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制度

时间:2026-02-22 13:31:13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借阅制度15篇[通用]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档案借阅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借阅制度15篇[通用]

档案借阅制度1

  一、利用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借阅者,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根据需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二、部内人员借阅档案,也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涉密文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后仍需利用的,须向档案室说明理由,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本部门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有区级及区级以上单位的.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五、退回借阅的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有缺页、缺卷应立即追查处理。

  六、借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并注意保密。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绉。对批准摘抄、复制和借出的档案,不可私自公布、翻印、转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按《档案法》依法处治。

档案借阅制度2

  1. 财务文件、会计档案范围:

  1) 各种财务文件、资料;

  2) 所有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原始单据等;

  3) 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

  4) 对帐记录、库存收发存记录、盘点记录;

  5) 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 会计移交清单、保管清单;

  7) 各期授权人授权书;

  8) 重要年度合同、协议等。

  2. 日常财务文件管理:

  1) 财务会计人员日常办公用的资料必须标准化管理,合同、文件、未结单

  证必须分类在不同的文件夹中,并根据重要程度妥善保管。个人保管的档案必须做到有标识、有目录、查询快的目视管理。

  2) 个人保管的档案、文件等对应的业务已经结案或过期的应及时整理完整

  提交总帐会计统一存档。

  3) 各岗位需要存档的文件包括(书面的和电子数据):

  ①. 各会计部经理:各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补充制度、各事

  业部内部授权文档、月经营活动分析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文件、现

  金、有价票据、银行存款盘点记录、新旧会计移交文档、出门条控

  制记录,税务资料,海关资料,银行资料等;

  ②. 材料会计:每月的明细收发数据库、月末库存数据、应付账款和预

  付账款对账单、仓库盘点记录和工具盘点记录、材料分析、待处理

  清理记录、索赔跟踪记录、合格分供方档案、信用证资料、采购业

  务年度合同、材料储备定额、材料价格比对数据库、采购费用标准

  等;

  ③. 成本会计:盘点记录、定额管理制度、成本结转资料、成本月分析、

  成本报表、成本年度计划、水电的统计数据、成本信息跟踪与反馈、定额考核过程的问题及结案汇总等;

  ④. 产成品会计:每月的产成品进、出库数据、库存数据(含中转库)、

  盘点记录(含中转库的盘点记录及对账记录)、清理库存的文挡和明

  细、库存分析等;

  ⑤. 销售会计:各客户的应收账款月对账单、超期应收款的催款函、应

  收账款账龄分析、分客户销售分析数据、业务费结算数据、销售月

  分析、各客户的'报价合同及相关运费等协议等;

  ⑥. 固定资产会计:每月固定资产清单、资产编号规则、折旧计提数据、

  投保明细、各年度房产税应交明细、进口设备相关海关监管资料、

  国产设备再投资退税、盘点记录等;

  ⑦. 总帐会计:一、二级帐本、凭证的文档和凭证本身、费用分析、相

  关费用的预算制定资料、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库、其负责范围内的

  往来帐对账单、银行存款对账记录等;

  ⑧. 税务会计:发票核销记录、年度清算资料、报税资料等一系列税务

  相关的交税依据数据和文件等。

  3. 财务档案管理:

  1) 建立财务文件档案管理,实行分类装订,规范填写原则,分别将会计凭

  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装订成册,按年度分册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保证会计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会计档案案卷目录,每年合编一本,保证资料完整性、安全性,并在目录前加订一页《会计人员情况表》。

  2) 装订会计凭证时,以记帐凭证的时间顺序编号排列,每月根据凭证数量

  的多少装订成册,一本为一卷,每本厚度以200页左右或二厘米左右为宜,装订时清除金属物,各种大小不等的原始凭证要按记帐凭证的大小折叠,加上凭证封面和封底,在左上角处用线装订,再用封纸包角,由会计主管或总帐会计在封纸包角骑线处盖私章,做到整齐、结实、美观。凭证封面要填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凭证的起止号数和张数、分册数,共计册数。书写要求字迹清晰、整齐排列。每月总帐会计必须制作当月凭证目录,以便查询。

  3) 会计帐簿是全面、系统、分类记录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簿籍,应在年度

  结帐终了后按帐簿的种类进行整理打印。

  4) 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原形

  成会计档案的部门或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查阅会计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材料上涂改或作其他标记,更不得抽撤、加塞、更换案卷中任何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复印、复制、摘抄会计档案,所有会计档案原件,不能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经理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借出的凭证必须有会计全程跟随。

  5) 任何人不得任意销毁会计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帐簿凭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制

  定的保管期限执行,如会计凭证和会计档案已达到保管期限,在销毁之前,必须上报集团会计部,由集团会计部组织、监督销毁。

  6) 电子数据存档:各职能会计个人电脑上至少备有两年以上的相关数据,

  且每季度由会计经理统一安排异地硬盘备份或刻录光盘备份,并保证其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7) 各职能会计的工作变动或离职的移交资料必须按岗位资料清单逐一交

  接,并办理书面交接签字手续,同时由会计部经理负责监交。移交手续和记录必须存档备案。

  8) 财务文件、会计档案(包括备份的电子数据档案)管理由总帐会计负责。

档案借阅制度3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二、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须经办领导审核同意,并在"审批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用毕立即归还。借阅单位应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借用人事档案,均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折叠、抽换和损坏。

  五、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审批后才能复制(拍摄)。

  六、凡查阅档案完毕,应办理利用档案登记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4

  (1)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档案借阅制度5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审计工作保密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确保档案保密安全。

  二、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私自复制档案材料。

  三、借阅档案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案卷的内容。

  四、确应需要查阅机密档案,必须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

  五、机密档案要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措施,发现丢失、泄密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档案借阅制度6

  一、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即可查阅。

  二、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行政类档案,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借阅。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教学档案,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查阅秘密、机密级科研档案,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查阅。

  3、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

  4、校外人员利用档案,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利用档案原则上只限在本馆阅览室查阅,不得借出。情况特殊,确须借出时,只限开放档案或本人经办的非密级的一般档案,时间不超过一周。其他档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档案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归还时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当面验收、注销。必要时还需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五、复制、摘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复制由档案馆统一办理,摘抄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盖章。

档案借阅制度7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医护人员借书工作,管好电子阅览室和图书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办公室。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医院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馆实习人员借阅制度

  一、实习人员同意至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凭借书证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期刊,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四、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办理补发手续。

  五、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六、学生实习结束后,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并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医院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院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档案借阅制度8

  1.借阅档案(包括文件和资料)必须履行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单》,注明借阅理由和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办公室主任的批准,秘密级档案的借阅还需要总经理的批准。

  2.文件资料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员工离职,必须先与档案室办理借阅文件和资料的清缴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和离职手续。

  3.档案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对档案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转借或损坏档案,档案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离酒店,否则按酒店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借阅的档案归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发现遗失和损坏,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理。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不得带离档案室。

  6.外单位摘抄或复印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批准,对摘抄或复印的内容经审核后方可带离。

档案借阅制度9

  为保管好人事档案,使之安全有效地为学校工作服务,借阅人事档案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个人因出国、学习、探亲,经人事处批准可凭工作证查阅本人或亲属人事档案中的部分材料,如履历表、成绩单等,除此之外个人不准查阅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二、查阅人事档案的注意事项:

  1、详细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登记册;

  2、查阅档案的人员应注意保密,不准公开议论档案内容,只准查阅有关部分,不准翻阅全部档案;

  3、如需摘抄档案内容,应事先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摘录后要交档案管理人员审查;

  4、要爱护档案,保持档案的`整洁,不准在档案上划任何标记,不准涂改档案,不准折叠或拆散、损坏档案材料;

  5、经批准查阅的档案一般只能在档案馆内查阅,不得携带出馆,需要部分经批准可以复制;

  6、人事档案一般情况不借出,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借出,可酌情处理;

  7、借用时间不准超过一周,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说明,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借阅期满需延长的,必须携带原档案到档案馆办理延借手续;

  8、对借用的档案必须严格保管,严禁转借他人,档案如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要依法查处。

档案借阅制度10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监督和指导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档案情况,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五、对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档案部门。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管的档案定期鉴定和销毁,并向县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11

  档案应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服务,为做好档案有效利用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可随时向档案室借阅工作所需的档案。如需借阅其他部门档案,特别是人事、组织和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机密性较强的`档案时,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但只准在阅档室内查阅。

  二、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所借阅档案一般应在阅档室看,如需将档案带出室外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但要在两周内归还。

  三、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要持单位介绍信。查阅重要的档案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登记后,方可查阅,但一律不借出。

  四、借阅档案者要保持档案资料的整洁、完好、安全,不得拆卷、勾画、涂改、抽换、取页、损坏,不得转借他人和复印抄录。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五、档案工作人员对归还的档案要认真查验,办理注销手续和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因利用者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应依《档案法》及其他规定予以处罚。

档案借阅制度12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查阅和借用干部档案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单位

  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向我档案室查阅干部档案的单位市直各部门、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及人事(干部)科。

  二、利有范围

  1、凡涉及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审、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出国、福

  利待遇、治丧的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2、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其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

  3、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法、撰写任务传记,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有病不能口述、书写的,可提供档案材料的有关部门。

  4、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加工作等政审,可由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查阅档案。

  5、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但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借阅:

  ①干部审查部门对干部本人及社会关系和家庭历史问题进行复查,靠查阅一时解决不了的。

  ②本单位和上级干部部门进行任免、调动、考察等工作需要审查档案的。

  ③其他特殊情况的。

  三、查、借阅手续

  凡查阅档案,必须持《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并按照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1、干部档案《介绍信》由查阅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登记表方可查阅。查阅领导干部档案需经主管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查阅。

  2、各单位不准跨系统查阅干部档案,因特殊需要必须查阅的,需征得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在《查阅干部档案登记表》备注栏内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

  四、注意事项

  1、查阅干部档案,利用单位原则上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并持有专用的《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到档案室查阅档案;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机器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阅干部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污损,不得吸烟。

  4、查、借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档案室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复制。

  5、借用出去的干部档案,必须安全严格保密,不准转借,不准交给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用毕及时归还。

档案借阅制度13

  1、图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借阅与归还。

  规定时间:周二、周三不可以借书。周四下午放学可以借阅图书,周五、周六、周日可将书带回家去。本周借阅的图书必须在下周一上午放学之前归还。

  2、每一位同学都应当爱惜图书角图书;若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保证书面整洁,不可以涂涂改改。

  保证图书完好无缺,不可以有书页掉落或缺少现象。

  3、三科中任有一科不及格者,不可借阅图书。(直到考好为止)

  4、借阅图书时,必须到指定人那里做好详细登记。归还图书时,也要到指定那做好详细登记。

  5、不可以自己私自带其他课外书到教室来。(除语文老师要求读的书除外)

档案借阅制度14

  1、我校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到档案馆借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一般限于在档案馆阅览。需借出时,除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外,还应做到不污染、不损坏,不任意涂改、抽拆、勾划,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

  2、因工作需要查阅非本部门档案或涉密档案,除借阅者部门领导批准外,还需经档案立卷部门及档案馆馆长的同意。

  3、对于机密、绝密档案和未公开发表的档案资料(科研成果、产品)仅供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查阅,非负责人查阅时,应持负责人委托查阅的文字依据。

  4、对己公开发展的.或技术己转让的一般档案资料,我校教职工可凭工作证在档案馆查阅。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馆长同意方可借阅。

  6、本校在校生查阅档案,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

  7、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查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在办理借阅手续时,要严格统登项目。

档案借阅制度15

  一、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保存期满的各类档案按时组织鉴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分管局长领导下,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三、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许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四、销毁的档案须在案卷目录中注明,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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