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5 10:31:36 制度 我要投稿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平安信息登记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对学生的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各方面状况逐一进行具体登记,做到学生家庭状况熟,底子说得清。

  2、学校对患有先天性疾病和重大疾患的学生,建立档案,照实记载,并在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中进行重点监护,防止学生因参与不相宜的活动而造成意外损害。

  3、做好学生出勤信息状况登记,对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家长应刚好填写书面假条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刚好上报学校,学校作出统计。

  4、学校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课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样状况等关系学生平安的信息,刚好登记,并将处理信息做好记录。

  5、学生在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刚好做好详实记录,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6、做好学生平安信息登记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使用患者诊疗信息应当遵循合法、依规、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出售或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患者诊疗信息使用权限和相关责任。医疗机构应当为员工使用患者诊疗信息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因个人授权信息保管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被授权人承担。

  3.医疗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患者诊疗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定期开展患者诊疗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建立患者诊疗信息系统安全事故责任管理、追溯机制。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患者诊疗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实施细则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

  (1)患者诊疗信息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以及其他与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信息,包括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挂号信息、就诊信息、住院医嘱信息、费用信息、影像资料和检验结果等各种临床和相关内容组成的患者信息群集。

  (2)诊疗信息保护制度应包括获取制度、修改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

  ①获取制度原则包括获取行为的界定,例如:报销、外院就诊、案件审理、临床研究等;个人获取流程和必需材料;政府或社会组织获取流程和依据材料。

  ②修改制度原则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修改流程和医务人员医嘱、诊断等敏感信息修改流程。

  ③安全保障制度原则包括任何患者的所有电子信息资料在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下只许在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不得转出;患者资料通过分级权限管理保护及诊治;未经患者本人的许可,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患者诊疗信息使用权限和相关责任。

  (1)员工授权管理制度应包括内部人员授权管理制度、外包人员授权管理制度和授权变更管理制度。

  (2)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所有授权和审批事项的制度,必须明确各授权和审批的部门和责任人。信息安全管理各环节的流程中授权

  和审批部分均需按照本授权和审批事项的制度执行。

  (3)内部人员授权管理由医疗机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主导并起始,实施按层级分级授权和负责制度。

  (4)外包人员授权管理应由医疗机构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组长授权,并按层级和部门岗位予以授权,并向授权方负责。没有经过正式授权的'临时信息系统维护需求,可由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临时授权同意后补充授权记录。

  (5)重点加强对被授权者及其访问权限操作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管,评估与记录在案:

  ①建立与完善记录操作日志,记录一定周期内的行为日志,通过软件系统逐一识别,确定操作行为的合规性;

  ②建立操作系统识别库,对于不属于识别库行为,系统要给予报警,直至下调授权等次或中止授权。

  3. 医疗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患者诊疗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1)医疗机构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分级安全管理系统和配套工作制度。

  (2)应建立严格的信息分级授权制度体系并常态化运行。

  (3)授权审批应严格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而定。

  (4)建立主数据双备份制度。对医疗信息均要求保存备份数据和数据表,并保持良好的兼容互通。

  4.发生或可能发生患者诊疗信息泄露事件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要求以下几点:

  (1)泄密发现人员在第一时间先就泄密事件本身保密;

  (2)如已掌握涉密情况,则选择具有相应涉密级别的人员进行报告或直接报告医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3)如未掌握涉密情况,应向上一级信息安全主管报告;

  (4)处置过程保密。

  5.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诊疗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溯机制。

  (1)根据信息安全分级授权和信息分级保护要求,信息安全事故责任须进行逐级追溯。

  (2)根据隐私泄露溯源应从最终数据应用者向个人数据源头搜寻的原则,建立溯源技术标准体系、患者诊疗数据使用登记制度、溯源监管制度和溯源奖惩制度。

  (3)溯源技术标准体系主要为实现技术可行性。患者诊疗数据使用登记制度为实现数据跟踪和溯源有迹可循。溯源监管和奖惩制度主要是强化溯源机制的威慑与强制作用。

  6.医疗机构实施软件安全管理,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管理,但不限于此:

  (1)医疗机构临床信息系统软件的管理和维护,应由本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专职管理员负责实施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2)若由开发该软件的公司负责维护的医疗机构,各科室应向计算机信息系统专职管理员书面报告每次维护的情况并备案。

  (3)由各科室自行开发或应用新的软件、上级或政府职能部门 指定统一使用的,均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经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组织讨论批准后方可应用。

  (4)为了防止计算机信息系统被病毒感染或者扩散病毒,任何个人及部门科室均不得自行使用杀毒的软盘、光盘、U盘等储存介质。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

  1.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1总则:为了切实有效的保证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统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特制定交互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定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信息安全进行管理,以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1.1.1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应包括:

  a)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b)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c)安全培训制度;

  d)用户管理制度;

  e)新服务、新功能安全评估;

  f)用户投诉举报处理;

  g)信息发布审核、合法资质查验和公共信息巡查;

  h)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i)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j)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政审批文件。

  1.1.2安全管理制度应经过管理层批准,并向所有员工宣贯

  2.机构要求

  2.1法律责任

  2.1.1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2.1.2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从事的信息服务有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 3.人员安全管理

  3.1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主办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岗位管理制度应包括保密管理。

  3.2关键岗位人员

  3.2.1关键岗位人员任用之前的背景核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对应的业务要求来执行,包括:1.个人身份核查:2.个人履历的核查:

  3.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证明:

  4.从事关键岗位所必须的能力

  3.2.2应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3安全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包括:

  1.上岗前的培训;

  2.安全制度及其修订后的培训;

  3.法律、法规的发展保持同步的继续培训。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3.4人员离岗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4.访问控制管理

  4.1访问管理制度

  建立包括物理的和逻辑的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制度。

  4.2权限分配

  按以下原则根据人员职责分配不同的访问权限:

  a)角色分离,如访问请求、访问授权、访问管理;

  b )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权限;

  c)未经明确允许,则一律禁止。

  4.3特殊权限限制和控制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和使用:

  a)标识出每个系统或程序的特殊权限;

  b)按照“按需使用”、“一事一议”的.原则分配特殊权限;

  c)记录特殊权限的授权与使用过程;

  d)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需要管理层的批准。

  注:特殊权限是系统超级用户、数据库管理等系统管理权限。

  4.4权限的检查

  定期对访问权限进行检查,对特殊访问权限的授权情况应在更频繁的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恰当的权限设置,应及时予以调整。

  5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5.1 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应维护使用的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包括:

  a)实施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的预防、检测和系统被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b)实施7×24h网络入侵行为的预防、检测与响应措施;

  c)适用时,对重要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并具备文件完整性受到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d)对系统的脆弱性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相关的风险。注:系统脆弱性评估包括采用安全扫描、渗透测试等多种方式。

  5.2备份5.2.1

  应建立备份策略,有足够的备份设施,确保必要的信息和软件在灾难或介质故障时可以恢复。

  5.2.2 网络基础服务(登录、消息发布等)应具备容灾能力。

  5.3安全审计

  5.3.1应记录用户活动、异常情况、故障和安全事件的日志。

  5.3.2审计日志内容应包括:

  a)用户注册相关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

  2)用户名称及修改记录;

  3)身份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4 )注册时间、IP地址及端口号;

  5)电子邮箱地址和于机号码;

  6 )用户备注信息;7 )用户其他信息。

  b )群组、频道相关信息,包括:

  1)创建时间、创建人、创建人IP地址及端口号;

  2 )删除时间、删除人、删除人IP地址及端口号;

  3 )群组组织结构;

  4 )群组成员列表。

  c)用户登录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2 )登录时间;3 )退出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

  d )用户信息发布日志,包括:1)用户唯一标识;2 )信息标识;3)信息发布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5 )信息标题或摘要,包括图片摘要 。

  e)用户行为,包括:1 )进出群组或频道;2 )修改、删除所发信息;3 )上传、下载文件。

  5.3.3应确保审计日志内容的可溯源性,即可追溯到真实的用户ID、网络地址和协议。电子邮件、短信息、网络电话、即时消息、网络聊天等网络消息服务提供者应能防范伪造、隐匿发送者真实标记的消息的措施;涉及地址转换技术的服务,如移动上网、网络代理、内容分发等应审计转换前后的地址与端口信息;涉及短网址服务的,应审计原始URL与短UR L之间的映射关系。

  5.3.4应保护审计日志,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防止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日志。

  5.3.5应能够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留存具备指定信息访问日志的留存功能。

  审计日志保存周期

  a )应永久保留用户注册信息、好友列表及历史变更记录,永久记录聊天室(频道、群组)注册信息、成员列表以及历史变更记录;

  b)系统维护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以上;

  c)应留存用户日志信息12个月以上;

  d )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保存6个月以上;

  e)已下线的系统的日志保存周期也应符合以上规定。

  6应用安全

  6.1用户管理

  6.1.1向用户宣传法律法规,应在用户注册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6.1.2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包括:

  a )用户实名登记真实身份信息,并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有效核验,有校核验方法可追溯到用户登记的真实身份,如:1)身份证与姓名实名验证服务:2)有效的银行卡:3)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4)已确认真实身份的网络服务的注册用户:5)经电信运营商接入实名认证的用户。(如某网站采用已经实名认证的第三方账号登陆,可认为该网站的用户已进行有效核验。)

  b )应对用户注册的账号、头像和备注等信息进行审核,禁止使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内容:

  c )建立用户黑名单制度,对网站自行发现以及公安机关通报的多次、大量发送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用户纳应入黑名单管理。

  6.1.3当用户利用互联网从事的服务需要行政许可时,应查验其合法资质,查验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a )核对行政许可文件:b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c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验证电话、验证平台。

  6.2违法有害信息防范和处置

  6.2.1公司采取管理与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停止违法有害信息发布。

  6.2.2公司采用人工或自动化方式,对发布的信息逐条审核。

  采取技术措施过滤违法有害信息,包括且不限于:a )基于关键词的文字信息屏蔽过滤;b)基于样本数据特征值的文件屏蔽过滤;c)基于URL的屏蔽过滤。

  6.2.3应采取技术措施对违法有害信息的来源实施控制,防止继续传播。

  注:违法有害信息来源控制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禁特定帐号、禁止新建帐号、禁止分享、禁止留言及回复、控制特定发布来源、控制特定地区或指定IP帐号登陆、禁止客户端推送、切断与第三方应用的互联互通等。

  6.2.4公司建立7*24h信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有害信息。

  6.2.5建立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异常情况报告、安全提示和案件调差配合制度,包括:

  a)对发现的违法有害信息,立即停止发布传输,保留相关证据(包括用户注册信息、用户登录信息、用户发布信息等记录),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b)对于煽动非法聚集、策划恐怖活动、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等重要情况或重大紧急事件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6.2.6与公安机关建立7*24h违法有害信息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有明确URL的单条违法有害信息和特定文本、图片、视频、链接等信息的源头及分享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应能再5min之内删除,相关的屏蔽过滤措施应在10min内生效。 6.3破坏性程序防范

  6.3.1实施破坏性程序的发现和停止发布措施、并保留发现的破坏性程序的相关证据。

  6.3.2对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包括应用软件商店),检查用户发布的软件是否是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

  7个人电子信息保护

  7.1.1制定明确、清楚的个人电子信息处置规则,并且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在用户注册时,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中明示收集与使用个人电子信息的目的、范围与方式。

  7.1.2湖南凯美医疗网站仅收集为实现正当商业目的和提供网络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电子信息时,取得用户的明确授权同意;公司在姜个人电子信息交给第三方处理时,处理方符合本制度标准的要求,并取得用户明确授权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1.3公司在修改个人电子信息处理时,应告知用户,并取得其同意。

  7.2技术措施

  公司建立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的安全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损毁、丢失,包括:

  a )采用加密方式保存用户密码等重要信息

  b )审计内部员工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所有操作,并对审计进行分析,预防内部员工故意泄露

  c )审计个人电子信息上载、存储或传输,作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查询依据

  d )建立程序来控制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系统和服务的访问权的分配。这些程序涵盖用户访问生存周期内的各个阶段,从新用户初始注册到不再需要访问信息系统和服务的用户的最终撤销

  e )系统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防止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窃取信息,降低个人电子信息泄露的风险

  7.3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处理

  a)当发现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时间后,应:

  b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息继续泄露

  c )24小时内告知用户,根据用户初始注册信息重新激活账户,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立即告属地公安机关

  8安全事件管理

  8.1安全时间管理制度

  8.1.1建立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快速有效和有序地响应安全事件.

  8.1.2安全事件包括违法有害信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异常情况及突发公共事件。

  8.2应急预案

  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向属地公安机关宝贝,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3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相应处置机制,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投入相应的人力与技术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a)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80%甚至全部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b)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50% -8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c)I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5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d)IV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8.4技术接口

  公司网站所设技术接口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符合国家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技术接口,能确保实时,有效地提供相关证据。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本制度系列所管辖医院信息包括医院在运行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信息(人、财、物)、运行信息(各类业务工作与质量安全管理资料数据)和管理信息(投资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发展战略研究),统称为“医院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系列。

  一、医院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内部的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如涉及全院的工作统计数据、质量与安全评价分析相关的数据、与医疗纠纷有关的信息、医院管理与建设重大决策信息、医院经济管理相关的信息等,院领导认为不宜通过“三重一大”公示的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必须实行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任何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在公众场合、公共媒体发布医院涉密信息。

  (二)医院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对自身所涉密的医院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和责任。

  (三)不属于分管职能内的涉密信息,不得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打探。

  (四)任何员工不得以谋利为目的,散布、出卖、交换医院涉密信息。

  (五)任何员工不得以泄私愤、图报复,散布和出卖医院涉密信息。违反以上各条,医院有权追究泄密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医院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配套设施构成的,按照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三)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是通过实施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数据备份和灾备系统、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防病毒系统、入侵检测、补丁管理、邮件安全网关、远程接入等安全技术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主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网络运行环境的安全,从而达到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的目的。

  (四)信息科负责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五)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相关规定。

  (六)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的划分和设置由信息科负责制定和实施。

  (七)计算机入网运行必须经信息科批准备案,分配IP地址后,方可接入网络。

  (八)要对重要主机的用户名、开机口令、应用口令和数据库口令实施重点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存取及加密,未经允许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对服务器进行安装等,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九)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医院网络,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十)应根据网络主机不同的安全级别采取相应的访问控制、数据保护、保密监控管理和系统安全等技术措施。

  (十一)信息科定期对网上用户的访问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限制非法用户和非授权访问。

  (十二)要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做好备份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要确保导出、导入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做好导出、导人数据的审核工作和相应记录。

  (十三)加强边界安全的防护,应根据安全区域划分情况明确需进行安全防护的边界,并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策略和机制。

  (十四)应在网络系统或安全域边界的关键点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机制,如严格的登录/链接控制,高性能的防火墙、防病毒网关、入侵防范、信息过滤、边界完整性检查等。

  (十五)要实施必要的边界访问、违规外联的审计和控制。

  (十六)应采用必要的手段(如入侵检测系统、日志分析、网络取证分析等)对系统内的安全事件进行监控,检测攻击行为并能发现系统内非授权使用情况。

  (十七)应禁止系统内用户非授权的外部链接(如自动拨号、违规链接和无线上网)。

  (十八)应部署有效的网络病毒防范软件系统和相应的网络病毒防范管理办法,实施对计算机网络病毒的有效防范。

  (十九)要制定文档化的明确的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策略,以及确保策略有效实施规章制度。

  (二十)应在系统内关键的入口点以及各工作站、服务器和移动计算机设备上采取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措施。

  (二十一)应制定文档化的信息系统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建立健全备份和恢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十二)备份包括关键业务数据的备份、关键业务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等)的备份和电源备份。对重要信息系统(如HIs系统)的关键设施(如服务器)采取热备份。

  (二十三)应定期备份和对恢复策略进行测试,以保证其有效性。要有系统恢复的预案和演练。

  (二十四)应根据业务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等进行相应的需求分析,确定系统恢复的目标,如:关键业务功能、恢复的优先顺序、恢复的时间范围。

  (二十五)为确保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络运行安全,要在有效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的情况下,实施远程接入。医院业务网(内网)与远程接入(外网)业务的物理隔离。凡涉密的计算机主机不得与互联网(Internet)链接。

  (二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医院网络提供的远程接人服务必须向信息科申请。入网用户的用户名和IP地址是用户在医院局域网上的合法标识,也是对用户收费的重要依据,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十七)未经信息科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二十八)所有入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医院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和其他用户。否则,医院有权停止对其提供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用户承担。

  (二十九)使用计算机机网络系统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的规定,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发生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报告。

  (三十)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使用网上信息资源:

  2、私自转借或转让用户账号,盗用他人账号或IP地址:

  3、未经允许,对网上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删减或更改: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的存储、处理或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减或更改;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7、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上述违规造成医院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泄漏属于医院内部秘密的信息数据,危害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保密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单位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并制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持计算机保密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三)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涉密人员调离岗位,应当履行国家规定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涉及医院秘密的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段。

  (六)计算机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且不得与正文分离,输出的.涉密文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

  (七)涉密医院信息和数据不得在与公用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保护,根据密级确定口令长度与更换周期,实行专人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登录国际互联网或与互联网物理连接。

  (九)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制度管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到部门指定维修点维修,有人全程跟踪,保证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十)储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硬盘或其它存储介质不得擅自更换或者报废。确需更换或者报废的,应当经院领导批准后,交医院的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封存,或者按规定销毁。

  (十一)涉密单位应当将涉密数据与备份数据分别保存在单位内不同的地点。有条件的,应实行异地容灾备份。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上存储涉密信息。

  (十二)发现计算机信息泄密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保密部门。

  四、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制度

  1、信息提供、发布、上网实行保密审查、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

  2、信息发布、上网,坚持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3、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解密或者删除、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审定。

  4、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医院秘密内容。

  五、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工具,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都要结合本职工作利用计算机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科室购置和上级分配给予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均属固定资产,统一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维护,各科室由电脑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三)服务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和其他应用软件所配的专用磁盘、光盘,由中心专人登记管理入账,每年清点一次。

  (四)计算机的备件、易耗件、磁盘及有关资料的购买,由信息管理部门统一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并上报院长同意后,由后勤采购进行统一购置,统一给各科室配置。

  (五)计算机、服务器、网络通讯电缆设备,未经信息部门同意不得拆装、移动。

  (六)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需检修,应报告计算机中心专业工作人员,由计算机中心有关人员检修,若需外单位修理,由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商量后办理。

  (七)对外来磁盘要先杀毒,后使用。各计算机一旦发现病毒,必须立即清除,否则不得使用该计算机,更不能向服务器上传数据。

  (八)外来人员未经科室领导和专业人员同意不得操作计算机,以免发生病毒感染和其他损失。

  (九)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如做游戏、下棋、打扑克等)的操作。

  六、服务器机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网络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一)各门钥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声明。出入请随手关门。

  (二)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日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离开时查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三)易燃xx物品不准带入机房,机房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不能明火作业,机房一律禁止吸烟。

  (四)机房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

  (五)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服务器机房,特殊情况要事先征得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的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六)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七)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机房卫生由工作人员定期负责清扫,保持清洁。

  (八)网管员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与检查;负责建立与记录安全日志。

  七、计算机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院计算机网络工作站,是指医院计算机网络中以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为中心的包括所连打印机等外围设备在内的计算机工作单元。医院未联网工作的计算机也采用此制度进行管理。

  (二)各个管理部门和科室中,每一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三)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搡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更不允许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

  (五)不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六)不在医院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

  (七)计算机网络上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操作人员自己负责。

  (八)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信息科处理。

  (九)除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工作人员外,任何入不得拆装计算机,或擅自接入其它设备。

  (十)不间断电源的计算机,在供电中断时,操作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退出程序后按正常操作关机。

  (十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下班前必须按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

  (十二)计算机旁不准抽烟、会客,不准吃零食物和饮料。

  (十三)计算机旁边严禁摆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强磁物品。遇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十四)爱护计算机及各种相关设备,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上不能堆放杂物。

  (十五)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科内计算机的一般性管理工作,定期用干净柔软的干抹布清除设备上的灰尘,清洁和整理计算机工作台。

  (十六)因维护管理不当造成计算机硬件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十七)外来参观须报请信息科及主管院领导批准,不能向外展示和泄露医院重要业务数据。

  (十八)违反本制度者,医院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八、监控机房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设立监控机房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监控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监控机房管理员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机房必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监控机房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机房钥匙交他人保管,确保监控机房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监控机房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监控机房内保持清洁,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并与监控机房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监控机房管理员进行配合的,监控机房管理员应予以协助。

  (九)除监控机房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机房。

  (十)监控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九、计算机网络突发故障处理预案

  (一)电脑网络故障

  电脑网络发生故障后,维护人员要结合医院的分布式特点,通过操作人员反馈回来的信息和现有的网络检测手段,迅速定位故障事件的来源,明确故障事件发生的范围,确认网络系统受损害程度,将情况及时通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将故障发生类型划分为网络线路、网络交换机、服务器三大类型,确定起因是硬件故障、外力损坏、恶意攻击还是感染病毒,进而采取下一步措施。

  1、网络线路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排查:根据网络拓扑结构和故障发生的范围,使用网络检测指令,确定检修线路的位置。

  (3)抢修:携带对线器、转接器、备用线、压线钳等工具,迅速到达线路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4)验证:连接网络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得到解决。

  (5)回复:通知故障发生点恢复使用。

  (6)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记录。

  2、网络交换机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联系电话:网络负责人。

  (2)诊断:根据故障发生的片区和网络交换机的分布图,结合网络检测指令,判断出故障交换机的位置。

  (3)修复:携带电笔、改刀等常规工具,迅速到达故障交换机所在位置,通过观察交换机指示灯,确定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果是断电所致,立即与维修中心联系,恢复供电;如果状态锁死,立即对交换机进行复位处理;排除上述因素后如果故障依旧,立即用备用交换机对其进行更换。

  (4)验证:连接网络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得到解决。

  (5)回复:通知故障发生点恢复使用。

  (6)事后:对换下交换机送修。待修复后备用。

  (7)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3、服务器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诊断:根据故障现象,初步判定是硬件故障还是软件故障,如果是硬件故障,立即断开主服务器,启用备用服务器;如果是系统软件故障,尽量正常下机,重启服务器;如果是应用软件故障,立即联系HIS公司进行远程维护。

  (3)如故障发生在夜晚或节假日期间,首先应通知负责系统技术人员立即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通知电脑中心主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上报设备科,必要时尽快联系相关公司维修部进行远程维护。

  4、停电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配合:联系维修中心,确定停电的时间长短,如果在五分钟以内,在恢复供电后重新运行接口机即可;如果在五分钟以上,对接口机和服务器进行正常下机操作,待恢复供电后,重新开启服务器至运行状态,再运行接口机。

  (3)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5、病毒发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

  (2)诊断:对故障进行分析,找出病毒特征码,确定是何种病毒。

  (3)排杀:从专业网站上下载专杀工具进行杀毒。

  (4)补丁:从专业网站上下载补丁,封堵漏洞,进行免疫处理。

  (5)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二、通讯网络故障

  当通讯网络发生故障后,要迅速根据设备监控状况、用户反馈的故障现象,确定故障类型,将情况及时通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将故障划分为通讯电缆故障、数字程控交换机故障、电深故障三大类型,并采取下一步措施。

  1、通讯电缆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通讯工程师应立即奔赴现场。

  (2)查找:根据故障现象、范围和分线盒的分布位置,确定故障点:如果是主线缆受损,立即通知电信相关部门进行抢修;如果是户线缆受损,立即赶赴现场。

  (3)修复:对于主线缆受损,为电信维修部门提供准确的线路资料,协调施工工作,掌握抢修进度;对于户线缆受损,查清故障原因,更换相应线缆。

  (4)反馈:通知相关用户恢复使用。

  (5)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和资料变更情况作出详细记载。

  2、交换机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设备科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

  (2)分析:作出分析后,根据交换机的故障现象进行处理。

  (3)反馈:通知相关用户恢复使用。将情况上报相关领导。

  (4)善后:对故障时间、现象、处理情况作出详细记载。

  3、电源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与院内总务科取得联系,确定停电时间的长短。同时通知直接上级。

  (2)处理:中心机房通过UPS电源继续正常工作,维护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

  (3)跟踪:随时保持与总务科的联系,如果停电时间超过半小时,按照操作流程关闭部分外围设备,减少蓄电池的负荷量,以确保程控机的正常运行。

  (4)记录:详细记载停电发生的起止时间、蓄电池的使用情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检查蓄电池充电情况。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

  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信息则是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畅通和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的管理机构

  1、供销科为企业质量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各种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2、各车间、各部门的质量信息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而形成我们的质量信息管理网络,确保我们质量信息的畅通。

  二、质量信息管理

  (一)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1、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质量信息。

  2、对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加工、整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的反馈。

  3、利用各种质量信息,准确地反映和预测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供领导决策。

  4、掌握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发展动态。

  (二)质量信息的处理

  1、供销部门按照质量信息管理的规定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汇总到质检部门,对反馈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消除不真实部分,确保质量信息的准确性。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各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并建立质量信息台帐。

  2、质检部分析质量信息后确定责任部门进厂处理,责任部门填写信息记录表,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质检部并结案备案。

  3、为了促进质量信息的正常运运行和有效利用,对开展质量信息处理不当,耽误信息传递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6

  1. 总则

  1.1 为保障XX公司(以下简称“XX”或“XX”)网络与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政策法规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部门、科室所有职工及使用单位网络的所有人员。

  3.职责范围

  3.1 领导小组

  3.1.1 公司设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小组组长为XX,副组长为党支部书记XX,组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3.1.2 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和卫健委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XX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等;

  (2)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领导XX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3)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相关单位下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文件要求及精神;

  (4)协调、督促各科室、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统筹领导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组织进行事件调查,评估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后续处理及防范措施等。

  3.2 办公室

  3.2.1 网络及信息安全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3.2.2 办公室职责为按照国家及上级单位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2)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XX网络进行建设和整改工作;

  (3)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整改;

  (4)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5)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与自查工作;

  (6)负责XX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组织测试和演练;

  (7)开展其他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4.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4.1 网络与信息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4.2 办公室负责对XX外网、内网、专用网络(以下统称“网络”)及设备和系统进行规划、建设、统一管理、日常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

  4.3 接入并利用XX网络进行工作的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使用习惯,杜绝潜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和漏洞。

  4.4 使用XX网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5 严禁通过XX网络进行传播反动、暴力、淫秽内容等违法行为,严禁利用XX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病毒、流氓软件及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或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

  4.6 在使用网络与信息设备时应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禁止在信息设备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损害设备的物品。

  4.7 所有网络和信息设备未经XX办公室授权同意,严禁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

  4.8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设备安全管理负责。 5.内网安全管理

  5.1 接入内网的'设备和软件,应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和杀毒扫描,只允许经过授权软件运行。

  5.2 临时接入内网的设备在接入前须进行病毒查杀,并由负责信息安全的工作人员辅助执行。

  5.3 内网接入设备实行白名单制度,所有接入内网的设备应由办公室进行授权备案。

  5.4 办公室建立内网系统配置清单,并进行配置审计。 5.5 对重大配置变更应制定变更计划并进行影响分析,配置变更实施前进行严格安全测试。

  5.6 负责信息安全的工作人员密切关注重大安全漏洞及其补丁发布,发现漏洞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指定和进行升级措施。

  5.7 接入内部网络的设备严禁使用桥接、双网卡等方式直接接入互联网。

  5.8 对重要的业务数据、关键程序建立健全的本地和异地、自动和手动相配合的多重备份机制。定期检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

  5.9 接入内部网络的设备严禁使用各类型的移动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等。因业务拓展需要时,应由XX 进行统一推送部署。

  5.10 在使用内部系统中,严格遵循一人一账号的原则。个人账号不得相互借用。

  5.11 个人账号在使用时严禁使用空密码或弱密码,做好账号密码的保护工作,防止密码泄露。

  5.12 在使用内网资源时做好安全工作,人员离机时及时注销或退出登录。专人专用电脑应设立访问密码。

  6.行政系统及外网安全管理

  6.1 新增设备接入外网,应报办公室进行备案。

  6.2 工作人员在使用接入外网的设备时,应做好基础的安全防护工作。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并定期查杀病毒和修补漏洞。

  6.3 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禁止运行来源不明的软件和程序。

  6.4 禁止未经授权私自通过外接路由器、USB网卡等方式建立无线网络环境。

  6.5 因工作需要连接各类外来移动存储设备时,应进行病毒扫描等基础安全防护工作。

  7.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管理

  7.1 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当遭受安全事故导致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上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7.2 办公室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组织演练。

  7.3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概念:

  7.3.1 普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1)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24小时内故障瘫痪;

  (2)安全事故影响范围仅限部分科室和部分设备;

  (3)安全事故得到及时遏制和处理,未发生蔓延;

  (4)安全事故没有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5)安全事故没有对生产活动造成明显影响。 7.3.2 严重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1)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故障和瘫痪;

  (2)安全事故影响范围包含单位大部分科室和设备;

  (3)安全事故没有及时遏制和处理,但未蔓延;

  (4)安全事故没有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5)发生不利于单位的舆情信息。

  7.3.3 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1)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48小时以上的故障和瘫痪;

  (2)信息系统受到较大面积病毒感染和渗透、攻击;

  (3)安全事故没有及时遏制和处理,发生蔓延;

  (4)安全事故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造成经济损失;

  (5)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发生了负面舆情。 7.4 出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发现者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做到及时、全面、准确报送,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

  7.5 出现严重或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时,办公室应及时上报信息系统负责人员。

  7.6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时,网络与信息安全小组应及时对故障进行排查、处理,第一时间阻止事故发生蔓延。若无法处理,应立即联系软件服务商或联系信息系统负责人员寻求协助处理。

  8.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与管理

  8.1 员工入职后应参加办公室组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以提升其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及技术水平。

  8.2 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员工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行为进行考核评估,对发现具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应限期监督整改。

  8.3 员工离职时应返还属于XX的全部信息设备,不得在离职时以任何形式带走任何信息。

  9.附则

  9.1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发布。

  9.2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保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管理员职责

  1、公司负责信息安全的职能部门为XX。

  2、公司设置专人为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3、负责公司计算机的系统安装、备份、维护。

  4、负责督促各部及时对计算机中的数据进行备份。

  5、负责计算机病毒入侵防范工作。

  6、定期对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

  7、违规对外联网的监控,信息安全的监督。

  8、负责组织计算机使用人进行内部网络使用规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9、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络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三、管理制度

  (一)密级制度

  从保密性角度,公司对于信息分成两大类:公开信息和保密信息。

  1、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精选资料

  2、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3、保密信息密级划分

  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研发资料,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4、密级标识

  创建文档时,需要根据内容在页眉处添加正确的密级,页脚处注明“XX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或类似字样。电子档及打印文档皆须包含上述字样。

  (二)人员安全

  1、外来人员

  精选资料

  根据来访性质,可将来访人员分为两类, 1) 预约来访人员:计划内来访,指公司相关接待部门事先已明确来访人员的相关信息(单位、姓名及人数等)、来访时间及来访事由的情况。 2) 临时来访人员:计划外来访,指即公司接待部门事先不清楚来访人员的相关信息、来访时间及来访事由的情况。

  2、“临时出入卡”颜色标识

  1)客户:红色贵宾来访卡

  2)供应商:蓝色来访卡

  3)应聘或其它人员:黄色来访卡

  3、接待流程

  1)预约来访人员

  A:来访人员不需进入办公或生产区

  接待流程如下:

  ① XX接待人员填写接待申请单。

  ② 来访人员到公司前台,前台核实身份后发“临时出入卡”,来访人员留下有效证件。

  ③ 员工与来访人员在大堂接待区或其他外部接待区会谈。

  B:来访人员需要进入办公或生产区

  精选资料

  ① XX接待人员填写接待申请单。

  ② 来访人员到前台,前台核实身份后发“临时出入卡”并在单中记录,来访人员留下有效证件,前台确认进入时间。

  ③ 前台将来访人员交接给接待人员。

  ④ 会谈结束,接待人员将来访人员送至大堂前台,前台确认离开时间、陪同情况,来访人员还卡并领回证件,前台填写确认单。

  ⑤ 流程结束。

  2)临时来访人员

  一般情况下,临时来访的会谈地点应安排在办公区域之外,如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办公或生产区域,需按预约来访流程,由接待人填单并经权签人审批。 具体流程:

  ① 外来人员到访。

  ② 前台电话通知XX接待人员。 ③ XX接待人员是否安排接待?

  ④ (否)接待人员向来访者说明情况,流程结束。 ⑤ (是)转“预约来访人员”接待流程,由接待人员填写“接待申请单”。

  4、流程各方责任

  1)业务部门

  业务部门接待人员应事先按格式要求填写“接待申请单”,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业务部门接待人应按要求到大堂前台接待来宾,并覆行全程接待陪同义务。进入地点需与出门地点一致。业务部门权签人(由各部门自行维护),对外来人员进入研发区、办公区或生产区申请审批的真实性及合理性负责。

  2)前台、接待责任人

  大堂前台应根据来访人员信息及审批状态,核实无误后,方可发放“来访卡”,并在单中记录。来访人员离开时,如实在单中记录还卡情况、接待人员陪同等信息。

  特别注意,接待单中若注明“不需进入办公或厂区”的,或虽已注明但权签人未审批通过的,接待只能在大堂或其他公共区域进行,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研发区域、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技术中心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降低学校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减少信息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水平,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处理信息技术中心收到的来自教育部、市教委、网信办等单位下发的网络信息安全隐患的通报事宜。

  (二)全校范围内的二级部门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的通报,适合本制度。

  第三条 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一)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二)信息系统网络受到黑客攻击,数据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三)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 通报处置程序

  (一) 信息技术中心网络信息安全联络人接收到网络信息安全通报后,第一时间向本部门领导做出汇报。

  (二)同时,将通报内容转发给责任部门领导及责任部门系统联络人。

  (三)责任部门根据通报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实施信息系统整改并撰写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整改报告反馈给信息技术中心。

  (四)信息技术中心网络信息安全联络人将整改报告上报主管单位。

  第五条 网络信息安全通报内容

  (一)安全通报文件;

  (二)漏洞详情;

  (三)整改建议;

  (四)其他应当知晓的情况。

  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报告内容第六条

  (一)通报基本情况描述;

  (二)针对通报漏洞所采取的整改措施;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七条 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数据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数据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必须落实责任人,实行先审后发,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第八条学校信息技术中心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开通值 班电话,保证与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网警的热线联系。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应急小组及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第九条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运维小组具体负责相 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一)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及时向应急小组及上一级领导报告;

  (二)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三)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四)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第十条 加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净化网络环境。

  第十一条 做好网络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第十二条 为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统一协调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的原则,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第十三条 安全事件通报可采取例行通报、紧急通报两种方式进行。例行通报为定期方式,适用于对网络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紧急通报为不定期方式,适用于对突发的网络安全事件或重大网络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对具有紧急和有重要指导作用的网络安全事件应在当天内完成通报。

  第十四条 在收到上级单位的网络安全事件通报或下级单位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对所收到的通报或报告的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判断、汇总归纳整理,并根据所收到的内容对本级网络安全系统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通报。

  第十五条 对一些涉及到保密内容的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失密、泄密时间的发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信息化系统包括医院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妇幼卫生统计直报系统,疫情直报系统、儿童免疫规划直报系统等。

  第三条,信息安全是指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用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

  第二章环境和设备

  第四条机房安全

  1、有服务器的单位要检录独立的机房。

  2、机房应设置在独立的房间,环境相对安静的地段。

  3、机房内门窗应增设防盗(防盗门、铁栅栏等)、防火(灭火器)措施。

  4、未经网络管理员允许.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操作机房任何设备。

  5、除网络服务器和联网设备外,工作人员离开机房时,必须关掉其它设备电源和照明电源。

  6、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有病毒的存储介质。

  第五条两个或两个以上专用网络(医院内部管理网、妇幼卫生统计直报系统)的单位,互联网与各个专用网络之间不能相通,必须专网专机管理。

  第六条电脑实行专人专管,任何人不得在不经电脑使用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动用他人电脑。如遇电脑使用人外出,则须在征得该电脑使用人所在的科室领导或相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计算机名称、lP地址由网管中心统一登记管理,如需变更,由网管中心统一调配。

  第八条PC机(个人使用计算机)应摆设在相对通风的环境,在不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九条开机时,应先开显示器再开主机:关机时,应在退出所有程序后,先关主机,再关显示器。下班时,应在确认电脑被关闭后,方可离开单位。

  第十条更换电脑时,要做好文件的拷贝工作,同时在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检查电脑各方面是否正常。

  第十一条离职时,应保证电脑完好、程序正常、文件齐全,接手人在确认文件无误后方可完善手续。

  第三章软件与网络

  第十二条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内容无关的网站、玩电脑游戏等。禁止在电脑上安装任何游戏软件。

  第十三条外来存储介质在本单位内计算机上使用时,必须进行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为防止恶意代码植入系统,预防计算机病毒感染.在收到不明来历的电子邮件时应注意不要随意打开,并立即予以删除。

  第十五条上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单位、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上网用户不得在任何网络上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悔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形象和利益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

  第十七条上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二)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四)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计算机出现故障,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时,应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请电脑公司或外单位电脑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搬到电脑公司进行维修。

  第四章数据加密和备份

  第二十二条网络管理人员须随时做好本单位各类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发生灾难性事件时能及时恢复系统数据。

  第二十三条用户必须按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相应系统,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密码。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现可能外泄,应及时重设或申请更换;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追究其责任。网络特权服务用户不得泄露有关软硬件、网络授术细节及管理密码;所有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确保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必须真有复杂性(含不重复的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不通用性、不易记性必须定期更新密码;使用密码时应确保旁人不能窥视;不要在软件使用时选自动记忆帐户密码功能;不要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方式谈论或书式记忆任何密码,未经批准不得将数据和软件拷贝带离本单位或从单位外带入数据输入到记算机中。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是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人员变换必须报批网管中心,网管中心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二十六条信息管理人员变换后,必须将单位内所有重要计算机(服务器)密码重新进行设置。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纳人年终考核.院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房管理制度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艟意乱放。

  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5、进出机房按要求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6、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们影响,下雨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7、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8、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机房保安制度

  1、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好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3、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透露给其他人员,同事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物品的情况要即使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5、机房人员对机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6、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7、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8、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事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人员应经常学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8、机房人员对跟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2、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3、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14、应注意节约用电。

  四、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相仿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谁被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损坏。

  3、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4、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6、最后离开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下的消防安全。

  五、机房用水制度

  1、禁止将供水管道和谁被安装在机房内。

  2、应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六、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机房人员必须熟知机房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2、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志(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3、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转、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4、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应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5、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6、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号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7、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嚣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8、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七、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2、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3、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4、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5、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上级允许不允许带领、指示他人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6、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九、机房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

  1、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2、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3、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HIS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院长提出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光盘、U 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光盘和U 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十四、 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对网络故障的判断: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2、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1)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2)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3)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数据的.完整、可靠、可用,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与信息网络相关的人员、设备和相关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及其他网络设备。

  二、安全策略及责任分工

  2.1安全策略

  2.1.1信息网络安全的目标

  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包括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并维护用户信息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2.1.2安全管理原则

  ●安全性原则:信息安全应得到重视,安全风险应得到合理的评估和管理。

  ●权限控制原则:用户在信息系统的访问和操作应有相应权限控制,并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操作。

  ●安全审计与监控原则:建立日志审计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响应与恢复原则:建立应急响应和灾备机制,能够有效应对安全事件和恢复环境。

  2.2责任分工

  2.2.1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管理和评估网络安全工作,并负责应急响应和安全事件处置。

  2.2.2信息网络管理员

  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及配置、漏洞修复、日志审计和监控等。

  2.2.3用户

  负责保护自己的账户和密码安全,不得随意泄漏个人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信息网络。

  三、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

  3.1密码安全

  3.1.1密码强度要求

  ●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

  ●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禁止使用常用密码和个人信息作为密码。 3.1.2密码定期更换

  用户密码应定期更换,建议每90天更换一次。 3.2防安全

  3.2.1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

  所有终端设备应安装依托互联网进行实时更新的杀毒软件,确保设备的安全。

  3.2.2定期扫描

  定期对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扫描,及时清除并进行修复。 3.3访问控制

  3.3.1用户权限管理

  对不同角色的用户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保证合理的访问控制。

  3.3.2账号锁定

  设置连续登录失败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后,用户账号自动锁定一段时间。

  3.4安全审计与监控

  3.4.1建立日志审计机制

  建立日志审计系统,记录用户的操作日志,以便对安全事件进行追溯和分析。

  3.4.2实施网络流量监控

  对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流量和攻击行为,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信息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确保企业信息资产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至关重要。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在各个方面都能够有效地保护信息安全。

  二、信息安全政策制定

  1. 信息安全政策的目标与原则

  (1)确保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核心信息资产,确保其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全员参与:信息安全是全员责任,每个员工都要对企业信息安全负责。

  (3)合规要求:信息安全政策要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相一致,并能满足监管机构的审计要求。

  2. 信息安全政策的制定流程

  (1)需求调研:对企业现有信息安全状况进行调研,分析需求和问题。

  (2)制定草案:根据调研结果和需求分析,制定信息安全政策草案。

  (3)征求意见:将信息安全政策草案发送给内部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征求意见。

  (4)修订和定稿:根据意见修订、完善信息安全政策,最终确定。

  三、信息安全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1. 信息安全部门设立

  (1)信息安全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政策制定和执行,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

  (2)人员配备:信息安全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包括信息安全经理、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技术专家等。

  2. 职责划分

  (1)信息安全经理:负责信息安全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安全事件的响应与处置。

  (2)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和管理。

  (3)信息安全技术专家:负责信息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四、信息安全管理流程

  1. 风险评估与管理

  (1)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对企业现有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信息安全风险。

  (2)风险评估的步骤:制定风险评估计划、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2. 安全事件的监测与响应

  (1)安全事件的监测:建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网络流量和日志,发现异常则及时进行响应。

  (2)安全事件的响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恢复业务、调查事件原因、修复漏洞和防范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

  (1)培训计划的制定:制定信息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

  (2)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对社交工程和钓鱼等攻击的防范意识,保护企业信息资产。

  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控

  1. 信息安全检查

  (1)定期检查:定期对企业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业务流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随机抽查:对特定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业务流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则进行纠正和改进。

  2. 审计与审查

  (1)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外部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审查,评估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事件记录与报告

  (1)事件记录:对所有的安全事件进行记录,包括事件的发生时间、类型、等级和后续处理情况。

  (2)报告:定期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信息安全事件的统计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改进

  1. 改进机制

  (1)内部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

  (2)持续改进: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及时调整和修订。

  2. 绩效评估与考核

  (1)绩效评估:对信息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考核奖惩:根据评估结果,对信息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奖惩,激励和约束。

  七、总结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保护信息资产的重要手段,对于确保企业信息安全至关重要。本文提出了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需求,涵盖了信息安全政策制定、信息安全组织架构、信息安全管理流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控等方面,希望可以对企业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同时也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托付担当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供应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询问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平安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安排、组织、指挥、协调、限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运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平安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平安的全部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1、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询问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2、询问服务:

  (1)依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帮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状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3)依据医院的实际状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术询问服务。

  3、运行维护服务:

  (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2)硬件设备的修理和保养。

  (3)依据医院业务改变,供应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6)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4、技术培训:依据医院的实际状况,供应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根据“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3、建立信息建设平安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平安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平安保密教化。

  4、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5、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养、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意拟担当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平安资质管理。

  6、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平安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供应的服务进行平安性监督与评估,实行平安措施对访问实施限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刚好处理和报告,确保其供应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限制要求。

  7、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平安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平安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看法,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8、运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平安检查。

  9、在重要平安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限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说明。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三、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四、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1、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3、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五、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外;

  3、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4、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6、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7、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8、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人,并保护现场。

  9 、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审查,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0、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应建立计算机运行记录制度,未经审定的任何程序,指令或数据,不得输入计算机系统运行。

  11、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引起的计算机及其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准投入使用。

  12、通过网络进行电子邮件或文件传输,应及时对传输媒体进行病毒检测,接收到邮件时也要及时进行病毒检测,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

  1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收集、研究有害数据;

  ⑵出版、刊登、讲解、出租有害数据原理,源程序的书籍,资料或文章;

  ⑶复制有害数据的检测,清除工具

  六、凡未按以上预防计算机病毒步骤执行而造成机器感染病毒并传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100-200元/次的处罚。

  七、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项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一、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

  二、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三、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四、加强口令管理,对文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确认所有帐号都有口令,当系统中的帐号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的数据库中清除。

  五、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接任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第六项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一、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具有合法权限的用户才能进行相应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任何其他非法操作都属于入侵行为。

  二、所有用户,不准扫描端口,不准猜测和扫描其他用户的密码,不准猜测和扫描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和交换设备的口令。

  三、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器的系统日志,如发现有入侵情况,应用时采取措施,保留原始数据,以便进行调查取证,并向委领导汇报,做好入侵情况登记。

  四、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五、要定期对网站进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包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全面监视对公开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拒绝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击行为,阻止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内外的入侵。

  六、网络(内部信息平台)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七、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八、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深圳前海润林供应链实业有限公司

  第七项违法使用网络

  二、以下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网络(内部信息平台):

  1、破坏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通讯设施,包括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等。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他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他人帐号(包括上网帐号、电子邮件帐号、信息发布帐号等);

  4、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存储介质等途径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5、对网络进行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在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对网络各攻击,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进行攻击,以后、以及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

  7、访问和传播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不良信息的。

  第八项网络资源管理

  一、网络资源和服务器由信息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

  二、服务器及个人用机的管理:

  1、各部门及以上服务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信息系统管理员处备案,未经授权,非管理员不得对其进行操作。

  2、各部门及以上的服务器管理员有责任对其负责的服务器进行例行检查,包括:服务器的CPU、内存、硬盘等资源利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服务使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杀毒软件的及时更新;

  3、服务器管理员要做好服务器的备份工作,至少每季度有一份完整备份,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信息系统管理员有责任监督、协调其备份工作。

  4、个人和各部门未经服务器管理员批准不得私自设立服务器。

  5、服务器管理员每月定期对服务器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服务器检查日志。

  6、服务器管理员每季度需修改服务器密码一次。当服务器管理员有变更时,管理员密码需及时更改。

  7、各部门所有人员应自行维护电脑的正常使用,并按照要求进行设置及及时进行补丁更新,不得擅自退出域、去除域管理员权限、修改主机名、修改IP等。

  三、IP地址的管理:

  1、IP地址由服务器管理员统一规划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任何设备的IP地址。

  2、我项目部申请的公网IP任何人不得私用。

  3、工作需要公网IP,需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4、公司公网IP使用无工作需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服务器管理员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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