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8-04 10:01:11 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规范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各方共同遵守。

  二、组织机构

  1. 物业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小区安全的前提下,协调解决住户的安全问题。

  2. 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向住户提供安全咨询和培训。

  三、安全巡查与防范

  1. 物业安全巡查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和安全设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安全巡查应覆盖小区围墙、大门、楼道、电梯、照明设施等重点部位,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住户的安全。

  3. 小区的围墙、大门等出入口应24小时备有安保人员,定期检查门窗锁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对外人员的管理和登记。

  四、火灾安全与应急救援

  1. 小区内应设置火灾警报器、灭火器等火灾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针对居民的火灾防范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在小区内设置应急疏散标识,指示疏散方向和逃生通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住户的应急疏散能力。

  五、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购置、维护和检查情况,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修和更换。

  2. 对于小区内的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更新软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物业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安全培训与宣传

  1. 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住户参加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如防盗、防火、防电器等常见的安全知识。

  2. 制作安全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张贴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提醒住户注意安全事项。

  七、安全事件的处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2. 对于严重的安全事件,物业部门应及时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保障住户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1. 物业部门应对安全事件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对于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纠正和追责。

  2. 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擅自改动或毁坏设施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九、附则

  1. 物业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并及时向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原有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2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平安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需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项目负责人支配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4)依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需作好具体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5)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具体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刚好修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觉,赐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惩罚。

  7)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8)主动协作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9)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刚好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变更原用途的,责令业主复原原批准用途。

  10)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3

  一、小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工具,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动,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相同,了解其行动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动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装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4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道理、性能和维护请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搜检,并翻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搜检。

  五、消防设施发生妨碍,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奉告居民。

  六、每次搜检、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撤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5

  1.0目的。

  规范安全管理员岗位的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责任。

  3.1当值班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安全管理员双方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内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接班班长集合队伍并检查员工着装,清点人数,如有人缺勤应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中,接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4.1.2集合讲评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长提前10分钟带队按预定路线到各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4.2.2接班人员应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及有无特别注意或持续跟进的事项,如有应特别询问清楚。如发现有异常或不清楚的事项应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

  4.3物品的交接。

  4.3.1双方共同清点,检查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钥匙.工具.岗亭及其它设施设备。

  4.3.2对对讲机等需检测的物品应现场检测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其它物品,交接人员应交代清楚,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如未记录清楚则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4.3.4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双方班长报告,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损坏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

  4.4记录的交接。

  4.4.1《岗位值班记录表》应记录清楚本班的工作情况及特别事项,公物数量及状况,代管物品数量及状况,交接情况等。

  4.4.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记录。

  4.4.3双方共同查阅值班记录,接班人员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主动询问。

  4.4.4如无异常交接班双方在记录《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如有异常应记录清楚双方签字认可,如不能处理应通知双方班长到场处理并签字。

  4.5班长的交接。

  4.5.1岗位全部交接完毕后接班班长前往集合地点与交班班长进行交接。

  4.5.2交接班长对本班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简述,交代特别事项,双方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长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6.2交班班长对本班工作进行讲评,将当值情况记录于《岗位值班记录表》。

  4.6.3带回打卡下班,解散队伍。

  4.6.4交班班长将本班收集到的客户意见建议,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结果环境卫生状况等情况提交给部门负责人【队长】。

  4.7原则.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疏忽。

  4.8质量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要做到“三清、三明”【当值事项清、物品清、交接事项清、当值事项明、物品明、交接事项明】。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6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维护医院物业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医院管理处的安全生产管理。

  3.0职责

  3.1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培训及综合安全检查。

  3.2管理处主管负责审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整体安全检查。

  4.0管理规定

  4.1安全作业

  4.1.1管理处各部门员工在工作时,严格按各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作业。

  4.1.2值班人员负责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实监督。

  4.1.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整改及知识培训,不定时进行检查。

  4.1.4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彻底排除前,严禁作业。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员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保安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2.2保证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统的情况,应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请示管理处,提出正确处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破损或故障,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管理处通知医院保卫科及时配换处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负责医院内治安状况和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管理处。

  4.3.2管理处其他员工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犯罪情况,立即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按《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门员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处,并设置危险标志。

  4.4.2工作时要换工作服,扣好衣扣,脱下手表、钥匙等易导电金属,要穿胶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维修任何电气设备时,一般不带电作业,注意切断相应的电源开关,挂上警告牌。修理完毕后,通电前应先检查一下线路,有无其他人在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合上开关。

  4.4.4高空作业(离地面2米以上)时,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以防失足或触电坠落,同时注意携带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伤人和损坏设备。

  4.5车辆安全

  4.5.1保安部负责所有进出车辆及停车场的'检查、指挥、登记。

  4.5.2保安部当值人员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对违规停放、驾驶车辆的人员,保安部立即制止、纠正,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

  4.6设备安全(此部分由医院维修班负责)

  4.6.1切实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设备绝缘良好及接地保护装置完好。并经常监测,如遇绝缘损坏时应及时处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扩大。

  4.6.2进行机械设备方面的维修工作时,要注意切断动力电源,停止运行部件,挂上警示牌。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工作。

  4.6.3检修或检查有带电容器的电气装置或高压设备时,应将电容器充分放电,必要时可短接后进行工作。

  4.7遇到突发应急事件按《应急工作规程》处理,由管理处写出《突发事件报告》保存、归档。

  5.0相关文件

  5.1《应急工作规程》WI03-27-01

  6.0记录

  6.1《突发事件报告》QR/GR-022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建立有效途径,获取员工和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有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时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工作的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建立有效途径,获取员工和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归口管理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工作。

  4、程序

  4.1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办公室汇总。

  4.2识别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

  4.3办公室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

  4.4办公室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4.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

  4.5.1各职能部门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在规章制度中体现有关法律的主要条款。

  4.5.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生产工艺规程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4.5.3在生产经营过程和安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4.5.4每年度要进行全员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培训,让员工明确自身的`权益和义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4.5.5充分利用板报、宣传窗、安全会议、员工手册、手机短信、传单等形式,向员工广泛宣传已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行政法规。

  4.6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评审与更新

  4.6.1各级领导及职能处室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文件等途径随时了解事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的动态。

  4.6.2当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向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要及时获取变化后的文本。

  4.6.3根据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所适用法律法规的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

  4.6.4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5、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保人员应做到

  1、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佩戴执勤标志;

  2、文明执勤,礼貌用语,不卑不亢,坚持原则;

  3、门卫接待,路遇领导,引导车辆,纠正违章,实施收费,必须敬礼;

  4、交流使用普通话,并使用下列语言:你好,需要我帮助吗?对不起请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您的`车费是……,谢谢配合等;

  5、白天对所辖区域实行流动岗巡查,夜间巡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

  6、巡查时注意行走姿势,二人以上时,成纵队型;

  7、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登记与检查工作,态度热情、和蔼;

  8、门卫室及相关保洁区始终保持整洁、明亮、有序。

  二、安保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1、上班时,嘻笑打闹、吸烟、喝酒、睡觉;

  2、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闲谈等;

  3、旷工、迟到、早退,对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

  6、其它有损公司声誉及安保人员形象的行为。

  三、奖惩

  1对规范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工作认真负责,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由公司组织评议,实施奖励;

  2、凡违反上述二项内容之人员,将作出必要的处罚,具体是:

  (1)、第一次责成检查并扣工资5―50元;

  (2)、第二次处以警告并处扣工资50―100元,一直至除名的处分;

  (3)、第三次除名。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9

  1安全经营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项目安全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经营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经营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经营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经营规划及安全经营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经营管理目标。

  4、公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经营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经营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经营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2安全经营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经营,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经营检查。

  2、安全经营检查的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经营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经营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经营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及项目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

  3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秩序维护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项目每日对项目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各项目应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应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中所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项目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0

  1.工程部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大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保安部做好大厦各种机房、设备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重要机房门禁制度》,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冻主机房、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各要害部位。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关人员陪同。

  3.工程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修,认真检查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4.严格执行《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工程部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机房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负责。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并作好记录。

  5.工程部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一切场所禁止吸烟,并劝阻其他人员在指定场所吸烟。

  6.工程维修中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尽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火源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并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7.设备维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协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制度

  4.1电工

  4.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电梯工

  4.2.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焊工

  5.3.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2

  1.需要停机、停电维修管线或设备时,必须与运行人员取得联系,在取得运行人员同意后,方可停机、停电进行,并在电源开关手柄位置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维修操作。

  2.拆除或修理带压力的管线和设备时,必须在卸压后进行,在不能卸压时,一定要有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

  3.管子进行煨弯时,要固定牢固。煨弯器必须完好无损,站立姿势要正确,用力不要过猛,身后不能有障碍物。

  4.在容器内或粪池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确认无毒后方能进行工作,必要时佩戴有氧呼吸器。如进行明火作业时,要在无燃气时进行,保持通风良好,入口处必须有人看护。

  5.各种管线施工时要查明水流方向,确认阀门是否关严,压力表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6.搬运大型管材时,要前后注意以防碰坏设备和碰伤他人。管材要排放整齐,以防绊腿。

  7.维修设备需要拆接电线时,必须由强电人员进行,设备与带电线路连接,不能停电时,要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要求与带电部位保持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

  8.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按高空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要设专人监护。

  9.进入顶棚内工作时要踩、蹬有吊筋比较牢固的.笼骨上,要防止踩空掉下摔伤,顶棚下要有专人看管,以防掉物伤及他人,在顶棚内工作时要戴好安全帽,以防碰伤头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室内卫生标准

  室内卫生实行值日轮流制,当天室内卫生值班员负责地面、桌面、窗户等位置的清洁和公共物品的摆放,每周六进行一次全班室内大扫除。

  1、床单应统一为白色,铺放整齐,要始终保持干净。起床后,要将床铺随手整理好方可离开。铺面上通常只能摆放一床被子和一顶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摆放在床铺上;

  2、被子要求叠放得棱角分明,没有明显的'皱痕,摆放在床铺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摆放在被子前,离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摆放鞋子和脸盆,鞋子放在床铺下的两端,摆放顺序依次为皮鞋、迷彩鞋、拖鞋。摆放时,鞋跟朝外。脸盆可放在床铺下的正中央,底边和鞋跟成一线;

  4、地面要时常保持干净,要不定时进行清扫;

  5、室内所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

  二、宿舍管理规定

  1、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得夜不归宿;

  2、不得擅自让外人留宿。如有亲友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中午下班人员必须考虑正在休息的队员,说话、走动、开门、拿放物品时尽量保持轻声,如无特殊情况应在01:00前熄灯就寝;

  4、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路不明的物品;

  5、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6、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7、安全员的亲友须在22:00前离开管理处区域。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4

  为加强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我物业管理公司的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物业管理人员及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

  (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任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费用。

  2、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业主会的权利和义务

  1、管委会的权利

  (1)制定管委会章程,代表住宅小区内的产权人、使用人,维护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3)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年度管理计划和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4)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2、管委会的`义务

  (1)根据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意见和要求,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3)接受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监督;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及管理

  1、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本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提供的服务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经营者定价。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

  凡属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标准者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件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物业公司将定期(6个月)向广大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的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管委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四)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的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无违反规划的私搭、乱建现象;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装饰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6、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实行便民统一代收代缴,收缴率达98%以上;

  7、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访问记录;

  8、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房居住档案,住房所在栋号、门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

  (五)设备管理

  1、小区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

  2、居民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等有严密的管理措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

  3、消防系统设备安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4、锅炉供暖、煤气,燃气运行正常。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

  (六)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

  2、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实施齐全,工作正常;

  3、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4、污水排放通畅;

  5、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6、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的花坛、树木合理分布;

  2、本小区公共绿地人均1平方米以上;

  3、绿地管理及养护实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八)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垃圾转运站等保洁设备;

  2、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4、房屋的公共楼梯、护栏、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5、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九)秩序维护管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小区实行24小时秩序维护制度;

  3、保安人员有明显的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十)社区文化

  1、小区订立的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居民能自觉的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小区居民邻里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文明居住、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小区内有娱乐场所和设施,本物业管理公司将定期的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

  4、本物业管理公司将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5、小区居民应支持和配合物业公司搞好活动;

  6、物业公司将及时对活动进行反馈,做好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

  (十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质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对搜检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搜检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小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小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小区消防组织报告存案。

  五、小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工具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动,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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