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制度

时间:2021-09-01 21:36:14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育培训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1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山西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八、各部门主管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第三章 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店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主要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0.5课时)

  (二)介绍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电安全情况。(2.5课时)

  (三)介绍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等。(3课时)

  (四)介绍本酒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课时)

  (五)与本酒店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课时)

  十一、保安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发给被培训员工。

  十二、酒店级安全培训由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件。

  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权相关的技术人员授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

  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须经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十七、危险作业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属于“学徒工”,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十八、锅炉工的岗前培训为3~6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岗前培训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如受训员工在入厂前在其他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也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考核鉴定。

  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

  二十、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四章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二十一、本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

  二十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一管理,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知识,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讨论。

  二十八、鼓励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稿费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备案。

  第六章 附则

  三十、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补充培训。

  三十二、补充培训由安全部具体组织。已经上岗3个月的危险作业生产员工可不再安排岗前培训,但仍须进行考核鉴定,合格后核发《操作合格证》。

教育培训制度2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教育培训制度3

  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加强员工对其公司的了解认知,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供各位阅读。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为规范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及各种培训教育工作。

  二、总则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人员,均应按《GMP规范》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GMP规范》培训教育。

  (二)《GMP规范》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教材要由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评价。

  (四)企业应明确主管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编制企业教育计划时,应将《GMP规范》培训教育纳入计划,并配备合适的专职或兼职教员,同时要为教员的知识更新和深造创造条件,以不断提高培训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训教育的方式

  (一)培训教育可采用厂内和厂外培训。企业可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各类有关《GMP规范》培训班、研讨班,使他们成为企业推行《GMP规范》的骨干。

  (二)厂内培训可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以及现场培训形式,针对本企业实施《GMP规范》的现状,对职工采取增强实施《GMP规范》意识和专门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四、培训教育分类

  (一)根据培训内容可将其划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据培训对象可将其划分为“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业务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对象是企业的全体职工,特别是生产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内容主要有:

  1.《GMP规范》的基本概念;

  2.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3.有关专业基本知识;

  4.与本职工作有关的《GMP规范》基本知识。

  (三)深化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科研、计划、设备、采购、供应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规范》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推动《GMP规范》的执行。

  (四)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由所在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联合组织,培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从新职员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三天。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新进员工任职部门主管负责。

  1.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的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5)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

  (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门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1)了解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2)了解本部门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3)了解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4)了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门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现场培训:由带班师傅负责,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熟练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组织营运、管理技能、领导水平、GMP知识、新知识、新技能、市场信息;

  (2)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组织技能、指导监督技能、GMP概念及具体要求;

  (3)操作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技能、岗位GMP知识、岗位职责、岗位SOP及相关规定。

  2.员工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厂外培训、工作中培训、集中研讨的方式;

  (2)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短训班、岗位培训、专业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GMP办公室组织安排,属计划性培训;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采取上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的方式,也属计划性的培训。

  3.培训内容及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单、时间、教师、教材、费用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简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设备、技术、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训;

  (3)GMP办公室负责GMP知识的培训;

  (4)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产品及产品发展知识的培训;

  (5)技术开发部负责新知识、医药行情新技能及信息知识方面的培训,并与行政人事部联合负责公司CI策略、企业形象知识的培训。

  (六)再就业培训

  1.公司设立再就业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中心设行政人事部内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兼任,管理员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门提出待岗申请,进入再就业培训中心

  (1)年度绩效考评较差级者;

  (2)各种培训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业务能力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由部门经理提议,报主管副总审批);

  (4)有其它情形确需再就业培训者(经主管副总审批确认)。

  3.培训内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岗位操作规程、业务知识;

  (3)相关培训考试资料;

  (4)其它相关内容。

  4.培训老师:

  由再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请有关部门人员讲课。

  5.凡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须于当天下班前到再就业培训中心管理员处办理报到手续。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在公司各部门范围内自找接收单位,在________天(含)内找到接收单位的,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________天后仍找不到接收单位的,限期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在限期内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7.待岗期间待遇:待岗人员到再就业培训中心报到后,________日(含)内调配上岗的,工资连续计算并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标准;超过________日的,待岗期间发放本人基本工资,取消其它福利津贴,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培训教育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与GMP办公室应共同负责组织其他各部门制订公司统一年度培训计划和编选培训教材,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效果组织考评,以期不断提高和改进。各部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培训,需要其它部门给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调。培训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尽量提供各种条件。

  (二)受训人员不论在厂外和厂内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后转交主管培训部门,作为职工培训档案留存。

  六、培训教育的考评

  (一)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企业依照《GMP规范》培训计划,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尤其是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后,各部门都必须给参加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作效果评价。年度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备案,作为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凡考试成绩不合格、业务能力已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薪、降职等处分,并限期补考。如补考仍达不到要求者,可根据需要,予以调离原职、调换工种、甚至辞退等处分。

  阅读者还阅读过: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最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4

  1、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定期对本单位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对本单位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4、不定期地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5、定期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教育培训制度5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要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对本校各级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承包经营户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率达100%。

  二、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物品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司炉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卖部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不得少余四小时。对新上岗和更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情况。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育培训制度6

  一、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宣传思想工作业务技能教育。

  二、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撰写理论文章、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员干部还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

  三、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结对帮扶和志

  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四、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次党小组会,支部每年要安排党课1-2次。认真开好“两会”。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生活会质量。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7

  第一条全体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工程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课时的学习,并参加由遵义市以及习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载入教师个人档案。

  第二条考试将采取闭卷笔试、专题论文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三条考试命题按“一德三新”教学内容的要求,既要反映教师对知识理解程度,也要反映教师对所学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第四条结业成绩由考试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采用以考试成绩占60%,日常考核占40%的方法。日常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勤、讨论、读书笔记、集中学习作业、心得体会、参加活动等情况。

  第五条考试的有关规定:

  1、因公、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缓考。

  2、凡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记。

  3、教师无故旷课两次(或不参加讨论、活动等)不得参加考试,取消结业资格。

  4、教师参加考试要提前10分钟入场,按规定座位就坐,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5、教师参加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本期学员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6、考试不及格者,如本人有补考的迫切要求,须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补考;凡因违纪而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7、综合考核成绩满60分者,可获准结业,发给结业证书或继教登分,未及格者不予结业。

  8、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规定,年满45周岁的教师可免考。

教育培训制度8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 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制度9

  我校按照省、市、区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各项工作,为了更好的使现代教育技术资源应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让每位教师都够会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设施,切实搞好学校的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现代教育技术技术骨干人员应有一人参加区以上组织的培训,版权所有! 回校后必须培训-名学校内的技术骨干。

  二、骨干教师在培训学校普通教师之前必须认真写好或做好讲稿,充分准备,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完成每一次的培训任务。

  三、学校男岁以下、女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现代教育技术技术培训,其它的自愿参加,每次要有记录和考勤,还要每期考试一次以检验学习情况。

  四、学校规定每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为培训时间,年龄版权所有! 范围内的教师必须参加学习。如遇特殊事件不能按时举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无故不来者,视为旷课处理。

  五、每期末给予在现代教育技术及学科整合方面做得较好的教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资

教育培训制度10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教育培训制度11

  一、继续教育

  (一)、为提高本院的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院鼓励在职职工可根据自身条件参加不脱产的自学、函授、电大、夜大学习,但继续教育前必须提交个人继续教育申请,报院备案,否则院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习期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学

  习时间,一切费用自理。

  (三)、新职工在未转正定级前参加各种学习的,不执行本规定。

  (四)、通过自学取得的学历证书统一交院综合办公室办理验证手续,验证费用由本人自理。没有经过验证或验证为虚假学历的,院不承认学历,并对弄虚作假者给予相应处罚。

  二、学习培训

  (一)、各单位根据人才结构、人才需求,年初元月15日前制定出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培训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安全、质量培训等。

  (三)、学习培训期间待遇: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习培训费用如书本费、车船费、住宿费、培训费等由各分院负担(职称考试、评审、执业资格、工人等级培训除外),但必需经院负责教育培训的部门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五)、院提供一定学习经费,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凡中级职称及以上者,每年每人可报销100元资料费,报销时凭购资料发票及所购资料(必须为外语、计算机或从事的本专业学习资料)。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要登记,且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奖励

  (一)、奖励对象:由院人事部门组织报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且取得资格证书的在职职工。人事部门报名前,须经院审核同意。

  (二)、奖励范围:专业技术资格包括: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等。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奖励专业可作适当调整。

  (三)、奖励金额: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奖400元,获得执业资格奖600元。如属队急需专业,经研究可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四)、获奖职工如在3年内调出本单位或退休后退出队相关工作岗位,应将获得奖金如数退回。

教育培训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全面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创新发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二章 培训方式

  第四条 培训教育方式分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考察。

  第五条 内部培训即依靠公司自有的人才和资源,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的内部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和各部门实际需要,组织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进行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交流等。

  第三章 培训教育的职责划分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2、收集整理各种培训教材、资料、资源;

  3、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课程,对培训会的参会情况和课堂纪律进行监督管理;

  4、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5、负责各种培训资料的存档;

  6、考核培训效果;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向人力资源部报本部门在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及相关培训资料。

  2、部门经理负责讲解本部门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操作规程;

  3、各部门经理应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相关的培训教育及课堂纪律。

  第四章 培训体系

  第八条 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再教育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入职教育、部门跟踪指导。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条 入职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是常规类学习教育,时间一般为1-3天,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学习(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职工守则、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消防基本知识等)。

  2、岗位技能要求及相关业务知识简介。

  3、其他。

  第十一条 部门跟踪指导:入职教育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上岗手续,由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培训惯例,采取边跟班边学习边指导的方式,重点对专业技术类即岗位技能、专业知识、规范规程、消防安全及部门其它规章制度等进行学习灌输。

  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再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2、培训目的:逐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视频授课和专题讲座方式为主。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三条 常规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公司的通用管理制度。

  2、职业化培训,如:工作礼仪等。

  3、管理知识培训,如:市场营销等。

  4、安全知识培训,如: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常识等。

  5、企业文化、团队精神。

  6、其他。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各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

  2、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知识;

  3、操作规程;

  4、服务礼仪、标准、工作规范;

  5、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推广应用;

  6、部门认为需要强化培训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部门实际需要,公司每年派出部分职工干部进行学习、参观、考察。

  第十六条 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人员应为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技术骨干及其它特殊岗位需要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与国家、地方劳动法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制度的细化和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按年度计划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教育培训制度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消防维保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巡逻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班一次。

  二、消防巡逻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消防巡逻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维修。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十六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七章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单位内部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异声、烟雾、温度骤然升高等,都有责任及时报告消防监控室,并积极采取早期处置、营救及疏散救护措施。如果确认是火灾,应立即按动现场附近的手动火灾报警器,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二)接警。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自动报警设备报警后,值班人员要详细记录报警内容,立即对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和地点进行确认,消防巡逻员前往现场核实火情,火灾确认后,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队迅速到火灾现场扑救火灾,进行人员疏散,同时完成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启动等工作。并通知当班值长、消防安全负责人,并拨报警。报警时要保持冷静,吐字清楚,依次报告出:(1)起火单位及本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2)火灾现场的

  准确地址及起火点;

  (3)火势大小及危险程度;

  (4)燃烧物质;

  (5)已采取的措施;

  (6)现场及所属区域的人员数量及被困人员;

  (7)人员疏散情况。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考虑到火灾发生部位的实际情况和扑救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于人员集中的场所,保障人员紧急疏散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的关键措施。在火灾发生后,一方面要积极灭火采取应急措施,另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和贵重物资物品的疏散,而且要充分体现出“疏散优先”、“救人第一”的原则。

  消防控制室要依据火势情况按《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播放预先录制好的消防应急疏散广播录音或由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直接用消防广播对相关区域进行紧急广播,通知人员安全疏散。在广播中,要告诉需要疏散的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就近找一些手巾等棉织物,用水淋湿捂住口鼻,迅速撤离房间,根据疏散引导员所引导的方向或疏散指示标志所指的方向撤离。不要乘坐电梯,尽量往楼层下面或明亮处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逃生。被大火困阻、无法撤离的人员可利用避难场所等,采取固守待援的方法。

教育培训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文秘资源网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 />

  第十条 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 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 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 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 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 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第十五条 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七条 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

  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

  第十九条 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

  第二十条 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 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第二十二条 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

  第二十三条 “双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政工部,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安全活动时间、主讲人、出勤补课情况、“四问法”的主要内容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实行三项制度:即周五“双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调度会、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制。“双向”考核由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包保;互(抽)查分为三井包保人员互(抽)查和闭卷考试,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为主;将互(抽)查情况和每周五的包保情况在下周一进行通报。

  第五章 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矿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

  第二十六条 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向财资部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 财资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

  弟二十八条 四级安全培训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大纲、安全培训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并将相关情况在开学前制表,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安监部和财资部。

  第二十九条 学员报到后,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发给矿安监部、财资部。

  第三十条 安监部对教学计划审核后签署意见返回。

  第三十一条 培训班结束,四级安培中心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

  第三十二条 安培中心、财资部、安监部等部门分别提交培训工作小结,四级安培中心负责汇总后,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

  第三十三条 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章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安全活动时间不够或周五安全活动每少一次罚单位党政主管和包保单位部室负责人各30元。如无特殊情况行政主管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 补课率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党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党政主管100元。

  第三十六条 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凡迟交或不交报表的每次罚部室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七条 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扣分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XX元,并对机关包保部室罚款200元。

  第三十八条 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问题被矿通报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三十九条 对于各项安全教育的材料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被全矿通报的,一次罚款200元。

  第四十条 每月初矿将按照“双向”考核的要求对上月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各奖励1000元,对安全包保先进个人各奖励100元。矿年底对安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 在矿、集团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复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选派合格的学员参加培训,发现一名学习“专业户”,对学员单位处罚XX元;每缺一人次,不经请假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履行请假手续的,对单位罚款100元,由四级安培中心、安监部签署罚款单送交财资部办理。请假以书面形式,并经矿分管安全培训的领导签字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 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由安监部通知财资部,由财资部、四级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补考,个人负担补考费30元。

  第四十三条 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

  第四十四条 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在抽查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费用按1.5元/吨提取由矿考委按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教育培训制度15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本矿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检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1、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l一2次抽查活动。

  3、巡回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周对矿内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日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矿生产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5、班(组)自查: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6、特殊时期检查:雨季三防期、春节时间和其它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情况,要随时对矿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按照培训计划,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矿长培训,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实施教学,按照培训计划,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培训, 考试合格,颁发矿长资格证,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矿长,不准指挥生产,并且每年进行考核一次。

  3、特殊工种培训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教材实施教学,按照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计划和组织安排进行强制性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操作资格证书。对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需经原考核单位复训一次。

  4、班组长培训:矿每月必须对班组长进行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合格的不得担任班组长工作。

  5、一般职工的培训,矿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业务知识学习,每日班前班后会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小结,每周进行一次“三大”规程的学习。

  6、新职工教育: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变换工种教育:工种变换前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准在新的岗位上作业,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与工资奖金挂钩。

【教育培训制度】相关文章:

1.员工培训制度

2.教育培训总结

3.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总结

4.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总结

5.领导带班制度

6.工资发放制度

7.身份识别制度

8.公司报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