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教师考勤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考勤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师考勤制度1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状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带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带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无请假的教师。
教师考勤制度2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50以前
上午签退XX:10以后下午签到2:40以前
下午签退17:10以后
二、请假制度
1、教师无论因私事、公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私事请假自行调好课程;公假三天以内自行调整课程,三天以上由年级统一安排,病假原则上由年级统一安排。
2、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二节以内向年级主任请假,半天向当天值班领导或教导处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先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返校后补填假条。不补假条,请假无效,按旷工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月底考核均以请假条为依据。
5、在编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学校制度执行。
三、查岗制度
当日值班领导应对早读、晚自习、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查岗,查岗未在岗按当节旷课处理。一周内查岗二次不在岗按旷课半天处理。
四、签到制度:
①每天上午、下午在中学部签到签退,签到、签退以按时记录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外按迟到、早退处理。一天内缺签二次以旷工半天论处。
②当日值班领导应把当天考勤检查的有关情况在中学部工作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五、考勤处罚制度
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教师旷课一节扣100元。旷课半天扣400元。
六、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例会、全体教师会议、教研会议、班主任会议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记录表上签到。迟到者扣20元,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绪,无故不出席者按旷课处理,扣100元。
七、本制度从二零xx年九月一日起试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3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校本培训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教师需教务处请假,中层领导、干事需向主管校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做好记录。
4、实行签到制,按学校规定签到时间签到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值值班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具体要求
(一)作息时间要求:
1、早操由全体体育教师带操,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
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
2、周一到校及坐班签到、周五离校按学校规定时间运行。
3、教师工作例会时间为周一下午第三节,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工作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校长批准,假条由教务处备案。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学校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拿假条到教育局请假,学校备案。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安排派出的,所耽误的工作由教务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自己参加的学校提供方便,所耽误的工作返校后自行补上。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务处安排。
7、到校未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
8、中层领导和干事请假须向主管领导、校长请假,考勤由办公室备案。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3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及临时假按课算,每节课扣0.1分,未坐班一次或未签到一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教师考勤期末,纳入绩效工资考核范围,具体操作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准
3、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5、值日教师不负责任,欺上瞒下的,年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6、事假、病假一天扣20元。看课一节补款5元。
五、本制度从20xx年2月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4
随着学校发展的要求,为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申请请假,时间在一周内,经本人书面申请,自行协调好工作后,由年级主任、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经本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请假材料交校办,由校办提交校长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是否可以请假及允假时限,如会议通过研究同意请假,须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凡未经学校会议确定同意请假而强行离校者作旷工处理。并按上级有关人事制度规定处理。
6、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内的原有工作自行协调,请人代替。如出现工作空档无人接替现象,由请假人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学校有关处罚。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以上的原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安排,确定工作接替者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接替者已满工作量,所接替的工作量可以按每节课20元予以补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愿意接替工作的教职工作为旷工(课)论处。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请假审批手续
(1)一天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校办存档。
(2)一周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校办存档。
(3)一周以上:写出书面申请-校长批字-报市教委批准-校办存档。病假需提供相关疾病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管理证原件和复印件,剖腹产的.还要提供剖腹产证明。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校办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考勤检查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制,处室、年级做好管理,值日行政做好检查登记。
2、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检查时间为上午第2、第3节课,下午第1、第2节课,由当天值日组负责检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应自行向当天值日组长报告或请假,未请假如检查时间不在岗,一律视为缺席。
3、教职工例会、升旗由校办负责考勤,年级例会由年级组长考勤,部门例会由部门考勤。
4、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情况由德育处每月汇总,报校办和教务处。
5、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办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6、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4周岁的教师,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不作考勤。
7、男年满56周岁至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至54周岁的教师,原则上应坚持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但教育教学工作量可以减半,或根据学校需要做好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协助教务部门进行教学督查和听课,学校不作考勤要求。但应参加升旗、各类会议、集体备课和教研。
8、因身体等其它原因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未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而又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教职工,学校不作考勤,但应根据学校要求随时完成学校相关部门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三、处罚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缺席每次扣考勤1分,扣款2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扣款5元;旷课1节扣2分,扣款20元;无故旷工达一天,扣5分,扣款40元;教师上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考勤5分,扣款40元;旷工半天扣考勤分2.5分,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一学期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考勤得分为0分,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5、在岗位聘任中,该学期请产假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标准每学期3.5分)取竞聘同层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该学期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人员所在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取教辅后勤人员的二档标准计(2.8)分;请产假人员在请假期间按满工作量计算(标准每学期1分),请病假人员的工作量计分按实际请假时间每月扣0.2分计算。
6、聘请人员应按教职工同等规定执行。
7、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书记办公会作出决定。
8、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
教师考勤制度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万宁市教育局〔20xx〕175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新中中心小学教师坐班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全日全员坐班制。每天学校作息时间内全体教职员工都坚持全日坐班工作。教导处负责工作日考勤情况登记及周考勤统计和通报;后勤副校长对校工进行考勤情况登记。
2、在坐班时间以年级科组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每周至少两个小时的集中教学研讨,或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或集体备课,或主题教研等。
二、上、下班点名、签退时间
上午上班点名时间为:8:20;下班签退10:00—10:40;
下午上班点名时间为:2:20;下班签退4:00 —4:30;
每周一升旗仪式全体老师都要参加,全体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面。
三、请假制度
1、凡公假、事假、病假等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2、半天以内的病、事假、会议、公假等公务活动可用口头、电话请假;一天以上的病、事假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请假天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报市教育局领导批准。
4、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点名、签退的,应在点名、签退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话与教导处请假,否则,不管何种情况,均按迟到处理;
5、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先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6、凡属下列情况者,可向校长申请,免于坐班。
①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哺乳期,即婴儿出生后一周年内。
②父、母(公婆)或爱人、子女因病住院或重病在家治疗期间。
③本人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仍在治疗者(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病历及证明)。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凡每月出满勤者,给予满勤奖30元;
2、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与年终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二)处理办法
1、凡每月旷课半天以上的,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次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天的,或星期一升旗仪式缺席2次的,取消当月满勤奖;
2、凡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在10次以上的,或旷课1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事假(婚丧喜庆除外)累计超过5天的.,取消该学期的福利补贴;
3、请病、事假每节课扣5元(从绩效工资里扣),教师参加教研学习、培训的按公假处理,参加自考、函授等提高学历学习的按事假处理。
4、法定婚假、丧假、产假等按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政策执行。
5、考勤情况一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一律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中中心学校。
教师考勤制度6
一、教师上班要亲自到教导处签到,不许代签,不签到按迟到处理。
二、女教师本人产假3个月,护理妻子、儿媳产假一周(五个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为儿女操办婚假、父母亡丧假三天,直系亲属婚丧假(非休息日)一天。
三、旷工一天扣日工资,事假一天扣2/3日工资,考核扣4分。病假一天扣1/3日工资(住院除外),考核扣2分。如若有乡级、县级、市级医院诊断书和药费收据(二者缺一或不主动上交,按事假处理),可分别在1天、2天、3天内不扣工资,但考核每天扣2分。教职工请事假一周以内或病假两个月以内,填写请假单并由中心校校长批准,请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分管局长批准,并将有关材料报人事股备案。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按旷工处理。
四、丢课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及私自串课,发现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五、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需持上级通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按事假处理,且不予报销旅差费。
六、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或四个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两次扣1分)。
七、每周外出半小时以内(不影响上课)不记假,其他时间不准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时扣3分。不请假外出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工作或上级领导发现加倍处罚。
八、病事假学期累计5天以上,或出现丢课、外出不请假现象,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更好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保证我校的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离开工作岗位,不能上班的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
1、实行坐班制。凡临时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须经年级值日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上班时间学校有事布置须在30分钟内到,否则当请假或旷课论处。(抽查坐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2、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还应自行调好课程,并把调课情况附写在请假条后,让顶课者签名,如没有找人顶课要年级安排上课每节扣8分给顶课教师,从绩效工资教师出勤项目中扣除。没有安排的课程需报年级负责人安排,不报当旷课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作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者,回校1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超假者亦需要补假,不办补假的作旷工论处),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与个人有关的如计算机、心理健康等学习)要把学习的通知交年级长审阅,并履行调课请假手续。教师应在学习前一周将学习期间所有课程填在请假条后面并注明“学习”,写清已上几节,还有几节须年级安排。公差、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需个人全部调好,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年级安排。否则学习亦当请假处理,有课的按旷课处理。
3、请假批准权:请假七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级级长批准,请假1天或半天由负责考勤级委员批准。
二、出勤考核各年级负责请假调课报批的年级负责人作为教师考勤统计员,每月月底打开指纹触摸签到机统计公布一次教师考勤情况,并将教师考勤情况汇总计入绩效工资考评。三、缺勤的处理(执行绩效工资中的考勤考核)
1、①坐班考勤:按时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1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注:①上午第四节课没课教师可放学。其它上课时间为上课或坐班时间,否则作缺勤处理。②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②上课考勤: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3分,旷课一节扣20分.③升旗、校会及各项大型活动考勤: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辞职或自动离辞的,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丧、嫁、娶、产假(含陪产假、流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晚修教师要准时下班辅导,迟到、早退、缺课按白天考勤处理。晚修请假取消当节补贴,找人顶课经值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5、严格执行上班到位制度,采用指纹触摸签到机签到。教师签到时间为:上午9:00前,下午3:00前。负责当天值日的年级负责人每天抽查一次教职工到岗情况。
教师考勤制度8
一、“阳光假”制度
学校特设“阳光假”,全体教师每人每月半天(4个小时),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者人人均享。具体内容:
1、到校时间:每日值班领导7:20前;班主任每天7:40前;其他教师每天上午7:50前。
2、离校时间:教师下午16:30;值班领导下午17:00,若遇特殊情况,如学生托管、学生集训、比赛等需学生离校、清校后方可离开。离校前需做好值班记录。
3、到校后,教师本人自主打卡签到,特殊原因打卡不成功需到教务处说明情况,无故不打卡将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若迟到,到校后需第一时间到教务处说明迟到原因。迟到时间计入事假,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除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工作外,凡病、事假均计入教师考勤,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计算标准:请假80元/天,若担任班主任,同时扣班主任岗位贴45元/天。连续请假一周及一周以上跨双休日计算。同时,干部请假,副校级每天60元/天,中层正职每天50元/天,中层副职每天45元/天。
二、请假制度
1、教师请假需由本人亲自提出,请假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为主,原则上“必须本人去办,必须本时间去办”否则一律不予准假。
2、教师请假实行登记制度。请假时需由本人到教务处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原因要填写详实。假满后需及时到教务处销假。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的,假后需补填。
3、学校准假后,3天以内(含3天)或6节课以内(含6节课)的,请假教师需提前自行调课,并填写《调课单》,教务处核准后方可实行,否则无效。3天以上或6节课以上的,由教务处安排代课,按每节课课时津贴扣除。(公假除外)
4、病、事假应提前一天按学校有关规定请假,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两小时请假。请假半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半天以上由教务处报校长室。若请假半天,仍需继续请假的,需教师本人报校长室。
5、凡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要有医生建议或医院假条。连续病假超过5周以上,20周以内的,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及各种缴费单据;未办理住院手续的`需提供就诊病例、药费缴纳单据等,若以上内容均无法提供,记旷工。累计旷工1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按规定予以解聘。
6、累计或连续病假满1个月的,需按规定填写局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备案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情况月报表》,并提供医院诊断病例、三甲医院以上开据的假条或药费缴纳单据等予以备案留存。
7、上班期间,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无故外出视为私自离岗,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相关说明
1、学期内凡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使用阳光假者均可在学期末获得200元全勤奖。
2、他人代请假或不请假影响工作者,视为旷工,旷工以请假的3倍扣除。
3、请假合计满3周扣除1个月的基本考核奖。
4、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5周以上(含5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一个学期的,年度考核不得定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6个月,依规办理长休。
5、国家规定的假期除外。
婚假:提倡教师在寒暑假结婚,婚假3天。
产假:顺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共158天,剖腹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15天(剖宫产),共173天,双胞胎每增加一胎+15天。刨宫产又同时多胎者产假不累加。男教师陪护假3天。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3天,岳父母、公婆1天。
教师考勤制度9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或考试通知单以及考试准考证交由校长签批意见。
4、凡请长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按照相关文件指示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10
一、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学校值周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楼层值日教师提早20分钟到岗。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2、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遇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一般不予批准。
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报校长同意并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直接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遇有急事,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1、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协助门卫做好教师出入登记,如不接受登记作擅自离岗处理。
2、教师因病不能坚持教学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同意后才能请假。如确系卧床不起或急诊,应及时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3、原则上不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至三天必须书面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允许后方能请假。
4、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具体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经学校同意可分散在一个月内安排),不符合晚婚规定或再婚的婚假为3天。对放弃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学校给予奖励(每天50元)。
丧假:直系亲属及双方父母死亡后,可给予3天丧假;教师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过世可给予1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给予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
产假:顺产九十天,难产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顺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请哺乳假,哺乳期间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上环假: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持医院证明。);取环假:1天。
小产假: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计划外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
其他假: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要求来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奖励50元。
以上假期中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
5、校假:每位教职工每月可享受6小时机动假,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登记外出时间要与请假时间一致),可以不计缺勤。但逢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三、加班和调休有关规定:
1、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发放调休单(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4小时为半天,5小时以上为一天),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认可。
3、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能超过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连续调休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备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办公室。调休单使用本学期内有效,一学期结束未作调休的'按加班费予以结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代课3节可作调休半天处理,但未调休的代课单按每节课10元结算。
四、在岗工作有关规定: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制度,空课时间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进行网络游戏,不做私事。
4、保持办公桌、教室讲台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五、根据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内教师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得满分15分。
2、一月内累计病假天数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类推,累计病假7-1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3、一月内累计事假天数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计事假3-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4、一月内教师有1次迟到、早退现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早退现象超过3次的,月考核奖发放一半,超过5次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5、一月内有旷工现象的,出勤分为0分,不发当月考核奖,并影响学期考核。
6、一月内教师没有请过任何假并且没有调休,无迟到早退现象,除得满分15分外,再额外奖励20元。(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的调休单调休的情况除外)
教师考勤制度11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一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午时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午时(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一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景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贴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贴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师考勤制度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务必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状况,经校务会群众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13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14
一、考勤范围
1、上课;
2、坐班;
3、学习或活动;
4、会议
二、相关规定
1、教师要离岗,须在三个月前向学校递交申请。否则参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停发当月工资。
2、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视为旷课一节,高中教师扣款20元,初中教师扣款15元;
3、如需抽调上课老师,须经校办分管教学的校长同意,其课由教务处安排,如有空堂追究上课教师责任,作旷课处理。
4、上课、活动迟到、早退,扣款10元。
5、查岗时间:早晨8:30----11:30;下午2:45----4:45。查班不在岗作脱岗处理,扣款10元,未签到(签离)一次扣5元。
6、上课迟到15分钟,作旷课处理,扣款50元。
7、教师请假批准后,事假代课15元/节;病假代课10元/节,并扣款15元/天。
8、请假未批,强行离校按旷工处理,视其工资情况,扣款50-100元/天,并承担代课费。
9、私自调课或代课不到均作旷工处理。扣50元/节。
三、请假手续
1、凡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必须请假,在行政办公室拿请假条填写,特殊原因先联系,再补假。
2、三天以内(含三天)可由分管教学的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3、考勤由当天值日领导记录,考勤不实值日领导负连带责任。
4、月考核时,教务处汇总,校办审核。
本制度从20xx年2月20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15
一、按国家规定,教师的法定假:
1、婚假:教师本人初婚或者再婚,可以请婚假,一般3天,如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青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婚假12天。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5天,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以请丧假2天,如果是在外地死亡,另给予路程假。(假期天数以车票为准)
3、产假:女教职工产前产后共给产假180天。女教师接受节育手术者,如放、取宫内节育环、人工流产、结扎等根据区级以上计生部门或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假期。
4、配偶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教职工15天陪护假。
5、子女哺乳期间,女教师可以在上班和下班时共有1个小时机动哺乳时间。
6、工伤假:凡因工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根据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工伤假。
二、根据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教师安排好自己工作的情况下经学领导批准可以不算事假,但要记入考勤。
(1)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病危住院,医院提出确需本人陪护的。(以病危通知书为准,假期3天)。
(2)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子女家长会的。
(3)教职工送子女新入大学省内2天、省外以实地合算为准的。
(4)女教职工怀孕需进行产前检查的(假期天数每月0.5天)。
(5)教职工子女嫁娶2天的。
(6)教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期间(3天),可在完成自己工作任务后陪护子女。
假期计算:婚假、丧假、长期病假、产假、路程假、工伤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事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路程假天数以车票为准)
三、请事假、病假规定:
1、给予教师每学期3天机动假,但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能集中在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报校长核实审批。请机动假前,必须要自己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报学校登记备案,如累计超过规定机动假后,按实际出勤扣分。
2、请事、病假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如需要请假7天以上先由学校签署意见,再报区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备案。批假后应将假条交给本校值周教师记载。事假一天扣2分,一节课扣0。2分(未满一节课算片刻假,只要向值周领导报告就可以了,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未交证明者,作请事假处理)。
3、排除上面第一和第二大点,全期没有请事假,病假、机动假视为满勤。对满勤者给予加目标管理6分的奖励。
四、迟到、早退考评
1、全校教职工除节、假日或因特殊情况停课休息外,都应按时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
2、全校教职工必须在指定时间前签名,凡无故请人签到或不签到者,作迟到一次处理,扣0.5分。(上班时间不允许外出吃早餐。)
3、学校会议、业务活动、升旗、大扫除等学校组织的活动,都要按时参加,凡不按时参加(或早退)一次扣0.5分。
五、旷工考评
l、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算:上班期间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2、凡旷工者均需要做口头或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学期旷工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学校报请教育局同意在期末考核可以直接定为不合格,甚至解除聘用。
3、上班时间内凡不到学校工作,或中途离校,未满一节课,查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擅离职守,旷工一节课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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