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时间:2024-11-26 15:55:45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一、食品安全自查应至少每周一次常规检查、每月一次全项检查,开展全项检查时应邀请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见《食品安全自查评价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重点环节(如烹饪加工、凉菜制作等)食品安全检查,对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或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要求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所在区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食堂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单位食堂检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

  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

  (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1、 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2、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3. 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

  (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检查实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销售者是否定期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是否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六、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披露的涉嫌存在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一般问题的要要求销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4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验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和自查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督,主要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学校食品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校长每月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总务主任每周至少2次。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七、食堂各岗位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自

  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制度要求的操作行为。

  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九、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将相关问题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需要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按程序上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要求

  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

  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8提交自查报告。

  纠正措施

  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6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食品安全方面,由于潜在的“毒瘤”,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国家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其中自查规章制度打印范本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作为一个食品加工企业,应该如何制定符合规定的自查规章制度打印范本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1.了解法规标准。加工企业必须通过学习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食品加工企业的自查规章制度打印范本有充分的了解。有些法规标准的更新较快,企业必须时刻关注、更新,以确保自查规章制度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

  2.严格按照自查规章制度执行。自查规章制度打印范本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的体系规范,企业必须将它视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认真执行。执行时,应该注意安排生产部门、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等人员进行自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所覆盖,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

  3.建立自查制度的重要性。企业应该将自查制度制度化,使每个员工都能清楚地认识到自查制度的重要性——关系到消费者和企业自身的深远利益。企业可以给予员工奖励和表扬,以鼓励他们认真执行自查规章制度。

  4.监管机构的配合。企业应该与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自查报告,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监管机构可以依据检查结果,给予企业建议和帮助,更好地实现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管。

  5.不断完善自查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环节的变化与改进往往比较快,因此企业应该时刻关注食品安全环节的变化,并及时更新自查规章制度打印范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新的食品加工技术和工艺不断出现,企业必须要对自身的自查流程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优化,勇于吸收新的理念和实践经验,将企业制度不断地适应于适应新的形势。

  总之,自查规章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企业要时刻关注自查规章制度的制定、更新以及严格的执行。同时,企业也应注意与监管部门的配合,共同维护食品安全质量。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自查规章制度打印范本有力的保障食品安全质量。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7

  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超市作为食品销售渠道之一,也在不断完善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超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超市进行自我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锻炼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并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制定制度

  超市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其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度应当包括自查频次、要求、程序、内容、责任等方面的细则。同时,超市还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培训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零容忍令等。

  2、自查计划

  超市应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及临时自查计划。自查计划应当准确反映超市的自检需要,集中突出超市的薄弱环节,保证全面高效的自查工作。

  3、自查内容

  超市的自查内容应当包含以下方面:生鲜食品的进货、贮存、销售的环节,涉及到食品加工、餐饮的操作环节、包装、存放、销售等环节。并且还要加强对流程的管理,确保及时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4、自查程序

  超市的自查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自查前准备工作、自查过程、自查结果的`分析与处理。超市工作人员应当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自查规范程序,按照事先预定的自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5、自查要求

  超市的自查应当准确、全面、规范,保证检查的对象和位置,完善检查记录,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进行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做到没有遗漏、错漏、违漏。

  6、签署食品安全责任书

  超市应该送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册,并且在超市的明显地方张贴食品安全零容忍令。并配合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其食品安全责任书的检查,并将食品安全责任书签署并备份存档。

  7、培训

  超市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应当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防护措施、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8、反馈和改进

  超市应当及时反馈自查结果,并在自查结束之后,及时总结和分析自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制度和措施。

  总之,超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够起到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要求,超市应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做到真正的天天关注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8

  为规范我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与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定期进行公布并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9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

  一、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由校长或副校长主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依法办事,执证上岗,必须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培训证三证齐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隐患,有防蝇、防霉变措施。食品操作间有专人负责,严防闲杂人员随便入内,非工作时间,食堂关门上锁。

  五、食堂食品、食油必须是通过正规,采购的合格食品和食用油,定期检查食用油日期、色泽、气味,防止使用变质油。

  六、保持餐具清洁卫生,配备消毒,定期消毒。

  七、生食物与熟食物,清洁与不清洁食物必须分放,食品储藏间不得与杂物混放。

  八、严格掌握食品有效期,保鲜期,定期清理储存食物,严防食物过期、霉变、鼠咬虫蛀。

  九、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不得留长发和长指甲。

  十、学校必须定期每月自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自查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名后存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九、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将相关问题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需要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按程序上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2

  一、安全体系

  1.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

  常见问题:

  ①未制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②从业人员不知道本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③未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④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未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

  ⑤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未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⑥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见问题:

  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有害生物防制、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学校现场分餐管理等制度。

  二、诚信自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公示;

  ②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未向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③幼儿园、中小学食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未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4.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未更新;

  5.证照情况。

  常见问题:

  ①超范围经营;

  ②证照过期;

  ③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

  ④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加工行为。

  常见问题:

  ①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②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④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⑤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⑥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⑦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 ⑧在餐饮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三、质控管理

  7.食品安全自查。

  常见问题:

  ①未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未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或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③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④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⑤发现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未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8.投诉核查和应急处置。

  常见问题:

  ①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未进行核实; ②经核实确有异常的未进行及时撤换; ③未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④未对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同类食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⑤未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⑥主要管理人员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学校集中用餐陪餐。

  常见问题:

  ①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未与学生共同用餐; ②无陪餐记录。

  10.检验检测。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制定检验检测计划;

  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等进行检验检测。

  四、人员管理

  11.培训考核。

  常见问题: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培训或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②从业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直接上岗;

  ③餐饮服务企业每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④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半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⑤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检测人员未经过培训。

  12.健康检查。

  常见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未对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健康状况检查,做好记录。

  13.人员卫生。

  常见问题:

  ①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

  ③从业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披散头发; ④从业人员工作时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洁;专间和专区人员加工制作前未更换浅蓝色专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

  ⑤从业人员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外露;

  ⑥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未洗净手部;专间和专区人员未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⑦加工制作过程中,未保持手部清洁;

  ⑧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未重新洗净手部。

  14.工作服和私人物品管理。 常见问题:

  ①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未脱去工作服;

  ②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未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③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

  五、设施设备

  15.布局流程和防护设施。

  常见问题:

  ①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原有功能间区和流程; ②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等未做到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

  ③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连接处有空隙;

  ④天花板连接处有空隙;

  ⑤无有效防鼠设施;

  ⑥餐饮食品摊贩无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 ⑦餐饮食品摊贩无废弃物收集设施。

  16.设施设备配置。

  常见问题:

  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清洗池未分类配置(小型餐饮可采用移动式专用清洗盆);

  ②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按“红绿蓝”颜色进行标识; ③未配置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或设施设备;

  ④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设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⑤食品处理区未设置洗手设施,或其位置不利员工操作,水池附近无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⑥工用具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 ⑦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质不符合要求 ⑧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室设施设备与产品检验项目不相适应; ⑨配送有温湿度保存特殊要求食品的使用车辆,不能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17.专间或专区设施。

  常见问题:

  ①专间墙裙未铺设到顶;

  ②专间传递食品的窗口为非可开闭式; ③专间门不能自动关闭;

  ④设置明沟,地漏不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⑤专间未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 ⑥专间未配置温度计;

  ⑦专间未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⑧专间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⑨专区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⑩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未配置足量专用的工用具。

  18.设施设备维护。

  常见问题:

  ①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 ②未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③未定期更换紫外线灯管、净水设备滤芯、制冰设备滤芯等,无更换记录。

  六、采购运输

  19.采购。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查验相关资质; ②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20.索证索票。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未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②未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③未保存相关记录。

  21.原料运输。

  常见问题:

  ①原料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聚积食品碎屑; ②运输过程中,无防尘、防水措施;

  ③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混放运输; ④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22.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评价。 常见问题:

  ①未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②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③未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七、食品贮存

  23.原料贮存。

  常见问题:

  ①库房无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②冰箱外温度显示器损坏未配内置温度计; ③冰箱内积霜严重;

  ④设置冷藏(冻)库的,未配置能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监测装置,冷藏(冻)库内未设置防爆灯; ⑤未分区、分架、分类、离地离墙存放食品; ⑥散装食品储存(食用农产品除外)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⑦食品添加剂未专柜(位)存放,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未配置精确的计量工具; ⑨无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

  ⑩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24.贮存管理。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开存放;

  ②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

  ③未按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贮存;

  ④未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八、清洗切配

  25.清洗切配。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类清洗或切配;

  ②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③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触不洁物;

  ④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⑤在辅助区内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⑥食品原料未洗净使用;

  ⑦使用禽蛋前,未清洗禽蛋的外壳。

  九、烹饪加工

  26.烹饪加工。

  常见问题:

  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②烹饪食品的中心温度未达到70度;

  ③油炸类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换,未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④烤制食品时直接接触火焰; ⑤火锅类食品重复使用火锅底料;

  ⑥糕点类食品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

  ⑦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7.调味品和添加剂使用。

  常见问题:

  ①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感观不清洁,使用后未加盖存放; ②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在盛放容器上未标明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名称,未保留原包装; ③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28.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高风险食品制售。 常见问题:

  ①制售冷食品类食品;

  ②制售生食类(瓜果除外)食品; ③制售裱花蛋糕;

  ④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专间专区

  29.专间或专区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和专区未做到专人加工制作; ②生食类食品未在专间加工; ③裱花蛋未在专间加工;

  ④冷食类食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⑤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冷却、分装未在专间加工;

  ⑥现榨果蔬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⑦果蔬拼盘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⑧在专间和专区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30.专间或专区设施设备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对空气和工作台进行消毒;

  ②专间内温度高于25度;

  ③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④专间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⑤专区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进行消毒;

  ⑥空调未定期清洗消毒。

  31.专间或专区食品传递。

  常见问题:

  ①未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②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③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未去除外层包装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32.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海产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

  ②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33.裱花蛋糕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未做到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

  ②蛋糕胚未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34.加工用水。

  常见问题:

  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按规定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或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十一、食品留样

  35.食品留样。

  常见问题:

  ①留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②在留样操作过程中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③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未达到48小时; ④每个品种的留样量未达到125g以上; ⑤无留样记录。

  十二、备餐供餐

  36.备餐。

  常见问题:

  ①未在专用操作区备餐;

  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未在专间备餐。

  37.供餐管理。

  常见问题:

  ①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食用; ②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感观不清洁; ③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④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⑤使用感观不清洁的托盘等工具,从业人员的手部直接接触食品(预包装食品除外)。

  38.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配送。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食品配送包装或容器上未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容器上未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③食品配送前,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未经过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39.就餐区管理。

  常见问题:

  ①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换;

  ②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③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过期或变质;

  ④就餐区未设有对外直接可开启的窗户,或未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⑤学校在教室分餐的,分餐环境感观不洁。

  40.外卖配送。

  常见问题:

  ①外卖箱(包)感观不清洁; ②外卖箱(包)未定期消毒;

  ③需要冷藏保存的外卖食品未低温保存;

  ④送餐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无食品配送污染防护知识;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

  ⑥自建网站信息保存时间少于6个月。

  十三、餐具洗消

  41.清洗消毒。

  常见问题:

  ①未按要求对餐用具进行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观不清洁;

  ②在辅助区(如卫生间等)清洗餐用具;

  ③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未更换手套;

  ④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用具的,抹布未专用,未经清洗消毒,感观不清洁。

  42.保洁和使用。

  常见问题:

  ①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②保洁设施感观不清洁或存放其他物品;

  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 ④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合法资质,无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

  十四、环境卫生

  43.场所卫生。

  常见问题:

  ①天花板有裂缝、破损,霉斑、灰尘积聚、有害生物隐匿; ②墙壁有裂缝、破损,霉斑、积垢; ③地面有裂缝、破损、积水、积垢; ④排水设施堵塞和污水倒流; ⑤通风排烟设施有明显污垢;

  ⑥就餐区空调、排风扇灰尘积聚,地毯污渍严重、包厢有异味。

  44.四害防控。

  常见问题:

  ①电击式灭蝇灯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 ②餐饮服务场所内存放杀鼠剂;

  ③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45.餐厨废弃物管理。

  常见问题:

  ①废弃物存放容器盖子为手动式; ②餐厨废弃物未分类放置;

  ③餐厨垃圾未及时清理;

  ④无索证、协议、回收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3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制作单位:

  签字( 盖章 ):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4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品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金星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所有加工的食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

  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留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品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品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l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

  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记,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它情况进行记录,负责人签字。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餐厅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餐厅卫生安全:围绕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饮用水卫生:切实解决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所在区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餐厅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餐厅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餐厅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公司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餐厅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餐厅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餐厅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公司餐厅,充分发挥示范餐厅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公司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餐厅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公司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餐厅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公司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公司餐厅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餐厅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检报告并报送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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