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2 12:59:03 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超市管理制度必备【15篇】

超市管理制度1

  超市现金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资产安全: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可以防止盗窃、欺诈等财务风险。

  2. 提升运营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错误和延误,提高收银速度,提升顾客满意度。

  3. 优化决策:准确的'财务数据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明智的经营决策。

  4. 法规遵从:遵守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避免因财务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问题。

超市管理制度2

  1、严格执行门店服规范,做到仪容瑞正,仪表整洁,礼貌待客,诚实服务,严格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2、熟识店内商品和商品包装上应有的标志及自已责任区内商品的基本知识,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用途、保质期限、消费使用方法和日常销量等。

  3、了解相关商业法规,熟识卖场内的作业规范。

  4、掌握商品标价知识,正确打贴价格标签。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确维护商品,防止过期、变质、破损商品上架销售。

  6、洞察顾客进场习惯和购买重心,了解商场的整体布局和商品陈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并随时对责任区域内的陈列商品进行整理。

  7、随时掌握商品销售的动态,及时按规范作要求完成取货和补货上架作为并及时提出补货建议。

  8、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损坏和失窃。

  9、了解卖场内主要设备的性能、使用要求与维护知识,能够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负责卖场、商品、货架、通道的卫生,保证门店的清洁度。

  11、负责卖场内的顾客接待、导购。

  (2)作业要求

  1、理货时要将不同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卫生化陈列。

  2、进行加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货架。并报备上级领导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严格按照理货作业程序进行。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认真管理做好防窃、防损。

  5、营业员在理货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损,由个人承担并且马上买单。

  6、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7、对顾客的问题不能解决,需及时移交给其他同事或告知当班领导,并对相关问题做好记录。

  8、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3.5商品管理规范

  (1)商品收货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行业要求。

  4、弄清供应商名称,门店内是否有该供应商以前的退货。

  5、收货人签字并标注收货日期。

  6、如有短货由送货人在单上划掉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单上涂改。

  7、如有退货须填写返厂单,由供货商签名确认。

  (2)商品品质

  1、无假冒伪劣商品。

  2、无过期变质破损商品

  3、没有“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以上若有,相关责任人则受相关处罚。

  (3)商品陈列

  1、按单品为存要求,畅销商品丰富。

  2、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3、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4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标答对应,陈列整齐完整。

  6堆头显眼、有量感、POP广告牌醒目干净。

  (4)促销商品

  1、促销价格严格按照活动要求。

  2、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活动时间。

  3、简报派发,告之顾客活动内容,打动顾客。

  4、促销按要求发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库存

  1、目标库存量及单类商品适量。

  2,商品保持期不可超过限期的2/3。

  3、商品过期、积压或商品严重缺货,责任人将受到相关处罚。

  (6)商品信息

  1、定期对商圈的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以及目标顾客的消费变化),并提交书面报告。

  2、定期对业态的了解(本行业的发展变化以及流行商品的变化),并提交书面报告。

  (7)商品的报损

  1、失去商品价值和意义的商品(过期、变质、陈旧、破损等)一定要报损。

  2、食品类的商品报损由店长签名后方可有防损进行处理。

  3、商品报损超出额定范围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6收银员操作规范

  (1)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正确迅速结账,做好对顾客的收银服务工作。

  2、保证收银机的清洁卫生及正常使用,学会日常的维护及简单的故障排除。

  (2)作业要求

  1、收银员不得私自查看门店录像资料或电脑中查看当班的销售金额。

  2、准确正确识别纸币,收银机操作训练。

  3、收银员不得私自将当日销售货款移作他用,收银员每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帐单,交班后立即将销售款上交财务。

  4、收银员“三声”服务,唱收唱付,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欢迎光临共多少钱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亲自提醒点清余款,若有少许顾客换商品交有服务台处理。

  5、谨防高档贵重商品被调包,若有大单购物或顾客高峰,加多营业员协助装袋,并加强卖场看管。

  6、在上岗期间,收银员不得擅自离开收银台。

  7、收银员不得漏收商品款项。

  8、如收银员对帐时短款,由收银员写出原因,对短部分进行赔偿,如收银员对帐时多款超过千分之五,要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如收银员经常出现长短款现象,轻者调换工作岗位,重者予以辞退。

  9、收银员每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账单。收银员上岗时不允许在收银区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现金,如发现作偷盗论处。

  10.任何收银员不能私自外出换零钱。

  3.7安全操作规章

  (1)消防安全

  1、门店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2、买场内平时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通道上。

  3、用电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可用大功率电器。

  4、正确规范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电、气的使用常识。

  5、应急灯必须可以正常使用。

  (2)门店安全

  1、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货架的摆放必须严格规定,附合要求。

  4、如果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密切注意,如有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

  5、要严格遵守商品管理规范。

  4.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时间:

  1、本公司因业务需求,得依劳动法有关规定调整休息日、上班时间工作班次及加班,从业人员应予配合,不得借口拒绝。

  2、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准时上班,除规定免打卡人员外,均须按时亲自打卡,有关上班迟到、早退、旷工规定如下:

  (1)从业人员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规定上下班时间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但偶发事件经主管核准当日补假者视为请假否则依下表处罚之:

  项次迟到早退处罚方式

  1超过5分以内由主管口头警告不可超两次,超过者每次罚10元

  2超过6-15分罚10元由工资中扣款

  3超过16-29分罚20元由工资中扣款

  4超过30分钟以上罚30元工资中扣款

  1.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累计超过30分钟,记小过一次并扣10%工资。

  2.忘记打卡应在隔日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否则视同旷工。

  (1)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时,依外出申请单或出差证明文件办理。

  (2)拖延打卡以谎报加班者,予以记小过处分,再犯者予以记大过处理,第三次予以开除。

  (3)凡未经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或假满未经续假或请假未准,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4)委托他人打卡者经查属实,双方处以旷工一日并记大过一次论,再犯者则予以开除。

  (5)迟到、早退达1~4小时者,属旷工半天,扣罚1天工资。

  (6)迟到、早退达4~8小时者,属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7)凡有迟到或早退者,当月绩效奖金将不发放。

  (8)凡一个月内累计旷工2天或年累计5天者,公司有权开除之。

  5.工资计算方式

  5.1新进同仁待遇,经试用三个月合格,视表现情况调整之。

  5.2薪资之调整需视公司营运及管理状况、外界薪资水平、并斟酌个人所负职责与绩效办理之。

  5.3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从业人员不得讨论、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资情况,否则一律开除。

  6.请假规定:

  6.1给假之规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规定应给予公假者,工资照给,其假期视实际需要订之。

  6.1.2事假:a.员工有要事必需亲自处理者,得在事前请无薪之事假,薪资以日薪计算之。

  b.各部门主管应留意控制请假人数;请假超过7天以上必须经店长核准。

  c.全年请事假不可超过15天,事假期间不发工资,超过规定天数不准在请事假。

  d.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应办理退职或留职停薪手续。

  6.1.3病假: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应以电话或他人代请假),凡超过1天以上,须附公立人民医院开具之医疗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6.1.4婚假:服务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员工,如本人结婚给予无薪婚假三天,满一年者给予7天,满二年以上者给予10天。

  6.1.5丧假:父母、养(继)父母、配偶、子女给予10天无薪假,外祖父母或亲兄弟姐妹者,给予5天无薪事假,路程担误可另计,须附相关资料,否则以旷工论。

  6.1.6产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给假45天(含节假日),难产者加给30天,均为无薪假。

  6.2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但遇有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得提出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随假卡送审。

  6.3请假天数未满七天者,请假流程如下:

  7.外出规定:

  7.1上班中,因故离开岗位者须向当班领导报备。

  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时,需经课长→店长方可外出。

  8.服务手则:

  8.1从业人员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办法及规定,且须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现。

  8.2从业人员对所经办业务应严守机密,且不得窥探非其经办之机密。

  8.3从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奉公守法、认真勤奋、爱惜公物。

  8.4从业人员对公事均需循级而上,不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事故则不在此限。

  8.5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图利他人,或对外发表涉及伤害公司之言论,且不得携带违禁品或易爆裂物进入公司。应以维护公司形象及信誉为主。

  8.6公司权利之维护:

  8.6.1从业人员除执行授权之业务外,不得利用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私人或非经公司认可之相关职务及交易,对外作认何口头或书面之约定和承诺。

  8.6.2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从业人员不得为自己或通过第三人参与经营和本公司相同或同类之事业,亦不得为经理人或合伙人等。

  8.6.3从业人员不得奇装异服,穿着应力求整齐,凡须着制服之要求规定者,应遵守之。

  8.6.4从业人员应相互关爱、尊重人格、诚肯相处、遵守上述守则,并接受公司上司之职务调动,若有违反,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解雇、记过、警诫、降职、降薪等之处分。

  9.奖励:

  9.1奖励种类:

  9.1.1嘉奖(每次10元奖金)

  9.1.2小功(每次30元奖金)

  9.1.3大功(每次100元奖金)

  9.1.4晋级升等。

  9.2有下列事迹者给予嘉奖:

  9.2.1整季度内多能按时上下班出满勤者。

  9.2.2维护公司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9.2.3拾金不昧价值达三百元以上者。

  9.2.4管理及领导有方,使生产工作顺利运作正常者。

  9.2.5举报违规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案件者。

  9.2.6参与重要的改善或项目有显著成效者。

  9.2.7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9.2.8工作积极尽责为公司避免较大损失者。

  9.2.9预防机器设备之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9.2.10其他类似之行为,经提报管理处批准者。

  9.3有下列事迹者给予记小功:

  9.3.1 领导有方,使业务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9.3.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9.3.3整年上下班出勤率100%,出满勤者。

  9.3.4有其他明显的较大功绩者。

  9.3.5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于限期内完成,表现优异者。

  9.3.6在工作中节约成本,合理利用废料有重大成果者。

  9.3.7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权益者。

  9.3.8其他类似行为,经提报上级审核核批者。

  9.4对于有下列事迹者给予记大功:

  9.4.1为维护公司安全和重大利益,遇有紧急事件或突发事变,奋不顾身,极力强救而减少或避免公司损失者。

  9.4.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后成效卓越,有20万价值以上者。

  9.4.3改善生产设备、作业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著功效,且能举证其效率及价值者。

  9.4.4对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之情事,能事先举发或防止,而使公司免于受害者。

  9.4.5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全体员工表率者。

  9.5对于有下列事迹者给予晋级:

  9.5.1一年内记大功3次者;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10.惩罚:

  10.1惩罚种类:

  10.1.1警告(每次10元经济处罚,绩效奖金减半发放)

  10.1.2小过(每次30元经济处罚,当月不发绩效奖金)

  10.1.3大过(每次50元经济处罚,当月不发绩效奖金)

  10.1.4解雇。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处份:

  10.2.1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听不改者;无故旷工半天者。

  10.2.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职守、扰乱工作秩序、违反安全生产者。

  10.2.3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10.2.4不服从、不遵守单位主管人员指挥者。

  10.2.5行政、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而导致公司受到轻微损失者。

  10.2.6上班期间在场区内穿拖鞋、赤膊等影响公司形象者。

  10.2.7在非吸烟区抽烟,经劝说不改者。

  10.2.8未佩戴识别证或穿着制服者。

  10.2.9主管干部因督导不力,致使下属违反公司规定者。

  10.2.10其他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给予记小过处份:

  10.3.1对上级批示或有效期限的命令,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怠工导致公司利益损失者。

  10.3.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屁护或不举报者。

  10.3.3在职务上诈欺公司及滥用职权情节较轻者。

  10.3.4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情节较重者。

  10.3.5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10.3.6在公司与同事口角或喧哗、扰乱工作秩序、违反安全生产情节较重者。

  10.3.7携带危险物品入店者。

  10.3.8上班中睡觉者;擅离职守、怠忽工作使公司蒙受轻微损失者。

  10.3.9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或代他人打卡者。

  10.3.10其他类似行为者;警告无效者。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给予记大过处份:

  10.4.1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者。

  10.4.2遗失或损坏公司的重要文件、物品、设备者。

  10.4.3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无效,甚至兴风作浪者。

  10.4.4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4.5挑拨是非、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陷害同事而制造事端者。

  10.4.6在工作场所,酗酒或滋事者。

  10.4.7上班中卧睡或离岗睡觉者。

  10.4.8在公司外,对公司作出虚假或诋毁性评论者。

  10.4.9发现危害公司安全知情不报,而任其发生者。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处分:

  10.5.1使用虚假的证件或虚伪不实意思表示,致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10.5.2违反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10.5.3在公司内赌博、聚众滋事或有妨害风化之情事者。

  10.5.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商品或公司其他物品。

  10.5.5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拿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10.5.6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品入超市者。

  10.5.7无正当理由而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3日者。

  10.5.8张贴散发煽动性文件、图画,足以破坏劳资情感者。

  10.5.9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10.5.10偷窃或挪用公款、公物或盗用印信、窃取公文及员工财物者。

  10.5.11在公司内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侵害公司利益者。

  10.5.12对同事暴力胁迫,或有其他不良名誉之违法行为者。

  10.5.13造谣惑众、影响工作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者。

  10.5.14试用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受小过以上处分者。

  10.5.15经公司合理调动,不遵从工作指派者。

  10.5.16公开诋毁公司名誉及信用者。

  10.5.17向公司请假而往他处工作者。

  10.5.18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或收受回扣者。

  10.5.19一年内记大过达3次,且无功相抵者。

  10.5.20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经主管部门查核属实者。

  10.5.21对公司处罚不满,擅自撕毁公告者。

  11.离职手续:

  11.1自请离职人员,除经特准外,均须按下列期限内提出辞呈,经核准并办妥移交及离职手续后,方得离职:

  11.1.1试用期人员→提前7天。

  11.1.2一般作业员→提前15天。

  11.1.3技术、后勤人员→提前一个月。

  11.1.4行政、文职、助理人员及专员→提前一个半月。

  11.1.5课长及部门主管人员→提前二个月。

  11.2离职人员工资:

  11.2.1自愿请辞者,需依规定办理,本月工资于离职作业完成日发放。

  11.2.2遭解雇开除人员得扣除应扣款后于离职作业完成日发放。

  11.2.3未请假,未到班者,视同自动离职,当月工资不予核算发放。

  12.保密措施:

  13.1员工对有关本公司之经营计划、技术资料、人事档案、工资福利待遇、招聘试卷、公司规章制度、财务资料、商品成本表等均应予以保密,不得对外口头泄漏,私自影印拍照或图利他人,否则依法究办。

  13.2本公司新旧员工一律需严守保密之规范之规定,并由管理部负责执行。

  14.颁布实施:

  14.1本制度各条款呈请店长核定后正式生效公布之,本制度得每年依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修正,每一年修正一次,以符合需求。

  14.2本制度所列各项条款的最后解释权归本公司管理处所有,最终修改权、核定权则归属公司。

超市管理制度3

  一、超市的开门时间

  小型超市的开门时间必须明确,一般来说,早上9:00到晚上9:00为开门时间。在节假日或促销活动期间,开门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延长或缩短,并提前告知顾客。

  二、超市的物品上架时间

  超市商品的上架时间必须明确,以规避并减少对店面的.影响。在超市营业时间之前或之后的合适时间内完成上架。不得在超市营业时间内进行商品上架活动。

  三、员工服务流程

  1、服务态度

  员工必须保持礼貌、热情的服务态度,积极引导顾客购物。

  2、服务程序

  接待顾客:向顾客问候,了解需要,引导购物。

  询问需求:询问顾客所需商品种类,品质、价格,推荐特价商品。

  提供服务:协助顾客挑选所需商品,帮助顾客找到货物和数量,为顾客提供相关服务。

  确认购买:检查所选商品与顾客要求是否吻合,向顾客确认购买意愿。

  结算购买:清点商品数量,计算商品金额,协助顾客完成结算程序。

  打包:为顾客包装好所购商品,向顾客提供购物小票。

  送别顾客:热情向顾客送别。

  四、超市的促销活动

  促销活动是小型超市吸引顾客、提高销售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促销活动不得当,反而会影响市场地位,给超市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因此,制定一些有效的促销方式,可以有效地推广商品,增加顾客的购买意愿。这些促销方式包括:

  1、特价商品优惠

  2、满减活动优惠

  3、折扣活动优惠

  5、退换货流程

  a、退货

  超市提供的商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超市实行严格的验货制度。因此,超市不接受无缘无故的退货。如果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在7天内提出退货申请,超市工作人员必须对商品进行检查,确认商品质量问题后,方能退货,退货金额将按照原价格返还顾客。

  b、换货

  如果购买的商品损坏或品相不好,或因购买的尺寸不合适,超市接受换货。顾客应在7天内提出换货申请,超市工作人员必须对商品进行检查,确认商品符合换货标准后方能换货。

  6、员工规范制度

  小型超市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一定的规范,以保证超市工作秩序和商品质量。员工规范制度的具体要求包括:

  a、仪容仪表制度

  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头发整洁,身体干净,不得穿拖鞋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鞋子。

  b、工作记录制度

  员工必须按照超市工作要求,认真记录工作时间、工作量等详细记录。

  c、服务质量制度

  员工必须遵守超市服务标准,不得拒绝服务、不得私自抬高商品价格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d、加班制度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加班要求,不得因私事拒绝加班或早退等行为。

  以上制度就是适用于小型超市的管理制度大全,我们希望这些规章制度可以帮助超市经营者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顾客,增加超市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回报。

超市管理制度4

  超市导购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导购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顾客满意度,同时提升团队协作效率和销售业绩。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

  2、 服务规范

  3、 考勤制度

  4、 销售技巧培训

  5、 客户关系管理

  6、 行为准则

  7、 绩效评估

  8、 奖惩机制

  内容概述:

  1、 岗位职责:明确导购员的日常工作,如产品知识讲解、顾客引导、商品陈列等。

  2、 服务规范:规定礼貌用语、仪态仪表、应对投诉等服务标准。

  3、 考勤制度:设定上下班时间、请假流程、迟到早退处理办法。

  4、 销售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销售策略和沟通技巧的培训,提升导购员的专业技能。

  5、 客户关系管理:强调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鼓励提供优质服务。

  6、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行为规范,包括诚信、尊重、团队合作等。

  7、 绩效评估:制定公正的.评估标准,包括销售额、顾客满意度等指标。

  8、 奖惩机制:设立激励措施,对表现优秀的导购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超市管理制度5

  (一)每天早上7:00,营业员需着工装进入卖场,禁止涂抹指甲、披散头发、浓妆艳抹。

  (二)营业员到岗后首先需整理货架,整理卖场仓库的相关产品以防止积压,清理货架商品灰尘。

  (三)交接班前,当班营业员应将所负责货架商品补满,并将之整理、归类摆放,包括牛奶、饮料、面包等有厂家理货员的商品也要上满,同时要和晚班营业员交接好本货架剩余其他商品的存放位置。

  (四)晚班营业员在闭店前应根据货架整理后的实际情况,提出所管理货架的要货单,当天晚上交给组长。

  (五)营业员应每日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根据'先进先出'原则调整货架商品摆放顺序,先进的商品摆放在前面,补货从后面开始;除面包、牛奶外,商品有效期剩余一个月的.商品和破损商品应及时下架,做返货处理。

  (六)营业员在整理返货时,应按照供应商将返货分家装袋、返库。

  (七)营业员在岗如不需补货、整理货架时,应勤巡场,努力防止商品的丢失和破损。

  (八)工作期间,严禁营业员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堆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随意到卖场外面活动。

  (九)卖场的两个门应时刻有人把守,在看门时应注意严禁同学携带本卖场同类商品进入,严禁吸烟者进入,提示携带商品出门的顾客主动出示结账小票,具体人员由组长安排。

  (十)营业员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出现问题应及时请店长、组长解决。

  (十一)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如有疑问,营业员应主动热情的帮助解决。

  (十二)营业员应随时注意货架商品余缺情况,随时补充货架商品,当前面的商品陈列面出现空缺时,应将后面的商品挪到前面,保证货架商品丰满。

  (十三)营业员摆放货架商品时,应将所有商品正面朝外,按序摆放,每一种商品都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商品摆放时应注意陈列高度,方便顾客取拿。

  (十四)卖场内禁止吸烟,营业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监督。每日下班前在打扫卫生时应确认店内无顾客、无烟头,关灯后组长应再巡视卖场两遍,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闭店。

  (十五)c区卖场由组长将电源、水龙头关闭;b区卖场由组长检查水龙头的关闭情况。

  (十六)营业员的吃饭时间由各卖场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个人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十七)营业员严禁在卖场接打私人手机;营业员不得进收银台。

  (十八)营业员无班时不得来卖场。

  (十九)营业员应监督厂家业务员在卖场的理货情况,严禁业务员随意调整商品摆放情况,营业员不得和厂家业务员嬉笑打闹。

  (二十)营业员每周有一天带薪休假日,每月累计不超过四天,当月无病、事假正常出勤者视为满勤,发放满勤工资;连续请假超过四天者,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

  (二十一)严禁营业员随意串班,如确实需要应事先向店长请示。

  (二十二)营业员如需购买经销商商品,需报至店长处,由店长统一安排购买。

  (二十三)营业员如要离岗需提前两周通知店长。

  (二十四)当班营业员如需购买卖场内商品必须由组长代为购买。

  (二十五)非休息期间,严禁营业员在卖场内任何地方坐着。

超市管理制度6

  食堂岗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食堂运营,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员工满意度。它涵盖了人员配置、职责划分、工作流程、卫生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配置:明确食堂各岗位如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的职责与人数,确保人力资源合理分配。

  2.职责划分:详细规定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如厨师负责菜品制作,服务员负责服务与清洁,清洁工负责环境整洁。

  3.工作流程:设定从食材采购到食品制作、上菜、清理的标准化流程,确保效率与质量。

  4.卫生标准:制定严格的.卫生规定,包括个人卫生、厨房卫生、餐具消毒等,保障食品安全。

  5.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材验收制度,确保食材新鲜无污染,同时实施食物储存、加工的安全措施。

  6.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应对食物中毒、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保证快速有效的应对。

超市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维护本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方式

  一、超市外道路的卫生工作由街道清洁工负责。

  二、超市外“门前三包”范围内及超市内的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由本超市组织落实。

  第三条 食品卫生

  一、干鲜果品类卫生:

  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二、熟食制品卫生:

  一)出售熟食制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三)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四)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三、糕点食品卫生

  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四、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出售。

  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第四条 本制度由乐呵呵超市制定,即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8

  食堂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餐饮的安全、卫生和效率。它通过规范食堂的运营流程、食品安全管理、服务标准和成本控制,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用餐环境,同时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和提升员工满意度。

  内容概述:

  1.食品安全与卫生:包括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烹饪和剩余食物处理等环节的卫生标准与程序。

  2.服务管理:设定服务时间、排队秩序、餐具清洁与回收、投诉处理等服务流程。

  3.成本控制:通过预算制定、食材消耗记录、人员配置等措施,确保食堂经济高效运营。

  4.菜品规划:定期更新菜单,满足员工口味需求,兼顾营养平衡。

  5.员工培训: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培训。

  6.应急预案:设立应对食物中毒、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超市管理制度9

  1、原则上盘点、调整货架以及换堆不允许请假,违者罚5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

  2、盘点、调整货架以及换堆结束后,必须将陈列完成,经柜组检查后方可离开,违者罚10元。

  3、初盘、复盘个人出现错误5笔及以下罚2元/笔,5笔以上罚5元/笔。

  4、盘点表核表出现错误,罚5元/笔。

  5、员工盘点作弊,扣3分罚50元。

  6、其他盘点情况未按公司盘点操作流程文件执行的',罚10元。

  7、培训及考试要求:公司或门店组织的培训活动员工按培训安排准时参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违者罚20元/次;考试出现不合格的,扣3分并内部下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8、员工用餐区域、会议区域清洁卫生差将对值班小组扣3分,当值人员罚10元。

  9、各小组每晚21:40必须关背景灯,超市照明灯由保安负责开启及关闭,如未执行则扣2分罚10元。

  10、促销员办理入、离职必须提供相应手续,小组不得私自允许促销员未办入职上岗,违者罚组长20元。

  11、督导质管办考评占比分别为服务管理30%、质量管理40%、营运管理30%,服务、质量管理版块超出标准或整体分值超限后,将对当班值班长罚款20元;小组分值划分为收银组10%、日化百货组20%、休闲组25%、粮油组15%、生鲜组30%,各小组分值超限后,小组组长罚款20元,扣分员工罚款后参加学习。不服从门店和小组工作安排的员工,进行20-50元罚款,并视情节进行内部下岗培训学习;情节严重的合同制员工辞退,厂方促销人员退回厂家。

超市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本食堂财务管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督促,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制定如下制度:一:总则1、公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食堂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2、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4、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二:材料采购制度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2、采购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鲜、保量、价优到位。3、材料采购后必须做到物单相符并清点入库,并保证一季度盘存一次。4、供应商提供的欠款单必须与公司的订单相符,经核对后可付款。三:费用报销制度 本着既要保障公司的运营又要节约开支,做到报销费用有章可循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1、各股东若有请客情况,谁的客人谁买单。若是共同客人,直接共同签字报销。2、每次外交费用金额由董事会商定,开出证明,董事会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3、公司外出办事人员费用实报实销,由董事会两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四: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2、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等。如出现上述情况,一切责任自负。3、出纳必须根据经董事会审批的凭据付款。4、出纳必须对现金日记账做到每日一校对,日清日结,以保证收入、支出、余额相符。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或预支员工工资,借款必须有董事会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50%。6、出纳除保证食堂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7、帐目必须做到收支分开;不准将公司存款账户借给他人使用。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做到帐账相符。五: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团结协作,为我们共同的事业而努力工作。(注: 以上制度为试行实施阶段,其中会有不足之处,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会进一步来健全和完善该制度。) 附表一:

  出纳:(流水帐,记帐系列)

  会计:明细帐本(收入、支出,核算系列)

  1、早点票到会计打条领出走流水。

  1、记录每笔早点票的金额,做好收入明细。

  2、中、晚餐点单一式三份,出纳按实收走流水(操作间、出纳、会计)。

  2、按点餐单实收金额入账,做好收入明细。

  3、由出纳支付采购款走流水。

  3、会计做好采购支出帐目明细。

  4、报销及未付款记帐走流水,待付款后交会计入账。

  4、报销、工资会计做好支出帐目明细。

  5、前台签单三联交出纳,待结算后交会计入账。

  5、前台签单二联交会计记帐,待结算后销账。

  6、出纳每月发员工工资走当月明细。

  附表二:员工各工资定位如下:

  姓名

  工种

  基本工资

  考核

  总计

  奖

  惩

超市管理制度11

  食堂环境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升用餐体验,维护员工健康,以及优化食堂运营效率。它涵盖了食堂的日常管理、卫生标准、食品安全、设施维护、废弃物处理、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卫生标准:规定每日清洁频率,包括厨房设备、餐桌椅、地面的清洁,以及定期消毒程序。

  2.食品安全:强调食材采购的.合规性,存储条件,加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以及食品过期处理。

  3.设施维护:设定设备检查和维修周期,确保厨房设备正常运行,防止意外发生。

  4.废弃物处理:制定垃圾分类和定时清运规定,保持食堂环境整洁。

  5.员工培训: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6.紧急预案:设立应对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和流程。

超市管理制度12

  1. 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由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担任负责人。

  2. 实施收银系统自动化,减少人为错误,同时加强数据安全防护。

  3. 定期培训员工,提高其对现金管理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力。

  4. 制定详细的现金日记账,每日核对收银机和银行存款,确保账实相符。

  5. 设立现金审批层级,超过一定金额的支出需由上级管理者签字批准。

  6. 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现金盘点,对比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发现问题立即调查。

  7. 强化内部审计,定期审查现金管理流程,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8. 针对节假日或促销活动可能带来的'大量现金,提前做好资金调度和临时存储安排。

  以上措施旨在建立一个健全的现金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超市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为超市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超市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商场、超市;建筑面积500㎡以上的地下商场、超市;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适用本规定。小于上述规模的商场、超市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条 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第三条 商场、超市应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商场、超市应依法确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职责部门,并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应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制订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故等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

  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能够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商场、超市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第七条 商场、超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内部装修面积在200㎡以下,不改动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并且装修材料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非高层建筑,可不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由商场、超市负责安全的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条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以上的商场、超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或总建筑面积超过9000㎡的商场、超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商场、超市以及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防烟、排烟设施。

  建筑总面积大于20xx平方米和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在民用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按照《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至少应由取得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第九条 商场、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超市应在收银台两侧(建筑面积小于3000㎡的超市可在收银台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无障碍疏散通道,且应保证两个无障碍通道的间距不大于2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

  柜台的设置不应遮挡、圈占消火栓、灭火器材以及其它消防设施。

  超市应根据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限定购物车的数量。疏散通道的面积与购物车的数量应保证100㎡不超过10辆的比例,并及时清理停滞在营业区内的购物车。

  第十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流动售货车、临时摊位或堆放货物等;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安全出口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人体模特、广告牌等,或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变相当作库房;

  (四)将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平开疏散门占用或堵塞。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厅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或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在疏散走道的地面上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营业厅、疏散通道、封闭和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均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的装修、装饰及柜台、货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的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证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通风管道等保温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的装修材料应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库房应符合下列防火标准。

  (一)库存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

  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

  (三)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货物,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四)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并与可燃物保持20㎝以上的间距。

  (五)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安装电源开关装置,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六)商场、超市库房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气等易燃商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且储量不应超过2日的平均销售量;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七)禁止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人住宿。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内的中转库与营业厅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货物码放不应影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使用,货物顶面与喷头溅水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米,溅水盘周围0.5米内不应堆放货物。

  商场、超市应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防火卷帘应每月进行一次手动、自动、机械、中控室远程控制等功能测试。

  严禁擅自拆除、停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线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禁止拉临时电线,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先必须采用橡胶电缆。不得超负荷运载。电气设备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内附设食品加工、餐饮部位应设立独立的防火分区。该部位使用的烤箱上方及周围,燃气灶具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应加强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的维护保养,使用燃气的部位、调压装置室等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燃气灶具部位应配置灭火毯。每日下班后应认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严防燃气泄漏。

  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商场、超市内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商场、超市内食堂、餐饮等场所的抽油烟机、集烟罩以及排油烟管道,每季度应全面清洗一次。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第十九条 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应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并有值班工作记录。

  消防控制室人员,在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应急包(对讲机、氧气面罩、破拆工具、手电、轻便灭火器材等)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视,巡视区域要有明确的划分,巡视内容要有明确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巡视、检查和整改记录。

  第二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经营品种的火灾类别,配置轻便灭火器材。营业区、库房等部位应配置ABC类灭火器材。

  商市场营业区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电气运行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电工岗位责任、运行交接班等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二)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等安全技术资料。

  (三)电工应做到持证上岗。

  (四)配电室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应加装标志,码放整齐。

  (五)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杂物。

  (六)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得放床。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所用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值班领导应掌握当日值班警卫人员的配置情况以及值班警卫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自20xx年3月24日施行。

超市管理制度14

  项目食堂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团队的`餐饮管理,确保员工的健康饮食,提高工作效率,并优化成本控制。它涵盖了食堂的日常运营、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菜单规划、采购管理、费用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食堂运营:明确食堂的开放时间、就餐流程、餐具管理等。

  2、食品安全: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定期检查食材来源和存储条件。

  3、卫生标准:规定食堂清洁频率,员工个人卫生要求等。

  4、菜单规划:制定营养均衡的餐食计划,满足不同员工口味需求。

  5、采购管理:规范食材采购流程,确保质量和价格合理。

  6、费用控制:设定预算,监控食堂运营成本,确保经济高效。

超市管理制度15

  鉴于我们的员工和顾客最容易接触到新鲜商品,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可以减少生鲜商品的细菌污染,保证生鲜商品的新鲜度和质量。为此,超市特指定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大家遵守。

  1、员工个人卫生包括衣帽是否穿戴整齐,头发是否遮盖,手指甲不能过长或过脏,不能佩戴饰品以免食品加工包装出现异常,有伤口时个人皮肤必须包扎好,无个人传染病;在个人卫生习惯上,不吸烟、饮食、吐痰、吐痰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这既是保持个人和商品良好的卫生习惯,也是给予消费者安全卫生保障的认可;个人上岗前必须有卫生局的证明。

  2、新鲜处理车间的卫生管理

  清新的工作场所就是日常的工作场所,工作墙面、天花板、地面都有干净、整洁、完善的排水设施。工作场所不得堆放与工作待遇无关的物品。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空调和工作安全,每月安排消毒,防止病媒和污物的产生。这些都是一天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要仔细观察的。

  3、新鲜设备的卫生管理

  保鲜作业现场所需的设备应在每天作业前、作业后或作业休息时进行清洁,设备上遗留的肉末、菜屑、鱼鳞等残留物应清理干净。加工刀具、工作台、周转筐、集装箱、型材车等应每日清洗,每周消毒两次,以减少保鲜物品的污染。

  4、保鲜仓库的卫生管理

  仓库是存放生鲜商品的地方,所以仓库不仅要堆放整齐,还要离墙5cm,离地5cm。可采用托盘堆放,并应防止四害(蚊、蝇、鼠、蟑螂)。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要控制正常,不能过高或过低。

  5、生鲜店陈列的卫生管理

  陈列货架的清洁必须到位,冷藏、冷冻柜(柜)的温度变化和清洁度必须每天检查。水果、蔬菜应在5℃-8℃下保存,水产品、畜产品应在-2℃-0℃下保存,配菜加工后应在0℃-2℃下保存,熟食热柜应在60℃以上,冻品应在-18℃以下,以提供安全。

  6、生鲜区果蔬群卫生管理标准

  干净的环境可以衬托果蔬的新鲜,防止不干净的环境污染商品,提升门店形象,营造良好的营销氛围。这里要强调的是,员工要能方便地清洗。

  7、果蔬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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