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20 07:30:12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通用]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5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货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各种食品时索检。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购进收验收管理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保健食品存储与养护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

  (一)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或合同、协议、供货单、调拨单、报关单等票据。

  3)证明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提供产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销售管理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经营场所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保健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进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保健食品。

  (2)无保健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7、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保健保健食品购入业务关系的保健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健保健食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保健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保健食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保健食品质量的要求等。

  6、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保健食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填写“首次经营保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了解保健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审核保健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七、产品召回制度

  1、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写“紧急召回报告”。

  7、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八、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3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或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4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5

  目录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五、索证索票制度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七、储存制度

  八、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相关记录。

  7、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9、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协助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2、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3、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保健食品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索证索票制度

  1、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2、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3、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4、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5、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6、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验收时应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索取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并做好验收记录。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储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色标,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色标,不合格区为红色色标。

  3、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4、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5、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6、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八、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1、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不合格保健食品。

  2、在将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生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保健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②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保健食品的销毁记录。

  9、应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

  一、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7

  1、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担任。

  2、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进货验收必须按法定保健食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内容包括: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厂名、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等。

  4、验收整件保健食品按5%上、中、下分别取样,零散保健食品少于10瓶(盒、袋)按数验收,10-100瓶(盒、袋)按5%抽样,特殊品种、贵重品种逐一验收。

  5、进口保健食品除按规定验收外,还应检查是否具有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6、验收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要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7、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填写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企业、保质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验收员要签字盖章,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书写工整。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8、凡经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并立即报告经理。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8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门店全体员工会议讨论并经门店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门店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门店质量负责人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门店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岗位职责对门店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门店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门店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门店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门店经营的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上架。

  2、质量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冰箱(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处(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需控制温度(温度0-30℃),门店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应保持货架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4、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门店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柜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门店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六、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门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门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门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门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门店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门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门店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门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门店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9

  1、验收员负责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和填写进货查验记录及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敢于坚持原则。

  3、验收进货品种,应查验到货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有效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4、验收进口保健食品,应查验《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及随货同行票据。

  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6、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7、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食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标示或封签。

  8、验收进货品种,应比照送货凭证,对收到的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9、对接近效期保健品采购验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接近失效期的保健食品,除业务急需外,应禁止采购,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10、对验收检出的不合格产品或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作出退货等处理。

  11、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0

  1、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2、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食品流通(经营)(生产)许可证、国家产品注册证书、所供货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证明文件。

  3、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供货单位、购进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以备查。

  4、索取和查验的相关证明文件、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1

  1、为规范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河南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安全员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员,参加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检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4、监督落实保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5、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七、保健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规范保健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依法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3、建立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员,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4、保健食品安全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保健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5、保健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九、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完善保健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2、成立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可能导致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保健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5、在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 本文来自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仓库养护员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做好保健食品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3

  一、背景

  随着人们健意识的提高,保健食品在市场上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保健食品的特性质,一些为了追求利润,往往会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误导消费者,甚至出现假宣传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此,制定一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

  1. 企业资质管理

  保健食品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同时,企业应当定进行资质复审,确保资质的有效性。

  2. 产品管理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在产品生产、售等环节中,严格遵守相关律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企业应当对产品的成分、功效、用等进行真实宣传,不得夸大产品的功效,误导消费者。

  3. 售管理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在售环节中,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告知,包括产品的成分、功效、用等。同时,企业应当在售过程中,不得采取欺诈、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4. 售后服务管理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退换、维修等。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5. 监管管理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动的监督和管理。

  三、制度实施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全面贯彻本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律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和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四、结论

  保健食品是与人们健密切相关的产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始终把消费者的健和安全放在首,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律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4

  1、为了科学的管理规范,需要企业各岗位员工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觉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对保健食品的质量有效控制。

  2、在企业对质量管理的重要工作中,对员工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与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质量验收、货物储存等工作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接受专业教育与培训。

  4、为了达到质量管理目标而制定的'培训教育工作,必须参加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作组织、业务合作单位等组织的各类专业研讨及培训,并使企业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5

  (一)选购保健食品时必需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需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选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选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选购合同假如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需有合法真是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挨次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展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需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选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特别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展,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治理人员进展处理、裁决。

  (九)保健食品必需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觉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准时上报质量治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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