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

时间:2022-11-04 11:36:10 制度 我要投稿

行政审批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审批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审批制度15篇

行政审批制度1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务中心结合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探索了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认真落实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了后续监管工作;坚持严格依法改革,规范了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力保市上下放审批事项如期对接

  市委、市政府以广委发[20xx]14号文件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共计223项,其中市县两级部门均有管理审批权市上不再直接管理审批、一律下放由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117项,将下放给省定扩权县(市)的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同等下放给其他3个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45项,属市级审批现授权或委托下放由区市县实施审批的事项有61项(其中授权30项,委托31项)。为了确保在6月1日前将市上下放、授权或委托的223个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实现对接,在县法制办、审改办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一是借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会之机,对相关部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会同法制办、审改办等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对接的情况进行了反复、认真核对;三是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将核对无误后的相关信息录入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成功实现了市县对接。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依据备案审查等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制度。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了我中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着力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中心按照"廉洁、高效、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调整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将改革纳入日常工作范围,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和监控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各窗口采取"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分别处理"的审批方式,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审批结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心大厅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措施,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应该并且能够公开的保留项目的有关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服务程序、办事方法,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目前,各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已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这是通过制度设计,保证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公正性的重要举措,是防止滥用权力、促进公众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手段,是各部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公开承诺。各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重要性,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切实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有效防止了执行与制度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中心配合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了举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当的审批行为。

  四、切实加强了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难。中心加强了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已有成果,推动这项改革不断深入健康发展。

  首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心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好这项改革,把改革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成立了以黄应清为组长,曹晓云为副组长,谭涛、王树成、游小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法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其次,加强监督,推动落实。中心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窗口,严格要求,促其改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窗口,重点检查,限期整改。中心对本部门、大厅各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监督,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严明纪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加强调研,积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管理中带有根本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在改革进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政务中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围绕"重在制度创新"、"重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行政审批制度2

  1.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2.养殖场养殖免疫档案,需完善以下内容: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生产流水日报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兽药疫苗采购记录、药物添加剂及限用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销售记录、饲料采购记录、标识使用记录等。

  3.养殖场需妥善保管养殖免疫档案,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2年。

  4.养殖场所停业后,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交回发证机关注销。

  5.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的,于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行政审批制度3

  根据《xx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川审改办〔20xx〕1号)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一)落实取消项目的总体情况。

  20xx年月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项。之后,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多次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清理后取消了行政审批1项。目前,按照省政府和县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只保留了1项行政审批权力。

  (二)是否存在变相审批情况。

  我局不存在变相审批情况。

  (三)取消的哪些审批事项需要尽快修改法律法规规章。

  我局认为被取消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审查”需要法律法规确定下列,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建筑物垮塌,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情况。

  我局不涉及此项事项。

  二、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我局目前有1项是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即: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其他情况均不存在。

  三、各市(州)、省级各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未收到州政府、省级各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情况不存在。

  四、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的情况

  我局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编制了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通过xx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和xx县人民政府的网站管理平台公布了防震减灾行政审批事项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及监督电话。其他情况不涉及。

  五、相关改革的配套联动情况

  此项工作不涉及。

  六、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和县监察局等单位监管,无违规违纪超越行政审批权限的情况。

  七、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行政审批制度4

  20xx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次廉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政府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县经济赶超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崇仁,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形象。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早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不断规范各窗口行政审批行为。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中心会同县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由原27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为现在的203项。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所有进厅单位的203项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八公开",即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承诺时间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所有的窗口都编制系统规范的《服务指南》,并把相关资料输入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积极推进"两集中"改革

  要求进驻单位继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合并股室,成立审批股(目前中心有11个单位成立了审批股,并篆刻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做到"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服务"。

  四、完善电子政务系统

  中心建立了网上审批系统。依托政务网开辟了中心网站,为公众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服务,支持网上数据传输,提供申报指南,文件资料查询及信息发布功能。积极探索"两纵一横"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县行政执法部门与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网络链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的推动了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建设。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标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地把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搞好,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行政审批制度5

  根据市政府《卫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xx〕64号)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审办〔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行政审批自查自纠。

  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形成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贯彻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到不走过场,求实效,并结合实情形成自查报告。

  (二)制定有力措施,按章办事,注重实效,。

  从自查自纠情况看,我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没有出现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现象,并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按章办事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取得明显成效,使我局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1.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审批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铲除了贪腐根源。

  2.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10%-30%”的原则,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也实行了对外公示。

  3.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论证,将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

  4.优化再造行政操作流程。我局将审批程序通过精心整合,进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使原审批手续繁杂、时间长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真正做到了环节上最精简、时间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

  5.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先电话通知,后下发通知书,然后在新闻媒体上实行公告。对被许可人从事违法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给予处理,监督检查案卷做到了立卷归档装订成册。另外,对一些手续不完善的土地,我局会一次性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并敦促了业主要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局在依法行政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将精力重点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方面,但对取得许可后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相对较为宽松。二在涉及多部门联审联批事项时不能主动沟通、协调。三是部分到政务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上报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常需要“两头跑”反复准备才能达到标准要求,增加了单位或个人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成本,拖延了受理时间。

  对此,根据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改进意见:

  一是要尽快制定行政许可监督配套制度,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监督体系。

  二是制定完善了联审联批事项办法规程,保证联审联批事项的顺利实施,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针对单位或个人办理审批手续“两头跑”的问题。严格要求窗口人员在受理审批事项后,出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表,记录清楚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并告知申请人在规定办结日期内,及时到窗口领取已经办理好的审批手续。在审批事项具体办理中,我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及时进行材料传送、办理,切实方便申请人办事,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结的工作效率。

  三下一步缩减计划及行政审批流程图表

  (一)缩减计划。我局现仅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个。无新增项目,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在条件符合程序合法时,实行先申请后登记然后批复的程序,对准予行政许可依法对外公开。国土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

行政审批制度6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从源头上治理,根据省监察局《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监明电〔xx年省林业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共计14项。4月份我局重新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对原保留一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和一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合并为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原保留省二级以下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和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本市许可(省内)合并为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对省厅下放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项目进行冻结。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1项,分别是:(1)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以外的其它林地审批;(2)木材运输证签发;(3)植物检疫证签发;(4)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5)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6)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7)林区内木材经营与加工审批(省厅下放);(8)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省厅下放);(9)省、市属国有林木采伐许可核发(省厅下放);(10)进入林区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研究审批(省厅下放);(11)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林木种子许可(省厅下放)。

  二是认真清理。按照政府245号令和市政府51号令的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一次“回头看”和认真自查,在自查当中没有发现我局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二、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将所有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府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的要求,在窗口和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采取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相关制度》和《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管理规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原则、范围、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统筹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衔接,把行政审批服务清理工作作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和效能监察,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年底绩效管理考评系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我局在行政审批的项目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全市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保留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兑现缩减审批项目的承诺,坚决兑现改进审批方式的承诺,坚决兑现缩短审批时限的承诺,达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行政审批制度7

  根据遂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xx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行政审批制度8

  摘要:行政审批制度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对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的`重要手段,多年来,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行政审批、行业场所、治安管理

  一、行政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①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治安管理体制也一直是以行政审批手段管理为主。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经济的不断发展,治安行政审批项目在不断增多,一直相适应的审批方式也在不断的调整和变化,比如治安管理部门对行业审批从过去单一的审批方式增加为审批、审核、核准、登记等多种方式,实际上仍然是"行政许可为主,事后监管为辅"的管理体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日益暴露出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与不足,甚至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治安行政审批的管理模式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②20xx年11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共789项),其中,涉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行政审批的项目有15项,主要包括: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和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审批;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购买证计匕首佩戴证的发放;管制刀具的经销审批;进口彩色复印机的审批;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行政许可;设立生产型给就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许可等。

  公安机关如何适应行政审批改革的潮流,改进治安管理中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环节,提高治安管理工作效率,是治安管理工作更加有利于社会之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给治安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

  (一)公安机关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在公安机关内部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行业场所取消行政审批就是取消管理,就是完全放开经营了。过去公安机关掌握着行业场所的治安审核发证工作,"审批就是管理"的观念在部分治安部门的领导和民警的意识里根深蒂固,有的认为要进行管理就必须进行审核发证,有的感觉取消行政审批后"手中的权力变小了,管理难度变大了",有的认为没了审批权公安机关在进行检查管理是别人不买账。在这些错误思想的指引下,行业场所内出现了大量的治安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

  (二)行业场所数量增多,管理难度加大,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增加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审批取消后,一些特种行业经营者认为公安机关无权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于是放开手脚、大胆经营,甚至在安全措施完全没有做到位的情况下就匆忙开业。比如一些大型娱乐场所存在严重的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措施不完善,这会给日后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巨大而又无法挽回的损失。

  职称

  (三)部分违章经营者违章经营现象严重随着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公安机关失去了对行业场所的审批把关,降低了行业场所的进入门槛,部分行业也经营者认为"发财"的大好时机到来了,今后公安机关对行业场所在无权进行审批,再也不能对行业场所的经营活动指手画脚,并且工商、文化、税务、劳动等其他行政部门手中没有武力强制力作保障,无法对其形成威慑,于是匆忙找场所开张营业,收留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出现了一些无照经营的场所,这势必会增加安全隐患、干扰经济秩序、引发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四)关于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滞后当前在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上,一方面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有关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却相对滞后,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使民警在实际工作中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难以展开管理,最后甚至导致部分行业场所失去管理与控制。当然,这也与部分民警法律素质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或不能灵活运用有关。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的治安管理工作创新(一)打防结合,加大对行业场所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对行业场所的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行业场所内所存在的治安问题,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力量,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消除不安全因素。公安机关要在做好预防工作(日常检查、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出现在行业场所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狠刹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二)在行业场所设立治安耳目,加强治安情报信息建设行业场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给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如行业场所量大规模大、问题复杂、对行业场所的控制力减弱、警力不足等,因此对行业场所治安信息的收集变得日益困难。根据各类行业场所的不同特点,在行业场所的"盲点"、"热点"地区布控不同的治安耳目,发展秘密力量来收集关于行业场所的治安信息,逐步建立起覆盖主要行业场所的信息网络。

  (三)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在当前国务院取消了部分行业审批项目之后,为了在行业场所管理中能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必须坚持"一手抓法制,一手抓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首先,制定和完善有关行业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行业场所的管理范围、管理重点和违法责任,特别是应当将加强行业场所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其次,要加大监督部门的监督力度,严格禁止各级党政机关、政法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开办或变相开办行业场所。最后,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对行业场所管理中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严肃地进行查处,对公安民警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更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纵容。④(四)加强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作由于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单靠公安机关一家是不能管理好行业场所的。因此,公安机关要注意加强同文化、税务、工商、卫生等其他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必要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达到资源共享的目标。本着"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原则,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对行业场所管理的执法水平和力度。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方法与措施,比如将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权由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下放到公安派出所,因为公安派出所对其辖区内行业场所的接触较多、对其实际情况也比较了解;积极指导、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的作用。

  取消部分行政许可是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公安机关必须从现实情况出发,摒弃落后陈旧的管理思想,不断探索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新方法、新措施,力争将新时期的行业场所管好,真正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任务。

  注释:

  徐芳.熊远明.从行政审批的变化透析治安管理观念的转变

  覃泽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思考

  岳光辉.浅谈新形势下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

行政审批制度9

  根据《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调研的通知》(盐审改办发〔xx年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根据《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卫生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进一步减少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将卫生局原来17小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减少合并为9 项,审批时限压缩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件减少12个。

  二、具体措施

  在xx年电子政务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卫生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卫生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压缩时间,精简材料。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出发,对现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间进行压缩,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对通过日常监管即可的内容材料予以取消,对类似“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材料”等笼统性表述进行了规范,使办事流程更加简化,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规范后的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17小项减少合并为9项,审批时限压缩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件减少12个。

  (三)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卫生局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卫生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盐池县卫生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一是要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二是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让整个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行政审批制度10

  第一条、为了规范网上行政审批行为,提高网上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上行政审批实行网上预审制度,当事人将审批事项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从网上发送到行政便民中心网站,审批单位在网上对当事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在2日内通知当事人到行政便民中心进行办理;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正。

  第三条、审批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审批事项办理完毕,并通过网上或其它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四条、审批单位需要到现场进行实地堪测的,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现场堪测的时间,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条、审批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索取财物,不得向当事人转嫁费用,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严禁有不廉洁行为。

  第六条、审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取得当事人谅解。

  第七条、审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予办理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行政审批制度11

  根据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昆软办通【】10号)文件及呈贡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呈软办通字【】3号)文件精神,在我街道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街道行政审批涉及部门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涉及内部审批项目一个:审批生育一孩;涉及管理服务项目五个,分别是:《残疾人证》代办审核、生育二孩基层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优惠政策信息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公开。以上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法制办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范围内开展工作;对管理服务项目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行办理。

  二、实行公开承诺

  街道办事处对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涉及部门实行行政审批工作承诺书,由主要领导就本单位的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限时办理进行承诺,对违反公开承诺变相审批和超时审批的,由街道纪工委按照《呈贡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三、推行网上公开

  街道已于今年9月份将各项内部审批项目及服务管理项目在呈贡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行政审批工作承诺书将由领导签字后上报新区(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和信息产业科,由信息产业科统一在呈贡新城管委会、呈贡政府信息公开站上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审批档案

  街道将开展的各项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间段建立起全面、规范、细致的工作档案,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

  街道将对涉及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的部门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由街道纪工委对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适时进行督察,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行政审批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专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行政审批制度13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行政审批制度14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行政审批制度15

  在我国,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甚至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本文主要研究了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及给我国所带来的启示,希望能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同业研究者起到一定参考与借鉴作用。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及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而原有的行政审批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应该说,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无疑已经走在了前列。而我国,由于起步晚、经验积累少,与他们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所以我们有必要认真研究美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状,并虚心向其学习,吸其精华、弃其糟粕,为我所用。

  一、美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状

  研究发现,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遵循的是“行政法治”原则、“公共行政”原则以及“市场经济”原则。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在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展开的。[1]

  (一)行政审批权下放

  美国政府对于行政审批权力并没有管得太死。对于条件成熟的一些审批事项,他们敢于大胆放权,实施审批权力的下放,而下放的方向往往就是社会和市场。即,将原来由政府所承担的一些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还给社会和市场。放权于市场方面的主要体现是:解除不必要的经济型规制,给企业更大更多的自由空间,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改革效率。放权于社会方面的主要体现就是:向分散在社会中的一些中介组织进行放权。当然,这种放权也不是随机的毫无资质要求的,也会对相应组织进行考核与评定,合格的才会向其放权。[2]

  (二)注重对效益成本的分析

  一般来说,政府设立各项规制的目的是帮助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大化有效配置,但却常常事与愿违,容易产生“设租性规制”,从而违背了初衷。如何来避免这个问题的产生呢?在这方面,美国政府进行了有效的尝试,那就是“注重效益成本的分析”。如美国政府的12291号行政令就明确规定:1亿美元以上的经济项目都要实施“规制影响分析”,通过后才能做决定或予以实施;否则,就不能通过也不能实施。这样,就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与保障。其意义自然是重大的。[3]

  (三)积极调整,合理设置

  一般而言,各类行政规制设立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市场与政府的有机互动和良性发展。虽然目的是好的,但实施过程中总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那么意外发生了该怎么办呢?改革。研究发现,美国对于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并非一味地减少政府的权力和职能,而是有选择性地来实施——该减少的减少,该放权的放权,该保留的保留,该增加的还要增加——是“有减有增”的,“前提”与“大原则”根据具体的需要来判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美国政府会把那些过时的、错误的、与实际需要不符的规制废除掉,同时把“存在缺陷的”、“不足的”,“需要增加的”规制予以完善与确立。这样,将能更好地促进市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行政审批

  事实上,美国对于行政许可权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一般都是要先通过议会来取得法律设定的,任何人不能随意违背,否则必受严惩。在美国,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并不多,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经济事务方面的;另一方面是社会管理方面的。对于经济事务方面来说,大原则就是保护好消费者,维护好市场秩序。因此,只会选择对那些存在垄断、竞争过度、供求不平衡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4]。对于社会管理方面,则主要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市场机制的负面弊端,如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这些方面,政府是会进行行政许可方面的设定的。除了以上这两个大的方面外,其他方面很少有设定。[5]

  即便是在这两个大方面,美国政府也进行了改革性尝试。主要是:颁布新法案,据此对规制内容、标准实施“调整”与“松绑”。还有就是,及时有效复查、清理之前所颁布的所有规制条例,改掉不合时宜的部分,保留仍有价值的部分,添加需要的部分,以此来构建良性循环。

  (五)确保行政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

  研究发现,美国政府重视行政审批的程序,也做到了审批程序的科学与规范,并始终力求行政审批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公平与公正是追求的目标,而公开和公平又是保证公正的有效手段。[6]政府的行政审批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才能使其发挥应有的效力。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美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并且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定。

  1.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美国政府规定,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信息不便公开之外,其他信息都要予以公开,每个公民都有知情权。相应的政府机关有公开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要履行,要切实确保大众的相应知情权。这样可以大大避免相应责任和权利机关的“暗箱操作”,同时也能使美国向来所推崇的“阳关政策”得以落地。相关的法律有1966年的《情报自由法》、1976年的《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这些法律的颁布,为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7]

  2.认真推行听证制度

  行政审批方面的听证制度,在美国也是有着相应的法律支撑的。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4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包括核发、拒绝、吊销、修改许可证的裁决时,应当及时通知有权得到听证通知的人。在确定听证的时间地点时应充分考虑到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需要与方便。这样的法律支撑其实很重要。如此,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及利害关系者的利益,让他们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为他们提供了发表意见、建议的机会。同时,也将行政决策、制度的制定放在公众的视野下进行监督,确保决策与规制制定更加具有合理性。

  3.允许适度说明理由

  “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机关负有向被行政人说明行政裁决的理由的责任。这样,可以降低彼此之间的矛盾,增加相互之间的理解,使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更加具有说服力。理由说明必须要有“事实上的理由”和“法律上的理由”两个方面。[8]这样既保证了“合法性”,也保障了“合理性”。这一制度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让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会首先考虑自身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否则就找不到理由,也就不能行使相应权力。无疑,这为合理裁量提供了有效保障。

  由此可知,美国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很多有效的·尝试,其中不乏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之处。下面,就谈一谈美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给我们国家所带来的启示。

  二、美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启示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采取“渐进式”

  毋庸置疑的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绝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这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一边改革,一边用实践来验证;然后再改革,再验证……直至能够与事实需要相适应。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恰恰是实施了“渐进式”的策略,没有去统一要求,也没有去统一步骤,推崇着眼于个案,一件件地去落实,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这种务实的态度,是值得我们学习的。[9]

  有鉴于此,我国政府应该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避免激进行为,不要一味地等待高层的指示,“需要方”应该成为“发起者”,也不要上纲上线,制定统一步调、一刀切等。否则,就违背了改革的规律与事实需要。推崇渐进式改革,需要做到因地制宜,需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此,才是科学的、有效的。

  (二)根据国情选择适宜的行政审批制度

  中美两国虽然国体与政体均不同,但在行政审批方面却有很多相通之处。此外,在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方面也有很多是相同的。如:环境污染、安全消防、建筑物的抗震等方面的问题,在这些方面所面临的问题都是大同小异的,因此,相应的行政审批也就是相通的了。所以,美国的一些好的改革办法,都是可以借鉴过来的。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两国在存在很多相通之处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同。具体就是各自国情的不同,这就提醒我们不能对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拿来主义”,若是直接拿来用,可能就会存在“水土不服”,届时利弊孰大孰小还很难界定。所以,我们必须要根据国情选择适宜的行政审批制度。[10]

  (三)强化“市场化”,加强科学规划与决策

  鉴于现实的需要,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像美国那样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同时,还要如美国一样加强审批的科学规划与决策,这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本质所决定的。此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需“依法进行”,决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否则必然难以成功。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研究了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给我国所带来的启示。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成效可圈可点。其主要做法有: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注重对于效益成本的分析;积极调整,合理设置;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确保行政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等。美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了有益的启示,例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采取“渐进式”;应根据国情选择适宜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强化“市场化”,加强科学规划与决策等。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肯虚心学习,能始终积极致力于此,定能取得满意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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