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7 10:58:2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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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1

  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2

  1、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5、实施预防接种,应严格按照各种疫苗的接种年(月)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等规范操作。

  6、预防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和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接种信息,记录真实、完整、清晰、规范。

  7、预防接种后,受种者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3

  1、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xx〕40号)等有关规定。

  2、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普通注射器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规定处理。

  3、预防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材,使用后的注射器不得双手回套针帽,或用手分离注射器针头。

  4、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5、无菌干棉球和棉签使用前须经高温、高压消毒,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75%乙醇的`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75%乙醇,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7、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除液体bOPV外,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液体bOPV未能立即用完,应在2~8℃温度下保存,并于当天内用完,如有剩余应废弃。

  8、接种现场应备有足够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

  9、每次运转前或运转后要对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4

  1、要规范免疫规划资料管理,资料的种类、内容、规格及使用方法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2、免疫规划资料应包括:

  (1)综合管理资料:人口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接种单位情况、冷链设备运转情况、培训情况等。

  (2)预防接种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预防接种登记簿、补充免疫接种情况报表、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报表等。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4)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等资料:疫苗运输记录、疫苗和注射器计划、出入库登记、冷链设备档案、冷链设备温度记录、环境消毒记录、高压消毒记录、注射器使用和处理记录等。

  (5)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资料。

  (6)文字资料:上级来文、会议和培训资料、督导资料、宣传资料、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3、各类资料应保存至规定期限。需要更新的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变动后15日内完成更新;需要上报的`资料应按照上级要求时限报告。

  4、各类资料应实行档案化管理,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常规资料至少每季度整理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资料的装订存档;阶段性工作资料在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资料装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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