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8 13:26:27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篇1

  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4、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6、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7、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3、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5、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6、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7、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职工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行为。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3、自觉并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5、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6、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7、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企业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1、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我厂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标准,结合我厂生产实际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各单位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我厂各项防火规章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外厂各单位、人员在我厂范围内施工作业,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4、各单位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消防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消防组织体系及组织机构

  1、消防组织体系。

  我厂实行由厂防火安全委员会、机关各科室、作业区、维检中心、班组组成的消防工作管理体系。

  2、消防组织机构

  2.1、炼钢厂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厂长

  常务副主任:书记、副厂长

  副主任:各区区长、副区长

  委 员:各科室科长、作业区作业长

  2.2、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

  三、部门与职责

  1、保卫科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1.2、负责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编制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负责消防日常工作。

  1.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4、负责对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1.5、负责健全防火档案,参与消防重点部位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的制定。

  1.6、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及违反规定者,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1.7、保卫科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或隐患时,应及时制止、纠正并要求整改和汇报。

  1.8、各作业区要建立健全防火组织,负责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并自查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四、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

  1、保卫科负责厂重点防火部位的确定,按照国家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申报,经厂防火安全委员会审定后,报公司保卫部审批。

  2、要坚持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根据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或灭火器材等。

  3、保卫科对重点防火部位制定相关的灭火预案和紧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进行对重点防火部位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演练。

  4、重点防火部位需要动用明火时,须提出动火申请,根据动火级别分别经厂保卫科或公司保卫部审查批准后,制定动火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签发动火证部门组织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动火单位派专人现场进行监护。

  5、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或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须由厂领导或保卫科人员陪同。

  7、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向厂调度室、保卫科汇报,并根据火势情况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厂内:2300,北台:2529300或119进行报警。

  五、岗位防火责任制

  1、岗位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保卫科制定的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制。

  2、厂防火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消防法》中规定的防火检查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周期性与季节性相结合,普遍性与重点性相结合,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消防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防火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查整改的“五查”为主要内容,认真填写记录,将检查内容逐项填写清楚,总结后并上报主管部门。

  六、火灾扑救

  1、火灾扑救实行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相结合的原则。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警时,要及时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和现场维护。

  3、按照保卫科制定的“消防救援预案”执行。

  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保卫科应建立健全火灾事故、事故分析及处理档案。

  八、火灾隐患整改

  1、火灾隐患整改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整改落实责任。

  2、保卫科做好消防隐患整改情况资料的汇总工作,并建全档案和相关记录。

  九、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维护管理

  1、保卫科是全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主管科室,设置安装消防设施或灭火器材的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3、消防栓(井)维护管理

  3.1、厂区内消防栓(井)由保卫科统一进行编号,挂标示牌进行管理。消防栓(井)的日常点检、维护按区域责任划分。

  3.2、负责全厂消防栓(井)的维修协调工作,确保消防栓(井)的完好性并检查其供水是否正常,确保消防栓(井)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圈占或埋压消防栓(井)。

  十、义务消防组织的教育训练管理

  1、保卫科按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工作,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季度根据灭火预案组织一次演习。

  2、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等项目投产前,要根据其相应的防火特点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培训。

  企业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了创造舒适、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区域分为办公区、公共区、员工宿舍、食堂等区域。

  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清洁经理办公室;

  2、各部门卫生由本部门人员负责清洁;

  3、办公区公共卫生区由各部门按照卫生区的划分进行清洁;

  4、员工宿舍和厕所应按照值班时间表进行清洁Q 5、厨师负责清洁食堂。

  6、办事处负责其他区域卫生安排。

  第三条办公区、员工宿舍、食堂的区域卫生工作,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

  1、门窗(玻璃、窗台、窗花)无灰尘;

  2、地面干净,无污染,无污水;

  3、走廊、办公室墙壁及其附属设施、装饰无蜘蛛网、灰尘;

  4、书柜无灰尘、污渍,书柜档案柜内书刊材料排列整齐,柜顶无灰尘、杂物;

  5、桌椅摆放得当;

  6、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7、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清洁,暖气管道、照明、电风

  扇、空调等电器清洁、无尘;

  8、室内及走廊墙面清洁,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正面和医院大门周围应定期清洁并保持清洁。没有废纸和垃圾。

  10、卫生间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无水,无污垢。

  第四条各部室应当按照指定区域做好卫生工作Q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第六条因卫生管理办法执行不力,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连续两次抽查或检查均最后得分的.,宿舍有健康问题的,每名宿舍居民工资扣除10元,宿舍有健康问题的,扣除责任部门负责人工资20元。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和评价。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企业管理制度 篇4

  餐饮安全管理员是本企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实施餐饮安全管理员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员管理制度,餐饮安全管理员在食品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独立和主导地位,确保餐饮安全管理员在食品安全管理活动中能全面履行职责。

  1.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加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7.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8.协助所在单位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 篇5

  第一节 总则

  一、为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保证公司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二、本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制度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3、财务信息:财务信息是指以货币形式的数据资料为主,结合其他资料,用来表明企业资金运动的状况及其特征的经济信息。

  4、物流信息 :按信息产生和作用所涉及的不同功能领域分类,物流信息包括仓储信息、运输信息、加工信息、包装信息、装卸信息等。对于某个功能领域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细化,例如,仓储信息分成入库信息、出库信息、库存信息、搬运信息等。

  三、信息管理制度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四、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六、公司已NBS(ERP)系统为核心,各单独开发系统为辅助,组成公司整个信息网络。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行政信息管理制度

  六、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七、行政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公司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公司电子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4、保密制度。

  第三节 市场信息管理制度

  八、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九、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市场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十、营销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集团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销售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集团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管理制度报告给上级;

  4、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5、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6、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 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财务会计部是实施财务信息化的主要部门,负责信息化的日常工作。

  十二、财务信息化管理中财务部需要完成的工作。

  1、 财务部负责财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2、 财务部进行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各企业管理部操作人员建立账务和报表系统,协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选项;

  十三、财务信息为公司核心机密信息,须严格按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节 物流信息管理制度

  十四、按照物流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库存管理活动中。

  十五、物流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公司下列规定进行:

  1、 所有物资流动单据必须与实物一致;

  2、 物资流动信息必须即时跟新,发生物资流动时马上跟新物流信息;

  3、 每次盘点结束需要变更库存信息时,必须通过多方确认,明白物资差异原因之后才进行调整。

  第六节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计算机安全管理和使用

  1. 计算机设计和操作人员(特别是营业方面)要注意计算机的安全设计和有关数据的安全使用和保护工作,不可违章改动或增删数据:

  2. 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切实注意网上数据的安全,信息处负责网上数据的安全和维护,各使用单位要做好数据的安全使用工作:对于网上的营业数据,营业与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各种账目与银行实际数据的校对,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信息处或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人员联系

  3.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应关注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检查备份等工作,重要资料应提交总公司安全备份

  4. 总公司各级机房工作人员和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以及本企业的有关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公开计算机系统内的有关内容

  5. 程序员与操作员在软件的设计和使用上应严格分工,否则,出现问题应首先追究程序员的责任

  6. 计算机网络各种软件和设备的设置,应注意建立完整的资料和定期安全改动其参数的制度,防止系统参数外泄和资源被破坏

  7. 对利用计算机进行作案的犯罪行为,总公司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应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七、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

  1. 总公司信息处和计算机安全小组负责对全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各单位、各部门上网的计算机和有关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资料收集整理、保管以及安全监督

  2. 任何单位、部门要上网的机器设备都应经过信息处领导的同意,并由信息处人员进行上网安装和有关资料归档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安全确认不得随意改动系统,如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信息处和计算机安全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进行修改

  4. 客户对服务器端应用数据要求修改,应填写“应用数据更改申请单”,经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同意后,由信息处人员根据该单内容进行修改

  5. 对分给各部门上网的口令、密码、应牢记并妥善保管,以免出错影响正常工作

  6. 网络管理员受理用户申请修改的内容后,应作好修改记录,记录的内容应作备案

  7. 严禁将来历不明的程序和数据装入系统,不得将各种游戏软件装入机器,装入系统的程序和数据都应事先进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侵入

  8. 对外来的被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同意临时运行的软件,不得长期驻留硬盘,运行结束后作好备份应自行将其立即清除,释放空间,信息处或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对来历不明的驻留程序进行消除

  9. 信息处或安全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器和有关机器进行硬盘各种安全拷贝,定期进行病毒或其他安全检查

  10. 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网站,网站日常维护和管理部门为总公司信息处。

  11. 网站内容应根据各部门或单位的实际需要,提出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经领导批准,按信息处要求进行处理。

  12. 企业内部网与互联网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隔离,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企业网上互联网。

  13. 对企业内部需要上互联网的单位或部门,应在信息处登记,征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机器上上网,并注意防止使用过程中计算机病毒等的入侵。

  14. 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在总公司信息处档案室的电脑资料阅览室上网,但应严格遵守上网资料查阅的各项制度。

  15. 任何上网机器不得随意增删开机登录口令,如确实有必要改变时,应征得信息处的同意,并有资料备份。

  16. 上网查阅有关资料应是为了工作需要的本公司内部职工,否则须经领导同意方可上网;

  17. 查阅资料的电脑一般按上班时间定时开放,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开放时间,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18. 上网资料查阅人员应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有关规定,不得进行非本职工作所为,更不允许进行违法活动;

  19. 资料查阅人员应爱护本室内的所有机器设备,资料查阅完毕应随手关机,整理本人周围的环境,带好自己的物品离去。

  20. 对个别不遵守以上规定的人员,本室工作人员有权劝其离去,对态度恶劣者可请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请其离去,并与该人员单位领导联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人员违法行为,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有权将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1. 严禁随意下载数据,特别应注意资料下载,应确保是否有病毒的存在,严禁带毒软件或介质在阅览室传播。

  十八、计算机软件、数据、文件管理

  1. 计算机软件指购置的系统软件以及自行开发或购置的应用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设计和使用资料以及有关数据等)

  2. 总公司(暂除设计院和西办)的所有软件统一由总公司信息处保管原盘,复制拷贝盘供有关部门安装,使用

  3. 应用部门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应统一向信息处申请,信息处负责总公司各单位软件的安装,升级和维护

  4. 各软件正式使用前,程序员和操作员应对其有足够的认识,重要软件操作员应认真掌握并慎重使用

  5. 应用软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信息处或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取得联系,不得随意修改,程序在使用中有何修改要求,可填写“应用程序修改要求申请单”,写清楚问题和要求,交付信息处安排修改,修改时注意做好安全备份

  6. 软件修改手续:信息处人员对正式运行的软件和“程序修改要求申请单”的内容进行确认,一般在试验网上修改,调试及试运行,修改好经安全小组领导同意后方可上网安装

  7. 对集体或个人开发的应用软件,信息处接受设计者的鉴定申请,负责组织总公司内部的技术评审工作(技术评审的原则:鼓励技术开发、技术更新、技术进步、讲究实用、讲究技术资料完整,注重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8. 软件的借用应办理好登记手续,借用者应及时归还,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使用者使用不当搞坏的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9. 各种介质(主要数据介质有磁盘、磁带、数据光盘等)各单位、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放置,各种废弃数据和介质不允许未经销毁处理随便丢失。

  10. 各单位计算机安全员有责任做好计算机介质管理并监督本单位做好介质管理工作。

  11. 各单位不用或废弃介质应统一集中销毁,确认已无法使用介质可采用机械等方式销毁,纸介质采用碎纸机销毁,对介质理重要数据更新等操作,更新前一定要做好备份(一般为数据转移)确保无误后进行废弃介质(数据)处理。

  12. 重要磁介质应存放金属屏蔽柜内保存,防止介质内容破坏。

  13. 对一般过期无用的废弃数据系统管理员应及时进行数据整理,及时处理,腾出使用空间。

  14. 计算机设备和重要数据介质应建立使用档案,做好管理工作。

  15. 系统管理员在必要时才能取出备份数据或介质,进行有关应急使用。

  16. 异地数据管理统一由总公司信息处进行,各使用单位不得未经许可在网络上随意进行增删改和复制、剪切等操作,对未授权随意操作者,产生不良后果(导致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等)应追究操作者责任。

  17. 对异地数据必须专人进行管理,专人负责使用管理,其它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随意使用。

  18. 重要数据应定期进行异地安全备份,以防止出现数据故障,影响工作。

  19. 各单位计算机安全员应协助总公司对本单位计算机应用进行指导,宣传有关安全制度和正常操作知识。

  20. 总公司内部网未经信息处领导许可不得接入任何其它设备或与其它外部公共系统联接。

  十九、信息保密

  1. 企业内部的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各项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规定,做好工作。

  2. 企业内部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企业利益或个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3. 计算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从企业内部计算机网上通过非正常途径将企业内部资料下载、取走,甚至非法提供他人使用。

  4. 各部门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地将录入资料随意放置,应随手将录入后资料按规定放置好,计算机资料用完后需要在计算机上停留的则保留,一般临时资料应及时清理。

  5. 计算机系统安全员应定期检查信息保密方面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报处理。

  总公司重要应用软件各部门必须注意保密,任何个人未经计算机安全小组许可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我司有关的软件、资料以及数据;

  二十、信息安全培训与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防治及报告

  1. 总公司定期组织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系统安全分析或技术交流活动。

  2. 信息处与人事劳动保卫处配合,定期对有关计算机安全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3. 不定期进行拉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其它单位进行计算机安全交流活动,提高有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4. 计算机安全员必须参加年度技术业务知识培训或继续再教育学习。

  5. 信息处应与劳人、职教部门配合,做好计划和安排好培训内容,定期对有关部门的程序员和操作员进行培训。

  6. 宣传计算机病毒的危害性及可防治性,即既要重视它,看到病毒的危害严重,产生后果严重危胁着计算机应用系统。同时要正确按各项规定使用计算机,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则计算机病毒是可以避免的。

  7. 网络计算机病毒危害是重点注意的问题,特别是系统管理员和各级计算机安全员应从自身工作开始,做好防止病毒入侵系统的工作。

  8. 操作人员应对系统病毒的现象有所了解,对发现某些异常特征应及时与计算机安全员联系,排除病毒存在的可能性,确保正常工作。

  9. 注意以防为主,但对出现病毒的机器或系统应及时与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取得联系,注意今后使用过程的跟踪,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

  10. 计算机安全员人手配置一套消病毒软件,对使用过程中不能确定是否存在病毒的有关介质,应用前应先行消毒,确保万无一失后才可正常使用。

  11. 防毒软件也应确保安全,可靠方可投入使用,并注意定期升级。

  第七节 信息考核制度

  1、 ERP关键用户管理制度(考核部分)

  2、 系统实施及日常管理奖罚制度

  3、 根据各部门在当年信息化推进工作中的实施程度与工作难度。对各绩效人员进行考核。最高不高于全部考核占比的5%,最低不低于3%。考核内容按各部门工作推进进度、工作完成及时率、数据信息准确率三项核心指标展开。由企业管理部设定具体指标指数。

  第八节 其它

  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企业管理制度 篇6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如果请会诊的医院点名会诊,科主任尽可能安排被点名医师前去会诊。派出急会诊应告知总值班或值班的院级领导。任何医师不允许私自外出会诊。违章者,发生任何意外,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

  六、外请专家会诊: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外地医疗机构的专家会诊或手术,严格依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科室应提前三天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单,包括会诊或手术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姓名、会诊或手术时间等资料,递交医务处(急会诊须征得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同意)。经审批同意后,由医务处向拟邀请专家医师所在医院医务处递交申请单,并通知手术室,无医务处通知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具体规定详见《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国医师来院行医管理规定》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或手术的管理规定(试行)修订》)

  七、会诊费管理:会诊费依照当时物价标准收取。由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记入患者住院帐单,并向被请会诊医师出具会诊凭据。会诊医师持会诊凭据每月底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并将原始凭据一齐交到质控办,质控办将会诊费从请会诊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本人。

  八、会诊人员应认真负责,切忌敷衍了事,严禁迟到、缺席。

  企业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再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公司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部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

  (1)面试一般由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人事部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

  (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三、入职

  1、公司招聘的员工,应进行必要的审查;涉及业务的,应至少提供两个直系亲属的电话或手机号码,并对联系方式进行核查。对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2、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部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 13:00-17:30为工作时间,12:00-13:00为午餐休息。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由人事部门另行通知。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一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两天以内由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部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部备案。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部的批准。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部的批准。

  7、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7、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三十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2、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4、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3、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部的批准。

  4、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金鸟来品牌江西分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办公用品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用品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用品,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对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3、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4、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5、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6、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7、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漏经营、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或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经营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 、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 、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 、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 、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二、调整机制

  1 、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 、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 、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 、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公历5月1日、 2日、 3日)

  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 2日、 3日)

  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

  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 、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 、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 、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 、健康检查:公司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发展

  第一节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的: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二、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

  三、公司培训管理的常设机构是培训组,隶属人力资源部,:

  除培训发展主管外,其余岗位均为兼职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在集团范围内选拔产生。

  四、公司培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

  1 、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主办,负责集团中级以上人员(含分子公司总经理)管理培训,集团总部员工自我管理培训及新员工职前培训、外派培训等。

  2 、二级培训由集团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办,负责本单位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及外派培训。培训结束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培训积分制

  1 、培训组每年初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确定培训课程设置及相应学分,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即可获得学分。培训组同时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年度培训测试成绩、积分。

  2 、各岗位培训积分标准由培训组每年度调整一次。正式员工绩效考核将结合本人全年培训积分进行,积分不达标者绩效考核将受影响。员工晋升必须获得拟晋升职级资格的'培训积分,否则仅提升为代理职务。

  3 、公司全员培训及特别要求的重要培训,无论积分是否达标,均需参加。

  4 、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人事部门将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人事部门请假。

  六、员工自我培训

  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人事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

  2 、员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周六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公司安排。

  3 、对于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者,公司将作为员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费用报销

  1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规划制定一级培训费用预算,报总裁批准。

  2 、二级培训费用由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根据培训计划提报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集团总部外派培训费用1000元以内,由人力资源部审批,1000元以上由总裁审批;子公司外派培训在预算范围内的由本公司总经理审批。训费用超过1000元者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培训结束后培训资料及获得证书原件由培训组存档,经培训主管签字后,方可报销费用。

  4 、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培训协议》约定年限,公司有权按协议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节绩效考评

  一、考评目的

  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评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三、考评周期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月度考评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生产人员进行月度考评。

  2、季度考评:季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季度的工作业绩和行为表现。季度考评结果与下一季度的月浮动工资直接挂钩。第四季度直接进行年度考评。事务人员、营销人员、技术研发人员、管理人员(高层管理者外)进行季度考评。

  3、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终奖励的依据。公司所有员工均进行年度考评。

  四、考评程序: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人事部门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报考评委员会审批,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并就其绩效和进步状况进行讨论和指导。人事部门将考评结果归档,同时用于计算绩效工资及奖金。

  五、结果分级:考核等次分为五级,分别是优、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隔级上级根据所管部门人员数综合考虑,确定考核等次,但“优”不得超过分管总人数的10%,“优”与“良”之和不超过分管总人数的30%。

  六、结果使用考评结果可作为以下几类人事工作的依据:

  1、职务晋升:年度考评为优或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良的员工,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

  2、职务降级:年度考评一次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员工给予行政降级处理。

  3、工资晋升:年度考评为优或年度考评连续两次为中等以上的员工,在本工资岗位级别内晋升档次。

  4、降档:季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工资降档;年终考评结果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进行工资降档。

  5、培训: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制订培训规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6、职业发展指导: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及双向沟通,修正员工职业发展设计。

  七、申诉及处理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管理委员会申诉。

  管理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必须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三节职业发展

  一、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持续发展机会,鼓励员工通过工作和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在出现职位空缺情况下,具有敬业、协作、学习、创新精神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二、结合个人特长及在公司岗位职责,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员工能力开发需求表》,人事部门协助员工所在部门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发展档案。

  三、人事部门根据新员工入职前的职称、学历及调整后的岗位设定级别。试用期满合格,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转正定级意见。

  四、新员工入职后,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职业辅导人,帮助新员工明确职业发展方向,促进员工个人发展。被辅导人的工作表现及未来在公司职业发展将成为考核部门负责人指标之一。

  五、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职务职级 管理类专业 技术类业务类

  1 高层管理人员 资深XX师 资深业务员

  2 中层管理人员 高级XX师 高级业务员

  3 基层管理人员 XX师 二级业务员

  4 助理XX师 一级业务员

  5 XX员初级业务员

  六、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

  1 、职业道德良好

2 、工作业绩突出

3 、工作能力强

4 、熟悉拟晋升职务工作

5 、上年度考核成绩“良”以上

6 、完成规定培训积分

  第五章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人事部门、集团监察委员会直至总裁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5)对处理结果及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一级申诉。

  企业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9、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煤矿每周至少由企业法人(或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10、各煤矿必须建立值班调度室,实行24小时领导全班调度制度。每班必须由值班干部组织开好班前会、做好调度记录、做好领导下井记录、跟班干部下井记录等。

  11、按要求完善矿井管理的“十六”项制度和“八大”记录。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

  12、落实企业法人(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人(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13、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和进出人员清点登记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打赤膊下井;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下井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防爆矿灯和自救器。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4、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

  15、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井口照明必须一律使用矿用防爆灯,严禁明火照电,地面压风机必须置于井口20米以外,绞车房配电设备必须隔开,绞车房和充电房要配有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器材,严禁使用危房。

  16、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矿井必须经常实测并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下避灾线路图。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要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调查当地水文资料,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7、煤矿开采应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并使用正确的开采方法,严禁乱采乱挖、乱费资源;严禁开采各类保安煤柱。

  18、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并有两个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m,保持采煤工作面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分别通到进、回风巷道。严禁独眼井生产,严禁未经市煤炭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生产系统。

  19、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必须有足够风量,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利用老塘通风,风筒离作业点档头不得超过3米,井下局扇距回风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0、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通风和以局代主。地面主扇必须配备一台同等功率的配用主扇,并能保证随时开启,且安装好反风装置,严禁随意停开风机,确保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在停风状态下,必须撤出人员,维修巷道,检修设备不得破坏正常通风系统。

  21、严禁风井出煤,如风井井筒维修需启动风井,实行向安监站请求报告制度。系统调换应向市局报告,批复后方可实施。

  22、加强瓦斯检测与管理,实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矿井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提前半小时进班,最后出班,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认真填写日记手册和瓦斯报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天审查瓦斯报表,均要签字,提出意见。

  22、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探水距离不得小于10米,完善好探放水记录。

  23、应在井底附近建立水仓和排水设施,且必须建在新鲜风流中,同时必须备有两套能正常运转的排水设备。水仓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泵总排水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严禁在水体下和洪泛区采煤。

  24、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主要巷道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支护,严禁空帮、空顶、超前作业。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严格当班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严禁使用茅草拼邦。

  25、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必须配备一氧化碳检测器,制定合理的防灭火措施,加强巡视。

  26、制定启封密闭、处理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的排放措施。

  27、加强盲巷及暂停工巷道的管理,盲巷、废弃巷道及采空区必须及时打好永久性密闭,暂停工巷道必须打好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28、贯通巷道和石门揭煤,井筒揭煤必须制订安全措施,防止瓦斯煤炸和瓦斯突出。

  四、加强机电,爆破材料的管理

  29、矿井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实行井上、下用电分开,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0、各煤矿必须使用安全达标的矿用提升绞车,并使用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φ1.2以下的绞车提升人员,斜井和立井井口必须设置栅栏门。

  31、立井提升人员必须配套合格的罐笼,每次提升人员不得超过四人,严禁人货混装,严禁不带电操作,严禁使用吊桶上下人员。

  32、斜井提升必须设立“一坡三档”,并安装防跑车装置,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并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严禁人员蹬钩,乘坐矿车,严禁断电放飞车。

  33、加强主副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主要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以0.3m/s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当断丝面积超过5%、直径缩小超过10%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34、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保护,井下电气设备(含电缆)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和合格证。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井下电器要有“三大”(断路、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谁断电、谁送电”的原则。

  35、矿井必须有和外界联络的通讯设备,井上下设置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和防爆电话,采掘工作面有通讯电话,并由专职信号工发送信号,保持矿井通讯24小时畅通。

  36、禁止使用塑料编织袋风筒或其他非抗静电阻燃风筒。制定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恢复通风前瓦斯排放措施,严禁一台局扇向两个作业点供风,严禁串联通风。

  37、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按规定进行强检和日常校验,严禁自行调高瓦斯报警、断电浓度值,规定其断电值为0.9%瓦斯浓度。合理安装好探头,低瓦斯矿井至少配足两个探头,高瓦斯矿井至少三个探头,安排专人负责。

  38、局扇供电必须使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39、严格执行地面放炮制度,使用发爆器放炮,发爆器与钥匙分开存放。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铜蕊绝缘线、炸药必须分装在带锁的非金属容器内,由放炮员运送下井。

  40、各爆破作业地点要编制爆破说明书,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放炮,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五、完善各项相关的管理体制

  41、井下每个工作面,每班次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含跟班干部),其中集中在同一地点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人,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无偿支付保险费。

  42、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3、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相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押金,设立专用帐户,明确专人负责。

  44、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以及有智障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45、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矿井采掘或井巷维修进行劳务承包,严禁随意转让股权,卖买矿井。

  46、矿井必须和有救灾能力的矿山救护队签订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和救灾协议。

  47、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矿井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设施。自身条件不具备的必须与具有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48、落实全员培训。对新招入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49、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以法人代表(矿长)牵头成立机构,并报镇安监站备案,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5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调查,从中吸取教训。

  51、坚决杜绝“三违”和“三超”现象,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为规范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依据工作内容、工作实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允性,切实有效发挥安排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主动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必需严格根据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技术津贴标准详细如下表:

  3、样品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技术津贴标准详细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管理补贴详细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管理津贴详细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管理津贴详细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管理津贴详细标准如下: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起先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企业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企业文化的执行管理。

  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企业文化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上的文化:

  (一)精神文化层面。其是企业的思想,是员工心的认识,是企业的信仰、追求,对内起到聚合员工之心,对外起到聚合客户之心的作用。它是以企业发展之根本为出发点的文化设计:具体指企业宗旨、企业目标、以企业怎样才能求生存为出发点的文化设计;具体指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作风、企业经营理念、企业生存理念和企业竞争理念。

  (二)制度文化层面。其是企业员工在具体工作中应用的文化,是员工心智的思考模式,是企业制度内涵真正被员工心理接受,并自觉遵守的结果,它对企业员工起到规范的作用。它表现在公司员工在做事中的文化设计:管理理念、营销理念、服务理念、品牌理念、投资理念、质量理念、成本理念、人才理念和培训理念;顾客行为的文化:领导行为规范和员工行为规范。

  (三)物质文化层面。其是企业工作环境中融入的文化,是文化由外而内的促进方式,同时也是企业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以及自己独特个性的体现。它主要表现在:便签、表格、纸张、制服、广告设计、赠品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负责本公司企业文化的维护和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制度的确认执行,总经办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监督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执行的基础,是企业文化得以贯彻实施的基本保障,公司员工应该严格遵照执行,若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要树立人力资源理念。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公平、公正和公开。人力资源是公司成长的最基本的要素,公司要发展的首要目标是提高员工素质、开拓员工职业发展空间,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素质要从员工的招聘管理开始,具体操作见《员工招聘作业管理制度》及《员工培训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就必然要从员工激励及员工的自我职业生涯发展做起,让员工充分发挥其价值,同时也得到合理评价并获得科学的回报。具体操作见《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管理制度》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八条规范员工文明礼仪规范管理。具体地:

  (一)员工之间每天早上应相互问好,且应面带微笑。我们的微笑并不只是做给客户看的,它应该是发自内心的。

  (二)办公室电话接听应面带微笑,并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公司"(外部电话),"您好!××部门","您好!×××"。电话另一端的人是可以从你的语气或语速中感受到你心情的。

  (三)电话接听人不在时,应问明对方的姓名、单位、电话号码或事由,然后转告相关人员,或通知相关人员给对方回电话。

  (四)平时工作当中,需要同事帮助时,应当用"请"、"谢谢"、"辛苦了"等礼貌用语以示对同事提供帮助的感谢,这样可以为我们的工作营造一个宽松而又温暖的环境。

  (五)有外来人员来访时,接待人员应该主动问好,并上前询问客人的身份、意图等,并请客人在会客室等待,倒上茶水,再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引见工作。

  第九条建立营销管理理念。质量就是信誉,服务就是生命,品牌就是价值,市场就是先机,环环相扣,相互关联。这是我们公司企业文化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我们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第十条完善生产理念。在有效的成本控制下,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加强生产技术和生产效率的同时,实施对生产过程中安全的全面监控和安全关键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在保障员工合理待遇的基础上降低成本,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坚持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完善企业文化宣传工作。企业文化宣传栏是公司对内对外的窗口,也是公司员工了解公司动态、决策的窗口。文化宣传栏可以设置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公司简介。其是对公司发展情况的基本介绍,是让新进员工以及外来人员了解公司的一个窗口,由总公司企管部负责提供,并每半年调整一次。

  (二)总经理致词。其体现了总经理对公司过去的总结,对公司未来的规划以及对公司员工的期盼。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提供,并每半年调整一次。

  (三)公司大事记及荣誉。其是公司发展历史的记录,是员工荣誉感的源泉。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记录并提供,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四)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其是公司的基本架构及公司的基本人员情况,也是新进员工了解公司、熟悉公司的一种渠道,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总公司企管部协助制定,并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每半年更新一次。

  (五)公司动态栏。其是关于公司近期发展目标及规划,以及公司高层决策基本情况的体现,是公司所有员工了解公司决策,制定自我工作方向的一个基准。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提供并及时更新。

  (六)通告、通知栏。其是公司最新的决议事项,是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相关政策、决定的通道。由总裁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提供并及时更新。

  (七)其他专栏。

  第十二条把企业文化的.核心观念写成标语,张贴于企业显要位置。张贴企业文化宣传标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标语应贴于人流较多的地方。

  (二)标语制作应美观大方。美观的标语易于形成愉悦的心情,易于使人接受,颜色宜选绿色、蓝色、鹅黄色等颜色为好,白底黑字的标语视觉效果不好,不宜提倡。

  (三)标语内容要重复。应在不同的地方出现同一内容的标语,但其颜色最好应不一样,字体也可以不一样,重复可以提高理念的接受程度。

  (四)标语内容应突出重点。标语内容不能太多,应突出重点,如果企业文化的内容全写成标语,难免让人眼花缭乱,印象不深。

  (五)标语应定期更新。标语应定期更新,否则标语一旦陈旧,易给人形成一种败落之感,反而起不到振奋人心的作用。

  第十三条加强网络宣传、网络宣传是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方式,在信息高速发展的现在,网络宣传已经成为每一个公司企业文化宣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网络也可以作为员工与高层管理者交流的一个通道,我们可以设置总经理与员工交流版,员工可以用不计名的方式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以上由总公司公司网络信息部门负责策划并更新。

  第十四条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文体活动指唱歌、跳舞、体育比赛、国庆晚会,元旦晚会等,在这些活动中可以把企业文化的价值观贯穿进行。比如唱歌内容可以是歌颂公司的先进人员的敬业精神,晚会中的小品可以围绕着成本观念如何重要来组织,体育比赛则体现了一种奋斗向上的竞争精神、舞会的主题是团结协作多么重要。如是国庆晚会、元旦晚会还要穿插表扬先进或请典型人物作报告等。用文体来建设企业文化要生动有趣,富有艺术性。企业文化的内容应巧妙而不是生硬地穿插其中,让员工在欣赏节目中不知不觉地接受企业文化的理念。

  第十五条开展互评运动。所谓互评运动是员工对照企业文化要求当众评价同事工作状态,也当众评价自己做得如何,并由同事评价自己做得如何,通过互评运动,摆明矛盾,消除分歧,改正缺点,发扬优点,明辨是非,以达到工作状态的优化。开展互评工作一般应先做动员工作,号召大家打破情面观念,先安排杰出分子率先作出表率、带动气氛。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一些辅助手段,比如互评之前宣布要对老好人记录或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树先进典型。给员工树立了一种形象化的行为标准和观念标志,通过典型员工可形象具体地明白"何为工作积极"、"何为工作主动"、"何为敬业精神"、"何为成本观念"、"何为效率高",从而提升员工的行为。树典型应注意以下几条:

  (一)典型应是真实的,而不应认为是制造出来的假典型,虚假的典型会有巨大的反作用。

  (二)典型要有稳定性,不能今天是典型,明天就不是了。

  (三)对典型要不断地教育培养,纠正典型在工作的错误,使典型更加高大。另一方要注意爱护典型,勿使其心理压力过大。

  第十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 篇11

  目录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2、诚信教育制度

  3、合同管理制度

  4、授权委托制度

  5、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6、员工信用管理制度

  7、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程序8、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责任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成员,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四、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a、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b、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c、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d、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a、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b、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c、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d、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e、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f、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j、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h、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a、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b、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c、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d、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e、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f、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j、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h、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i、参与商账追收。

  z、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a、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b、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c、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f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j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a、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b、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c、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d、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f、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五、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4、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a、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b、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c、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诚信教育制度

  一、为普及信用知识,树立信用意识,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通行的信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凝聚力,制定此制度。

  二、通过信用教育,本着“以质量创信誉,靠信誉求发展”的信用理念,使全体员工了解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系统学习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掌握信用管理方面的最新知识,以确保信用管理制度有效地实施到具体工作当中去。

  三、学习教育要求掌握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了解以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商事法律体系的构成;认识信用对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教育学习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信用管理的目的;

  2、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标准;

  3、企业信用文化建设;

  4、企业信用相关技术法律法规;

  5、企业信用风险防范;

  五、信用管理机构年初制定好本年度的信用教育培训计划,规定时间内对公司所有人员进行系统的信用教育培训一遍,确保培训的时效性。

  六、每年组织两次信用及企业管理的教育培训,以电教、看教育光碟、请专家老师授课,外出学习等以各种“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教育。

  七、建立奖惩制度,在每次培训考核中,表彰奖励抓信用管理、诚实守信的先进部门和个人。

  八、根据公司发展以及外部情况变化,信用制度不完善的随时修改,具体工作由公司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安排。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业务副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考核与奖惩

  四十二、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四十三、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四十四、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四十五、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3、遗失重要证据;

  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四十六、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

  四十七、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共同起草,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授权委托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活动,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人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行为,其出具的法律文件为授权委托书,是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的权利证明书。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内容。

  第四条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五条公司法律顾问是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人。

  公司各职能部门、个人或合同承办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据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需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应向公司法律顾问提出申请(授权委托申请表附后),由法律顾问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汇报批准后统一申报办理。法律顾问负责办理法定代表人对总经理的授权委托及总经理的转授权委托事宜。

  第六条公司法律顾问制作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编号后,按规定呈送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一份由公司法律顾问存档备查,一份由受托部门、个人持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第八条授权委托书分为常年授权委托书和单项授权委托书两种。

  (一)常年授权委托书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单项授权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单项授权委托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总经理或有关人员代表公司进行某项特定业务活动的法律文件。

  单项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一般为:7日、30日或“至该项工作结束时止”。

  第九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公司日常对外业务合同。

  总经理因出差或开会等原因暂时离开公司,经总经理授权可在常年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可以转授权。

  第十条办理授权委托书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常年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总经理于岗位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常年授权委托手续,一年一次。

  单项授权委托书:需要办理单项授权委托书的,申请人应根据单项授权的原则,持相关材料到公司法律顾问处,由法律顾问呈送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转授权委托书:由总经理于离开公司前通知法律顾问办理。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随时通知公司法律顾问办理授权委托书。

  第十二条公司法律顾问办理授权委托书的时限为:自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单项授权委托书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常年授权委托书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十三条授权委托书只有在记载的有效期限内有效。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在文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抹的痕迹。

  第十四条被授权人取得单项授权后原则上不得转授权。特殊情况下为维护公司利益必须转授权其他人的,应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办理单项授权委托书。

  办理批准手续时,应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转授权的事由及复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任职文件)、身份证件等书面资料。

  第十五条公司对常年授权委托书实行动态管理。

  在授权期限内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授权权限随时予以调整。原授权委托书自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变动之日起失效。

  第十六条被授权人要妥善保管好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毁损、遗失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法律顾问。

  被授权人申请补办的,由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办。

  第十七条根据情况变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通知法律顾问撤回或部分撤回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持有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其授权委托书交至法律顾问处,由法律顾问在该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撤销”字样,并注明撤销日期,该授权委托书失效。

  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撤回授权委托的,法律顾问应根据授权委托人现授权权限,为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原被授权人所在部门应将撤消或撤回情况通知相关当事人。

  第十八条授权委托书一经撤消或授权一经撤回,其效力则不可恢复。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授权委托书失效:

  (一)授权委托期限届满;

  (二)常年授权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

  (三)常年授权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授权权限超出授权范围的;

  (四)调出本单位的,自被授权人正式调离本单位之日起授权委托书失效;

  (五)被授权人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或办理完毕退休手续之日起授权委托书失效,特殊情况除外;

  (六)授权委托人撤回全部或部分委托授权的;

  (七)其他应当视为失效的情况。

  出现本条第2、3、4、5、6款之情形,法律顾问应时收回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公司应当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单位,或者公告。

  第二十条法律顾问应于每年一月份将上一年收回和留存的授权委托书按公司文件存档的有关规定交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

  2、授权委托书失效后仍进行该授权委托事项的;

  3、对授权委托事项不尽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有违反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5、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收集公司有关记录档案主体信用情况的原始凭证及信用综合评价资料。

  2、对部门移交来的信用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准确的编目排架。

  3、做好库房的防火、防虫及温湿度控制等工作,保证档案不受损害,如有损坏及时抢救。

  4、凡查阅档案者,须办理查阅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复制。不得随意借阅或扩大借阅范围。

  5、限定借阅时间,按期归还,归还时经档案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

  6、借阅者利用档案要精心保护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撕页、涂改,玷污、划线或做其它标记,保守机密。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设有专人负责,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维护好档案,使其免遭损害和退色,防止和消除人为造成的不安全因素,要确保国家机密,防止坏人破坏和窃密。

  2、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严禁库房会客,开会或干其他工作。

  3、要做好防火、防尘、防光、防鼠、防虫、防水、防潮、防盗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库房严禁存放杂物,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4、凡接收入室的档案,要认真进行检查、清点、除尘消毒,经过整理编目,以组织机构为单位,按照不同保管期限,不同载体分别编目、排列、保管。

  5、入室档案应登记造册,为便于查找和提供利用,要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

  6、库房内要安装温湿度计,并要定时观察记录,进行定期分析,便于掌握规律,进行科学管理,一般每天两次,温度控制在14——24℃日,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声像档案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3——15℃,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

  7、库房窗口要有窗帘等遮光设施,避免阳光直射,使用白炽灯灯光照明,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严禁使用日光灯(免于紫外线损害档案材料)。

  三、保密保卫

  1、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保密委员会的各项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2、档案库房严禁他人随便出入,档案库房门窗要牢固,装铁门、报警装置、非办公时间要将档案库房门窗关闭落锁。

  3、调卷借阅室必须根据调卷范围,办理借阅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不得随意借阅或自行扩大借阅范围、转载和引用、复制和拍照档案文件。

  4、查阅档案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或放置它处,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档案内容,档案人员必须具备严格的保密观念和良好的保密习惯,确保档案在政治上的安全。

  5、发现档案丢失,应立即向保密委员会报告,便于及时采取措施。

  6、库房要与办公室、查阅室分开。

  7、严格落实库房‘八防’措施。

  8、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室内严禁吸烟,应熟悉灭火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9、上下班随时检查库房门窗,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节假日要加封条。

  员工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青岛万里江茶业有限公司是以生产茶叶为主的大型茶叶生产企业,年产茶叶几十吨,注册类型: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机构可相应调整。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为青岛万里江茶业有限公司;员工指青岛万里江茶业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人,包括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取、任人唯贤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招录员工应体现德、勤、能、绩等综合方面考核原则。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经体检,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如有违反应承担解除合同或合同无效等相应法律责任。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人员,不收押金、抵押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专项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或是订立书面协议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专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限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三年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条劳动调配

  (1)、公司从宏观上负责劳动用工的招用和调配。各部门遇到临时性缺员,应先上报公司,在暂时不能补充人员的情况下,可自行调配,确保顺利生产经营。确实需要补充时,经公司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处下达调配通知单。

  (2)、各部门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以及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定员,车间因出勤率低发生缺员时,一律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必要时上报公司调配解决。

  (3)、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命、撤职等事宜,必须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下发任命、撤职的通知。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9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20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21条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22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23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和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2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它情形。

  第2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第27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内提前3天。如果不办理离职手续辞职,公司将主张因缺岗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依照规定辞职时间相差的天数乘以30元),赔偿费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放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29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为止(本规定第23条的情形除外)。

  第30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继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不再继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15日内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

  第32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33条根据公司劳动强度和公司岗位安排,男满60周岁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准予办理内退,内退待遇执行公司《内退管理规定》。女员工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4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或综合计时工作制另行规定。

  1)您的正常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表如下: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

  上午:8:00 — 12:00

  休息:12:00 —1:00

  下午:1:00 — 5: 00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

  上午:7:30 — 11:30

  休息:11:30 —1:30

  下午:1:30 — 5: 30

  该作息时间表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随季节变换由办公室负责调整,调整后由办公室传达到各部门。

  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禁止迟到、早退、旷工。每天早晨应提前10分钟到单位,做好工作准备,工作时间一律穿工作服,管理人员着正装。

  3)公司是按照工作职责及工作绩效给付薪资,而不是按工作时间给付薪资的。公司不鼓励超时工作,并希望员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当天因公务超时工作(须报请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至20点以后的,次日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视情况晚到一直四个小时;需要加班的,请您填写加班申请,分别报请您的部门经理、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批准后请将的申请单交予您的经理,月底前经理负责把所有请销假单、超时工作单、加班申请单等交予办公室主任;加班人员的付酬将按照《薪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35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

  第36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所在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加班的,依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7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周末或轮休;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38条员工的其它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假。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

  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的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如果死者在外地,根据实际情况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无奖金,路费自理。丧假期内的周休日与节日不另补假和续假。

  (3)、产假: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执行。

  (4)、事假:职工因事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同意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有效,任何人不得擅自越权批假,如有违者罚款50元。对于事假的批准权限一天以内(含1天),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者,需由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统一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5)、病假:

  ①、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时,必须持病历到公司医务室审查,经人力资源处审核登记,公司领导批准有效,如遇紧急情况事后应补办手续。

  ②、女员工在经期或孕期内出现身体不适或特殊情况需休假时,经医疗部门证明,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病假处理。

  ③、凡员工利用一切不正当手续骗取病假者,一经发现立即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追回所发放的工资及享受的有关福利待遇。

  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并休假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病情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⑤、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有关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⑥、对员工病假有关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⑦、员工请病假事假当月内请假一天无岗位补贴,请假超过四天无月奖金。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照公司具体规定执行。

  第42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3条公司以现金型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基本人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4条公司以货币型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3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5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珠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青岛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并在回公司上班后发放。

  第46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影坛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7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按照公司规定发放。

  第4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9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0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1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民事行政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2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撑恓岗位一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3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者主管签字方能有效;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写检讨书交予办公室主任,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7)、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5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4)、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5)、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6)、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7)、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56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7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8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交,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取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9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60条公司是一个注重纪律建设的团队。严明的纪律,时刻维护着团队中每一个岗位工作的顺畅、和谐开展,从而保证了公司整体正常、高效地运作。

  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纪律条例。违反纪律条例的,一经查实,您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过失分类: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将员工的过失分为甲类过失、乙类过失和丙类过失三类。甲类过失为一般过失,乙类、丙类过失为严重过失。

  (1)、甲类过失:

  甲类过失是指员工违反公司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

  1)个人办公桌面和周围环境不符合要求;

  2)一个月两次或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上的;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经指出仍不改正;

  4)利用公司资源打私人电话;

  5)在办公区域内随意走动、聊天、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的工作;

  6)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人物件;

  7)未经批准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区;

  8)不及时且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邮件、通知、信函等公示性文件;

  9)利用公司内部邮件系统公开发布不良信息;

  10)违反业务规范、业务流程;

  11)其它被认定为属于甲类过失的行为。

  (2)、乙类过失:

  乙类过失是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未形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包括:

  1)无合理解释未能按期完成上司交给的任务或工作失职的;

  2)在办公区内吸烟或干扰其他员工工作或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3)一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的或者旷工一天不足三天的;

  4)利用公司资源擅自打私人电话,花费数额较大的;

  5)泄漏本人或他人薪资及其它收入;

  6)未经批准,从事兼职工作;

  7)造谣中伤、挑拨是非、拉帮结派;

  8)影响公司信誉、被客户投诉;

  9)严重违反业务规范、业务流程;

  10)煽动其他员工损害公司利益;

  11)遇紧急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

  12)披露或公开公司商业秘密的;

  13)其它被认定为属于乙类过失的行为;

  (3)、丙类过失:

  丙类过失是指员工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包括: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2)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玩忽职守的;

  3)因泄漏公司商业秘密而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4)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5)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八天以上;

  6)盗窃公司、员工财物;

  7)煽动其他员工损害公司利益;

  8)欺骗上级、弄虚作假、巧立名目,骗取公司或他人财物;

  9)未按规定离职辞职的;

  10)其它被认定为属于丙类过失的行为。

  2、处分的分类及授权界定:

  (1)、处分的分类: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并同时可按规定进行罚款。

  人事行政部门均以“过失书”形式通知当事人及其经理,并在人事档案中存档。

  1)警告:指员工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时给予的处分,并处以10至200元罚款。

  2)记过:指员工初犯乙类过失或再犯甲类过失时给予的处分,并处以50至500元罚款。

  3)解除劳动合同:指员工犯丙类过失或三犯乙类过失、或一个月内同犯甲类和乙类过失,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注:除以上处分外,公司有权向当事人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处分的授权界定:

  1)警告: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并核准,人事行政部门经理审核并发布。

  2)记过: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提出,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并发布。

  3)解除劳动合同: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提出,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3、处分原则与时限:

  (1)、处分原则:

  给予员工处分必须以实际造成的结果或影响为依据,以公司的制度为准绳。

  (2)、处理期限:

  自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警告或记过的发出一般不超过7天,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一般不超过15天。

  (3)、申诉期限:

  在批准和公布处分决定后,若有异议,当事人可在受处分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得到回复,可越级向总经理提出最后申诉。在未做出改变原处分决定前,仍按原处分执行。若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申诉,处分决定产生终极效力。

  受警告处分满1个月后,或受记过处分满3个月后,当事人确有改进并工作表现良好者,在其后的晋升、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员工同等对待。

  一个部门连续两月内有员工被处分的,将对该部门经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总经理并处理。

  4、处分的执行权与监督权:

  处分的执行权及过失书的发出权,均归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员工违规违纪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根据情节相应的处罚;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下个月内被记过2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3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记过可以与罚款同时并用。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定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第61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2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3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秘密;

  第64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柜中,借用保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5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66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67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它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它人员;

  第68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69条未经公司的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0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

  竞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工伤管理

  第71条公司认真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7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伤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发行工伤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国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伤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7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74条员工有下列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7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76条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论断、鉴定为职业病,公司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论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章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77条公司现有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是本规章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中包括质量、环境、职业管理中的管理手册、程度文件、作业指导书、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其它管理制度等。(详见附件)

  第十一章附则

  第78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79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0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1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通过,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82条本规章制度自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通过后生效。

  与顾客有关过程的程序控制

  1目的

  对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得到充分理解的过程作出规定,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2范围

  适用于对顾客要求的识别,对产品要求的评审及与顾客沟通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识别顾客的需求与期望,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需求进行评审,并负责与顾客沟通。

  3、2企划科、生技部、质检部、办公室针对满足合同要求所涉及到本部门的相关能力进行评审,提出意见。

  3、1一般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重大合同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供销部负责合同评审记录的登记、存档工作。

  4工作程序

  4、1顾客需求的识别

  供销部负责识别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与期望,并根据顾客规定的订货要求,如合同草案、技术协议草案及口头订单等,采取不同的方式评审,应明确:

  a)顾客明示的产品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及涉及可用性、交付、支持服务(如运输)、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预期或规定的用途所必要的产品要求,好通常习惯上隐含的潜在要求,企业应为满足顾客要求作出承诺;

  c)顾客没有规定,但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1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4、1、1评审时机

  在投标、接受合同和订单之前,供销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厂确定的附加要求,如企业对质量和安全危害加严控制的附加要求及符合无公害产品的质量要求等,组织相关部门对标书、合同的产品要求实施评审。

  4、1、2评审实施

  4、1、2、1产品要求的评审应投标、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要求和本企业自选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b、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要求时(如口头订单),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c、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如投标或报价单)已予以解决;

  d、本企业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2、2、2合同的分类及形式

  根据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为上门购货的和定单购买等,合同分为两类:

  a、常规合同是对本公司定型产品所定的销售合同;

  b、特殊合同是指常规合同以外的所有销售合同,如正在试制,尚未投入生产的产品合同、按顾客提供样品生产的合同等。

  合同的形式分为:合同书、招标书、电话记录、传真、电报、信件、电子邮件等。

  4、2、2、3对于上门购货方式的合同评审,重点是对企业产品信息的宣传资料的评审。通过评审,以确保产品信息的准确和本企业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每人产品信息或企业产品样本在正式印刷前,由供销部负责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评审后,方可正式投入印刷。

  4、2、2、4对于销现货的常规合同,包括上门购买现货的合同,由供销部长或授权人员采用直接审查形式评审。经询问成品仓库管理员确认能够满足顾客要求后,将要求购货的产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填写在《提货单》上并签名,即完成产品要求的评审。

  4、2、2、5对于无现货的常规合同,供销部、生技部等部门分别对生产能力、交货日期及物资采购能力进行评审,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并签名确认;其后,供销部汇总各部门评审意见,对合同条款的适用性、完整性、明确性等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的相关栏目,签名确认后,即完成评审。

  4、2、2、6对于特殊合同,除进行以上评审外,还应由企划科评审产品的技术要求满足能力(包括对顾客要求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评审)、质检部对产品健全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审,并在《产品要求评审表》上签名确认,《产品要求评审表》报总经理批准。

  4、2、2、7对于口头订单(如电话订货),供销部负责将相关内容,填入《电话订单记录表》,经双方确认(可用传真件、电话记录等方式确认)后,执行4、2、2、5-4、2、2、7条款的规定。

  4、2、2、8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产品要求中有关内容提出问题或自发建议时,由供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顾客意见。

  4、2、2、9供销部负责保存《产品要求评审表》、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对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评审结果的实现等跟踪措施的记录。

  4、3合同的签定和实施

  4、3、1对产品要求评审后。由供销部代表企业与顾客签定合同;对老顾客的口头订单,双方对《电话订单确认表》的内容确认后,即视同签定合同。对于新顾客则必须签定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并统一编号登记《合同订单汇总表》。

  4、3、2合同签定后,供销部负责依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通知单》,送生技部,作为组织安排生产和交付等活动的依据。

  4、3、3供销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将有关信息及时与顾客沟通。

  4、4产品要求的变更

  4、4、1合同双方发现合同中存在需修改的问题时,相应文件(如合同定单确认表)应得到相应更改、

  4、4、2供销部负责就合同更改的内容与顾客协商一致,并填写《合同修订通知单》,根据修订内容,经相应授权人员签字后,即视作合同评审,并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及时发放到相关职能部门,以便对合同涉及各部门的要求及时得到履行。

  4、4、2必要时,对合同更改的内容按4、2、2、5-4、2、2、7条款的规定重新评审。

  4、5与顾客的沟通及服务

  4、5、1在产品售出之前及销售过程中,供销部通过多种渠道(如权威刊物宣传本企业产品、产品服务月、顾客订货会等)向顾客介绍产品,回答顾客的咨询,并予以记录。

  4、5、2根据需要将合同执行情况随同合同的进展反馈给顾客,包括产品要求方面的更改,随时保持企业内部相关部门与顾客要求协调一致。

  4、5、3产品交付后,供销要及时收集顾客的反馈信息,妥善处理顾客投诉,以取得顾客的持续满意。

  4、5、4供销部应在交付后,作好以下服务工作;

  a)处理顾客有关产品质量的来电、来函;

  b)接待来企业进行质量访问的顾客,并协助解决有关的来访问题;

  c)处理因产品质量所致的追溯查询相关服务等;

  d)收集和反馈顾客对产品安全质量要求的信息,并及时记录在《顾客信息反馈处理单》中,反馈到相关部门。

  4、5、5在向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供销部应注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分析和总结服务效果,最大限度求得顾客满意,具体执行《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

  4、5、6供销部人员在顾客收到对所咨询问题的答复后,还应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现场询问顾客对答复旦不满间,如不满意,继续寻求解决方案直至顾客满意为止。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财务经理、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部门经理,由财务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

  第十四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五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

  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

  超过11-6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超过6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业务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第二十三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四条: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二十五条: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

  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第五章: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以上的金额。

  (注:疏于访问意谓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20%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帐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30%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条: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三十五条: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六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监交人签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条: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最后任职月份的薪金,未经主管同意而自行发放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三十九条: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财务部应随意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帐,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

  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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