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热)
在当下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
1、综合档案室现存档案,可为单位内部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提供利用。外单位利用档案需持有合法证件。
2、综合档案室所存档案,普通应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限时归还,机密档案不外借。
3 、综合档案室应积极地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做到及时、主动、热情地为社会各界各项工作服务。
4、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查阅涉密档案,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5、查阅档案,需由查阅人履行登记手续,登记项目需填写清晰、齐全。
6 、查阅档案、必须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7、查阅档案、须小心轻翻,不患上圈划、折叠、污损或者涂改,不许拆卷或者抽取卷内文件。
8 、摘录、复制、翻拍档案,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允许。
9 、综合档案室可根据利用者的需要,出具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档案借出普通不患上过周,特殊需长期借出不患上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借出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档案不向外单位借出。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3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4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五、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的销毁。
六、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框架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七、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单位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九、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盖章。
十、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档案保管制度
一、库房内档案要根据不同门类和载体,区分不同价值分别编好序号,科学地系统地排列上架,认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较宽裕的档案库房,配备了标准的能满足需要的档案柜架,案卷装具符合国家标准。
三、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档案存放位置正确,索引规范。室内严禁吸烟、点灯、用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库内无霉、虫及杂物堆放现象。
四、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坚持做好室内温湿度调控,按照通风降温四原则随时开窗通风或开机降温去湿。在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药品,定期更换。
五、要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保证各种设备的完好无损,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和排除。
六、库房和档案柜架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丢失和乱放,更不能随便转借他人。档案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坚持检查电灯、电路和门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各种门类的档案进入或移出档案室,必须造具清册,履行交接手续。每半年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核对,做到目录和库存相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九、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续全宗卷内容,使全宗卷内容全面、规范、完善。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谁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5
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4、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6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烂。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档案局令第2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学校在招生、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教职工、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档案是对学校发展历史过程的反映和记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学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保护和移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校内各单位应重视档案工作,将其纳入自身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保障档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机构人员
第五条 学校档案工作由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开展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方面所需设备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受校长委托具体负责档案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档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指导、监督落实全校档案工作相关事项。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档案工作,校内各单位档案工作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学校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档案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保护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为学校和社会服务;
(七)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校史校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文化教育功能;
(八)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
第九条 档案馆应配备政治素质可靠、年龄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工作人员。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现代化管理技能。新进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第十条 档案馆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 各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分类、立卷(装盒)等工作;
(二)按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将档案材料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三)对按照规定不向档案馆移交或暂不移交的档案材料,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并积极提供服务和利用;
(四)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维护本单位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及补助等其他有关待遇。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档案由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各单位的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向档案馆移交,不得拒绝归档。
情况特殊的单位,经提出申请、档案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后,可设立档案分室,负责本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业务上接受档案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档案分室每年须向档案馆报送新增档案库存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第十六条 教职员工个人在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以及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档案馆可通过征集、代管、捐赠等方式进行收集。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归档范围包括:党群类、行政类、学生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出版物类、外事类、财会类、声像类、实物类、人物类、人事类。
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各类文件材料的具体归档范围,按《西南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备考表,交本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并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移交学校档案馆。
第十九条 校内各单位立卷归档分工为:全校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其余门类文件材料由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课题组形成的文件材料交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项目管理单位审查并进行立卷归档。对于多部门合作完成的工作或项目,主办部门负责全套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协作部门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
第二十条 学校与校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档案馆保存全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第二十一条 归档的档案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已移交档案馆的档案材料,不得进行撤换、涂(更)改。
第二十二条 档案材料归档时间:
(一)各部门应当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
(二)各学院(部、所、中心)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归档;
(四)其他归档要求按照各类档案工作规范(详见附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档案馆根据《西南大学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方案》(附件2)对馆藏档案进行分类、鉴定、编号和排列。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按照《西南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按规定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五条 档案馆应采取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第二十六条 档案馆应建立和健全库房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十七条 档案馆应定期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确保数字化档案信息和电子档案(文件)的长期保存和利用,以增强档案实体(信息)的'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及开发利用能力。
第二十九条 档案馆应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定期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馆内各种数据情况进行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四章 档案的开放、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条 档案馆应主动做好档案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开放档案,积极发挥档案的信息功能,提高档案利用率。开放和利用档案遵循如下原则:
(一)对于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档案,除未解密或需要控制使用部分外,均应按国家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开放。对于其中涉及国家安全和学校重大利益的档案,须经档案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方可分期分批开放。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境外组织或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馆长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四)馆藏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档案馆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对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损坏或丢失档案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档案局令第30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档案馆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档案馆馆长批准。
加盖西南大学档案馆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六)向档案馆移交、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使用权,无偿利用,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寄存档案归寄存者所有。档案馆如需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一条 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未经学校授权,其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学校档案。
第三十二条 学校馆藏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开放和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三条 档案馆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档案馆应设立专门的阅览室,提供必要的检索工具,为档案利用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档案利用,档案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商业目的的,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费。
第三十四条 档案馆应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出版档案史料和公布档案,须经档案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请校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 档案馆应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建设档案网站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条件具备时,应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学生中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五章 条件保障
第三十六条 学校将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档案工作需要。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为档案馆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xx)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
存放涉密档案应当设有专门库房。
存放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配置恒温、恒湿、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防磁等必要设施。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数字档案馆建设纳入数字校园整体建设规划,为档案馆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第六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学校定期召开档案工作会议,评选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条 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作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档案馆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有关范围、时间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即日起施行。
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8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9
一、管理人员需严谨遵循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定,扎实完成档案保管任务。
二、心理档案采用的心理测评需具备科学性,适合学生年龄段特征,务必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操作。
三、心理档案内的测试结果解读须结合多方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交由专业人士出具科学、专业的评价和鉴定。
四、心理档案设立后,跟进的反馈机制和介入措施应及时到位,以充分挖掘心理档案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实际效果。
五、严格遵守档案工作流程,高效高质地完成文件鉴定、存档、整理、管理、交接、销毁等各项任务。
六、即时录入各种入库资料,并精心编制案卷目录等索引工具,充分利用资源,切实服务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七、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及机密性,确保心理档案的完整无损。
八、定期审查和规整各类文档。
九、强化档案保管室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及防止环境污染等,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十、心理档案通常应存放于学院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士保管和处理。特殊情况下需要查询学生心理档案时,必须办理相关查阅手续。
中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
1.学校档案指在教学、科研、党政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
2.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3.案卷质量要达到标准化,档案整理要做到系统化,库房管理要科学化,查找利用要现代化,调查统计要制度化。
4.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
5.综合档案室负责对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等工作。
6.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7.归档时间和手续需按时执行,包括党政(文书)档案、基建文件材料、设备仪器档案、会计档案、专门档案、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8.档案室要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如设置专用库房、控制温湿度、定期检查和修复档案等。
9.对档案进行鉴定和统计,以确定其保存期限和利用价值。
10.建立和完善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积极为学校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11.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然后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让我们共同努力,提升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使之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0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xx镇中心完小
20xx年3月2日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1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档案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学校是保障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规章制度,它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对于保证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
1.规范学校档案管理行为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是对学校档案管理行为的规范,它通制定体的档案管理流程和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了学校档案管理的行为,从而保证了学校档案管理的规范、科学、高效。
2.保障学校档案安全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档案安全的'重要手段,它规定了档案的保管、使用、借阅、借出、销毁等方面的体要求,保证了学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了档案的遗失、损毁和泄露。
3.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效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是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效率的重要保障,它明确了档案管理流程和标准,规范了档案管理行为,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1.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应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设和职责,包括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员、档案保管员等。
2.档案管理流程和标准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应制定档案管理流程和标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制、保管、使用、借阅、借出、销毁等方面的体要求。
3.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应明确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包括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监督和考核等方面的体要求。
4.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应制定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档案管理的定期检查、评估和考核等方面的体要求。
三、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力,需要档案管理人员的认真执行和监督。在实施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宣传和培训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广泛宣传和培训,让全体教职员工都了解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2.明确职责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档案管理的全程,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评估性。
4.加强监督和考核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监督和考核,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考核,发现及时纠正,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结语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规章制度,它的实施对于保证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有重要的意义。学校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己特点和需求的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繁荣做出贡献。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3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为了明确档案工作职责,增强档案人员工作责任感,特制定以下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规定,做到依法治档。
2、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工作制度,使机关档案工作逐步进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3 、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编研、开辟利用工作,使本单位档案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5、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档案材料的鉴定工作,按规定销毁已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6、对本单位各科室形成各种资料的采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7 、定期组织所属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学习、交流有关档案知识工作,匡助兼职档案人员提高档案业务技能。
8 、检查和指导所属部门的档案工作,以提高单位档案工作质量。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4
c.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会计帐薄类
会计报表类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月、会报表:1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
其它类
f.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时,必须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姓名、工作部门(或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查阅理由以及批准手续。财务档案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复制的,必须经总批准,并限期归还。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5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展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存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前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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