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5 21:00:30 制度 我要投稿

水厂管理制度【优秀】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厂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水厂管理制度【优秀】

水厂管理制度1

  供水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供水安全:通过规范操作,防止水质污染,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安全。

  2. 提升运营效率:良好的管理制度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

  3. 维护员工权益:明确职责,提供培训,保障员工在安全环境下工作,提升员工满意度。

  4. 促进企业发展:遵守法规,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为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水厂管理制度2

  桶装水厂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生产管理

  2. 质量控制

  3. 设备维护

  4. 安全卫生

  5. 员工培训

  6. 物流配送

  7. 库存管理

  8. 客户服务

  9. 环保政策

  内容概述:

  1. 生产管理:涵盖生产计划、流程控制、效率优化等方面。

  2. 质量控制:涉及水源选取、水质检测、成品检验等环节。

  3. 设备维护:包括定期保养、故障维修、设备升级等内容。

  4. 安全卫生:规定员工安全操作规程、环境卫生标准及应急预案。

  5. 员工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6. 物流配送:规定配送路线、时间、车辆维护等细节。

  7. 库存管理:确保库存合理,防止过度积压或缺货。

  8. 客户服务:建立客户反馈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9. 环保政策:遵守环保法规,实施可持续发展策略。

水厂管理制度3

  (一)饮用水制度作业指导

  1、首先将储水罐未生产完的隔夜水放掉,然后对设备进行正、反冲洗10—15分钟;

  2、将上水管道内的水排掉5-7分钟;

  3、开启一级过滤和加压泵,将原水经砂棒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

  4、启动臭氧发现器,要求水和臭氧接触时间在10分钟以上;

  5、经过处理的无菌水储入成品罐待灌装,等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二)桶装水作业指导

  1、收桶:查看桶的质量,核对数量,脏桶和非公司的周转桶不准接收。

  2、分桶:对每只空桶都要进行自视检查和闻味检查,检查项目为:

  (1)观察桶内是否有肉眼可见物,如绿藻、油污等。

  (2)桶内是否有异味。

  3、洗桶:对有绿藻的水桶用药液涮子单独刷洗,并用清水摇晃冲洗,洗后不得有绿点、异味,所有桶的外壁都进行清洗,毛巾、刷子擦拭,桶内有异物要用清水冲刷出去,桶外壁有油污用洗涤灵单独刷洗。

  4、上桶:经过以上工序处理后的权上桶人员再次检查项目有:

  (1)桶内是否有肉眼可见物;

  (2)桶外侧是否有油污等。上桶作为桶装水生产一道质量控制,要求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对检验结果有记录。

  5、灌装:灌装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1)灌装前10分钟启动空气净化设备、紫外线杀菌灯进行消毒、杀蓖30分钟经过风淋室消毒后放可进入车间。

  (2)将桶盖清洗干净后放入消毒柜备用。

  (3)用清水或漂白粉将地面清洗干净。

  (4)将灌装机水箱内加入配比过的消毒液和臭氧水。

  (5)将灌装机各部件冲洗擦拭干净;

  (6)每天将最先灌装的.成品水倒掉3—5桶。

  6、检验:用目视的方法检查桶内的水中和桶的外侧是否有异物,如无异物将合格证贴在指定位置,作为桶装水生产的一道质量控制点,要求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对检验结果作记录。

  7、包装:经检验合格后的桶装水套上热缩膜进行吹塑,再套上专业塑料袋,并清点数目、码垛或装车。

水厂管理制度4

  1引言

  随着我国工农业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加,若大量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河流湖泊等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20xx年以来,辽宁省集中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市县全覆盖,辽河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相继投入使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健立完善污水处理运行保障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2基本情况

  2.1建设情况

  目前,辽宁全省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0座,设计处理能力845万t/d,总计投资150多亿元。处理工艺普遍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简称A2O法)和间歇活性污泥法(简称SBR法)等工艺为主的生化处理技术。

  2.2运行情况

  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稳定运行的有156座,日理污水652万t,平均运行负荷率为77%。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稳定,COD平均排放浓度约22.9 mg/L,氨氮约2.7 mg/L,总磷约0.5 mg/L。

  2.3运营情况

  辽宁全省共有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第三方运营模式,占总数的62.5%,其许经营73座、委托运营27座;政府自营的60座污水处理厂多由下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负责管理。

  2.4运行成本核算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运行费)主要由电费、药剂费、设备维护及维修费、人员工资及管理费、污泥处置费、药剂费和其他费用等构成。

  根据对全省年平均运行350 d以上的污水厂数据统计测算,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运行成本约为0.68元/t。

  2.5污水处理费征缴情况

  辽宁省市、县两级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收缴力度较弱。根据20xx年相关资料统计,市(区)级污水处理费居民平均征收标准为0.58元/m3,最高为0.8元/m3,最低仅为0.5元/m3;在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县(市)中,居民平均征收标准为0.51元/m3,最高为0.8元/m3,最低仅0.25元/m3。

  据调查统计,20xx年全省污水处理费应收11亿元,实际收缴额仅7亿多元,收缴率不足70%。

  3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缺乏足够认识,设计不够缜密

  对污水厂稳定运行认识不足,“重建设轻运行”,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畅,资金保障不到位,队伍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在设计上也存在“技术僵化”“重水轻泥”“厂管不配套”“雨污不分流”等现象,形成了一些“先天性缺失”,影响制约污水厂的稳定运行。

  3.2结合实际不够,技术选择“一刀切”

  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路线选择,结合实际不够,采取模式化的工艺路线,如执行一级A排水标准就选用A2O+深度处理工艺,一级B标准就选用AO+湿地工艺。

  3.3管网不完善,影响污水厂运行质量

  污水管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汇水管网建设滞后,收污水量不足;二是管网漏失严重,现有管网因老化严重、施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渗漏、地下水倒灌等;三是雨污未分,老城区管网均为雨污合流制管网,特别是工业污水的超标排放,严重影响了污水厂的稳定运行。

  3.4经费保障不足,影响污水厂正常运行

  首先是征收标准低。全省平均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到0.6元,达不到国家每吨污水0.8元的要求;再者收缴不到位,全省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不足70%,使得原本就紧张的运行经费更加捉襟见肘。上述问题导致财政压力巨大,县级政府尤为突出,甚至出现拖欠污水处理费等问题。

  3.5污泥处置问题突出,再生水利用率较低

  一是污泥处置矛盾突出,仅沈阳、大连等少数城市建成了专业的资源化污泥处置场,大多数地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均采取干化混合填埋等方式,占地面积大、易产生二次污染。二是再生水利用率低。据统计,20xx年辽宁省再生水利用率为10%左右,中水的开发利用亟待加强。

  3.6运营体制不顺,专业化管理薄弱

  部分县级污水处理厂由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直接运行,这种“既做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失位错位问题,直接影响了对污水厂的运行监管。此外,部分县级以下污水厂缺乏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对于应对来水水质变化和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率高、运行不稳定。

  4对策及建议

  4.1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运行管理

  要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强化管网建设。注重转变“重水轻泥”观念,坚持“泥水并重”,建设污水处理厂同时考虑污泥处置出口,做到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置的同步建设、同时运营。

  要坚持各负其责,各履其职的原则,细化明细污水厂运行责任。要把运行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完善保障制度。

  4.2完善工艺,推进示范污水厂建设

  不断完善工艺路线,城镇污水厂要结合实际,有效衔接工业园区与工业污水的抗冲击技术,提高泥沙的有效去除,推广高效除磷脱氮技术。

  积极探索示范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和推动条件成熟地区先行一步。以实现水质提升、能源自给、资源回收和环境友好为目标,借助科技攻关成果,谋划针对北方严寒地区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污水处理示范厂建设,打造一批低碳环保的先进污水处理厂。

  4.3统筹协调,提高污水费征缴水平

  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继续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县城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

  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着重加强企业用户和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加大征缴执法力度,实现应收尽收。

  4.4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促进运行质量的提升

  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的政策。按照城镇污水厂鼓励性补贴、贫困地区优先补贴和西部地区倾斜补贴的原则,对符合环保要求,达到连续运行、达标排放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污水厂给予补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除外。补贴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补助。

  4.5深化运营改革,提高再生水资源化利用

  完善城镇污水厂社会化运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污水厂运营;加强综合管理,实行准入、运营、退出全过程监管机制,合理确定收益,规范合同约束,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制定鼓励政策,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由省统筹制定中水指导价格,形成自来水、自备水源、中水阶梯价格体系,鼓励企业等用水大户使用再生水。各级地方政府要按国家要求,建设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和管网,新建项目用水工艺必须达到清洁生产水平,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水厂管理制度5

  为加强水厂管理,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规定联合经营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管理

  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

  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水源安全。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理的管理

  1、每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引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引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制水、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参加制水、管水工作。

  5、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

水厂管理制度6

  为加强水厂内部管理和治安秩序,预防治安事件和生产事件的发生,确保水厂财产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来本水厂联系工作的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至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必要时值班人员可以要求出示有效证件。

  2、凡来本水厂工作的外来临时工(包括临时合同工),必须经水厂保卫部门备案,发给临时出入证明,凭证进出。

  3、凡外来车辆进入,门卫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并在指定地点停放,送货等外来车辆必须进入厂区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开门进入。

  4、凡携运物资的车辆进入水厂,必须填明物资名称、送货单位、进入时间等。出厂时须停车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5、水厂内部车辆和外单位如有物资出厂的,必须由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值班人员依据出门证的货物核实后,始可放行。

  6、私访本厂职工的外来人员,除取得被访人亲迎或者电话应访者外,一般应在门卫值班室会面,夜班期间一律不准会客。

  7、非业务联系单位的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在大门口停放和进入厂区。

  8、非门卫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聊嬉闹。

  9、水厂大门必须实行24小时关闭,如有车辆进出待办好一切手续后开启大门进出然后关闭。

  10、凡进出水厂的人员均应举止文明,讲究卫生,遵守秩序,注意安全,衣冠不整,不得入内。

水厂管理制度7

  水厂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水质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操作和严格的质控,确保出厂水的卫生安全。

  2. 提升生产效率:标准化流程减少错误,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停机时间。

  3. 控制运营成本:有效维护和能源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保护员工安全:强化安全意识,防止工伤事故,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5. 保证合规运营:遵循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水厂管理制度8

  一、 当班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做到警容严整,仪表端庄,文明值勤。

  二、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三、 上岗期间不得饮酒、吸烟、打闹、睡觉、聊天和做与勤务无关的事情。

  四、 严格执行门卫放行制度,手续有效经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五、 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好警用器材,巡查人员须随身携带。

  六、 发现、发生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保卫部门,并积极采取监控措施,妥善处理。

  七、 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卫生,内务整洁,公用和个人物品放置有序。

  八、 履行好交接班手续。

水厂管理制度9

  水厂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严把各工序质量关,及时整改出错环节,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保证出厂水水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絮凝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条 严格控制运行水位,防止池面水位淹没指型槽,甚至产生溢流。

  第三条 定期进行排泥工作,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四条 沉淀池的出水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浊度指标一般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条 沉淀池的停止和启用操作应尽可能减少滤前水的浊度波动。

  第六条 合理确定排泥区间和排泥时间,既要排清积泥,又要防止排清水。

  第七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八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 机械搅拌澄清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九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宜连续运行。

  第十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初始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水量为正常水量的50%~70%;

  2、 投药量应为正常运行投药量的1-2倍;

  3、 原水浊度偏低时,在投药的同时可投加石灰或粘土;或在空池进水前通过排泥管把相邻运行的澄清池内的泥浆压入空池内,然后再进原水;

  4、 第二反应室沉降比达10%以上和澄清池出水基本达标后,方可减少加药量,增加水量。

  5、 增加水量应间歇进行,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次增加水量应为正常水量的10%-15%,直至达到设计能力。

  6、 搅拌强度和回流提升量应逐步增加到正常值。

  第十一条 短时间停用后重新投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短时间停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泥渣下沉。

  2、 重新投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打碎矾花。

  3、 恢复运行量不应大于正常水量的70%。

  4、 恢复运行时,宜用较大的搅拌速度以加大泥渣回流量,以增加第二反应室的泥浆浓度。

  5、 恢复运行时应适当增加加药量。

  6、 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10%以上后,可调节水量至正常值,并减少加药量至正常值。

  第十二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在正常运行期间每2小时检测第二反应室泥浆沉降比值。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或超过20%时,应及时排泥。沉降比值宜控制在10%~15%。

  第十三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不宜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十五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十六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 斜管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必须做好排泥工作,保持排泥阀的完好、灵活,排泥管道的畅通。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十八条 启用斜管时,初始的上升流速应缓慢,清洗时应缓慢排水。 第十九条 斜管表面及斜管管内沉积产生的絮体泥渣应定期进行清洗。 第二十条 斜管沉淀池的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章 v型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 v型滤池采用均质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层,石英砂有效粒径宜

  为0.9-1.3mm,不均匀系数宜为k80<1.4,滤层厚度宜为1.0-1.3米,滤池滤速宜为10m/h以下。

  第二十二条 当滤池水头损失达到2.0-2.5m或滤后水浊度大于0.5ntu或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时,滤池应进行反冲洗。

  第二十三条 反冲洗时需将水位降到排水槽顶后进行。滤池采用气-气水-水冲洗方式进行反冲洗,同时用滤前水进行表面扫洗。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历时2-4分钟;气水冲时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水冲强度为2-3 l/s.m2,历时3-4分钟,最后水冲洗强度宜为4-6 1/s.m2,历时3-4分钟,滤前水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3 1/s.m2。

  第二十四条 运行时滤层上水深应大于1.2米。

  第二十五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小于2ntu。滤后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应小于设定目标值。

  第二十六条 滤池停运一周以上,恢复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消毒、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二十七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溶液中浸泡24小时消毒,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滤池初用或冲洗后上水时,严禁暴露砂层。滤池应每年做一次20%总面积的滤池滤层抽样检查,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 虹吸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虹吸滤池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滤速应保持稳定,不宜产生较大波动。

  第三十条 滤池水位达到指定刻度或滤后水浊度超过0.8ntu时,滤池进行反冲洗。

  第三十一条 反冲洗强度宜控制在14-16 l/s.m2;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宜为30%-40%;冲洗结束时排水的浊度不宜超过10ntu。

  第三十二条 滤池运行中,滤层上水深不低于1.5米。

  第三十三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2ntu,滤池应在过滤后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宜控制在0.5ntu以下。

  第三十四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水中浸泡24h消毒,并应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 应每年对滤池做滤层抽样检查,沙层含泥量不应大于1%,煤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应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 滤池停用一周以上时,应将滤池放空;恢复时,必须进行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七章 消毒工艺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 消毒剂选用液氯,加氯采用游离氯形式消毒,消毒时接触时间应大于30分钟。

  第三十八条 当水厂供水范围较大或输配距离较远时,出厂水余氯宜以化合氯(氯胺)为好,以维持管网中的余氯,但出厂水氨氮值仍应符合水质标准。

  第三十九条 消毒剂加注管应保证一定的入水深度,防止消毒剂外溢造成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 加氯自动控制可根据各厂条件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 消毒必须设置消毒效果控制点,各控制点每小时检测一次或自动监测,余氯量要达到控制点设定值。

  第四十二条 液氯的气化应根据水厂实际用氯量情况选用合适、安全的气化方式。

  第四十三条 利用电加热时,周围环境温度应控制在安全范围。

  第四十四条 采用真空式加氯机和水射器装置时,水射器的水压应大于0.25mpa。

  第四十五条 加氯的所有设备、管道必须用防氯气腐蚀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 加氯设备(包括加氯系统和仪器仪表等)应按该设备的操作手册(规程)进行操作、维护。

  第八章 清水库工艺技术要求

  第四十七条 清水池应安装液位仪,宜采用在线式液位仪连续检测。 第四十八条 严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运行。

  第四十九条 检测孔、通气孔和人孔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水质污染。 第五十条 清水池应定期排空清洗,清洗完毕经消毒合格后,方能蓄水。清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第五十一条 清水池的'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第五十二条 保证清水池四周的排水畅通,防止污水倒流和渗漏至池中。 第五十三条 清水池顶不得堆放污染水质的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四条 清水池顶种植植物时,应监测池顶的防水性能。

  第九章 投药工艺技术要求

  第五十五条 净水药剂采用聚合氯化铝,所用药剂必须经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十六条 投加量一般应以当日原水进行的混凝搅拌试验推荐值为参考数据进行投加,并依据其混凝效果进一步调整,确定合理的加注率。

  第五十七条 投加净水药剂的浓度,可根据生产工艺、药剂种类和计量装置的需要进行配置,计量投加。

  第五十八条 所投药剂在原水中应快速、均匀混合。

  第五十九条 净水药剂的投加点,应根据不同药剂的特点和对混合强度的要求及其在制水工艺中的作用,选择适宜的投加点。

  第六十条 投加量应科学合理,以确保沉淀水浊度小于2ntu为基础,也不宜过量投加,防止沉淀池出水区泛矾花。

  第六十一条 投加曲线应根据原水水质变化而变化,投加量根据原水水量和浊度变化即时调整。

  第六十二条 当原水含有较多有机物或其它酚类物质时,应增加投加量。

水厂管理制度10

  为了确保纯净水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产品达到企业规定的标准,特制定质量监察制度。

  一.各岗位生产人员应熟识生产工艺要求和标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二.要仔细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生产环节的检查工作,实行三检形式即自检、互检、专检。生产过程中,发觉的问题要刚好订正和处理。

  三.质检人员要做好检验工作,对未经化验合格的水不得灌装,更不得出厂。

  四.质量检验人员要随时随地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不规范的包装(产品包装和生产日期)要严禁入库,更不得出厂。

  五.质检人员要对每天的检验结果作仔细的记录。

  六.未经冲洗去污消毒的桶不准上机,如外观严峻磨损或变形禁止运用。

  七.在冲洗(刷)桶时,如发觉桶内有残余杂质及异物等要先清洗干净,然后在进行清洗。

  八.经检查桶内如发觉沉淀物应当马上实行措施严禁入库。凡是发觉有以上出厂的产品应刚好追回,必要时公司领导要上门向用户致歉,并赔偿必要的经济损失,挽回声誉。

  九.桶回厂时,交接中要核对验收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十.装卸、送货人员要轻拿轻放,不得野蛮装卸,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支配,放到指定的位置码放整齐,如发觉个别人员有不规范的行为,各质量检验人员应刚好制止,并依据不同程度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水厂管理制度11

  桶装水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产品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能确保每一滴水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优化流程和设备管理,降低损耗,提高生产效率。

  3. 维护企业形象:良好的.客户服务和环保政策有助于塑造企业形象。

  4. 防止事故风险:明确的安全卫生规定能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健康。

  5. 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水厂管理制度12

  水厂管理制度是确保水资源有效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保障水质安全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范员工行为,优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保证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水厂能够实现有序运营,预防潜在风险,及时解决问题,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

  内容概述:

  1. 安全管理:涵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施安全。

  2. 水质管理:规定水质监测频率、标准和处理方法,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3. 生产运营管理:设定生产计划、调度规则和维护保养制度,保证供水稳定和高效。

  4.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5. 财务管理:制定预算控制、成本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实现经济运行。

  6. 环保管理:推行节能减排措施,遵守环保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

  7.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防止法律风险。

水厂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水厂管理制度14

  1. 水厂组织架构与职责

  2. 生产运营与质量管理

  3. 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

  4. 员工培训与发展

  5. 环保与社会责任

  6. 制度执行与监督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层及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2. 生产运营:规定水源管理、处理流程、水质监测等操作规程。

  3.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标准,实施定期检查,确保供水质量。

  4. 设备维护:制定设备保养计划,预防性维修,保证设备运行稳定。

  5. 安全管理:建立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 员工培训: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7. 环保与社会责任: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废水排放,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8. 制度执行:设定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

水厂管理制度15

  1、水厂厂区内,必需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干净。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由厂长和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需留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齐。常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整齐卫生。

  4、交接班时,必需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否则,接班人不得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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