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4 07:57:56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施工管理制度1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管理制度2

  1)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的轮胎不得带泥出场,土方运输车辆不得沿路遗撒,车行道路在夏季经常洒水,防止尘土飞扬。

  2)现场办公室要清洁整齐,窗明地净。

  3)现场伙房整洁卫生、灶具干净,操作间、仓库清洁、无蝇、无鼠、生熟食品分开,食物有遮盖措施。

  4)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炊事人员工作帽,工作服要清洁卫生。

  5)现场职工宿舍内外,不得随意泼洒废水,生活用具卫生,床下无杂物,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清理及时。

  6)厕所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整齐有效,卫生措施有力,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

  7)工地发生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防止传染病传播措施,病源携带者,必须进行隔离治治疗。

  8)操作间刀、盆、案板等炊具生、熟分开,存放炊具要有封闭式柜橱。库房内须有存放各种佐料、副食的`密闭器皿,存放的粮食应距墙距地大于20cm,饮水器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洗。

  9)施工现场应有卫生工作负责人并设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

施工管理制度3

  一、工程施工信息申报制度

  工程施工安排统一由工程部进行。工程管理费提取比例由客户服务部确定。各承揽业务单位在签署施工合同后,采取《工程施工信息申报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申报。

  工程施工信息申报操作规定:

  申报人填写内容:按表列项目逐项具实填写,要求信息详细、真实、完整。申报人填写施工申报表时须连同《工程预算表》一并申报。

  工程部在接到施工信息申报后,须在24小时内按相关派单规定安排施工单位;

  并在每月的会计核算时间,将各项目经理工程安排情况反馈各业务承揽单位。客户服务部按相关提取管理费规定核定管理费比例;

  并在每月的会计核算时间,将工程管理费计提比例反馈各业务承揽单位。

  《工程施工信息申报表》接受人信息反馈方法:作好施工单位安排后,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申报人安排结果。

  二、工程施工安排、监理安排制度

  1、工程施工安排制度

  (1)对工程单源实行类别制,按工程金额将单源分为一、二、三、四类单;一类单: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二类单:7万元(不含7万元)-10万元;三类单:4万元(不含4万元)-7万元;四类单:4万元以下;

  (2)派单方式:

  定义描述:按施工单位经培训考核合格有上岗证的固定施工工人数,核准其可同时施工工程的数量上指派单:

  原则上施工单位回头单,由工程管理部直接指派带回回头单施工单位施工;

  轮单(回头单不包含在内):

  按工程数量及施工单位轮单:主要指工程量不饱和的.情况下按项目部排列顺序轮单;

  按工程等级及施工单位等级轮单:主要指工程量不饱和或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对工程单源分类后,按施工单位等级派单;

  按施工单位核准施工数量轮单:主要指工程量饱和或超负荷情况下,按核准施工单位可同时施工工程的数量上限派单;

  根据施工单位已有施工地域轮单:主要指工程量饱和或超负荷情况下,按施工地点对施工单位派单;

  对100万以上大型工程可由工程管理部利用公司现有的工程资源成立专项工程项目部;

  (3)派单程序:由工程管理部对施工单位现有工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按以上派单方式进行派单,所派单源须进行登记,项目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结算后须予以注销;每月须将派单情况向各项目工程部和各分公司进行公布;

  2、工程监理安排制度

  100万以上大型工程可由工程管理部临时成立监理小组对不同工种进行监理;

  (3)应客户要求点名的监理员,由工程管理部直接委派该监理员进行监理。

  3、工程施工组织程序

  (一)施工单位收到工程部的派单通知,即与工程合同签署人联系,索取工程施工资料(《工程预算报价表》《工程施工图》《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工程合同》),与设计师共同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发现不合理或不清楚的地方立即协调解决;

  (二)制定《工程进度表》《工程材料配送表》,同时根据进度安排落实施工力量,向材料超市递交《材料配送表》。

  (三)到工地物业管理处办理开工手续,对工地现场进行勘察,重点检查水电及排水是否正常,原有其他设施是否完好、厨房卫生间是否漏水、全屋墙地面及天花有无渗漏、裂缝等;发现问题,提请业主联系管理处解决或在装修时解决,并对照设计方案检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将勘测情况及设计方案检查结果填写《施工现场勘测检查表》。

  (四)正式施工前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表》,并将客户采购材料以《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的方式通知客户适时准备自购材料。

  (五)工程基础改造项目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中要求的相关牌表及宣传资料的挂、摆、放工作并妥善保管。

  (六)对施工现场原有设施进行保护。

  (七)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装饰装修施工规范》要求依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施工组织流程领取施工管理资办理技术文件交接手办理开工手续,勘验现制材料配送计划。

  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牌施工资料进场标识,环境保护客户自购材料通制作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拆除、间隔、水电施工门窗天花主体施门扇压制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防虫施工、记录柜门压制天花罩面、木器饰面收木制品补钉眼接天花罩面补缝油漆施工墙面批腻子打磨、墙漆组件安装五金洁具安清场提请验收施工准备成品保护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5、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6、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

  7、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

  8、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9、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0、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1、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2、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3、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

  14、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5、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施工管理制度4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施工管理制度5

  1、施工电梯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研究。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施工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施工电梯安装后,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施工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施工电梯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坠落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6、施工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7、当施工电梯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万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8、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当施工电梯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动,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有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1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施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基础,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铁×××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点,以实现安全目标、指标为准则,以推动施工生产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整改和控制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和中铁×××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第五条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管理办法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和《××××××××××××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规划》和中铁×××《企业文化指导手册》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对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

  第七条 ××××××××××××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预想、有序可控。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三杜绝、三消灭。

  三杜绝:杜绝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及旅客列车险性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职、民工重伤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三消灭:消灭铁路行车一般事故;

  消灭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一般事故;

  消灭民工轻伤事故。

  第九条 各单位需根据安全目标,结合各自工程的特点,如工程性质、施工方案、施工人数、周围环境及铁路运输要求等,在开工前建立本单位安全质量方针及目标,可以量化的目标则建立指标。

  第十条 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逐级逐岗分解,做到横向到边(部门、科室人员),纵向到底(班组岗位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由指挥部安委会负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及安全投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并组织上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及各单位第一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项目部设立副职领导为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系统管理、逐级负责。

  第十三条 安质部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

  第十四条 作业队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检查专职人员,数量为1-2人。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独立基层作业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体系。

  第十五条 作业队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原则上要上下对口;安全管理人员调整、更换须征得上级安全主管领导、部门同意,以保障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安全监督连续有效。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学历、能力,要认真选拔,使其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包括项目部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主管、各工点负责人、安全防护(盯控)人员;各项目分部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首先从大量现行法规、制度及办法等文件中选择适用的,其次根据本身工程特点及人员组织进行补充细化,使之更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它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中铁×××及建安公司相关要求制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明确、细化、落实项目部领导和职能部门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所有人员对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建立起严密的、有效的、互相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排布置施工生产任务时对安全质量工作不做安排、布置,发生事故后查无记录的列项目经理责任;无施工方案、无安全交底及签认的发生事故列总工、技术主管责任;安全质量检查不到位、监控不力,未及时发现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列安质员责任;未经培训上岗发生事故的列劳资员责任;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列主管生产副经理、领工员、施工指挥人责任;违章作业列施工队、操作者责任。

  第二十条 形成逐级负责制: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对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公司负责。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管理和要求,下级对上级负责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由经理负责召集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若有特殊情况,如重要文件学习传达、发生事故等,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a提高全员安全意识;b懂得安全重点和基本常识,岗前100%培训;c管理人员的强化学习;d特殊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e危险性较高作业的专项培训;f关键特殊过程的培训。

  对操作工人,除了一般性作业外,对国家规定的电气、电气焊、起重、架子工、锅炉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专业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其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进行抽查及不定期的安全综合检查;项目部除每日由专业人员进行例行的事故易发点控制'检查外,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做到检查要有布置、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

  第二十四条 建立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办法。与外部劳务安签订安全协议,对外部劳务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标准施工。

  第二十五条 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质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分析、辨识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填写了事故易发点检查表,并加以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六条 建立班组建设制:班组是日常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管理的前沿。应:a提高外协施工队的主体安全质量意识和自管能力,产生兼职安全质量员,配合项目分部及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b强化班前讲话、班后总结,增强班、队的自律自查自纠能力,项目分部班组需有书面记录;c确保人员动态变化后及时管理及新入场人员及时培训。

  第二十七条 严格施工作业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作业人员在每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将该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卡控重点、作业要求及卡控措施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签认同意后,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项目部对作业队的安全质量交底也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建立有针对性的交接班制度。尤其是现场负责人变化、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变化、现场防护人员变化、关键岗位(如电缆监控、带队路工、起重指挥人等)人员变化时,必须要履行交接班值班,前任人员一定要将施工形成的安全质量情况向后任人员说明,并留有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施工现场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第一管理者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逐级上报。

  第三十条 建立安全考核、奖罚制度。对各作业班组进行季度安全考核。以此激励各层次管理和作业人员发挥各自安全质量作用,减少隐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密切相关,可随工程开展情况逐步落实。项目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要求,各作业队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每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及安全控制措施上报工程部及安质部。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总体、全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如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及分类工程的安全措施;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后整改措施的制定;所有安全措施必须由工程部、安质部双方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及类别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为:现场设备、设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防暑降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人身伤亡、行车事故、交通、爆炸、中毒事故安全技术措施,高度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等,进行必要安全投入。

  第三十四条 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拆除施工等施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发放至相关人员。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 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 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 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 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 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 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 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横杆、剪刀撑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基处理、挑板、安全网、防雷击、反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线路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符合组装道岔的程序和工艺、安全要求,线路封锁要严格执行北京铁路局的43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既有线施工审批手续,和设备站段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配合协议,设防护员防护。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由项目部工程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5.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此外,涉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应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包括既有线两侧动土施工、接触网电力贯通线的电杆、拉线、供电设备、通信信号设备等。

  防止材料机具侵线及路料管理措施:a工程料具看守;b控制机具、料具侵线。

  既有线作业安全控制措施:a既有线施工;b电气化区段施工;c工电结合部安全控制;d工程卸料安全控制;e跨股道搬运等。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起拨道、换岔、拨接口拨接等施工作业内容。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及车辆。

  第三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要考虑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任何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均应向施工的人员交待且应有书面交底、签字。

  第六章 现场安全行为及形象管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作业应行为规范化、形象标准化。

  第三十八条 现场安全标志: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应设立以下安全标志并建立管理台帐:注意电缆、小心触电、小心机械伤人、小心坠物、禁止跨越、请带安全帽、禁止烟火等。其他标志作业队可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设置。

  第三十九条 作业行为规范化:既有线作业设置隔离带;防护员作业标准化;驻站员及既有线作业登记规范化;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各类机械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规范作业。

  第四十条 作业形象标准化:施工现场需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各单位工程介绍牌、综合项目四牌一图、材料配合比、成品半成品标识、安全标语、人员规定着装、胸卡(臂章)、彩旗、临时工棚、围档等。

  第七章 安全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要严格信息记录管理,保证信息畅通。

  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每周开展对本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安全周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第四十三条 项目部总工组织项目部各部门进行下周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列出清单上报公司安质部。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将周重大危险源清单公示。

  第四十四条 在营业线附近作业时(尤其是土方开挖、要点作业),项目分部要在作业前一日将次日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与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进行联系,项目分部安排专人填写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及作业队双方签字认可,签认后的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要妥善进行保管。

  第四十五条 安全质量检查员的检查资料要每周进行整理,记录包括各种检查记录;事故、事件、不符合及不合格记录;纠正及预防措施记录;各种信息交流记录(包括上级通知、相关方要求、内部交流等)。

  第四十五条 凡涉及临近营业线的施工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记录,日常作业中的对既有行车设备防护、线路养护等记录由作业队负责,封锁施工开通验收记录由项目部负责,各种记录必须妥善保管。

  第八章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第四十六条 要严格执行铁道部《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认真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职工(含民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事故快报。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计划外用工)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凡发生交通事故、非因工事故以及分包工程企业民工死亡事故和铁路行车大事故,均应以快速手段在一小时内报告到指挥部。

  第四十八条 事故调查与处理。发生职工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调查处理结案,报公司备案;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调查处理结案;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批复结案;发生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和铁路行车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和铁路法规有关条例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部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调查。对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依据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考核奖惩制》对各作业队实行季度考核。综合得分85分以上奖励5000元,75分以下处罚5000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管理制度7

  一、施工现场防火设施的配备与要求

  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1-2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

  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宽度不小于3.5m。

  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线、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还要根据现场暂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

  4.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2支水枪。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

  6.仓库、料场内或民工宿舍前,应分组布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灭火工具,每组灭火器材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7.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积水桶(池)和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m2配置一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不少于4个干粉灭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临时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个消火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接在施工现场总断路器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泵房门向外开,水箱补水口不少于2个。冬季要有防冻取暖设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一)禁火区域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属于一级动火:

  ①禁火区域内;

  ②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③各种受压设备;

  ④危险性较大的高处焊割作业;

  ⑤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①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②小型油箱等容器;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方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①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生产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写防火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③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审批申请表,经工地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特殊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①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要设吸烟室或吸烟点。

  ②高层建筑和地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报告险情。

  三、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仓库的防火要求: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地方,并设在下风口处。仓库照明应安装防爆灯具,室内通风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应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锯末等,不得大于50m2,垛与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隔离道。

  3.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垛间距,至少保持1m。

  4.对贮存的易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5.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6.对仓库或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

  (二)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的存放距离不小于2m。

  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小于5m,两瓶距焊、割点不小于10m。

  ③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作业,必须执行“十不焊”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焊割作业;

  b.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不准焊割作业,审批后,不设看火人、不备灭火器材,不准作业;

  c.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e.装过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j.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施工管理制度8

  1.施工现场内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应成了、成行,高度不得超过1.5米,砂、和其它散料应成堆并做好基底硬化和排水,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2.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各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废料必须及时处理。

  3.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材料,依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人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理手续。

施工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施工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和规范商场消防安全和装修施工管理规定,保障商场,客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xxx集团公司下发的《物业管理手册》《安全管理纲要》的相关条例规定,xxx(以下简称甲方)与驻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20xx年x月 日特签定如下《二次装修施工管理和安全责任书》。

  (1)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单位,有责任对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商场物业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相关规定。

  (2)乙方应严格按照商场物业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立柱。

  (3)严格遵从物业指定之搬运通道及程序,搬运装修材料时不得损坏或弄污公共区域墙壁、地台、天花板、电梯等。乙方应督促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装修材料放置于装修单元内,不放置于公共区域,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4)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人员,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自觉做到不吸烟;并劝说及制止他人吸烟。动火施工必需提前一个工作日至物业开具《动火证》,凭开具的《动火证》才进行动火施工。

  (5)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需佩戴物业发的《出入证》,佩戴安全帽;自觉遵守《安全纲要》的规定。

  (6)所有携带物品进出,具有物业开具的《物品出入单》;对施工现场垃圾及建筑/可燃垃圾,做到及时清运至物业管理处指定地点。

  (7)根据红星要求使用阻燃电线,木材的.表面自觉做到应刷防火涂料不少于三遍,装修时防止钉子冲击锁头等打入预埋管线造成水、电故障。严禁强、弱电混装同一桥架或同一管道线盒。

  (8)展位消防设施设备由商场专业人员移动或改动,不许私自移动或改动。

  (9)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10)未注明的按xxx集团公司下发的《物业管理手册》《安全管理纲要》的相关条例规定严格执行。

  甲方(商场总经理):xx 签署日期:xx

  乙方(驻场单位):xx 签署日期:xx

  施工单位承诺人:xx 签署日期:xx

施工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承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工程以及大检修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统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各企业要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收取专项费用,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足额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四条 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个方面的投入,每年不得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5%,单独提取,单独核算,单项检查。

  第五条 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得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竞标范围;严禁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签定有关安全费用的阴阳合同;不得以低价中标为借口、挤占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合同下游企业不承担上游企业竞标时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方面的任何让步承诺。

  第六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统一由总承包单位管理。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严禁变相强迫施工单位垫资或少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

  第七条 承包合同规定由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的方案或措施,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费用额向总承包单位支取。

  第八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凡是不属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措施范围的举措一律不得动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

  第九条各企业及所属各级机构的'财务部门,要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足额投入。

  第十条 采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使用的材料、设施、物品时,提倡采购绿色产品;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验收保管时,要填写清楚品名、规格、型号,发放时要填写领取人、使用的临设名称,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 各企业要加强对外包队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实际运用情况并及时按合同支付。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现场监理。对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字认可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将按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企业的安全投入进行考核检查。安全检查考核中发现因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未有效实施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集团公司将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本规定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xx]89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12

  ⑴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施工特点,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做到不违章指挥。

  ⑷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⑸对分管的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安全、技术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⑹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⑺负责相关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

施工管理制度13

  1、认真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技术科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对不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反映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也必须经上级批准。

  3、负责督促班组长和职工严格按质量要求施工,加强对班长和职工的质量教育。

  4、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质量,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质检部门和技术部门反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施工管理制度14

  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施工管理制度15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就在于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达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伤亡事故,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不能做到专款专用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健全

  现在很多的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人员只有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等两三人管理现场。一人身兼数职,大部分精力和责任都放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材料的采购进出库上,对安全管理没有完整的组织机构,责任不明。甚至有的工地没有专职的安全员。即便有也是有职无权,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1.3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划分不合理,办公、生活区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环境卫生较差。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备。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1.4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管理混乱

  目前,有的施工单位在采购、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时,只为节省开支,不惜采购、租赁无牌无证的劣质产品。所用的机械设备也不定期检查,有的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仍在使用。

  1.5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检查机制

  虽然有的施工现场也有一些制度牌、安全标识等,但并没有真正起到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的作用。很多只是为了应付安全检查用的。很多施工人员连安全标识的意义都不懂,怎么能做到安全施工呢?

  加强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应当成为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假如一个技术工人在自己从事的职业当中,连如何保护自己都不知道,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视无睹。这样的工地不出事是偶然,而出事才是必然的。

  安全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少则几十万,多则成百上千万,还会造成人身伤害,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可能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可谓损失巨大。可见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要加强安全管理,确立安全生产目标

  2.1要加大立法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当前这一方面的立法比较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较强,各建筑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敷衍、隐瞒。

  2.2建筑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确定安全生产应要达到的目标,并采取一系列措,最终努力实现这些目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仅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2.3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是确定奋斗目标

  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实行严格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以激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2.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

  包括目标体系的确立,目标的实施及目标成果的检查与考核:

  ①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采用科学的目标预测法,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系统分析的方法,确定合适的目标值,并研究围绕达到目标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

  ②根据安全目标的要求制订实施办法,做到有具体保证措施,力求量化便于实施和考核,包括组织技术措施和明确完成程序和时间、承担的具体责任。

  ③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不仅应规定目标值,而且要把目标值分解为若干个具体要求来考核。

  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层层分解,逐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⑤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企业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作为整体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经营管理者任期目标责任制,应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与他们的经济收入联系起来。

  3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3.1安全与危险并存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影响而存在的,因为有危险,所以才会有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以防止或减少危险。安全与危险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静相处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在进行斗争。事物的发展将向斗争的胜利方倾斜,可见,在事物的活动中,都不会存在绝对的安全或危险。保持生产的安全状态,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以预防为主。因为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于事物运动之中的,既是可持续的也是可有效控制的。

  3.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生产中的人、环境都处于危险状态,那么生产将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当生产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义,就生产目标来说,组织好安全生产就是对国家、人民和企业最大的负责。有了安全保障,生产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事故发生,生产势必陷于停滞甚至瘫痪,当生产有了安全保障,危及人生或财产的危险因素消除以后,生产经营会变得更加顺利通畅。

  3.3安全与质量同步

  质量和安全,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两个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经营因素的角度提出的。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作保障。生产过程中哪一头都不能丢掉,否则,将陷于失控状态。

  3.4安全与进度相互影响

  生产中违背客观规律,盲目蛮干、乱干,在侥幸中求得的进度,缺乏真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的支撑,往往容易酿成大祸,会延误进度,影响生产。进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进度,我们应追求安全加速度,避免安全减速度。安全与进度成正比关系。一味强调进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缓减进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选择。

  3.5安全与效益同在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与效益完全是一致的,安全促进了效益的增长。在实施安全措施中投入必要的费用,通过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经济合理还要考虑力所能及。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追求安全资金的盲目高投入,都是不可取的。

  4大力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是指对施工项目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指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或专业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常是在一定限期内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一般规模较大,检查时间较长,揭露问题较多,判断较准确,有利于促使项目重视,并对安全生产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进行剖析整改。

  4.1自我检查

  自我校查是由劳务层组织对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各种检查。

  自我检查通常采取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班组进行安全的日查、周查和月查。定期检查是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每月、每季、半年或一年)全面的安全检查。各专业检查是指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专项的专业安全检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检查;群众性安全检查指发动全体员工普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此外,还有根据季节性特点所进行的季节性检查,如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降温以及雨季防洪等检查。

  4.2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总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和前途命运的大事。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务必要高度重视起来。安全管理投入的费用约占到工程直接费的3%左右,而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一般事故至少也要到5%以上,重大事故还会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是一方面,而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是又一方面,在今后的招投标中也会受到影响。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因小失大,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具体化、普遍化。做到管理者重视安全,懂得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二、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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