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05 10:30:45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全部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仔细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进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需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准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别状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特地库房,各部门应依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平安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名目。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依据分类法,编制分类名目;依据需要编制专题名目,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需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识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把握利用规律。

  7、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平安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需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需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需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需妥当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准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准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需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需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依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需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 本制度从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2

  1、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基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库房内严禁吸烟、喧哗、动用火种,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3、库房门窗要牢固,随走随关,班前班后要经常检查,严防档案丢失和意外事故发生。

  4、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等措施。

  5、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3

  一、归档范围

  1、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合同、工程的审批)。

  2、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

  3、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4、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医院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二、归档时间

  1、各科室于每个星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总结、按统一归档要求整理立卷。

  2、每月最后一日为档案总结归类时间,各科室需要将已归纳好的档案材料统一交于各档案管理人员处。

  3、1月为总归档时间,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全年档案汇总、梳理、排序、分类,并向医院办公室上交统一的档案汇总报告。

  三、归档条件

  1、归档材料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则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如有电子材料需要一并存档。(电子材料应统一归档名称)

  2、各科室的归档材料必须保证材料干净整洁无污染,书写规范,不能随意涂改、添加与归档材料不相关的内容。

  3、合同、协议类文件应符合医院关于合同、协议的签订标准,需要加盖公章的原件,如合同内容有修改,应注明修改内容,并经承办人签字入档。

  3.1、医院的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医疗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2、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⑴所经办合同必须先经由法务部门审核,并经院长签字确认方可签约;

  ⑵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本本。

  3.3、合同的保管:

  ⑴各类合同,医院至少保留两份原件。医院办公室一份,科室负责人一份,如科室需额外保留原件,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份数(此项不包含劳动合同)。

  ⑵合同的实施进度由经办人督促,并保证医院方于约定合同期内完成相关义务。

  4、照片、音频影像等电子数据材料需要统一拷贝、并编排文件夹,拷贝份数为两份,其中一份为母版,不提供任何人使用,另一份可供日常使用。

  四、档案归档处

  1、医疗类(即患者病历、手术记录等)档案统一交由病案室存储。

  2、非医疗类(采购、营销、行政等)档案统一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处。

  3、医院的影像资料等宣传资料由宣传部管理。

  4、医院的人事材料、职工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5、医院的医生资质证书由医务部管理,护士资质证书由护理部管理。

  五、档案借阅

  1、院内各部门人员需要借用档案,须在医院各总档案负责人员处进行借用登记,如医疗类的需要找病案室档案负责人、非医疗类找办公室档案负责人,以此类推。

  2、各部门人员需要借出档案时,必须出示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档案借出单》(可参考附件1)。借出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不污染、不破损。严禁在借阅出的档案上增改、填划、圈写。

  3、查、借阅者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核实验收,保证借出的档案无缺失、无损害、无修改方可入档。

  六、归档责任

  1、各科室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私自涂改、伪造。

  2、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起管理档案并督促各部门下属员工及时制作档案、跟进档案的义务。

  3、任何员工都不得因私用而对档案进行留用、复制、拍摄。

  七、档案库存

  1、档案入库必须要办理交接,所有档案必须要经各总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核对,确定档案内容无瑕疵、质量无破损、无缺失后,所在部门负责的经办人员在《档案入库登记表》(可参考附件2)上签字。

  2、所有档案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编号科学规范、标志明显、查找方便。(编号可参考附件3)

  八、档案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保管档案,不得跟无关人员讨论档案内容,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接收登记制,保证一案一登,不漏登,不错登,不乱登。

  3、档案柜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不得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钥匙。

  4、不得将医院档案随意带出档案管理处,若因工作原因需要携带档案资料,携带档案员工须做好保密工作。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xxx医院

  20xx年6月2日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4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档案工作人员设置

  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档案归档

  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档案保管

  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湿度,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把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5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3.6按照标准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3.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4、档案

  4.1档案保管员必须有严格的观念,认真执行《法》和《守则》,不得泄漏档案机密。

  4.2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调整划分档案密级。利用未开放的档案,必须履行借阅利用的批准手续,要正确处理利用和的关系。

  4.3严格遵守档案的销毁审批制度,销毁档案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在指定地点销毁。

  4.4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保管设备要符合要求。

  5、档案借阅

  5.1借阅者查阅档案,要在阅览室进行,一般不外借。需要借出或查阅涉秘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

  5.2借出的档案要限期归还。外单位借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院领导审批。

  5.3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加注、勾划、涂改、折叠,不得抽拆文件。

  5.4借阅者未经档案保管员允许,对查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复制等。凡经允许摘录、复制的,必须经档案保管员审查核对。

  5.5归还档案时,档案保管员要认真检查档案是否完好,及时做好归还登记,并形成档案利用效果。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6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7

  一、为了合理的布置医疗器械产品库房,保证出器械出、入库的有效性,确保帐物相符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及养护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常温库房的管理。

  三、库管员负责库房的管理及库房养护,库房卫生的清洁、防潮、防鼠、温湿度控制、防火管理。

  四、医疗器械产品需存放在公司医疗器械仓库,不得在办公区堆放,新采购产品要放入待检区检验,由质检员验收登记,根据验收结果分区,分批摆放。

  五、公司库房管理员要保证库房的洁净、卫生、通风、避光、防火、照明。库房地面要干燥、无尘、无洞、平整,库房地面、墙壁及房顶应注意打扫、清洁、维修。同时防止鼠虫叮咬破坏,并放置货架、地拍、温湿度计、防鼠、防虫设备,配备2个5kg感应灭火器备用以保证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

  六、库房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分区存放原则,产品应存放在包装箱内,不同批次的产品应标示清楚,库区分为:待检产品存放区、退货区(黄色标识)、合格产品区、发货区(绿色标识并区分批次及规格品种)、不合格产品存放区、效期管理区(用红色标识)、过期产品存放在不合格区。保持整齐、有序,特殊要求医疗器械产品应按产品要求存放,避免因存放不当而造成损坏、失效。

  七、库管员在接到质量检验员签字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对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办理入库手续,准确清点、核对入库产品的数量、型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按相应存放区分类存放,同时详细填写产品入库登记表。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摆放要离地不低于10cm,高度不高于2.2米,垛距不低于20cm,墙距不低于10cm。库房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八、加强效期产品和不合格产品、残次产品的分类管理,对过期产品及不合格等产品及时登记并上报主管领导,以及时清理库存。

  九、效期产品的管理:在产品效期前三个月预警,通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临近效期产品和过期产品要妥善处理,根据合同约定退回厂家或做不合格品处理。

  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出、入库登记复核清点工作,按照规定对产品的数量、质量、批号、注册证、进行复核,并填写出入库单,建好管理台帐,确保帐、物相符。

  十一、库管员应每月底(最后一周)准时填报月进、出货统计单,统计现存库房的产品批次、数量等情况,并及时将库存商品状况通报主管领导,每三个月配合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库房清查一次。

  十二、库房管理要严格控制库房的温度、湿度,定期做好库房设备的养护、做好温度、湿度记录,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8

  一、高度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9

  为全面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内容,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档案的管理。

  2、职责部门

  2.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2.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2.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2.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3、档案收集、归档

  3.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3.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3.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3.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3.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档案立卷

  4.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4.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4.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4.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4.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4.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4.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档案目录编制

  5.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xx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5.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

  5.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5.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6、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6.1档案保管权限

  6.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6.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6.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6.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6.2档案保管期限

  6.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6.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6.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6.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6.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6.2.6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6.3文档的保存形式:

  6.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6.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6.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6.4档案类型

  6.4.1行政档案,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

  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

  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

  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

  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

  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

  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6.4.2人事档案,包括: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

  劳动合同及协议;

  考勤打卡数据;

  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

  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

  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6.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

  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

  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

  固定资产资料;

  其它须保存文档。

  6.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

  设备台帐;

  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

  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

  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6.4.5医疗档案,包括:

  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7、档案查阅与复制

  7.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7.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

  7.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7.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7.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7.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8、档案的销毁

  8.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8.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8.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0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1

  一、对未归档会计资料进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对各岗位记帐凭证的编号、整理、装订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二)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

  (三)年终办完决算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并做好整理、装订、编号登记、分类及归档等工作。

  二、进行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凡属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有关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并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档人单位和姓名、调档的事由及归还日期等。

  (二)负责以保存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会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三)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印留存。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2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

  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

  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3

  1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

  2范围

  适用医院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存、借阅、销毁。

  3内容

  3.1职责

  3.1.1 医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对全院各部门档案(财务档案除外)进行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3.1.2 各科(部)负责本部门内原始档案的留存、梳理。

  3.2档案立卷归档

  3.2.1各职能部门于每年的4月份底前将上年度需归档的原始档案材料移交院综合办公室,并填写《XX医院原始档案资料移交记录表》。

  3.2.2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文件资料认真整理,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立卷归档。原则上,档案管理员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医院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3.2.3归档的文件资料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科室或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3.2.4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3.3档案借阅

  3.3.1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分管领导或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档案室查阅。

  3.3.2查阅档案时,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3.3.3查阅档案只限于申请需查阅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外。

  3.3.4 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需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需经档案管理员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借阅人负责。

  3.4档案室安全保密

  3.4.1任何人员未经档案管理员或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3.4.2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4.3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档案室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3.4.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3.5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3.5.1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院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立卷人员组成档案工作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5.1对过期的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3.5.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5.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3.5.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3.6档案室管理

  3.6.1医院档案室负责行政档案、财务档案、基建档案等管理工作。

  3.6.2档案的接收和查询及销毁工作都必须记录完备,室藏档案必须与档案目录相符。

  3.6.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室内柜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3.6.4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是室藏档案进行检查、保持整洁完好。

  4相关文件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5相关记录

  5.1《XX医院档案查询登记表》

  5.2《XX医院档案移交记录表》

  5.3《陈家桥医院档案销毁记录表》

  5.4《陈家桥医院档查询申请表》 XX医院档案查询登记表 XX医院原始档案资料移交记录表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4

  为确保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齐全完整,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范围:

  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镇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镇的重要报道,涉及本镇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

  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收集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

  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人员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整理归档,由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资料收集制度

  一、凡档案室收藏的、为本镇各方面工作参考的需要而收集或编写的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档案复制品。

  二、收集范围

  (一)反映本镇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镇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镇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著作以及其他图书。

  三、收集方法

  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镇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四、资料的整理

  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根据《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结合运用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索引。

  五、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镇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应进行归档。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并以物理归档为主。

  四、实施逻辑归档时,具体经办人完成电子文件归档操作;档案人员参与设备更新时的数据转换工作并做更新记录,会同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设定查询归档电子文件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应把归档电子文件的物理地址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服务器上,并采取可靠的备份措施;档案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计算机或网络上重复的电子文件。

  五、实施物理归档时,归档电子文件存储的载体应注明是否经过检毒和消毒处理,有隐患的数据文件不得归档;电子文件按保管期限—年度(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分类;归档电子文件经分类排列后,应著录标引,并编制机读目录和档号。

  六、各电子文件的形成科室应定期对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制作脱机备份。归档电子文件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利用,一套异地保存。需永久、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制作纸质版本并归档;转换成纸质版本的,应及时归入相应门类的纸质档案中进行管理。

  七、归档电子文件应直立存放于防磁柜中,温度控制在17℃—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距离强磁物10米以上。

  八、归档电子文件,每年抽检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采用复制的方式补救,但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复制采用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等,禁用软磁盘。

  九、档案室配备与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有效识读,封存的归档电子文件不得利用和外借。

  十、销毁归档电子文件,需经本镇领导批准,有关业务科室和档案室审核,编制销毁清册,并确保载体与信息彻底销毁。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和摘抄、复印,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进行。

  三、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档案室,更不能擅自帮助别人复制、摘抄档案,坚决杜绝失泄密现象。

  四、利用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不得翻阅与所需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坚持档案保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若发现遗失、失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掌握医院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例会制度应明确固定的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议题。

  会议议题包括:

  1、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听取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负责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3、讨论当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4、听取其他科室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研究或讨论医院在安全生产方面给予奖励或批评教育及处罚的科室或个人。

  6、审定医院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听取关于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相关科室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医院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3、新员工(含实习、代培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为单位级、科室级和班组级。

  单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4)医院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执行的重要性;

  (5)消防、交通、特种设施等安全生产知识;

  (6)医院的生产经营特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7)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8)医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9)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等应急救援知识。 科室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科室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本科室的`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

  (4)要害部位及设备分布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班组生产性质及特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

  (3)所使用设备设施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文明生产要求及安全操作示范。

  4、离岗6个月以上的员工,要进行复工教育;转岗(变换工种)以及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员工,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6、对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采用岗前培训、岗上培训、板报图片、专题宣传栏、录像广播、知识竞赛、讲演讲座、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记录保存至该员工离职为止,平时教育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对各岗位、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2、各岗位要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日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3、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并督导各科室、各班组做好岗位检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4、每周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除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和生产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外,还要对上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情况要在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

  5、除进行日常、每周检查外,还要进行专业性检查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前检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6、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等内容。

  7、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出记录。特种设备在检查和日常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

  8、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检查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9、对于检查所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签发整改通知并及时解决,整改后复查。如果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和制定整改计划。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3、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可分为三种:

  (1)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各科室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3)个人举报的事故隐患。

  4、事故隐患分为内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两类。

  (1)内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做好记录。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形成隐患的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科室,并做好记录。在事故隐患消除之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涵盖医院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或设备设施(如:配电室、锅炉房、厨房、高压氧舱、检验(实验)室、药品(生物制品)仓库)等。

  6、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括:

  (1)电气线路是否有私拉乱接或裸露和老化损坏现象,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等;

  (2)疏散通道挤占、堆放杂物现象;

  (3)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防火卷帘门等)状况;

  (4)库房、机房管理;

  (5)应急广播系统;

  (6)违章操作(电工、锅炉工、驾驶员等未持证上岗);

  (7)排油烟管道;

  7、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科室或具体负责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采取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防范措施,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后,要进行复查验收。

  8、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根据工作分工,各科室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各科室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

  (3)对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科室要按职责分工进行查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相关科室或具体负责人限期消除。

  (4)各科室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题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措施;医院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上级有关科室报告。

  (5)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备案登记制度。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科室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进行详细记录;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并保留三年以上。

  (6)安全生产管科室对事故隐患及时汇总,向医院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对未按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发生的问题,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制度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后果的责任。

  2、在每年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时,应当列出用于投入安全生产的资金项目,便于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

  3、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要专款专用,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改变;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4、安全生产资金在使用时,应有使用科室或项目的书面申请,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批,由财务科核准发放。

  (六)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危险作业包括电器维修、金属焊接、高空作业(高处维修、清洁卫生、装饰装修)和清理地沟等。

  2、凡在危险作业前,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进行审批备案。作业时,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视其危险程度,可直接派人现场监护,也可以委托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看护。

  3、属于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着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待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等,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现场监护人员要严格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是否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6、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先学习医院制定的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开始作业。

  7、清理地沟时,打开地沟盖后,要先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经检验地沟内无有毒、有害气体后方能作业。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1-22

档案的管理制度10-25

档案的管理制度10-08

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07-05

a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03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02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经典]10-02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02-15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