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1 15:59:36 制度 我要投稿

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停车场管理制度1

  一、目的

  通过规范进入商场停车场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

  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畅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停车场各类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

  三、职责

  1、当班领班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保安当值保安员负责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四、工作程序

  1、车辆进场停放凡进入露天停车场车辆,应按以下程序操作:示意停车取卡、入内;

  1.1当有车辆进场时岗亭保安员应用标准指挥手势示意慢行,并根据车辆类型指引其开往适合的地点停放;

  1.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南面坡道进出负一层超市东面门口;

  1.3需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停放于东门收货平台处停放;

停车场管理制度2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停放秩序,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及车辆停放,实现厂区车辆停放的统一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及车辆安全,保持公司内环境工作秩序的良好态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

  1、安保部:履行对公司停车场所有区域的监督管理责任

  2、业务部、生产部、品控部、财务部、行政部、采购部:履行对各自部门停车场区域的管理责任

  三、车位划分

  公司停车场共计127个车位,为契合各部门用车位需求,对公司停车场车位按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分区域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001-005号车位交给XX和XX员工使用;

  006-051号车位由业务部使用;

  052-090号车位由生产部使用;

  091-106号车位由财务部使用

  107-127号车位由品控、采购、安保、行政共同使用。

  业务部停车区域,中间通道允许10辆车,单排停放。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副经理以上人员车辆统一停放至公司行政楼前停车区域。

  四、车位分区管理

  1、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车位,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时间、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会议决定执行。部门按照公司要求统计车辆信息,将审核确认的信息报安保部统一制作车辆通行证。

  2、各部门做好员工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告知员工各自部门所在车位号段,不得违规占用其他部门停车位。

  3、员工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后,必须严格按照停车场相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现有违规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员工离职需将车辆通行证交回各自部门,由部门确认无误后交安保部注销。

  5、各部门做好对各自车位责任区内的秩序、设施设备状况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通行制作发放

  1、各部门根据车位分区管理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员工车辆信息统计汇总上报至安保部。

  2、安保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员工车牌信息统一制作公司停车牌并下发。

  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入场车辆须出具车、证相符的有效通行证(放置于机动车挡风玻璃前),公司公务车辆、来访车辆、参观车辆除外;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停车场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3、入场车辆应按规定路线依次行驶,注意行人,时速不得超过5km/h,并禁止鸣号;

  4、场内停放车辆应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压线、占位停放;

  5、入场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防暴规定,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航空违禁品等危险物品;

  6、停放于场内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启用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其他贵重物品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7、入场停放的车辆及其使用人应自觉主动维护场内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严禁私自占用、挪用及破坏一切设施设备;

  8、本场仅供车辆停车使用,禁止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发生突发情况时,场内车辆须遵守保安人员指挥停入制定位置或驶离停车场;

  10、所有入场车辆应遵守以上规定,凡违规、拒不配合管理者,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及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停车场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类型

  (一)住宅类(包括住宅与办公、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社会公共类

  1、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是指商业场所配套的停车场,以及商业性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包括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纯商业性投资建设的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

  2、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三)临时类

  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停车场的设立

  (一)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的标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二)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营业执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收费价目表》等'四证';

  (三)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牌号等;

  (四)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张贴停车场负责人的相片、姓名等,以及在显著位置张贴各类安全温馨提示的标志;

  (五)在车场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并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标志;

  (六)停车场道路、车位等线路、路向指示等应完全、清晰;

  (七)停车场管理员在上岗前应在深圳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科培训、考核,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车场管理员应统一着市公安交管部门配发的服装。

  四、停车场管理

  (一)管理处停车场应严格按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二)未经市建设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三)停车场应根据需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通风、消防、防盗等条件或其它设施,并保持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应禁止进入非公安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

  (五)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行驶及停泊,不得一车占两位或停泊在消防通道上;

  (六)车辆临时停泊在车场内,应注重环保,及时将发动机熄灭;

  (七)停车场应做好防火工作,按照规定配置扑救汽车的专用灭火器材;防火卷帘门下应有禁止停放的标志和规划黄格线停放区域等;

  (八)停车场应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闭路电视;管理处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地面和出入口做好必要的防护隔离桩,防止车辆冲撞逃匿;

  (九)对长期停放在车场的可疑车辆或无牌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十)管理处每月组织财务和安全护卫部对停车场的收费,ic卡凭证的办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十一)禁止使用消防水洗车或在停车场修车等,并保持场地整洁。

  五、车辆出入管理

  (一)住宅类停车场

  1、长期卡车辆。

  (1)车主直接刷凭证,进、出住宅类停车场;

  (2)车主出场无卡(丢失或忘带卡),管理处办理手续或填写《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后放行;

  2、临时卡车辆

  (1)车辆进入,一律发放停放凭证;

  (2)车辆出场,一律凭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车辆进入,车场管理员必须询问被访人的姓名、住址等;

  (4)确认无误后,填写《临时车辆进场登记表》,发放进出凭证放行;

  (5)车辆出场无卡,必须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二)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

  (1)车辆进、出道口岗,统一发、收车辆停放凭证,不须登记;

  (2)车辆出场,车场管理员应确认无误后收回凭证放行;

  (3)对无停放凭证或者与交验停放凭证不符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六、停车场服务

  (一)检查出入车辆,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车位停泊。

  (二)车场巡查员应按照标准的车辆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行驶或停泊。

  (三)认真检查车辆并填写《车辆巡查记录表》,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发现车辆未关门、窗或车内有贵重物品应立即通知车主,当不能确认车主时,应派人留守直到车主到场方能离开。

  (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场,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根据车场日流量或频率,管理处确定每日在各出入道口岗至少三次站立式服务时间,且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七)做好宣传工作,每季度给车主发放安全温馨提示1次。

  七、停车场凭证管理

  (一)车辆出入凭证的保管、资料和车位租赁合同的办理、缴费工作,必须三人分开实施工作;

  (二)各类(含ic卡或纸卡)车辆出入凭证统一由管理处服务中心管理,发放时必须登记、签字、盖章;

  (三)凭证的办理

  1、车主到管理处服务中心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填写《车辆资料》;

  2、车主凭车位租赁合同,到财务室缴费;

  3、车主将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或税务发票到服务中心办理凭证发放手续;

  4、服务中心应每月27日前,将月租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报财务室;

  (四)临时卡凭证的发放,直接由管理处护卫主管到服务中心领取发放;

  (五)及时将车主遗失的ic卡挂失,并每月进行1次统计;

  (六)使用智能化系统的停车场,应将收费、图象等资料至少保存一月以上方能做相关处理。

  八、停车场收费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二)车场管理员在收费时,实行唱票(告知收费对象付款金额、应收金额、找零);

  (三)发票的领用和停车费的上缴

  1、车场管理员应根据本班收费情况,确定领用发票的数量;

  2、理处财务室应向车场管理员

  (收费岗)预支100元人民币用于找零;

  3、停车费收取超过500元以上,车场管理员应持税务发票副本、《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免费车辆放行记录表》、《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到财务室及时缴费;及时现金上缴到财务室;

  4、护卫主管不定期对免费车辆的图象、资料等进行抽查,每月至少3次以上。

  5、临时收费出具的税务发票,应在上面写车牌号、日期、时间等。

  九、其它

  (一)'110''120''119'等执行公务的车辆,不用发放进出凭证和收费,但必须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停车场相关证件新办或延期,统一由管理处财务室负责办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4

  一、通过一定的手段对管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控制,确定管区内车辆行驶有序,停放有序。

  二、车场管理员通知车主到物管处办理租用手续,交纳费用

  三、车辆进入管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乱走,乱按喇叭。进出门口出示相关证件,在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下停放

  四、外来车辆一般不予进入,是业主访客的,经确认后按时收费,准予在临时停放点停放

  五、安全员应及时登记车辆进出情况,分临时出入和正常出入

  六、正确放置车场内的各种交通安全标志牌

  七、若是车辆造成他人财产设施损失的,应照价赔偿,由安全员协调处理

  八、车辆停放有序,固定车位的固定停放,临时停车的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停放不能超出划定的.标志线

  九、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按指定地点,不得混放。

  十、若有违章停放的现象,经劝阻后无效的,上报物管处处理

  十一、安全员巡逻车场,注意有无异味,异响,其他异常情况,车内有无遗漏的提包等物

  十二、车辆卫生状况车主自己负责,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车身不得有油污,泥巴等

  十三、不在车场内做修理、试车作业

  十四、发生窃盗事故的,一旦核定后,立即向办公室报告,派出所和公安机关来处理的,相关人员主动配合

  十五、发生擦挂现象的,协助对方商讨此事善后事宜,但不主动做仲裁角色,只为此事做责任鉴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5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五)记录车辆停放时间,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向停车人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收费凭证;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停车场(库)内不得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第十四条停车场(库)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第四章停车场(库)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管理,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水平,适应停车需求,维护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设置使用、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三)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用地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四)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

  (五)配建停车场,是指与建筑物配套建设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六)临时停车场,是指利用储备土地、待建土地、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停车场规划的编制、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审核停车场的规划方案并对停车场工程进行规划验收。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建筑工程建设行业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并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管理部门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交通影响评价,对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及路内停车位审批提出意见,配合停车站场主管部门做好停车场停放秩序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园林、环境保护、工商、税务、水务、公安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政府可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土地开发利用时,根据规划单独建设或配建的公共停车场,纳入公共资源管理。政府所有的公共停车场,推行停车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利用储备土地、人防工程、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临时停车场。建设和推广全市一体化智能停车管理与服务云平台,培育适应我市需求的本地停车服务企业。各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创新城市停车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政府积极引导停车行业协会的成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车位对外开放。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交通运输、建设、公安、国土等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纳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建设、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编制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并应根据城市发展、停车需求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

  第八条、涉及停车场建设的土地开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应明确配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内容。

  (二)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并可进行商业综合开发。

  (三)在符合规划要求下,可利用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及人防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四)利用现有停车场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场的,在不办理产权证及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不征收土地出让金。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供给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理解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职责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职责。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职责。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坚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景,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掉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供给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停车场管理制度8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公司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管理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停车场.

  3.职责

  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停车场证照办理,停车场管理规定审批,并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

  安全主管/主办/班长负责制订、完善本部门停车场管理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安委会对停车场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各管理处必须根据本文件确定的一般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管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责任、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规定,并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4.1.2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经理审批后,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4.1.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1.4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4.1.5 所有停车场出入口都必须设置地桩(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4.1.6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车场内应有防盗提示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须穿反光衣。

  4.2出入凭证管理

  4.2.1对与管理处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各管理处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对车辆管理采用以下两种控制方法:

  4.2.1.1第一类:停车场智能卡,该类卡按使用性质分为车场卡、临停卡、访客卡,见公司《ci手册》,适用于已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出车辆使用。

  4.2.1.2第二类:纸制《车辆停放服务卡》,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租车位或私家车位的车辆使用。

  4.2.2纸制《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使用;或有商业裙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车辆频繁,不适用发放智能卡时使用。

  4.3已设岗的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

  4.3.1 二十四小时使用地桩。

  4.3.2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4.3.3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标识。

  4.3.4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停车,若其带有智能卡,指引其读卡进入。

  b.是临停车辆,应迅速准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当车辆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迅速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打开地桩并向车主示意点头问好,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

  c.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员要及时对车辆外观进行仔细检查,并将有异常情况的车辆记录于《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4.3.5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b.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打开地桩,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登记、存放收回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

  c.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6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智能卡、《车辆停放服务卡》、《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卡/证上的车牌号与所开车辆车牌号不符、司机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上级领导,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4.5停车场秩序管理

  4.5.1安全员要维护停车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

  4.5.2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处理。

  4.5.3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处理。

  4.5.4车场内禁止维修车辆,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处经理。

  4.5.5车场车辆如发生油、气、水滴漏等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主办。

  4.5.6制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5.7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主办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5.8因管理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停车场票据管理

  4.6.1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4.6.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核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应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

  4.6.3停车发票由专人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

  车场出入口岗交接班时须将发票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停车费满500元时要连同发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管理处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4.7停车场智能卡管理

  按《智能卡管理办法》执行

  4.8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4.8.1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包括防盗标识),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员督导执行。

  4.8.2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发放任何出入凭证。

  4.8.3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对无牌摩托车多的管理服务区域,应及时书面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以维护管理服务区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5.支持性文件

  gzwy7.5.1-a01-07 《智能卡管理办法》

  gzwy8.2.3-a01《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6.质量记录和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3-f1 《车位租用协议书》

  gzwy7.5.1-a01-03-f2 《车位服务协议书》

  gzwy7.5.1-a01-03-f3 《 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gzwy7.5.1-a01-03-f4 《车辆停放服务卡》

  gzwy7.5.1-a01-03-f5 《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

  gzwy7.5.1-a01-03-f6 《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领取月保号牌;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管理规定

  1、值班室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停车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辖区内的停车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辖区内的所有车辆管理。 3.1职责:

  3.1.1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管辖区域安保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

  3.1.2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管辖区域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停车场车辆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按有关规定执行。

  3.2车辆进入:

  3.2.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安保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安保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2.2、进入时,安保员打卡后把停车卡发给车主。 3.2.

  3、除公司相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3.3车辆停放:

  3.3.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安保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3.3.2、车管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3.3.3、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3.3.4、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3.4驶离:

  3.4.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车管员交回停车卡,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3.4.2、车管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3.4.3、车管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3.4.4、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安保部主管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5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管理

  3.5.1凡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顾客,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安保员的管理。 3.5.2凡管辖区域顾客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到停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3.5.3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安保员领取存车牌;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安保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现场,安保员有权扣留该车。

  3.5.4外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管辖区域,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3.5.5对无执照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丢失,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3.5.6安保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1、指派专人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无关人员及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熟知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常识,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2、停车场内严禁烟火,进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防静电服、安全鞋。

  3、车辆在停车场内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km/h。

  4、车停车场内应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晒及剧毒设立专用停车区,车辆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驾驶员必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停放,车辆之间的间距为3m—5m。

  5、停车场的消防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摆放,消防栓、灭火器、专用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损坏、遗失。

  6、停车场内必须保持清洁和整齐,不乱堆杂物场内的'油污必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5、停车场内不得从事车辆修理、试车、装卸作业。

  6、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停车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1.0开机检查

  1.1停车场管理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如遇特殊情况电源中断,在开机前,应仔细检查线路是否正常。

  2.0开机

  2.1先开显示器,后开电脑主机。

  2.2 window20xx操作系统启动,桌面上出现“停车场管理”图标。

  2.3双击““停车场管理””图标,进入停车场系统操作界面,要求输入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经确认后进入系统连接接动态显示车辆道闸出入情况。

  3.0系统设置

  3.1停车场系统的设置(基本操作软件的设置参照停车场系统的设置操作)

  3.1.1点击管理员交班键后出现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的对话框,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使用户进行切换。

  3.1.2点击月卡用户查询键可查找月卡办理、车辆进出停车场记录情况。

  3.1.3管理员点击月卡续费键后弹出续费界面,此时将一张未授权的卡放到读卡器处刷卡输入相关的'资料后确认,此卡已授权可以使用。

  3.1.4.点击更改密码键本班管理人员对自己密码可以进行修改。

  3.1.5.点击月卡有效期查询键;弹出查询界面后输入查询车号确定便可查询有效期内的月卡。

  3.1.6点击查询场内车键查看现有停车场车辆数量及车号。

  3.1.7点击报表管理键弹出报表界面;输入不同的车辆不同的时间段查询月金额、出入停车场情况。

  3.1.8点击重置入口、出口键下传电脑内的数据再次下传至道闸控制器。

  4.0车辆出入的监视和控制

  4.1配合监视器和停车场管理系统显示器,密切注意地下车库摩托车车库出入口车辆进出情况。

  4.2发现车辆读卡错误而欲进入车库的情况,值班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向车主说明情况,劝其将车辆驶离入口,避免防碍其它车辆进入。

  4.3地感装置灵敏度太低,导致车辆通过后道闸无关闭动作,则通知维修人员调节地感装置反应时间。

  4.4升降时间设置太长,导致车辆通过后道闸不能完全关闭,则通知维修人员调节道闸升降时间。

  4.5若续卡器发生故障,道闸机械电气部分完好,则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对符合规定的车辆予以放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4.6若遇停电或道闸电气部分故障,则将闸杆升起,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5.0电脑主机的管理

  5.1由值班人员负责电脑的开启和关闭。

  5.2打开主机后,先运行停车场管理程序。

  5.3值班人员密切注意车辆进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0注意事项

  6.1为了避免计算机病毒威胁电脑安全,任何人员不得自带软件在电脑主机上违规操作。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一)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交通,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识别。

  (四)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如有丢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车辆,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多少、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清点,并详细记录(自行车则注意车票的号码及张数,登记在交接登记簿上)。

  (八)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日期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果有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不收费等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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