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23 08:46:14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

  档案管理制度1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档案管理制度2

  一、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 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 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 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 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 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

  档案管理制度3

  1 产生目的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3 正文

  3.1 文件资料的收集

  3.1.1 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3.1.1.1 上级来文

  (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1.1.2公司文件材料

  (1) 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 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4)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 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6) 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 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 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 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1)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员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7)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8)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

  (19)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0)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1.2 收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3.1.2.1 公务电报要同其他文件材料一起收集立卷。

  3.1.2.2 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

  3.1.2.3 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它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

  3.1.2.4 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

  3.1.2.5 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

  3.1.2.6 有请示无批复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1.2.7 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制。

  3.1.2.8 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

  3.2 立卷归档

  3.2.1 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3.2.2 文件材料的分类

  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

  3.2.3 立卷分工

  3.2.3.1 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

  3.2.3.2 下级单位报来的重要的、批办了的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

  3.2.3.3 上级单位颁发的专业性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非专业性文件,由办公室立卷。

  3.2.4 归档

  3.2.4.1 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3.2.4.2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的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3.2.4.3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2.4.4 卷必须整齐,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3.3.2 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3.3 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3.3.4 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3.4 档案借阅

  3.4.1 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3.4.2 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3.4.3 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3.4.4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3.4.5 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3.4.6 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3.6 档案统计

  3.6.1 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2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3.6.2 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

  3.6.3 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

  3.6.4 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3.6.5 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

  3.7 档案保密

  3.7.1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3.7.2 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7.3 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档案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三、立卷归档要求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四、 档案保管期限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五、档案保密级别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 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六、档案的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电脑档案的管理

  1、 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八、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九、罚则

  1、集团各分子公司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团内通报批评。

  2、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制度第六条第4项,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3、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6项,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7项,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十、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附件: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存档及备案范围

  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 本制度从二O 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专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7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加强库房管理,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方面的工作,配置必须的保护设备。

  三、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登记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销毁失去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的地点监销,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六、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毁坏和丢失的,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系统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提供利用,做好咨询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年终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核对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xx局档案保密制度

  一、根据国家保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密级划分和密级的变更工作。

  二、严格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档案查阅只限于阅文室,查阅者不得抄录、复制和拍照,更不得擅自带走和转让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使用后及时归还。

  三、档案室房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四、对于造成泄漏档案机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保密法》

  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xx局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二、利用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原则不借出。但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按期归还。

  三、重要的资料一律不借出,只限于查阅室查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损污、涂改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围点、打杠、增删、批注、抽换、剪裁、撕毁。

  五、如因工作需要复制和抄录档案资料,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力口盖公章,方可带走。

  六、局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讨论记录,除有关领导外,一律不准查阅,更不得摘抄或复制。

  七、对归还的案卷,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八、借查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制度,违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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