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28 09:32:25 制度 我要投稿

防汛管理制度必备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汛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汛管理制度必备15篇

防汛管理制度1

  第三小学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3、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防汛管理制度2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防汛物资调拨令,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拨付。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防汛抗洪抢险之需。

防汛管理制度3

 一、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抗旱物资进行管理。

  二、了解防汛抗旱物资性能,注意防汛抗旱物资的日常化维护和保养,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完好无损。

三、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抗旱物资安全管理。

  四、防汛抗旱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五、建立防汛抗旱物资盘点制度,每月定期对防汛抗旱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六、规范防汛抗旱物资出入登记手续,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账”相符。

  七、防汛抗旱储备物资属政府专项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防汛抗旱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的管理,发挥好度汛物资在防洪期间的'作用,根据我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度汛工作方针,为满足度汛抢险需要,项目部度汛物资按度汛方案规定足额储备。项目部度汛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由安全文明办公室负责。

  二、项目部度汛物资应当入库保管。物资仓库管理由项目部办公室委派专人负责。项目部应制订具体的度汛物资领用制度。仓库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额根据度汛方案的实际需要确定。度汛储备物资目前储备的主要品种和数量是:砂石料30000m3 、土方50000m3 、编织袋10000条、铁锨100把、雨衣、雨靴200套。度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的增减,由度汛办公室提出,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四、度汛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度汛办公室批准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动用。

  五、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调用,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根据领用制度,向项目部度汛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度汛办公室物资管理员发调拨指令。管理人员接令后,应做到及时核发,并确保品种、数量无误。若情况紧急,可电话联系报批,然后完善手续。电话报批,先用后办的,由办公室负责督促使用单位(或部门)补办手续,确保调令齐全,便于年终结算。

  六、办公室应做好度汛物资的回收工作。度汛抢险结束后,应组织回收使用单位(或部门)未用完的物资,并办理好手续,作为结算依据。对于非汛期借用的物资,由办公室负责按期回收入库,并确保物资完好。回收物资的维修保养,由办公室负责。

七、项目部度汛抢险使用的物资,由办公室负责核销。

  八、度汛储备物资每年年终复核一次。根据实际需要,由办公室提出下年度储备物资添置计划,报财务部批准后实施。

  十、办公室每年年终要公示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的库存情况、调用情况和价款结算情况。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防汛管理制度4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值班阶段(特殊情况按上级要求执行),汛期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交接班制。公司防汛值班机关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工作日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休息日及夜间值班设在调度值班室,节假日按照应急值班安排值班。

  2、各单位在汛期应设专用防汛值班室,值班室应有各相关部门的值班电话,应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值班抢险队伍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室电话、宅电及手机号码);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防汛办公室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3、各单位领导及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汛期值班,节假日和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应由主要领导值班。

  4、各单位应建立汛期值班工作记录,按值交接,防止工作出现漏洞。坚持汛期值班交接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岗位。

  5、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了解河道来水和天气变化情况,负责检查本单位各相关人员到岗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6、如遇紧急汛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同时通知防汛抢险队伍、器材和物资待命。

  7、各单位防汛值班室地点及电话号码每年应向公司防汛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公司还应向地方防汛指挥机关报告。发生变动也应及时汇报调整。

  8、防汛值班电话任何人不得无故占用,要保持通讯畅通。

  9、汛期公司值班人员每天要与各生产单位联系,了解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工作情况。

防汛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

  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储备定额的调整,由水利部商财政部后报国家防总批准。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一)防汛物资。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资。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储备管理

  第八条物资储备由水利部或已授权的代储单位与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储备管理,其职责: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物资,首先由地方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自行解决。确因遭受严重水旱灾害并符合第十二条规定,需要调用中央物资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国家防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若情况紧急,也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申请的内容包括调用中央物资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国家防总调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仓库发货,由仓库快速将中央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国家防总、水利部反馈调运情况。

  第十五条调用中央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出物资的仓库结算。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要做好中央物资的接收工作。防汛抢险或者抗旱减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物资的仓库存储。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

  第十七条国家防总启动Ⅰ级或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地方应对该响应级别申请调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八条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申请用于中央直属工程的中央物资,未动用或可回收的,由流域机构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的仓库存储。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九条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可申请核销,以及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要报废的中央物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核销或报废。

  (一)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报废的中央物资,仓库要组织清产核资,及时专题报告水利部,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由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s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xx]400号)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废手续。

  (二)申请核销中央物资,申请单位、流域机构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申请核销中央物资,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申请单位、流域机构随同申请文件一并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xx]400号)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销手续。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物资报废处置或核销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

  第五章补充、更新购置费和储备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是指按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经批准报废或核销的物资进行补充、更新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由财政部根据国家防总批准的储备定额、物资价格及物资运往仓库运费确定。

  水利部应在中央物资达到储备期限的当年,向财政部申报补充、更新购置费预算建议。财政部审核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拨付补充、更新购置费。水利部应及时完成中央物资补充、更新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毁损的中央物资,其补充、更新购置费由仓库负责。

  第二十四条中央物资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央物资的验收,应当按照防汛抗旱物资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央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储备物资价值的百分之八计算。上年度物资储备管理费,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政部根据水利部报送的预算建议审核后拨付。

  储备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应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各仓库要加强储备管理费的使用管理,专账收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次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储备管理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决算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水利部应在每年5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情况及经费安排使用、结余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及经费管理工作,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水利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财农[20xx]241号)同时废止。

  防台防汛安全管理制度20xx-06-23 13:12 | #2楼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作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台防汛安全管理。

  3、防台防汛重点部位:

  1.泵房、配电房及集装箱堆场内电控柜等设备设施。

  2.码头的机械设备。

  4、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1.码头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码头应急小组负责。

  2.特殊情况下,防台防汛小组成员应昼夜值班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5、汛期检查:

  1.汛期前,应急小组对下列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1)集装箱防风带是否绑扎好;

  (2)堆场下水道是否有堵塞;

  (3)码头配电箱是否已断电,且锁好箱;

  (4)正面吊、堆高机、叉车等机械是否摆放安全;

  (5)正面吊、堆高机等大型机械是否已做好防护;

  (6)门机是否已做防风措施;

  (7)船舶是否已离港避风;

  (8)办公楼、查验平台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

  2.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应急小组及时汇总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6、汛期物资准备:

  (1)准备足够的沙石并装好备用;

  (2)准备铁铲、镐头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

  (3)准备绳索、家具,以备加固捆-绑用;

  (4)准备安全带、救生圈等,以备抢险抢救用;

  (5)准备检修工具,以做抢修之用。

  7、恶劣气候下的操作:

  1.雷雨时停止装卸船作业。

  2.强风时:

  (1)六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登高作业。

  (2)必要时,人员应根据公司命令撤离码头现场。

  3.暴雨时认真检查排水疏通情况,发现堵塞应及时排除。认真检查配电房是否进水,必要时联系停电。地位房屋应在门口堵上沙袋以防进水。

防汛管理制度6

  1、汛期实行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由局领导带班。一般情况每周安排一位局领导带班。当全市出现较大范围的强降雨,江河湖库汛情严重,防汛抗灾进入实战时,可增派局带班领导。

  2、防汛紧急时,局堤防、水库、水利等科室同时实行科室负责人带班制度,工作时间内办公室要有人值守。

  3、局领导带班对防办及堤防处、水库科、水利科的值班负总责。

  4、带班局领导主要负责上下协调,督促指导各有关科室值班工作;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会商会,归纳并提出重要的调度意见、险情处置方案,督促落实调度方案和险情处置工作;负责阅示、审定有关防汛抗灾方面的文件。

  5、带班的局领导负责将会商会的.重要情况上报局长,并一道研究意见后,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上报市防指领导。

防汛管理制度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大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大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大雨放学。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防汛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指挥部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项目部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项目部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

  各项目部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各项目部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三条

  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五条

  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指挥部、各项目部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六条

  洪水灾害发生后,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工作。

  第十七条

  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第十八条

  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十九条

  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二十条

  汛期结束后,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指挥部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防汛管理制度9

  为了保护客人生命安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该单位法人代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保障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同时落实“谁在岗,谁负责”制度把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

  二、安全培训制度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防火管理制度

  1、所有疏散通道应保障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物品,疏散通道直通天面的疏散门不得加锁。

  2、按规定标准安装、配置消防栓、防火门、来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3、应定时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发现设施、器材损坏、丢失、过期、失效应及时维修、更换。

  4、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上违章搭建铁皮房。

  5、按规范要求选用导线的类型、截面积和绝缘强度。室内导线应套管铺设。

  6、客人离店时应及时检查室内消防安全并断开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制定防火检查制度。

防汛管理制度10

  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恒基矿业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主动避让,引排结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则。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渡汛。

  2、自觉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努力做好矿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矿山防汛防洪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防洪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职责。

  4、矿山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担起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切实可行。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的人人知晓。

  6、抓好员工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防洪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实,切忌走过场。

  8、加强汛期防汛隐患排查,对矿山生产区、生活区及矿区周边排洪渠、冲沟、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则。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提前预防。

  11、加强与所在地的.水文、气象站联系工作,确保气象信息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传递预报信息,以便及时准备预防。

  12、加强汛期防汛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洪物资齐备。随时备用。

  13、在主汛期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汛防洪突发事故。

  14、如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撤离、疏散受灾人群,有序组织抢险。

  15、在遭遇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之内将受灾害情况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害情况。

  16、在防汛期间,凡不按照制度认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的、隐患排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事故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防汛管理制度11

  根据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物业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1.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经许可不得介入;

  2.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却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4.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每增容1kw(或1kva、5a),收增容费元,凡不足1kw(或1kva、5a)的,均按1kw(1kva、5a)计算,余此类推。

  (2)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度表计算基数按度/月或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度/月的`按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3)业主(住户)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住户)负责;

  5.已或批准增容的业主(住户)连续3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及缴纳的费用不退回;

  6.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4kw,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7.有以下现象的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且造成电器线路故障的,除每增容1kw(或1kva)罚款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元罚款;

  (3)私自启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费、燃气外,每次还将罚款-元;

  (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将处以其10倍罚款;

  (5)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器线路(包括通讯、有线电视系统)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元;

  8.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防汛管理制度12

  1、各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布置当年防汛准备工作时,应同时下达防汛物资计划。防汛物资计划由防汛抢险责任单位负责编制,防汛办公室审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防汛物资包括发、输、变、配电设备备品备件、车辆及维修备件、排涝设备备品备件、通讯设施备品备件等。

  3、防汛物资由各单位上报,防汛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防汛办公室负责采购。各单位集中造册保管,存放防汛物资的仓库应有防潮防淹措施。公司防汛车辆以及各单位抢修车辆要求车况良好,定人管理,定人驾驶,定点存放。

  4、防汛一般物资的领用由防汛抢险责任单位开具领料单,经防汛办公室审核;重要物资领用须经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领用,但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将防汛物资挪作他用。

  5、防汛物资、车辆管理部门在汛期应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室电话、相关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须报防汛办公室备案。负责防汛物资管理、车辆管理、防汛车辆驾驶的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

  6、防汛抢险责任单位在正常情况下,经办理必要手续后,可领取一些常用防汛物资备用。

  7、汛期结束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防汛物资进行清理,未使用的.可视情况转为正常生产用品。

防汛管理制度13

  对于重要的水、雨、工情要及时处理,果断决策,迅速汇报各级领导机构,是指挥防汛、给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的关键。根据我市的。情况,有三类是重要情报:

  一、水情

  1、看到、接到宜昌长江水位可达54m以上,流量可达6万m3/s以上,沮漳河流量达1800m3/s,水位达49以上的,清江来量达1、2万m3/s,为特急重要情报,应立即弄清来源,及时上报处理。所有工作人员应无条件的.听从防办指挥调度,作好一切防汛出发准备,协助提出各类防洪抢险措施、办法,积极主动作好各类防汛抗洪工作。

  2、看到、接到宜昌长江水位可达52m以上,沿江水位达到设防水位以上,大中型水库达到和接近汛限水位或正常高水位且有可能溢洪时,单机155千瓦以上泵站开机都属重要水情,都必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作好一切防汛准备,协助提出各类防洪抢险措施、办法,积极主动作好各类防汛抗洪工作。

  二、降雨

  一般时降雨达60mm以上,日降雨量达200mm以上,全市有1/3以上的县降雨超过50mm以上时,或者是预报有大到暴雨,低涡(81、7洪水就是西南低涡形成的)、切变线、气旋、静止锋、台风倒槽等重要天气情报时,也应及时上报作好一切应急准备,分析好可能出现情况,供领导决策。

  三、工情

  对于所有的水利工程凡开始泄洪,排涝和预报可以达到设计洪水位时,所有的建筑物都是防汛重点,都有可能出现不正常的工程运行状况,都要作好一切准备。

  对于所有的防洪、排涝、蓄水等各类工程,凡出现不正常渗水、位移、脱坡、泄水建筑运行不正常等等。都是重大险情均立即报告处理。

  四、认真查询记录好各类险情

  值班人员在记录别人汇报险情时,要做到期耐心、听清、记准。要做到这些必须要耐心引导汇报人说清你要了解的情况,一般从三方面了解:

  一是险情发生的地点、部位弄清。如水库是什么水库,哪个县、乡、村,险情出现部位是大坝,还是溢洪道;进一步问清大坝或是溢洪道的具体部位,如迎水坡,什么高程,桩号等等,一定要把详细地点搞清。

  二是险情性质要弄清,如是管涌,是渗水,还是散浸,是崩岸,还是滑坡、吊坎;是建筑物破坏,还是周围有问题等等。最好能要他说清楚是什么原因出现的险情。

  三是采取的处理措施要问清,包括处理负责人、技术人员,并要判断处理方案是否合理,给予明确的要求,或是给领导汇报后,对险情提出处理意见。

防汛管理制度14

  1概述

  1.1目的为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障汛、台期间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及有效性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XX(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单位参照执行。

  1.3缩写和定义

  1.3.1防汛防台是指由于台风、潮汛(或风暴潮三碰头)导致设备设施破坏等影响到本部门正常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灾害性事件。

  1.3.2防汛分级应急预警和响应是指按照突发事件(台风、潮汛、风暴潮)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颜色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或红色为最高级别。

  1.4本次调整内容本制度在20xx年发布的《防汛防台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格式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

  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对内容进行修订。自本制度发布起,原《防汛防台管理制度》废止。

  2职责和授权

  责任主体职责和授权集团负责对单位防汛防台提出管理要求并实施监督单位负责防汛防台措施的实施

  3文件主要内容

  3.1组织机构与职责

  (1)集团和单位应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集团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分管安全的副总裁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经济运行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员组成。集团工作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领导担任。

  (3)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设备管理和保障职能部门、财务部门、保卫部门、医疗救治部门、工会、生产制造部门、物流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领导担任。

  3.2应急预案管理

  (1)集团及下属单位应制定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在市防汛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蓝、黄、橙、红或Ⅳ、Ⅲ、Ⅱ、Ⅰ)和进入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状态时,各自具体的`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方案。

  (2)单位应建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报上级部门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对于已纳入地区、集团防汛防台重点管理的单位,应重点进行管理。

  (3)单位应规范人员、物资、材料准备工作,定期检查补充物资装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汛防台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负责区域易发的各类险情,进行有针对性的抢险演练。

  (4)单位应建立专(兼)职防汛防台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3.3预防措施

  (1)每年进入汛期前,单位应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对防汛防台做重点督查。检查重点为:

  ①海塘、江堤、防汛墙、水闸泵站。重点检查日常巡查制度、险工险段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墙体、设施设备养护运行情况。

  ②排水设施。重点检查排水泵站、排水管网运转、疏通和养护情况。

  ③地下空间及高空构筑物等设施。重点检查各类地下空间、地道防雨水、潮水倒灌及排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高空构筑物、广告牌、塔吊、脚手架和玻璃幕墙等方面的防风加固情况。

  ④在建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度汛措施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检查工棚加固情况,以及工地对周边地区防汛排水的影响。

  ⑤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重点检查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情况。

  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测、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汛期,单位防汛防台工作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到岗值班,负责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防汛抢险的指挥,并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预警等级进行应急响应。

  3.4防汛防台防御要求

  (1)避险要求: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防汛墙防守及抢险要求:单位段防汛墙由所在单位负责防守。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保持与地方政府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的联系,必要时求助社会力量抢险。

  (3)排水(排涝)要求:单位内排涝由单位自行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事先组织好抢险队伍,一旦出现积水,应采取措施抢排。

  (4)地下工程设施要求: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在单位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及抢险。

  (5)绿化抢险要求: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由所在单位实施抢险。

  (6)其他要求:对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外置设备、旧危房等,应由所在单位负责。

  3.5工作总结

  (1)汛期结束或台风过后,单位应组织对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构筑物、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2)单位应全面总结防汛防台工作不足和成功之处,根据总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和应急预案。

  (3)单位应每年对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和改进应急预案。

防汛管理制度15

  1、公司防汛工作组织机构以文件形式通知公司各有关单位,公司各单位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上报。

  3、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防汛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4、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防汛抗灾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汛前至少组织一次演习,以检验预案的执行力。

  5、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布置本单位防汛工作,并对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对于突发的汛情、灾情,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临时会议,提出应对汛情、灾情的.紧急处理方案并迅速实施。

  6、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汛前本单位防汛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落实整改。

  7、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传达上级转发的天气信息,及时了解河道来水及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准备,做好预防工作。

  8、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汛物资的管理,负责上报防汛物资需求计划;汛期结束后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清理。

  9、当救灾现场发生可能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现场指挥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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