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6 10:02:29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修理厂档案管理,增强修理厂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修理厂日常进出维修车辆的车牌号码,用户信息,维修内容,竣工时间,维修费用,用户要求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修理厂的档案管理由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修理厂及各部门的原始材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修理厂的归档材料实行“日日建档”及“月月归档”制度,即:每日对上一个工作日进出车辆的信息进行建档,每月的月末为修理厂归档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个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修理厂的《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车辆维修档案的内容包括:

  1、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记录;

  2、汽车维修登记台帐;

  3、车辆修前进厂交接单;

  4、车辆维修派工单;

  5、车辆维修过程检验记录;

  6、车辆修后检视路试表;

  7、车辆竣工质量检验记录;

  8、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9、车辆修竣出厂验交单;

  10、维修工时结算清单;

  11、维修衬料结算清单;

  12、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

  13、车辆返修记录表及车辆返修台帐等。

  五、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一)修理厂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修理厂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再此规定范围内。

  2、机动厂进行二次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全部内容完整的维修档案,并实行一车一档的归案原则。

  3、维修档案内容填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相应责任人应签字确认。

  4、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二)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店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车间、办公室基建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和科研产品开发档案。

  3、本店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六、档案的借阅

  1、厂长、副厂长借阅非密级档案克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修理厂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厂长办公室主任核批。

  3、因车辆后续维修、发生事故或维修纠纷等情况需要查阅维修档案的,应按规定手续调阅,确需借出的重要维修档案,可采用复印件或视需备份,并督促如期归还。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档案的销毁

  1、修理厂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修理厂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修理厂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厂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厂长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厂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修理厂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修理厂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修理厂档案资料时,必须由厂长或分管副厂长或厂长办公室主任制定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总量己经位居世界第二,社会生活不断发生变化,每天都有许多历史事实、经济事件值得记录,每天都有民众需要查阅个人身份、房产、股权等档案,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然而,在“局馆合一”的体制下,档案管理机构肩负着行政管理与开展业务的两种职能,且两种职能均为法律职能,既要处理好两种职能的关系,又要发挥好两种职能的作用,在实际运行中有时会发生矛盾。为此,从事档案研究的有关专家学者一直把档案体制研究列为一个研究的重点,各地档案局馆始终坚持对档案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创新。本人在学习有关专家学者档案管理体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以新形势下档案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和创新实践为课题,进一步展开理论研究。

  一、我国现行档案管理体制的演变过程

  1954年,国家成立档案局,隶属于国务院直接领导,行使国家档案事务的最高行政管理权。与此同时,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分别成立了档案处,分别掌管党和军事机关的档案。1959年中央办公厅档案处划归国家档案局,统一管理党和政府机构的档案;于是,各地档案局隶属于各地党政共同管理。1978年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我国的党和国家机构经历了四次机构改革,分别发生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在这4次党和国家机构重大改革中档案管理机构的行政职能没有发生多少变化,主要是隶属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如,1985年出现过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分离的状况,中央档案馆属中央办公厅直接领导,但在业务上属于国家档案馆领导。直到1993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才明确我国“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各地的档案管理局与各地档案馆合并成一个机构,但挂“两个牌子”,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负责业务开展,隶属于各地党委直接领导,直至今日得到稳定。

  二、我国现行档案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体制经过连续多年的运行完善,对于强化我国档案管理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但也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其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如下:

  (一)领导体制不稳定,经费落实困难。近十多年来,我国的党政机构一直处于改革之中,每隔3-5年都会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即从中央到县市的变化,这自然会影响到各地的档案管理机构的人事变化,使各地档案局馆的各项建设的连续性受到一定的影响。随着网络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建一个数字档案馆一般都要好几百万,后期维护费每年至少好几万,一旦领导发生变动,这些经费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落实。另外,争取经费上也存在许多困难,过去档案馆争取经费是下级向上级争取,现在是“局馆合一”,档案馆争取经费是自家的内部事务。

  (二)党政合一,政事不分。由于各地档案局馆隶属各地党委领导,属于党务机构,同时《档案法》里赋予的各级档案机构具有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于是,档案管理体制呈现出“党政合一、政事不分”的特点。然而,在档案的行政管理中,有许多管理对象却不在档案管理机构之内。以县级档案局馆为例,除了管理本区域内党政系统的档案,还要对本区域内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而这些机构又不在档案管理体制之内,尤其是有些企业是股份制、中外合资、私营等不同性质的企业,在行使档案管理行政监督指导中会遇到许多困难。

  (三)重上轻下,基础不牢。在“局馆合一”的模式下,对于省级档案管理机构来说实际上是局馆异地办公,只是形式上的合一,实际上的管理职能和业务开展是分开的,局馆双方的经费都有保证,体制运行比较顺畅。但是对于县级局馆就不一样,一般都出于节约经费的考虑,实行局馆办公地点合一,且受地方财政的影响,经费总额不够,顾得了行政经费,又顾不了业务开展经费,容易导致内部管理中的矛盾产生,使得档案管理的基础不牢。

  (四)重行政轻业务,主体地位弱化。由于我国体制改制的持续进行,各地局馆的“一把手”不一定都是从本系统内提拔,有些时候是组织部门外派,工作几年后又调走,他们对档案管理的业务不熟悉,又想突出政绩,自然会倾向于行政管理。在本系统内,工作人员一般都喜欢行政管理,一些档案管理业务人员想方设法往行政岗位上调,导致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缺乏。这样一来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重心自然会向行政转移,包括经费的使用上也是如此,使得档案管理的主体地位被逐渐弱化。

  (五)管理职能弱化,监督形同虚设。在“局馆合一”之前,档案局对档案馆的监督指导是一种来自外部的监督,具有较强的行政约束性。但“局馆合一”之后,档案局对档案馆的监督指导则变成一种内部监督指导,加上内部管理机构中存在一些岗位任职交叉重叠,使得这种监督指导的严格性和约束性被弱化。

  三、新形势下档案体制完善创新的设想

  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档案体制建设完善创新是一种必然趋势,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根据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对档案体制完善创新作出如下设想。

  (一)双重领导,双重监督。在目前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的行政管理效能更高、各项业务开展更顺畅,在各地档案局馆可以尝试双重领导制,即在隶属上仍属于各地党委直接领导,但可以将具体管理列入政府部门的管理序列,让各地党政共同担责,党委侧重于管理档案局馆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政府侧重于管理档案局馆的基础设施、日常经费、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双重监督。

  (二)政事分开,局馆分立。实行政事分开、局馆分立,既是当前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也是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和民众对档案的需求不断上升的需要。实行局馆分立,可以更好地将政事分开,理顺内部管理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强化内部管理监督,有利于档案事业的持续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三)效能第一,上下有别。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有上行下效的习惯,上级机关如何设置,往往下级机关就一哄而上,效仿上级机关的管理机构去设置。其实,从省市到地市,再从地市到县市,档案管理的目标虽然一致,但具体的物质条件、档案管理监督的对象却有较大的差别,如果都采取一样的管理模式,必然会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在明确机构设置原则的前提下,要给各级档案局馆的机构设置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让其更好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置,做到从上到下有一定的区别,使各地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合理科学。

  四、档案体制改革的具体创新和实践

  尽管“局馆合一”是我国现有的档案管理体制,但是在国家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的引领下,我国档案管理体制完善创新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歇,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档案管理向前发展。

  (一)调整机构设置,推进档案管理良性发展。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对档案管理的需求、档案业务开展遇到的具体问题有所不同,各地档案管理机构在坚持“局馆合一”的原则下,对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了一些调整。如,近几年湖北省档案局馆整合了省府机关的档案管理资源,建立了集中管理的跨行业的档案管理中心,提高了省府机关各部门档案管理的效能和管理水平。同时,依法规范各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让其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另外,依法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并规范档案,开展档案寄存、整理、数字化转化等业务服务。通过完善机构设置,使档案管理的行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业务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

  (二)精减行政机构,充实业务一线力量。各地档案局馆的行政机构人员庞大、而一线业务力量薄弱是一个共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为此,近几年上市档案局馆在这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他们将局馆行政机构人员编制压缩5%,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让局馆干部轮流到一线岗位工作。规范干部职务晋升制度,正科级以下的干部晋升必须优先考虑一线岗位的工作经历和业务熟练程度,使一线工作在全局馆上下得到应有的重视。对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日常工作提出新规定,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档案目录著录质量抽查,同时抓好外包人员著录、校对技能的培训工作。上海市档案局馆通过精减行政机构,有力地促进了档案业务工作开展。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档案管理效能。根据“局馆合一”管理模式下存在的行政执行监督不力问题,各地档馆局馆持续进行工作创新。如,近几年,大原市档案局馆面对档案管理工作量日益繁重、资金紧缺、人员紧张等困难,在全市范围内聘选执法与行风监督员20多名,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人员、企事单位干部和普通民众,赋予他们明查暗防、定时和不定时检查的权力,坚持对全市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通过这一举措,有效克服了局馆内部检查督导力度不够的弊端,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能,太原市档案局馆多次被评为山西省“档案管理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四)多措并举,推进城乡档案统筹。随着城乡经济的繁荣发展,乡镇档案管理滞后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几年来,重庆市荣昌县大力推进城乡档案统筹管理体制的建立,采取局馆领导帮扶基层档案单位、局馆机关机构与基层档案单位联责考核等形式,让局馆工作重心下沉,局馆机关人员坚持下到基层档案单位讲课、手把手地带业务,促进了基层档案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同时,局馆机关人员将基层档案单位的农业合作组织、集体林权、农村家庭等新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共享平台,实现档案资料异地调取。通过这些举措的有力实施,大力推进城乡档案统筹管理,真正体现了档案管理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

  (五)创新模式,实现档案管理体制建设的新突破。在“局馆合一”管理模式下,档案管理经费紧张、档案管理人员不安心一线业务工作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为此,近几年,苏州市档案局馆在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了档案馆,档案馆大楼达8万平方米,主要负责园区人才交流、房地产、市建规划等方面的档案管理,将档案馆建设成一种集档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承接文化展览、提供文化休闲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档案管理新模式,有效解决了档案管理经费紧张、档案管理人员不安心一线业务工作的局面,促进了档案管理事业的创新发展。

  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体制经过20多年的运行依然能够存在下来无疑是一种最佳选择。我们必须以档案管理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严慎、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体制多调查、多研究、多完善、多创新,充分发挥好档案管理体制的两种职能作用,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档案管理支撑。

档案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公司各部门各种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各种档案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3.2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制度:

  4.1档案管理的内容:

  4.1.1公司各部门均需保存以下档案:

  a)公司各种行政文件;

  b)公司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c)部门收发文记录;

  d)本部门形成的质量记录;

  e)其它本部门形成的或公司下发的文件。

  4.1.2各部门除要保存以上档案外,还需按部门分别保存以下档案:

  a)办公室保存公司所有文件(除财务与建设修缮的资料)的原件。

  b)各部门保管各部门的资料。

  c)办公室保管人事档案和各种合同。

  4.2档案的保管目的

  a)便于查阅;

  b)保证档案的安全;

  c)防止档案的损坏;

  d)延长档案寿命;

  4.3档案的密级

  档案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普通:

  a)绝密档案包括:员工人事档案、合同、学生资料、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形成的档案、财务类档案、其他属绝密的档案;

  b)机密档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记录、重要的'会议记录、公司收发文(通知、通告除外)、工程类图纸、计划总结和其他属机密的档案;

  c)普通档案包括:公司的通知、通告等普通性文件。

  4.4档案的保管方式

  4.4.1档案的装盒与标识

  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将不同档案分类,并按时间顺序装入档案盒内,然后根据档案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名称,然后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左侧立面距顶部3厘米位置处,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4.4.2编制目录:

  4.2.2.1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盒首页位置准备《文件归档目录》;

  4.2.2.2每一份档案归档时,均需将该份档案登记在《文件归档目录》中,以便查阅。

  4.5档案的查阅权限

  4.5.1总经理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

  4.5.2副总经理可查阅分管工作的档案。

  4.5.3部门负责人可查阅该部门所有档案。

  4.5.4其他人员根据审批查阅有关档案。

  4.6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

  4.6.1查阅/借阅/复制人到部门《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中登记。

  4.6.2部门档案管理员审核其资格:

  a)权限内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b)权限外的,需得到相应授权人的许可:部门(财务除外)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公司档案,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财务档案及公司机密档案,由总经理审批。

  4、7在档案归还日期前,部门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借阅人将档案完好交还。

  4.8须复制档案的,绝密档案报总经理审批;机密档案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普通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9档案的销毁

  4.9.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部门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文件和资料销毁清单》。

  4.9.2该清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后进行销毁,财务档案的销毁由总经理审批。

  4.9.3销毁时应有部门档案管理员及质量管理办公室质管员在场,销毁结束后,销毁人员在《文件和资料销毁清单》上签字。

  5相关文件

  6记录

  6.1《文件归档目录》

  6.2《文件和资料销毁清单》

  6.3《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

档案管理制度4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档案管理制度5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煤矿安全技术工作专项监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我矿技术档案的管理,做到技术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

  2.技术档案是在生产、建设、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归档制度保存起来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形式有图纸、图表、文字、声像等。主要种类有生产、基建、地测、设备、安全、选煤、能源、环保等。

  3.技术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档案是企业的宝贵材富,各单位要对技术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高度重视。

  4.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任何个人不得将企业技术档案据为己有。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由热心档案事业,由具有较好档案管理基础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形成和归档

  1.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作好日常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2.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系统。

  3.归档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格式的有关要求,书写工整,适宜长期保存。

  4.归档时间:生产技术文件材料,次年一季度归档;科技文件材料,成果鉴定后一个月内归档;基建文件材料竣工验收前归档,底图两个月内修改归档,设备仪器文件材料试车合格后归档;外购设备技术资料,开箱时立即归档;委托外单位设计的成套图纸资料,进矿时首先归档一套。

  5.归档份数:一般档案归档两份;重要档案归档三份;需要向上级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归档三份;声像资料全部归档。

  6.,地测科、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分专业设立技术档案室,生产中正在使用的技术档案分别存放在各生产科室档案室,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将技术档案移交矿档案室。

  第三章分类目录与检索

  1.技术档案的分类要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便于保管、查询、利用的原则。

  2.技术档案分类编号严格《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执行。

  3.各类技术档案要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并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应用计算机存贮和检索档案。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借阅

  1.接收技术档案必须认真验收,确保技术档案的成套性和完整性,并办理交接手续。

  2.存放技术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排架一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3.借阅技术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4.职工调离本矿必须归档所借技术档案,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后,方可办理离矿手续。

  5.蓝图按四号图大小,琴式折叠装盒存放。

  6.底图一律不得外借,并严格保持与蓝图的一致性。

  7.每年对所存技术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对所有受损技术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8.技术档案库房要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等的安全措施。

  第五章保存期限与密级

  1.保存期限:在生产建设和科研中需要长期利用的技术档案,列为永久保管(50年以上);较长时间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

  长期保管(16~50年);短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短期保管(15年以下)。

  2.技术档案鉴定每3~5年进行一次。

  3.技术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慎重。对通过鉴定无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必须登记造册,经总工程师和主管矿长批准后,由保卫科和档案室共同监督销毁。

  4.档案密级:技术档案共分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确定标准严格按《科技保密条例》执行。绝密档案不准外借,经主管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可以在档案室查阅,如需摘录,必须登记;机密档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在档案室查阅或借阅;秘密档案持本单位证明信可以到档案室查阅或借阅。

  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的法律责任

  1.对于损坏、丢失或擅自销毁技术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技术档案,涂改伪造技术档案,出卖技术档案,倒卖技术档案或擅自把技术档案卖给外国人,携带禁止出境的技术档案及其复制品出境,玩忽职守造成技术档案损失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凡使用技术保密档案者,必须承担保密义务,如果造成失密或泄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6

  搞好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服务,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教育学会的档案由学会指定专人保管。除此之外的档案,如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由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

  (二)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第一次归档时间为6月底7月初,第二次为12月至次年1月。

  (三)档案室保存的主要档案目录:

  1、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单位的重要会议记录。

  3、重点调研活动的总结或调研报告。

  4、综合性教研活动、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类培训方案。

  6、较重要的评选活动材料。

  7、学期、学年个人总结考核表。

  8、各类获奖资料。

  9、本单位人员情况资料。

  10、各校和全县学生学业成绩统计资料。

  11、上级指导性公文。

  12、本单位其它重要公文。

  (四)、借阅档案时,不得在案卷上涂划、删改、剪插;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凭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单位领导同意。案卷一般不得带出查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7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教科室教研教改资料均要立卷归档。课题结题两个月后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结题证书,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育科研或上级所发文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国家级、省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县(市)级立项课题和教研教改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由学校档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资料由教科处暂为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损坏或在档案上涂改、乱画。若需复印,要请示领导同意。

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部分:档案工作总的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上级档案馆移交。

  第二部分:档案的保管

  1、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2、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分明,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第三部分:档案立卷归档

  1、凡记录反映本校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3、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4、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5、每年7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第四部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校长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第五部分:档案室的安全保密

  1、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第六部分:档案的统计

  1、要及时地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销毁以及档案工作人员、机构、经费、库房、设备等情况进行登记,每年一次对各方面进行认真统计,做好年报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系统内所规定的统计计量单位和报表格式,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潦草和涂改,使档案统计工作标准化。

  3、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第七部分:档案库房的管理

  1、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3、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

  4、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第八部分:文书的立卷归档

  1、公文必须实行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制度,这是提高案卷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立卷归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案卷的质量,文书人员必须认真做好。

  2、本校党、政、工、团各职能科室均为立卷单位。

  3、各立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科室的立卷工作,各科室领导要加强对立卷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部门工作范围。

  4、凡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立卷单位进行整理、立卷。各级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有关部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保存应立卷的`文件材料。立卷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防止文件材料的散失。如遇到文件材料短缺或承办手续不完备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应补办齐全,保证文件材料准确、完整。

  5、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的为主,与本部门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来文也需立卷,以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本校党组织和行政形成的文件及上级来文分别由校长办公室立卷。

  6、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

  (1)立卷前把本部门一年内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统一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3)把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能混在一起立卷,年度工作计划和下一年形成的本年度总结,放在本年度文件内,长远规划放在所针对的开头一年;连续几年的工作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文件归于结束的年代。

  (4)把文件按级别分开立卷,但上级对本校的批复、批转和本校对下级的批复、批转文件应在本校卷内,本校的文件材料在前,上、下级的文件材料在后;其余按上、下级文件分开立卷。

  (5)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

  (6)把文件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开立卷。

  (7)卷内文件按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列。其目的是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使卷内文件系统化地反映问题。排列完毕的文件材料要拆去金属订物,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写页号,如正反两面都有文字或图表的文件材料,两面都编页号,反面编在左上角并填写好卷内目录。

  (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地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单位负责草拟所立案卷的标题,划定保管期限,由综合档案室统一填写。

  (9)各立卷单位应按各类档案的具体要求每月月底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在下一年的6月底以前移交完毕,并履行移交手续。

  7、为了保证案卷质量,综合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文书立卷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9

  一、严厉按照档案安全管理规定,配齐消防和安全管理因硬件设施。

  二、档案库房要有“十防”措施。即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水、防尘。

  三、库房内严禁明火、吸烟及寄存易燃物品,严禁将火种、食品、易燃易爆等物带进档案室。

  四、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对档案装具进行除尘,以防止有害物质的腐蚀。

  五、按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好日常温湿度记实,发现题目及时采取措施。

  六、严格遵守档案的`审批、鉴定、销毁制度。销毁档案时,重要文件要逐份登记造册,并在指定地点专人监督销毁。

  七、对馆藏档案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周全检查,主要核实帐、物、卡是否相符,以防档案长期借出造成丢失,发现题目及时报告、处理。

  八、对计算机内的档案信息要做到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清理信息,以防信息的丢失与损坏。

  九、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消防设备、更换档案保护药物。

  十、XXX人员下班前,要封闭门窗,锁好库门,堵截电源。

  十一、库房钥匙要专人保管使用,定点寄存,严禁外借。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四)职责

  1、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

  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五)管理要求

  1.档案管理范围

  1.1公司对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实施档案管理。

  1.2对一般的安全记录按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2.保管事项

  2.1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文件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

  2.2重要的文件档案,要按时归档,存放在公司档案室。

  2.3一般文件、记录,由各分厂、处室自行按规定保管。

  2.4保管档案的场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2.5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2.6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档案人为或自然的损坏。

  2.7案资料的保管和存放应科学、规范,便于查找。

  3.归档时间

  3.1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2按年度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经识别就立即归档。

  3.4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

  5.安全档案的借阅

  5.1凡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技术文件档案,技术人员登记后方可查阅,其它人员须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如查阅财务数据、考勤、工资等须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其它文件的,须部门主管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5.2查阅档案需办理登记手续,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复制。

  5.3公司重要的文件、技术资料、合同(协议),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借阅。

  5.4专业工具书,一律实行先归档保存,再办理借阅手续,如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应自备一本。

  5.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得到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批准同意。

  5.6每次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为半个月,可以续借,到期由档案室人员负责催讨,如须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则复印予以备份,并保证文件内容不得外泄。

  5.7查阅、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要爱护公司财产,使用过程中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标号涂改、抽取等损害档案、资料的情况发生,违者严肃处理。

  6.保密事项

  6.1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6.2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部门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6.3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6.4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6.5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6.6对够不上密级又不宜公开的档案,可划为“内部”。

  6.7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以及解密,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6.8查阅“绝密”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6.9“绝密”档案必须放在保险柜中单独存放。

  6.10定期检查档案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7.修改、补充事项

  7.1修改、补充科技档案,必须填写修改、补充申请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动。

  7.2档案室必须对自己归档的科技档案的修改,进行监督和检查。

  8.销毁

  8.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档案,确定销毁或续存,分别送交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进行初审。

  8.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单。销毁清单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该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8.3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8.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再销毁清单上详细注明。

  8.5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单归档。

  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装盒入档。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学校指派专人分类编号登记,学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先交一份给档案人员归档;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整、入党、入团、奖惩等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三、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资料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拿出资料室。

  四、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五、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坚固,要配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能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七、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地收缴并把各类信息、资料、文件归档保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的.真实面貌,凡是具有凭证和信息查找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直接有关系的学年或学期指导性文件。

  2、每学期师生花名册。

  3、各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个人的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论文、获奖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种统计资料、班主任工作手册等。

  5、学校各部门制度。

  6、学校教育教学的剪报、简报、录象、录音、图片等。

  7、其他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学校各部门上交教务处的教学资料必须充分、准确、完整。须归档的必须用碳素墨水或档案墨水,以利档案永久保存,计划、总结、方案、统计表等材料必须打印。

  五、对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归档立卷,分类编号,以利保管查阅。立卷时要做到标题明确,格式正确、字迹工整清楚,页码准确,目录与卷内文相符。

  六、重要文件、秘密文件除规定可以翻印或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载抄、借阅。

  七、借用档案时,重要文件必须校长同意,一般性资料如学生学籍,家长情况、成绩统计等可由借阅人直接与教务员联系,但要写好借条登记按时归还。

  八、借阅人不得将其文件资料转借、拆散损坏、涂改、遗失。否则追究责任。

  九、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资料,经学校同意方可借阅。

  十、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

  十一、采取保护措施,定时投放樟脑丸等以保证档案材料无虫蛀、霉变。

  十二、所有档案资料必须摆放整齐,按类整理,注意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

  十三、档案材料要进行编目登记,便于使用时查找。

  十四、学校教学用书、教学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师使用时一定也要及时发放、回收,不得遗失。

  十五、若教务员变动,必须将全部文件材料及有关业务事宜交代清楚,严格办好交接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档案库房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排列、编号,框架排列要科学有序。

  二、库房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摆放电脑等电器设备。库房应配备灭火器,并常常检查。

  三、非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不能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食品和寄存任何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理,以防虫、鼠害。

  四、维护档案的.安全,库房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发觉档案灾情时应适时处理,并在档案箱、柜里放置防虫药,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五、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检查现存档案与帐目是否相符,档案是否损毁,档案的收进、移出是否精准,并适时做好记录工作,发觉问题适时汇报适时实行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六、每天应对库内的温度、湿度进行登记,对温度超过14℃-24℃,相对湿度超出45%-60%,要实行措施,使之保持在掌控要求范围。

档案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过程,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模式,从而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为人事运用提供有效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分公司。

  3、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确保档案的齐整性和保密性;

  4、职责

  4.1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1.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本部员工档案、备案下属分公司经理助理级(含)以上员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助理)秩序维护主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4.1.2负责所保管的员工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1.3监督各下属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2各下属分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2.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公司/服务中心A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2.2负责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2.3监督各物业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3各物业服务中心

  4.3.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服务中心B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3.2负责B系列员工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5、内容

  5.1人事档案管理流程

  5.2职位申请表、个人简历、员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署声明、体检表、身份证、学历和专业资质证书、验证证明、离职证明、规章制度培训确认、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奖惩记录及各种签批的人事异动、薪资、培训等文件。

  5.3档案编码

  5.3.1档案编码按服务中心、部门、员工工号进行编码。

  5.3.2 E—HR系统中的员工工号为档案编码号,假如水岸新都一秩序维护员员工工号为A。00012,则此员工档案编码号为:“水岸新都秩序A00012”。

  5.4档案查阅权限

  5.4.1物业公司总经理、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员工的档案。

  5.4.2各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分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

  5.4.3各服务中心负责人可查阅其下属B系列员工的档案。

  5.4.4其余员工或管理人员不得查阅员工人事档案。

  5.5人事档案借阅手续

  由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公司(服务中心)负责人核准并备案。

  5.6档案调动

  跨公司调动,在接到有关通知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由该员工原所在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将该员工的档案原件装袋、贴好封条、并由封袋人签名,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传递至被调住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签收,并返还一份由原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备存。

  5.7离职员工档案

  5.7.1离职员工档案与在职员工档案分开管理,按月整理统一存放,离职员工档案保存期为该员工离职后2年,并确保资料完整无缺,离职人员档案不得取回。

  5.7.2离职员工档案满2年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呈报《档案销毁审批表》,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管高管——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粉碎处理。

  5.8严格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保存,保持机密,档案应由人事管理员/主管保管。如出现档案信息外泄,将追究人事档案管理员及人事负责人、分管高管的责任。

  5.9各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员收到其他公司/服务中心移交的档案后,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按《档案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再存档。

  5.10人事档案的保管应严格按照统一的归档标准分类,按服务中心、部门、工号分类存档,目录清楚、编列有序、装订规范。

  6、附则

  6.1本制度由物业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修订,解释权归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2附件

  人事档案资料封面

  人事档案存档目录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人事档案移交清单人事档案销毁审批表(B系列员工)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二○○九年八月四日

档案管理制度15

  一、影响档案安全的主要因素

  影响档案安全的因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环境因素。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环境因素。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立法和执法水平、社会监督体制等。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是指档案管理的部门的内部环境,如档案馆库建设情况、档案管理制度与水平、载体因素的形式、信息材料本身的因素等;

  档案人员的管理水平。主要是指档案管理者的素质水平、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直接影响档案安全。目前,档案人员对档案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为蓄意破坏和管理疏忽;

  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要注意防火,目前档案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设计不合理,存在较高的火警误报率;有的档案馆库房选址不合理,消防安全存在先天性的不足;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档案馆消防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档案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档案管理安全性标准体系构建的构建原则和方法

  (一)档案管理安全性标准体系构建的构建原则:档案安全体系的建设需要综合系统的设计和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1)系统性原则,即系统性原则是指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时,要运用系统理论对档案安全管理的各环节、各要素进行系统分析,以达到优化档案安全管理的目的。(2)实用性和通用性原则。实用性要求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要从档案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适时制定有关标准。建立档案安全标准体系要具有通用性的特点。(3)权威性原则。目前的档案工作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要求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内颁布的任何一部标准,都具有指导性或强制性。

  (二) 档案管理安全性标准体系构建的构建方法:(1)要处理好不同标准之间的关系,即如何协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关系。不能一味强调不同标准的差异性和优缺点,应优先采用使用范围较广的标准,尽量做到一步到位。如果国际标准适用于档案安全管理,可以直接采用国际标准;对政策性和特色性要求较强的,可以采用国家标准;同时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借鉴、参考其他行业如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适当加以补充和完善,形成符合档案行业实际情况的标准;(2)要处理好与相关领域标准间的关系。档案与图书、文物、遗产等领域在保护对象、保护措施和管理方法上都存在交叉和相似之处;(3)要处理好标准管理与制度管理的关系。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可以以标准管理为主,以制度管理为辅,配合相关的法规制度来保障标准执行中的不足。我国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以综合、宏观的角度来设计、规范。对那些重要或是急需的档案安全标准应作为标准工作的重点,及时;对那些已被实际工作证明适用于档案安全工作的技术标准,档案部门要积极采用,促使档案安全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

  (一)落实责任制提高防范知识 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在日常的档案管理过程中重点是防火。除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外,还应该根据本部门的情况,制定火灾事故、水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划定相关区域的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实行层层责任负责制。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必要的防灾演习。通过防灾基础知识教育,让每个档案管理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例如:知道档案室火灾的危险性及其后果,知道防火措施,知道火灾时怎样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面对突发火情,能保持镇静,组织疏散利用者逃生等。

  (二)树立信息安全意识 保证档案信息安全:档案管理员应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工作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自觉学习了解计算机病毒常识和危害,知道造成信息安全事故当事人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等等,养成良好的计算机操作习惯,定期检查和消除病毒;严守用户口令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非法进入本岗位的管理系统;二是档案管理员换岗或离职后,系统管理员必须及时更换口令和密码;三是档案室的计算机专人专用,要求每位使用者对自己所用的计算机负责,严禁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游戏;四是保证计算机使用的合理合法性,不要擅自更改IP地址和其他设置;不浏览非法网站,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随意下载和运行不明真相的程序;每天做好数据备份。

  (三)重视落实设施检查制度确保档案设施的安全:档案室内电源线、网络通讯线、防盗系统等管线密布,各类电器设备多,使用时间集中,用电负荷重。因此,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火警自动喷淋系统、电子防盗报警系统等。防止线路老化、短路引起的火灾。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设专人维护、检修电线电路、规范布线,各种设备应按章操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尽早发现并及时消除暖气、消防水管道渗漏浸湿档案等意外伤害与损失。

  (四)加强对电子档案的保存提供复制件代替原件:电子文件的异质备份。电子档案是一种不能直接识读而必须依赖于特定的设备和软件才能被读取的信息,对电子文件的管理不同于其它载体文件的管理。鉴于此,应将电子文件转换成其它载体文件保存。实行异质备份,以防止若干年后电子文件因阅读设备不配套而无法读取。

  为保护电子档案原件,在实际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通过对电子档案的原件进行复制,以复制件替代原件,对其进行封存妥善保管。可以减少原件的日常磨损,延长其保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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