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时间:2022-08-27 09:03:33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2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学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安全工作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其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体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宗旨,以避免各类等级事故或案件的发生为目标。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网络,狠抓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因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做好事故、案件预防工作,消除辖区安全隐患,努力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教学区、生活区安全:

  (1)各年级主任要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应措施,教育引导师生建立良好、和谐、新型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启发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年级组组织各项活动,都要周密考虑安全因素,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兑现。

  (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班级教室,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学生生活区不得使用明火,师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4)体育课及活动课,教师应全程跟踪,督促学生注意安全;活动量大的训练项目,要向学生讲清要求及注意事项,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加强管制刀具的检查与收缴。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或教官要对学生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凡带有棍棒、刀具、纱布、铁链等器械要收缴到德育处。

  (6)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到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交通、乘车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作为夕会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闹、追逐。

  (2)各年级组要结合学校接送工作,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乘车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讲评各班安全工作。

  (3)建立教师安全值班登记,值班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课间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中午和晚上要认真检查教学楼安全设施,督促学生全部离开教学楼后方可锁门下班,

  (4)各年级组要坚持学校学生餐前餐后排路队和课前、睡觉前清点学生的规定,切实加强学生业余管理工作。

  3、饮食卫生安全:

  (1)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2)教育学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对教室、生活区、饮水机消毒。

  (3)教育学生饭前便后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教育学生合理饮食,防止学生暴饮暴食。

  (5)严格按照学校医务室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疾病,学生生病后要按照校医要求及时处理(送市级医院、通知家长、提醒学生服药),防止出现病情延误。

  4、校产校舍安全:

  (1)每月组织一次校产校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每位教师都是学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学校总务处。

  (3)各年级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严禁不按照规程操作。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在确保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要亲自组织,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严防训练事故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学生在楼道、楼梯内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机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指导学生按规程操作。

  (5)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常识教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全局但影响全局,让我们分校全体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三、安全措施:

  分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将事故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3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4

  一、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时到岗,不得随意脱岗,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登记。

  二、教导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均为安全职责人,校长是第一职责人。

  四、学校对发生安全事故中的师生员工务必在半天之内通知其亲属或家长。

  五、对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务必在半小时内上报分管领导或校长,需报案的务必及时报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务必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学校教职员工人人有义务捍卫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

  九、学校安全职责部门为总务处。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5

  一、学校主要做好以下安保工作:

  1、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财务室、仪器室、图书室、电脑教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特别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二、保卫工作制度:

  1、学校的保卫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和政教处负责。

  2、门卫值班室要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保安人员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做好保卫工作。

  3、保安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穿戴保安员制服、帽子,不得穿便服和拖鞋。

  (2)按时交接班,并填好值班记录。

  (3)要妥善保管好教学及其物品,公用品必须有专人保管。

  (4)经常检查灭火器并能使用灭火器。

  (5)注意关灯、关窗、电风扇、空调、锁门、严防失窃。

  (6)在室内接待来访,不得让客人单独滞留。

  (7)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保卫工作无关之事。

  (8)随时盘查进入学校的陌生人员,但要注意礼貌,不要与人争吵或动手。

  (9)定时开关校门、执行静校制度。

  (10)晚上要巡视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应即时报警。

  (11)提高警惕,防止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校寻衅闹事。

  (12)禁止未得到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从事体育活动。

  (13)保安人员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4)保安员因失职致使公共财物损失,除扣发当月部分或全部工资外,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未经批准,禁止外来车辆驶人校园(公事除外)。

  5、学校要与有关单位负责人签订《治安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其治安工作纳入全校治安工作之中。

  6、双休日和假期是治安工作重点日,学校要采取措施,增加人力,确保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6

  一、建立传达室来客登记制度,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影响教育秩序。

  二、教师骑自行车进校后一律慢行,统一存放于车棚。

  三、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园。

  四、学生到校后一律不准随便出校门,如确实需要必须由教师陪同。

  五、学生到校后不准吵闹、追逐、乱扔东西、破坏公物及花草树木。

  六、值周教师上岗要佩戴值周标志,认真维护课间秩序和安全,指导学生进行有益的课间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周教师上班要提前15分钟到校,放学后要巡视全校,检查各室安全保卫情况。

  八、学校重点部位如校长室、电脑室、总务会计室、传达室、打印室、图书室和食堂等处要加强防火防盗,有专人负责。

  九、体教职员工都要认真对待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学校安全。

  十、学校校务会议成员要定期讨论、检查安全保卫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7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及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做好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8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9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工作, 进行有效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全面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为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增强安全意识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校外队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知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商讨后阶段工作。

  3、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社会治安的阶段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没个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安全保卫工作。

  5、定期召开学习大会,学生适时进行交通 、饮食、 用电、 用火、 防盗以及春游、 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6 邀请有关部门作安全意识报告,并不定期在校内报窗展出安全知识图片,并在校黑板报选登安全知识。

  二、 加强值班工作

  1、加强对传达室的督促、 检查, 要求传达室同志24小时值班 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有疑问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保卫组有关人员报告,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对传达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阶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适当增加夜间值班人数,要求巡逻。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加巡逻,以便当场处理特殊问题。

  三、加强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要求出纳按规定存放现金和帐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耗燃爆药品的保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五、落实学校配电房、 实验室、 电脑房、 档案室 、图书管等重要部门的安全或防盗措施 ,食堂锅炉工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不出事故。

  六、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0

  为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并要求全校师生严格执行。

  一、加强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室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守警卫职责。

  2、门卫室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急事离开必须安排有人代值班。

  3、门卫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开门,下午六点准时关门。

  4、外来人员进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方可入内,并应作好记录。

  5、门卫室人员平时应加强夜间巡逻,尤其是重要科室。

  6、节假日期间,门卫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坚持昼夜巡逻。

  二、加强保管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保管室是学校的重点保护部门,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固门锁,安装防盗窗,节日加强值班。

  三、加强专用教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1、专用教室是学校安全保卫的又一重点部门,平时要由专人负责,严加防范。

  2、使用时要严格注意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当天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离校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是否牢固。

  3、电脑室必须安装防盗门。

  4、各室设施、设备未经专管人员与学校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带离本室。

  四、加强对校舍设施与水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设施、电源、门窗玻璃、室外体育器材等,平时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意外。

  五、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师生常见病与应急疫情的防治

  1、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

  2、要做好师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减少师生常见病的发病率。

  3、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紧急疫情的防治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1、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

  2、要加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大家杜绝与社会上闲杂人员的交往,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的敲诈勒索。

  3、要禁止他人在校门两侧50米范围内设摊。值班教师要做好学生工作,不要到附近摊点买零食吃,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体育课与活动课要注意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5、要全面禁止对学生的各种形式的体罚与变相体罚。

  6、大扫除要注意操作安全。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拉。不要随意攀爬高空设备和栏杆。

  7、进入校门要下车推行。

  七、加强对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1、师生外出活动要严密组织,要有专人负责。

  2、有重大的或人数较多的活动,必须有学校有关领导带队。活动前要做好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思想工作与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要严格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八、加强节假日值班

  1、凡逢节假日、寒暑假要保证正常的值班制度。

  2、凡有基建与维修任务时,要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

  九、加强警民共建机制,提高师生法制观念

  1、学校每学期应举行一次以上法制教育,聘请公安等司法部门有关人员来学校作法制报告,以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

  2、各科教师要结合各学科特点坚持德育渗透。

  3、要加强与社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十、加强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1、要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

  2、由于工作责任性不强,工作疏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且有较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3、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1

  1、全体教职工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工作要求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切断电源、贵重器材设备用毕及时归还,以确保安全。个人贵重物品及现金不应存放在办公室,丢失责任自负,并对当事者提出批评。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治保会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对易爆、易燃等物品的管理。

  3、物资管理要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财物相符,定期检查。贵重物品要在装有安全防范的库、柜存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清点、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放假期间,对贵重物品要相应集中保管。

  4、外单位借用活动室,要事先通知保卫人员(时间、人数、内容、活动地点),以便协助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5、节假日值班的教师,要遵守时间,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离岗必须找本单位人员顶替;要负责对重点要害地区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6、加强门卫工作。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离岗。中途离岗,要有人顶替,要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对陌生人进活动中心要询问,对闲杂人员及各类推销员、废品收购人员进活动中心要阻止,对携物出活动中心要盘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要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坚持原则、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不依本制度办事的给予处罚。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2

  (一)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二)实行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到年级、班级、和个人,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学校每周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弄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影响学校安全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以及时、彻底解决。

  (四)切实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制度。节假日、周日、饭间和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五)积极参加公安部门、教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对学校的骚扰和侵害,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和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和操作间。

  (七)门卫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昼夜值班,大门随时关闭,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从事一切活动,若遇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处所。

  (八)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围,对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九)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3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毒、等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3、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4、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加强课间午间巡视;班主任应组织值日生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节假日,由学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师,经常巡视,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工作。

  6、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卫生,严格食堂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7、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8、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4

  一、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二、办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以防失窃。

  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收缩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关好门窗,以防偷窃。

  四、教师办公室严禁吸烟。

  五、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及明火器具。

  六、办公室成员必须学会使用办公室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救。

  七、配合校办定期检查办公室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下班离校时必须做好安全监察,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5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执勤,热情服务。

  二、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掉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掉。

  四、外来人员入校务必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职责,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状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将场地开放与停放社会车辆。

  六、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务必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务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由教师陪同至大门,理解门卫人员的检查,方可离校。

  七、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机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收缴。

  八、严禁学校沿街楼房出租给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性网吧等。

  九、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务必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务必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务必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务必用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十二、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三、学校政教处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

  十四、学校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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