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资料管理制度1
1、资料室要设专人负责资料的保管工作,应备齐必要的存档设备(档案盒、档案夹、资料目录)。
2、资料室必须按消防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3、资料室、档案柜定期打扫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与保存无关的物品。
4、不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资料室,不得擅自将图纸材料带出资料室。
5、资料室内严禁吸烟。
6、资料室必须关窗、锁门,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资料员岗位职责
⒈做好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借阅工作。
⒉定期维护、清查,做好防鼠、防虫、防潮、防水、防盗等措施,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⒊每天记录一次资料室湿度情况。
⒋负责档案的.修复、复制工作。
⒌做好档案交接工作,及时主管领导汇报工程技术资料、图纸档案工作情况。
⒍督促、协助、指导各有关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⒎对应销毁的档案及时清理、造册,进行销毁,做好善后
⒏搞好档案的开发、利用,服务态度好,并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资料管理制度2
物业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1、物业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弱电设备还应移交程序软件备份盘等),物业公司档案室专柜保管。
2、工程部(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帐、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机电设备档案主要包括:《设备台帐》、随机资料图册、《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设备报废审批表》。
3、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必须留有值班、巡检和维保人员的签名。
4、所有记录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对某些特殊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内容进行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资料管理制度3
为规范矿井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管理等工作,必须做到与工程建设各阶段同步。
二、工程科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牵头责任部门,负管理及建档责任,其它科室对业务范围内工程技术资料承担收集、整理、使用管理按期归档的责任,各科室应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
三、工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管理要科学系统,能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都能得到齐全有效地版本,防止作废的技术资料误用。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实行总工程师责任制,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评级,工程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按规定进行交接,工程竣工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移交建设单位。
五、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监理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施工企业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核查,评级和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规范地完善工程技术资料。在检查认证工程质量时,要首先核查工程技术资料。
六、工程技术资料的装订,编录成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工程技术资料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必须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章和签字,不得代签或打印。
八、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规定。
九、作废的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经建管处技术鉴定组鉴定,处总工程师审查,处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十、设计、评估、勘探单位在前期准备调研阶段向建设单位索取技术资料应列出明细,建设单位应责成专人向其提供,所提供资料应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审批,除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有明确要求确需提供原件外,一般只提供复印件(抄件),并明确归还期限和责任人。由建设单位归档保存的孤本原件,借出人必须负责索回。
十一、工程前期准备文件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应先向建设单位提供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应进行内部初审,明确设计意图,提出改进意见。对通过招标程序进行的设计文件,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编制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报审稿,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
十二、报审稿按规定程序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报批。
十三、报批后的技术文件和依据批文编制的修订稿做为下一步设计和开工执行依据,由建设单位归档保存,征求意见稿和报审稿做为参考资料使用。
十四、施工图会审及使用管理执行施工图会审制度,并按规定归档。
十五、设计变更文件使用管理执行设计变更制度,并按规定归档,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审、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十六、招标技术文件的使用管理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归档。
十七、工程定位及复测记录、工程施工测量记录、检查钻孔地质报告、地质预测和综合分析报告、井筒实测柱状图、主要巷道、胴室地质剖面图、各类交换图等按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执行。
十八、设备、仪器的随机文件(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图册,检验试验报告等)在设备到货时,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档案部门资料管理员共同开箱查验,原件交档案部门管理员归档保存1份,重要设备、专用设备、进口设备备份(原件不够可复制)1份,使用单位原件不够时,应复制使用。随机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供货合同要求者原则上不予验收结算,进口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
十九、施工规范、规程、国家及行业标准,由建管处统一购买,并登记造册,各使用部门向档案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后发放使用,下列情况下使用部门负责人必须收回并上交档案部门:
1、上级明令废止的`标准、规程、规范。
2、使用者调离原工作岗位的。
二十、各类技术图书和施工参考书,由建管处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和各部门提供的计划统一购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向档案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后,发放使用。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到期需办理续借手续,使用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交回,丢失、损毁者照价赔偿。在图书市场不能购买的绝版书籍丢失应按原价的2倍赔偿。
二十一、本处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在、学习、调研获得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向档案部门上交登记,归档资料应及时归档,非归档资料由本人所在部门管理使用。
二十二、建设(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在建设过程中,针对工程建设发出的有关通知、文件、会议纪要及责任单位的整改措施、整改验收结果等,是技术资料的组成部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
二十三、各类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或本单位自主进行的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试验,科技成果鉴定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文件资料的管理使用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二十四、电子版文件资料和声像、图片技术资料管理由档案部门制定管理细则并下发执行。
二十五、日常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组卷及管理、评级工作执行《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建管处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和监理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级。评级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合格三级,符合率应达80%以上。发现不合格项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二十六、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类、分专业立卷,并建立接收和发放、借阅、回收登记台帐,编制检索目录,编号规则。接收和发放时,必须当面逐项清验,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二十七、技术资料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建管处保密管理制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向外单位人员借用,或私自外流技术资料。
二十八、技术资料管理和使用人员应做好技术资料保存工作,注意防损和防盗,如有破损和变质的技术资料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发现有丢失现象,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资料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必须有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综合资料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2、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网络图
4、安全协议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11、设备管理制度
1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专人负责)
13、安全用品采购计划、领用、报废台帐
14、危化品管理制度
15、门卫制度
16、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
17、食堂卫生责任制
18、节能减排措施
19、宿舍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20、宿舍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21、消防措施、制度(灭火器材设置位置)
22、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23、季节施工专项措施
1~23项单独成册
24、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单独成册)
25、所有施工机具安装后验收记录、设备台帐
26、大型机构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合格书(塔吊、物料提升机、龙门吊、行车等要经当地安全技术监督局验收,发给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25、26机械设备验收资料单独成册)
27、脚手架及分段验收记录(量化)(单独成册)
28、模板安装验收记录(单独成册)
29、危险因素调查表
30、危险源清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
31、重大危险源清单(29、30、31单独成册)
32、环境因素调查表
33、环境因素清单
34、重大环境因素清单(31、32、33单独成册)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单独成册)
3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火灾)(单独成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单独成册)
1、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分公司(项目)经理
2)、分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3)、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4)、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5)、项目班组长安全职责
6)、项目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7)、项目各部门职责
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后,在以后的各阶段中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考核。(可制表)
3、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可制表)
三、目标管理(单独成册)
1、目标制定
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1)、伤亡控制指标:根据单位总体目标制定(年初签定的合同)。
2)、安全达标目标:要有具体目标(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目标和指标。
4)、环境保护目标:污水、噪声排放达标。
2、目标分解
对已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
责任人签名。
3、目标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执行的如何,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可制表)。
四、施工组织设计(单独成册)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施工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三类及三类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三类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后,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及相关部门会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类工程:檐高≥20米,跨度≥24米;
二类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三类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2、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批(或需专家论证的方案)。
3、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中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工程。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①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③悬挑式脚手架;
④门式脚手架;
⑤挂脚手架;
⑥吊篮脚手架;
⑦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建筑暮墙的安装施工;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9)、高层(超过十层、超过24米)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要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0)季节施工专项方案。
11)雷击高发区防雷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同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挑架、爬架或高度大于24m的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工程。
4、大型设备吊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易燃易爆特殊工程、大型设备试验、试车等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五、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并履行签字手续。
2、分部分项工程(按施工工序或专业分):
拆除工程、人工挖孔桩(编制单独的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土方工程(机械挖土方、人工挖土方)、模板工程(大型模板编制方案,模板安装、模板拆除)、钢筋工程(钢筋加工、钢筋焊接、钢筋绑扎与安装)、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捣、养护)、砖石砌筑工程、预制构件安装、门窗工程(木门窗制安、塑钢窗安装)、脚手架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贴面砖、屋面工程(屋面瓦安装、卷材防水工程)、各种施工机械使用、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压力容器制作安装、结构吊装等。
六、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应由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组织的有关技术、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并定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验收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闭环,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
5、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单所列项目,要如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和反馈。
七、安全教育
1、培训时间:
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
3、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项目教育的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安全教育讲解员和受教育人员必须每人签名字(万一不会写字的也可以按手印)。
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4、湖南省在建工程开工前开办农民工学校、竣工验收时必须有该项资料。
八、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班前安全活动内容,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九、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电梯司机、卷扬机操作)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特种作业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厂矿企业内起重机械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签发,全国通用。
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作业,由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湖南省建设厅要求)。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5、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每两年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1次复审,未按期复审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视为无证上岗。
6、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工种、合格证号码,有效期限等。
十、工伤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1、伤亡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及多人险肇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逐级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上报的部门有当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工会、检察院等单位。
3、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发生轻伤和险肇事故时,应把工地自己组织调查情况和吸取教训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重伤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调查处理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3、事故发生后,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每月28日前向安全环保部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和《二十三冶建设公司项目安全情况综合月报表》并督促财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投入报表》。
十一、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当多层建筑各层标志不一致时,可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2、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安全色标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标挂,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3、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按地区要求增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随时建档,不能写回忆录。
4、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十二、各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对于新工人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内容是: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向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械作业(电梯司机司索指挥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工)、架子工、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特种作业定点培训学校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者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要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8、工具用好扣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探头板。
22、脚手架超载危险:砌筑脚手架施工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皮砖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绑扎。
24、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5、高处: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格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檐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要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
29、危险因素调查表;
30、危险源清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
31、重大危险源清单
32、环境因素调查表
33、环境因素清单
3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资料管理制度5
一、资料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信息库,所藏图书资料是专业资源和学校财产,每个人都有责任珍惜爱护。
二、爱护资料室内的图书文献和公共财物,不私拿、撕剪、涂抹和损坏。
三、保持资料室内安静和清洁,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资料室内严禁吸烟和吃食品,不把食品带入资料室。
四、遵守本资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进入资料室时需实名登记,不带书包和书籍入内。
六、凡借出图书资料,应填写借阅记录,包括资料名称与数量、借出时间、归还日期并签名。
七、四库全书只限在资料室阅读,不外借。
八、教职工借书册数为3册/次;学生为2册/次。
九、教职工图书借期为30天,学生图书借期为20天。
十、图书到期不还,暂停借阅,归还图书后恢复借阅。假期中到期的'图书,读者应在放假前归还。
十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入资料室;严禁在资料室内吸烟或用火。
十二、切实做好定期检查藏书的保存情况,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的保护工作。
十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资料管理制度6
一、教科研资料是指本校在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类经验和成果材料,以及上级单位针对本校教科研工作而颁发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等。
二、本校各部门和教师在工作中产生和形成的成果资料是学校集体智慧的结晶,实行科研处集中收集整理,资源共享。
三、教科研资料的归档范围:
1.本校有关教科研的各级各类集体荣誉。
2.本校教师研究的课题资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本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讲课比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4.本校教师获得的教科研荣誉证书。
5.本校讲评课资料及各种交流培训活动资料。
6.我校开展的.主题教研活动资料。
7.我校出版的《教育科研报》资料。
四、教科研资料的整理、保管及利用
1.教科研资料分类整理,再按不同年度分别归档。
2.本校的集体资料由科研处分类统一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科研资料,需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批注和涂改。
资料管理制度7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资料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参照广东省档案局制订的《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它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领导,把它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各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考核范围。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由学校档案部门对各教研科室、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综合档案室指导并协助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接收并管理好全校各门类档案。综合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对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
2.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订适合学校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5.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8.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第七条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学校各职能科室、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均由档案室负责管理,包括:
1.(文书)档案:学校各科室、部门和党团工会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2.基建档案:学校兴建的教学办公楼、生活居住娱乐设施工程及科研实验大楼,从研究决定兴建到竣工全过程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和其他载体的各种记录材料。
3.设备、仪器档案: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的申购、报批、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等的文字、图表材料。
4.会计档案:学校在各项会计业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等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5.专门档案:学校教学档案、学校科研档案及学生学籍档案。
6.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
7.实物档案:学校获得的奖旗、奖状、奖杯、证书及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所赠的书画等实物。
第八条学校各类档案,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和手续
1.(文书)档案,应于翌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由主办部门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5.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7.特殊载体(含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文字简介及实物,在两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
(一)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我校档案全宗号为121。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进行审核、分类和加工整理并分别编目、排列。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
1.设置专用库房,加强档案的保护。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等设施。同时应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抽湿机、空调等设备。
2.库房温、湿度要保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同时应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和记录。
3.档案入库时应检查是否齐全。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库房排架应从左到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设置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以便查找。
4.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学校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见“特殊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以学校档案室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各门类档案的鉴定依据。
2.在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出、利用、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按档案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5.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1.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开展档案工作的调阅和利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2.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按照档案保密和借阅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提供利用。珍贵或机密的档案应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范围和年限,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然后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资料管理制度9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可以快速定位所需资料,减少寻找时间,提升工作效率。
2. 保障安全:严格权限控制能保护企业核心技术,防止信息泄露,维护企业竞争力。
3. 保证质量:定期更新和审核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错误风险。
4. 促进协作:通过共享平台,促进团队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5. 法规遵从: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资料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资料管理制度10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资料管理制度11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资料管理制度12
一、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安全记录资料。
二、安全技术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简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能真实、可靠、正确反映安全施工的全过程,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做。
三、各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程建档归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结论。评定结论氛围齐全、基本齐全和不齐全三类,并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审定表,
四、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应专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资料丢失。
五、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祥尽。
六、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资料管理制度13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
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
五、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
六、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统计原始记录和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统计台帐
第二条,统计资料台帐的设计应当遵循便于管理、便于汇总、满足统计调查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统计台帐包括乡镇(街道)社会和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内容在满足统计部门业务需求的同时,兼顾本地区社会和经济管理的需要。
第四条,村(居)委会应当根据统计台帐的要求建立原始记录表,收集和填写各村民小组、外来生产经营单位的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原始记录表为依据,填写统计台帐,编制统计报表,按时报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站。
第五条,乡镇(街道)统计员应当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各村(居)民委员会的`统计报表,作为编写乡镇(街道)统计台帐的依据。
第六条,统计台帐应当完整无缺、准确无误,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说明清楚、字迹工整,钢笔填写。统计台帐指标设置要全面、系统,年度间相互衔接,登记及时、准确、清晰。
第七条,统计台帐和原始凭证不得随意修改、销毁,发现数据有误的,应当及时复核,据实更正。
资料管理制度14
1、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按月整理,分类登记,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年终入档。
2、安全监控原始备份数据资料,纸张要整洁干净、完好无损,备份磁带、移动硬盘、u盘要用专盒存放。
3、瓦斯记录、台帐、报表、分析汇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煤矿安全监控工作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等都要复印完整保存,防止丢失。
4、所有资料存放必须采取防火、防潮、防鼠、防蛀、防盗等安全措施。每月检查不得少于2次,存放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日常资料放入资料盒内保管,资料盒应统一整齐,存放有序,月末整理保管,年终编号入档。
6、资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所有资料不准外传外借,也不准其它单位和个人调阅。
资料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环境影响动态,及时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和环保计划安排会议,部署企业全年的环保工作,并征询员工意见,形成环保会议纪要,报公司环保委员会审批执行。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季度环保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环保工作重点、防范区域、季节性环境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执行下季度环保工作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定期召开环保生产工作座谈会,就环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回答代表的提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环保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条
公司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环境问题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第五条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问题,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并
形成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条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文明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评比、考核。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和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不定期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九条
班组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第十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验证。每月 20 日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并随时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接受全体员工、社会人士、地方政府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环保管理台账和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和资料,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坚持认真做好环保台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环保台账和资料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关于环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国家及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污染因子检测台账、环保运行设备管理台账、污染物排放汇总台账、向上级部门汇报的资料等,公司环保资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并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三同时”管理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四条
各排污部门定期做好对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报告送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和汇总。对于存在的超标问题,由排污单位配合安全环保部尽快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
第五条
各排污部门做好环保设施设备和采样点位的日常维护、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证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完善相关维护资料,及时汇总报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存档。
第六条
对于新进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其资料的审查,做好新设备基本资料登记工作。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排污申报和排污情况的上报工作,并做好上报情况的记录存档。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进行全公司环保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启动相关环保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相关记录存档。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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