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安全生产职责;
到位标准;
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参与体系的内审;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2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公路部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
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黑板报等),活动宣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月)等。
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培训对象、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
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每年不少于2次。
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
5、典型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公司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班、竞赛、知识问答、现场演练、专家授课及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各类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确保企业每一项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所有安全生产方面的事宜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考量
公司管理人员在编写本制度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2. 起草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管理人员起草本制度,保证其中每一项制度的内容详细、准确、可操作性,对于复杂的制度应该注重图文并茂、可视化、用语严谨的原则,以便所有员工能够明确职责和义务。
3. 征求意见
起草完成后,应通过公司内部部门协同办公平台等沟通媒介公示制度内容,并在制度内明确收集员工的相关建议。通过充分征求各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制度、增强可操作性。
4. 审批
制度的审批应十分重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才能生效。审批方应当认真审查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进行逐一审批,保证每一项制度都符合公司要求、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5. 发布
通过内部组织会议、内部通告、内部邮件等方式,将制度内容全员公示,使每一位员工都能在首次接触该制度的时候就全部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员工对本制度的内容具体、知晓、落实。
四、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
1. 制度名称
本制度名称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
3. 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确保企业每一项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 制度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2)安全生产的分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制度;
(4)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
(5)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制度;
(6)安全管理检查和评估制度。 5. 责任主体
本制度中确定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员工、合作伙伴等在内的多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确立了它们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相应地,为协同执行安全生产提供了机制。
6. 执行程序
本制度中每一项责任主体及其职责都有非常详细的执行程序,每一步程序都有关键点和风险掌控点,针对每一步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指导。
7. 责任追究
为了重视责任取证与责任追究,本制度中针对惩罚措施、宣传方式和流程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落实自查、明确纪律和保障强制执行等多方面具体要求,以确保责任主体能够始终明确职责和义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5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项目部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领导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领导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五条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上级单位通报表扬的,项目部视情况予以现金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七条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所管施工区域内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区域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的,对工地区域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4、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5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区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项目部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四)工伤事故
1、所管工区内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部门50―500元,主管技术员罚当月工资10―30%。
2、所管工区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0―5000元,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
3、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有关人员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所管施工区域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6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强化各级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安全工作。
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政策规定等,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3.制定、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网络。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抓紧进行整改,并检查整
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0.组织企业干部和职工,经常性开展学习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关键岗位和职工开展防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安全素质。
11.经常性总结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本企业情况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不断完善和修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2.落实上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特别指示和其他要求。
副总经理职责
1.组织、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组织制定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级应急预案。
3.组织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重大事故隐患的限期整改。
4.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个人。
5.负责企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及处理建议。
安全主管、应急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危险化学品货物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本企业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工作。
2.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3.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落实、安全文化建设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并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5.负责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安全运输生产的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并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协调、调查、报告及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8. 总结本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国家和政府新颁布有关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要求,完善和修订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9.安全生产统计与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
10. 鉴定劳防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协助总经理,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职责
1.协助制定、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组织安全学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活动。
3.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
4.新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
5.车辆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劳防用品等管理、发放、使用和保养,以及单位相关证照和保险办理。
6.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原因分析与保险理赔。
7.实施车辆动态监控以及安全统计和安全档案建立管理。
调度主管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认真贯彻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健康状况,严格禁止车辆及驾驶员带病出场。
3.积极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及法制教育工作,了解关心职工。
4.在布置生产任务时,特别注意车辆和人员的搭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参与对危险货物事故的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足之处。对有关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举一反三,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6.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合理安排好运输工作。
车辆技术主管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规章制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观念,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执行车辆、机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车队日常验车和年度检验。
4.负责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的技术状况和有关技术资料收集。对新投入运力的车辆技术性能做到充分掌握并传授给有关人员熟练掌握。
5.编制车辆大、中修和日常维修计划,并落实执行。参加车辆维修的检验和试运转及时向有关维修单位提出合理性、经济性建议。
6.参与各类运输质量事故的处理。对由于机损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应负责制订整改措施,并从技术上提出合理建议。
7.定期组织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态的大检查。寻找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严禁车辆带病出车和机器带故障运行,防止机损事故发生。
8.完成总经理,分管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GPS监控职责
1.保证实时监控,在监控过程中所发现车辆偏离既定路线或超速应及时纠正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2.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对监督设备实行监控员专职管理和使用。其也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参与监控和使用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监控设备产生故障和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维修部门报修。有关人员不得自行拆修而损坏软件。
4.及时回复主管部门问答,对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应及时汇报给有关部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装卸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认真执行装卸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检查运输车辆的资质、设备状况和安全措施、装卸安全区安全、车辆(罐体)、安全设备、装卸机具技术技能、货物人员、证件、手续、及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3.编制装卸管理规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生产过程中危及作业安全,职工健康和污染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技术改造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审定工程项目的审查。
4.监视装卸过程和装卸作业应符合安全规定。
5.负责安全装卸技术教育工作,开展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经验交流活动。
6.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装卸操作事故、设备事故。制定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7.定期检查装卸人员劳防用品使用规范
8.对装卸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财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费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生产费用的到位。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审查企业经济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生产经济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统计员岗位职责
1.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下达各项运输统计工作,并按期及时上报。
2.及时登记车辆行驶里程、重车里程、油品吨位、油耗、复核交接单据并整理归档。
驾驶员岗位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行车和停车。
2.树立安全行车的思想,认真执行生产作业计划,服从调度命令,按核定吨位或容积装载,努力完成当班运输任务。
3.应随车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文书,确保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
等器材完好有效。
4.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准则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优质服务,做到无质量投诉。
5.应熟悉所装货物的危险特性,监督装卸人员按规定装卸,发现有安全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应拒绝开车。
6.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行使过程中做到集中思想,谨慎驾驶,中速行驶,礼让在先。
7.积极主动学习了解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及时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技能与应急处理方法,做到“遵章守纪、民警信得过;安全行车,领导信得过。”
8.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认真填好例保卡,配合督促检修人员尽快尽好地修复车辆故障,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9.管好车,用好车,不准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和私自用车。
10.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1.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地报告交通部门,听候处理。
押运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设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押运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会同驾驶员做好车辆(罐体)安全检查、保证相关证件、文书、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消防、防护用品、货物捆扎等齐全有效。
3.监督、提醒驾驶员按照有关运输规定行车、停车,做好客户及货物的核实,检查货物配装和堆码,行驶中应监视货物状态是否安全。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操作,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应急处理办法,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6.经常性对随车装运的危险货物安全状况检查,装卸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注意对自身的安全防范,执行好戴安全帽、工作衣和工作鞋制度,防止有害货物侵害身体。
8.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汇报、保护现场、并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9.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部职责
1.贯彻落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管理措施,组织制定(修订)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应急预案等。
2.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
4.负责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管理与发放。
5.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
6.危险货物受理、审核及相应营运手续办理。
7.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及车辆人员调度。
8.专职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审核、聘用、教育、培训、奖惩、解聘、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
9.负责运输事故现场协调、配合调查与报告。
1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信息统计等
11.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执行情况。
12.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上海屹洲物流有限公司
20xx.xx.xx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7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 考核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7.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8、 周期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保障企业员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建立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活动。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编写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指定。
2. 调研、分析和评估当前的安生产情况,明确问题和风险。
3.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草案,分别向公司领导和员工发放,征求反馈意见,将建议进行调整。
4. 对制度进行修订,并进行公示、宣传。
5. 签订制定后的管理制度文本,上报并经过所属部门、公司领导审批。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等内容,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权。
2. 《劳动法》确保员工安全生产权益,加强健康、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法的'实施。
4. 《行政管理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安全生产做出全方位监督。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制度名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围: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3. 制度目的:确保企业员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
4. 制度内容:(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指定安全管理人员。(3)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5)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6)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5. 责任主体:(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落实、监督并检查安全保障工作。(2)各级领导要落实安全绩效考核。(3)全体员工要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 执行程序:公司领导制定并监督落实。7. 责任追究:违反管理制度的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装配车间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装配生产车间、钥匙车间、总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提倡用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无加班打卡现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申请方能离岗。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禁止在车间吃东西、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员工手册》处理。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未经公司办公室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手册》作出处理。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承担。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开具领料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卡片包装袋、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员工手册》处理。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工具、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领班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行政部按《员工手册》处理。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进行处罚。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四章工艺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生产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章定置管理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第六章设备管理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第七章工具管理
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为明确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达到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
1.3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为职业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主管领导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五同时”的原则是编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据。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1.6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2.1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部室及各服务部主任组成。
2.1.1其职责:
2.1.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2.1.1.2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2.1.1.3审定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2.1.1.4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2.1.1.5组织安全大检查。
2.1.1.6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1.1.7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2.2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是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生产部,其职责是:
2.2.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2.2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2.2.3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2.2.4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门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
2.2.5策划并参加制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2.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教育工作。配合党群工作部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2.2.7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厂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并作出报告。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2.9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2.2.10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2.2.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
2.2.12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2.2.1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2.2.1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各类人员职责
3.1董事长
3.1.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3.1.2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审定公司安全规划和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1.3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投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安全教育和安全奖励经费的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条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2监事会主席
在组织监察审计工作的同时监察审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3总经理(或受委托的片区人)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3.3.1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2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3.4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3.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6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3.3.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3.8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3.3.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3.3.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3.4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3.4.1监督行政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4.3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参加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的研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5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严防因思想认识问题,影响职业安全卫生,以致发生各类事故。
3.4.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领导
3.5.1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5.2加强公司劳动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劳动力,在定员、定额工作中充分考虑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员工转正、定级、调资、升级等考核中必须有安全内容。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安排合适的新岗位。对疑似职业病患者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待遇。
3.5.3督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培训。
3.5.4表彰奖励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有显著成绩者。处理不重视职业安全卫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渎职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爆炸事故的责任者。
3.5.5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6主管消防、保卫、人武的公司领导
3.6.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领导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
3.6.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3.6.3组织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动和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培训和演练工作。
3.6.4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6.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设施专业检查,按时检查所辖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3.7主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3.7.2组织分管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7.3认真执行“五同时”。实行安全和生产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计划,在生产调度会上,讨论解决生产问题的同时要讨论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3.7.4组织并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时检查危险点,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7.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7.6负责将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组织制定、审批、协调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组织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管理,逐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
3.7.7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3.8主管技术的公司领导
3.8.1领导技术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在技术管理方面负领导责任。
3.8.2为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积极组织工艺技术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用技术创新来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度。
3.8.3负责审定公司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8.4在产品设计、定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即: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劳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8.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负责找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3.8.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9工会主席
3.9.1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3.9.2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3.9.3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3.9.4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3.9.5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3.9.6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3.9.7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领导
3.10.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3.10.2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规程、制度、标准。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对公司有关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0.3组织制订公司房产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3.10.4组织对所辖部门及相关业务范围的安全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门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的规定,按时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认真抓好各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1主管经营、质量的公司领导
3.11.1领导经营管理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经营管理、检验、计量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11.2负责年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经费预算审定工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
3.11.3执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执行国家“三同时”的规定。
3.11.4在组织项目建设时同时组织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监督所辖部门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2总会计师
3.12.1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3.12.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负责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审查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及时支付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费用。
3.12.4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3其他副总经理
3.13.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3.2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4总工艺师
3.14.1负责组织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装置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3.14.2负责组织安全技术研究,领导工艺设计工作。
3.14.3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审。
3.14.4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艺,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
3.14.5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各种工艺规程中列有职业安全卫生操作内容,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3.14.6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14.7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审查是否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
3.14.8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监督技术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管理制度。
3.15总经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动态,经常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15.3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16安委会办公室主管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主管领导)
3.16.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16.2组织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16.3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3.16.4组织并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16.5策划并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16.6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7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3.16.8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16.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16.10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3.16.11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3.16.12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16.13组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人员,督促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3.17生产性部门主要领导
3.17.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7.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7.3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的正常秩序。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7.4严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操作人员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3.17.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3.17.6组织制定本部门负责的临时性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大型搬运作业、带电作业、深坑作业、罐内作业、设备内部维修作业等)的职业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17.7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按时检查本部门危险点,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3.17.8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职业安全卫生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7.9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劳逸结合,做好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3.17.10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7.11对本部门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
3.17.12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一般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3.18.1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8.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8.3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8.4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18.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
3.18.6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7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领导并支持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联络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9部门其他副职领导
3.19.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3.19.2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做好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在部门主要领导不在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领导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20团委书记
3.20.1宣传国家和上级团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
3.20.2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活动。总结、推广团员、青年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3.21专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3.21.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21.2编制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3.21.3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21.4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3.21.5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21.6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3.21.7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3.21.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21.9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21.10负责对公司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3.21.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3.21.13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部门安全生产决策;
3.21.14督促和指导本部门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21.1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3.21.16参与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3.21.17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3.21.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22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
3.22.1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22.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3.22.3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3.22.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22.5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3.22.6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3.22.7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3.23生产调度员
3.2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规定,遵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3.23.2参加产品试验时,组织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产品试验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3.23.3在组织产品加工、装配、运输时,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在加工、装配、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的职业安全卫生事项。
3.23.4因整改隐患需要加工的设备设施零、部件,应与产品零、部件同样调度,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生产加工。
3.24动力管理、技术人员
3.24.1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公司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3.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24.3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3.24.4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3.24.5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4.6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3.24.7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3.25基建项目管理人员
3.25.1按照“三同时”原则办理审批和验收手续,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工会办公室意见,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25.2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施工队伍的安全职责和施工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队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3.26后勤、房产管理人员
3.26.1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公司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3.26.2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3.26.3经常对公司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3.26.4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3.26.5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26.6经常检查公司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3.26.7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3.26.8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3.26.9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门技术人员
3.27.1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3.27.2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3.27.3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3.27.4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3.28生产班(组)长
3.28.1认真执行公司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3.28.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情绪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3.28.3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禁止行为。教育班组成员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3.28.4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组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关手柄等是否灵活;班中检查纠正班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违章;班后提醒班组成员各种开关复位、做好设备润滑和现场文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3.28.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时,提醒接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接班时,要问清楚上一班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有无异常情况。
3.28.6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长期病事假复工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不得分配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
3.28.7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的技术革新活动。
3.28.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报告,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组安全员
3.29.1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绝违章作业,争当安全、文明生产无事故班组。业务上接受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指导,积极参加本部门和安全管理系统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记录。
3.29.2努力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评价等活动。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严防事故发生。
3.29.3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来班组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监督及时建立师徒合同或确定专人负责培养,使新到班组人员尽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班组成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职业安全卫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请领导表扬鼓励,并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考核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或报告班组长进行解决。
3.29.5协助班组长进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3.30管理、技术岗位人员
3.30.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30.2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3.30.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3.30.4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0.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0.6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3.31技能人员
3.31.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3.31.4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31.5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1.6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3.31.8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1.9积极参加竞赛、检查、评比、讲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1.10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4.职能部门职责
4.1生产调度部门
4.1.1严格执行“五同时”,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各级生产调度会上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2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生产安全。
4.1.3组织外场试验时,制定外场试验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外场试验整个过程的安全。
4.1.4贯彻执行和广泛宣传上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条例、法规。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对本部门在用机动车辆、电瓶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6经常对本公司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7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的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驾驶人员、运输车辆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档案资料和交通事故的档案。
4.2设备能源管理部门
4.2.1负责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2.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有关动力生产和使用动力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4.2.3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考核,确保其持证上岗。并对所管理和操作各种动力设备的员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4.2.4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定期安全检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4.2.5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4.2.6按计划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2.7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一般设备事故,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4.2.8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4.2.9负责全厂手持电动工具、电风扇、电焊机的安全检修,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4.2.10负责对全厂避雷装置及电网接地系统的年检,以确保公司建筑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及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4.3采购、库房管理部门
4.3.1按计划采购供应职业安全卫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购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时必须索取安全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4.3.2负责按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保管工作。采购的特种劳保防护用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品安全标志应齐全。
4.3.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4.3.4对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和报废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按规定控制、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确保生产现场不超量。
4.3.5在采购、安装、调试设备时执行《“三同时”评审制度》和《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3.6定期回收处置生产现场的废旧物资(含废气油、废酒精、切屑等生产废弃物),确保生产现场在符合安全的条件下生产。
4.4公司办
4.4.1在安排、总结公司工作时,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并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计划落实工作。
4.4.2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并经常检查有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4.4.3协助生产安全部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4.4.4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4.5组织部
4.5.1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4.5.2参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责任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5.3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者时,应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在安全工作上严重失职的,不应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党、团活动。
4.5.5认真做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员工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5.6协助生产安全部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6人力资源部
4.6.1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负责选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生产工艺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员从事专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4.6.2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职业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岗位。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员工,根据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适当工作。在劳动调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4.6.3负责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应列入企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4.6.4负责参观、实习人员和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4.6.5保证劳动定额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
4.6.6搞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职业安全卫生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参与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6.7公司雇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合同中,应有专门的安全条款,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4.6.8组织员工进行文化、技术学习培训时,同时安排有关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教育内容。
4.7检验计量部
4.7.1按技术条件验收零部件和成品,对产品安全性要求的错验、漏验负责,并及时反馈信息。
4.7.2及时处理用户对公司产品存在的有关安全问题信息,严重的要列入质量整改计划,或向公司领导提出更新换代建议。
4.7.3组织对动力系统压力容器、气瓶等各种压力表、计量表及公司各部门的仪器、仪表等的检查、校验、建档。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在用压力表、计量表、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负责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措施,纳入计划,进行解决。
4.7.4制定并执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
4.8技术管理、质量管理部门
4.8.1在制订科研生产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评审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参加,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三同时”评审。
4.8.2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各档案室、库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的消防、安全负责。
4.8.3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4.8.4负责提供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资料。
4.8.5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新成果和劳动保护新技术,对安全技术的运用、推广、创新有成绩者,给予表彰、奖励。
4.8.6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与其他条件同时审定。
4.9设计部门
4.9.1在产品的研制、定型过程中积极探索和采用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新技术、新设备,充分考虑产品的安全性,解决产品研制、定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保证设计出来的产品安全可靠。
4.9.2在设计新产品、自制设备设计时,应积极采用人机工程及各种相应的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使产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供相关安全操作资料。
4.9.3组织科研产品进行外场试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落实执行。
4.10工艺管理部门
4.10.1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制定,对工艺布局文件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负责。
4.10.2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进行工艺平面布局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4.10.3在编制各种工艺规程时,同时编制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4.10.4参加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4.10.5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安全生产部会审。
4.10.6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4.10.7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培训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11财务部门
4.11.1在财务管理上,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4.11.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对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措施费用保证及时支付与结算。
4.12企业管理、计划管理
4.12.1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年度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2在落实、考核公司各部门经济技术指标时,同时落实、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指标。
4.12.3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安全问题,负责通过调整或追加计划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4.12.5在组织实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时,执行公司《“三同时”评审制度》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13工会办公室
4.13.1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
4.13.2积极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组织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的安全知识教育。
4.13.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认真监督检查行政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4.13.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认真执行。
4.13.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13.6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职业安全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13.7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做好女员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4.13.8保护员工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提建议、提意见的民主权利和员工在工伤责任事故处理中受处分后的申述权利。
4.13.9在开展劳动竞赛时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3.10在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时,负责编制相应活动现场处置预案,并负责组织培训、落实。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门
4.14.1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4.14.2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14.3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14.4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人人会报警、会逃生、会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材”。
4.14.5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状态。
4.14.6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方面的火险特性研究。负责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的审查及现场监护工作。
4.14.7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品等化学危险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流失。
4.14.9定期检查宾馆、食堂、单身宿舍、综合科技楼等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4.14.10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员工遇警不乱,从容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4.12负责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进货渠道正规,清洗到位,确保食品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标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事故。
4.14.13发生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工伤事故受伤者的伤情,避免、减少因误诊而拖延伤情导致增加受伤者痛苦或致残的情况。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护送受伤者到医院抢救。
4.14.1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卫生保健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简易临时急救方法。
4.14.15负责厂房、办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有问题的房屋进行鉴定,提出对危房的处理意见(拆迁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蚁的检查、防治工作,确保厂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体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14.18负责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经常检查路面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畅通。
4.14.19负责制定厂内各种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4.14.20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4.14.21在进行树木移栽或修剪时,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监察审计部门
4.15.1在监察审计其他工作时同时监察安全生产工作。
4.15.2参加对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4.15.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5.附则
5.1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5.1.1“一岗双责”: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5.1.2“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包括公司的生产、工艺制定、科研与实验、科研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综合管理、设备管理、计量管理、合同管理等。
5.1.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四、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七、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八、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九、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2
第一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各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有关安全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当行业技术规程标准修改时或本行业工种、岗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3、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措经费,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4、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配备、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为企业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6、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积极开展安全质量达标活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7、落实企业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保证不漏岗位、不漏工种、不漏人员、人人承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达到管理层人员不违章指挥,执行层人员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8、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组织救援,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公司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2、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公司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部门管理权力,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4、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5、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6、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五公司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4、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管理力量,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领导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工作重点。
5、主持主管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主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施工队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制定防范措施。
第七、安全员
1、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负责人制定、
审查、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2、经常向员工宣讲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试,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
先进经验,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负责人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按时实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于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遇到不听劝阻者,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负责人。
4、参加事故调查,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5、督促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想办法协助负责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防止、防蠢、防职业病工作。
6、因工作失职或对违章行为不予制止,而导致事故发生承担责任。
第八工程、设计主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3、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实施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7、当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负责人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
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工程技术人员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现场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爱护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爱护使用好现场的安全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改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禁酒后进入操作岗位。
3、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的作业。
4、上岗位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机具的安全状况,并做好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不准在工作时间睡觉、看书、看报、嘻耍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防护措施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章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客服中心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可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3、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5、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6、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方案负责研究解决。
9、对施工队伍严格审查施工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
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10、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的培训取证工作。
11、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
12、定期检测仪器仪表,做好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4、认真执行省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1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财务部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需要,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2、按照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
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
第十二综合部
1、施工现场安装设备,应符合省市和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测。
3、对危险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预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制定年、季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6、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8、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人力资源部
1、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
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组织对新调人、转岗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
作。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
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管理人员。
5、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图1:安全生产责任架构图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职工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第十四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第十五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实习生、公司正式员工和施工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对于电工作业及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实行多重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是工程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其目的是提高项目实施人
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安全隐患的判别能力及防止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等,主要从项目人员的思想认识、劳动纪律、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实施培训,使每位员工都高度重视安全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1)培训制度:工程项目需切实实行安全培训制度,并遵循下列要求:
A、安全培训每年至少两次;
B、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操作;
C、安全培训按照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
D、特种作业人员(带电作业、登高作业等)按规定进行专业培训、资格考核,施工时进行现场培训;
E、节假日、换岗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F、保存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2)培训范围:安全培训贯穿项目施工整个开展过程,覆盖施工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都需接受安全培训。
(3)培训内容:
A、管理人员培训内容:由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实施培训。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中的安全准则;安全生产总方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意义;主要特种作业和危险源控制等安全基本知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管理知识;安全事故再发预防的基本知识;
B、技术人员培训内容: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现场的工作面情况和安全概况;相应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正确操作方法;主要危险源的控制及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新技术、新设备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对潜在的事故隐患的判断及防范措施。
C、施工人员培训: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本组人员现场操作的危险源意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规范、不违规操作;安全用品的基本知识及使用注意事项;本工程施工特点、施工条件、安全状况等基本要求;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保护措施;安全事故报告及紧急避险措施。
D、三级安全教育完成后,双方签字,记录上交公司安全管理部
门存档。
因其它原因造成连续脱岗3个月的上岗前要进行岗位教育,否
则不得上岗。
公司订阅有关安全生产杂志供员工学习。
公司利用安全标语、录像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督导人员思想中牢固。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第十六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
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
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第十七用电安全须知
1、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整体规划,合理设计。变、配电及线路的布设要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
2、施工作业区及临时性工程的配电线路和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和安装,不能保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等,并挂警告标志牌。
3、对变电所、输配电及网络,要严格按电气安全施工与安全运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可靠的供电,杜绝发生断电、触电事故。
4、各种高大建筑、高大机具、重点部位,如:油库、炸药库、通讯站、变电所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采取有效的避雷措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电动机械、金属支架及平台,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6、在阴暗、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非电工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第十八电信线路
1、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
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
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
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
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3、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
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
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十九室内覆盖系统及天线安装
1、进行室内作业时,应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梯子进行检查,使用时铝合金梯子两边锁扣必须扣紧,在梯子上作业时,必须有人扶持。
2、在天花板或吊板上布线或转移工作位置时,必须注意所踩(扶)
构件是否牢固,行走时,必须踩在主龙骨上或更坚固的构件上,严防踏空坠落或踩坏天花板。
3、在井道、遂道或建筑物黑暗处施工、行走,必须带照明器具
以免踢伤或踏空。
4、室内工作严禁吸烟。
5、做天馈线头子时必须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防止手被刀割伤。
6、室外天馈线安装的高空作业必须按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操作,在平台支架上作业必须使用双保险。
7、拆装联通天线或微波天线时,必须先固定,并根据风向、地形设置拉绳,严防被撞击损坏。
第二十电工、电气焊工作
1、电工作业和电气焊工作必须由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担任。
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接线,进配电房接电必须有2人进行,其中1人操作,1人监护。
3、临时接电采用标准插头、插座,电焊用电严禁接在照明或电梯的电路上,施工用电必须设置配电箱,并保持电线及配电箱内部构件的完好。
4、电气焊工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施工时,电焊工作必须周围及下方的可燃物,焊接完工后,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一施工用具
1、施工所用机械设备等工具,必须保持完好,做到经常检查、
维护。
2、施工用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必须到国家定点生产厂家和销售点进货,使用中的安全带要定期做试验。
3、各类扒杆,连接要戴双帽,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检查扒杆及其附件的安全性能。
4、电钻、冲击钻要按正确方法使用,并有防漏电的保护装置。 5、白棕绳等附属用具使用前要检查,旧绳要降档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二十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严格按相关制度以及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安全检查;
2、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3、施工过程中,不得挪用、圈占、损坏消防设施。
4、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按照防火作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十三文明施工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业主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所有施工人员的服饰、安全帽、出入标识等进行统一管理。
2、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
安的行为。
3、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严格执行业主的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现场人员举止文
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不得喝酒、寻衅闹事。
5、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6、作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流窜,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长时
间逗留。
第二十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
1、不雇佣受强迫或受束缚的施工人员,不雇佣、包庇犯罪人员。
2、不雇佣童工和剥削童工。
3、提供平等的雇佣机会和待遇,避免性别、地区、职业上的歧视。
4、作业环境中,由于噪音、粉尘、废水、废气、震动、高温、低温等影响施工人员正常作业的,应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不得违法指挥。
5、组织施工人员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6、施工人员中途就餐时,应确保就餐环境和餐饮质量安全性,杜绝发生群发中毒事件。
1、现场材料、设备应堆放整齐、稳固,严禁乱堆乱放。
2、施工所用剩余器材、废料等要随时清理回收,并分类集中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持现场的干净整。
第二十六火灾应急响应办法
1、发生火灾时,应就近按下消防报警按钮,以通知人员前往救火和尽快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求救,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领导。
2、义务消防队员听到火警铃响,应就近提取灭火器材或利用水枪或水带灭火救人,当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要一边救火和解救被困与受伤人员,一边通知人员尽快撤离;
3、如果是电器火灾,应先设法切断电源,并优先选用CO2灭火器或ABC型干粉灭火器灭火,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灭火;
4、如果是油气火灾,应先关掉油气管路,用CO2灭火器或泥沙灭火;
5、如出现人员伤亡,拨打120急救中心,同时做好现场防护和急救。
6、紧急情况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做好记录和总结,并向领导层提交《紧急情况处理报告》。
第二十七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A、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且未登记造册的施工人员必须停止作业,不得停留在施工现场。
B、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C、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
(2)安全防护用品
A、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使用性能安全可靠。
8、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必须配有安全保护措施。 (3)施工工具
A、所有电气施工工具必须质量合格,接触良好,带有漏电保护装置。
B、随身携带的作业工具必须配备工具包,不得散放,不得高空临边放置。
(4)消防保卫
人、出入登记手续齐全。
B、保护现场消防设施。
C、不随意动用明火,不在施工现场任意吸烟。 (5)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
A、施工人员无不良社会人员。
B、施工现场环境符合作业要求。 C、饮食健康、合理。
2、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图
相关文件俵单
4安全施工检查费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裁
《改善对善跟踪询
《工程质量管理简搦
《改善对辘踪费
(1)自检: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现场工程管理员全程跟踪负责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通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反映出来,不合格的工程予以停工整顿。
(2)抽检: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每个项目至少检查一次。
(3)安全员抽检:
A、安全员负责贯彻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并进行记录;
B、负责所有施工人员的登记造册和更新,掌握施工人员动态;C、负责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队整改; D、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进行推广。
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3
为加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执行情况,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监理特点制订了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内容有: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2、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定期巡查,加强对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书面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应当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处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停工指令》,应书面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4、监理单位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对日常监理工作中,在旁站和巡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结果有回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5、每半个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并检查报告的形式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4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5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公司负责人、部门、车间及员工安全职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负责人、各级部门及各级人员。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基本原则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4)各级人员和生产岗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4.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3)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执行。
4)对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根据工作情况对人员给予奖惩。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6)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做到“三同时”。
7)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8)组织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4.3公司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环保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的暂住人口的管理,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参与演练、应急救援的对外联系和安全保卫工作。
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组织好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8)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保护,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9)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职工健康查体,并建立完善职工健康档案。
4.4保卫科及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内剧毒品、易燃品等物资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员工因打架、酗酒闹事、盗窃等引起的人身伤害、物资丢失等的处理。
4)负责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治安警戒工作。
4.5财务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项目资金的计划审批,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供应。
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做到专款专用。
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4)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仪器、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5)按照财企487号文及《公司安全投入管理制度》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监督检查,做到规范使用,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台帐。
4.6仓库及其负责人安全职责
1)严格按安全消防要求储存、保管物资。
2)对出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原材物料必须有记录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实行“五双”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罐区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管理、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制订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学习与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5)定期进行仓库、罐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4.7生产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生产票证,杜绝事故的发生。负责公司生产调度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加编制、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进行工艺检查,杜绝超温、超压、超标现象发生。
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4)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5)负责组织对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仪表及安全装置等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建立好台帐。
6)严格执行改建项目的“三同时”,参加检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7)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协助基层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制订全公司大停车或系统停车的开停车方案,确保开停车安全。
9)组织加强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0)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4.8安全环保处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制订或修订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汇总、审查各单位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按期执行。
4)组织新进厂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负责参观学习人员的登记和进生产厂区的安全教育,做到有据可查。
5)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6)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生产工作。
8)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9)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1)搞好消防管理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协调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参加防火检查和演习。
12)编制或修订公司的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参与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工作。
13)负责组织各系统安全、环保、消防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
14)搞好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工作。
15)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环保、消防工作台帐。
4.9安全环保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分管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审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
(1)负责公司级的一级教育;
(2)负责公司级的日常教育;
(3)督促检查二、三级的教育情况;
(4)组织好公司安全活动日;
(5)负责建立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档案。
(6)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7)深入现场作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司领导报告。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要认真严肃处理。
(8)检查各生产单位各种票据的办理及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9)参加公司扩建、改建工程中安全措施的审查、设备检修安措项目审查和工艺条件变更安全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柜的监督管理。
(11)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2)对下级安全员实施业务指导,并监督指导车间预案的演练。
4.10车间及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
2)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安排新工人(包括代培人员、临时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车间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整改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5)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等教育,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所有工作重中之重。
6)每年按照本公司要求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其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
7)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各项安全活动。
9)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事故柜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10)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或亲自监督检查。
5、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1)各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和台帐。
2)各部门与安全有关的其他记录。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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