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

时间:2022-11-04 11:05:48 制度 我要投稿

行政审批制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审批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1

  摘要:行政审批制度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对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的重要手段,多年来,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行政审批、行业场所、治安管理

  一、行政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①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治安管理体制也一直是以行政审批手段管理为主。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经济的不断发展,治安行政审批项目在不断增多,一直相适应的审批方式也在不断的调整和变化,比如治安管理部门对行业审批从过去单一的审批方式增加为审批、审核、核准、登记等多种方式,实际上仍然是"行政许可为主,事后监管为辅"的管理体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日益暴露出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与不足,甚至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治安行政审批的管理模式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②20xx年11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共789项),其中,涉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行政审批的项目有15项,主要包括: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和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审批;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购买证计匕首佩戴证的发放;管制刀具的经销审批;进口彩色复印机的审批;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行政许可;设立生产型给就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许可等。

  公安机关如何适应行政审批改革的潮流,改进治安管理中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环节,提高治安管理工作效率,是治安管理工作更加有利于社会之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给治安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

  (一)公安机关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在公安机关内部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行业场所取消行政审批就是取消管理,就是完全放开经营了。过去公安机关掌握着行业场所的治安审核发证工作,"审批就是管理"的观念在部分治安部门的领导和民警的意识里根深蒂固,有的认为要进行管理就必须进行审核发证,有的感觉取消行政审批后"手中的权力变小了,管理难度变大了",有的认为没了审批权公安机关在进行检查管理是别人不买账。在这些错误思想的指引下,行业场所内出现了大量的治安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

  (二)行业场所数量增多,管理难度加大,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增加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审批取消后,一些特种行业经营者认为公安机关无权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于是放开手脚、大胆经营,甚至在安全措施完全没有做到位的情况下就匆忙开业。比如一些大型娱乐场所存在严重的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措施不完善,这会给日后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巨大而又无法挽回的损失。

  职称

  (三)部分违章经营者违章经营现象严重随着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公安机关失去了对行业场所的审批把关,降低了行业场所的进入门槛,部分行业也经营者认为"发财"的大好时机到来了,今后公安机关对行业场所在无权进行审批,再也不能对行业场所的经营活动指手画脚,并且工商、文化、税务、劳动等其他行政部门手中没有武力强制力作保障,无法对其形成威慑,于是匆忙找场所开张营业,收留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出现了一些无照经营的场所,这势必会增加安全隐患、干扰经济秩序、引发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四)关于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滞后当前在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上,一方面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有关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却相对滞后,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使民警在实际工作中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难以展开管理,最后甚至导致部分行业场所失去管理与控制。当然,这也与部分民警法律素质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或不能灵活运用有关。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的治安管理工作创新(一)打防结合,加大对行业场所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对行业场所的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行业场所内所存在的治安问题,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力量,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消除不安全因素。公安机关要在做好预防工作(日常检查、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出现在行业场所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狠刹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二)在行业场所设立治安耳目,加强治安情报信息建设行业场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给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如行业场所量大规模大、问题复杂、对行业场所的控制力减弱、警力不足等,因此对行业场所治安信息的收集变得日益困难。根据各类行业场所的不同特点,在行业场所的"盲点"、"热点"地区布控不同的治安耳目,发展秘密力量来收集关于行业场所的治安信息,逐步建立起覆盖主要行业场所的信息网络。

  (三)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在当前国务院取消了部分行业审批项目之后,为了在行业场所管理中能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必须坚持"一手抓法制,一手抓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首先,制定和完善有关行业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行业场所的管理范围、管理重点和违法责任,特别是应当将加强行业场所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其次,要加大监督部门的监督力度,严格禁止各级党政机关、政法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开办或变相开办行业场所。最后,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对行业场所管理中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严肃地进行查处,对公安民警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更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纵容。④(四)加强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作由于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单靠公安机关一家是不能管理好行业场所的。因此,公安机关要注意加强同文化、税务、工商、卫生等其他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必要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达到资源共享的目标。本着"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原则,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对行业场所管理的执法水平和力度。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方法与措施,比如将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权由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下放到公安派出所,因为公安派出所对其辖区内行业场所的接触较多、对其实际情况也比较了解;积极指导、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的作用。

  取消部分行政许可是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公安机关必须从现实情况出发,摒弃落后陈旧的管理思想,不断探索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新方法、新措施,力争将新时期的行业场所管好,真正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任务。

  注释:

  徐芳.熊远明.从行政审批的变化透析治安管理观念的转变

  覃泽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思考

  岳光辉.浅谈新形势下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

行政审批制度2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行政审批制度3

  根据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昆软办通【】10号)文件及呈贡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呈软办通字【】3号)文件精神,在我街道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街道行政审批涉及部门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涉及内部审批项目一个:审批生育一孩;涉及管理服务项目五个,分别是:《残疾人证》代办审核、生育二孩基层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优惠政策信息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公开。以上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法制办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范围内开展工作;对管理服务项目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行办理。

  二、实行公开承诺

  街道办事处对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涉及部门实行行政审批工作承诺书,由主要领导就本单位的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限时办理进行承诺,对违反公开承诺变相审批和超时审批的,由街道纪工委按照《呈贡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三、推行网上公开

  街道已于今年9月份将各项内部审批项目及服务管理项目在呈贡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行政审批工作承诺书将由领导签字后上报新区(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和信息产业科,由信息产业科统一在呈贡新城管委会、呈贡政府信息公开站上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审批档案

  街道将开展的各项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间段建立起全面、规范、细致的工作档案,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

  街道将对涉及内部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的部门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由街道纪工委对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适时进行督察,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行政审批制度4

  一、必须设有专门库房或专柜对各类档案进行保管。

  二、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三、库房要保持清洁和相对温湿度,以利档案保管。同时做好“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灰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四、库房内除密集架、档案装具和调卷所必须的用具外,不得摆放任何与档案库房无关的物品,档案装具排放,应做到整齐划一,符合通风、防尘要求。

  五、根据档案库房情况需要,可配备换气扇、灭火器等专用设备,并定期保养,使库房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温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40%—60%之间的规定要求。

  六、档案室要防止阳光直射,库房照明光源应用白炽灯;档案室不应靠近易燃易爆和散发有污染腐蚀气体的场所。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对库房内的档案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八、档案库房及档案柜箱钥匙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行政审批制度5

  1、外购配件入库前,应由配件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配件入库检验单,并经检验人员签名。

  2、入库配件主要检验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外观包装和数量,禁止“三无”配件入库。

  3、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配件,应由原采购人员负责退货。

  4、配件检验人员应及时向厂(公司)领导汇报供货质量,以便调整供货渠道。

  5、外协加工件装车前,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不得装车,并由相关人员责成加工单位返工。

  6、外购基础件、外协加工件的检验资料应归入车辆维修档案。

行政审批制度6

  第一条、为了规范网上行政审批行为,提高网上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上行政审批实行网上预审制度,当事人将审批事项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从网上发送到行政便民中心网站,审批单位在网上对当事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在2日内通知当事人到行政便民中心进行办理;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正。

  第三条、审批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审批事项办理完毕,并通过网上或其它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四条、审批单位需要到现场进行实地堪测的,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现场堪测的时间,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条、审批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索取财物,不得向当事人转嫁费用,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严禁有不廉洁行为。

  第六条、审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取得当事人谅解。

  第七条、审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予办理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行政审批制度7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各项签字手续完备。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负荷规范要求,书写材料要适合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及热敏纸。

  第三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必须保存档案的完整性。文件材料不完整、不系统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第五条移交单位在正式移交前应对移交的文件材料进行组卷并编制移交目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行政审批制度8

  摘要: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城市规划监督最核心的环节是规划审批。因此,文章首先分析审批权下放的研究成果和背景,总结规划审批的监督效应。然后分析目前规划审批监督机制中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行政管理;改革;规划审批;优化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改革,行政体制的改革逐渐变成学界、政界等领域的焦点,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依据,提出“大部门”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政府与社会创新管理和社会建设等相关内容。文章主要阐述了目前分级规划审批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背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规划审批制度,并提出一些使规划监督能有效运行的建议。

  1国内理论研究

  1.1城乡规划管理集权和下放问题我国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国家,权利的分配、执行、归属等问题都是制度研究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管理权限的分散、集中问题和城乡规划管理紧密相关。规划管理权限的内容不断丰富,其中主要有规划组织、规划研究、规划实施、监督等方面。

  1.2规划审批制度的监督效应研究我国当前在规划审批制度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以规划审批固有的监督价值为基础,各个学者对改革规划审批制度提出了诸多相关的建议。部分学者认为专家的评审制度对决策的整体智慧有提高的作用,并对决策主体的判断做出分析,使审批监督发挥效应。为了使规划审批制度的监督效应充分的发挥出来,学者对规划审批制度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2规划审批制度监督效应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对行政管理的长期影响,城市发展的主要调节手段逐渐变成行政调节。在进行规划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监督效是分级审批最集中的体现;对城乡规划进行审批,既能对城市和国家发展的命脉资源进行控制,又能监管城市开发强度,对城市的文化和物质环境有良好的提升作用,极大的保护市民的整体利益。

  3西方的规划审批监督机制分析

  3.1改革带来的规划审批权下放目前大力推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自20xx年以来,国务院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权高达两千八百多项。国务院对审批权的下放并没有对城市原有的规划审批体系产生本质的影响,由市向各区县下放是行政审批权的主要体现,其下放的范围广、速度快。我国许多地级以上的城市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规划审批权的下放。由于部分城市的监督机制尚未成熟,使得在规划审批权力下放过程中有一系列的问题出现。

  3.2弱化规划审批的监督效应就地级市以上对的城市而言,下放规划审批权对明确区、市两级的城乡规划事权有利,将实际规划部门的主要精力有效地集中到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监督检查以及宏观统筹上,依法依规实施城乡规划的问题将由区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但对于目前具有规划审批放权操作的城乡,其外部监督机制存在层级间有效性、监督机制有效性确定等问题,尚未成熟,从而导致地方规划管理部门对规划审批的不规范操作。在进行详细层面的规划层修建时,当地政府自己审批、审查的局面,使监督的效力大大降低。不仅如此,在实际进行决策时,审批会议的过程、通知以及成员,大多采取内部封闭式的讨论和投票,并且投票的结果也是内部封闭式的,因此,审批会议缺乏透明的、可监督的操作机制。

  3.3变事前监督为事后监督在原有的规监督机制中,规划审批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审批权下放后,尽管对企业投资地方建设项目的效率有所提高,但不合理建设的可能性也有所增加。在规划审批前就发现的问题所带来的社会和经济的损失远远小于在开始执行规划后发现的问题。

  4完善规划审批监督机制的建议

  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背景,分权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尽管如此也必须要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

  4.1慎重下放规划审批权在进行规划审批权的下放过程中要逐步推进,对于类似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因素,相关部门应适当保留部分审批权。根据地方发展的实际特征,对审批权进行不同程度的下放,强化管理水平落后、发展基础差的地区的审批权,并进行统一管理,防止下放后产生操作违规、管理混乱的现象;而在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应考虑下放更多地审批权。

  4.2强化权利下放后的后续监管工作权利下放给监管工作增添了诸多工作,依据现有的规划监督手段,对适合地方的监督管理机制进行讨论。比如,严格对下级规划审批部门的规划公示进行监督;明确其责权,将问责机制建立完善;对规划委员会制度规划督查员制度进行完善。

  4.3提高外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我国城乡规划发展主要的方向将转变为城乡规划的社会化,城乡规划的基本保障是公众的参与。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形成的行政层级制度是政治统治、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经济管理等多项职能统一的体制,是政府决策、执行、执行和监督的内循环封闭体制,除此之外,根本原因是外部监督机制的不良发育。若想解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挑战,则需要对外部监督机制进行有效的培育,并且不断打破对规划审批权的路径依赖。

  4.4分权于民对行政管理体制下的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根本目的进行明确,权利应该下放到普通民众中间,公众是分权的最终对象,而不是将权利下放到个别领导的`手中。现有的规划审批监督机制是规划审批权限下放的目的,上级部门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对下级审批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公众参与,而不是开设地方投资建设的后门。可以通过地方NGO的组织能力,完善当地的公众参与机制,并且制定跟地方相关的公众参与的法律条例,引导当地居民有组织的参与到规划审批的过程中去。培育好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是规划审批放权的前提,不能打着建设服务政府的旗号,却做着“经济主导型政府”的事。

  5结束语

  行政管理体制相关的改革目前已经步入瓶颈期,要有效的监督从而实现最大化的效率,且不能对效率过于重视,忽略监督。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发展的大背景,下放规划审批权是必然的趋势,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不能将权利下放得过于随意,应对其下方的时机进行慎重的考虑。权利下放后要打破对单一监督的依赖,对权利运作的监管效率进行提高,从而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更好的结合,与此同时加强公共的参与度,以达到分权于民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洋.土地规划管理与安全城市的构建:美国的经验[J].国际城市规划,20xx,(4):3-9.

  [2]屠李,张超荣.多元利益诉求下的规划审批制度改革[J].规划师,20xx,(9):99-103.

行政审批制度9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审批制度10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从源头上治理,根据省监察局《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监明电〔xx年省林业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共计14项。4月份我局重新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对原保留一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和一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合并为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原保留省二级以下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和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本市许可(省内)合并为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对省厅下放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项目进行冻结。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1项,分别是:(1)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以外的其它林地审批;(2)木材运输证签发;(3)植物检疫证签发;(4)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5)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6)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7)林区内木材经营与加工审批(省厅下放);(8)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省厅下放);(9)省、市属国有林木采伐许可核发(省厅下放);(10)进入林区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研究审批(省厅下放);(11)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林木种子许可(省厅下放)。

  二是认真清理。按照政府245号令和市政府51号令的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一次“回头看”和认真自查,在自查当中没有发现我局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二、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将所有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府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的要求,在窗口和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采取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相关制度》和《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管理规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原则、范围、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统筹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衔接,把行政审批服务清理工作作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和效能监察,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年底绩效管理考评系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我局在行政审批的项目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全市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保留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兑现缩减审批项目的承诺,坚决兑现改进审批方式的承诺,坚决兑现缩短审批时限的承诺,达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行政审批制度11

  1.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2.养殖场养殖免疫档案,需完善以下内容: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生产流水日报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兽药疫苗采购记录、药物添加剂及限用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销售记录、饲料采购记录、标识使用记录等。

  3.养殖场需妥善保管养殖免疫档案,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2年。

  4.养殖场所停业后,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交回发证机关注销。

  5.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的,于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行政审批制度12

  根据遂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xx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行政审批制度13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务中心结合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探索了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认真落实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了后续监管工作;坚持严格依法改革,规范了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力保市上下放审批事项如期对接

  市委、市政府以广委发[20xx]14号文件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共计223项,其中市县两级部门均有管理审批权市上不再直接管理审批、一律下放由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117项,将下放给省定扩权县(市)的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同等下放给其他3个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45项,属市级审批现授权或委托下放由区市县实施审批的事项有61项(其中授权30项,委托31项)。为了确保在6月1日前将市上下放、授权或委托的223个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实现对接,在县法制办、审改办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一是借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会之机,对相关部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会同法制办、审改办等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对接的情况进行了反复、认真核对;三是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将核对无误后的相关信息录入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成功实现了市县对接。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依据备案审查等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制度。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了我中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着力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中心按照"廉洁、高效、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调整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将改革纳入日常工作范围,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和监控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各窗口采取"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分别处理"的审批方式,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审批结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心大厅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措施,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应该并且能够公开的保留项目的有关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服务程序、办事方法,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目前,各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已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这是通过制度设计,保证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公正性的重要举措,是防止滥用权力、促进公众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手段,是各部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公开承诺。各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重要性,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切实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有效防止了执行与制度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中心配合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了举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当的审批行为。

  四、切实加强了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难。中心加强了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已有成果,推动这项改革不断深入健康发展。

  首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心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好这项改革,把改革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成立了以黄应清为组长,曹晓云为副组长,谭涛、王树成、游小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法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其次,加强监督,推动落实。中心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窗口,严格要求,促其改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窗口,重点检查,限期整改。中心对本部门、大厅各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监督,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严明纪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加强调研,积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管理中带有根本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在改革进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政务中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围绕"重在制度创新"、"重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行政审批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专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行政审批制度15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行政审批制度】相关文章:

财务审批制度08-17

行政管理制度10-21

公司行政日常管理制度11-02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08-14

行政管理制度范文08-07

企业行政管理制度08-07

(完整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大全08-19

报销制度管理制度08-22

制度变更管理制度08-10

行政实习个人总结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