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18 02:02:4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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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第三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三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

  1、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用量。

  3、毒性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具处方医生姓名,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4、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5、毒性药品由专人保管,药库划定仓位,专柜加锁保管。

第三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度2

  (一)毒性药品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五)毒性药品要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要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所用药品名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保存三年,以备后查。

  (六)管理人员交接时,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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