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制度

时间:2026-02-22 11:00:56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借阅制度15篇(必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借阅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借阅制度15篇(必备)

档案借阅制度1

  一、利用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借阅者,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根据需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二、部内人员借阅档案,也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涉密文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后仍需利用的`,须向档案室说明理由,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本部门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有区级及区级以上单位的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五、退回借阅的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有缺页、缺卷应立即追查处理。

  六、借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并注意保密。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绉。对批准摘抄、复制和借出的档案,不可私自公布、翻印、转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按《档案法》依法处治。

档案借阅制度2

  1、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档案借阅制度3

  一、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即可查阅。

  二、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行政类档案,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借阅。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教学档案,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查阅秘密、机密级科研档案,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查阅。

  3、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

  4、校外人员利用档案,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利用档案原则上只限在本馆阅览室查阅,不得借出。情况特殊,确须借出时,只限开放档案或本人经办的非密级的一般档案,时间不超过一周。其他档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档案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归还时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当面验收、注销。必要时还需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五、复制、摘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复制由档案馆统一办理,摘抄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盖章。

档案借阅制度4

  1、查阅单位出具介绍信,派员到我中心查阅。

  2、查阅单位填写《借、查阅档案登记表》,办理审批手续。

  3、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查阅单位要说明理由,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限期归还手续方可借出。借用期限为7天,如超过借用期仍未使用完毕时,借用单位应及时向我中心说明需延期使用的理由,经同意后方可续借,续期一般不超过7天。

  4、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复制。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6、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散换、抽取和圈划,注意爱护档案和保持档案的整洁。

档案借阅制度5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二、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须经办领导审核同意,并在"审批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用毕立即归还。借阅单位应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借用人事档案,均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折叠、抽换和损坏。

  五、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审批后才能复制(拍摄)。

  六、凡查阅档案完毕,应办理利用档案登记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6

  本单位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各部门科室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归档

  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

  1、归档时间:各科室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各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声像资料,由兼职档案员收集好,统一归档。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每年底前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完毕。科研档案实行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立卷提供资料,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归档的责任制。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归档。

  2、归档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工作,做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注意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归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录像带要附内容提要。

  3、归档份数:本单位发文一般归档两份,其中一份归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

  4、归档手续:各科室整理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中心,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二、保管

  1、资料档案质量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分类编号保管;

  2、资料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档案室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借阅

  1、严格按玉华煤矿资料档案借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查阅资料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借阅人写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借阅。

  3、申请单上必须写明借阅目的、借阅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有分管领导的同意签字。

  4、所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由借阅签字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与他人,文档在使用时需爱护,不得有破损、缺页。

  5、资料档案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统一交回档案室,由档案室核销该员工借阅记录,如未能完整回收者,将按矿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四、保密

  1、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和借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资料档案中的机密,对造成泄密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

  3、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的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五、登记

  申请人借阅资料必须在资料本上登记,注明借阅、归还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借阅情况做好记录。

  六、销毁

  1、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期满资料档案,认真进行鉴定。

  2、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清册,并经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人审查批准。

  3、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两人以上)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监督指导本机关各科室有关资料档案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好档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3、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情地为本机关领导和各科室服务。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资料档案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档案借阅制度7

  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档案借阅制度8

  1、图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借阅与归还。

  规定时间:周二、周三不可以借书。周四下午放学可以借阅图书,周五、周六、周日可将书带回家去。本周借阅的图书必须在下周一上午放学之前归还。

  2、每一位同学都应当爱惜图书角图书;若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保证书面整洁,不可以涂涂改改。

  保证图书完好无缺,不可以有书页掉落或缺少现象。

  3、三科中任有一科不及格者,不可借阅图书。(直到考好为止)

  4、借阅图书时,必须到指定人那里做好详细登记。归还图书时,也要到指定那做好详细登记。

  5、不可以自己私自带其他课外书到教室来。(除语文老师要求读的书除外)

档案借阅制度9

  1、利用范围:凡在本馆保存的所有档案,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

  2、利用时间:档案馆为利用档案者随时提供,利用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利用档案时,需征得本馆同意,方可外借,借阅者要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并及时返还。

  3、利用程序:电函、信件利用档案者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代函并按规定收取费用。本人来馆利用档案的需先出示个人所持证件,经验证持有合理有效证件的,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复核签证后,方可带走所取材料。

  4、档案利用者应遵循下列规定:

  (1)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2)利用者需要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3)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证明材料除外)除经本馆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特许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4)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利用档案,应持市以上有关国家机关介绍信,并按国内利用者的利用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5)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并有义务爱护档案,不得转借和拆卷。凡对档案造成损坏的要负责经济赔偿,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利用者应主动热情服务,做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有问必答、并尽可能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随时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馈,不断改进利用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10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档案借阅制度11

  一、 各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本单位一般档案资料,查阅有密级档案,须持签有单位负责人明确意见的条据,方可查阅;

  二、 各单位借阅本单位一般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和联系电话。借阅有密级档案,须写《档案借出审批单》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 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若催还未果,档案管理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四、 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或集团其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档案归属单位的介绍信,可查阅无密级档案。档案主要供本集团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五、 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六、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裁剪、撕毁等。若有遗失,应及时联系档案管理人员。

  七、 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档案借阅制度12

  1、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者必须进行登记。

  2、查阅档案必须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借出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者,必须保护好档案。

  4、借阅密集、绝密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6、归还的档案,必须逐件逐页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调查处理。

档案借阅制度13

  档案应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服务,为做好档案有效利用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可随时向档案室借阅工作所需的档案。如需借阅其他部门档案,特别是人事、组织和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机密性较强的档案时,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但只准在阅档室内查阅。

  二、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所借阅档案一般应在阅档室看,如需将档案带出室外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但要在两周内归还。

  三、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要持单位介绍信。查阅重要的`档案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登记后,方可查阅,但一律不借出。

  四、借阅档案者要保持档案资料的整洁、完好、安全,不得拆卷、勾画、涂改、抽换、取页、损坏,不得转借他人和复印抄录。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五、档案工作人员对归还的档案要认真查验,办理注销手续和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因利用者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应依《档案法》及其他规定予以处罚。

档案借阅制度14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监督和指导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档案情况,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五、对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档案部门。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管的档案定期鉴定和销毁,并向县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15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医护人员借书工作,管好电子阅览室和图书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办公室。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医院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馆实习人员借阅制度

  一、实习人员同意至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凭借书证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期刊,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四、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办理补发手续。

  五、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六、学生实习结束后,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并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医院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院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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