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1
为了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8、质量管理部建立并保存设备的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规格参数、验收记录等。
9、设备档案记录应按质量管理记录凭证的规定要求保管。
10、记录和数据应可追溯,长期在使用的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的相关验证和检定、校准数据进行分析,评定使用效果以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11、设备的验证和检定、校准失效或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按要求降级使用或弃用。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2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申请汇总,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讨论,编置购置计划。
二、参与大型设备可行性调查和论证,写出论证报告。
三、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的`验收、维修、使用管理、报废、鉴定及其财产帐目、档案资料收集。
四、了解各科室设备配置情况,合理调配。
五、对仪器使用科室进行考核,每月给出评分。
六、负责全院计量工作。
七、负责维修考察等有关对外联系和院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负责仪器设备的信息收集、提供、反馈工作,为医院仪器、设备的装备当好参谋。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3
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无菌器械的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同时遵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第三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产品范围包括无菌器械的企业方可经营无菌器械。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仓储等场所,场所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源;。
(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与无菌器械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应具有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的能力;。
(四)应具有对产品质量信息、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收集、处理的能力;。
(五)应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所经营无菌器械的安全、有效;。
(六)应符合国家对无菌器械的其它规定。
第六条拟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或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经营无菌器械的,经自查符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评分办法》(见附件一)中规定的条件,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应包括:
(二)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可以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委托部门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负责。
第八条对申请企业的现场审查应选派2至3名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第九条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见附件三)及评分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仍不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自受理之日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证或增加无菌器械经营范围的决定。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审查不合格,须进行整改的企业,其整改时间以及对其复审的时间不包括在审查时限内。
第十二条经批准取得无菌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注明无菌器械的经营资格,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细则为无菌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实际,制定严于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5
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部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疗设备部应定期检查指导,要求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疗设备部,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仪器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部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疗设备部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独使用。
5、各科室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仪器的运转是否正常、仪器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大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仪器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疗设备部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大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院档案室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外来人员参观和学习我院医疗设备应事先征得院方和医疗设备部的同意。
8、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须严格执行计量法规。
9、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疗设备部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
10、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疗设备部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6
1、审议医疗设备管理办法,将设备管理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
2、审议医疗装备规划,确定年度购置计划,论证、确定大型设备的购置机型和厂家(商)。
3、在做好医疗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抓住购置前论证的'关键环节,对产品和经销商进行技术性能评估和商业信誉考察。
4、监督检查医疗设备的产品质量情况,论证医疗器械新产品的临床可行性。
5、对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6、对医疗设备效益等综合分析,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7、审议大型设备的报废手续,调剂使用闲置医疗设备。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7
一、医疗设备采购
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县卫生药监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及遵义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二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县人民政府和(或)县卫生药监局申请,审批后,向县财政局申请,审批并确定采购方式后,将采购执行通知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行。
3、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技术参数数据和相关信息。
4、接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中标通知书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需紧急采购的医用设备报县卫生药监局或县人民政府备案,由县卫生药监局或县人民政府采购部门确定采购方式。
三、二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由院务
会讨论决定,在充分征求申请科室意见下进行询价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8
一、凡属医院计划购置的仪器、器械、元件、材料,都必须按标准验收。验收后分别进行建帐,入库、存档。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凡计划购置或经领导签字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与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金额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应有院领导主持或参加验收。
三、购置元件、器械、材料由设备科指定技术人员与购买人、保管人共同验收。
四、入库的仪器、设备、器械的'发放或调动应进行交接验收。此项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指定专人汇同交接双方共同验收。
五、验收方式:
(1)开箱验收;
(2)性能测试验收。验收仪器、元器件、材料均在验收单上或验收证明书上,按规定项目正规书写清楚,并签字。
六、验收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对购置合同、装箱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注册证、产品检定证、准销证、产品结构原理图纸,进口设备的报关单、商检证、本口岸商检证等,都必须详细清点,记录和验收,上述资料是唯一的验收凭据,任何人无权涂改资料内容。资料不全,购置合同、装箱单等与实物不符,验收人可拒绝验收。资料原件全部存档,复印件(二级档案)交使用科室保管。
七、精密贵重仪器应在使用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开始时,先熟悉仪器工作场地,环境是否适合,不具备验收条件应推迟验收。合同规定供方到使用现场交货验收,供需方不得单方开箱验收。包装箱损坏严重,购方拒绝验收。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9
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医疗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进行更新或报废。为了规范医疗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报废设备的定义及分类
报废设备:指因设计、技术、工艺、质量等原因或者因已经服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无法再安全、有效、可靠地使用的医疗设备。
分类: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医疗设备分类法进行分类。
二、报废设备的处理流程
1.设备检定:对报废设备进行检定,明确设备是否可以再次使用或需要进行修复等。
2.确认报废:按照检定结果,确认设备是否真正报废。如确实无法再使用,则确认为报废设备。
3.标记及封存:对确认为报废设备的设备进行标记,以避免误用或对未报废的设备进行标记。
4.分类存放:按照设备分类,对报废设备进行分类存放。
5.处理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报废设备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a、环保、卫生设备等可经过环保认证单位或者专业单位对设备进行回收、拆卸和利用。
b、电子产品、废旧设备和回收利用物等应提交统一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c、尽可能的回收用料,节约资源,减轻环境压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报废设备处理的相关责任人
1.医疗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报废设备的检定、确认市场及存放等操作。
2.设备处置单位按照处理流程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理,负责设备处置的安全、卫生等相关工作。
3.环保单位对有关设备的`回收、拆卸、利用等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或者进行全程监管和质量检测。
四、报废处理的定期检查和报告
1.定期检查: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环保单位,定期对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回收利用安全、环保等相关工作进行。
2.报告:相关责任人应每年就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报告,行政管理单位负责将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以上是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以及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定期检查和报告也将能够让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医疗设备报废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五、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环保问题
医疗设备的报废处理涉及到环保问题,因为许多医疗设备中含有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如危险废物、重金属、汞等有害物质。因此,在医疗设备报废处理过程中,有必要注重环保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包括:
1.对报废设备进行环保检测:对报废设备进行环保检测,确保设备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2.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恪守环保法律法规,避免环境安全问题。同时,做好相关报表和文件记录,存档备查,使备案工作更加规范、规范。
3.建立完善的绿色回收利用系统:建立完善的回收利用机制,推进“绿色回收利用项目”,力争将废弃设备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六、报废设备处理中的安全问题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需注重安全问题,因为使用过的设备中有可能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若不注意安全,将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在报废设备处理过程中,不仅要采取一些安全措施,如穿戴防护设备,而且应有足够的保障条件。
1.建立安全技能教育和培训制度:为参加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提供安全保障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如防灼烧、防眩光等的安全设施,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作业。
七、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经济问题
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理并不仅涉及环保和安全问题,而且也涉及到经济问题。因为医疗设备价格昂贵,所以在处理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同时,也要合理安排处理成本,在保证基本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1.开拓多元渠道:在报废处理过程中,尽可能地扩大处理渠道,开拓多元渠道,降低处理成本。
2.制定成本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成本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控制成本,保证经济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八、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管理问题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涉及到许多方面,如环保、安全、成本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报废设备处理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固定的管理制度来支持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1.制定完善的报废处理程序:在文件上制定完善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类型的医疗设备报废进行不同的处理。
2.实行专人负责原则:在每个环节中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每个处理环节顺利进行并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
3.建立严谨的考核机制:对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处理人员等进行定期考核,促进报废设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九、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监管问题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涉及许多方面的工作,涉及到顶层设计、通行规定等。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环保、经济、管理等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1. 制定监管机制:国家统一组织并制定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监管机制,建立分层分类管理模式。
2. 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建立督察和举报机制:建立督察和举报机制,加强对操作过程的监管,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结语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许多方面,需要各个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仅仅依靠一方的力量是难以解决医疗设备报废处理问题的。通过本制度的建立,为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报废处理工作机制,保障医疗设备的安全,增强医疗设备管理的规范化与成效,进一步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10
一、维修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
二、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二级保养。
三、对所妥管科室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时巡修和日常维修,填写巡修记录、维修记录、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四、负责新购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五、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科长批准后联系外修。六、科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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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四条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单"方可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医疗设备卡"。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上级。
第四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五条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医疗设备保养记录表"中登记派工项目、时间及完成情况。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报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报修申请表"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请修单交回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医疗设备卡片,第四条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报修申请表"使用部门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第五条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12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负责人职责
二、设备科工作制度
三、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四、医疗设备计划采购制度
五、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六、医疗设备使用、保养制度
七、医疗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八、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九、大型仪器专管共用制度
十、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维修培训制度
十一、设备使用人员考核制度
十二、仪器性能、精确度鉴定制度
十三、医疗设备更新制度
十四、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负责人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本部门各项工作。2、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
4、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到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
二、设备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所需的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同时负责全院的计量工作。
2、根据各科审批后的请购计划结合院部设备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后订购。
4、凡购入的设备,必需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方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退换货、索赔等)。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设备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拔,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单,送交设备科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三、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全院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医用压力容器和医用制冷设施,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按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仪器,填写医疗器械购置申请表并申述请购理由、人员、房屋设置、医疗效益及经济效益等,送院领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50万元以上),请购科室要提供调研报告,由院长会议批准;万元以上设备由分管院长
(必要时请示院长)审批;千元设备由设备科(必要时请示分管院长)审批,院内医疗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医疗仪器报帐,财务科须见到设备科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3、设备科必须建立建全仪器财产帐卡制度,并定期核对。
4、设备科必须建立万元以上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置申请书、调研报告、合同单、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5、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由设备科归档保存。设备科可向使用科室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6、各科室仪器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实习及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设备科定期下科室检查使用保养情况。
7、各科室医疗仪器如发生故障,使用保管人员及时通知维修组。凡急救仪器,立即派技术人员下科室检修;对于一般可搬动的小型仪器送至维修组检修,并填写维修申请单,修复后凭收据领回;大型精密仪器损坏,限于我院目前维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不足,由设备科协助对外联系解决。
8、应充分发挥各科室医疗仪器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科室应如实上报设备科,转呈院部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责任。
9、对使用率不高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必要时请示分管院长)有权进行院内调配,各科室应予支持。
10、厂家送给临床试用的新产品,一律须经设备科统一安排,各科室不得私自接收。
11、精密医疗仪器应确定使用寿命及折旧更新年限。电子诊断治疗仪器一般五年内需收回仪器成本,按单机年收入提成20%作为设备更新基金,并按科室核算,积累作更新购置仪器用。使用十年以上,无修理价值,已搁置不用者,经过检验可申请报废。
12、凡上级调配给我院的仪器设备一律由设备科按规定分配使用。
四、医疗设备计划采购制度
医疗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地编制采购计划,合理安排经费,及时组织货源,确保临床需要。
⒈大型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医院全年规划,资金安排,制定预算,逐项报批后,分期分批购置。
2、按计划要求参加所需产品的各种订货会议,要在熟悉所订购产品的性能、质量后方可签定订货合同。订货后通知库房、财务科及使用科室,做好资金、安装等准备工作。
3、要有两个人以上参加签订合同或外出采购。大型设备的采购需事前编制院内议标文件,由设备科牵头,纪检部门和相关使用科室负责人等组成的院内采购小组(必要时邀请
分管院长参加),公开议标选购性价比最高的医疗设备。本地采购与外地采购,以本地采购为主,尽量减少外出。外地采购以通讯、电邮为主,尽量为国医院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
4、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市场规定,不走后门,不以物易物,不套购物资,不吃请受礼、受贿,各种业务提成回扣等一律交公。
5、要全面掌握采购业务,不断拓宽知识面,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积极开辟合法的采购渠道。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确保各类设备质优价廉。
6、对专业性较强,确需使用,科室自行出面购置的品种,应经设备科科长同意并上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科室自购(两人以上),采购人员应严把质量关及价格关。
五、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大型仪器(万元以上)均应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或兼管)。
2、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设备购买申请单、审批文件、购前论证、成本效益分析报告、订货合同、征询单、到货通知、发票复印件、运输文件、保证书、验收记录、说明书、图纸商检证书、许可证或免税证明及各种技术资料、安装调试记录、使用操作规程、检验记录。
3、设备验收后应立即建档。填写要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其中十万元以上设备档案要移交综合档案室。
4、建立技术档案借阅登记簿,并认真记录、及时催还。5、加强设备档案的保管,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
六、医疗设备使用、保养制度
1、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使用人员应认真填写机器使用情况记录。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设备保管人负责,内容为进行表面清洁,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3、一级保养,由仪器保养人进行,主要是进行仪器外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温度、指示灯等异常情况,进行局部检查和调整。
4、二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仪器保养人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应更换易损件。
5、设备科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功能检查或精度检查。属国家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仪器定期由计量部门进行鉴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保养全院各类医疗设备是提高仪器使用率与完好率的重要保证。各类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均由设备维修组统一负责(除个别科室已长期配备有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外)。
七、医疗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医疗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是保证医院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重要手段。
2、医疗设备开箱验收后,安装和操作人员应熟读说明书,按要求进行安装测试。
3、精密仪器需配备稳压电源,计算机需配备不间断电源。
4、医用高压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接地,调试符合安全要求。
5、医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按操作规程开机使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6、每季度由院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科室对医用高压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案。
八、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1、负责医用电子仪器、医用压力容器、医用制冷设备、常规医疗设备的维修工作。
2、设备维修组人员定期主动上门检修,事毕应填写检修记录,由被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各科如有临时维修工
作,需要填写修理通知单,送维修组,由检修人员办理。如属抢修、抢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检修。
3、可携带及易搬动的器械需修理时,除填写修理通知单外,并连同该物送修理部门,对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须向承修部门取回收据。修复后,使用部门凭据领回,并应进行验收签证。
4、各科室如新装、新建、改装、改建有关设备,需填写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安排办理。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设备使用人或保养人详细说明故障现象及原因,以便及时排除故障,缩短停机时间。
6、设备维修后要做好登记,大型设备的维修记录要写入档案,内容包括维修日期、使用人主诉故障现象、修理人检查所见现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换零件及修复后的检验情况。
7、对不能修复的设备,维修人员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外修建议,经科长批准后实施。
8、实行分工负责与派工相结合的制度,按片分工,落实到人。
9、维修完毕立即填写维修收费单,如实记录有关内容,并由维修人员与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逐月上交统计。10、在检修过程中注意人机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零配件,严防流失。
九、大型仪器专管共用制度
1、对一些功能广泛,一个部门使用频率较高,而其他部门使用频率较少的贵重设备,实行专管共用。
2、设备要有专门保管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3、每次使用设备,保管人必须教会使用人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器,使用人做好使用记录。
4、设备使用完毕后,保管人应检查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出现保障,及时与设备科联系维修。
5、因使用不当而损坏设备,应由使用人酌情赔偿。
十、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维修培训制度
1、使用大型医疗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才可上岗操作。
2、在签定购买大型医疗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的合同后,使用科室必须将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确定好。
3、派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到具有同型设备的单位进修学习,学习应在所订设备到货前结束。
4、学习人员必须在学习期内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故障排除方法。
5、学习人员必须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牢固确立安全操作的思想,杜绝危险情况的发生。
6、学习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由培训单位出具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十一、设备使用人员考核制度
1、设备使用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表面清洁,检查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2、每次使用完要及时填写设备使用记录,一天使用若干次者,可做日记。
3、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及时向维修部门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4、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要追究使用人和领导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管理使用仪器设备应认真负责、设备使用率高、效益突出、保养好的科室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仪器性能、精确度鉴定制度
1、新购仪器或维修后的仪器,要进行功能检查,检查设备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仪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2、除进行功能检查外,还要进行精度检查,检查设备的精确度是否达到标准,对于计量仪器,需要定时地由国家计量部门检查鉴定。
3、对仪器本身的安全性、用电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
十三、医疗设备更新制度
1、实行有效可行的医疗设备更新制度,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措施。
2、医疗设备更新年限,可根据其性能、耐用度、质量情况、使用频率来确定。
3、医疗设备的暂定更新年限:电子仪器及光学仪器类为8年,医用电器及机械类为10年,放射性设备及其它耐用设备为15年,纤维内窥镜为5000人次。
4、设备科负责对全院各科室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建档管理,记载机器的购进、安装时间、使用时间、故障及维修保养情况,为该设备的更新积累资料依据。
5、各科室要及时的填写机器使用及维修记录、设备科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机器使用操作情况,填写维修记录。
6、下列设备可申请更新:
⑴已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且无修复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
⑵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
⑶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易修复改装者。
⑷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危害、因事故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的仪器和设备。
⑸由于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更新设备可给医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技术效益者。
7、仪器设备淘汰、报废需经维修人员鉴定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淘汰、报废申请单、报技术委员会鉴定,经院长审批签字后送交设备科。
十四、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报废的原则。
⑴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修复或无使用价值者。⑵主要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使用价值者。
⑶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宜修复改装者。
⑷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公害,因事故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又修理费过高,无修复价值者。
2、报废的实施办法。
⑴固定资产报废应先由仪器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
⑵对提出报废申请的设备,需经维修部门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不能修复者才准予报废。
⑶办理完报废手续后,由设备科开列清单报财务部门注销帐目。
3、报废设备的处理。
对已报废的医疗设备有保留价值者,留作教学、科研或拆零修配用。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13
1.定期清理加工经营场所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餐厅环境整洁,卫生符合要求。
2.设置盛装餐厨废弃物的容器,严禁餐厨废弃物撒落地面。
3.餐桌餐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设施等保持干净整洁。
4.纱窗、纱门、纱罩、门帘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有关要求。
5.定期进行杀虫除害工作,防止虫害繁殖。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14
1.仪器设备的'请领由护士长、科室主任与设备科、物资仓库办理相关手续,院领导批示方可领取。
2.科室必须设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登记本,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和操作程序卡片。
3.仪器设备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并作好维修保养记录,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清点交接。
4.科室间调动仪器设备使用时,护士长、科室主任、保管人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5.仪器设备,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备用。
6.重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并签字接受。
7.发现仪器设备使用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断电关机,停止使用,控制设备的损坏程度。
8.设备发生故障后,各医疗科室应及时通知设备科派专业维修人员前往检修或送到设备科检修。
9.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15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由设备科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科、采购中心等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在归定的'工作日内,督促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变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产转移,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维修部门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维修部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物资库房保管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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