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01 10:33:05 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优)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优)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

  1、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路口,严禁损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将消防用水作为民用;

  2、小区内严禁携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有一定危险的作业由管理处批准方可施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4、注意防火,在施工结束时,应切断电源,并检查确实没有火灾隐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5、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如有火灾发生及时报警,并在保护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6、管理公司将定期对工作人员及业主进行防火的安全教育,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7、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8、安全的使用煤气及灶具,使用家用电器不可超负荷使用;

  9、如有火灾发生,立即报警,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正确报告火情及现场情况;

  10、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及时有序地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 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 领导者的责任。(略)

  第四条 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

  2、设备、仪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五条 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可能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员工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超定额存放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六条 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等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器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物业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章 安全技术知识

  第九条 防爆的知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抢修照明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如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一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三条 职工伤亡的范围

  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

  1、职工在工作和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物业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

  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第十四条 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被终止时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六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3

  一、前期准备

  1.协调相关部门:在物业防汛保障中,除了物业公司自身的防汛措施外,还需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联动,确保防汛措施全面、有力。

  2.确保基础设施完善:物业公司应检查小区的排水设施、防水堤坝、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做好维护和修缮工作。

  3.救援人员培训:物业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防汛应急知识和救援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救援效果和救援速度。

  4.开展防汛宣传:物业公司应针对居民群众普及防汛知识,使居民掌握防灾避险方式,增强居民自我保护能力。

  5.准备防汛器材和物资:防护用品、应急灯具、充气艇、紧急草席、手电筒等防汛器材和物资需提前准备好,确保防汛物资齐备。

  二、排水防范

  1.清理雨水管道: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小区道路、雨水管道、下水井等雨水设施,保证畅通,防止道路积水引发水灾。

  2.全面扫清:物业公司应组织清理小区内河渠、低洼地段等,尽量减少积水现象,减轻洪涝灾害对居民的影响。

  3.清理污泥沉淀设施:对于河渠、池塘等水域,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沉积的沙泥等杂物,确保水流畅通。

  4.协调政府部门:在消除小区内积水的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加强对外汇水的防范和管理。

  三、安全移民

  1.高危区域预警:物业公司应设置高危区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加强防范措施,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行动。

  2.转移受灾居民:在灾害发生时,物业公司应及时协调救援力量,安排受灾居民进行转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3.安置临时安置点:物业公司应确定合适的临时安置点,确保受灾群众舒适和安全。安置点应注意安全和卫生,配备充足的食品和饮用水等必要物资,及时提供咨询和帮助。

  四、防范电力故障

  1.检测电力设备:物业公司应加强电力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电力设备故障影响灾害救援工作。

  2.筹备应急电源:为应对突发情况,物业公司应准备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电力中断的情况下保证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3.协调电力公司:在遇到电力设备故障时,物业公司应及时协调电力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电力维修服务。

  五、文明救援

  1.协调合作:在防汛救援工作中,物业公司应协调救援队伍、公共安全部门和居民自救组织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全面开展防汛救援的.工作。

  2.规范救援:物业公司应根据职责,制定规范和科学的救援流程,规范救援行动,确保救援行动高效、顺畅。

  3.文明救援:物业公司应始终坚持“人命至上”的原则,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推行文明救援理念。

  六、灾后恢复

  1.灾后恢复计划:灾后恢复工作是物业防汛保障的重要一环,物业公司应拟定灾后恢复计划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2.紧急处理工作:在灾后恢复工作中,物业公司应优先确定灾情,及时做出应对措施,保证恢复行动的准确、迅速。

  3.建立防灾基金:为了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物业公司应建立一定规模的防灾基金,用于需要时的紧急救援和提高防灾能力。

  综上所述,对于物业防汛保障措施,既需要前期充分准备,又需要在发生灾害时快速应对。物业公司应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准,通过规范化管理、加强培训和完善制度等措施保证防汛救援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4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小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集会,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集会,制定小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请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小区消防工作集会,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区单位等通报小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请求,不断完善小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集会都要做好集会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集会纪要。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5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搜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搜检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搜检、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动。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当消防安全搜检、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附: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搜检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提高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标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搜检制度。

  一、安全生产搜检的目的'

  建立与服务规模相顺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装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搜检的内容

  1、查行政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查安全设施。内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3、在搜检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告诉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赐与相关处罚。

  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隐患整改结果实地进行复查,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隐患,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门经理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装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搜检安全管理工作施行情况,认真做好搜检记录。

  三、安全生产搜检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搜检

  由物业管理处总经理负责,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搜检。

  2、经常性和节沐日安全生产搜检

  经常性的搜检包括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搜检、部门安全员进行巡回安全生产以及节沐日前安全生产搜检。

  3、专业性安全生产搜检

  专业安全生产搜检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机、吊兰等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搜检。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6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3.1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知识培训与检查。

  3.3管理处经理对安全生产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0管理制度

  4.1设备运行

  4.1.1值班人员严格按各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1.2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检和记录。

  4.1.3维护好设备,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4保持设备机房环境整洁,温度、湿度应保持于正常值内。

  4.1.5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处理跟进。

  4.2安全作业

  4.2.1电工作业

  a.电工工作前,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实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c.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d.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即有明确地'断点',以防止误合闸。

  e.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f.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设隔离板,有专人监护等)。

  g.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h.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i.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j.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通过'120'与医院联系。

  4.2.2电梯工(包括电梯维修工)作业

  a.机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护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为伤亡和设备事故。

  b.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厢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c.电梯因检修或保养须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d.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e.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必须佩带安全帽。

  f.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g.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共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h.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i.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勿遗留。

  j.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须在保安部办理动火证,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k.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措施。

  l.须盘车救人时,须切断一切电源,方可按程序救人。

  m.维修、保养停用电梯时,均应在该梯首层挂告示牌。

  4.2.3焊工作业

  a.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b.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c.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d.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e.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f.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它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g.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h.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i.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过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j.焊接用电缆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k.焊接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l.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m.焊接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地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焊机。

  5.2.4高空作业

  a.凡在高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b.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c.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闪电、打雷、下雨;

  六级以上台风;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统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

  能恢复作业。

  d.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e.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脚手架或其它高空作业架上乱放工具。

  f.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擦窗机吊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g.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h.电焊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i.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j.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k.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传递物件。

  l.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m.高空作业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n.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4.2.4车辆驾驶

  a.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b.开车前,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c.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d.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e.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行驶;

  严禁超载行驶;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不准超越正超车的车辆;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f.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g.汽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h.在大厦区内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体、行人。

  i.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j.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争刹车、急转弯。

  k.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l.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取车时,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坏。

  4.3场地设施管理

  4.3.1保持场地、设施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

  不安全情况发生。

  4.3.2室内应保持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保持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4.3.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4.3.4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4.3.5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4.3.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4.3.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或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4.3.8规定禁止吸烟的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吸烟,并对违者执罚。

  4.3.9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4.3.10客户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大厦或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大厦保安的同意,填写《加班登记表》方可进入。

  4.3.11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导区域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4.3.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楼层工作人员,应尽快从防火门走下楼梯,切记不要乘搭电梯。

  5.0相关记录

  5.1《加班登记表》qr/gr-079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7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道理、性能和维护请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搜检,并翻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搜检。

  五、消防设施发生妨碍,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奉告居民。

  六、每次搜检、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撤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8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物业夜间安全巡查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提高物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所属物业管理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夜间安全巡查工作进行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业管理公司安保部负责制定夜间安全巡查管理制度,指导各物业管理处开展夜间安全巡查工作,并定期对各物业管理处的巡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夜间安全巡查机制,明确巡查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夜间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巡查工作。

  3、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分布、消防通道等情况,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四、夜间安全巡查内容

  1、公共区域安全巡查

  1.1检查公共照明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夜间照明充足;

  1.2检查围墙、栏杆、门窗等是否有破损、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

  1.3检查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等是否畅通无阻;

  1.4检查是否存在可疑人员、物品等安全隐患;

  1.5检查绿化带、路灯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

  2、设施设备安全巡查

  2.1检查供配电系统、电梯、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2检查水电气管道、阀门等是否有漏水、漏电、漏气等现象;

  2.3检查消防设备、安防监控系统等是否完好有效;

  2.4检查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3、重点部位安全巡查

  3.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部位(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消防泵房等)进行重点巡查;

  3.2检查重点部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3检查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安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五、工作要求

  1、夜间安全巡查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夜间安全巡查应采取定时、定路线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个区域都能得到有效巡查;

  3、夜间安全巡查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4、巡查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对可疑人员、物品等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应加强力度,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稳定运行。

  六、监督与考核

  1、物业管理公司安保部应对各物业管理处的夜间安全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物业管理处应对夜间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以提高巡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安保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工作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制,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社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消防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三、社区居委会每年应和社区内每户居民签定居民防火公约,并检查防火公约的落实情况。

  四、社区居委会每年应和社区内非消防重点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五、实行或者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或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管理责任。

  六、社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应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年度考评并落实各种奖惩措施。

  七、社区和各单位应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落实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1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 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教学楼安全管理,加快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创造一个安全、优雅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教学楼门卫管理及校外人员入楼询问、登记制度。

  二、教学楼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每天 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教学楼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巡逻事项,按时或不定时对教学楼各处进行巡逻,发现可疑人要查问清楚,防止发生意外。

  三、严格教学楼财产管理,切实履行好财产借还手续,防止财产的丢失。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各类设备和物品出楼,不得在教学楼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不得在教学楼内或教学楼群附近焚烧废纸、废物等。

  四、时刻提高警觉,严防水灾、火灾及盗窃事件发生。加强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好教学楼的良好秩序。

  五、教学楼管理员应熟记和掌握教学楼各处水、电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对重要进出口电灯、门窗、锁等缺损时,应及时申报维修,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六、维护教学楼的正常秩序。按时开关灯、门。禁止学生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出教学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七、加强教学楼用电管理,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接电线或在教学楼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场所,使用教室必须遵守教室管理规定及使用时间,除上课外原则上不搞其它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用教室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教室使用后由主管人员检查验收,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

  九、教室门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每天落实管理员门窗随时关锁制。教室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十、按学校规定每晚 22 时30 分清楼。清楼前,所有师生必须自觉离开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楼内逗留,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须提前向楼宇保安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方可留在楼内,清楼后,任何人不得在进入楼内。

  十一、寒暑假师生离校前,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封好门窗后离开学校。

  十二、按照各单位使用区域划分,坚持属地管理与就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室内外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三、因管理疏漏或失误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或处罚。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十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八章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十、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十一章生产安全预警制度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资料存档备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三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管理处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单位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十四章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5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加强防火安全防范意识,并协同安全部认真做好大厦各系统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2、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时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水泵房、弱点机房等区域;参观、学习、施工如需进入必须经物业公司经理及工程部主任批准并在客服部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值班人员带领(或陪同)方可,严禁拍照、摄像。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还必须对所属机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整改。

  5、任何人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必须锁好机房门窗;供水系统值班人员负责检查锁好各水箱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除供水值班人员外,必须经值班主任批准才能打开水池盖。

  6、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办妥动火证后,方能进行施工,施工前要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及配备灭火筒。施工后应认真检查,确保没有火种后方能离开。

  9、任何人不能随意挪动消防器材,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10、任何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尽力配合消防队员一起扑灭火灾。一旦大厦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精选]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2-04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0-09

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制度06-30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06-23

物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06-01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0-01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23

物业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06-15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