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2 10:59:25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经典]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经典]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政府、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2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3)室内消火栓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深圳北森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一、非本室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或燃烧废纸。

  三、严禁在档案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室的照明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档案室要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和门锁。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装具案卷等排列整齐。

  七、档案室内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

  八、档案室要有防火设备,对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九、严格遵守保密守则。

  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5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机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3.工作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3.2、行政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3、安全课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3.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4.管理要求

  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 安全生产目标;

  (2) 机构和职责;

  (3) 安全投入;

  (4)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 培训教育

  (6) 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 作业安全;

  (8) 隐患排查;

  (9) 重大危险源监控;

  (10) 职业健康;

  (11) 应急救援;

  (12) 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课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 ”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4.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课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行政部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员发放。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4.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4.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4.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4.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行政部门及时归档。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4.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 安全生产目标;

  (2) 机构和职责;

  (3) 安全投入;

  (4)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 培训教育;

  (6) 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 作业安全;

  (8) 隐患排查;

  (9) 重大危险源监控;

  (10) 职业健康;

  (11) 应急救援;

  (12) 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4.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4.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4.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5.风险评估

  5.1管理缺陷

  5.2无本项制度,本企业的资料管理工作无法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无法提供真实可靠的安全技术资料,从而无法指导今后的安全工作以及对领导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8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9

  1、人员:

  ①花名册(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采购、验收、养护、库管)

  ②健康证(有效期3个月)企业体检4人、单体门店体检2人

  ③红头文件、组织机构、人员无违规情况说明

  2、制度:

  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与保健食品)

  ②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④上墙制度

  3、设施设备一览表:

  地垫、货架、挡鼠板、空调、灭火器、灭蝇灯、粘鼠板、换气扇、温湿度计、门帘、窗帘、窗纱、冷藏柜、运输工具、计算机、收银机、消毒液、洗手液、垃圾桶

  4、门店经营品种目录:(包括)

  ①食品安全台账记录(批发购销记录、零售企业采购记录)

  ②进货查验记录

  ③养护记录

  ④温湿度记录

  ⑤上游单位商品出库单

  5、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资质,包括:

  ①上游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②商品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③企业标准、省级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样盒等

  ④保健食品的应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⑤购销协议

  ⑥其他:授权委托书、委托加工协议、商标注册证、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等备注:查新资源食品

  6、标识标志

  ①三色五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

  ②保健食品销售专柜、食品、本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③库房食品与保健食品分开两个牌子

  备注:按批号存放,离墙离地10cm,离暖气管道、消防通道30cm

  7、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试题、个人培训记录

  8、广告批文

  9、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无偿使用证明

  10、门店布局图(应标明单位名称、门窗位置、面积)、经营场所方位图、职能图

  11、店堂内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资质

  12、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备注:所有资质准备完成,盖章。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1

  一、档案库房要有“八防”措施,即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水、防尘。

  二、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对档案装具进行除尘,以防止有害物质的侵蚀。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燃物品。

  四、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好日常温湿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五、严格遵守档案的审批、鉴定、销毁制度。销毁档案时,重要文件要逐份登记造册,并在指定地点专人监督销毁。

  六、对馆藏档案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全面检查,主要核实帐、物、卡是否相符,以防档案长期借出造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七、对计算机内的`档案信息要做到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清理信息,以防信息的丢失与损坏。

  八、配备灭火设备。

  九、对库房内电线、电路经常进行维护。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工作职责

  2.1 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2 综合办公室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2.3 安环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2.4 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3、管理要求

  3.1 文件的分类

  方针、目标、管理方案;

  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记录;

  应急预案;

  其他,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

  3.2 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部公室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 ”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3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体系文件由安环部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3.4文件的发放

  安环部负责安全体系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发放。

  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部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3.5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

  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文件的修订方式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3.6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3.7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程序及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3.8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3.9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检查、整改记录;

  ——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法定检测记录;

  ——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应急演习信息;

  ——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维护和校验记录;

  ——技术图纸等。

  3.10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3.11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3.12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需完成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3.13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部理。

  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JL-JS-AH-0101-20xx

  《文件发放记录》JL-JS-AH-0107-20xx

  《文件销毁记录》JL-JS-AH-0109-20xx

  《文件评审记录》JL-JS-AH-0106-20xx

  《文件修订记录》JL-JS-AH-0409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3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1.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2、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

  2、每年文书档案由文书人员负责在第二年三月份结束归档工作,学籍档案、德育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信息技术档案、电教档案、图书室档案由负责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结束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结实、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二、档案借阅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如需借出,须办妥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内归还。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3、查阅或需摘录机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

  4、凡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阅内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

  5、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6、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有关保密守则。

  2、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3、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密级规定执行审批手续。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4、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5、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五、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档案统计: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2、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定期汇综上报。

  档案鉴定和移交:

  1、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单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2)、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3)、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4)、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5)、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6)、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4、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5、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6、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7、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8、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档案立卷工作,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基本情况、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上即文和信息报送、校车管理等方面归类建档。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说明。

  2、单位位置图。图中标明本单位名称、地址、周围相邻的单位与道蔓称(缩印、绘画均可,附单位门牌照片)。

  单位平面图。标明单位区域内主要建筑物。

  重点目标位置图。标明单位内部重点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险物品备案登记表。

  4、备案材料(复印件)

  (1)学校法人代码证。

  (2)学校建筑安全验收合格证。

  (3)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4)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操作人员健康证。

  (5)学校小卖部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脾存批准证书。

  (7)学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8)锅炉检测报告及司炉工证。

  (二)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1、组织建设。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具体分工情况、安全机构等。

  2、本单位各种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上级与本单位、本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盖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总结。

  5、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次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签到表、材料、讲话、会议纪要、图片等。

  6、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学校制定的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型活动事故、外来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

  (三)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

  1、消防设施配备登记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

  2、交通安全标志情况(临路学校的警示语、标志,减速带等)。

  3、电子监控配备情况(红外线报警装置、电视监控等)。

  4、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防卫器械(警棍或木棍、手电筒、通讯工具等)。

  5、安全经费投入。安全经费投入去向、数目、台帐等(有财务账目复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1、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资料。包括上级通知、教育计划(方案)、过程资料(包括讲稿、学生心得体会、图片资料、宣传报道资料等)、总结等。

  2、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资料。

  3、参加上级安全培训的资料。

  4、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资料(师生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

  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过程资料、演练记录、总结、图片等。

  6、学校型活动。申请审批表、组织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

  (五)隐患排查与整改

  1、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排查人、排查时间、隐患事项、责任人等)。

  2、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事项、整改结果等)。

  3、隐患鉴定申请(视情而定)、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意见书等资料。

  4、未能及时整改的有相关限期整改资料,自身难以整改的向上级汇报的原始资料等。

  (六)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1、节假日和上级要求的其他重要时段的安全值班记录。

  2、学校门卫安全检查资料。

  3、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检查资料。

  4、学校宿舍安全检查资料。

  5、学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资料。

  6、上级安全检查记录。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2、专项整治。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整治资料,每个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有上级通知、本单位工作安排(计划、方案)、过程资料、总结、图片等。

  3、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联动制度、联动协议、联席会议、联动活动等资料。

  (八)上即文和信息报送

  1、上即文。按级别、时间先后分类装入本年度市、市政府、市教育局、区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下发到学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员资料,安全信息报送资料,通讯联络记录等。

  (九)校车管理(含学校公车及接送学生专用车)

  1、学校公务车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车主信息等(含车辆照片)。

  2、接送学生专用车(含自有、租用)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核定座位、所经路线、是否统一喷涂、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含车辆照片)。

  3、驾驶员(学校正式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车型、驾驶信息等,附驾驶证复印件。

  4、建立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记录。

  (十)其他

  学校开展的目录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价值的安全工作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则组卷,长期文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或撤并时,应按原档案转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以学校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卷标签,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内容先后时间顺序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

  4、所有印制材料一律用A4纸,检查记录用原始资料。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如有改动,须作明确说明)。

  5、档案用专用装订绳带装订,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卷内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头针等金属物品。

  6、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三、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标准化、标准化,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标准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形成的管理资料。包括:企业资质档案、人员档案、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监督检查档案。归档应规范、清晰、保存良好,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归档范围。

  1、企业资质档案(A)

  (1)企业基本信息(档案编号:A1),包括:企业概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评估材料及许可相关材料。

  (2)停车场地及设备(档案编号:A2),包括:停车场地证明材料、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清单、运输生产设备(包括装卸设备)清单。

  (3)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编号:A3),包括:管理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及场地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2、人员档案(B)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档案编号:B1),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情况。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编号:B2),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及资格证复印件。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即驾驶人员(档案编号:B3)、押运人员(档案编号:B4)、装卸人员(档案编号:B5)包括:基本信息;劳动关系合同;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从业情况记录。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C)

  4、监督检查档案(D)

  至少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档案编号:D1);

  (2)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编号:D2);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监控数据记录(档案编号:D3);

  (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出车安全例检记录(档案编号:D4);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罐式车辆罐体检查记录(档案编号:D5);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公司、车队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公司安全员月例会、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二)安全组织台帐

  1.公司安全组织台账中应记录公司安全技术部、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成员;

  2.车队安全组织台账:台账中应记录车队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组织网络,并填写公司志愿消防队成员组成(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教育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三)安全教育台帐

  1.公司安全教育台账:包括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科长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新员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评估;外部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2.车队安全教育台账:包括船队领导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评估;转岗复工半年以上人员安全教育。

  (四)安全检查台帐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公司安全检查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班组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每周班组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此外,应根据专业特点、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和特殊作业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审查,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五)隐患治理台帐

  事故隐患管理由公司和船队分级实施。船队中发生的所有隐患,无论资金水平和来源如何,均应填写在船队隐患管理台账中,其中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部门、现有部分、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资金来源、,整改前的临时预防措施、整改计划(计划应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等。隐患整改应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六)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宅、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队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队发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车辆、交通事故,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

  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

  (七)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台账》记录了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和“三违”、预防和避免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对安全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应有详细规定。台账应包括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考核部门和审批部门签字等栏目。

  (八)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问、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九)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明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十)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十一)安全学习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习资料

  (十二)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见培训情毋及善审考试情况等。

  (十三)安全活动记录

  1.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2.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告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劳动卫生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结合事故案例总结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测和在岗培训,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研讨会、攻关等安全科研活动。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内容相对应。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馆内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障消防安全。

  (三)指定专人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归口管理,消防安全所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档案馆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部门是学校所有档案的保存点这一特点,对工作人员及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知识培训。

  4、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灭火器,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馆长)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馆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工作人员)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档案“九防”要求。

  (3)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馆领导报告。

  (4)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积极地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灭火器材的保管工作,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重点部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每天对库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不少于两遍,并作好检查记录。

  (4)下班前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5)保管好库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使用知识。

  (6)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出现火灾要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档案及国家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消防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2、重视节假日及霉雨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相结合、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实行责任制,每年由馆领导与各馆员签定责任书。

  2、各馆员下班前需对门、窗、电器设备、阅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与校综治办联系;

  3、非馆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4、馆内各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入保险柜内。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不准在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等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将按"危险品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4、档案馆范围内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各科(室)废旧物品、杂物需集中统一处理。

  5、库区、阅档案、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各消防责任人,对配置的灭火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馆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各种层次的学习活动,使馆员掌握消防知识;

  2、把安全防火教育内容纳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并作为重点业务学习内容之一;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动;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档案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负责库房安全的专人负责保养,做到定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5、对有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人,根据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及经济赔偿,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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