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4 15:59:54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环保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环保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通用)环保管理制度15篇

环保管理制度1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管理人员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颐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施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实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履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履行国家“三同时制度”;履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履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履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前进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增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场。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三、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发生固体废物的单元,该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使用、处置所发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步伐。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

  6、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金属冶炼、一吨以上汽锅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步伐。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步伐,防止泄露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该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四、环境监测

  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环保管理人员按期配合、接受下级环保部门对本单元内汽锅、窑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赐与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回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实时上报公司环保处的;

  (5)凡有污染源单元,因自身管理不善形成污染事故,被下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环保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平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政府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 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政府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 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 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市长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 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 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环保部门、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环保管理制度3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5、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设计和施工,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

  (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3)、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6、已建成的环保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7、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账、监测报告,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9、应对环保设施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时,应由公司事先报安全环保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10、环保设施运行企业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1、必须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环保管理制度4

  一、环保装置运行管理

  一)环保装置是指除尘设施、粉尘处理设施、煤气脱硫装置、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装置,如湿法脱硫装置和炼焦除尘车等。

  二)凡使用环保装置的单位必须做到:

  1、环保装置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装置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4、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5、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6、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7、实行环保装置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装置如发现有问题,环保装置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生产安全处提交《环保装置停运报告》,由公司生产安全处上报公司,经公司环保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停机检修。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装置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8、公司生产安全处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监测,检查、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随时检查各单位环保装置运行记录和运行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装置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更新、改造环保装置,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一)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生物脱酚处理设施和废水零排放系统设施。

  二)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进入公司生产用水系统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生产安全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检修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将废水送入事故废水排放池,严禁废水外排,并报公司生产安全处。

  5、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水口。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责任单位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由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

环保管理制度5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记录(表格)

  JHAJ00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复工安全教育卡

环保管理制度6

  1、废机油处置:废机油是国家规定的hw08类危险废弃物,车间内必须设置必要数量符合防撒漏要求的专用回收装置集中回收后统一放置,专用回收装置应进行统一规划并定置管理。废机油集中存放点不得与粘合剂、纸张、塑料等易燃物混同放置,并应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存放点应设置明显标识。

  2、尾气抽排处置:车间内根据厂家要求设置的尾气抽排设施应在每日工作前检查是否开启,并保证该设施的正常运转(尚未投入使用)。

  3、含油废水处置:对大块含费油的水渍须用锯末吸油后方可进行后续清洗、排污。

  4、汽油回收装置处置:汽油在从油箱中抽出时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每日检查专用的.配有静电接地线的汽油回收装置接地线是否完好。

  5、需建立独立危险品库,并设立最高存储量标准,该危险品库需符合通风,电器防爆等国家相关要求。

  6、举升机需同时具备2种可靠的安全装置,如机械安全装置、液压开关或紧急停止安全开关、液压开关,并须每日上班前清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液压开关处是否有漏油情况存在。

  7、每日上班前检查二氧化碳气瓶倒伏装置是否完好,气瓶是否按规定放置,减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8、每日清理大梁校正仪,平台及周边不得放置杂物,整理油、气管路防止挤压,检查接头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检查塔柱滚动滑轮固定螺栓是否松动,以免塔柱滑落造成人员物品损伤;车辆校正平台升降时设备下严禁站人;平台油缸无节流阀时,严禁全开油泵泄压阀;平台升起时必须锁死;检查夹具是否有变形、裂纹;检查链条、钣金工具、拉环是否完整,没有破损、裂口、大划伤。

  9、每日上班前手动电动工具漏电装置是否完好,每周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手动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电钻、电动角磨机、电动打磨机等。

  10、调漆间、油漆储藏室是集中存放、调配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设置符合防爆要求的灯具、输配电线路、通风设施和电器设备;满足防静电、防雷、防火的基本要求,不得使用可热性木质门。

  11、烤漆房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排风设施,每周定期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一般在10-15天更换过滤棉,30天更换进风棉,90天更换顶棉,更换频率可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微调。

  12、烤漆房加热烘干时禁用废机油设施,尽量采用电能量子加热安全环保装置,尽可能减少使用柴油加热设施。

  13、喷枪清洗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喷枪清洗过程应设置封闭罩,排气筒,最好使用安全环保型喷枪清洗机。清洗溶剂不得低空排放,排气高度应高于屋面1米以上。清洗工位不得存放超量危险化学品,除必要的清洗溶剂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含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喷枪清洗时回产生静电花火,必须设置接地装置,并使用防爆电器。

  14、烤房旁不得进行调漆和喷枪清洗活动。

  15、油漆组员工应配备防静电服、防护面具、防护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的防护用品;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6、干磨作业时员工应佩戴特种劳保用品“防尘口罩”,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7、钣喷、机电等工种作业时容易发生机械性损伤,应配备防护鞋,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8、车间垃圾分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物,应分开存放。危险废弃物包括沾有油及化学品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废机油单独回收存放。一般废物包括包装物、一般生活垃圾等等,索赔件、废轮胎等应单独存放。各种垃圾桶按统一标准设置,并统一进行标识。室内危险废物需用塑料袋简单包装,废化学品容器分开存放,加贴标识。室外危险废物有明显的“危险废物存放区”、“禁止烟火”和|黄底黑图|危险废物等标识。

  19、车间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不得被其它物品阻挡,并进行定置管理。车间主任每周至少2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0、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服、安全工作鞋的在员工休息室内完成,水杯集中存放在员工休息室,需饮用时应在员工休息时休息饮用,不得在车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1、禁止在车间有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发生(注:离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2、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环保管理制度7

一、增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平流、竖废式两种水处理设施。三、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撤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革新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公司环保处。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撤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形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处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6、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污口。

环保管理制度8

  现代社会,环保已经成为了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企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之一。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环保管理制度的范本,包括建立环保管理团队、制定环保计划、危险废物管理、环境风险评估、环保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一、建立环保管理团队

  每个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环保管理团队。环保管理团队是由企业内部职员组成的,他们需要对环保问题进行理解和评估,对企业的环保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明确的环保目标和计划。环保管理团队需要具备专业环保知识、沟通技巧和协作能力。同时,企业还需要制定环保管理团队的职责和工作安排,确保团队的合理运行。

  二、制定环保计划

  制定环保计划是环保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环保计划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与环境法规要求和社会责任的要求相结合。环保计划需考虑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和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同时,企业还需建立环保目标和检查机制,确保环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是对环境和人体都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每个企业都需要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行规范。企业应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此外,企业应制定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将贵重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四、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风险评估是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环境风险评估是对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保障企业的环境安全和卫生。环境风险评估需要进行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排放、生态破坏、资源浪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等。环境风险评估的结果将有助于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控和改进。

  五、环保教育和培训

  环保教育和培训是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环保知识的传授,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和提升。企业还应加强环保宣传,传达环保的重要性和企业环保的贡献。通过教育和培训,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将得到提升,企业对环保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将得到提高。

  以上是环保管理制度范本的主要内容。企业需要从多个方面考虑制定和实施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管理制度贯穿到企业各个领域,确保企业环保意识的深入普及和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保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污染大气。

  三、站内垃圾采用容器盛装,清理前应洒水降尘,禁止在生产区乱抛垃圾。

  四、水泥和其他易飞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五、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已整改。

  六、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环保管理制度10

  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项目负责参加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凡是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项目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教育。

  2)接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项目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项目监理会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奖罚制度,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督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项目负责向项目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计划,由管理体系监督执行情况。

  5)各专业负责自己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产、生活区垃圾及时打扫干净,集中堆放,及时集中运输。

  6)负责保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拆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2.由总承包项目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情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项目负责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4.项目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项目监理会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管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5.由总包项目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项目监理会议进行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环保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油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的,罚责任人10—5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

  5、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6、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车间要认真学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废水排放考核

  1)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2)生产部对公司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2、废气排放考核

  1)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2)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00元。

  3)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的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废弃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的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及公司固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无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处置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对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三)环保举报或者投诉考核

  1、如出现环保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的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一经查实因失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者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

  (四)异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报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2、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

  (五)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1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0.25吨以内。

  4)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

  2、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过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2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超过0.5吨。

  4)经济损失为5—10万元。

  5)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4、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及环保赔偿等)。

  2)导致人身伤残会死亡的。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500元:

  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对公司环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

  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建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的。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九、附件

  1、本制度自2016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2、本制度执行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

  3、附件一:安环部考核检查评分表

环保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1、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兼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1、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保检查,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五、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管理制度13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档案主要指公司在环境管理监测、科研、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构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汗青记录。

  三、环保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归入本单元的环保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中。

  四、为保证环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地利用,要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保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档案管理制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确保环保档案的完全与安全。

  六、借用环保档案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和拆散档案,严禁在环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七、归档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八、科研课题、环保工程和其它任务等,承办单位应将所形成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按本制度的要求整理归档。

  九、环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和短期的环保档案归环保处管理,永久性的归公司档案室保管,环保处保存永久档案的复印件。

  十、本制度由公司环保处负责执行,由公司环保委员会负责考核。

环保管理制度14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可靠。

  三、正确、实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的`统计材料,正确反映本单元对环保法规的履行情形。

  四、及时、准确地将环保情况提供给公司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及本单位安排的环保统计工作;每年对公司“三废”排放量进行一次考核。

  六、负责环保原始记录管理,并积累、整理本专业统计数据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环保管理制度15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1、本厂安全环...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规范员工环境保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

  1、本厂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xx-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xx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环保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环保管理制度04-24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02-26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07-06

环保管理制度(荐)07-22

环保管理制度15篇03-22

环保管理制度(15篇)06-11

环保管理制度(合集15篇)06-11

环保培训总结05-10

环保活动总结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