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28 07:29:36 制度 我要投稿

药品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品管理制度必备(15篇)

药品管理制度1

  一、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三、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四、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五、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六、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本人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七、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药品管理制度2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环节,它涵盖了药品的入库、检验、记录、存储等多个阶段,旨在确保药品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质量管理。

  内容概述:

  1、药品的来源验证:核实供应商资质,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药品实物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批号等信息,确保与采购订单一致。

  3、药品质量检验:对入库药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如性状、含量、微生物限度等。

  4、验收记录管理: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包括验收结果、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5、存储与养护:根据药品特性,合理存放,定期检查,防止变质或损坏。

  6、 异常处理机制:设立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流程,包括退回、销毁等。

  7、员工培训与监督:定期培训员工,提高其药品验收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药品管理制度3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

  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

  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三是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

  5、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工作。

  6、医院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药品管理制度4

  一、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二、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要设置专库、专柜、专人管理。严格按“五双”(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料)规定办理。

  三、氰化物、砷及砷化物、金属铊、巨毒农药,鼠药及其他剧毒化学物品,领料单除领料人、课题组长、室主任签字外,还须经保卫处及主管所长同意后,才能领用。

  四、各室、组及所内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剧毒、有害化学物品。领用单位需用剧毒化学药品时,用多少,领多少,如确有剩余须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退库手续。

  五、领用剧毒有害物品,确有剩余不退回库房者,如遇失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应有领用人及部门责任人负责。严重者、应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六、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检查水、电、门窗,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药品管理制度5

  1、药剂人员必须熟悉识别失效期药品的各种表示方法,以保证药品符合规定。

  2、效期药品的请领、采购要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购、多存。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入库,对接近失效期的药品要依据临床需要谨慎地限制入库。入库验收时,要逐一清点,并逐批在单据及微机内记录其失效期。

  3、同类的.有效期药品,按品名规格集中存放,再按失效期先后排列、发放有效期药品时要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药'的原则。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并挂贴于各部门醒目的地方,库房计算机及手工帐也要注明效期,以便于计划、检查和发放。

  4、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发放,报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处理。

  5、发现破损、过期药品以及吸潮、霉变药品,及时列出,及时登记,并向科主任汇报。

  6、每季度有专人填写药品报销单,准确计算报销药品金额,经科主任签字后送交药品会计复核销帐。

药品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药品管理制度7

  一、实验室用的化学药品有些是有毒的,可燃的,有腐蚀性的或爆炸性的。因此一定要妥善保存,防止和避免灾伤事故发生。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泄,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长时间使用剧毒物质如强酸、强碱等腐蚀药品时,要戴防护用具。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时,应把酸慢慢注入水中,同时搅拌。

  二、任何化学试剂不能入口,有毒和腐蚀性的.药品要注意防止触及皮肤和衣服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不许将实验用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把手洗干净。

  三、小心使用酒精灯和喷灯。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的可能,实验室应备有防火砂箱或砂袋及各类灭火器。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加热气体时应采用"招气入鼻"法。

  四、不能直接用手取放化学药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后才进行实验

  五、药品仓库专人负责、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严防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离开实验室必须检查水电,关好门窗,确保安全,方可走人。

药品管理制度8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综合管理本乡镇、村社(街道)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真制定、落实乡镇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配合县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进行质量普查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档案,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摸底建档,实现动态管理。

  三、负责辖区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根据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有计划地开展检查,规范市场,打假治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负责对本乡镇、村社(街道)内生产企业、小作坊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回防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配合上级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县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本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的安全分析和预测,按照工作要求上报各类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信息和统计报表。

  七、负责本乡镇、村社(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的培训。

  八、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上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九、负责做好县政府及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药品管理制度9

  1、宣传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指令的各项初级卫生知识。

  2、指导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3、义务宣传各种卫生科普知识。

  4、开展传染病防治,协助搞好计划免疫。

  5、协助搞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危重疑难病的转诊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按要求收集并上报各项初级卫生保健资料,提供有关信息。

  8、积极配合,服从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制度10

  1.药品购进

  1.1药品营销企业的审核要求与首营企业的审核内容、办法一致,只有经过审核并认定为合格方可建立药品购销业务关系。

  1.2制定计划由药库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销量以及用药趋势、临床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3采购计划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剂型、产地、数量、最新进销价等,报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1.4采购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根据规定参加集中招标或者集体议标,服从招标办的统一管理。临床临时用药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经药剂科主任报分管院长批准后采购。因疫情和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需要临时采购时可以不受招标限制,在分管院长、科主任组织下进行。特殊药品采购执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单位、数量、价格等详细内容,必须有供(送)货期限和违约处罚条款,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条款。医药企业应履行合同,药剂科应当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议。

  2.药品验收

  2.1执行“二核对”、“一查验”:核对医药企业的发票和随货同行、核对采购计划(订货合同),查验质量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2对照发票验收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破损,如破损应及时处理。拆零包装的应验收到中包装或最小包装。

  2.3如果送达的`药品的规格或送货数量与采购计划(订货合同)不相符,应当及时查明情况并做好记录。

  2.3.1验收内容对药品外包装、中包装、内包装上内容逐项验收。

  2.3.2查说明书:对药品说明书上内容逐项与批件核对。

  2.3.3特殊药品必须两人共同验收;必须逐项验收至最小包装。

  2.3.4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医药企业红印章。

  3.陈列存放

  3.1将合格药品按药品养护和陈列要求存放到,常温库(<30℃)、阴凉库(<20℃)、冷藏库(2~10℃)、特殊药品专用库。

  3.2验收时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药品视为不合格品,移至退货区,并填写退货记录。

  4.将验收情况及时如实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5.将发票、随货同行交药品调拨员办理入库手续,然后交药品会计做金额帐。

  6.验收时限

  6.1一般药品应在当日内完成。

  6.2特殊药品应在药品送达时当面验收。

  7.药品验收记录保存5年。

  8.在验收中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经营企业联系。

药品管理制度11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12

  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药品采购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工作。

  2、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制定药品的本年,本季、月份的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3、加强资金的合理流动,计划采购,计划用款,避免药品和积压和浪费。

  4、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三无”药品,伪劣药品或非药用品,坚持按药品主渠道购进药品。

  5、对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品采购人员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收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货价格等逐项验收核对,并由采购人员在原始单据上签字以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建立缺药登记薄,对抢救争需药品、采购人员应立即组织进货,以保证抢救治疗的需要。

药品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设置配备和建立与本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二、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七至第六十条。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计算机应用相关的项目、实施、培训等。

  四、内容

  (一)公司设置的硬件和网络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

  2. 有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运输等岗位配备专用的终端设备;

  3. 有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可靠的信息安全平台。

  4. 有符合《规范》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5. 有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

  (二)公司负责信息技术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两个职责:

  职责(信息管理)一:

  1. 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

  2. 负责系统数据库和数据备份;

  3. 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

  4. 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5. 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6. 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7. 负责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职责(质量管理)二:

  1. 负责指导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2. 负责系统工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

  3. 监管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

  4. 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

  5. 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

  6. 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

  (三)计算机系统对各类记录和数据的管理

  1. 采购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备份;

  2. 按日备份数据。

  3. 备份记录和数据的介质存放于安全场所,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造成损坏或丢失。

  4. 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限,保存期限5年。

  (四)计算机系统应当将审核合格的供、销货单位及经营品种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有效运用。

  1.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供应商、客户、经营品种,供应商、客户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

  2.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与对应的供、销货单位及供、销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销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3. 系统对接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及时索要、更新相关资料。

  4. 任何质量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修改的业务功能,直至数据更新和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

  5.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基础保障,须由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确认和更新,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6. 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时限,查询、使用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能修改数据的任何内容。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对药品采购、到货、验收等方面的质量数据管理

  1. 药品采购订单中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依据数据库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和审核。

  2. 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3. 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4. 药品到货时,系统应当支持收货人员查询采购记录,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及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收货。

  5. 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

  6. 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建立的基础上录入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7. 以上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验收记录。

  (六)计算机系统对药品储存管理、养护计划、近效期预警等方面质量基础数据管理

  1. 系统应当按照药品的管理数据及储存特性,自动提示相应储存库区。

  2. 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计划。

  3. 提示养护人员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4. 系统应当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

  5. 对具备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及停销等功能。

  (七)计算机系统对药品销售、出库复核等方面质量基础数据的管理

  1. 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数据及库存记录、采购合同生成销售订单。

  2. 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

  3. 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行为的发生。

  4. 发货单确认后,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5. 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

  6. 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八)计算机系统对销后退回药品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1. 处理销售退回药品时,能够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2. 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与销后由、退回药品实物信息一致的可收货、验收。

  3. 依据原销售、出库复核记录数据以及验收情况,生成销后退回验收记录。

  4. 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药品数据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药品退回操作。

  5. 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量的.任何更改。

  (九)计算机系统应当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1. 各岗位人员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时,按照本岗位操作权限实施锁定,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2. 被锁定的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

  3. 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由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4. 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及时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交流,并跟踪处理结果。

  (十)计算机培训的管理

  1. 为了提高人员素质与计算机应用水平,要配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具体工作,经常性地进行培训、检查和考核。

  2. 计算机培训的内容

  1)计算机硬件方面的相关知识。

  2)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使用。

  3)业务流程。

  3. 计算机培训的实施

  按照培训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参加培训。

  (十一)系统权限分级管理

  1. 系统权限按岗位分级管理,用户新增、变更、禁用及权限分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 根据本企业组织结构实际情况,结合系统相关管理规范流程,将本企业信息系统权限进行按岗位分级管理。所有使用人员必须按岗位划分权限,禁止开放。

  3. 为了方便管理与纠错,我公司系统管理员可以拥有修改系统的操作权限。

  4. 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权限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案。

  (十二)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和下列《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以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药品管理制度14

  1、重点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和防病工作,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制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2、做好每天晨午检工作及学生缺课原因排查记录。

  3、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对学生疾病的预防检查,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到每人一卡、每班一册,卫生保健资料齐全。

  4、校医要坚持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指导与培训。

  5、定期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健康教育讲座,定期布置卫生保健宣传橱窗,积极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6、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7、建立和健全校卫生技术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要求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积极做好六诊诊治工作,对急症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

  8、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记录,学生因病缺课请假由校医、班主任汇总。

  9、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当地教育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药品管理制度15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诊疗时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洁。

  2、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明亮、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按照规定使用情况登记。

  5、体温表、压舌板、手术器械等必须按照规定消毒,诊疗室定期紫外线消毒,实施高压消毒。

  6、定期更换器械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7、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污水污物不得随意排放,应按规定消毒、焚烧或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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