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08 10:29:48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1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2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3

  管理目的:

  确保园区原始资料的完整政策:设备及资料的建档工作,是小区搞好工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程序:

  (1)建档是汇集和积累设备运行状态的最基本工作。

  (2)档案是提供分析研究设备在使用期的改进措施的资料来源。

  (3)研究分析资料可探索管理和检修的规律,增加对设备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维修和管理水平。

  (4)档案是反馈设备制造质量和管理质量信息的重要依据。

  (5)设备档案,应填写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安装地点、制造厂,供应商、联系电话、地址、设备的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备件存放地点、维护保养要点,检修时间及内容、事故分析等项。

  认真详细做好工作,将对今后的故障维修、制定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及制定巡回检查带来许多方便。

  (6)为使档案成为活的.资料,要不断丰富档案的内容,使之成为小区的重要财富,档案管理作业程序可依如下10个步骤:

  ①点数、②登记、③整理、④分类、⑤立案、⑥编目、⑦典藏、⑧防护、⑨应用、⑩定期清理。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4

  1、技术档案管理各类技术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专人管理及制订借用制度。

  技术档案一般可分成四类:物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及技术标准;

  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1.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工具书、工程维修保养原始记录等均作为工程技术档案在工程部资料室归档统一保管。

  1.2文件、资料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1.3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资料借给本公司以外人员。

  1.4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应保存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1.5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除图书外,档案资料严禁带出大厦。

  重要资料只限在资料室内阅读。

  1.6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特殊情况需得到总工程师批准。

  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持有。

  1.7对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2、设备登记卡设备登记卡是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一台设备都应设立一张登记卡。

  为了便于查阅,可按设备系统分别装订成册。

  现代化设备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对设备状况及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系统地、有计划地积累分析原始记录,在调查分析中研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规律,使设备能够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

  设备登记卡应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以及重大事故记录,这些可作为设备计划检修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设备技术改造、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一般每年按设备登记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核对,应该做到帐物相符。

  3用户设备档案卡物业的每套客房可认为是为用户服务的独立设备,因此,每一独立单元需设立一张用户单元设备档案卡。

  这有利于掌握对用户设备的完好程度及设备返修率程度的了解。

  4质量记录《设备档案卡》ed-tb-0309-113《设备编号法则》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5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6.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6.3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6.4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7.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工程资料的保管

  8.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8.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8.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8.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8.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9.1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9.2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9.3照片档案要求

  9.3.1技术要求

  9.3.1.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9.3.1.2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9.3.1.3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规格为6英寸光面彩色照片,无需过塑,同时附照片对应的元数据光盘和文字说明。照片文字说明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图像格式为JPEG格式,不能进行压缩、修改、添加、合成、挖补等编辑处理(为提高画面质量、增强画面效果所做的`技术后期处理除外)。手机拍摄、电脑合成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的照片。

  9.3.2编制要求

  9.3.2.1分类:同一工程项目内按照建设程序、问题等进行分类。

  9.3.2.2排列:按照分类方案,结合时间和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

  9.3.2.3编号:照片号是固定和反映每张照片在整个工程项目照片中的代码,同一个工程项目的照片应连续编号,从“1”开始按顺序编号。

  9.3.2.4入册:应按照分类、排列顺序将照片固定在芯页上,组成照片册。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照片册。

  9.3.2.5说明:分单张照片说明和组合照片说明两种。

  (1)单张照片说明的格式:每张照片要对应填写一张著录卡片,采用横写格式,分段书写。其格式如下:

  照片号(底片号):即照片的编号

  参见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题名:简明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

  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11013

  地点:工程所在地点

  摄影者:一般填写个人,必要时可加写单位

  (2)每张照片要对应填写一张著录卡片,题名的正确书写:工程名称+(栋、标段)十部位(详细施工内容)

  (3)组合照片说明的填写:

  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按顺序排列后,可拟写组合照片总说明。

  组合照片总说明应概括揭示该组照片所反映的主要信息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总说明中应指出所含照片的起止张号和数量。组合照片一般不宜越册。

  (4)照片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5)照片册脊背

  卷盒封面无须填写,照片夹脊背的“案卷号”栏留空。“题名”栏填写业主和工程名称,“年度”填写移交时所属年份,脊背要求用70g牛皮纸打印好后粘贴。

  9.3.2.6装具:使用符合GB/T 11821—1989/20xx标准的6英寸照片档案册。照片说明、卷内目录、照片档案册脊背统一用黑白激光打印机打印。

  9.4视频档案要求

  9.4.1技术要求

  9.4.1.1工程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主题明确,主题明确、内容真实、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专题片一般按整个项目时间顺序制作。

  (1)工程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使用专业级别摄像机,配以合适稳固的脚架,记录信号为数字方式,清晰度在2k(1920×1080像素)以上。

  (2)录像档案资料应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反映录制时间、地点、内容、人物、背景及拍摄者。

  9.4.1.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素材全部做完后,应填写声像档案卷内目录。

  9.4.1.3录像资料需剪辑,根据工程项目等级制作成工程简介视频短片或专题片,视频短片配解说字幕、背景音乐,专题片还须人工配音。字幕、图像画面要同步准确。视频短片或专题片输出格式为高清格式,像素1920×1080,编码格式为HD H、264 MPEG—4 AVC VIDEO或HD H264 QUICKTIME VIDEO,总比特率不能低于30mbps,帧速率每秒25帧或50帧。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及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附件一

  工程技术资料参考目录

  1、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

  4、技术交底、技术复核

  5、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复核记录

  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等)

  7、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验收记录

  9、施工记录

  10、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施工日志、地质勘察报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

  16、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19、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汇总及测温记录)

  20、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21、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22、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2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24、结构吊装记录

  25、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7、管道、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8、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9、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0、进场电器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1、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

  3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抽查记录

  37、竣工验收报告

  38、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7

  第一节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件档案工作用办公室总负责,各部门协助管理。

  二、文件档案的处理

  (一)各类公文材料收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公文的签收、拆封、筛选、登记、拟办、呈阅、付阅、分办、催办、收集、立卷等工作。

  (二)各类文件档案得整理、利用、统计、保护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及价值的发挥。

  (三)政府部门下发的盖红章的文件正本必须交办公室存档。

  (四)各部门每月月底前将重要的、有价值的文件、合同等编号、分类登记造册,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五)各部门的各类专业档案,如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各部门应在立档后,将总目录及卷内目录交办公室一份,以便查阅、利用。

  (六)各类文件档案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机要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避免泄露、丢失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一、各部门上报的行文,要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执行,具体详见《关于行文程序的管理规定》。

  二、各类公文办理程序

  (一)一般下级报上级部门的请示类文件,应在三天之内回复,紧急文件应当天回复。

  (二)上级对下级的指示类文件,应按指示精神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节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由工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实施。

  二、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组织机构:

  1、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档案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总工程师

  组员:开发部、经管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的经理及各部门指定的档案员。

  2、参与本项工程的其它公司均要指定专人分管档案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能胜任的档案工作人员,以保证高质量地管理好本项工程的档案材料。

  (二)职能

  1、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单位编制的档案文件。在检查汇总后由有关部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2、勘测设计单位应做好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移交档案。

  3、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汇总后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工程部。

  4、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在建立工作完成后移交给建设单位工程部,并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文件。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归档办法:

  (二)管理要求:

  (三)竣工图的编制:

  (四)归档范围、收集保管单位、保存期限(见附表)(五)工程档案使用:

  (六)汇总上报: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8

  1、项目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由资料员负责建立项目的收文、发文登记。

  2、部门使用的资料由各部门专人发放并负责保管;长期保管的文件应需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

  3、全部文件必需依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管。

  4、档案、资料要保持乾净,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5、存档资料必需为原件。

  6、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更改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需向经营部门供应一份原件进行保管。

  7、合同文件由经营部门掌控、保管和发放。

  8、不得私自借阅或让他人任意查看,不得任意携带外出。对档案文件内容不得任意向外泄露。

  9、对已归档的文件借阅时,必需办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10、作废文件不统一收回,但应在替换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在项目工作时,应有职能部门资料员收回其持有的'全部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适时将工程交工资料整理、汇总,交由武汉项目工程部归档。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9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收集有关资料,并贯穿施工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

  3.工程技术档案中所列的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查批准。所有材料和文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记录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系统、表格化、字迹工整,分类装订成册。严禁事后修改、伪造、编造。

  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4.1是建筑物合理使用、维修、改建和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学时,将其他交接资料交施工单位保存(称为交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各种技术资料检验评分标准按现行优良工程检验记录执行。数据核对:直营公司每个项目部每季度核对一次数据。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11

  为了切实抓好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的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

  二、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五、工程资料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六、做好工程声像资料。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七、建设单位随时检查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对于各阶段、各类档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返回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二0xx年八月十八日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掌控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管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紧要包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紧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紧要职责包含: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适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需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紧要事件备要”,紧要内容包含: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紧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搭配。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确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需保管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需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需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当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全部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全部档案不得任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需妥当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任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适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适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供应、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适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13

  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塔吊的合格证、备案证等资料进行收集、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物机部收存保管。

  3.机械设备管理员对塔吊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

  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塔吊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

  ③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

  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14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施工记录

  ①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沉降观测记录

  ⑦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反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给排水与采暖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反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反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施工记录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建筑电气

  (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反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通风与空调

  (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反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反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施工记录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电梯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

  (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智能建筑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系统检测报告

  (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组卷

  (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验收与移交

  (1)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15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4)工程开、停、复工令;

  (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7)工作联系单;

  (8)监理日志;

  (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

  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2)设计变更;

  (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工程概算、预算;

  (5)工程勘察报告;

  (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

  (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工程招、投标文件;

  (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

  (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

  (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四、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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