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精选[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精选[15篇]](/pic/00/d4f0c8ce10_5fbf7eb82b185.jpg)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2
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来人(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本股室工作职能职责,有职业道德意识,具有为群众、基层服务的责任感,能自觉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素质高,形象正。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二、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因故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及有关事项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尽己所能告知办事人。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五条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的,按《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一、首问责任人未及时为办事人办理拟办的事项,或未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或不解答询问的。
二、首问责任人不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未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延误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首问责任人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尽己所知给予解答和指导的。
第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3
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编制;
3、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7、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8.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0.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卸油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站内组织的'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加油站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2.卸油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应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应急救援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卸油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卸油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
7.卸油过程中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坚守岗位,不脱离现场。
8.保证卸油过程中不冒油、不泄漏、不抛洒保持作业场所干净整洁。
9.按时巡回检查,及时清除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雷雨天气严禁卸油。
12.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加油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加油员应熟悉本站经营油品的规格、危险特性、用途、安全储存方法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掌握加油机的工作原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班长和站长处理。
2.严格执行加油操作规程,加油员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领车辆进入加油位置,提枪加油前问清所需油量和油品,提枪后待加油机上次加油读数回零后,加油员方可亲自操纵油枪,将枪口对准油罐口,认真操作加油,保证不洒不漏不跑冒。
3.服务热情,对顾客一视同仁,不赊不欠。
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不随意让他人顶岗,不会私客,不嬉闹、保持加油设备、发油场地清洁卫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做到班清班洁,账货票(证)泵码相符。
6.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对顾客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加油站安全。
7.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熟练使用本站的消防器材,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技能。
8.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9.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4
一、引言
非煤露天矿山是指采纳露天采矿方法实行的采掘方式,其特点是对环境污染小、采掘难度低、成本较低等。然而,露天矿山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风险,特别是在采矿过程中可能会对生产人员的安全产生严重的威逼。因此,订立一套完善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削减安全事故具有紧要的意义。
二、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行为,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通过对于非煤露天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处理、不安全源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实在要求,以及各级员工的责任和义务等条款的认真规定和管束,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三、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和其从业人员。全部生产、销售操作、维护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需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持续进行。
四、制度内容
一、安全生产目标
1、生产过程安全掌控目标
全体员工必需要做到有效的安全防备掌控,并对生产过程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2、实施职业健康保护目标
在工作过程中及非工作场所中对劳动者要实施职业健康学问和保护教育,削减和防备工作和非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危害。
3、实现安全流程掌控目标
非煤露天矿山必需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流程,适时依据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安全流程的有效掌控。
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1)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发挥规范和引导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定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订立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3)布置足额的安全管理经费,建设和配备安全保障的基础设施。
(4)合理配置和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设备器材和检测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2、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实施本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
(2)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预警管理制度,随时处置安全事故,适时发布安全预警通知。
(3)确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实在职责和责任,以及订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
(4)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学问培训,保障员工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措施的知晓程度。
3、从业人员职责
(1)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反生产安全要求和游手好闲。
(2)适时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安全源进行发觉和上报,搭配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学问培训,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安全掌控要求
1、不安全源管理
各级从业人员必需把不安全源排查和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任务。确保参加生产生活的场所的环境清洁、安全并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对于发觉的不安全源要适时报告,建立一整套全面化、突出风险预报与掌控的管理体系,削减不安全源对于生产和员工生命健康的威逼。
2、安全操作规程
各级员工必需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作业行为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加强与其他生产设施的协同联系。加强各类设备的定期维护,尽心尽力将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牢靠性做到极致。
3、安全风险评估
各级从业人员必需时刻警觉于不安全风险,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对于有预知本领的将来风险适时进行预警、掌控,削减事故事故发生,降低损失。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1、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应参加各项安全学问培训,以提高自身对于安全学问和管理的把握程度。
2、企业必需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必要时应邀请安全专家进行专业的讲座,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气力。各级从业人员必需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
3、在安全培训中必需加强一些应急预案的演练,以验证企业的应急响应体系,在实践中把握与操作企业安全管理先进的技能,提高应对情况的智慧和反应时间。
五、安全事件处理
1、应急预案
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在事故发生后实行相应措施,防止安全事件的扩大化。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并依据演练的结果不断完善,为后续的应急救援供给保障。
2、事故处置
当发生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时,企业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层次人员快速组织救援,并报告相关国家部门。加强巡察检查,落实往来访者的安全须知。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要重视人员安全保障,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救援和分类处理。
六、违规处理
对于对安全管理规定违规行为的行为的处理,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假如发觉不严格依照安全要求、规章制度进行操作,由此引发的直接责任方要负责追究,同时经济赔偿还将要跟进处理。
七、制度监督
1、内部监督
通过安全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审核与检查以及各级安全委员会的监管和决策,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2、外部监管
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也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企业的确有在正常运营中进行安全管理的制度,并有力的规避和掌控安全隐患。当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吊销矿业开采证、采矿权等,加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惩罚处置,督促企业依照规范进行安全生产企业不得........。
八、总结
完善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规范企业行为、提高生产安全意识和削减安全事故具有紧要的意义,更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进展。因此,合理的制度构建和管理一向都是企业的基石,在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5
第一节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总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的智能部门。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时,必须有承包安全生产内容。
4、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时,保证有关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积极支持公司安全保卫科开展工作,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并组织人员制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指导安保科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保障企业安全。
第二节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各自的分管范围内,应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责。
2、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检查落实本部门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监督本部门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做好管辖范围内安全、卫生工作。
4、自觉接受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5、积极参与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和消防学习、培训、教育。
6、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7、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一)、生产规划部
1、生产规划部在安排实施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进度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并通报安全职能部门。
2、负责、参与、协调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
3、组织实施均衡生产,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转。
4、负责禁止残疾员工进入管辖区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5、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教育,杜绝各种违纪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6、加强对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7、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8、公司基建工作,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落实。
9、凡是在公司危险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必须想公司安保科提出表格式申请,经职能部门同意,公司防火责任人批准,方可动用明火,同时指派安排动火现场监护人员,违者应负违规责任或造成事故的责任。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一列不得上岗,公司内一切特殊工种,培训、复训由公司统一安排办理,操作证由安全保卫科统一管理。
(二)、财务部
1、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按规定落实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款项,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财务对财务章、现金和支票领用及保管应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安全管理。
3、财务室闲散人员不得入内,保险箱由专人专管,保险箱密码要保密,防止泄密。
4、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增强防范意识。
(三)、供应部门
1、供应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选择地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防护用品。供应部门采购生产资料、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和生产安全要求。
2、供应部门对危险品库房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储存和发放领用,管理制度。
(四)、行政部
1、行政部们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做好炊事用电、用煤油锅、刀具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妥善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清凉饮料、茶水供应等季节工作。
2、行政基建厂房管理,房产维修组对全公司房产定期组织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3、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样式大力开展宣传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以及企业领导的有关安全要求,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事故和先进经验,好人好事,同时严肃批评违章违纪行为。
4、配合、协调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做好档案室的安全管理。
(五)、安保科
1、安保部门组织实施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安全生产中的政策、法令,提出安全生产的设想和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2、组织、参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处理。
3、负责新近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分厂“二级”安全教育,关心班组“三级”安全现场教育,同时对公司级转岗换岗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公司内各种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考核、教育、发证管理工作。
4、定期深入分厂、班组巡回检查,检查应有规范表式记录及处理记录,对分厂、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知道,并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如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加以阻止,责令停产,执行一票否决权并立即报告领导。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腐蚀等安全措施,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参加重大伤亡、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6、参与对劳动用品的质量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7、对总经理室、财务部等要害部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配电间,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保养和配置,建立消防器械、人员,组织档案,开展防火、防爆知识教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9、危险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动火单位必须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提出书面申请的报告,经安保部门现场考察认可,同意再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动火单位相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委派安全员现场监护方可动用明火。
10、加强对安保队的.领导,组织落实对安保队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劳动纪律的培训、教育。
11、加强防汛、防台风、防高温等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节分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分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领导开展本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定期研究本厂的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情况。
2、经常对本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苗子。
3、在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生产产量和质量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经常开展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对新进厂员工、内部转换岗位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即分厂安全教育和班组现场安全教育。
5、如有事故发生,立即组织和参与急救伤员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安保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拟定整改措施或方案,同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对违反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参与公司安保科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四节班组长、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身作则,对班组安全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布置、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对他们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尤其对新工人要加强班组现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新入厂和调动工作岗位、长期停工后复岗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
4、经常检查本班组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发现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经常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积极配合公司、分厂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认真进行整改。
5、若发现班组内有人违章作业,经教育不听劝阻,则有权不予安排上岗,同时立即向班组主管领导报告,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挥及工作安排。
6、班组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同时参与急救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有关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反映情况。
7、积极配合,参与公司和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五节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参加公司、分厂、班组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及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他人以及相互保护意识。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冒险作业,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睡岗和不饮酒后上班。
3、根据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各种运行记录要按时、准确记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组长和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保卫科汇报,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4、做好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保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转岗时,应自觉接受公司和分厂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6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7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业务上受平安技术部门领导,贯彻有关平安生产规矩,检查执行状况,参加拟定、修订车间平安技术规程和有关平安生产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2、制定车间平安活动方案,对班组平安员举行业务指导,深化现场举行平安检查,制止违章指挥、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报请车间领导处理。
3、负责车间平安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检查及申报工作。
4、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列出整改方案,准时同有关人员一同提出消退隐患的措施,口头或书面汇报车间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措施落实状况,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退在萌芽状态。
5、负责对各种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8
一、目的
为保障企业员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建立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活动。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编写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指定。
2. 调研、分析和评估当前的安生产情况,明确问题和风险。
3.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草案,分别向公司领导和员工发放,征求反馈意见,将建议进行调整。
4. 对制度进行修订,并进行公示、宣传。
5. 签订制定后的管理制度文本,上报并经过所属部门、公司领导审批。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等内容,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权。
2. 《劳动法》确保员工安全生产权益,加强健康、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法的实施。
4. 《行政管理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安全生产做出全方位监督。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制度名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围: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3. 制度目的:确保企业员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
4. 制度内容:(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指定安全管理人员。(3)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5)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6)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5. 责任主体:(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落实、监督并检查安全保障工作。(2)各级领导要落实安全绩效考核。(3)全体员工要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 执行程序:公司领导制定并监督落实。7. 责任追究:违反管理制度的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9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处解决。
4、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5、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防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0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矿井关于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
2、组织编制、落实矿井月度、培训计划。
3、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监督日常培训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各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实施、督查及考核。
5、加强培训师资的管理,提高培训教师的资质。
6、结合矿井实际,编制符合矿井特点的培训教材。
7、加强教学器材、场地的管理工作。
8、加强各种证件的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召开科室会议,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
10、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各种管理制度。
11、加强对部门人员的管理,做好本部门的岗位分工,明确责任目标。
12、搞好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13、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1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责任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3、责任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责任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责任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10分,扣直接责任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20分,扣直接责任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2
a.保证国家和上级法律、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安全管理“五同时”,即生产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布置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检查工作有安全生产项目、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
b.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c.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安全生产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正确意见。
d.组织部门和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e.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f.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存,正确使用。
g.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h.组织本车间的安全管理,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3
1.驾驶槽车必须符合安全行车规定,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槽车操作合格证。
2.驾驶的槽车必须符合国家槽车管理规定,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槽车使用证。
3.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制度,保持车辆完好整洁,漆色完好。凡有故障的车辆严禁运行。出入各站应履行签字手续。
4.精心驾驶,保证运行的安全,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车速行驶。中途不任意停车,如确需停车时,要有专人看守。
5.遵守罐站规定,服从罐站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对位。车辆停稳,拉紧制动将槽车钥匙拔出,不得离开车辆。车辆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
6.服从装卸人员指挥,未经装卸人员许可严禁起动车辆。
7.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和修理车辆。
8.保障运输安全,及时排除常见故障和对途中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中途不准灌装和随意放气。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4
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2、熟知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在生产作业中,工序间要相互配合,同事间要相互关心,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按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和整改。
4、参加安全活动,有权提出改善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提议。
5、理解安全教育和培训,丰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本事。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6、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机器、设备,不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坚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通畅。
7、发生各类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改善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8、工作中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中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9、爱护和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个体劳保用品。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5
第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医疗、生产、设备、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科室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科室要上报人事科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进行相应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层次的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相应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06-30
(实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09-25
【热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07-0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04-26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09-28
公司的生产安全责任制度02-19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0-13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8-18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