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范例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管理制度1
1.0目的: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2.0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3.0定义及分类:
3.1本作业指导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不含小区配套的设施设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部门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能独立运行操作、部门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小型物品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2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五类,即:1、房屋建筑屋,2、机器设备(各类机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监控设备、制冷设备、厨房设备等),3、交通运输设备(各类交通及运输车辆),4、办公设备(电脑网络设备、音像设备、办公家私、其它办公设备),5、其它。
4.0管理部门及职责:
4.1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是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固定资产档案的建立,组织年度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负责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综合事务部负责职责固定资产购买前的.初审、验收、登记、调配、核查及报废处理工作,各二级管理部门及时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固定资产变动的档案资料及固定资产报废单,每季度至少上报一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4.2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为具体使用固定资产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理购买、报废固定资产申请手续。根据'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固定资产具体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正确使用,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公共设施设备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离职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5.0固定资产管理:
5.1固定资产登记、办公设备的标识
综合事务部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台帐,按类别(五大类)分别编号,逐栏登记每一项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新购、调配增减、报废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编号采用7位数字和字母混合组成,格式同下图办公设备标签中编号格式。因办公设备中同类型同型号设备较多(如电脑),为了便于区别和管理,贴标签于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办公设备标签:
使用(保管)人
编号:□□□□□□□
类别号流水号
设备名称
部门代码
类别号见本作业指导书3.2项内容。
设备名称栏填写设备名称关键词的汉语拼音前两个音节首字母(大写),如:办公设备为打印机(dangyinji),此栏填写dy。
流水号:一个部门同种设备记录序号从1起逐个增加。
5.2固定资产的申购:
5.2.1需求部门(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填报《采购申请单》报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单时须在备注栏说明资金来源。
5.2.2受理申购的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首先根据职责范围内的现有资产分布及使用情况,尽可能通过调配内部闲置设备给予解决,如无可能,则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2.3《采购申请单》若获批准,则转采购部门购买;若不获批准,则转回申请部门。
固定资产购回后,由领用部门签收,签收单一式二份,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各一份,并据此各自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财务部门根据合法的收据及固定资产领用明细表作帐务处理。
5.2.4二级管理部门于下月5号前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增置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综合事务部建立该固定资产的档案。
流程图:责任部门(人)
申请部门
是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退回
否
公司总经理
否
通过
采购部门
采购部门、申请部门
采购部门、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
5.3固定资产调配:
5.3.1一级管理部门管理权限内内部固定资产调配时,由一级管理部门开据《固定资产内部调配单》一式三份,调入、调出部门和财务部门各一份,据以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及作帐务处理。
5.3.2调出二级管理部门于下月5日前将固定资产调配资料报与公司综合事务部归档管理。
5.4固定资产报废:
5.4.1固定资产使用达到报废期限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5.4.2由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5.4.3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表意见各自作帐务处理。
5.4.4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每月5号前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上月固定资产报废单。
5.4.5公司综合事务部归档处理。
责任部门(人)
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公司总经理
原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
5.5固定资产核查
5.5.1每年年底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组织财务部门、二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并向总经理提交盘点报告。
5.5.2责任人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二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其管理职责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5.5.3经核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购置价在五万元以下且没有购买保险的固定资产,若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毁损的,由责任人按净值赔偿。
5.6固定资产财务及帐目管理: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办理。
6.0支持性工具:
《采购申请单》
《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固定资产调拨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的资金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
管理的监督。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以资金、实物等资产或者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对出资的财产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
举办者退出办学时可以有偿转让其办学资产的相应财产权,受让人在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后享有与原举办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应有与其办学类别、层次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依法成立后,举办者应确保办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虚假投资。
民办学校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民办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银行开设账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条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并编报各种会计报表,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应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对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学校会计报告应由学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按时报送审批机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须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对象、批准文号及退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民办学校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等任何费用。严禁向本校教师或社会单位、个人非法集资。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应在学期或学年初一次性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费,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按月或季度(学期)收费。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收费应当依法使用规定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以办学名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抵押担保,不得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接受的捐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接交、入账(库)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因故退学,民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核退费用;因刊播、散发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办学或变更举办者时,应依法组织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
第十七条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产管理制度3
1.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过帐登记,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管理处财务室对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器具工具等)必须建立台帐,管理处财务室则是固定资产的实物主管部门。
3.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统一编码,管理处应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依据不同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人是当然的保管人,对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处各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同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5.对固定资产代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毁损或损失,有关负责人应负担赔偿责任,按情节应赔偿原价的10-50%。
资产管理制度4
全聚德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司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它通过规范资产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防止资产流失,为公司的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内容概述:
全聚德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固定资产的定义,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类体系,并进行唯一的资产编码,便于资产的追踪管理。
2.购置审批流程:设定固定资产购置标准,规定审批权限,确保资产投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资产登记与入账:规范资产验收、登记和财务入账流程,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4.使用与维护:制定设备使用规定,落实保养计划,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资产转移与报废:明确资产调拨、借用、出租和报废的程序,保证资产流动的合规性。
6.审计与盘点:定期进行资产审计和实物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资产管理制度5
一、设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四、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五、固定资产折旧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六、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七、固定资产调出、出售或外借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八、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资产管理制度6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或者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圆满完成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开展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班上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重新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前半期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军用物资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午休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为。
4、各班保管使用的权利、物资,及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转作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毁负责赔偿。
5、财产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毁损、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如属自相矛盾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优劣负责修理或补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衣物,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缴费。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定义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乔尔纳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缴付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班主任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严处,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办事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付之一炬、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日常事务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经营性园长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资产管理制度7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
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帐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示;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半年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办公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3、资产评估。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5、资产经营。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标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源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源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核监督.
资产管理制度8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学校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4、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5、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室负责人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成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6、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室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校长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1、学校内部调整时,由管理部室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室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七、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资产管理制度9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 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制度化管理,能更有效地分配和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 财务合规性:确保资产的合法合规使用,降低财务风险,为医院的审计和监管提供依据。
3. 提升运营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资产闲置,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效率。
4. 保障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至关重要。
资产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巩固资产使用效果,减少积压浪费的损失,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现根据《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本暂行办法。
(一)范围分类
一、凡单价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核算范围。
二、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第一类:房屋与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装在房内的不可分割的.水电设备等),不分用途、结构,以整幢为单位列为固定资产。
2、建筑物:围墙、球场、跑道、马路、车棚、路灯、雕塑、标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树木
第二类:教学仪器、设备教学用的各种仪器、模型、标本、电教器材、微机与机械、动力设备等均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类:交通运输工具凡各种人力、机动交通车辆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四类:图书
凡供教学参考与阅览的图书与报刊、杂志合订本,不论其价值高低,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对零散报刊、杂志及各种教本、挂图等则不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办公使用的设备与家具
凡属木、金属等家具、用具与消防设备,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其分类如下:
1、桌:各种办公桌、实验桌、电脑桌、会议桌、乒乓球桌、饭桌等。
2、椅:单人椅、铁折椅、沙发。
3、学生用的课桌、凳(以套为单位)。
4、橱柜:仪器柜、公文橱、图书橱、电视机橱、床头柜、书柜、保险柜等。
5、架:书架、货架、金属活动黑板(连架)等。
6、床:木板床、铁床(双层学生用)铺板等。
7、机:打字机、复印机、录音机、计算机(器)、电视机、电脑、投影仪。
8、器:灭火器、灭火箱、消防栓、高压水管等。
第六类:文娱、体育设备、环卫设施(垃圾屋、箱)
凡各种较贵重的乐器与体育运输器械、环卫设施均列为固定资产。
(二)管理与职责
一、学校将财产管理列为目标管理。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宣传教育,提倡“人人爱护,个个管理,互相监督,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每学期开学应集中进行一次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
二、学校应根据规模与人员编制等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财产保管员和仪器、图书管理员,具体管理全校财产,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财产的保管、验收、登记、编号、分配、调配、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2、经管财产明细帐目,协助使用部门落实定人、定责的管理责任制。
3、经常督促,检查各使用部门的保留、使用、维护情况,核对帐、表、物。
4、具体负责财产全面清查和重点抽查工作。
5、经常掌握财产的余缺、损坏、丢失等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验收、分配、调拨、登记、检查、日常维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物尽其用。
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在总务部门全面管理、统一核算的要求下,实行“部门分管、定人定岗,责任到人”。除总务部门固定资产专管员直接管理的固定资产外,下列固定资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学、生物、仪器与电教器材、微机设备,分别由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管理员和电教、微机管理员负责管理。
2、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
3、体育器械由教务处指定人员管理。
4、文娱设备分别由团、队和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5、各部门、班级领导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班级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固定资产,由个人负责管理。
(三)清理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帐、表、实物逐一进行核对。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长为首,总务处为主,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成清查小组,进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门协助。在清查中发现数量短缺、损毁,应追查原因,如属个人过失,应责成过失人赔偿。对无法查明盘盈、盘亏的原因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入帐,以帐结案不结处理,清查结束后应将全部固定资产列出清单,连同文字说明一式三份,保管员、会计各执一份,凭此调整帐务,报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会计报表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清查财产结束时,仅上报新增的固定资产表册和文字说明。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对实物,并检查实物占有情况,如发现数量缺少、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
三、财产保管员和仪器、图书管理员(包括兼职)调动工作时,应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帐户余额上盖章或填列固定资产结存明细表,进行交接,经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四)奖惩
一、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擅自转让或拆卸部件,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
二、财产保管人员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兼管人员如因工作失职,致使固定资产丢失、毁坏,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作适当处理,或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适当处分。
天、各教室的门窗、玻璃、课桌椅、黑板等财产,由财产保管员在每学期开学时交给各班主任保管,学期结束时到班里验收。各班在财产使用保管期间,如因管理不善,被学生摔打、击掷、雕凿而造成损坏,应由班主任责成肇事者赔偿,情节严重者还应给予适当处分。
三、学校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应将爱护公物列为条件之一。
四、学校于每年对校财产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面。
资产管理制度11
为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发挥网络及其信息对我校资产管理方面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同时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和服务,增强网上安全性,使我处网络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特制定资产管理处网页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网页是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及日常工作的重要宣传窗口,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涉及本网页业务。
二、网页管理由资产管理处处长指定网页负责人一名,新闻信息发布员及网络管理员各一名,负责设计制作本单位的网页内容、发布新闻信息、进行网络的管理,并定期更换。网页的内容制作与更新,须经处长核定并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凡是涉及到政策性法规文件的内容,必须由网页负责人同意、处长审定后方可安排,未经网页负责人及处长批准,新闻信息发布员无权上传内容。
四、制作网页内容,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快捷准确、更新及时的'原则。
五、网页内容应及时体现学校资产管理现状、人员的精神面貌及工作发展思路。
六、每季度网页负责人向处长汇报一次网页管理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做出计划。
七、网页内容不得含有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诽谤性资料。
八、网页内容不得侵害他人着作权及其他权利。
资产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保障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和财政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学科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活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证开展学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学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核算和严格管理,防止财产物资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实行学校领导负责,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职财产会计(财产总保管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做到财务、财产使用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手续,定期对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范围
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的教学、科研、生活、生产用资产(不含玻璃制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椅、办公桌椅、图书资料、学生床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校舍)、场地、建筑物及其他各种附属设施。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电教设备、艺术和体育专业用的文娱、体育设备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装具,家俱,办公与炊事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的一切文物及陈列品,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图书音像资料。包括各类图书、报刊合订本、各种音像资料、教育软件、管理软件等。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计价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照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固定资产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建造永久性设施,应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从各种方案中择优确定。凡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2、购置固定资产,要按批准的计划(预算)进行,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购入的固定资产,要经管理部门人员验收;专业设备还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3、学校自制的固定资产,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费。付出时费用先记入“暂付款”帐户,自制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再转列“支出”,并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按调拨单或估价单验收后,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第五章固定资产权限处置
根据《州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杭财综〔20xx〕821号)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按下列权限处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资产核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权限处置
依据上述权限处置要求,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责任损失、调拨、变卖等,必须按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学校固定资产,经一定时间的使用、磨损,逐渐丧失了使用效能,需要报废更新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科实地检查鉴定后,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2、房屋和建筑物、土地、车辆处置,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
3、报废或处置后的固定资产,须进行清理。经变价处理后,有一部分残值收入作“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用于重置固定资产。
4、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或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五份,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帐户。
5、责任损失的固定资产。由于管理不善或失职,固定资产有丢失、毁损、遭受人为破坏等情况,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重大损失还应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时,要编制《固定资产报损单》一式三联,并根据批准后的处理意见,责成过失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或执行其他处理决定。管理部门人员根据《固定资产报损单》注销固定资产明细帐,财会部门减少固定资产。赔偿损失的收入,纳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6、无偿或有偿调拨、变卖的固定资产。为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在系统内无偿调拨时,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清单》,一式三联,分别冲销固定资产帐户记录;收回价款记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第六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监督复核
1、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及时解决固定资产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财会部门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帐一次,保持帐帐相符,同时应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账目、实物进行监督和复核。管理部门人员定期(半年或一年)组织由学校领导、使用部门、财会部门参加的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核对,保持帐物相符。并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记录。
2、通过清查,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说明盈亏的原因,报学校领导批准,及时做出相应的会计帐务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维修保养。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寿命:
1、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保养,特别是对电视机、录像机、高级照相机及附件、高级乐器、高级美术教具等固定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门检修和保养,并建立保养记录。
2、保持固定资产存放地点的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窃、防潮、防尘。
3、贵重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保养。
4、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维修,并建立维修记录。
第八章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条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1、低值耐久品是指单位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但单位价值在5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同类物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够低值耐久品条件的物品。如小仪器仪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办公用具以及劳保用品等。
3、采购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库存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并建立验收、领用和保管制度。对于增减变动低值耐久品由学校会计和财产会计同时登记备查帐薄入帐核算,低值易耗品设立领用登记簿。
第九章财产保管员的管理范围
第十三条为加强财产管理,学校各部门设专、兼职财产保管员
1、总务处设专职财产会计(或称财产总保管员),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验收、保管、编目、登记、作帐)。
2、各教研组、处室、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设兼职财产保管员(也可由各组、处室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财产保管及财产帐务等工作。各班级也设财产保管员,负责本班级财产保管等工作。
3、财产保管实行以学校与组、处室(或图书馆)或个人保管本结合的原则:
凡集体使用的公物,分别由校或部门财产保管员保管。
凡个别因教学或工作需要而个人借用之物(如计算器、收录机、工具书和参考书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门的财产清册,责任到人。
4、各部门保管员,负责对本部门公物的保管,财产增减必须及时入帐,并协助总务处执行对公物管理的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13
目的
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提高工作效益,促使办公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责任与检查
1.部门经理对部门人员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所属员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责任。
2.总经理对各个员工的考勤有监控之责。
管理制定
1.上班时间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营运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开发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网络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员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员按晚班上下班时间打卡。(备注:中午上班应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时,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电话(不能用IC卡、IP卡)拨打销售行政文员的电话并通话以作考勤登记,并在《出差跟踪表》上填写通话时间、电话号码、地点。
(2)如员工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前台;如未能在下班前回来打卡,应在第二天上班时补填外出申请单交给部门经理签字证明确属因公外出;
(3)工资发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当天,当月发放上月全额薪资,(例:8月15日领取7月份薪资),工资发放形式,以银行汇款或现金;
工资以实际出勤的天数计算,如需加班满2小时的员工,公司发放10元/小时作为加班补贴。
(4)公司特设每月全勤奖50元作为奖励。
6.奖罚规定
迟到:
(1)迟到1~30分钟,每一分钟扣罚一元。
(2)上班时间迟到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迟到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钟内,每分钟扣罚一元。
(2)早退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早退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旷工:
(1)假期满未续假,又没有上班者,均以旷工论。
(2)旷工一天,除当天不计工时外,另外扣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予以开除处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一天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14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明确、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责任到人。避免损失、积压和浪费,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
(一)购入程序及规定
增添固定资产,必须按年度购置计划进行。首先看是否属于专控物资,政府统一采购物资,如是这一类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以质优价廉为原则采购进货。如是低于5万元价格一般物资,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采用直接购入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管理
1、新增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手续,总务处及时建立帐、卡登记工作,然后由专人向总务处领取签订管理责任书,支付使用。
2、学校的资产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学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见坏及修、见破及补、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3、每学期末各使用部门做好学校资产的报废、破损、丢失等变动工作,报总务处检查、核实,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对以上情况作出处理,结果对全校师生公布。
资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培养人才,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办好学校的物质基础。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三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够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处理。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不论是通过何种经费购得设备(包括自筹、捐赠、自制等);均属于学校财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以下分类进行管理。
1、土地。指学校所有的经营场地。
2、房屋及建筑物类。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供水设施道等;
3、交通运输设备。主要指学校的车辆。
4、教学仪器设备类。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实训室的设备。
5、办公电子设备类。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电子设备;
6、家具及其他类。指学生桌椅、床、办公桌椅、柜、沙发、茶几等;
7、图书文物类。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
8、文艺体育设备。
9、公共设施。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归口管理。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职权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项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建档建卡。
5、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调拨、调出、丢失、损坏、报废的审批及处理;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处室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在资产管理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学校规定的权限内有调配权,但需到后勤处备案,必须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配备专职和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物,根据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保证账、物相符,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或离职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物清点无误后,签署交接文书,经资产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调动或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九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1、购入、上级主管部门划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等计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增继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固定资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入账;
第十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一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并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三条添置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及学科设置情况,按照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全盘规划,保证重点。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避免重复购置,积压浪费。
第十四条购入、调入和自制的固定资产,不分单位、不分经费来源,统一由资后勤处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协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后勤处根据验收单等凭证入账。
第十五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接收和交接。并开具固定资产交接单、捐增协议、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资产管理处根据凭证,办理入账手续。
第十六条新增固定资产一律持购货凭证等相关证件(须有单位负责人、经办员、领用人签字)到资产管理处办理验收,登继定资产编号、入固定资产账;经验收人员及主管负责人签字之后,财务室方可办理报销手续。未经资产管理处办理上述手续的,财务室一律不能办理其它手续。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全校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处置权归后勤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固定资产报废、变卖、串换或私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完备后,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处置或授权归后勤处处置。
第十八条对使用部门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处置或调剂。拒绝处置、调剂的,资产管理处可建议学校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发放、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及处置等项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后勤处建立全校统一的固定资产一级账。各部门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资产明细账,准确记录所管范围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增减变动情况。各处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将所管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报给后勤处。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要妥善维护和保养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资产,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财产的完整。对使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学校固定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擅自处理、变卖学校资产的收入,后勤处有权代表学校予以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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