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2 13:32:28 制度 我要投稿

协会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协会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1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长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七)直接管理协会财务,审批财务收支年度计划。

  三、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根据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会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建商业通讯》编发内容,采编重要稿件,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七)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各部门岗位各工作职责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刊登宣传国家有关商业法规、规章,业界动态,连锁经营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经营师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咨询中心

  负责为会内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单位提供商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会员联络部各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任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主任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编辑职责

  (一)负责《福建商业通讯》初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刊物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二)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的各种资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协助主任撰写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以下是办公室3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定齐全、清晰,准确率达30%。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争放工作,准确率达30%。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3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元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3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打字员岗位职责:

  其岗位职责是:

  1、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2、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3、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4、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5、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负责起草协会的人事管理制度。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负责新会员,包括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等。

  6、负责完成部门开发的各种项目。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工资管理

  第一节、人事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一)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主任、人事管理干部、分管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主任。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秘书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20xx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二)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一)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二)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三)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二节、工资体系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主任、分管副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

  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五、职位升迁及工资调整

  (一)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二)工资调整

  1、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

  2、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

  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节、考勤

  一、出勤时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 10:30~18:30(冬季) 10:00~18:00(夏季)

  其中午餐时间:13:30~15:30(冬季) 14:00~16:00(夏季)

  (二)如工作需要,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迟到、请假及旷工。

  (二)员工在规定时间十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五)事假或病假一天扣满勤奖金5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主任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六)旷工一日扣满勤奖10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七)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公出

  (一)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告,经主任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二)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主任电话说明。

  四、出差

  (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二)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1、事假

  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1)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2)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3)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4)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婚假

  (1)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2)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3)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4、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2)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5、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2)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3)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

  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4)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5)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7、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任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任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第四节、考核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主任负责;部门主任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二)晋升考核

  1、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2、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三)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主任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5、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二)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主任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第五节、奖惩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二)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三)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四)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2、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3、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4、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5、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6、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二)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1、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 3、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4、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5、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三)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1、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2、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四)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3、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会计制度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出纳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老奇台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一)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2.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住宿自己解决的允许按标准的80%补贴。

  出差到社区市的住宿费暂按上述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内的住宿费,由协会领导批准后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会议、文件档案管理

  第一节、秘书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三)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民主生活。

  (五)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秘书长办公室会议由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任参加;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见;各部门工作会议如有需要,可请分管的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参加。 四、会议纪要

  (一)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第二节、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一)《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新连锁协”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2)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3)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4)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5)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6)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函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函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函”、“新连锁协函”。

  2、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秘”、“新连锁协会秘”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2)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程序:

  1、协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要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

  2、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来文;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5、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三)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副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一)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二)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2、在接稿、打字、核对、印刷等工作程序中,要严格把关、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严禁多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2、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三)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四)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严格把关,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五)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学习、卫生、安全制度

  第一节、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主任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主任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扔烟头、撞烟灰。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节 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 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 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 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 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 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 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是首次实行,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试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及《新疆测绘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协会财务统一管理,财务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事业维持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日常运行和投资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相对集中财力,确保协会工作的完成,确保协会发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协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资计划,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协会资源,努力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成本核算,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协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协会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对协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协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协会实行理事会和法人代表负责的财会领导体制,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工作,协调和审议、审定规章制度。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发展及协会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机构。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八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分为:会费、捐赠、政府、企事业单位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组织承担项目获得的研究费和管理费,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九条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宏观调控,微观放权,鼓励各成员单位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条支出是指协会开展咨询、宣传、调研、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其中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内容分为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十一条协会要加强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协会各项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的指标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十三条各项资产管理须按有关国家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各项暂付款应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借出款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逾期不报或不还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监督是指按国家财经法规及协会财务规章制度,对各种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控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财务主管领导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协会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章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应定期向理事会提供财务报表和报告。报表和报告要真实可靠,并做到帐表一致。

  第十七条协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真实报表和报告。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清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

协会管理制度3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双确认制度、维修资金制度、招投标制度、物业撤出双向选择制度、物业合同备案制度的落实。

  3、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投诉,受理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投诉、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5、定时走访各物业管理企业及项目,上门服务,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协助做好业主会组建的指导推动和业主会备案、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活动;

  6、负责辖区内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走访,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和信访投诉工作记录。

  9、负责搞好物业管理项目档案、业主会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项目动态管理网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办公室各类数据资料收集、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搞好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12、负责普通住宅规模5万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13、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档案和日常监管。

  15、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16、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预审。

协会管理制度4

  老年协会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协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老年协会工作。

  二、配合村(居)两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

  四、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协会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组织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老龄部门布臵的各项任务。

  老年大学管理制度

  一、老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教学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提纲,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老年福利基金积累管理使用制度

  一、积累基金范围,户口凡在本村的农业人口,非农业常住人口都负有积累老年福利基金的任务。

  二、积累基金来源,每年从集体纯收入中提取1%,按积累基金范围每年每人积累10元(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规定)。

  三、基金用途,老年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发展老年事业,增加娱乐健身设备和养老补贴。

  四、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实行建专账、专人管、专款专用。

  五、基金使用制度,老龄委提出使用制度,两委集中审批,原则上多积少支,有增无减。

  尊老敬老制度

  一、全体村民都要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法制观念,发扬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党员干部要做敬老模范。

  二、每个村民都要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家庭或公共场所,都必须尊重和爱护老年人,树立敬老、助老光荣,谴责、虐待老人可耻的良好村风。

  三、要认真履行赡养义务,要使老年人生活水平略高于其子女的生活水平,对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也应尽力满足。

  四、子女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阻碍老人参加文体娱乐和社会活动,不干涉老人的再婚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对老年人的生日要及时祝贺和慰问。

  五、村委会和村老龄委要认真按照“五个老有”的要求定期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儿媳、评比活动,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并予以公告。

  六、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老年人十要十不要

  一、要尽量参加劳动,多做家务;不要倚老卖老,伸手穿衣,张口吃饭。

  二、要穿衣吃饭量家当;不要攀比讲排场。

  三、处理家庭琐事,要多听青年人意见;不要主观武断,一人说了算。

  四、有空多清扫;不要不讲卫生。

  五、说话宜少不宜多;尽量不要瞎唠叨。

  六、干活要掂量轻重;不要人老不服老。

  七、关心子女生活,要有难同担,有福同享。

  八、发展家庭事业要出谋划策,不要吃粮不管事,等着看笑话,事后当诸葛。

  九、家庭和睦要保证;背后不说子女坏话。

  十、有病要早治;不要等依靠。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赃物如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四、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五、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六、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入室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七、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期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八、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五比、五赛、五要制度

  村干部“五比”制度 比谁更重视老龄工作 比谁更了解老年人

  比谁更对老年人创业史记得最多 比谁更对老年人赡养得最好 比谁更对老年人帮助得最多

  年青人“五赛”制度 赛谁家的父母更顺心 赛谁家的父母穿戴最干净 赛谁家的父母身体最好 赛谁家的父母最长寿 赛谁家的父母参加活动最多

  老年人“五要”制度 要自觉更新思想,反对迷信 要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勤劳致富 要体贴子女,知足常乐 要不吃老本,再立新功 要坚持活动,身心健康

  老龄委工作制度

  一、逢年过节有慰问,每年的春节、“九九”重阳节,对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分层次、分标准进行慰问。

  二、老年节日有庆祝,每年的“十一”国际老人节、“九九”重阳节召开庆祝会或表彰座谈会。

  三、侵犯老人权益有人管,对虐待、欺侮、打骂等侵犯老人权益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举报和上诉及时进行查处。

  四、孝敬老人要表彰,对孝敬老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进行表扬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刊反映报道。

  五、老人生日有祝贺,每年对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生日祝贺。

  六、社会敬老有公约,对全村制定的敬老公约要人人遵守执行,并坚持开展争做两个文明建设的标兵,争做尊老敬老的模范,争做尊敬老人文明户的活动。

  七、敬老新事有宣传,对于在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及时进行登记、表扬、宣传、奖励。

  八、贫困特困户有人包,对全村的贫困特困户老人,实行党员干部包户,科技致富户包项目,群众搞帮助定期脱贫,实行共同富裕。

协会管理制度5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辩论协会社团章程

  一、名称和宗旨

  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

  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二、学生社团登记类别

  兴趣爱好类

  三、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事

  活动方式:

  1) 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

  2) 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 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

  四、组织机构及权限

  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 各机构权限:

  【指导老师】

  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

  组织相关讲座;

  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

  【会长】

  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

  与协会辅导老师保持沟通,积极联系其他高校进行社团联谊赛,关注各大相关赛事; 有要求秘书处发放协会通知的权利;

  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

  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

  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

  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

  【副会长】

  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

  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

  【秘书处】

  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组织部】

  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

  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宣传部】

  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

  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负责人的职权,内部机构建设

  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

  内部机构建设:

  1、选举任命:选举制(由上届全体会员投票选出下任会长、副会长)或推荐制(由上任会长推荐新会长名单,并公示以征求意见,并由新会长委任副会长名单,公示之);

  2、选举罢免:协会领导机构的选举与罢免必须经过民主表决过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指导,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

  3、人员构成:协会将在每年面向新生,公开纳新,择优录取。严格选拔表现优异的辩手为正式队员,并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辩论协会领导机构的交接和队员的更新,以使论协会不断延续;

  4、协会规模:协会的人数将控制在100人内,辩论协会规模扩大或有特殊需要时可适当增加队员人数,具体增加人数由会长和提案,副会长各部门集体协商决定;

  5、管理方式:协会在校团委领导、社团联合会监督、统一管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各部门机构自主管理;

  6、协会纪律:

  A.每名正式会员自加入本辩论协会之日起必须服从管理和各项有效决议,遵守本辩论协会的有关纪律,对于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B.会员必须准时参加辩论协会的每次正式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延迟到会或提前离会的,应提前请假。对无故缺席、迟到及早退者将提出会内批评,三次无故缺席或多次无故迟到及早退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

  C.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日常决议和管理。在坚决服从管理和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向领导机构提出建议。但是不得以意见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动抵制决议及管理,对违规者将提出队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D.会员须以正当方式对协会活动提出个人要求或建议,但具体实施要服从决议和组织安排,对不经批准擅自行动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

  7、奖励措施:

  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

  七、财务的会计制度及审核制度

  1、本协会对每届新会员收取会费(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为以后的活动及各项费用。经费开销由各部门向会长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同意。事后须提交相关票据,由财务部门核对保管;

  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

  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

  八、会长的选举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

  十、章程实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项:无

  十一、社团终止程序

  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

  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

  在协会注销后第10-15天内,社联将予以注销公示,至此,社团终止。

协会管理制度6

  第一部分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书法协会简介

  书法协会成立于20xx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风骨洒脱;笔墨流转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厚积而发;以书会友以技载道。

  第四章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指导单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组织机构

  第一章总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一年。

  第八条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动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海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协会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消费者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领导和上级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消协常务办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是最基层的财务核算单位。工作部、分会、工作站、联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市消协应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市消费者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市消协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参照樟树市社会团体会费使用办法办法执行,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消费维权救助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审批封面,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消协常务办、各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的10%提取福利费后,市消协与常务办、工作部、分会的留成比例分别为55%和35%。

  第十一条市消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有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的,所涉金额全部由市消协没收。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市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

协会管理制度8

  武术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国粹,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武术成为我们民族精神气质千年垂凝的载体之一。跟随历史的推进,武术也逐步由原来是纯粹的“克敌制胜”的求生手段发展成为现代人们强身健体、修得养性、追求艺术的一项智体运动,并因此备受人们的普遍欢迎。

  为了发扬武术,培养更多人对武术的兴趣~爱好:发扬爱国',护国的民族精神,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我校开展了武术协会。并制定了一定的管理制度。

  1.(加减分制度):

  武术协会的每个成员的基准分为50分,每次训练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一分;无故不到者扣三分;另外,每周全勤者加三分,代表学校或公司参加表演的按取得成绩加分(10至20)外出活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开集体的每人每次扣二分;武术协会会议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三分,无故不到的扣五分;每周请假两次以上的(特殊情况例外,如值周)按事情轻重扣除一至三分。如果那个成员家中有关于武术方面的书籍及视频能贡献给协会的按贡献数量加(1~5)分。期末评出积分最好的前几名进行奖励。

  2.(签到);

  实行每次训练两次点名制度,即训练开始和结束各自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扣除相应积分,反之,每次训练都能按时到,不早退,认真练习者会或得一定的积分,期末时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3.(爱护训练器材)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一定要爱护公共的训练器材,恶意损坏者去除期末评奖资格,并上报学校。

  4.(参加表演)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参加学校或公司的表演者,都会获得一定的积分,并在整个协会里点名表扬。

  5.(日常行为习惯)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不能有任何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参加协会前有违纪的不算),发现有违纪现象的第一次警告并上报老师,第二次退出协会。

  6.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武术协会是一个整体,在训练过程中有时会分为几个小组比赛,输的一方整体受罚。另外,武术学得好的同学可以帮助学得比较差的同学。

  7.(户外活动)

  武术协会的有时可以参加户外活动,但是必须注意安全,必须集体出行,任何人都不能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的同意下私自去逛或者去做别的事,否则扣除一定的积分。

  8.(双休日)

  由于有很多成员都是通过看视频来学习武术的,但是考虑到一些同学看不懂以及有一些同学不想浪费每一天的学习时间,也为了丰富大家的视野,因此愿意的同学可以组织在双休日到雀山公园练习。练习项目为之前所学习的内容。

  9.(衣物)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必须准备好宽松衣物,不能穿牛仔裤到训练场地训练,否则按不到处理。

协会管理制度9

  第一章收入管理

  第一条行协收入的主要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办法收取。

  2、事业收入:指通过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展览会、评审会、培训费、信息费、课题研究、咨询服务收入等。

  3、其他合法收入:指各种捐赠、投资收益、活动经费、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协对其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不同形式的管理。

  1、会费收入:依照会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行协业务活动所需经费。

  2、事业收入:行协对事业收入实行激励机制,即对事业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将税后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支配。

  3、其他收入:作为行协经费来源的补充。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三条行协的支出是指按《章程》规定,履行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各项管理费用、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修缮等费用。

  第四条支出审批原则:行协对各项支出实行逐级审批、财务监督控制的办法。费用支出审批要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单位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及标准,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

  第五条支出审批程序:行协的各项支出应:由经办人按财务规定格式及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行协理事会会长(简称:会长)审批。

  第六条支出审批权限:行协会长是行协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协资金的安全使用负责。行协实行会长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单笔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资金,由会长授权的人员也可审批。

  第七条行协报销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时要求如下:

  1、购入办公用品时,要附有购物明细清单。

  2、差旅费:

  ⑴有关人员因公出差报销时要附上由秘书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秘书长出差时,要附上由会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

  ⑵其它事项出差,以书面形式说明出差的目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⑶差旅费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十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3、召开会议费前,先由有经办人员提出申请做出会议预算,说明召开会议的内容、会议规格、参加会议的人数。报秘书长或会长审核批准,报销时应附有会议消费清单。

  4、接待费支出时,应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说明来访人单位名称、规格、人数,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行协应建立固定资产、存货及办公用品出入库领用制度,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大宗采购按规定走招标程序。

  第九条行协已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各项补贴或津贴,由经办人员负责造表,报会长审批。

  第三章资产及负债管理

  第十条行协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款、其它应收款和存货。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各种借款,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二是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三是单位价值较高。

  第十三条行协应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财务人员应做好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行协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行协的所有投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行协名称、标识、信誉、服务等无形资产应当有偿使用,行协对外投资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行协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第十六条行协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协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行协财务人员年终应提交财务报告,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行协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目前或今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收缴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

  第五章现金、银行支票、票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协现金、银行支票管理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现金收入必须开给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帐外设帐。

  第二十三条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或以“白条”抵库,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第二十四条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随意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现金支付必须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不足转帐金额起点的零星开支可使用现金支付,其余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二十六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及空白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填写假用途,不得将支票交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第二十七条签发银行支票的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第二十八条实行钱帐分管制度,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和登记工作。

  第二十九条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取、开具、保管登记工作,不得将票据借作他用。

  第六章内部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一条行协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是指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财务会计工作,使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规范化,而制定的内部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等。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财务人员要熟悉业务知识,对行协财务收支进行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和控制,并进行分析,使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各种财务检查。

  3、财务人员应恪守职责,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第三十四条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1、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确定财务部门的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

  2、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协会计核算的实际,确定会计凭证格式,进行凭证填制,规定审核要求。

  3、财务账簿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由计算机录入;辅助账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和行协实际情况,财务人员应编制以下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会计报表附,主要有支出明细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行协现有资产进行清查,以保证帐实相符。对财产清查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严格财务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三十七条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财务应按季度向行协财务主管领导报告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向理事会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适应知识不断更新发展的需要。

  3、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学法、知法、执法、宣传法、守法、维护法。

  4、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办事要主动热情、耐心服务。

  6、财务人员应保守财务秘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能向外提供或者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第七章人员调动、离职的交接

  第三十九条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移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第四十二条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第四十二条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实行计算机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的科目,应当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协会管理制度10

  婺源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活动在主席领导下,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兼职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会计、出纳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人员兼任,协会设报账员。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和各分会提交的年度预算,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报主席、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

  第九条每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收支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后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负责接受协会会员大会的审查,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税机关对财务工作的审计与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资料,不经主席同意,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收入按其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经费和具体体育赛事活动财政追加经费而取得的收入。

  (二)会费收入是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所在单位或会员收取的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个人会员会费可由各分会代收。

  (三)捐赠收入是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商品服务经营性收入和投资分红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协会等单位的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报废报损资产变价收入等。

  第十三条协会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合法的票据归口协会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隐瞒收入,收取现金应当日缴入协会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各分会的赞助性等收入也一并纳入协会财务管理,分明细核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协会支出分为正常运转支出、活动性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场地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一)正常运转支出是指人员支出、人员补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车辆及交通费用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二)活动性支出是指协会举行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设备购置支出是指车辆、器材、体育设施、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的购置支出。

  (四)场地建设支出是指房屋、运动场地等建设及维修的支出。

  (五)经营性支出是指经销各类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等的成本支出。

  (六)其他支出是指借款、投资、以及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协会所有正常运转性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或分会审核,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活动性支出由活动组委会提出收支预算,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或相关分管副主席请示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设备器材购置需报经主席同意实施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对工程项目预算审定后,按县政府相关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六条协会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1000-5000元的费用经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十七条报账员允许预借备用金5000元,用于日常急需开支的垫付,所有审批好的各类支出,统一由报账员填写结报单到协会财务报账。

  第十八条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应符合本县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印刷品定点印刷、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五定”规定。

  第十九条协会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以及劳务补贴等,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主席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条协会各专项分会正常活动经费实行定额补贴制,定额补贴标准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定额内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超定额部分需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

  或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各分会自筹资金(含个人会员会费、赞助款等)原则上由分会自主安排使用,纳入协会财务统一核算,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报账员岗位分设,钱、账、物、章分管的原则,报账员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严格加强对协会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负责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全面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定期与财产、物资实物管理部门核对,确保财产物资账、卡、物相符。每年12月份由协会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年底前将清查结果报协会财务,以便调整财务账面数据,准确地进行年度财务决算。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XX年十二月三十日

协会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钓鱼协会(以下简称为钓协)

  第二条本会是广大钓鱼爱好者自愿结成的联合体、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团结从事钓鱼事业的各类人员以及钓鱼运动的参与者、爱好者,积极提倡和发展钓鱼运动,开展钓鱼运动的学术交流和科研、竞赛活动,普及钓鱼运动,提高钓鱼运动技术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

  钓协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钓鱼运动,指导和推动钓鱼运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全市钓鱼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二、积极开展钓鱼咨询活动,对钓鱼运动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指导和促进全市钓鱼训练及选材等工作,对全市县钓鱼运动的发展规划

  提出积极性建议。

  三、为提高钓鱼爱好者技术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四、争取和接受社会的捐款、资助和馈赠,以供本协会更好地开

  展钓鱼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会的要求;

  三、市范围内的其他钓鱼团体,愿意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者,均可以申请为本会之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吸纳名誉会员,须经全体代表大会协商讨论,并于出席代表大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必要时,经理事会研究,并获出席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亦可临时接纳名誉会员,但必须报请下一届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具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会员比赛和观摩,优先借阅或取得本协会有关业务、学术资料;

  三、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会员必须交纳常年团体会费,作为本会开展活动经费一部分。常年团体会费的最低标准1000元人民币,个人会员费1000元人民币;

  二、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维护本会名誉,并有协助本会搞好工作之义务;

  三、会员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在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将由协会理事会发出通知,通知后不缴会费和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诽谤本会名誉的,经委员会讨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权利、取消会籍等处分。

  GANSU FISHING ASSOCI缩写:GSFA)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市钓协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体育总会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计;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工作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会计1人。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业务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期年龄不超过5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支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为55周岁,如超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县体总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法定代表由会长担任。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协会管理制度12

  章程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娄底市卫生学校心理健康协会”,名称“清馨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批准,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自愿帮助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自助助人,发展兴趣,激发潜能,传递快乐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心理活动,带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为培养素质全面、心身健康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协会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管理制度14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调休。

  3、协会组织的会议、学习、或者其他团队活动应该积极参与,如有事请假须提前向专职副秘书长请假。

  4、协会全职人员的考勤情况,由专职副秘书长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考勤纪律的,三次以内口头警告,达到三次以上的可予以辞退。

  5、工作人员需要休假、请假的,填写《工作人员休假请假申请表》,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6、因情况紧急如急病、临产等,无法提前办理休假、请假报批手续的,须先口头报告并说明原因,补办手续应在上班后的3天内补办。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原则

  1、XXXXX协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单位经济实力为宗旨。

  3、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协会运作中禁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4、协会必须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银行帐户,妥善保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金的使用坚持“量入而出,略有结余”,“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一切开支必须合理合法,并附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如财务人员审核后确认开支或凭证不合法,则不予报销。

  5、任何支出或借支及预付款、定金的,财务审批权限如下:所有财务报批由会计审核后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

  (二)收款制度

  1、协会的收费必须由两个工作人员完成,一人负责领取、保管并开具票据,一人负责收费并保管好款项,当所收款项达到壹仟元以上时,应及时返纳开户银行。月末由出纳统计当月开具票据,经会计复核确认后,将所收款项全部存入协会账户并将相关单据移交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协会应严格按照法定的业务范围收取有关会费及款项,任何人不得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收取非正常业务产生的任何费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挪用协会款项用作其他用途。

  (三)采购制度

  1、协会常用的办公用品、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2、协会委托外单位办理的业务如印刷、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项目,必需以协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

  3、协会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并签订相关合同报专职副秘书长及专职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才能购置。

  4、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四)借款制度

  1、因公务或出差需要预借现金的,由经办人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款用途等,交由财务根据预算情况核定其需借支的金额,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处领取借款。借出的现金,在正常情况下,应在出差回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销手续并清还借款。

  2、任何人员借出的款项应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作其他用途。

  3、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五)差旅费(业务)开支管理制度

  1、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外省的工作人员,要先拟出差旅费用的预算,由出差人签名和财务人员复核,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再办理借支手续。

  2、报销时,由出差人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名,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财务人员复核,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报账。本是一次差旅工作的开支不能分开报销,并应在报账时立即清还出差的借支费用。

  3、协会人员因公事出差外地,差旅费补助等费用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粤财行[20xx]6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出差人员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340元,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包干为每天80元。本市至出差地的往返车费在文件标准内的按实报销,超过标准的由本人负担。

  4、会议费参照肇庆市财政局印发的肇财文[20xx]1号《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业务接待费制度

  1、一般性业务接待应按照以下标准报帐:早餐:甲类(重要客人接待)20元/人

  乙类(业务往来工作的接待)15元/人

  丙类(座谈会工作会议或一般性接待)10元/人正餐:甲类100元/人

  乙类60元/人

  丙类40元/人

  超过以上标准的应说明原因并报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方可报账。

  (七)物品管理制度

  1、为减少浪费,节约支出,准确核算物品成本,购进的物品或物资由专人负责验收、发出及保管储存等工作,并在《物品收发存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2、保管人联同财务负责人每年最少一次应实地核查物品,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找出原因并将情况上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处理。

  (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年终应上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及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的检查。

  2、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九)保密制度

  1、协会人员都有保守协会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协会秘密,更不准出卖协会秘密以谋取个人利益,如出现泄密行为,协会有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协会的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工人员接触,接触秘密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秘密。

  3、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协会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协会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银行帐户印鉴等;

  (4)协会规定的其它要保密的内容。

  (十)财务监督及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对财务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由常务理事会提名推荐三名副会长临时组成监督小组,对本年度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2、年度财务情况及财务管理情况在次年2月28日前向理事会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XXXXX协会年月日

协会管理制度15

  院跆拳道协会是由全院跆拳道爱好者组成的学生团体,受学院团委,受学院领导的管理与监督,除学院外,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无权干涉协会一切活动。跆拳道协会任何活动必须在充分考虑学院利益的前提下执行,其目的旨在丰富大学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第一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协会。

  (3)服从本协会的领导与管理,积极参加和协助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热爱跆拳道运动,维护协会的团体利益。

  (5)签定《跆拳道协会与会员安全保障协议》(一式三份)。

  二、会员具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提出批评及意见的权利。

  (2)有优先被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同时承担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3)按规定交纳会费及教练费。

  (4)培养和坚持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依法开展跆拳运动。

  第二章,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定期组织会员参加校际交流赛、表演等活动。

  二、购买相关器材、护具。

  三、支付本协会工作人员(教练)费用。

  四、举办有奖问答会,奖励优秀会员。

  第三章,为了更好地规范协会各方面的工作,系统地管理好整个协会,现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协会最高权利机关为跆拳道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外联部、技术部、宣传部、财务部、组织部这几个部门组成,受会长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助会员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涉及协会的重要决定事项时,采取全体成员民主投票抉择。

  二、理事会的成立需通过院领导、院社团部的一致考核批准产生。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各一名,财务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两名,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两名,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三名。

  三、理事会成员对协会工作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本着为协会服务的原则,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四、为了使协会文件档案和会员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方便查阅及使用,防止文件档案的遗失,特制定《协会档案管理条例》,具体事项如下:

  (1)协会理事会秘书部负责协会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保存好协会的档案资料。

  (2)其他部门或个人若要查阅资料,必须经秘书部同意。

  (3)查阅文件时,不得在上面任意修改或乱涂乱画,需保护好资料,以名遗漏。

  (4)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离存档处,如要借阅,须取得秘书部或会长批准,并作好登记。

  (5)各个部门应以月度方式上缴相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活动行程、干事名单等)交给秘书部存档。

  (6)该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7)跆拳道协会理事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四章,为了妥善地管理和利用本协会的经费,较好地保障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更好地管理资金的来源与支出,形成一个良好的资金管理系统,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条例》,具体事项如下:

  (8)理事会成员必须以协会的最大利益为主,不得乱花费,浪费协会的资金。

  (9)如部门因协会工作需要支出费用,必须由本人写明经费的出处。以及如何支配、对协会有何利益。经过会长或副会长及相关部门的一致研究、审核、决定。然后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同意、预支单据由财务部部长签名后方可领取预支费用。使用资金过程中需以节约为宗旨。完工以后,应及时将余额、票据交送到财务部。

  (10)每次活动后需报销的收据,必须先由本人签名,经过会长认可签名,然后由财务部人员审核、同意、签名后,根据具体情况报销。

  (11)凡关系到协会的有关资金问题,须由理事会人员在场监督,再转到财务部统一管理,合理分配使用。

  (12)外联部在校外所联系赞助,须有一个详细、明确的账目纪录。

  (13)财务部部门的人员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有权利、有义务保管好协会的资金,如果保管人员自身保护不善,必由保管者本人担负责任。

  (14)本协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15)该制度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16)任何人员不得更改以上任一条例,若要修改、补充必须提交到理事会,通过开会讨论、研究、审批方可。

  第五章,工作证是跆拳道协会理事会干部的身份象征。干部在执行工作中必须佩戴工作证,接受各个成员的监督。

  (17)工作证是由宣传部统一设计制作,由秘书部负责签发,并统一管理,对工作证的使用进行监督。

  (18)工作证只限于理事会成员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19)妥善保管好工作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秘书部报失,以便补办。

  (20)持证者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佩戴工作证进行有损协会利益的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1)持证者离职时应持原有工作证交秘书部注销,改任他职时,注销后可领取新证。

  (22)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为进一步明确协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及保管好协会的固定资产,特制订以下条例:

  (1)会长

  1,负责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2,有提拔和撤消理事的最终决策权,受院团委监督;

  (2)副会长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及监督其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2,有提拔和撤消干事的最终决策权;

  3,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受会长监督;

  (3)秘书部

  1,负责会议通知及会议纪录工作;

  2,起草协会有关文稿,管理协会档案及活动总结资料;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4,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4)财务部

  1,负责管理协会日常财务收支;

  2,做好大型活动时经费预算,及时做好财务总结、汇报;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4,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5)外联部

  1,负责筹措协会大型活动的资金;

  2,负责与兄弟协会或校际交流、比赛时的各项联系工作;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4,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6)技术部

  1,负责组织会员平时自由训练;

  2,指导会员技术、采排表演节目等事宜;

  3,负责保管好协会平时训练所需的各类护具和训练器材

  4,训练前后做好护具及训练场地的检查清理工作;

  5,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6,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7)宣传部

  1,负责宣传和报导协会的各项活动情况;

  2,负责协会参加宣传评比的海报的策划和制作,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

  3,积极配合学院开展的活动,及时公布协会的最新动态及相关活动通知;

  4,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6,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8)组织部

  1,负责组织大小活动;

  2,负责通知会员及时参加活动。

  (9)干事职责

  1,按时完成理事分配的工作;

  2,定期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

  3,由各部理事提名,经理事会通过产生;

  第七章,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训练环境,会员们应具备良好的素质,不违反学院的规章制度,不损害协会及学院的合法利益。

  凡因故意违反学院的相关规定、本协会的章程而造成重大过失者,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应的处罚。

  院跆拳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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