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企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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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朔州市鑫峰雅卿苑小区的作业场地。
3、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领导,是指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4、本规定所称项目领导,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等领导成员。
5、项目领导是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从事施工作业活动的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和相关分包单位项目部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带班,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6、项目部领导是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应严格督促所属建筑工程项目认真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7、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带班领导、带班生产工作时间、任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具体为: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项目部人员各负己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2)强化施工企业每月对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实行施工企业分管经理带班制。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项目上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纠正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涉及深基坑、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确保企业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消除隐患后再施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有企业总工实行的带班审核与审批。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工程项目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施工企业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带班组织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和组织调查,采取措施。如工地发生事故,对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5)重大“节假日”施工时,应建立值班与巡查制度,并且施工企业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实行带班。检查施工项目部节假日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带领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6)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行总监带班负责制。项目总监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审查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跟踪监理。做好有关安全工作内容的监理日志记录,日常巡视检查施工作业安全情况,落实节假期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发现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总监对监理部其它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行为承担责任。
7)对施工项目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处理,同时要求限时改正。对在整改期内仍没有整改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8、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领导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9、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10、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并明确带班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的主要内容、时间和频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3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6、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4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5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条 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人员均直属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向总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总公司。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 会计报表由各级财务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签名。会计报表应分别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 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
第二节 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总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资金,设立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总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总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
第四条 总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其他分公司及项目部与总公司其它管理部门均无权办理上述业务。
第五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对外筹集资金应根据总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所筹资金的用途应符合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融资审批权限:500万元以下的融资由资金管理中心决定,500至1500万元由总公司董事长审批,1500万元以上总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三、资金管理
第七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权限包括资金筹集、帐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等各方面。
第八条 各分公司可根据需要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和若干个一般帐户,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开设帐户必须由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分公司及项目部均不得白行设立帐户。
第九条 为减少沉淀资金,各分公司每半年应对现有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银行帐户要进行销户处理,在销户前应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办理。销户的银行帐户资金全部汇入分公司基本帐户。
第十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存入资金管理中心帐户,使用的资金由资金管理中心按计划调拨;如收取的款项为承兑汇票或现金,应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按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意见办理。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资金书面报告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资金计划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写。
第十二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用资金的,将对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次分别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中的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出的,应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计划中调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时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资金收款计划同时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表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列,对资金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 要款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要款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经理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预算员编制决算书及进度报表并办理甲方、监理签字手续,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参与要款工作,并办理项目付款手续;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对项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层关系;财务人员负责要款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款项回收。
第十六条 要款程序
1、进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项目预算员编制进度报表,提请监理和业主代表审批,根据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况提出要款计划数额,必要时项目预算员可请分公司经营科协助,经营科必须给予支持。
(2)项目经理或预算员与业主(总包)方主管人员沟通和协商,获取付款承诺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
(3)分公司经理获知付款信息后,应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数额的指示,必要时亲自或指派经营科长、副科长协助办理;
(4)分公司财务科长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财务科其他人员到业主(总包)办理要款手续,回收资金。
2、年终要款规定
(1)年终根据分公司下达的要款指标,分公司经理应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副科长、项目经理、财务科长专门研究,拟定年终要款计划,明确责任人; .
(2)相关责任人根据分工积极投入要款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经理每周主持召开要款工作碰头会,将业主承诺、资金动向及要款进展情况相互通气,并针对要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阶段要款方案;
(4)年终要款的操作程序参照进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决算要款规定
(1)项目预算员根据工程审计部审计后的决算书与业主(总包)办理完决算手续,需要社会审计的工程完成社会审计后,方为预算员在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调到新的项目后仍须承担原项目的决算办理工作,分公司经营科承担领导、协助和协调的责任;
(2)项目经理如未调离本分公司,仍为工程决算要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为要款直接责任人,要给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项目经理调离本分公司情况下直接负责要款工作。
第十七条 要款工作必须满足本分公司资金周转要求,同时满足公司上交款规定数额,上交款中下列款项必须无条件确保:
1、项目使用的机械、料具,根据公司内部标准计算的租金;
2、根据分公司人数确定的上缴资金;
3、应上交的利润;
4、应上交的陈欠款;
5、公司垫资的计划回收款。
第十八条 要款奖罚
l、对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处罚,公司财务总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权进行处罚;
2、要款指标奖罚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标,有关规定见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四、资金调度
第十九条 总公司资金调度权归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项目部不得拒绝执行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下达的资金调度指令,必须将指定的款项汇入指定单位的开户银行。
第二十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因经验不足或计划不周,发现所报资金使用计划有漏项或少报的,可及时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补报手续;经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总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办埋。
五、资金结算
第二十一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划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上交总公司的资金后,原则上归各分公司及项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存放在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当资金不足使用时,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可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各分公司向集团申请借款的条件:工程收款达到合同应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规定收回陈欠款无法满足垫资工程资金。
第二十三条 各分公司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应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逾期不能还款的,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加收罚息;该罚息将直接从该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指标考核奖励中扣除。
六、资金使用
第二十四条 资金使用审批规定
1、分公司和项目部按照月计划使用的资金,由分公司经理及付款程序办理,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分公司经理签字,50—100万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签字,10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财务科长联合签字。现金会计必须严格把关,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批准。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分公司总经理(执行经理)签字,50万元以上由总公司总经理签字。
3、对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应由财务人员审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须由财务科长签字确认。在支付款项时感情用事、不把关,出现超付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以上,严重的降职或开除,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支票与财务印章管理
支票与现金必须分人保管,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支票与现金由现金会计保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条 对外付款规定
l、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确认后报项目预算员,由项目预算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按照分包合同审批签署付款意见后报分公司经营科,由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后转分公司财务科审核已经付款的情况,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经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决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工程完毕后编制分包工程决算书,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应保证甲方、监理已经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转交项目预算员对决算书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食堂会计、材料会计对发生的伙食费、材料费进行决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后报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并申请工程审计部进行分包审计,票据审计部按照审计资料审批有关票据后由分公司财务科根据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写付款凭证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分公司经理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决定或报总经理批准签署付款意见,分公司财务科根据本意见支付相应款项。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据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由材料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由材料科长签字认可;如为材料预付款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支付;材料进场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购员交使用单位的仓库和收料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经理对材料付款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4、对于向我方人员行贿的,一经查实扣罚总价的10%。
5、本条由监事会、票据审计部和分公司经理行使处罚权。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 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五条 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四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备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的其它开支;
6、各种业务招待费;
7、购买农副产品。
第二条 公司办理劳保福利,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条 分公司库存现金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必须事先报总经理和开户银行批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必须填写备用金领用单或借款单,总公司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其他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建立台帐,财务审计部应经常对其进行审计。
第六条 符合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经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签字后由现金会计支付现金。
第七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后填制凭证,交总经理签字,由现金会计发放现金,并由财务部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条 现金会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入与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决算,帐款相符。
第九条 财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资金、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
第五节 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对公司经济往来的票据分两种办法进行审批,即原则上采用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或在董事长批准的部分分公司及项目部采用计划审批法。
第二条 审批要求:一、审批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公司各种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二、必须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办事;三、必须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四、必须查清预算价和实际发生量方可审批;五、遇特殊情况或各种干扰时,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六、对分包工程款必须在工程审计完毕后方可审批;七、对低值易耗品必须根据指导价审批;八、其它材料必须附有符合规定的招投标手续和合同方可审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续必须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则对责任人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条 在审批发票时,必须做到连续编号,发票上写明所附单据张数,凡发现不在报支范围内的发票,当场撕毁。
第四条 凡是单独发生的发票,包括汽油发票,必须张张审批,坚决不允许粘贴在封面上审批。现金会计、成本核算登记员要严格把关,配合好审计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 在逐张发票审批的同时,把票据的金额、编号及发票本身号码同时输入计算机。
第六条 不管任何人报销发票,发票上都必须具备对方开好的日期,如发现没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无效处理。发票审批时,所有手续必须完备,如发现搞形式主义补办手续的,不予报销并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开除。
第七条 差旅费、过路费、定额发票等除在封面上签字审批外。对里面的小单据必须张张签字或盖章,以防再次重复报销。定额发票必须连号且盖有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差旅费也必须与实际相符。如发现无正式车票的或缺车票的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八条 原则上各类发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签字、监督,不属直接主管的不得无原则的签字与表态,发现后发票作无效处理,并当场撕毁,同时追究签字人的责任。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把好签字关,通过审批发现误差的,一切损失由签字人全额承担,并加倍罚款。
第十条 凡是各种费用指标包干,均须凭实际票据报批,节余部分归个人所有,超支不予报销。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的票据审批权归试点单位经理(总经理),在报批过程中超出计划部分由审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 大额费用每月编制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20xx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
第十三条 平时管理费开支(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每半月申报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一份报票据审计部,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个人备用金按照制度规定,在计划内领用。
第十四条 公司对该财务和票据每两月进行一次审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审批,不论金额大小,第一次罚审批人20xx元,第二次罚5000元,第三次取消审批权,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五条 市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由审计部制定标准,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市外出差人员在出差之前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事先向办公室通报,不通报的做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出差,乘坐轮船、火车及长途汽车须凭相应的票根报销。报销标准:项目经理、科长报销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一般管理人员报销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须投入工作,可以夜间乘火车,报销硬卧。
第十八条 工地与工地之间调遣以公共车为主。
第十九条 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专车时,应事先以书面说明
原因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凭发票和经批准的书面申请报销。
第二十条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交通费,如发现按票据额的两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 出差伙食补助不论职务高低,往返途中统一每天补贴30元,并且地区之间来往路程时间要超过8小时才能补贴。
第二十二条 出差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婚假、产假、大中专毕业生每年一次探亲假、丧假报销来回路费。其余一律不报。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第二十四条 500元以上的餐费报销必须附上菜单明细,对白纸抄写的部分菜单,必须盖好与饭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则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对总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费用考核的正确性,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另附说明,要写明费用事由和列支部门,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成本核算登记员必须把发生费用的部门和人员记录清楚,不得串户,不得徇私舞弊记在领导的帐上,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不得将下属的餐费拿来报支,坚决杜绝利用公司名义招待自己的亲戚好友或公司内部人员,一经查实,发票当场撕毁,同时给予双倍处罚。
第二十七条 项目招待费在十七项指标中考核,在指标70%内项目经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约30%用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对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须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员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额,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同意。
分公司经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员尽量让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项目经理一起参加,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重复支出。
第二十九条 不允许将超额发票分开报销,一经发现,当场撕毁,并予以双倍处罚。
第三十条 逢年过节拜访的合作单位及上一级部门,额度都得事先请示总经理,并列出明细,报销时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复,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办公费审批规定
第三十一条 添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必须先向总经理书面申请,不得事后补办手续。购买工程上所需要的书籍,应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总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购买,凡没有申请签字的,或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经同级办公室主任签字。
第三十二条 小型办公用品(如各类手头文具、计算器、质检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统一采购,公司对每个职位的管理人员核定限额,管理人员在限额内领用。小型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办理采购和发放事务。
第三十三条 一般管理人员办公桌、办公椅等,原则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员增加必须添置的,一般人员办公桌不得超过每张350元,并事先征得审计部同意。
第三十四条 项目办公室办公家具标准:
1、3万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50000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传真机、饮水机、文件柜、空调、计算机;如有项目总工,总工办公室费用30000元,包括计算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
2、3万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30000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文件柜、电话;
3、主体项目必须安装固定电话。
第三十五条 对管理人员手机话费实行包干,标准由票据审计部核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标手续及质保书、保修卡方可审批,报批时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合同内属我方采购的材料,如不争取而归甲方采购的,对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分别罚20xx元;对我方采购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购而在价格上弄虚作假的,罚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标手续弄虚作假的,罚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材料负责人、经营科副科长、项目经理各10000元,材料员,、预算员各5000元。以上三种情况由监事会主席和票据审计负责人处罚。如连续出现三次,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八条 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而采购的材料价格,如经材料监督员询价发现价格偏高的,责任人赔偿50%;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100%赔偿,并对以上人员罚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条 所有甲供材料转帐单必须凭公司领货凭证上的实际数量,由材料会计办理好各项手续,核对后方可进行审批,只提供转帐凭证无领货凭证的作无效处理,不予审批并进行处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条 对分包队伍票据的审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关招投标手续的规定进行审批,无合同约定的不能审批,并查清有关事情的来龙去脉;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担进度、质量、安全和付款责任,配合费按规定收取;(2)必须查清当地的预算价和我方的实际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后,才可审批。
八、拖延发票报销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毕后一个月内办理报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招投标材料、设备及工程发包,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将合同交票据审计负责人,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所领用的备用金(不含定额备用金),一个月内必须结一次帐,否则超过一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0%;超过两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5%;超过三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20%。
第六节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应该以会计期间分期决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 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总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 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年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 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七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总部备用金的领用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不在当地时,由副总经理批准(重大款项副总经理通过电话请示总经理);分公司工作人员备用金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其它分公司的资金一律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批准使用任何资金。
第二条 有关人员的备用金额度规定如下:
总经理2万元;副总经理1.5万元;分公司经理1万元;分公司生产(副)经理3千元;经营科长5千元;项目经理、部门及其他科室负责人3千元。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分公司经理需领用备用金,可自行到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人员一律按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条 特殊情况因公务确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签字后按照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八节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体制
第一条 总公司实行总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项目部三级核算,对于个人往来项目必须核算到个人。其中总公司和分公司实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项目部实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分公司及项目部分别为利润中心、利润指标中心和成本指标考核中心。
第二条 总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设立财务科,各分公司、机具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科,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由预算/定额员兼任)。总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均独立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
第三条 总公司与分公司为总分公司关系,分公司受总公司领导,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分公司财务部(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部对各分公司财务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科对项目部成本核算员行使指导职能。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各级财务机构人员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人员调配、培训的责任。
第四条 总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各级会计人员必须对总公司负责,各级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由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分公司及项目部对会计人员有使用权。
第五条 总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处理对外关系,协调与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关系,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凡涉及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相关事宜必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管理郡请示、汇报,未经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纳税申报由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办理后报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总公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总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总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编制总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如实反映各自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内部独立核算,年终将当年会计利润上交分公司财务科,分公司财务科要对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
第八条 分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之间经济往来的协调工作,保证各分公司“内部往来”资料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 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控、监督。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格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承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条 分公司及项目部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负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加工公司向机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开具材料调拨单;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双方均通过“内部往来”列帐。
第十二条 年度末,各分公司将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交分公司财务科。会计处理如下: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内部往来一公司财务科;如为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流程按总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各级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总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十七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科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现金会计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十八条 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九条 为保证发票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公司制度规定发票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条 分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分公司及项目部每月按计税工资进行预提。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发票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年度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二十二条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经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 5年
三类:施工机械 10年
四类:运输设备 10年
五类:生产设备 10年
六类:电子设备 3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发票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发票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发票重新列帐,如发票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每月按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条 年度末各项目部应对未完工程成本进行盘点,不允许通过调节未完工程成本调节利润,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未完工程盘点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预算、材料、财务人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盘点时可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20xx元以下的生产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一次性摊销到有关项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条 对应收帐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分公司总帐会计和材料会计每月要和甲方核对往来帐目,防止和纠正差错,并办理签认手续,参与收款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间内部往来)。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审批的发票,正确归集各项目部的成本、费用,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二条 成本、费用与收入要成配比,要准确划分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调节未完工程成本来调节利润。
第三十三条 确认收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只能暂按内部预算确认收入。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发票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事前审核准备工作,完备各种手续,以保证各种成本费用能及时进帐,提高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五条 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费;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临设费、其它);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工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三十六条 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和通报分公司财务机构。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工时统计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工人用工计划,通过生产管理部组织工人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用工总量,防止工时超耗,每月25日完成当月工时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机械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各分公司之间要每月核对一次内部往来款,防止少计、漏计成本、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为加强对项目部成本的监控力度,分公司经营科应协助、督促项目部按月下达各项目部制造成本指标,以便财务部门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产值报表,不得上报虚假报表,任意抬高或压低产值,预算核算的资料准确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条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四十二条 分包工作量应单独编制报表,并按各自的取费标准分别列出并作出对比分析表,若为包清工的,应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条 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总帐会计、材料会计及公司成本核算科、会计科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四条 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第四十五条 人员工时统计按下发的报表统一填写,内容正确、时间及时、项目分列清楚,并每月与分公司工时统计部门核对清楚,找出差异原因;不正常未出报表的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落实填制补充报表。
第四十六条 平均人员数按大、小年分别对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计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计算。
第四十七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 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四十九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五十条 会计报表实行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负责制,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都要在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
第五十一条 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五十三条 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为加强对分公司及项目部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分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
第五十五条 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十六条 分包单位开发票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发票给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发票给我方。
第五十七条 分公司需对外投资的,必须经总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擅自对外投资的,将对批准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各分公司均不得对外进行投资。
第九节 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xx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节 财务管理奖罚条例
第一条 严守财务机密,对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随意泄露,泄露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第二条 每月30日对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结帐,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如有错误每次处罚扣分。
第三条 对公司规定的上交资金统计表、收款收据使用表、工程量、应收款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迟一天处罚扣分。
第四条 要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定期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得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要进行处罚。
第五条 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人员增开银行帐户,必须书面申请,向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报批,擅自增开罚款1000~20xx元。
第六条 发现签字手续不全和残缺不全的票据,每次对报批人罚款50元。
第七条 登记帐簿的文字要求数字准确,无刮、擦、涂、抹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50元。
第八条 使用虚假的发票,发票不予报销,每张罚款100元,并且在内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企业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各种票据、分包工程款、万元以上材料招投标和有关费用包干执行情况的审计,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审查、评价。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有:财务审计部、票据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审计部门直属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领导,为股东服务,除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及其指派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干涉上述部门的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只有询问和索要资料的权力。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20xx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开除。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工程预算等相关业务,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当地施工预算定额,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 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财务、会计、金融、税务、外贸、外经等法规以及工程预算和电算化技术。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群众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要依据国家法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在选择审计依据时,必须选择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依据,即选择与审计事项期限相一致的凭据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规、制度为依据。擅自改变审计依据或凭主观想象审计的,经查实后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 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证据,以判断、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达标程度,并作出正确、公正的审计结论及合理化建议。若有违背,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帐表、决算书,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必须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严重浪费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否则对审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审计人员主观臆断、处事不公的,罚款500元以上。监事会主席、总公司董事长负责处罚。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以种种理由百般刁难、阻挠和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者,应及时向监事会主席汇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扣除当年工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审计附件(与审计有关的各种证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 票据审计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总结,必要时在总公司董事会上要进行汇报。
本制度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7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各地区机关、各项目部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建立公司内部资金、会计、财务与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运行。
3、负责管理公司资金调配,控制项目现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项目部收付款计划,督促项目部按计划进行资金安排。
4、负责公司税务工作,承办各种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负责外经证、税务资料的管理。
5、负责公司各类会计报表、财务决算、年度报表的汇总、编制工作,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
6、负责编制公司各机关管理费用支出预算计划,负责公司各机关日常经费支出报销和核算工作。
7、负责公司筹资管理,办理公司对外银行信贷的申请、展期、归还,负责各类保函、资信证明的开立、展期和撤销。
8、负责公司清欠报表等资料的整理上报,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负责公司审计稽查工作。
10、负责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资金部经理岗位责任
1、协助总会计师全面管理财务工作,制定每年财务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2、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
3、半年组织一次公司财务工作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4、协助总会计师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 、每季度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拟定公司会计核算规定,组织、检查、指导公司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解决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7、编制总部及审核汇总分支机构年度机关费用支出计划,审核总部地区职工借款与报销凭证;
8、审核公司向上级及银行、税务、工商等报送的各种报表,保证报表质量;
9、组织安排公司内部工程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负责配合上级或外部审计机构搞好外部审计事项;
10、检查、指导财务稽查工作,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问题;
11、完成本岗位其他工作及总会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资金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经理指导下管理公司资金、财务、审计、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3、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及财务工作大检查;
4、协助财务资金部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加强银企关系,做好融资工作;
5、负责公司清欠工作,组织长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审核各项目进度款、急用款、项目经费申请及总部地区职工借款和报销凭证;
7、组织每两月自、联营项目资金例会,全面制定和落实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
8、负责督促、审核新开工项目资金策划并指导项目资金策划;
9、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10、负责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和目标;
11、负责审计、稽查、审核审计稽查报告工作及跟踪检查、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定期形成稽查报告报公司总会计师;
12、检查、指导各地区、项目税务管理工作,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处理好税务会计核算,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防范税务风险;
13、制定年度本级机关费用支出计划,按季组织召开实际支出和节超分析会,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和控制措施;
14、组织检查联营项目对外支付款的执行情况、现金流量和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性;
15、分析、总结项目成本管理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按月汇总项目成本表报部门经理和总会计师;
16、审核各期财务会计报表,确保报表质量;
17、制定年度审计稽查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具体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
18、按季度检查、指导、考核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向总会计师和总经理报送书面报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主办会计(总部)岗位职责
1、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
2、编制机关账套会计报表、及时上报企业快报并及时编报财务报表;
3、上报统计报表(综合统计报表里有关的财务报表)及有关固定资产统计表;
4、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审核并汇总所有账套报表;
5、审核并汇总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种测试底稿、审定分析、总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报表;
6、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组织检查公司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和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7、管理联营项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联营方擅自收款,审核联营项目资金额度审批表的本期和累计应付款、已付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按月监督、检查联营方依审批表付款,防止联营方转移资金,规避债务风险;
9、按月编制各个联营项目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核实联营项目会计员上报的月现金流量表、债权债务表的真实性,并汇总上报;
10、负责联营项目的竣工财务结算与管理,负责联营项目收款对帐与管理,确保公司债权回收;
11、负责公司联营项目内外合同和结算书等资料的管理和装订,并汇编项目业主付款方式小册和联营项目以公司名义签订对外合同汇总表;
12、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13、负责组织核对公司内部往来和局往来以及现金流量往来;
14、按规定办理公司固定资产业务、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编报有关固定资产报表;
15、及时备份机关账套,及时打印、装订机关账套的会计凭证及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6、负责机关账套往来相关函证工作;
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主管(分公司)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管理地区机关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出纳员填制凭证;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审核本地区职工报销凭证,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
3、管理分公司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4、协助项目部收回本地区所有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入账;
5、审核、办理自联营工程对外付款业务,协助办理联营工程甲方对帐签认单,按合同、制度办理对外财务结算;
6、办理和管理本地区税务外经证,办理所在地区联营项目税款申报、缴纳业务;
7、按规定编报公司、税务等内外需要的各期财务报表,并按时上报总部审核;
8、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按季编报机关管理费实际支出节超分析表,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
9、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机关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机关会计档案及本地区各类合同、结算书、纳税申报、对账单等各种资料,保管项目移交的会计档案;
11、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本地区各项目会计员的工作,协助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全面管理本地区会计核算工作;
12、负责组织本地区月内部往来和现金流量往来,编制汇总表;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会计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资金主管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
2、负责日常项目进度款、项目急用款、项目经费审批表的整理并登记台帐;
3、负责应收帐款台帐资料收集和登记台帐;
4、负责督促各地区各项目内部往来的转入帐工作,按时收取内部往来表并核对汇总;
5、负责督促项目上报月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和各地区资金月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6、负责编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报上报工作;
7、负责总部网银行业务的审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纳员严格执行资金安全操作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8、协助组织两月一次的资金会,负责资金会资料的收集、核对和编制;
9、办理公司税务外经证,并管理总部纳税资料;
10、负责管理公司项目内外合同、结算书等资料,并按要求和时间编制项目业主付款方式汇编上报;
11、在部门主管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各类银行信贷业务,办理银行信用等级证书、各地区银行信贷卡及年审和注册资金验资业务;
12、办理融资贷款和银行信用额度具体业务,按银行规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资料与担保资料及办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承兑汇票业务;
13、登记贷款、保函、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台账,按月与财务账核对相符;
14、按规定编制各类保函、承兑汇票使用情况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五局。
15、按规定报送银行、工商、统计等对外需要的会计资料和报表;
16、管理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登记使用台账,严格按规定用途审批使用;
17、审核总部机关网上银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出纳岗位职责
1、填制所在地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
2、及时划转、传递内部单位往来款,按月核对内部往来的货币资金业务;
3、协助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员收取有关帐务的原始凭证;
4、装订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收据发票等会计档案资料;
5、复核支付机关职工报销,按制度和审批程序办理职工借款,督促职工及时冲账或及时扣回职工借款,杜绝备用金借款坏帐;
6、按公司领导付款审批单,准确无误办理各项对外付款业务,确保网银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规定,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执行;
8、按规定时间准确向总经理和总会报送资金旬报和月报;
9、办理付款业务热情主动,违背制度不能办理时做解释说明;
10、安全保管各种债券、股票证等有价证券、法人等印鉴章、空白收据发票及有价值物品,管好开户预留印鉴卡;
11、按规定限额安全管现金,定期盘点库存,按月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确保帐实相符;
12、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安全操作规程办理收付款,做好货币资金安全保护,资金被划、被冻结控制在制度范围内;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按会计制度建立项目会计核算账套,及时收集项目经济业务资料,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复核、办理本项目职工报销和对外支付款业务,按工程合同条款,及时催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款;
3、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保证往来账相符;
4、审核本项目材料收发凭证、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结算单,办理材料、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财务结算,按规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编报本项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6、按月组织本项目成本分析会,编写成本分析报告,及时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议;
7、按规定编报本项目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
8、按月编报本项目现金流量表,保证完整、准确、及时;
9、按月打印与装订项目会计凭证,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项目各类合同、结算书、对账单等各种经济资料,将已竣工结算项目的会计账套和会计档案,及时办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营工程付款审批流程
说明:
1、请款人按要求时间、格式内容填制请款单
2、以送达或传真形式传送请款单
3、要求在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
4、程序审核过程中遇审核人外出可跳跃审核,但须补审签
5、付款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或电话请示同意(但须补签批)联营项目付款审批流程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
(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
(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
(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
(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00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9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0
1.图纸自审制度
1.1图纸自审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
1.2接到图纸后,设计总监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1.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1.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1.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1.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1.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1.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1.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1.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1.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2、图纸会审制度
2.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2.2会审参加人员
设计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设计院专业负责人。
2.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2.4会审组织
2.4.1由设计管理部组织。
2.5会审内容
2.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2.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2.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2.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2.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2.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2.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2.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2.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2.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2.6会审程序
2.6.1会审由设计管理部召集进行。并由资料室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2.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2.6.3会审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监理工程师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2.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通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2.7会审记录 (由监理公司执笔)
2.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2.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2.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
2.7.4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2.7.5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审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2.8会审记录的发送(由监理公司执行)
2.8.1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资料室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施工单位项目部
5)其他与会单位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1
前言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履约是一切的根本,履约的关键就是劳务,劳务队伍的优劣决定着企业能否按期履约。随着优质劳务的短缺,劳务工人素质和稳定性不断下降,闹事、讨薪等事件常有发生,劳务班组工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剧,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社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对劳务班组的控制能力,协助劳务分包单位管好班组、激发班组的劳动热情,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近一段时间要面临重要的课题。
一、完善劳务管理体系
完善劳务分包单位对班组的管理体系,制定劳务班组管理规定,推行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将劳务队伍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的标准,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1.明确劳务分包单位为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2.通过“门禁系统”的应用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工人工资监督发放进行统一管控。
3.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员的职责,将劳务管理链条向劳务班组延伸。
4.将劳务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二、明确责任,规避劳务源头风险
施工企业在引进、使用、管理劳务队伍方面,应明确各级责任,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尽量将劳务及班组风险提前化解。
1.引进“考察关”。严格执行劳务引荐人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的队伍,组织考察,形成报告,经企业批示后,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对引荐优秀劳务的人员实行奖励。
2.严把招标资格“审核关”。企业应根据工程体量、结构难点、劳务队伍在建工程体量等情况,严控队伍参与招标资格审核,防止队伍资质过期,防止黑名单队伍再次流入,防止劳务队伍施工任务过于饱和等现象发生。
3.把好招标“组织机构”关,审查劳务分包队伍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质证书,核查其近期施工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
4.做到劳务分包进场“四不准”,分包不签合同不准进场,分包管理人员不全不准进场,分包班组工人名单不上报不准进场,分包工人不教育不准进场,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都不能够进场施工。
三、细化措施,延伸劳务管理链条
为了增强对劳务队伍的控制能力,在日常劳务队伍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将劳务班组纳入到项目日常管理范围内。
(一)企业层面
1.建立《劳务班组数据库》,队伍进场前上报班组使用信息,企业备案,建立台账,对管理过程中出现过讨薪、闹事等现象的班组进行注明,防止再次混入其他劳务队伍中,降低管理风险。
2.严把班组入门关,在劳务投标阶段上报管理组织结构和班组名单,企业对照班组数据库,对发生过恶意讨薪的班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培育一定数量的自有劳务,通过自有劳务公司吸收和了解社会上的优秀班组,在劳务班组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提供更换,有效解决了抢工阶段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二)项目层面
1.工期管理到班组
(1)每天组织召开施工进度跟进会,项目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分包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参加,施工进度跟进会主要确认当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不进行劳务分包内部生产协调工作,生产协调工作由劳务分包自行组织,项目部派人参与劳务每日班组例会,监督劳务施工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项目部根据业主节点工期计划要求,结合班组实际作业工效情况编写日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分包单位和班组长在日进度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此计划配备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组织施工,确保计划完成。
(3)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定好钢筋绑扎、模板安拆、混凝土浇筑等工作的标准施工时限,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经济处罚,如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损失工期抢回,上道工序的罚款将作为奖励发给下道工序班组。
(4)参与劳务队班组的管理,教给劳务单位管理班组的方法,以第三方的标准考核班组的日常工作表现,对不合格的班组及时进行清除。
2.安全检查到班组
将分包专职安全人员纳入到项目集中管理,通过集中管理,统一布置落实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现状,总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各分包班组长参与,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班组作业问题当场讲评,限定整改,并由相应区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成效,彻底杜绝现场安全死角。每逢重大节假日之前,项目部分批次组织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安全员统计人数与进退场花名册比对,保证现场每个工人都接受了安全教育,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3.质量管控到班组
(1)加强作业班组的质量管控。施工过程以班组自检互检与项目质量部门抽检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道工序的每一施工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每一施工段完成后,由项目质量工程师为首的项目检查组,按照规范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2)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者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会签不施工。“三不交接”既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坚持实测实量质量管理。项目成立实测实量小组,以实测实量数据作为质量管理的准则,作为质量奖罚的依据,实测实量管理制度由劳务管理人员及班组签字认可,每周组织劳务班组的竞赛,以实测实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作为评比依据,对于第一名的'劳务班组进行奖励。
4.竞赛评比到班组
传统的劳动竞赛往往以分包劳务单位为主体,其弊端在于劳务是一个大的集体,集体的庞大决定了竞赛的实际效果,项目要打破以劳务为单位的竞赛模式,组织班组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竞赛的质量与成效。
(1)创新评比单元。以班组为切入点竞赛,评比单元为同一施工段内共同施工的不同班组,在竞赛前对所有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向其说明该如何施工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将施工做法样板摆放在作业面,保证施工过程无技术盲点。
(2)创新管理形式。以施工段为单位对项目责任工程师进行承包责任制,每人“承包”一个施工段,负责处理该施工段内的所有问题,做到施工全程旁站,管理延伸至作业工人,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验收评比过程。施工完成后,本段责任工程师向竞赛评比小组提出验收申请,评比小组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评比验收,评比小组按照“竞赛评分表”中的各项要求与实际工程进行对比并打分。
(4)现场现金兑现,激发工人干劲。验收完成后,对于达到竞赛规则的班组及时奖励,且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励,一是彰显项目诚实守信履行诺言,二是在众多作业工人的注视下发放奖金,形成激励效应。
5.员工福利到班组
(1)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欢迎农民工随时随地来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只要有工人来维权,就有人第一时间接待,在工人维权接待室对工人维权事宜进行受理和调查,理清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同时走访调查相关责任人,约谈分包单位确认相关事实,协调解决纠纷主体双方矛盾,并帮助纠纷主体明确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每月要求分包单位按班组上报工人花名册和工资表及用工情况统计,为工人及班组维权提供法律凭证,对出现危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分包单位,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严重警告。对于屡次发生农民工维权的分包单位,情节严重者予以更换撤场。
6.劳务退场管理
劳务施工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可以办理退场手续,由项目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施工内容分班组进的质量实测实量验收,对存在缺陷限期由相应班组整改完成,退场前分班组对钢筋、混凝土、料具节超情况进行盘点,分包企业和班组进行签字确认,加快劳务班组结算流程,同时规避结算风险。
四、总结
劳务分包的群体在发生变化,我们的管理方法也要相应的进行转变,劳务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我们需将劳务班组管理继续延伸,逐步推行劳务工人产业化、生活区管理物业化、工人工资账户银行联合监管、新技术工种的培养等等,不断拓展管理思路,继续创新劳务管理,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以“劳务成败”论英雄。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2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造成了经济和财产等较大的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一、施工现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所谓“安全生产”,字面理解就是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意味着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理解为“先安全、再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而且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只知忙自己的事务,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文件没有及时的传达并让施工人员明确,只是一味的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付走过场,应付向建设公司交差,忽视安全红线。
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并且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安全教育不能够落实到人
在安全教育上落实不及时、施工人员的素质有的较低并不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他们大部分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应付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即使是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未真正意义上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
4、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下。
5、安全经费问题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设施用品配备不到位
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或不能够到位出现垫资,不正当分包或转包等因素,以及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所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应付,有名无实;在安全设施用品上也出现了没有任何脚手架或者是安全网等设施,安全管理混乱,大多不符合规范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需要采取的必要措施
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
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
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3、对工作及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排施工体制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a、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真正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b、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c、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d、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3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礼貌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礼貌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礼貌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务必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资料及形式务必贴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资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持续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务必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贴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持续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务必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务必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务必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务必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务必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务必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个性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个性是板筋,务必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务必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务必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务必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务必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务必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务必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个性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状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务必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职责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务必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务必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理解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务必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务必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务必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务必到达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务必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务必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务必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务必向甲方带给《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务必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带给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状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务必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用心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务必有值班工长外,还务必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状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带给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务必立即整改,一切职责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职责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带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务必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持续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职责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务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务必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务必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带给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务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潜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务必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务必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一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务必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务必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状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务必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职责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务必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xx/项次。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务必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职责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职责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礼貌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状况。配合协调状况、约定事项的执行状况、材料供应状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务必构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思考: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务必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状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务必由项目经理及职责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务必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贴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有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1、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第二章
用电安全制度
1.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2.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6.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证不准登高。
4.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否则不准施工。
9.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楼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不准采用起重机吊运、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五章
施工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一、电焊机操作安全规程
1.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二、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三、氧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Pa)并关紧紧瓶阀,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5.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赤热金属烘干,不准敲打或撞击。可以用热水、蒸气来解冻。
6.若氧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灭。如邻近其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到空旷地点,以防高热影响而爆炸。
7.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齐、完好。
8.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9.瓶帽必须完整无损,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充装完毕后,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
10.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
11.氧气瓶应直接使用。
12.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四、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焊接及切割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和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
4.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5.作业前必须对焊、割机具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6.电焊机、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7.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
8.在金属容器或大口径管道内焊接或切割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除尘的装置,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输入氧气;并做好监护和防触电措施。
9.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将电焊钳、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气和氧气等助燃气体使用中与火源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1.工作中断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
1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割。
13.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五、手拉葫芦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及零件,包括各个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时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许增加人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脚架时,三角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绊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不许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接错造成事故。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
5.使用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接长使用,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
8.手持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直接将金属丝插入插座。
9.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10.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
11.手持电动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1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3.手持电动工具严禁超载使用,注意异响和温度过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七、手电钻、冲击钻安全规程
1.钻卡头应在设备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电源前应取下钻卡头钥匙。
2.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3.安装钻头时,不许用锤子或其他金属制品物件敲击,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4.较小的工件被钻孔前必须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钻孔时不随钻头旋转,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管理制度:
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以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权责明晰;
3、针对本工程工艺特点编制可行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各不同操作公众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设计每名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交底者禁止上岗作业;
4、贯彻班前检查制及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二、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易滑得鞋,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严禁打闹斗殴;
2、施工现场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包括:安全教育、安全会议、接受安全检查等;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及安全检察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的作业;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进货环境吸烟、动火,严禁在宿舍、食堂未经允许私接乱接电线及其他用电设备;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6、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7、不得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设施,工人宿舍、食堂应有防火、卫生负责人,严防火灾及食物中毒;
三、安全管理方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工前组织安全工作大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3、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制度和组织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整改、预案演练实施等工作;
4、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5、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随意抛物,下方要有专人指挥,无关人员原理钻机避免落物伤人;
6、对机械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正常施工的需要;
7、施工现场的材料、用具进场时要逐渐验收,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按要求办理退场手续。工人在使用材料用具时,亦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不合格或损坏产品严禁使用。
四、加强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现场施工机具经常检修保养,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机具设备带病作业。
1、岗位分工明确,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操作,必须持上岗证书;
2、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管理,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加漏电保护器,贯彻“三相五线制”,并搭设防雨棚,做好电器设备的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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