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1 19:33:38 制度 我要投稿

奖惩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奖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制度1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奖惩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与规范餐厅管理,切实把餐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200元;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餐厅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200元;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5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在工作中,菜品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10-50元;

  6·在重大事故中为餐厅减少损失者,奖励200-500元;

  7·在工作中,拾金不昧者奖10-100元;

  8·在工作中,各方面表现好,团结互助,舍己为人者奖励10-100元;

  9·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为餐厅创造利益者奖励20-100元;

  10·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二·惩罚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5元一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0元一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一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100元;

  5·不爱惜厨房用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0元,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200元;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材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10元一次;

  8·打荷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50%赔偿;

  9·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荷者罚款5元一次;

  10·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1·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2·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予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与配菜人员按菜谱价格平摊赔偿或视情节,酌情处理;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一次;

  14·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20元一次。 15·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16·迟到早退者(5分钟内)罚5元,以此类推,半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执行方式

  违反条例或受到表扬奖励时,由部门主管开取奖罚单,并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罚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如当事人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并以工资形式罚款或奖励。

奖惩管理制度3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4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1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xx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5 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42 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滨尔哈石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调、学院主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特制订滨尔哈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会议和广大校友等多种途径及手段,做好就业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学科、专业和学生,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市场。主动为毕业生拓市场、挖信息、找岗位,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三、奖惩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

  系,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能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学校调控教学资源、制定招生计划和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

  (三)学校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布的就业率统计情况(时间截止到每年 8 月 30 日),对学院及个人实施以下奖惩:

  1. 毕业生就业率达 95%(含)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80%以上(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30 元对辅导员奖励。

  2. 毕业生就业率在 90%(含)---95%(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5%(含)以上,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20 元对辅导员奖励。

  3. 毕业生就业率在 85%(含)---90%(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0%(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10 元对辅导员奖励。

  4. 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奖励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奖金奖给院长(或副院长)以及对就业工作贡献大的本学院教职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5. 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省平均就业率基准线的,无其它责任事故出现的情况下,该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及带该届毕业生的辅导员在当学期考核按照实际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评定。

  对于就业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错误率达到省厅问责标准,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对该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 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原奖金悉数退还学校。

  奖励给辅导员的奖金按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年限发放,带四年全额发放奖金,带三年发总奖金的 3/4,带两年发总奖金的 1/2,带一年发总奖金的 1/4。如辅导员所带毕业生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所带毕业生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比例发放。

  《办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三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二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三、大四年级;一年指带当届毕业生大四年级。

  《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办。

  注:

  就业率认定办法同省教育厅认定办法(升学等同于就业),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阶段性就业率核实工作。

  协议就业签约单位性质包含: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高质量就业包含考研、出国留学、征兵、国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依照省教育厅认定高质量就业标准做调整)。

奖惩管理制度5

  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及稳定发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合同制、临时工等所有员工。

  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参考并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奖励与惩罚名称及范围:

  1.表扬:范围:表彰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出色完成任务的行为。目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动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责任主体:直属上级。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进行公示。责任追究:无。

  2.奖金:范围:表现优异、创新,作出重要贡献的员工,可按奖励规定获得相应的奖金。目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发放奖金。责任追究:无。

  3.警告:范围: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受到口头警告。目的:督促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责任主体:直属上级。执行程序:直属上级与员工当面交流,并做出书面记录并通报人力资源部门。责任追究:无。

  4.降级:范围:员工的表现严重下降,任务完成质量低下等问题,会受到降级处理。目的: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处理,并经相应程序审批后执行。责任追究:无。

  5.解除劳动合同:范围:员工以严重方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实行经济犯罪,将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目的: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合法权益。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处理,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责任追究:无。

  以上奖励与惩罚制度执行时,应充分考虑中国法律要求和标准。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

  公司应不断完善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公正、透明、平等的奖惩环境,激励员工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奖惩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养,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其次章嘉奖

  第三条嘉奖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赐予嘉奖: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果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乐观、有实效的';

  4.爱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果;

  6.对突发大事、事故妥当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仔细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赐予嘉奖事项的。

  第四条嘉奖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嘉奖项目。

  1.精神嘉奖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嘉奖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嘉奖规章。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创造、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大事事先举报或阻挡,避开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创造、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大事,准时制止,避开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赞扬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德优良、技术超群、工作仔细、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加、帮助事故、大事救援工;

  (4)遵规守纪,听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乐观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削减成本开支,节省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嘉奖标准。

  第七条其他嘉奖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嘉奖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嘉奖标准,员工1年内嘉奖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嘉奖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通过嘉奖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嘉奖程序。

  1.员工有符合嘉奖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准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打算,签署看法后报公司常务会议争论打算;

  3.争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嘉奖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嘉奖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嘉奖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惩罚

  第九条惩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惩罚项目:

  1.精神惩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惩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峻侵害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听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逼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有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背命令或威逼污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德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准时阻挡危害公司大事,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

奖惩管理制度7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5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X次者;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8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奖惩规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1)采购标准及技术。

  ①工作标准。

  a.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到采购部和品管部。

  b.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定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c.品管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

  ②处罚规定。

  a.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如影响生产进度,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人民币。

  b.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

  c.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2)入库验收。

  ①标准。

  a.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

  b.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示。

  c.仓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库,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②处罚规定。

  a.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处罚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人民币,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处罚50~300元人民币。

  b.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3)入库材料的保管。

  ①标准。

  a.入库原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标志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示明确。

  b.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志清晰、完整,账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

  c.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志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②处罚规定。

  a.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b.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账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处罚仓管员50~200元人民币。

  (4)来料检验/分析。

  ①标准。

  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示,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

  ②处罚规定。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5)仓库发料。

  ①标准。

  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志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志材料可要求仓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

  ②处罚规定。

  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车间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2.过程控制

  (1)客户要求的转化。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200元人民币,对其直接主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2)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确定。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造成损失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币。

  (3)设备有效性的管理。

  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3.检验管理

  (1)无标志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检验员20~200元人民币。

  (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50~100元人民币。

  (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厂长和品管部,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人民币,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人民币。

  (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人民币。

  (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处罚50~200元人民币。

  4.现场控制

  (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处罚责任人20元人民币。

  (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厂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表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处罚相应操作员20元人民币,设备带病作业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处罚10元人民币。

  (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或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示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处罚50~100元人民币。

  (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志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人民币。

  (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道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道工序者,处罚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处罚工厂检验员50~100元人民币,处罚厂长100~200元人民币。

  (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志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志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序,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储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志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人民币,不按规定存放或标志材料/半成品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志(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工厂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20元人民币,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

  (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志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处罚车间主任50元人民币。

  (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处罚,处罚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处罚金额的两倍。

  (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处罚100元人民币)对本工厂进行处罚,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处罚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人民币。

  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人民币。

  (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人民币。

  (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人民币。

  (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1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人民币;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3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人民币;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人民币,同时奖励厂长1000元人民币。

  6.办事处质量管理

  (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管部,以便于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投诉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处罚责任业务员200元人民币。

  (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处罚相关业务员500元人民币。

  (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6)对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管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民币;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两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对信息反馈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人民币;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处罚相应业务员200~500元人民币。

奖惩管理制度9

  为严明纪律,嘉奖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乐观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嘉奖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嘉奖(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嘉奖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嘉奖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嘉奖方法

  1、乐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接受,予以建议奖,嘉奖620分(同时赐予相应的现金嘉奖)。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赐予嘉奖1020分(同时赐予相应的现金嘉奖)。

  3、看房DJ和管家产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嘉奖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嘉奖现金)。

  4、品德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任务。服务热忱,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详细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果突出者。赐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赐予相应的加分嘉奖)。

  5、节省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果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开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果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嘉奖现金500元现金(同时赐予相应的加分嘉奖)。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赐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乐观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状况赐予敏捷嘉奖(方法有加分、嘉奖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惩罚方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头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非常。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支配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非常。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非常,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行,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需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进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赐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峻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肯定或严峻损失者,公司将马上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意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惩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常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赐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奖惩管理制度10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奖惩管理,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制定并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在公司内部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

  制度内容:

  一、奖励政策

  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色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2.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现金奖励、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3.奖励的级别和金额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得分进行评定。

  二、惩罚政策

  1.公司将制定相应惩罚制度,并在明确行为规范的前提下进行;2.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惩戒;3.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停职、降职、开除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4.惩罚政策的执行程序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责任主体

  1.管理层应当对奖惩政策进行制定和实施,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2.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估,提出奖励或惩罚建议;3. HR部门应当对奖励和惩罚进行记录、通知和执行。

  四、执行程序

  1.员工行为未达到规定标准,应由部门经理等直接负责人提出书面警告;2.经过一定期限后,如员工未能改进行为表现,按照惩罚政策执行相应的惩罚措施;3.奖励的评定和发放应定期进行,保证及时性和公正性。

  五、责任追究

  1.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于奖惩政策的制定和监管承担主要责任;2.如奖励或惩罚不公、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应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如员工对公司的奖惩决定存在异议,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奖惩管理制度11

  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

  1、奖惩办法

  (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学校检查,或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不签字,且已证明事实确实存在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员工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赔偿学校损失,情节严重者,学校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有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级卫生部门检查食堂工作,由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或罚款的。发生食物中毒,造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受损的。

  无故停餐、误餐,造成全体师生无法正常用餐且严重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不配合学校管理,对学校师生所提出的正确意见不予理会,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4)奖励办法:如果食堂员工一个月内无违反以上规定,奖励30—150元不等绩效奖金。奖励办法考核细则: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会不定时检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②学校会不定时派学生抽查的,没有发现违纪的;

  ③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问卷调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奖励金额会综合以上细则分为A.B.C.D.四等,A等为150元,B等为100元,C等为50元,D等为30元,

  三、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学校董事会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办法与各位食堂员工的月绩效奖金挂钩,望各位员工悉知,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奖惩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的积极,确保小区保洁工作优质完成,根据物业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_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洁员100元。

  5、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3倍罚款。

  6、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7、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100元。

  8、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未达标者罚款50元。

  9、楼梯间内地面每周拖擦一次,地面保持清洁、无积灰积土,每个单元楼梯间内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未达标者罚款50元。

  10、楼房外墙、楼内墙体、用户防盗门或楼梯扶手上发现粘贴广告及时清理、用户防盗门上无乱写乱画、防盗门上无明显污迹,未达标者罚款50元。

  四、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奖惩管理制度14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 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嘉奖制度

  (一)一般嘉奖: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嘉奖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嘉奖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嘉奖销售额的5%。

  (二)特殊嘉奖: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嘉奖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嘉奖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嘉奖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其次

  第三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嘉奖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嘉奖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嘉奖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嘉奖出国旅游一次。

  二、惩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 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奖惩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规定,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一)按照宿舍巡查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每日不定时巡查宿舍各区域电器设备使情况并不准低于三次(早中晚),对重点区域不准低于五次,否则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

  (二)对发现员工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要及时劝说制止,危害到人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

  (三)对巡查不负责任、隐瞒不报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奖励标准

  (一)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宿管员每月提供的《宿舍检查登记表》及

  人资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保安部安全检查作为参考。

  (二)奖励标准:由人资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每栋楼评选优秀宿室两名。

  1.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100元奖励;

  2.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50元奖励并在酒店例会上进行通报;

  3.连续三次当选的给予300元奖励并在安委会上表扬;

  4.连续四次当选的给予500元奖励;

  5.被评为年度优秀宿室在年度总经理办公会上给予表彰并发放1000元奖金。

  第五条处罚标准

  (一)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违反空调、电暧器使用规定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教育,二次警告,第三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宿舍居住人员50—100元的罚款;

  (二)宿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违反立即要求责任人停止设备使用并将设备移出房屋间,应适情节并给予100-200元以上罚款,并在安委会上通报批评;

  (三)日常例行检查中,室内卫生不合格三次以上、不按规定摆放、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任人员20—30元的罚款;

  (四)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室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1.当月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50元的罚款;

  2.连续二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80元罚款,人资部将宿室人员的姓名通报给部门经理;

  3.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2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例会上提出批评;

  4.连续四次的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60元罚款并在

  安委会上提出批评;

  5.年度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20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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