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汇编【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薪酬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薪酬制度1
物业薪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吸引与留住人才:良好的`薪酬制度能吸引优秀人才,同时降低员工流失率。
2. 激发工作热情:通过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维持内部公平:确保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员工薪酬相对合理,避免内部矛盾。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保障员工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5. 促进企业发展:合理的薪酬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长期稳定发展。
薪酬制度2
一、公平性原则
1、对内公平
(1)员工工作努力,所作贡献,取得业绩与所获得报酬对等;
(2)与内部相同工作或能力相当人员之间,报酬对等。
员工的内部公平感首先产生于其本人"投入"与"回报"的评估,从时间上来看,他们习惯于将自己现在的工作努力与所得回报,同过往自己的努力程度与所得回报相比。如果"回报/投入"比率在过去基础上有所增加时,即产生公平感,否则就会不满意。
除此之外,员工还会将自己的"汇报/投入"比率与公司内部工作岗位、性质相同,或者虽然有所不同但能力相当的其他人相比,如果自己的对等于他人或高于他人,就会产生公平感和满意感,否则也会不满意。
在内部公平性方面,员工往往有一种有趣的现象,总会认为自己的付出高于其他员工,而收入要低于别人。
2、对外公平
员工会将自己的报酬与本地区同行业的其他人或同学、亲戚相比,从而产生公平感。企业的薪酬要确保对外公平,即要有相应的竞争力。当一定时间内,员工工资待遇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时,员工会产生满意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获得较强的人力资源竞争优势。
二、遵守法律原则
薪酬政策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我国颁布的《劳动法》、《最低工资保障法》,在深圳经济特区还有《劳动合同条例》、《劳动用工条例》等规定。
三、效率优先原则
企业都希望花最少的钱,产生最大的效益。但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就因为将问题简单化而"因加得减","花钱买难受"。员工也会因企业操作不当而"吃肉骂娘"。
四、激励限度原则
有些财大气粗的公司,不惜成本,不讲策略地把钱给多了也会坏事,这样不仅减少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也起不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五、适应需求原则
马斯—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我们在制定薪酬政策时,一定要针对员工在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员工设定相应的薪酬。也就是说,我们要找出员工的需求点(兴奋点),然后"对症下药",激励的效果才能最好。
薪酬制度3
一、关于底薪
所有人都知道企业的业务人员都是低底薪高提成的做法,但是,企业一定要根据行业特点与当地的薪酬水平来制定底薪标准,一般来说:高底薪可以吸引更高层级的人员加盟;对于营销领军人才,不能采用低底薪的制度;越是成熟企业,底薪的高低对于销售人员影响越不显著。而新建立的中小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会导致销售人员采取自我保护措施而要求较高底薪。
大概营销人员的底薪在整体收入的1/3—1/2水平比较理想,低于1/3的水平,就显示出公司没有诚意,真正有料的业务人员就不愿意加盟了;高于1/2的水平,公司又会觉得业务人员可能会光出工不出力,不能被有效的激励。
越是追求企业的销售队伍稳定的企业,其底薪占整体收入的比例会更高点,这点既可以给企业作参考,也可以给求职者以提醒。
二、销售管理人员的收入应该增加管理责任的考核
笔者曾经见过,有些企业的销售管理人员,例如销售部经理,甚至营销总监的收入也是100%与销售业绩的完成相关,导致这些负责人只关注当期销售业绩的完成,而对于队伍的建设、制度的完善、与其余部门的配合、工作过程的跟进,都不愿意关注,最终,企业无法形成长期的可持续的营销力,使企业长期依赖销售人员的当期业绩,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销售管理人员的考核,不仅要与销售任务挂钩,而且要与销售回款、新产品开发、队伍招聘、培训、销售制度建设、物流管理、仓储管理、成本控制销售产品的品类等多个与销售管理工作相关。
对于销售管理人员的考核,不仅要关注短期目标的完成,而且要考核其长期目标的完成能力,有时候,企业长期销售能力的建立比短期销售业绩的完成更加关键。
三、业务人员的提成比例应该根据业务难易程度区分
有些企业图省事,尤其是有些企业的领导,对于企业的.营销管理不熟悉时,就容易出现不分客户类型、不分产品类型、对于销售提成一刀切,一个比例进行处理。制定这种制度是对企业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开展业务时,可能出现两个极端:对于企业现有老客户销售公司的促销、低价的战斗产品应该是业务人员觉得最爽的事情,而对于面对新客户销售公司高价、高单品赢利的形象产品,可能是业务人员最不愿意干的事情,而企业肯定希望有后者的结果,所以,我(全球品牌网)们就必须用薪酬来引导业务人员的行为,根据业务开展的难易程度给予不同的提成标准,将其提成区分为新、老客户、区分赢利大小的产品种类来给业务人员设定不同的提成标准,以引导业务人员去开发新客户、销售对公司贡献利润大的产品,而降低对老客户的依赖程度、降低对于企业促销产品的兴趣。
四、应该对公司的当期情况最需要完成的任务设立特别奖励制度
企业需要短时间内开发大量新客户、企业的新产品上市时、企业的积存产品需要排空时、企业需要进行终端提升运动、企业进行大型推广活动等时候,可以设定专门的奖励措施,引导业务人员解决公司的当期急事。
在实践中,有些业务人员对于完成这些单项奖励有着隆厚的兴趣,有些特别的,其收入来源有很大部分来自这些单项奖,如有些人对于开发新客户能力、兴趣很强,但是管理客户的兴趣与能力就较弱,因此,企业就可以将这些人的兴趣引向开发新客户;有些区域,对于新产品的价格不敏感,而对于新技术与功能接受快,那这个区域的业务人员就应该引向多销售新产品,而有些区域,只在乎价格高低,那么这些区域的业务人员就应该引导其销售需低价排空的积存产品;企业的专题营销活动要下面的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就要设立相应的奖项,鼓励营销人员参与。
五、必须将销售工作做一个团队来运作
企业开始创立期,一般老板都是业务能力很强的人,在成立营销部门以后,很多老板都不愿意将自己的业务交给业务人员打理,自己仍然承担一个大业务员的责任,有些甚至还会产生与业务人员争抢业绩的行为。
而有些企业将销售部门的负责人的待遇只与他本人的业绩好坏挂钩,其实,也会导致部门负责人不指导下属做事,甚至抢业务人员业绩的行为。
正确的关系应该是老板要帮助所有员工去获得成功,领导帮助下属获得成功,只有明确这种关系,才会有正确的薪酬制度出台。业务人员跟进公司资源的客户,可以降低提成标准,但是不能没有;部门负责人的业绩是与整个部门的业绩挂钩的,所以所有任务经理都应该享受提成,但是,肯定比业务人员的标准低,但是由于基数大,收入自然还是比自己作业务收入要好。
六、不能将费用与收入混为一谈
一些中小企业,销售费用与业务提成,有时候会混为一谈,老板喜欢说某某花了他多少钱,怎么怎么样的,认为应该计算为业务人员的收入,其实,这也是不科学的。
业务费用是由于开展业务所需开支的费用,不应该落入业务人员的腰包,虽然很多企业有将业务费用包干的做法,对于特定企业的特定时期还是有效的,但是不一定科学。科学的业务费用的支出,应该根据行业特色、历年支出状况、公司的预期发展目标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相应的科学、合理的费用指标,确保业务开展所需的交通、通讯、差旅、招待等基本费用的支出,并且要制定出相应的费用管理办法,给业务人员以指引,对相应的费用支出以规范,增强费用管理的科学性,可控性。
七、薪酬发放的时间段区分
业务人员总是希望所有提成能够一次性到位,而企业却希望能够细水长流,延长业务人员的提成发放,因此,两者之间也是存在博弈的。
对于业务人员的薪酬发放,不同企业的做法都不一样,有的企业为了表示自己的诚信,会在时间段结束后几天内就发放,有的企业却恨不得拖上一年半载再发才好。笔者以为这些方式可能都存在过左或者过右的趋向,在企业遵守基本游戏规则:“信守承诺,按照规定执行”的原则下,企业应该根据企业与行业业务的特色制定出有效的发放原则。
首先,业务人员的工资肯定是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员工一起发放,至于提成,一般来说,月度的提成次月发放,季度奖励在次季的首月底、次月初发放,年度奖励在第二年的1-6月内发放,都是常见的事情,但是再晚也没有理由过了次年六月还不发放上年的提成。
薪酬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遵循效益优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按照公司和监理项目的规模确定人员编制,按岗位职责确定人员薪酬标准,按责任成本降低额计提绩效薪。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考核周期为一年,项目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签订的合同工期。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第五条 年工资总额的核定办法为:
公司管理人员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12+ 绩效工资
项目监理人员工资=基本工资×4+(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 补贴)×8+绩效工资
即:现场监理人员每年有四个月休工,在此期间计发或冬休2
工资,上岗期间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计发,项目核算结束,发放绩效工资,具体上岗时间按实际计算。
第三章 岗级薪标准 第六条 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类人员按岗位和职称划分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八类岗级标准。即:
1、董事长、总经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
2、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具有高级或中级五年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资格证书并注册。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或中级三年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资格证书并注册。
4、部门经理:具有有工程或经济专业中级三年以上技术职称,并熟悉部门业务。 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高级或中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6、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7、监理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专业技术年限三年以上,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8、监理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实习期满,且取得监理工程3 师培训证书)。
第四章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支付
第七条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应根据岗级薪标准按月由财务部根据考勤造册于次月五号前发放。
第八条 工资发放时应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三金”、“一险”的`个人部分、岗位工资中保留10%-30%作为风险效益工资。即:公司领导30%、总监(部门负责人或承包人)20%,其他人员10%。 第九条 现场人员风险效益工资应根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依据公司技术部考核结果按季兑现。
第十条 公司人员风险效益工资与年终考核挂勾,根据经营产值指标完成按比例兑现。
第十一条 大专实习期工资为每月800元,本科900元,实习期结束按岗级薪标准核发工资。 各类人员岗级薪标准
项目 序 号 人员 基本 工资 岗位 工资 津贴补贴 月 工资 年 工资 备注 通讯费 交通费 工地补贴
1 董事长 1600 1600 3200 38400 总经理 1500 1500 3000 38400
2 副总经理 1000 1200 2200 28800 总工程师 1000 1200 2400 28800
3 总 监理工程师 1000 800 100 300(市区) 2200 276004 部门经理 900 900 1800 21600
4 总监代表 700 600 300(市区) 1600 17200
5 专业 监理工程师 700 500 100 水暖电 300(市区) 1500 (1600) 16400 公司业务 800 600 1400 16800 中级以上职称
6 监理员 500 300 300(市区) 1100 12000 公司业务、 后勤 500 300 800 12000 助工
7 监理员 400 200 300(市区) 900 9200
第五章 津贴、补贴发放
第十二条 此处的津贴、补贴是指交通费、工地午餐补贴等,标准详见岗级薪标准。
第十三条 津贴的发放应根据各级考勤结果,按有关财务规定造册后,经各项目总监(或承包人)签字确认,与工资同时发放。
第十四条 通讯费、交通费仅考虑岗级薪标准前3档及水电暖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两个以上专业监理项目的人员,其余各档在工地补贴中一并考虑。 第十五条 工地补贴在岗级薪标准中仅参照市区进行计算,范围指距总部70公里以内。市区以外补贴标准如下;70~150公里为12元/天,150~250公里为15元/天,250~450公里为18元/天,450~600公里以上为20元/天。发放办法为:市区另行造册,区外 5 按出差补贴报销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津贴的发放时间为监理现场实际工作时间,监理工作准备阶段、竣工资料整理、休假、冬休、学习等均不发放。
第十七条 通讯费的发放范围及数量:董事长、总经理300元,副总经营部经理200元、总监理工程师100元,每月按缴费凭证或其它形式报销。 第六章 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
第十八条 项目承包人完成履约责任承包合同后,由技术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监理实务、监理服务承包考核办法》进行技术考核,财务部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及技术考核结果,兑现项目承包人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 公司管理人员根据年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按利润分配比例兑现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考核体系中所有指标均要求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低于标准,不发放或按降低比例兑现绩效薪;如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将停止支付所有人员的绩效薪。
第二十一条 项目核算及考核应在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监理工程项目应收款回收达85%以上时,方能计发该比例范围绩效薪;合同内监理费回收应在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超过期限未完成部分不再计发绩效薪。
第二十二条 绩效薪以年终结算方式,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分配,由财务部造册发放。
第七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实行《监理履约承包责任制》,项目成本(工资、费用等)总额包干。依据技术部、经营部、财务部对各项目监理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岗绩薪标准,核定计算项目部工资,费用成本总额。
第二十四条 总监理理工程师,水、电、暖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定额见下表: 工民建工程监理项目 序 号 岗 位 工资标准(万元) 1000以下 1000-20xx 2000-5000 5000以上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80% 90% 100% 110%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80% 90% 100% 110%
注:
1、市区以下的监理项目可在此标准上增加100元。
2、负责60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200元。
第二十五条 公司领导担任项目总监的,工程投资超过20xx万元以上的每项工程增加100元补贴,但最多不能超过两个项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固定员工脱产学习、培训、探亲、事假、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二十七条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担任总监岗位,高级技术职称且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者,可享受总监代表岗位工资标准。 第二十八条 为鼓励公司员工,取得注册人员资格,凡在本公司注册的在职人员,公司每年给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章 冬休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冬休时间界限为每年12月份至次年3月份时间,计算期为4个月。
第三十条 发放范围、条件、标准:
1、注册监理人员,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1000元。
2、公司固定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级以上职称,监理工程师,每月500元。
3、公司固定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级职称或公司招聘来的有大学、大专学历人员,每月300元。
4、公司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待岗人员不发放冬休工资,待岗最多不超过五个月,超过者可另行自主择业。
薪酬制度5
为了加快全街道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继续提升,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彻底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村级干部管理机制,建立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资金保障、激励约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干部责任目标绩酬挂钩体系,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资发放的原则
1、明确岗位职责,区别岗位工资。
2、考核工作绩效,拉开工资档次。
3、平时工作与考核成绩相结合。
4、严格季度考核,明确工资标准。
二、村级干部工资发放的对象、分配系数
1、村工资的分配系数为1;
2、村委会主任工资的分配系数为0.6,副书记和计生专职主任工资参照村委会主任分配系数;
3、村“两委”其他成员的工资分配系数为0.4;享受误工补贴人员的工资参照村“两委”其他成员分配系数(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严格控制在村人口数的千分之二以内)。
三、村级干部工资的构成
1、村级干部的工资由基础工资、人口基数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指按领导岗位确定的工资。支部书记基础工资定为每年3500元;村委会主任、副书记、计生专职主任基础工资定为每年2100元;村“两委”其它成员、享受误工补贴人员基础工资定为每年1400元。
(2)人口基数工资
人口基数工资是指按村庄总人口数确定的工资。结合街道实际,本次确定支部书记人口基数为2元/年;村委会主任、副书记、计生专职主任人口基数为1.2元/年;村“两委”其他成员、享受误工补贴人员人口基数为0.8元/年。人口基数乘以该村人口数即为该村干部每年应当享受的人口基数工资。
人口数低于500人的村,支部书记人口基数工资按1000元计算;村委会主任、副书记、计生专职主任人口基数工资按600元计算;村“两委”其他成员、享受误工补贴人员人口基数工资按400元计算。
(3)绩效工资
为了尽可能的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上级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次把基础工资加人口基数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定为1:1。
四、村级干部工资的发放
街道党委对村班子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按照街道党委年初确定的“四位一体”的工作管理体系,对村级班子责任目标工作的完成情况由街道党委安排考核,考核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农村建房、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起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主要记录经常性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核每年一次,主要是反映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级干部工资的基本依据,并作为村级班子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1、基本工资的考核落实办法:
基础工资和人口基数工资之和为村干部基本工资,对基本工资的考核由四个方面组成:
(1)工作考勤:街道党委把村“两委”干部考勤情况列入对村干部的年终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并与工资报酬挂钩。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100元;累计旷工10天者,扣发基本工资的50%,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并对其诫勉谈话;累计旷工超过10天以上或无故超假半个月的视为自动辞职,停发工资。
(2)会议考勤:对于开发区和办事处召开村干部参加的会议,由办事处通知到村书记或主任,村书记或主任按会议通知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需要请假者必须向街道党委书记请假,如党委书记不在,则须向办事处主任请假。缺席会议的每人每次扣发基本工资100元,迟到的每人每次扣发50元。每次开会结束前宣布会议缺席和迟到人员名单。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或全年累计缺席五次会议的作自动辞职处理,停发工资。
由计生办、综治办、纪检信访办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考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并完善村级基层党组织,能正常开展组织活动,该项工作由组织办公室进行考核。
(4)经济发展、项目推进和应急事务:致力于本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对于出现的应急突发性事务,能积极应对,稳妥处理。该项工作由经委、应急办分别考核。
年度末,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考核规定落实各村的基本工资情况,上报开发区政工部,由开发区财局直接发放。
2、绩效工资的考核落实办法:
(1)绩效工资的'40%用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计生办提供的各村每季度查体到站率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倒扣制度,各村每季度查体到站查体人数比应到站查体人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该村应发绩效工资10%;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建议村支部、村委会对本村的村民小组同样进行量化考核。
(2)绩效工资的'20%用于农村建房工作:由规划城建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3)绩效工资的10%用于信访工作:由纪检信访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4)绩效工资的10%用于综合治理工作:由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5)绩效工资的10%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6)绩效工资的10%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由经管站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每季度末,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考核规定落实各村的绩效工资情况,上报开发区政工部,由开发区财局直接发放。
当年度年终综合考评靠前的村,在必须具备:全年计划生育查体零尾均为零;无违法生育现象;无违法建房现象;无越级信访案件;综合治理工作优秀;无安全生产事故;村级财务管理完善等条件后,办事处将该村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先进村行列,给予年度物质奖励。
当年度年终综合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取消评先树优的资格,对该村书记、主任通报批评,扣除所有村级干部50%的绩效工资。计划生育查体工作连续两次、累计三次查体率低于95%的村,撤换该村计生专职主任,并对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两年内累计四次以上查体率低于95%的村,撤销该村支部书记职务,停止村委会主任工作。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农村建房、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因以上工作工作被上级部门一票否决或重点管理,影响办事处成绩的村,除扣除该村所有村级干部年度基本工资外,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在重点项目促进或集中拆迁等工作中,村干部需集中办公的,办事处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助。
薪酬制度6
一、工资结构设计
1.1 工资体系分类
在国外,工资体系通常按照岗位层级、工作内容、要求等因素进行分类。常见的工资体系包括等级制、职位制和技能制等。通过合理的工资体系设计,可以直观地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和职业发展空间。
1.2 薪资差异与公平性
国外企业普遍采用薪资差异化的方式来激励和奖励员工。不同岗位和层级的员工享受不同水平的薪资待遇,以体现其贡献和能力。然而,公平性也是关键考量因素,要确保薪资差异合理且能够被员工接受。
1.3 弹性福利制度
国外企业注重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通过弹性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更多选择。弹性工作时间、家庭支持计划、健康保险等福利措施,能够满足员工个性化需求,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2.1 绩效评估方法
国外企业重视绩效管理,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常用的绩效评估方法包括360度评估、关键绩效指标法和行为描述法等。通过科学的绩效评估,能够客观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2.2 激励方案设计
国外企业注重设计激励方案,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除了基本工资外,还通过奖金、股权激励等形式给予额外回报。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能够有效激励员工为组织目标努力。
2.3 基于绩效的奖金与股权激励
国外企业普遍采用基于绩效的奖金和股权激励制度,以激励员工追求卓越表现。奖金制度通常与个人和团队绩效挂钩,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股权激励则通过授予员工公司股份,使员工与企业利益紧密相连。
三、薪酬调整策略
3.1 内外部薪酬调研
国外企业定期进行内外部薪酬调研,以了解市场行情和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同时,还需要考虑员工的薪酬期望和企业的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薪酬调整策略。
3.2 经济环境与行业走势
国外企业注重经济环境和行业走势的分析,以及对员工薪酬的灵活调整。在经济繁荣期,适度提高薪酬水平以留住人才;在经济低迷期,采取合理的薪酬冻结和调整政策,以保持企业的竞争力。
3.3 高绩效员工薪酬调整
国外企业重视高绩效员工的薪酬调整,通过激励高绩效员工,激发其创造力和工作动力。薪酬调整可以包括晋升、加薪和奖金等形式,以回报高绩效员工的卓越表现。
四、薪酬管理制度的优势
4.1 激励员工持续创新
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激励员工持续创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4.2 促进组织目标实现
国外薪酬管理制度能够与组织目标相契合,通过激励员工为组织目标努力,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4.3 提高员工满意度与留任率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减少员工流失,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国外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指南
5.1 了解本土法规与文化背景
在引入国外薪酬管理制度时,需要深入了解本土法规和文化背景,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适应性。
5.2 制定明确的薪酬管理政策
制定明确的薪酬管理政策,确立薪酬体系、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等,为薪酬管理提供指导。
5.3 建立有效的薪酬管理团队
建立专业的薪酬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5.4 定期监测与评估薪酬管理效果
定期监测和评估薪酬管理的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薪酬管理制度,以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薪酬管理制度,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和做法,为国内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导。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才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组织绩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薪酬制度7
一、目的
为使员工薪酬福利对内相对公平、对外有竞争力,有效实施岗变薪变,使新员工入职薪酬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内容
各岗基本薪酬标准、绩效薪酬管理、薪酬发放办法。
2.2适用人员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权责部门
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四、内容
4.1各岗位薪酬标准:各岗位薪酬标准取决于岗位工作重要度,注重与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接轨。公司总经理以下各岗位薪酬标准由总经理决定,报管理中心人资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决定。试用期员工薪酬标准为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
4.2员工薪酬实施动态管理:员工岗位调动的,于岗位调整后次月执行新岗位工资。同时,员工岗位薪酬标准根据地区劳动力市场价位变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适时进行调整。
4.3绩效薪酬:公司应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尽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的工作实绩,使劳动报酬体现劳动价值。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要与岗位职责相联系,不因人而异。
公司总经理绩效薪酬由管理中心与之签订业绩责任书,约定内容进行考核兑现;
业务人员(含各级销售经理)绩效薪酬按公司业绩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兑现。
其它职能人员及业务内勤绩效薪酬=考核得分%×绩效薪酬基数(年度平均2个月加薪)×公司利润指标完成率×本人出勤率
(以下情况出现,职能人员及业务内勤不享受绩效薪酬:一个考核期内工作不足2/3出勤日;试工期员工;考核成绩70分以下;离职或提出离职人员;公司未完成年度利润指标)。
4.5各岗位增加工资标准须总经理签批意见后报管理中心人资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4.6加班费管理:员工加班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方可作为支付加班费的依据。
4.7薪酬发放程序
4.7.1每月25日之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综合管理部将《月度预算呈报表》附薪酬发放明细表和员工出勤表提交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4.7.2月度预算经审批后,综合管理部制作《资金调拨单-上月员工工资》,提交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
4.7.3每月10-15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依据财务总监签字的《资金调拨单-上月员工工资》,进行上月薪酬的发放(网银支付)。
4.7.4绩效薪酬发放:
4.7..4.1职能人员及业务内勤绩效薪酬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一月份组织进行上年度考核及核算、公司总经理审批,呈管理中心人资管理部报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进行发放。
4.7.4.2业务人员应每季进行绩效考核,每季度首月兑现上季度绩效薪酬。
4.7.4.3公司总经理绩效薪酬于每年一月份由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进行年度考核核算。
薪酬制度8
福利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设计,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绩效。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薪酬体系:设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包括固定薪资和绩效薪资。
2. 福利政策:涵盖法定福利如社保、公积金,以及企业自定的福利如健康保险、年假、员工食堂等。
3. 奖励与激励机制:设立各类奖金、股票期权、晋升机会等,以奖励优秀表现。
4. 绩效评估标准:明确绩效评价的指标和流程,确保薪酬分配公正透明。
5. 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个人表现和企业发展状况定期调整薪酬。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守:确保薪酬福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公平原则:确保内部公平,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3. 竞争力:保持薪酬福利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4. 激励导向:通过薪酬设计,引导员工关注企业目标,提升工作质量。
5. 可持续性:在企业财务承受范围内,保证薪酬福利制度的长期稳定。
薪酬制度9
薪酬机制
本公司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定期对内考察公司员工各级薪酬水平,对外收集本行业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力求建立公平、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体系有以下类别
1.年薪制:实行年薪制员工为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
2.等级工资制:实行等级工资制员工为从事例行工作且非销售业务的员工,包括管理职系中的各副总、总师、部长、主任和技术职系、财会职系、行政事务职系与工勤职系的员工。
3.提成工资制:实行提成工资制员工为管理职系中的销售中心主管营销策划的副主任和销售/营销职系的员工。
4.特区工资制:实行特区工资制员工为公司特聘人员。
工资结构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工资:每月______元。
(2)工龄工资:__________集团内部的工龄工资为_____元/年,__________集团外的工龄工资为_____元/年。
(3)等级工资:按照岗位评价和聘任职称共同确定,体现岗位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
(4)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工资分摊到下一季度三个月支付。
(5)年底奖金: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年底奖金年底计算,下年初支付。
(6)销售提成:销售提成专门针对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具体数额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来确定。
(7)餐费是公司为每一位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员工发放的一种补贴,每月_____元。
(8)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9)四项统筹包括住房基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10)个人所得税,在预定范围内由公司代员工缴纳,超出范围的由员工个人负担。
工资调整
公司工资调整原则是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结合。公司工资整体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效益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年底考核结果和职称、岗位变动决定。
1.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员工连续两年内考核结果累计一“优”一“良”或以上者,以及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良”者,工资等级在本职系本职称系列内晋升一级。当年考核结果为“差”的员工,工资等级下调一级,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差”的.员工进行待岗处理。
2.根据职称变动调整。若员工职称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变动到当前岗位相应职称系列的工资等级。
3.根据岗位变动调整。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变动为相应岗位当前职称系列的工资等级。
4.工资等级调整过程中,若目前等级已经达到相应岗位、职称系列的最高档次,则工资等级不再上升。
聘任职称
确定等级工资采用的是聘任职称。聘任职称的确定以外部职称为主要依据,参考员工个人绩效和学历。对于绩效优异者可以破格聘任,对于表现不佳者降级使用。
工资其它事项
1.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公司发放其加班费。每月按_____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等级工资。
加班费=(加班天数*等级工资)/_____
2.经公司批准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从月工资中作相应扣除。
病事假工资扣除额=请假天数*(等级工资+绩效工资)/_____
3.待岗员工只发放固定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
4.公司脱产培训员工,每月发放其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考核系数根据外派时间长短决定。
工资支付
公司每月_____号将员工工资直接存入交通银行每位员工个人帐户中。每月工作日按_____天计算。调入调出员工工作不满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公司每月向员工提供一份工资明细单,员工可于每月的_____日至_____日向人力资源部查询。
薪酬制度10
随着建筑企业用人制度改革的深化,薪酬改革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人才配置进而影响建筑企业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建筑业薪酬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思路和建议,以促进建筑业薪酬制度的改革和进一步完善。
一、建筑业薪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薪酬制度过于繁杂,按不同岗位特点的薪酬体系还未形成
建筑业中大型企业多为国有企业,经历了国家的历次薪酬制度改革,不免残留了一些历史痕迹,造成了现在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技术等级工资制、项目承包制、年薪制等多种薪酬制度并存的现象。据《北京建筑业20xx年薪酬市场调查报告》中的数字,按岗位类别来统计,如管理人员、项目部工人、项目经理,目前并行的薪酬制度分别可达六、七种之多。如项目经理,目前实行项目承包制的占28%,实行结构工资制和年薪制的各占19%,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的占13%,实行岗薪制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各占9%,实行谈判工资制的占3%。这种现象造成了企业内部薪酬标准不统一,付薪依据不明确,薪酬调整不好操作的问题。
2、薪酬不能体现员工的企业内部相对价值的大小
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企业经常使用简单的方法如学历、工龄、行政职务等确定薪酬。这种分配方式使“按劳分配”成为表面形式,员工的薪酬倾向于平均化,不能体现员工在企业内部的相对价值,无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薪酬的激励效果差。
3、高级蓝领薪酬水平偏低,与白领平均薪酬水平存在倒挂现象
过去,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小,大专以上的人才稀缺,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向白领人才倾斜,而蓝领工人工资收入水平则较低。尽管后来劳动保障部门调整了政策,高级技工的工资待遇可以比照工程师,高级技师的工资待遇可以比照高级工程师,但目前企业中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相差仍较大,在工资分配中“承认学历不承认实际能力”的问题仍普遍存在。据《北京建筑业20xx年薪酬市场调查报告》中的数字,管理人员中薪酬水平最低的行政管理人员平均年薪为31284元,蓝领技术工人中薪酬水平最高的水暖工平均年薪为26253元。蓝领薪酬最高水平与白领薪酬最低水平倒挂5031元。这种薪酬错位导致了建筑企业中缺乏一线专业技术工人,高级蓝领职位空缺,而管理职位挤破头的现象,对企业急需的高级蓝领队伍发展壮大极为不利。
4、薪酬的市场决定机制还未形成,存在着员工薪酬和市场价格不相符的现象
建筑业与IT、医药、消费品等行业相比,市场化程度较低,相对比较封闭。在薪酬策略上不太重视“对外具有竞争性”,长期以来沿用企业内部的分配标准,导致了员工薪酬和市场价格脱轨的问题。有些简单劳动岗位的薪酬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有些复杂劳动岗位的薪酬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造成了企业想淘汰的人淘汰不出去,企业想留的人留不住,企业想引进的人才引不进来。企业和职工队伍的优胜劣汰机制及市场选聘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据《北京建筑业20xx年薪酬市场调查报告》中的数字,总经理年薪最低39480元,与市场平均价格年薪155792元的偏离度达到73%;项目经理最低年薪19530元,与市场平均价格70724元的偏离度达到71%。随着北京建筑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企业间人才争夺之战愈演愈烈,建立薪酬市场决定机制已势在必行。
5、薪酬没有和考核联系起来,浮动工资“浮而不动”
大多数企业在薪酬结构中都按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津贴补贴等来设计。固定工资和津贴补贴是薪酬中相对稳定的部分,浮动工资是薪酬中可变部分,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按绩效考核结果来计发。但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完整的考核制度,或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将浮动工资当成了每月必发的奖金,使浮动工资“浮而不动”,形成了新一轮的平均主义。
6、分配方式比较单一,长期激励不足
如果对员工长期激励不足,没有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很难使员工为企业长期发展和长远利益着想。从目前状况看,薪酬激励方式主要是工资和奖金,对资本要素、劳动要素、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使用较少,特别是对劳动要素、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重视程度不够。人力资本的概念虽已引入,但人力资本登上历史舞台还是可望而不可及,人力资本的价值不能得到体现。对资本要素参与分配方式虽然认识到位,但占薪酬总额比重太少。主要原因是: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改革还不到位,国有独资企业仍为建筑业主要构成,股份制企业大多是1999年以后改制的中小企业,在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上与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存在差距,而且从建筑业整体利润水平考虑,北京建筑企业20xx年产值利润率不到2%,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这么低的剩余价值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可想而知。
二、改革的思路和对策
1、理顺薪酬体系,建立适应不同群体的多元化分配机制
建筑企业管理环节多,涉及的岗位多,单一的工资制度不能符合所有岗位的特点和要求,不能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因此在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基础上,应根据岗位的特殊性,建立不同群体的多元分配机制,以有效激励各类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岗位绩效工资制,是适合于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薪酬制度。岗位效益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是在进行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合理量定岗位的相对价值后确定的。它可以解决薪酬的“对内公平性”。绩效工资是体现收入高低与员工绩效挂钩的部分,能升能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应掌握好以下原则:第一,明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2)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薪制是首选的薪酬制度。年薪制的核心内容是将高层经理的个人收益,与企业收益牢牢捆在一起,使他们享有部分剩余索取权,让其一揽子年薪取决于整个公司的经营绩效。同时,按不同等级的经营管理层次,形成相应人员的'年薪类型和结构。从而通过年薪制的激励和约束功能,充分激发高层经理努力的动机,并波及、推进其他各层级经理的行为,促成全体经理人员尽其努力为股东谋取利益。通常经营者的年薪可以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和福利、一般激励性报酬、长期激励性报酬,以及其他各种奖金等。
(3)项目工薪制是适合于项目经理的薪酬制度。建筑企业的项目管理特点是:涉及的环节多,不可控因素多。工作周期长,涉及的人、财、物、设备等资源多,成本控制难。按照建设部提出的“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按照优化和动态的原则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的指导思想来设计项目经理的薪酬制度。项目工薪制的主要内容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计薪对象,以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法人之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目标,以加强项目全面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承包工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工薪的一种分配制度。项目工薪包括月度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两部分。
(4)谈判工资制。对重点岗位的技术管理人才和短缺人员,通过适当提高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挥他们的作用。实施方式是企业与本人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明确岗位职责、目标要求和薪酬待遇等内容。
2、建立技术与管理并重多种发展通道的薪酬体系
在这种薪酬体系下,只要员工的技术、能力提高,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在薪酬设计中建立企业核心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如工程系列、经济系列、财务系列,特别是建立蓝领工人技师的薪酬晋升通道。这样可以解决薪酬水平高低主要取决于行政职务以及白领与蓝领的薪酬倒挂问题。只要员工注意发展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和能力就可以获得薪酬的增加,而不必斤斤计较职务晋升,不愿当蓝领。向职工传递以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企业文化,鼓励员工学习、钻研技术。
3、建立以市场价格为决定基础的薪酬机制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外部市场成为企业薪酬管理体系设计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要想加强薪酬管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外部竞争力,有必要通过薪酬市场调查获取准确而全面的劳动力市场薪酬信息。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做调查,选择的参照对象应是自己的竞争对手或同行业的类似企业。通过薪酬市场调查可以获取行业薪酬趋势、职位薪酬水平、福利状况、长期激励等信息,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薪酬数据确定薪酬的竞争策略或跟随策略。如北京东方慧博咨询公司对北京地区建筑业进行了首届薪酬市场调查,通过对40家大中型企业、12万人的采样,提供了43个标杆职位的薪酬信息,包括薪酬结构、薪酬制度、福利制度等,为建筑企业进行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有效信息,并为建筑企业引入人才市场价格机制首开先河。
4、建立规范化、定量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通过目标管理、厘定岗位职责、量化工作任务等方式,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并按月、按季、按年为周期进行考核,保证工作的连贯性,使员工收入与贡献大小挂钩。
薪酬制度11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治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治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构造
第三条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局部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根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依据职员的职务、资格、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酬劳。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依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酬劳,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职员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工程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工程经理每月对职员进展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职员工资扣除工程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依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治理层、职能治理、工程治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治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治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治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第十二条工程治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工程经理及工程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职员。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工程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略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工程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确实定:依据职员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职员资根据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职员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职员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职员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略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一般职员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工程部成员考核由其工程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治理层工资由公司担当,若治理层人员兼任工程经理,则其根本工资由公司担当,绩效工资由工程部担当。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工程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工程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工程的经营状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其次十条为鼓舞公司部门经理、工程经理及以上治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表达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详细如下表:
表略
五、薪级调整
其次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完毕后,依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依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职员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全部职员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其次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纳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方法》。职能部门职员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略
六、关于职员工资
其次十三条职员工资标准确实立、变更。(1)公司职员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职员工资标准。
其次十四条职员工资核定。职员依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力量、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详细的人职员资确定应依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工程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别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职员,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其次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治理方法》执行。
其次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效劳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其次十七条职员工资变更。依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员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其次十八条职员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薪酬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薪酬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稳健薪酬实践的原则》等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商业银行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和贡献而给予的报酬及其相关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支出。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薪酬机制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银行竞争能力及银行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设计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各种激励,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六条 基本薪酬是商业银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津补贴,主要根据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劳动投入、服务年限、所承担的经营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确定。津补贴是商业银行按照国家规定,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受物价变动影响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等给予员工的货币补助。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津贴、补贴的政策标准确定津补贴。
商业银行应科学设计职位和岗位,合理确定不同职位和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保底奖金,如果确有实际需要,保底奖金只适用于新雇佣员工入职第一年的薪酬发放。
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
第七条 绩效薪酬是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薪酬应体现充足的各类风险与各项成本抵扣和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要求。
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第八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中长期激励计划。商业银行应确保可变薪酬总额不会弱化本行持续增强资本基础的能力。
第九条 福利性收入包括商业银行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于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业银行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年度薪酬总额要综合考虑当年人员总量、结构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参考上年薪酬总额占上年业务管理费的比例确定,国有商业银行还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薪酬支付期限应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一致。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活动的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薪酬的支付时间并不断加以完善性调整。
第十二条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业银行根据薪酬年度总量计划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四条 中长期激励在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长期激励的兑现应得到董事会同意。锁定期长短取决于相应各类风险持续的时间,至少为3年。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业银行制定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应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财务专业人员,且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熟悉各产品线风险、成本及演变情况,以有效和负责地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决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风险控制、合规、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工作。
商业银行审计部门每年应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董事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外部审计应将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内容。
审计、财务和风险控制部门员工的薪酬应独立于所监督的业务条线,且薪酬的规模和质量应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其能够吸引合格、有经验的人才。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制订科学、合理、与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员工职位职级分类体系及其薪酬对应标准。
(二)基本薪酬的档次分类及晋级办法。
(三)绩效薪酬的档次分类及考核管理办法。
(四)中长期激励及特殊奖励的考核管理办法等。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作为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
(一)经济效益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取。
(二)风险成本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等。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成本度量时应考虑经济资本配置和资本成本本身变化以及拨备成本和实际损失。流动性风险成本在度量时应主要考虑压力测试下的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资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会责任指标一般应包括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合法性、监管评价及道德标准、企业价值、客户满意度等。
董事会应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绩效考核指标,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指引第十九条所列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绩效薪酬的约束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二)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参照第(二)款调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薪酬监督机制,不得为员工或允许员工对递延兑现部分的薪酬购买薪酬保险、责任险等避险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每年全面、及时、客观、详实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为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业银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况应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年度薪酬报告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结构和权限。
(二)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三)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第五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纳入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内容,至少每年一次对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估。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动态跟踪监测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等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于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纠正,并对下列问题予以查处:
(一)薪酬管理组织架构、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核定、执行和报备绩效考核办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绩效考核不严格、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计发基本薪酬、延发绩效薪酬的。
(五)未按规定追索或止付绩效薪酬的。
(六)未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业银行薪酬结构与水平应报救助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一)已经实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业银行面临重大声誉风险并有可能对其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三)商业银行濒临破产、倒闭的。
(四)商业银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业银行被关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扣回的薪酬应按照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费用。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子行、分行、非银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据本指引的原则并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对其薪酬进行调控。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1.公平性原则
以工资内、外部公平为导向。对内,员工薪酬应该与个人的工作难度、强度以及工作质量相符合;对外,员工薪酬要与相同职位甚至行业的其他员工有以致的发放标准。
2.竞争性原则
提高薪酬对市场上人才的吸引力。当然这不能理解为银行行业薪酬;应该盲目提高。员工薪酬应当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过低会导致人才流失,但是过高会将银行推向亏损的边缘。
3.激励性原则
通过工资和奖金等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心性。激励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不能局限于现金这种短期的激励方式。可以适当辅以中长期的激励来提高效果。
4.经济型原则
即员工薪酬水平要与银行的经济实力相匹配。如果银行的经济实力较强而员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话怎对人才的保留产生不良影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结合公司新的组织机构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既是员工获取正当劳动报酬的依据,也是提高集团公司办事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秉着对员工业绩的客观评价,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热情的目的,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依据公司待聘岗位的劳动技术要求、岗位的重要性而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集团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临时性用工员工。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履约信誉金、特殊贡献奖、福利等构成。
1、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岗位的性质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每一岗位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均有多个等级,参见附《岗位薪酬等级表》。
2、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不参与绩效考核,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经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岗定级。
3、员工绩效工资占比为员工标准工资的20%-60%不等。绩效工资按月兑现,考核办法详见《20xx年绩效考核方案》。
4、年终效益奖:根据《20xx年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5、加班工资:
1)加班时间原则上以补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补休形式补偿的,由人事行政部核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计发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员工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批准加班的,其加班工资按60元/天计算,其它时间加班则按40元/天计算,加班不足三个小时的,不计发加班工资。
6、工龄工资:工龄满1年后第1个月起计发30元/月,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30元/月(试用期计算工龄),依此类推。临时工、服务性承包工等非正式聘用的人员不享受工龄工资。
7、补贴/津贴:
1)公司每年1-3月发放防寒费,7-9月发放防暑费,防暑防寒费标准为20元/月,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交通费补助标准:不分市内、市外,公司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市内交通费一律按60元/月包干计发(已享受公司购车补助的人员不再享受)。外出办公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下打的,其租车费凭票按实报销。公司外派员工回家休假每月凭票报销往返车费二次,周末回公司开例会的员工按往返次数按实报销,两项不重复报帐。外地出差补助详见《差旅费报销制度》。
3)电话费标准:一级岗位人员200-300元/月,二级岗位人员150元/月,三级岗位人员100元/月,四级岗位人员60元/月,五级岗位人员40元/月(外联、外拓岗位经批准享受三级岗位待遇)。
4)中餐伙食补贴:在娄星区范围内工作及在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按100元/月的标准补贴到人,公司不统一安排就餐。公司外派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补助标准见差旅费报销制度。
8、履约信誉金
1)试用期员工,无须交纳履约信誉金;
2)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的五级员工,从签订之月起每月交纳60元,其中,公司补贴20元,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留40元;
3)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的三级、四级员工,从签订之月起每月交纳90元,其中,由公司补贴30元,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留60元;
4)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的二级以上员工,从签订之月起每月交纳150元,其中,由公司补贴50元,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留100元。
5)合同期满后十五天之内,由人事行政部核算员工履约信誉金总额(含个人扣留部份)报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总裁审核发放;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员工,公司从合同签订之日重新对该员工扣留履约信誉金;在合同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离职或被公司开除的,不退还履约信誉金(因重大疾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除外);在合同期间因本人业绩考评不合格被公司辞退者,退还本人从工资中扣留的履约信誉金部分;公司正常裁员而被辞退者,全额退还履约信誉金(含公司补贴部分)。
9、特殊贡献奖: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和在为公司办事中节约经费数额巨大的,由总裁办确定给予奖励。
第七条按照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本企业管理规定,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给员工提供各种福利待遇。
1、法定福利:凡在公司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的全职员工,公司按娄底市社保局最低缴费标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员工每月薪酬中代扣。(对符合公司参保条件,如职工自己不愿意或不需要参保的,由职工写出申请,公司按公司交保基数的10%给予补助。)
2、企业福利:
(1)慰问金
1)节日慰问金: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公司发放节日慰问金。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享受专项慰问金。
2)住院慰问金:员工因公、因病住院十天以上的,公司组织员工探望,并发给慰问金。
3)特殊慰问金:员工或员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公司为表达对员工的慰问和关怀,发放特殊慰问金,慰问金金额大小由总裁或总裁办公会议视情况确定。
(2)生日礼金、礼品
1)员工生日:公司赠送礼金或礼品及贺卡。
2)当月过生日员工较多的,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举办员工集体生日晚会。
(3)其它福利
1)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生子,公司表示庆贺,贺礼标准为200~500元。
2)公司正式员工本人及其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去世的,公司组织慰问和悼念。标准为200~500元。
3)其它临时性福利由总裁决定或总裁办公会议研定。
第三章薪酬标准
第八条按层次划分为六级,每级分为A、B、C、D四档,员工在不进行岗位调整的情况下视工作业绩在同一级别的档位间晋升或降级。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在完成工资级别明细的基础上,进行个人定级:
1、个人定级方法:以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标准定级,合同期内岗位有变动的或评优晋级的员工以总裁办签发的聘任通知书或升级、调级通知书为准确定个人级别。
2、新进员工的薪酬等级进入方式:原则上新进员工从相应岗位薪酬标准的D档进入,如跨级进入的,需由直接主管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报主管领导及总裁审定。
3、个别特殊岗位员工的薪酬发放不参与本制度,由总裁另行考虑。
第十条若公司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为准进行定级,员工能力被确认为能达到其兼任最高岗位标准的,经总裁办研究决定下达聘任通知,则相应提高其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对于集团急需的特殊人才,根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超出部分由总裁办设立特殊补贴。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第十三条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第十四条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第十五条工资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初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个别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工资级别的调整。
第十六条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即坚持薪随岗变原则。
第十七条员工在其岗位的深度范围内调整岗位工资级别,达到本岗位深度上限后,则不再调整。
第十八条调整后工资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第五章薪酬发放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每月薪酬发放表,报财务总监、总裁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二十条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18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相应的顺延天数发放。
第二十一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公司福利中属个人缴纳部分的款项;
3、员工自愿缴纳,由公司代扣代缴的款项(如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保险及失业保险等);
4、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第二十二条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三条月标准工作日为24-26天。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薪酬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监事;
(三)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领取津贴。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所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以及经营业绩实现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体系与确立薪酬标准:
(一)体现以岗位、能力和业绩的付薪理念;
(二)体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员工收入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三)体现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体现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的原则;
(五)体现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风险共担,收益分享”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其所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其所提出的董事津贴、监事津贴计划须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
(二)检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董事薪酬
第七条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和不担任高管职务的外部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按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董事,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确认,其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对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其薪酬应参照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确认,其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条对于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监事薪酬
第十一条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公司对于监事(含职工监事)发放监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按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对于同时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除领取监事津贴外,其薪酬按照公司的员工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公司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高管人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能,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年度奖金和股权激励组成。
第十五条高管人员的基本工资应与其岗位、承担的责任、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以及个人的能力和经验相匹配。高管人员基本工资的具体金额及发放方案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每一年度年初根据市场的变化、高管的业绩表现拟定基本工资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高管人员的年度奖金应根据公司整体以及个人负责的部门、业务单位的年度业绩表现来确定,业绩评估的依据为每一年度年初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共同确定的业绩目标,即根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高管人员年度奖金的计算方式。
高管人员的年度奖金由总裁根据公司整体以及个人负责的部门、业务单位的年度业绩表现及董事会确定的奖金核算原则拟定初步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准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对高管人员进行的股权激励系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积极推行对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通过股权激励使高管人员的长期利益与股东利益完全一致,实现风险共担,让高管人员共享企业长期成长的价值。对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拟定,并按照规定履行必须的审批及/或备案程序后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将定期对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管理能力、价值观表现进行评估,以保证公司聘用的高管人员能够始终满足和超越企业发展的要求。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董事会将定期评估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适用性,以保持公司的薪酬方案始终符合股东利益。
第十九条对于除高管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可参照上述高管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执行。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公司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时,如经核实的公司绩效状况与评价考核结果出现差异的,据实调整相应年度的薪酬,多领的部分应予扣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如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之前制定的制度或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薪酬制度14
薪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沈阳中豪威尔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目的
第二条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三、原则
第三条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依据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五、总体水平
第五条中豪威尔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善决定工资水平。
六、薪酬体系
第六条中豪威尔员工按所属不同的中心分成6个职系,分别对应不同的职等。针对这6个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
第二条制定本方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5)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末,依据本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2)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1)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元/年,上不封顶。第十三条在每终了时,按该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第四章职级标准核定
第十四条员工标准工资根据每个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每一岗位的标准工资均有多个等级。
第十五条员工职级的确定:由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以职位价值为基础的职级序列,并确定每个职级对应的工资标准第十六条公司职级分三个系列:管理系列(高层、中层、普通)、专业系列(具体技术性工作岗位)、勤务系列(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各层级员工可在自己层级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级或降级。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1)管理系列:
高层员工年薪标准分为5级(元/年):1级:-;2级:-;3级:-;4级:-;5级:-;
中层员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标准工资分为8级(元/月):1级:5000-5500;2级:5500-6000;3级:6000-6500;4级:6500-7000;5级:7000-7500;6级:7500-8000;7级:8000-9000;8级:9000-;
普通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级(元/月):1级:1200-1500;2级:1500-1800;3级:1800-2200;4级:2200-2600;5级:2600-3000;6级:3000-3500;7级:3500-4000;8级:4000-4500;9级:4500-5000;10级:5000-5500;11级:5500-6000;12级:6000-7000;
2)专业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5个级别(元/月):1级:1500-20xx;2级:20xx-2500;3级:2500-3000;4级:3000-3500;5级:3500-4000;6级:4000-4500;7级:4500-5000;8级:5000-5500;9级:5500-6000;10级:6500-7000;11级:7000-7500;12级:7500-8000;13级:8000-9000;14级:9000-;15级:-;
3)勤务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0个级别(元/月):1级:800-1000;2级:1000-1200;3级:1200-1500;4级:1500-1800;5级:1800-2100;6级:2100-2400;7级:2400-2700;8级:2700-3000;9级:3000-3500;10级:3500-4000。
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
第十七条薪酬等级采用宽带处理方法:除调岗调薪的渠道外,在等级不变情况下,引导员工通过提高业绩、胜任能力(学历、职称)来提高等级,提高工资,增加员工职业发展机会。具体定级标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第十九条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提出薪酬调整方案,公司高管人员的调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他员工的调整方案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二十一条薪酬调整方案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发放、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其岗位的级别范围内调整岗位标准工资,达到本岗位标准工资级别上限的,则不再调整。
第二十四条调整后的工资级别,自调整生效日所在月月初计算。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五条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处根据总裁办公会相关决定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十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调整至休假日前一天发放第二十七条下列各款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员工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3)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4)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等。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1)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薪酬制度15
第一条 总则
为有效贯彻落实集团进展战略,健全员工与集团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机制,充分激发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其次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 薪酬安排依据
以“按劳安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正”为原则,以岗位价值及个人技能为根底,以公司效益及个人业绩为依据,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薪酬安排标准。
第四条 职系职级划分
依据职务形态差异,全部岗位分为五大职系,即治理职系、职能职系、技术职系、销售职系和生产操作职系。其中,治理职系又分为高层治理职系、中层治理职系和基层治理职系。
在各职系中,依据岗位价值差异,分为若干职级,不同职级的薪酬区间不同。集团岗位的职系、职级划分参见《职系、职级划分表》。
第五条 薪酬进展通道
全部职系职级设置七个薪档,作为员工在岗位不变状况下随着技能及绩效水平提升的薪酬进展通道。
技术职系另外设置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四个技能等级,作为补充薪酬进展通道。
第六条 岗位薪酬标准
岗位薪酬标准反响了岗位的根本薪酬水平,由员工的职系、职级、薪档打算,岗位薪酬标准的计算公式为:
岗位薪酬标准=薪酬系数×薪酬基数
每个薪级、薪档对应的薪酬系数参见《薪酬系数表》
薪酬基数为单位薪酬系数对应的月度薪酬标准。
第七条 薪酬模式
集团设置六种薪酬模式,分别为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工程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各种薪酬模式分别适用不同的职系。
第八条 年薪制
1. 适用范围
年薪制适用于集团及各公司中高管层。
2. 薪酬构造
高层年薪总额=月度根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嘉奖
中层年薪总额=月度根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嘉奖
3. 薪酬基数
月度根本年薪依据出勤状况发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依据绩效考核状况进展季度、年度汇总发放,中层治理人员月度考核、季度汇总核发;高层治理人员季度考核季度核发。计算公式如下: 薪酬核定
月度根本年薪核定=月度根本年薪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数×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数×季度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参见集团《绩效治理制度》(本制度全部考核系数均参见集团《绩效治理制度》)。
中、高管年终超额嘉奖计提参见《中、高管薪酬方案》,公司年终超额嘉奖计提安排规定详细参见集团及各公司《年终超额嘉奖方案》。
注:1)季度补回:,中层治理人员的单月度考核如未能到达考核业绩要求,但季度考核时完成了整个季度的考核要求,则单月的考核未达标局部可以自动补足;季度超额完成局部优先补足该季度未达标月份的产值业绩。
2)年度奖金兑现: 全年任务指标分解后,上半年度总任务业绩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进展年薪核算发放年薪的25%,其他75%于年终统一平衡发放;
3)风险共担:年终进展全年度奖金核算时如业绩完成或超额完成,年终奖金1.5----2倍增长),如全年业绩指标未完成年终奖金的0.5----1不予核发,中高层担当共同经营的亏损风险;
第九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
1. 适用范围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基层治理职系、职能治理职系、技术职系(不含研发人员)
2. 薪酬构造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年度岗位绩效奖金
3. 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依据出勤状况发放,计算公式为: 4. 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年度岗位绩效奖金依据月度、年度考核状况发放,参见集团《绩效治理制度》。
第十条 销售提成工资制
1. 适用范围
销售提成工资制适用于销售职系及销售部门负责人。
2. 薪酬构造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销售提成
3. 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60%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40%
4. 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依据出勤状况发放,月度岗位绩效奖金依据月度考核状况发放,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核发=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月度个人考核系数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销售提成规定详细参见各公司《销售鼓励方案》。
第十一条 工程绩效工资制
1. 适用范围
工程绩效工资制适用于技术职系研发人员及研发部门负责人。
2. 薪酬构造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工程绩效奖金
3. 薪酬基数
月度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4. 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依据出勤状况发放,计算公式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工程绩效奖金详细规定参见各公司《技术工程治理及鼓励方法》。
第十二条 计时计件工资制
计时计件制适用于生产操作职系,依据工作性质不同,分为计时工资模式和计件工资模式,其根本薪酬构造分别为:
1. 计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件工资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依据出勤状况发放,其标准及计时计件工资有关规定详细参见各公司《一线员工薪资治理规定》。
第十三条 协议工资制
对于不适用以上各类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临聘、兼职、实习、市场化用工等各类人员,采纳协议工资制。
对于此类人员,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商定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标准、工作周期、薪酬标准、薪酬支付、双方权利义务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 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
各职系薪酬构造中,依据出勤状况每月固定发放的为固定薪酬,其余全部为浮动奖金。
第十五条 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对员工为本集团持续效劳奉献的补偿,依据出勤状况按月固定发放,年功工资也属于固定薪酬,适用于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工程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详细标准见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资等级表(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工程绩效工资制)
第十六条 福利薪酬 员工离职结算时,年功工资根据出勤天数折算。
集团为每位正式在册员工供应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同时依据岗位性质供应各项福利和津补贴,详细参见《员工手册》。
第十七条 新入职员工薪酬
1.新员工入职后,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在入职前沟通明确。
原则上,中高层治理人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间,只发放固定薪酬,原则上按拟聘任岗位最低薪档薪酬的月度固定工资和月度绩效奖金之和的80%执行。各公司中层及以下岗位由各公司提出固定薪酬执行标准建议,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各公司高层治理岗位及集团中高层治理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固定薪酬执行标准建议,总裁审批。
3.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不满勤(满勤为21.75天)的,工资根据缺勤天数扣减;
4、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按正式员工薪酬规定执行。
5.新员工转正后,原则上按拟聘任岗位及职级(技术职系)的最低薪档确定薪酬标准,特别状况,按上述程序审批。
应届毕业生工资
1.毕业前实习期工资:本科生:100元/日,讨论生120元/日;
2.试用期工资:
本科生:3000-4000元/月
讨论生:4000-4500元/月
3.转正后工资:
1)试用期完毕时,依据上岗资格评价,合格者予以转正定岗定薪;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者可以提前转正。
2)试用期完毕时,依据上岗资格评价,临时无法定岗定薪者可以适当进展工资调整;试用期后每三个月评估一次,依据评估结果可以适当调整;待符合上岗资格后,可以定岗定薪。
第十九条 培训及各类假期薪酬
1. 公司委派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固定薪酬照常发放。在一个月内培训时间缺乏10个工作日,绩效奖金照常发放;一个月内培训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2. 事假和病假
1) 事假期间,停发固定薪酬;
2) 病假期间,停发固定薪酬,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者,休假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80%发放生活补贴;
3) 请假3天以内,按月考核发放的浮动薪酬基数不变;请假3天以上10天以内,月度浮动薪酬基数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请假10天及以上,取消月度浮动薪酬。
3. 慰唁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享有3天有薪假期。
4. 婚假。员工结婚,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的享受10天有薪假期(月度绩效奖金基数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5. 产假。产假期间的津贴发放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6. 流产假。在职已婚女职工享有7天流产假期,流产假期间的津贴发放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7. 年假。年假依据参与工作时间打算,详细标准见下表4。
休年假3天以内,按月考核发放的`浮动薪酬基数不变;休年假3天以上10天以内,月度浮动薪酬基数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休年假10天及以上,月度浮动薪酬基数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取休假前三个月绩效考核评分。
鉴于销售代表岗位工作的特别性,故此岗位人员休年假,浮动薪酬基数不变。
当事假和年休假在同一月度消失时,不累计计算。
8.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其休假根据集团相关政策执行。
工伤假:员工因工作患病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承受工伤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其次十条 薪酬调整
(一) 薪酬普遍调整
集团依据社会物价水平变动状况及集团经营效益状况,对薪酬基数进展不定期调整。
(二) 岗位变动薪酬调整
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按新岗位职系职级确定薪酬区间,薪档按原岗位薪档对应薪级标精确定,如原薪档对应薪级低于新岗位职级的最低薪档,按最低薪档执行,如原薪档对应薪级高于新岗位所在职级的最高薪档,按最高薪档执行。
若在15日(包括15日)前进展的岗位调整,当月工资核算根据新岗位薪酬体系和标准核算;若在15日后进展的岗位调整,当月工资核算根据原岗位薪酬体系和标准核算。
(三) 年度考核薪酬调整
年度考核完毕后,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综合本公司全部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奖惩状况,拟定年度薪酬调整人员名单报各公司高管层审核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审批。
1) 薪酬晋档时,如晋档前已经处于岗位所在职级的最高薪档,则不再晋档。
2) 薪酬降档时,如降档后已经处于岗位所在职级的最低薪档,则予以转岗或解聘处理,转岗后薪档设定应低于降档前薪级标准。
(四) 个别薪酬调整
遇以下特别情形,可以进展个别员工薪酬调整,但原则上必需在员工岗位所属职系职级的薪档范围内进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按协议工资制执行。
1. 晋档情形
1) 员工有重大立功表现,对公司效益或文化有特别奉献的;
2) 员工有重大技能提升,对公司潜在价值奉献显著提升的;
3) 员工为关键人才;
4) 其他需要个别晋档的情形。
2. 降档情形
1) 员工有重大责任过错,对公司效益或文化造成重大损失的;
2) 员工现有薪酬水平明显高于社会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的;
3) 过去因特别情形对员工确定较高薪酬标准,该情形已经消逝或无效的;
4) 其他需要个别降档的情形。
个别薪酬调整申请可以由员工本人提出,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受理,也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高管层审核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审批。
其次十一条 薪酬支付
薪酬发放日为每月25日-30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
薪酬通过银行代发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员工应准时检查薪资到账状况,对核算及发放有疑义的,应于发薪日7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治理部门核实;经核实需要调整的,在次月薪资发放时予以调整。
其次十二条 其他情形
员工因各种缘由离职,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相应工资,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每周四下午统一结算。
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依据《北京xxx集团考勤治理制度》的规定扣减。
其次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
员工全部薪酬均为税前所得,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次十四条 制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修订并解释。
其次十五条 审批及生效
本制度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审批,自20xx年1月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及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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