央空调
4.要求
4.1 分体式挂、柜机
4.1.1 在需要运行的季节由专门的人员对其按照空调操作说明进行操控。
4.1.2 每日三次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早晨上课前,中午放学后,晚自习前),发现问题立即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1.3 空调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课表对空调使用进行控制,如发现该教室无课则应停用空调,节约电力资源。
4.2 中央空调
4.2.1操作规程(制冷)
4.2.1.1 检查网管系统水压,应保持在8kg--9kgg正常范围,严禁超压。
4.2.1.2 检查配电柜、电压、电源、电气附件是否正常。
4.2.1.3 启动冷却水泵、循环泵、冷却塔开关,保持正常运行5分钟以上。
4.2.1.4 启动机组,观察水系统降温是否正常。
4.2.1.5 运行中必须经常检查压力、温度的变化,同时做好记录。
4.2.1.6 关机时,先关主机,后关冷却塔、循环泵、冷却泵。
4.2.2 操作规程(供暖)
4.2.2.1 检查网管系统水压状况,应保持在8kg--9kg正常范围。
4.2.2.2 检查配电柜、电源、电压、电气附件是否正常。
4.2.2.3 通知锅炉房送气,送气压力应逐步上升。
4.2.2.4 打开室外气阀,启动热水循环泵。
4.2.2.5 关闭排气阀,打开热交换器蒸汽阀。
4.2.2.6 运行中必须经常检查压力、温度变化,同时做好记录。
4.2.2.7 供暖压力超过9kg范围应立即采取降压措施。
4.2.2.8 关机时,先关总气源,后关热交换器,再关热水循环泵。
4.3 空调机房管理规定
4.3.1 空调机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物业管理办公室保管,未经许可,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4.3.2 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4.3.3 空调机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记录。
4.3.4 定期清洗系统的过滤网和过滤器,保证送风管道和水管道的通畅。
4.3.5 每月对主、副机和机房进行一次清洁,并做好设备房的消杀灭鼠工作。
4.3.6 每年对主、副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机组的良好运行。
设备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实现设备区、罐区安全稳定,保证经营销售工作运转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副站长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组织整改。
(2)设备区倒班人员负责巡回检查设备区、罐区各要害部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管理要求
(1)设备区、罐区所有安全设施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定期检查。
(2)设备区、罐区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人)。
(3)设备区、油罐区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设备区、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5)设备区、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杂物。
(6)设备区、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设备管理制度5
(一)电脑
1、行政部根据公司文件类别建立完整清晰的目录及子目录系统;
2、根据保密原则需要,由行政部对行政、业务文件目录设定统一管理的电脑密码;
3、员工在所属部门目录下设立个人子目录4、员工不得私设电脑密码
(二)传真机、复印机:
1、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与使用
2、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3、未经许可,个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三)可运用状态维护
行政部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可运用状态。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办公设备包括电话、电脑、打印机、收银机、验钞机、空调等)
一、每台电脑指定专门人员上机,负责日常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二、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三、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上班时间人员短时间离开电脑,必须设置为密码保护界面,下班后所有设备(服务器除外)必须关闭。
五、办公室空调不得随意开启,严禁出现办公室无人情况下的运转。
六、打印机、复印机严禁长时间打复印。收货部打印机使用频率较高,纸屑产生较多,致使散热效果变差。为了避免机器温度过高而影响使用寿命,需要关闭电源后进行定期清扫。(每周一次)
七、设备出现故障,严禁私自拆卸,第一时间上报且由专业人员来完成维修。
八、爱护设备,不得野蛮使用。原则上采用“谁使用、谁负责”。
九、如出现上述情况的任何一项,每次考核20元。
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6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设备管理制度7
目的
安全有效的使用各种电气设备,使各种电气设备、设施达到安全可靠,减少用电设备的事故隐患。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
2.职责
2.1.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
2.2.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全厂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3.内容
4.1配电室的管理
4.1.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底压配电室的低压电柜按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4.1.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4.1.3电工对变低压柜的检修清扫,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4.1.4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1.5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4.1.6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动力房。
4.1.7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4.2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
4.2.1维修部人员对电气设施及时巡查,排除隐患。
4.3其它用电设施的管理。
4.3.1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4.3.2如发现有故障隐患,应立即断电再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制作维修单》。
4.3.3对维修好的设施,维修人员应向负责人及部门主管交接验收,在《制作维修单》上签字。
5相关记录
5.1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5.2制作维修单
设备管理制度8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加强设备综合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则》,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用机械设备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各分公司明确设备日常管理职能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2、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或专(兼)职机管人员对本公司设备进行日常使用、维修、保养及内业资料管理。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对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制定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各分公司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2、参与公司重点项目设备配套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
3、编制公司设备装备规划,审核分公司的设备购置申请。
4、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组织交流、推广“四新技术”的典型经验和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5、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对设备进行组资并建立设备台账,掌握公司设备数量、动态、技术状况和设备能力,按时统计上报设备管理的有关报表。
6、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设备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处理。
7、定期组织公司设备检查和评优活动,表彰奖励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8、负责公司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公司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的监督、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设备管理制度11
1、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保安警用全部器械。
3、职责
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当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选购、发放、送检。
4、对讲机使用程序
1)对讲机是管理公司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公司的`公共财产,每一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队的所有对讲机应建立《通讯器材台账》。
2)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别状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浮现问题时互相推脱责任。发觉问题应做好积记录并准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警棍的使用管理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执勤时携带和在紧张状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防卫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别状况或未经保安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4)严禁用警棍游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于他人戏耍。
5)执勤保安员必需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任意搁放或托他人带为保管,严禁走失或损坏。
6)使用人员要爱惜使用,如有走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走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详细责任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其处于平安正常使用状态。
8)xx街大门执勤保安,必需随身携带警棍,发觉不携带警棍者,每次给以罚款20元。
设备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公司的施工机械,车辆和修理,加工设备是公司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主要手段,因此,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不行忽视的重要环节,其设备素养和操作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促进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施工机械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正确使用,细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本企业技术装备素养,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机械设备”,系指公司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第二章设备配置及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设备配置依据施工需要实行大型集中,大中型专业固定的管理原则,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产的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有利于调动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乐观性。
第五条各公司应依据本单位设备配备状况和担当工程任务特点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各级都要有一名领导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展规划、更新、改造、机械、人员设置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满意施工需要,促进企业向施工机械专业化方向进展。
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并依据本企业的详细状况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监督设备平安生产,合理使用,并参加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对下属公司的设备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
4、负责对下属企业设备报废,处理审批工作。
5、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修理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三、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规章,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状况制定管理细则,随时检查落实状况。
2、参加本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平衡调配设备;负责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修理及拆卸;监督、检查设备的平安生产,合理支配设备使用和修理、保养工作;负责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3、负责编制设备年、季、月修理方案,检查设备月保养、修理方案落实状况,对主要大型设备实行跟踪管理。
4、对施工现场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5、负责安装后自验合格的'设备进行上报,申请有关部门验收,发证。
6、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把握设备分布状况,并定期进行清查,做好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的统计和积累,精确,准时地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7、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报废、处理工作,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8、抓好“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落实工作。
9、参加机械操作的技术培训,办理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的申领工作,机务人员持证上岗。
四、“机务人员”是基层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其素养状况直接影响设备基层管理工作。机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其职责:
1、执行上级下发的各种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现场生产任务和设备管理、修理、使用、保养任务。
2、制定设备的月、季保养、修理方案,并抓好落实。
3、负责设备“三定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实工作。
4、填写好当日设备使用、修理、交接班记录。
5、建立设备履历卡、台帐。
6、实行措施,降低设备使用费用。
7、负责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积累及设备建档工作。
8、负责设备的平安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参加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9、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总结设备管理,使用阅历。
第三章设备资产管理
第六条设备购置管理
一、设备购置必需与本单位的生产进展需要相适应,量力而行。
二、购置的设备,要对设备的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仔细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牢靠,便于修理保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购置非定型产品。
三、新设备到货后,要进行清点、验收、试运转工作,发觉问题准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避开造成经济损失。
第七条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凡新购,自制设备,单机价值在20xx元以上,耐用期超过两年者,都要组成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八条设备管理号码编定
一、凡属固定资产设备,按规定统一编制管理号码。
二、设备报废,该设备管理号自行消退,严禁连续使用,以免混淆。
三、设备管理号码采纳阿拉伯数字组成,按公司下发资料要求编号。
四、各类设备采纳挂牌、编号使用。设备的挂牌、编号要与设备管理资料牌、号相符合。
第九条设备帐、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设备要实行分类、分台、分型号建立设备帐、卡(设备档案),内容:购置可行性报告、购置批件、验收记录(装箱单、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图纸等)、试运转记录、设备检验报告、设备履历簿)。
第十条设备报废
一、设备凡具备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峻损坏,虽经修理其力量仍旧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平安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难或事故,设备受到严峻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及国家列为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无配件来源的。
二、设备报废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组成“三结合”(主管领导、技术干部、技术人员),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依据“三结合”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鉴定状况,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需报废的设备进行核查,经核查、勘测,鉴定无误后,正式下文批复报废。
设备管理制度13
1 、目的
为了保证大屯发电厂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大屯发电厂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等。
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参加厂组织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技措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
3.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
3.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分场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
3.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9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对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
3.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评诂工作。
3.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3.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
3.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厂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特制定厂设备管理制度。
4.1.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1.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4.1.4 各部门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4.1.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4.1.6 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
4.1.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4.1.8 设备类别按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动力设备、传导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管理工具、文化生活用具、医疗卫生设备。
4.2 设备选型与购置
4.2.1 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条件为:根据电力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条例,符合三种情况:
4.2.1.1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
4.2.1.2 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
4.2.1.3 基本能独立发挥作用的设备、仪表、仪器等。
4.2.2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需要更新或添置设备时由发电技术科与分场共同负责设备的选型工作,选型的基本要求是技术上先进和经济上合理性,单台设备要一万元以上或仪器、仪表在500元以上,选型时应同时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电技术科研究,厂批准。
4.2.3 设备选型定型后,应由使用单位申报设备购置计划,报发电技术科审核,经厂批准,并已被列入正式计划项目方能列入采购计划。
4.2.4 设备购置统一由器材供应公司负责订货。订货时必须严格按批准计划中确定的型号、规格办理。(申购计划中有指定生产厂的必须到指定厂定货)如有变动,需经有分场与发电技术科同意。
4.2.5 设备订货时如需发电技术科或使用单位配合时,由器材供应公司负责向厂提出申请,由厂统一安排。
4.3 设备安装、验收
4.3.1 设备引进后,由发电技术科设备专工、有关专业工程师会同器材供应公司和设备使用部门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需外委安装的由发电技术科做出安装预算后,由设备专业工程师编制计划作为生产任务下达给有关分场委托外单位安装。
4.3.2 设备安装完工,由发电技术科召集安装部门、使用部门、安监科、计划、财务科等进行验收,并移交附件和机具。设备安装中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由安装单位收集,经发电技术科设备专工清点后送档案室归档。
4.3.3 无须安装的设备,发电技术科填完开箱验收单后,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由发电技术科设备专工清点送档案室归档,单台设备归档可复制一份附本,由设备专工保存。
4.3.4 设备安装、验收完毕后,由发电技术科设备专工填写设备台帐,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发电技术科一份,器材供应公司一份,财务科一份),财务科凭固定资产验收单与器材公司所做付款凭证入账。
4.4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4.4.1 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4.4.2 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所有设备使和操作实行专职制,设备维护实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制等制度。主设备实行双主人制;小型移动设备须明确兼职司机或兼职操作人员。
4.4.3 设备实行动态管理,设备双主人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新安装的设备和替换下的设备都必须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办理手续。原则上不准将主要设备拆套拆件使用。
4.4.4 凡厂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出操作规程,并组织运转、维护人员学习后才能交付使用。
4.4.5 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备用设备并应定期检查、试验作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所有转动设备的转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4.4.6 严格执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4.5 加强检修班组对设备的巡回检查
4.5.1 巡回检查要求
检修班组每天应对所属设备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在现场设备巡检记录本上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名,对每次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检修班组巡检记录簿上。巡检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设备,汇报分场,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增加对该设备的检查次数,做好详细记录。运行分场灰池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班组对检查人员及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暴雨前后应多次检查。检修分场的电缆沟每周巡检不得少于一次,并有两人进行,遇有异常要增加检查次数,雷雨天气一般不进入升压站,如必须进行检查或操作,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设备检修后设备主人应会同运行人员进行校验,校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在检修班组巡检记录簿上。
4.5.2 巡回检查内容
查看设备的外观,零部件有无缺损和松动;查看有无“七漏”情况,查看管道系统的振动情况,保温有无脱落,检查转动设备的振动大小,轴承温度的高低,转动声音,润滑油油质,油量是否符合要求;查看电机整流子,滑环,电刷有无跳火现象,磨损是否严重,刷握是否牢固;查看变压器和油开关的油色和油位是否正常,电缆接头有无过热,断裂,支柱,瓷瓶,绝缘子及套管是否清洁完整,有无裂纹及放电痕迹;查看热工仪表的指示和记录是否正常,自动调节装置动作情况是否正常,调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4.5.3 考核办法:
设备巡检率以月为单位各专业分别统计。每月由安监科统计巡检率报有关领导及发电厂考核办。巡检率达90%不处罚。每降低1%,考核其专业的安全绩效工资0。2%。如巡检率达95%,加奖安全绩效工资1%。正常巡检记录在检修班组巡检记录本上,每缺少一次或巡检设备未发现明显的缺陷(视而不见者),扣班组奖金5元,发现弄虚作假者扣除班组奖金10元。
4.5.4 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发电技术科和设备所辖部门应建立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档案。
4.6 设备缺陷管理
4.6.1 处理缺陷的职责:凡巡检管理系统涉及的部门、班组及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进行设备巡检,并将巡检的信息及时上传。由安全巡检系统自动管理。
4.6.1.1 发电生产现场缺陷的分类
4.6.1.1.1 一类缺陷: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过程中发生了影响主机组出力或需降参数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稳定运行。此类缺陷技术难度比较大,不可能短时间内就可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新设备、更换重要部件,并在大修或小修中才能消除。
4.6.1.1.2 二类缺陷: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过程中发生的不影响主机组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但对机组正常运行有危及安全的可能,需要倒系统后才能消除的缺陷,也有可能需要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6.1.1.3 三类缺陷:指主、辅机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小,不受停机、停炉和材料,人力影响,不影响主机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随时都可以消除的缺陷。
4.6.2 运行人员在处理缺陷中的职责
4.6.2.1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时必须及时按照设备分类和录入要求输入联网计算机的缺陷管理系统,同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缺陷的扩大。
4.6.2.2 运行班长或值长接到消缺工作票后,必须积极创造消缺条件,尽快办理开工手续。
4.6.2.3 消缺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及时将消缺结果输入计算机。
4.6.2.4 夜间及节假日设备发生缺陷进行抢修时,值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应及时通知检修值班人员处理,并将所发生的缺陷和处理结果输入计算机。
4.6.2.5 发电科各专工对需要停机、停炉、停公用系统才能处理的缺陷,在计算机上做出认定,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安监站长审批。
4.6.2.6 值长对新发现的重大缺陷应及时汇报有关生产领导(晚上汇报厂值班领导)和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并组织运行人员防止缺陷扩大和通知检修分场及时消除,值长并把有关缺陷输入计算机。
4.6.3 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中的职责
4.6.3.1 检修分场随时在联网计算机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提取设备缺陷信息,组织人力进行消缺,消缺后通知运行人员验收,并办理消缺手续。
4.6.3.2 消除缺陷,必须办理消缺工作票,消缺时间以批准的时间为准;需停机停炉或停公用系统才能处理的,必须经技术部门相关专工签字认定,同时附带临时处理方案,方可生效。三类缺陷必须在当日内消除;
4.6.3.3 无备品备件的缺陷,必须经生产技术部门专工签注方可生效,同时有关部门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
4.6.3.4 发电部门对没有消除的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制定处理方案,安排计划,督促落实备品备件,一旦具备消缺条件,必须尽快处理。
4.6.3.5 夜间及节假日发生设备缺陷,检修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4.6.3.6 检修班组必须将每台设备落实到人,建立班组设备缺陷台帐,责任人必须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定期检查,对设备的状况及存在的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制定消缺计划。
4.6.3.7 检修班长每日到现场查询缺陷情况,组织本班人员处理当日能消除的缺陷,消缺后通知运行人员验收。
4.6.3.8 检修分场主任或主任工程师检查设备的缺陷情况,主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制定防止缺陷扩大的技术措施,对缺陷的消除情况,应及时向计算机设备缺陷管理系统反馈。
4.6.4 分场主任和技术专职人员在处理缺陷中职责
4.6.4.1 分场主任和技术专职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缺陷记录和缺陷处理情况,技术人员应制定防止缺陷扩大的技术措施。
4.6.4.2 技术人员应将能够消除的一、二类缺陷编制措施,并纳入季度、月报和周内分场生产工作计划。
4.6.4.3 对暂不能消除或小修中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录汇总以备大修时参考。同时对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发动群众研究对策,制定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
4.6.4.4 对缺陷的消除情况,应及时向设备运行反馈,同时报发电技术科备案。
4.6.4.5 每周至少对本分场设备作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并负责组织主要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和检查,督促缺陷消除工作。
4.6.5 发电技术科专职人员在缺陷处理中的职责
4.6.5.1 发电技术科专职人员对一、二类缺陷负责会同分场编制技术措施,督促分场及时消除。
4.6.5.2 对新发现及未消除的重大缺陷负责向厂汇报。
4.6.6 设备缺陷的处理
4.6.6.1 对技术复杂、消除有困难不易解决的重大缺陷的处理,必须由发电技术科专业工程师会同分场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临时措施,并经发电技术科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6.6.2 凡影响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缺陷处理,应按工作票制度办理。
4.6.6.3 大小修设备缺陷消除不彻底,影响安全生产者,专业负责人有权拒绝在竣工通知单上签字,值长有权拒绝该设备启动和投入运行。
4.6.7 设备缺陷的考核
4.6.7.1 设备消缺率以月为单位各专业分别统计。每月由发电科统计巡检率报有关领导及发电厂考核办。消缺率达90%不处罚。每降低1%,考核其专业的安全绩效工资0。2%。如消缺率达98%,加奖安全绩效工资1%。
4.6.7.2 消缺率达90%至98%,每发现录入或解决缺陷一次,奖励0。5元;大于98%,每发现录入或解决缺陷一次,奖励1元;低于90%不奖励。
4.6.7.3 发现的三类设备缺陷应于24小时内尽快解决,对于一类、二类缺陷只能在大小修中解决的缺陷,班组应有详细的记录,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无特殊原因没能及时解决的扣班组10元/次
4.6.8 班组备品、备件管理
为了做到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缩短停机时间,加速事故抢修,各班组对设备的备品备件应建立清单,并设立管理台帐,保证随时可以使用,用后及时申请补充。对无清单及台帐班组扣5元,并需3日内补齐,否则加倍处罚。
4.7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验。
4.7.1 加强仪器、仪表的使用与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都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4.7.2 各种主要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主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做到“三知”“三会”(知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精心操作。
4.7.3 加强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步实行设备润滑的动态管理。
4.8 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8.1 设备系统更动分类
4.8.1.1 为加强我厂生产设备系统更动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考虑设备系统更动的合理性,保证设备图纸、技术资料与现场实际相符合,防止因规程及图纸资料与现场设备情况不符,而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4.8.1.2 我厂锅炉、汽机、电气、化学、修配、热工等有关设备的新装及变更均应按本制度执行。严禁不办手续擅自更动设备或系统。
4.8.1.3 设备更动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分为两类:
第一类更动:凡影响主设备效率、出力、安全运行或涉及两个以上分场的变更,称第一类更动 。
第二类更动:一般附属设备变更,不影响主要设备出力、安全、效率者。
4.8.2 设备系统更动的申请
4.8.2.1 凡属第一类设备系统更动,应由设备所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报发电技术科审核后,再报总工程师批准。
4.8.2.2 凡属第二类设备更动可由各分场主任批准,报发电技术科备案。
4.8.2.3 设备系统更动申请一般应在施工前七天提出,特殊重大问题应尽早提出,若更动对现有运行方式有影响时,应提出新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方法。
4.8.2.4 已在改进工程或大、小修计划中获得上级批准的设备更动,不再办理批准手续。
4.8.2.5 设备、系统更动执行完毕后的验收交接按“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8.3 设备系统更动后的报告
4.8.3.1 各类设备、系统更动后,均需在设备投入运行前,由设备所属分场写出更动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发电技术科,一份自存。
4.8.3.2 “设备系统更动报告”由分场技术员填写,主任批准。
4.8.3.3 “设备系统更动报告”应附有蓝图或简图,并加文字说明。要注意将更动前后的设备和系统图同时上报。当设备系统更动后,影响运行方式或操作方法时,应附加说明,由发电技术科发出书面通知,对规程和系统图作出相应的修改。
4.8.3.4 如果在检修中已详细总结,而且时间和内容能够满足报告要求时,可不另报,但须在总结中注明设备、系统的更动。
4.8.4 设备系统更动后的通报
4.8.4.1 发电技术科在收到“设备系统更动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对,内容包括:
a)所述内容是否确实及安全;
b)更动后的效果
c)其它补充意见
4.8.4.2 发电技术科设备专工对更动情况调查完毕后,拟定“设备系统更动通报”应将有关资料填写齐全,发电技术科长审阅后,上报总工程师批准,然后再交档案室发出通报,发电技术科及档案室有关资料应根据通报进行更改。
4.8.4.3 “设备系统更动通报”应送厂领导、值长组、安监站及有关领导各一份,各部门应根据“通报”更改本部门报存的资料和图纸,“通报”发送到哪些部门可由发电技术科长视需要而定。
4.8.4.4 基本建设中的设备系统更动不按本办法办理,但因基本建设工程而影响现有设备系统之更动,仍由主管设备分场负责,按照本制度办理系统更动手续。
4.9 设备评级考核制度
4.9.1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全面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按照部颁《发电厂检修规程》、中规定的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参考《全国地方火电厂发电设备评级办法》、《全国地方火电厂主要设备评级参考标准》,对厂发供电主、辅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签定和评级,以促进管好、用好、修好设备,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制度。
4.9.2 设备评级的周期
4.9.2.1 各部门应在每月2日前把本部门上月的设备主要状况表报发电技术科,发电技术科以此做好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4.9.2.2 设备大修后及设备技术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时,(如经过小修恢复消除了重大缺陷;在运行中发生了重大事故,或异常,引起设备技术状况改变等)。
4.9.2.3 新设备正式移交投产时。
4.9.3 设备评级的标准
4.9.3.1 设备评级是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的好坏,分一、二、三类。其中一、二类设备统称完好设备。
4.9.3.2 设备完好率是考核企业、分场、班组的`一项重要指标。
设备完好率计算方法:
设备完好率=一、二类设备之和/设备评级总数*100%。
4.9.4 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
4.9.4.1 班组对所属所有设备应建立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现在运行状况、设备历次事故和故障记录、历次大小修及改造等详细记录。
4.9.4。2 检查考核。设备检修必须要有详细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检修日期、检修人员、存在问题、解决方法、试验运行结果等情况。
4.10 主要设备评级参考标准
4.10.1 锅炉
4.10.1.1 一类设备
a)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效率达到设计水平或国内同类型锅炉一般先进水平;
c)汽温。汽压。炉膛负压。漏风系数。蒸汽品质等均能符合运行规程;
d)汽鼓。联箱及受热面腐蚀或磨损轻微,受热面管子蠕胀正常。
e)锅炉本体部件,附件齐全,汽压表。汽温表。水位计。流量表。二氧化碳表。排烟温度表。炉膛负压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
f)安全门。防爆门。水位警报器等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安全门不漏汽;
g)主要自动装置(包括汽温。给水自动调节装置)经常投入使用;
h)炉墙无重大缺陷,保温良好;
i)除尘装置运行情况良好及除尘效果良好;
j)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锅炉的安全。出力和效率,转动机械掁支值达到“良”;
k)锅炉范围内的主蒸汽管道金属组织球化级别不超过三级,焊缝经无损检测符合质量要求;
l)锅炉机组及其周围环境整洁,“七漏”基本消灭,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m)锅炉整体定期检验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4.10.1.2 二类设备
a)能经常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效率能达到国内同类型锅炉一般水平;
c)汽温。汽压。炉膛负压。漏风系数。蒸汽品质等均能符合正常运行要求规程;
d)汽鼓。联箱及受热面腐蚀或磨损程度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承压部件无重大缺陷,受热面管子虽有胀粗,但不影响安全生产;
e)汽压表。汽温表。水位计。流量表。二氧化碳表。排烟温度表。炉膛负压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可靠;
f)安全门动作可靠;
g)炉墙无严重裂纹。倾斜等缺陷;
h)除尘装置能正常运行;
i)附属设备能保证锅炉的安全。出力和效率;
j)锅炉范围内主蒸汽管道及给水管道无影响安全的缺陷。
4.10.1.3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不能达到铭牌出力,或达到时运行情况极不正常;
b)效率达不到国内同类型锅炉一般水平;
c)汽温。汽压或蒸汽品质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要求,运行中经常超温,或超温而达不到出力;
d)汽鼓。联箱有苛性脆化现象或有严重的腐蚀,受热面管子的严重缺陷,或经常发生泄漏。爆管等事故;
e)安全门动作不正常;
f)燃烧装置不正常或经常损坏,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
g)炉墙严重损坏严密性较差,影响正常燃烧;
h)附属设备有重大缺陷或运行不正常,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或出力;
i)“七漏”严重;
j)有其它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4.10.2 汽轮机
4.10.2.1 一类设备
a)持续地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在各种设计工况下和负荷下运行正常,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热效率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
c)机组的振动垂直方向达到良的标准,其它方向达到合格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油质。真空系统严密度。上下汽缸温差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
d)动静叶片和喷嘴完整;
e)汽缸。转子。隔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没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f)调整系统性能满足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
g)汽压表。汽温表。油压表。油温表。转速表。流量表。真空表。排汽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
h)危急保安器。轴向位移报警器,油箱油位警报器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i)主要的自动调节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
j)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k)汽轮机保温完整,“七漏”基本消灭,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4.10.2.2 二类设备
a)能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热效率达到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
c)机组的振动达到合格的标准,(主要考核其轴承垂直方向振幅)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上下汽缸温差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真空严密度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
d)动静叶片和喷嘴基本完好,或虽有磨损。浸蚀。损伤。频率不合格。拉筋断等缺陷,但经过长期运行考验,尚不影响安全,仅需要加强监督;。
e)汽缸。转子。隔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有局部缺陷,但尚能保证在正常间隙内安全运行;
f)调速系统性能基本满足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在个别工况下虽有摆动。卡涩情况,但不影响机组并列及正常加减负荷;
g)汽压表。汽温表。油压表。油温表。转速表。流量表。真空表。排汽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尚能满足运行要求;
h)危急保安器。轴向位移报警器,油箱油位警报器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i)附属设备运行情况正常。
4.10.2.3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不能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或虽达到但运行情况极不正常;
b)缺少整级的动叶。静叶或隔板;
c)汽缸。转子。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有严重损伤。裂纹等缺陷,未进行彻底处理,影响安全运行;
d)漏汽。漏水。漏油严重;真空系统严密度差;
e)油质量严重劣化;
f)危及保安器动作不可靠;
g)有其它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4.10.3 发电机
4.10.3.1 一类设备
a)持续地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机组振动垂直方向达到良的标准;
c)部件。零件完整齐全;定子端部没有油迹或变形,定子铁蕊。转子锻件。套箍良好;
d)绝缘良好,定子及转子绕组直流电阻平衡稳定,各项试验符合部频“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转子无层间短路或短路轻微,不影响发电机空载特性曲线及励磁电流的变化,未造成不正常振动;
e)冷却系统严密。冷却效果好。
f)电刷完整良好,步跳动。不过热,整流子无火花;
g)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温度表等表计完好准确;
h)强行励磁,自动灭磁。差动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等主要保护装置和信号部件完好,动作可靠,自动调整励磁装置能经常投入运行;
i)机组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表计的标志。编号齐全;
j)一次回路及励磁回路的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k)轴承和密封瓦运行正常,不漏油。
4.10.3.2 二类设备
a)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或采取了降低风温的措施,绝对温度仍在规定值时,温升与规定值相差不大;
b)机组振动合格(考核垂直方向);
设备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使公司合理配置环保设施设备,规范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环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岗位。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环保设施的范围: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噪音防治设施;环保事故应急设施等。
第二条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和验收。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台帐和设施设备的合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需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防治污染物污染损害环境的资料,并将上述事项和资料抄送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对于新、改、扩建项目,技术部应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安全监察部需对过程进行监督,满足环保需求。建设、安装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试生产期间,技术部需联系地方监测部门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六条技术部及使用单位需严格参照设计和操作说明书,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设备厂家出具详细操作说明,确保正确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
第七条技术部及使用单位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环保设备操作规程,做
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必要运行参数、检查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废弃介质移交处理记录,并在每月第一周内向安全监察部上报上月度《环保设备调查表》。
第八条环保设施设备需要停机维修、大修时,使用单位应首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由技术部向安全监察部上报《环保设备停运报告》,安全监察部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得以批准后方可对环保设备进行维修、大修。若停运期满,环保设备仍未恢复正常运行,则须向安全监察部说明原因,并补办环保设备停运手续。
第九条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或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提前向安全监察部申报,说明理由;安全监察部需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环保设备、设施更新必须报请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者运行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领取资质证书,但需具备下列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
(一)专职运营人员配置合理,辅助工种齐全,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二)有固定的化验室,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监测化验设备;
(三)建立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预防、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要认真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察部不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监察,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设备方面的问题由技术部提出整改方案,一般问题由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安全监察部,确保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安全监察部应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发展情况,及时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效率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设备管理制度15
1 热介质温度高于150℃时应先进行热量回收,再用间接循环水冷却;输送热介质温度大于135℃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水冷却。
2 水冷器冷却水流速应在0.5米/秒以上,冷却水出口水温不应大于50℃,冷却器的进出口温差应在8~10℃,不应低于6℃,对工艺有特殊需要的,如在冷却水出口水温需要超过50℃以上水冷器,应提高流速,并报设备处备案。
3 要建立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水冷设备的工艺参数、介质名称和性质、材质、规格、型号、安装和更新年份等。各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由各装置填报,设备处汇总后发有关各部。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每周期更新一次,由各部在大修后二个月内报设备处。
4 凡主要装置的关键水冷器,循环水侧均应设置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计和取样阀。
5 对于介质侧压力大于循环水压力的水冷器,尤其是油冷器、氨冷器,循环水进出口管线上均应设有取样口。
6 各装置的循环水回水管总管上必须设有取样口;在循环水的`进、回水总管上均应设置温度、压力表。
7 应加强水冷器的运行管理,要建立水冷器物料泄漏台帐;并建立水冷器内漏的考核制度,逐步提高查漏技术。对已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堵管数过多的水冷换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
8 要加强对水冷器进行腐蚀结垢状况检查,装置大检修一个月前由各装置提出需检查的水冷器清单(不低于25%,并有代表性),报设备处审批汇总后下达给化验中心。化验中心负责垢样的采样与分析,并于系统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各部。负责对水冷器的检查、拍照,并于系统开工后二个月内完成水冷器检查总结,报设备处。
9 水冷器清洗、检修后,需对管程、壳程分别试压,试压合格后方可投用。由使用单位和设备处负责监督验收检修质量。
10 所有材质的水冷器水侧都必须进行清洗预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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