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4-09-30 18:33:16 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考勤制度【优秀】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教师考勤制度【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1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务必带给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务必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状况务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教师考勤制度2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3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教师考勤制度4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团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办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3、事假:无特殊情景不要请假,必须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团体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

  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景,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5

  为服务学校发展,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申请请假,时间在一周内,经本人到教务处领取请假条,自行协调好工作后,由年级主任、分管领导(高中胡建平副校长、初中刘志新副校长)、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经本人到校办领取填写请假条,并提交相关请假材料交校办,由校办提交校长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是否可以请假及允假时限,如会议通过研究同意请假,须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凡未经学校会议确定同意请假而强行离校者作旷工处理。并按上级有关人事制度规定处理。

  6、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内的原有工作自行协调,请人代替。如出现工作空档无人接替现象,由请假人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学校有关处罚。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以上的原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安排,确定工作接替者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接替者已满工作量,所接替的工作量可以按每节课20元予以补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愿意接替工作的教职工作为旷工(课)论处。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请假审批手续

  (1)一天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驻级校领导批准-校办存档。

  (2)一周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校办存档。

  (3)一周以上:到校办填写请假申请表-校长批字-报市教委批准-校办存档。病假需提供相关疾病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用药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管理证原件和复印件,剖腹产的还要提供剖腹产证明。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校办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考勤检查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签离制,处室、年级做好管理,值日行政做好检查登记。

  2、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检查时间为上午第2、第3节课,下午第1、第2节课,由当天值日组负责检查和教研室抽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应自行向当天值日组长和教研室报告或请假,未请假如检查时间不在岗,一律视为缺席。

  3、教职工例会、升旗由校办负责考勤,年级例会由年级组长考勤,部门例会由部门考勤,以月为单位报校办汇总。

  4、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抽查情况由教研室每月汇总,报校办汇总。

  5、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办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6、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4周岁的教师,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不作考勤。

  7、男年满56周岁至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至54周岁的教师,原则上应坚持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但教育教学工作量可以减半,或根据学校需要做好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协助教务部门进行教学督查和听课,学校不作考勤要求。但应参加升旗、各类会议、集体备课和教研。

  8、因身体等其它原因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未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而又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教职工,学校不作考勤,但应根据学校要求随时完成学校相关部门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三、处罚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缺席每次扣考勤1分,扣款2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扣款5元;旷课1节扣2分,扣款20元;无故旷工达一天,扣5分,扣款40元;教师上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考勤5分,扣款40元;旷工半天扣考勤分2.5分,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一学期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考勤得分为0分,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5、聘请人员应按教职工同等规定执行。

  6、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书记办公会作出决定。

  7、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

教师考勤制度6

  为了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更好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保证我校的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离开工作岗位,不能上班的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

  1、实行坐班制。凡临时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须经年级值日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上班时间学校有事布置须在30分钟内到,否则当请假或旷课论处。(抽查坐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2、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还应自行调好课程,并把调课情况附写在请假条后,让顶课者签名,如没有找人顶课要年级安排上课每节扣8分给顶课教师,从绩效工资教师出勤项目中扣除。没有安排的课程需报年级负责人安排,不报当旷课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作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者,回校1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超假者亦需要补假,不办补假的作旷工论处),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与个人有关的如计算机、心理健康等学习)要把学习的通知交年级长审阅,并履行调课请假手续。教师应在学习前一周将学习期间所有课程填在请假条后面并注明“学习”,写清已上几节,还有几节须年级安排。公差、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需个人全部调好,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年级安排。否则学习亦当请假处理,有课的`按旷课处理。

  3、请假批准权:请假七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级级长批准,请假1天或半天由负责考勤级委员批准。

  二、出勤考核各年级负责请假调课报批的年级负责人作为教师考勤统计员,每月月底打开指纹触摸签到机统计公布一次教师考勤情况,并将教师考勤情况汇总计入绩效工资考评。三、缺勤的处理(执行绩效工资中的考勤考核)

  1、①坐班考勤:按时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1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注:①上午第四节课没课教师可放学。其它上课时间为上课或坐班时间,否则作缺勤处理。②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②上课考勤: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3分,旷课一节扣20分.③升旗、校会及各项大型活动考勤: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辞职或自动离辞的,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丧、嫁、娶、产假(含陪产假、流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晚修教师要准时下班辅导,迟到、早退、缺课按白天考勤处理。晚修请假取消当节补贴,找人顶课经值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5、严格执行上班到位制度,采用指纹触摸签到机签到。教师签到时间为:上午9:00前,下午3:00前。负责当天值日的年级负责人每天抽查一次教职工到岗情况。

教师考勤制度7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8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4、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5、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6、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师考勤制度9

  为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教师请假需自己调好课,并签写好请假条和调课单。教师请假按照节次计算。

  2、请假返校后必须到教导处销假,并及时将缺课补上。

  3、非住院病假按照事假核算。

  4、个人婚、丧、产假不算请假,但不能超过标准,具体标准为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假原则不超过3天,产假5个月,凡是突破者按照事假核算。

  5、教师需于预备铃响前到校签到,忘记签到者视为迟到,正式上课后5分钟未上课又未请假者视为旷课。

  6、参加上级组织活动迟到、请假按照平时考评标准的2倍核算。

  7、教师每迟到一次扣0.4分,请假一节扣0.6分,旷教一节扣3分,每天按照6节核算。学期累计按照实际情况核算。个别教师积分时可能出现负分。

  8、对于全勤教师(未请假迟到者)以月为单位实行奖励,奖励全勤分5分,汇总后累计计入教师综合量化。

教师考勤制度10

  教职工请事假一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1、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5元。迟到20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0元,上课3分钟后按旷课计算。

  6、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

  7、会议与活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xx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0、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3天由教导处调课;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2天特假。

  12、无辜旷课一节扣100元。

  13、上班期间喝酒扣1000元。

  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334。

  五、补充说明

  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

  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11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供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团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景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团体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教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团体加班、校内外团体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团体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4、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5、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6、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研究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8、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教师考勤制度12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报请校长审批。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领导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

  八、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

  九、事假每天罚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会每次不到罚款20元,迟到(签到时间过后10分钟,特殊天气酌情处理)一次罚款10元,在校上班有课未上,每节课罚款20元,请假超过一个月,本年度不能评优,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每天请假罚款同上。

教师考勤制度13

  一、考勤范围

  1、上课;

  2、坐班;

  3、学习或活动;

  4、会议

  二、相关规定

  1、教师要离岗,须在三个月前向学校递交申请。否则参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停发当月工资。

  2、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视为旷课一节,高中教师扣款20元,初中教师扣款15元;

  3、如需抽调上课老师,须经校办分管教学的校长同意,其课由教务处安排,如有空堂追究上课教师责任,作旷课处理。

  4、上课、活动迟到、早退,扣款10元。

  5、查岗时间:早晨8:30----11:30;下午2:45----4:45。查班不在岗作脱岗处理,扣款10元,未签到(签离)一次扣5元。

  6、上课迟到15分钟,作旷课处理,扣款50元。

  7、教师请假批准后,事假代课15元/节;病假代课10元/节,并扣款15元/天。

  8、请假未批,强行离校按旷工处理,视其工资情况,扣款50-100元/天,并承担代课费。

  9、私自调课或代课不到均作旷工处理。扣50元/节。

  三、请假手续

  1、凡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必须请假,在行政办公室拿请假条填写,特殊原因先联系,再补假。

  2、三天以内(含三天)可由分管教学的`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3、考勤由当天值日领导记录,考勤不实值日领导负连带责任。

  4、月考核时,教务处汇总,校办审核。

  本制度从20xx年2月20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14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缺勤。

  3、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的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谈聊天、上网打游戏,不准擅离外出办私事,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及工作日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若因饮酒造成的工作失误,则由学校办公会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考勤以学校主管考勤领导的考勤登记为主,值周教师的值周检查登记为辅,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为补充。周末值周教师要向主管考勤的学校领导统计汇总。

  2、例会、教师全体会议、教研组、年级组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相关处室负责。

  3、考勤领导例会时必须将该周教职工考勤情况向全体教师做详细通报。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全校教师应到场,一般不给教职工批请事假。

  5、教师请假必须写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主动销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

  6、教师因公外出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将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交由校长签批后将假条交教务处。

  7、教职工事病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两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至五天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会讨论决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注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

  8、请假教师自行找代课教师的,必须在假条上注明,不超假则不扣工资,超假者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未安排好代课教师出现空堂,一律按旷工记。

  9、未按要求找代课教师的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标准交代课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师应交代课金由学校经费开支。

  10、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的教师,上课的按每节20元发课时费,看课的按每节10元发课时费,

  三、奖惩规定

  1、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天数在下列范围内不扣发工资:本地教师三天,市外特岗五天。

  2、教职工全学期累计超过以上规定者,按下列标准扣发工资:超事假一天扣工资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资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计,迟到、早退每次5—20元,旷课一节4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3、班主任必须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学校例会或要求教师参加的活动集会每次按一节课计。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负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5、因特殊情况,节假日或双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数可按加班给以适当的的报酬。

  6、学校每学期设全勤奖300元。全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免早操者除外)发全勤奖3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教师考勤制度15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如下签到考勤制度。

  1、签到为上、下午各一次,每天签到时间为上、下午第一节课之前。值周领导上、下午两次查班。

  2、签到只能本人签,不准代签,凡有代签的扣双方教师考评积分2分前

  3、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病假一次,扣考评积分2分,人民币2元;事假一次扣考评积分2.5分,人民币2.5元;缺席一次扣考评积分5分,人民币5元;

  4、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5、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安排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6、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假7天;产假90天。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超假均作旷工处理。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9、签到由值周领导按顺序轮流进行监督管理,教师签到完毕在截至时间将签到表妥善放置,每周累计一次,计入当年教师考评积分和绩效工资。

【教师考勤制度】相关文章:

教师考勤制度06-23

教师考勤制度08-01

教师考勤制度[推荐]11-11

教师请假考勤制度11-08

教师考勤制度(精品)08-01

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06-26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11-12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03-21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