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1 13:03:48 制度 我要投稿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帐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系统图

  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装置”布置图,图上标明井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及传输路线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中心站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

  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审阅签字。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2

  1.0 目的

  通过对所辖物业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以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使用,更好地为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3.0 职责

  3.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物业接管后所有工程合同、图纸、预结算书、设备技术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编目、归档。

  3.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相关部门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汇总登记、保管及借阅,保证资料::的完好、齐全,及时更新。

  3.3 业务总部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等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

  4.0 工作内容

  4.1 资料接收

  4.1.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从开发商、分包方处等接收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及其目录。

  4.1.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建立相关《工程资料清单》。

  4.1.3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图纸及其目录的移交,须经接管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4.1.4 设备设施须填写单机《设备卡》,汇总后建立《设备台帐》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1.5 设备设施添置、更新及大修后,相关档案资料须及时更新,设备报废后相关资料要及时封存,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2 审查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所辖工程技术资料的份数、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整理、存档,将相关资料一份连同《工程资料清单》提交业务总部备存并做好交接手续。

  4.3 借用

  4.3.1 业务总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将工程资料汇总归档后,建立《资料借用登记表》,由专人负责资料的借用及归还验收、登记。

  4.3.2 本部门人员借用工程资料,须做好登记。非本部门人员借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并在::做好借用和归还登记。

  4.3.3 外单位人员借用工程技术资料时,须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限期归还。

  4.4 保管

  4.4.1 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业务总部统一归档、存放、保管,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4.4.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4.4.3 相关部门应确保场地、办公设施及人员的配备,做好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完好。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 《工程资料清单》(qr-4.2.3-04-01)

  6.2 《资料借用登记表》(qr-4.2.3-04-02)

  6.3 《设备台帐》(qr-6.3-01-01)

  6.4 《设备卡》(qr-6.3-01-02)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二、系统(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16

  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以下台账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账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等

  二、监控调度室必须有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调度室对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故障记录长期保存,归类存储。

  四、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测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副矿长审阅签字。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6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

  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

  1、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资料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维修档案。

  2、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及结算清单等。

  3、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4、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5、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6、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7、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8、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9、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两年。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8

  1、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按月整理,分类登记,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年终入档。

  2、安全监控原始备份数据资料,纸张要整洁干净、完好无损,备份磁带、移动硬盘、u盘要用专盒存放。

  3、瓦斯记录、台帐、报表、分析汇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煤矿安全监控工作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等都要复印完整保存,防止丢失。

  4、所有资料存放必须采取防火、防潮、防鼠、防蛀、防盗等安全措施。每月检查不得少于2次,存放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日常资料放入资料盒内保管,资料盒应统一整齐,存放有序,月末整理保管,年终编号入档。

  6、资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所有资料不准外传外借,也不准其它单位和个人调阅。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过程,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

  (一)工程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二)负责对各项目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工程计划部:协助工程技术部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商务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项目一(二)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对其下属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监督、指导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部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五、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四)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五)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三)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四)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六)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资料整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基建文件(A类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与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二、监理资料(B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三、施工资料(C类文件):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

  第八条资料盒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第九条资料封面

  一、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二、竣工档案封面按城建档案馆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一、系统资料和技术文件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

  二、对系统资料和技术文件的借入借出有严格的`审批、审核、登记制度。

  三、网络系统软件设置权限,只有超级用户才有修改、调入、调出的权力

  四、系统技术资料必须有备份文件。

  五、技术资料必须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及时收回失效或作废的文件,以防误用。

  六、建立健全完善的巡回检查、正常检修、事故检修、设备大修的资料登记与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1

  1、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每一项基建、生产、科研技术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应归档的科技资料必须归档,没有完整、准确的`科技资料归档不算完成任务。

  2、为了保证案卷的质量和有利于查阅,归档工作要由各单位的经办者承办,因为他们熟悉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内在联系和保存价值,他们担负起归档工作才能更有利。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按保管期限要求组成保管单位(卷、册)交档案室验收归档。

  4、科技档案归档的时间。各单位在施工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在单位工程竣工、整体工程竣工后,新装机组投产后两个月内归档,科研技术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取得成果一个月内归档。

  5、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否则档案人员不予验收。

  6、文件材料归档时,应由归档单位编制移交目录,按目录要点归档,双方在归档单上签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2

  一、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安全记录资料。

  二、安全技术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简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能真实、可靠、正确反映安全施工的全过程,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做。

  三、各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程建档归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结论。评定结论氛围齐全、基本齐全和不齐全三类,并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审定表,

  四、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应专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资料丢失。

  五、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祥尽。

  六、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3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1.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

  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

  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

  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

  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

  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

  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4

  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交付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管理、维修、使用的依据,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程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xx》,结合本行业特点、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资料员工作及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1.实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施工现场。

  2.资料员管理制度

  2.1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2资料员应对资料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对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全力配合资料检查工作。集团每月月检、不定期巡检对各在施项目工程资料检查时,各工程资料员必须到场,每月月检集团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各工程检查时间,资料员迟到半小时或未到场接受资料检查,第二天将资料报到集团相关部门备查,如同一工程同一资料员连续发生上述情况第二次进行警告,第三次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xx元。

  2.3 资料员采取优胜劣汰方法,技术质量部对天保集团在建工程资料员建立台账,每名资料员全年工作表现都会记录在册,对各方面表现较差资料员,集团有权禁止此人担任天保集团工程资料员。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资料软件使用应选择工程所在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软件,所做资料表格形式、报验方式、装订形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3.2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3 资料表格为打印形式。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必须用黑色或碳素墨水。

  3.4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承包单位应各自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5 应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和地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整理规范进行资料分类装订。

  3.6 工程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及时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性。

  3.7 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衔接,也便于集团公司、上级各领导部门对资料检查和对资料员督导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资料室、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资料必须放置施工现场,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整改、协调、归档工作,做好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准备,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3.8 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整理一套完整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天保集团技术质量部。

  3.9 省优质工程应留存影像资料,照片、影像应清晰,能体现工程施工位置、施工质量、工程特点。

  4.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要求

  4.1做到每道工序报验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禁止出现资料后补、弄虚作假、资料填写不真实与图纸设计不符等情况。

  4.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总工审批;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交底;方案一经审批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并交底到施工人员,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代签代批方案。按规定应需监理单位审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遵照执行。施工方案必须工程开工前15日内上报审核、审批。

  4.3 严格按设计要求使用材料,严格按见证取样制度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时收集整理试验报告。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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