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篇(荐)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
一、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
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油温过高、电气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等。
二、防火要点: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之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 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厨务或与人聊天。
3、 油锅起火时,关闭炉火,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酵粉或食盐倾入,使之熄灭。
4、 工作时切勿抽烟或将未熄灭的烟蒂随便放置。
5、 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罩,以防火星飞散。
6、 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间或用完后切断电源,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7、 每天倒空锅中的残油脂,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及温度使用。
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罐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
9、 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与保养。
10、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项电器。
11、 电线配线除旧:外部绝源体破裂或插座损坏,立即更换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12、 使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万一煤气泄溢室内,容易引起火灾及中毒之危险。
13、 煤气火灾灭火方法:
(1) 断绝煤气之源
(2) 断绝空气供给
(3) 降低周围温度
(4) 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14、 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卫生,下班前由厨房防火安全员(兼职)检查厨房情况,每天填写《厨房班后消防安全检查表》检查电源、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是否关闭,防火检查不可遗忘,以防万一。
15、 万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来灭火。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
1、临时电气线路治理制度的规定,主要针对临时用电,起到用电安全、合理安排电源的治理作用。
2、临时线路布线需工程部配电领班现场勘探,确定现场临时用电布线的可行性。工程部配电领班布线前需做如下工作:
(1)电源进线及配电箱的线路走向、位置;
(2)进展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气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配电电工布线。
3、临时用电布线、线路修理和撤除,必需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4、工程部有义务对用电人员进展培训,用电人员也应做到:
(1)把握安全用电根本学问和所用设备的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需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爱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在缺陷状态下运转;
(3)停电的设备必需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爱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爱护零线和开关箱,发觉问题,准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
必需由工程部电工处理
5、临时用电必需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修理工作记录。
6、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配电领班或以上级别的工程人员负责建立与治理。其中《电工修理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完毕后统一归档。
7、临时用电现场需由电工定期巡检,对担心全因素,必需准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它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3管理职责
3.1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3.4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
4.1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
4.1.1作业人员
a.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4.1.2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
a.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
b.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4.2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
4.2.1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2.2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暂时不用的开关应切断线路或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4.2.3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
4.3电气设备初次送电的检查和确认
4.3.1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应完工,并经检测,符合工艺要求。
4.3.2需送电设备内部、送电线路周边的杂物和可燃物应清理干净。
4.3.3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应设置到位。
4.4配电板及电气设备送电后的安全要求
4.4.1立即检查线路、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4.4.2指定专人进行值班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和监控。
4.4.3各类开关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4.5高压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4.5.1设备的接线
①接线前
a.断开高压发电机启动按扭,关闭启动空气阀门,启动按钮及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通道口设置临时遮栏。
b.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应进行验电。
c.耐压试验后高压电缆应充分放电和验电。
②接线要求
设备的接线应先接负载、再接变压器、最后接至电源。
4.5.2设备的检修
①先停电
a.经检修设备电源应完全断开,确保施工安全。
b.停电后,设备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
②停电后验电
a.验电器的电压等级应满足验电需求。
b.验高压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③验电后装设接地线
a.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足够大的多股软铜线,并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确保接触良好
b.安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拆除时顺序相反。
c.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带绝缘手套。
④检修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⑤完工
a.按要求拆除接地线。
b.检查检修设备,清理施工现场,符合要求后,施工结束。
4.5.3高压设备的运行或试验
①设备安全要求
a.高压设备的附属设施应完整。
b.高压设备接线应完整,临时线应拆除,外壳应处于关闭状态。
c.高压设备进线处应处于封闭状态。
d.配电屏前后绝缘垫应铺设完整。
e.配电屏后隔离室的门应关上,如无门应使用不低于1.5m的栅拦。
f.高压设备隔离室的门应加锁。
g.高压电缆应按要求做好警示标识。
②高压变压器送电操作顺序应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载侧,断电操作顺序应先断负载侧后断电源侧,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进行断送电操作。
③高压设备隔离室门应加锁,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锁好。
④检修或巡视高压设备时应远离带电体。10kv以下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0.7m。
⑤一次回路有人工作期间严禁向二次回路供电或进行耐压试验。
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2.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2.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2.6、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
2.7、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管理内容
3.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
3.1.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1.3、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1.4、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2.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3.2.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
3.4.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3.4.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3.4.4、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10Ω。
3.5、用电安全管理
3.5.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3.5.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3.5.3、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5.4、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
3.5.5、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1.2m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
3.5.6、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3.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3.5.8、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Q/PGJ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
Q/PGJ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5、记录(表格)
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别状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支配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需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四周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急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需准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支配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急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线路,必需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全部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需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特地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需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常常检查修理,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觉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准时进行修理。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四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 用电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电气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3. 变配电及动力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本质安全要求。用电单位及电气作业人员要对电气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
4. 电气安全管理通则:
4.1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经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绝缘破损失效的用具。
4.2在供配电设备线路上作业及低压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 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4.3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可靠切断该处的电源,并在该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后,方能接触工作。
4.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设备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
4.5变配电设备值班电工严禁脱岗,高压设备的倒闸操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做到一人监护唱票,一人复诵操作。
4.6电气设备图纸资料应有专人保管,未经单位电气负责人许可或批准,电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施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4.7电气设施安装维修要做到绝缘良好,带电体在人体易触及的场所不裸露,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可靠。
4.8登高、带电及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作业要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4.9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巡查,作好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未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配电线路
5.1配电线路包括公司、车间内部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及临时性架设的输电线路,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2所有配电线路均要安装牢固、整齐美观。并满足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的安全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6.供配电装置
6.1高压配电装置的负荷开关与刀闸、开关与柜门及开关与接地刀闸之间必须装设动作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6.2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应整定正确,动作可靠,并有能准确显示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的灯光、音响信号。
6.3开关设备必须垂直安装,要用螺栓固定在支持物上,而不得采用焊接的'办法,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的手柄与建筑物之间应不小于150毫米。
6.4自动空气开关应安装在没有强烈震动的地方,开关距地1.3一1.5米,闸刀、铁壳等开关的电源线应接在固定触头上,禁止在闸刀上挂接电源线,金属外壳或支架应采取接零保护措施,接头的裸露部分应加防护罩。
6.5厂房(包括休息室)中的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一般距地面不小于2.4米,若达不到要求,则应采取相应的防触电措施。
6.6动力配电箱(屏)布置应整齐合理,各种开关不准横装或倒装,每个开关应标明供电区域的名称。明装配电板底边安装高度不小于1.8米,配电箱底边离地一般为1.5米。
6.7熔断器一般应垂直安装,熔断器各部分应接触良好,作短路保护的熔体不得使用未注明额定电流的熔体,更不准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熔丝。
6.8闸刀开关所配用的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得大于开关的额定电流,安装时,开关在合闸状态下手柄要向上,不能倒装和平装。
6.9低压配电装置正面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5米,背面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配电柜(屏)前应标有警戒线,警戒线距离盘(屏)面的距离不小于0.6米。
7.0配电柜应采用耐火材料制成,并固定在干燥清洁的地方,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杂物,不准堆放油桶及可燃物品。
7.1配电柜上的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整,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7.2 配电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信号指示灯色标符合规范并保持完好。
7.3 配电柜中的配线应采用绝缘线,敷设应连接可靠、排列整齐,尽量做到横平竖直,绑扎成束,且用线卡固定在板面上,尽量避免导线相互交叉。
7.4 厂房中(除变配电室电磁站)的一切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均不得外露,否则应采用屏护或遮栏等形式加以防护。
8.移动电器
8.1移动电器包括手电钻、手提砂轮、行灯、电焊机、电风扇、排风扇、移动水泵、震动器、搅拌器、水磨石机、流动吊机、电动平移车、移动式空压机、电锯、电刨、电熨斗、电烙铁、电剪刀、理发工具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8.2移动电器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应包括外壳、线路、保护接零、开关、保护装置及绝缘等是否完好。
8.3移动电器一般在使用时应配置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
8.4一般场所使用的行灯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部工作,行灯电压应为l2伏。严禁直接用220伏电源。若因特殊需要使用220伏电压的行灯则必须经二级厂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并在电源侧配置1:1安全隔离变压器后方可使用。
8.5移动电器的开关、插头、插座应完整无损。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8.6移动电器的修理必须由专职电工或专职人员进行。
8.7移动电器到电源的导线,应采用绝缘护套软线,并中间不得有接头。
8.8对所有移动电器,要求绝缘良好、接线正确,使用时金属外壳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对于不能做到可靠接零保护的设备必须安装合格的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合格的触电保护装置禁止用于人身安全保护。
8.9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触电保护器。
一般场所(即普通环境和危险环境)使用的移动电器应安装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为人身安全保护, 但对触电危险性大的场所(即高度危险环境)必须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人身安全保护。
9.安全用具
9.1应按规定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用具,平时应加强管理,定位存放,保持完好,并定期施行各项电气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时从存放处清除,不得用于电气操作使用。
9.2电气标示牌具有警示和提示作用,必须妥善保管,平时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严禁在电气设备上乱挂乱放。
9.3标示牌的悬挂中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所挂内容应和电气设备的实际状态相符。
9.4接地线应有编号,并要设置固定的存放地点。在交接班中,应把接地线的去向列入正常的交接内容。
四、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需仔细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
1、电子工业部1987年1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水利电力部1978年6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
3、能源部1991年9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
其次条电气作业人员的根本条件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需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安康,没有阻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仔细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学问及实践阅历。
4、必需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5、凡对电气设备进展安装修理、撤除工作,必需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根据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展工作。
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需遵守以下事项:
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需随身携带,随时承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丧失应马上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
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需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必需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教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不准从事电气工作。
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以下违章作业:
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
2、让电器带病特别运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材。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劝阻或唆使他人违章作业,用低压测验器具测试高压设备电源或线路。
4、存在各种事故隐患、漏洞,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擅自动用变电间、低压间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工具。
7、在变电间、低压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油类及长、大及无关物品。
8、对爱护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起封、起印、私自调动。
9、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单人巡察高压,进入高压遮拦以及单人执行配电室开关和线路停、送电操作或倒闸操作。
10、安装手持式电开工具和安装临时配电箱不装或装不符合要求的漏电爱护器。
11、不严格履行停送电手续、不进展检查确认而随便送电。
第五条架设的临时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线路必需保证绝缘性能良好,使用负荷正确,接头处包扎完好,全线无暴露。架设高度必需符合安全要求。
2、实行悬架或沿墙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或专用瓷瓶固定,制止在顶棚、楼上、脚手架上或其他担心全的`地方挂线,严禁在有高压线、易燃、易爆、刺割、腐蚀、浇铸、辗压等场地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3、临时线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的确需要拖地应加装牢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移动磨损、辗压或割断电线。
4、临时线与设备水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低于6米,并用电杆和瓷瓶固定。临时线地面架设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时,必需在外面加钢管埋置地面以下。
5、安装好的临时线路,未经技术治理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搭接其它临时线。
第六条电气安装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工作一般应停电进展。如特别状况必需带电作业时,应有妥当的安全措施,并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在电气技术人员的监视下方可带电作业。
2、在停电、送电时,应严格按用电规程规定执行。
3、全部停电和局部停电的电器检修工作前,应安装防护装置(挂警告牌和临时接地线)。在拆装接地线时,应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4、对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需贯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严格根据专用规程执行。
5、高空作业时,必需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人体与带电体必需保持安全距离。
6、检修机电设备时,应先由电工填写《检修工作票》,履行停电手续,在验电、放电确认无误,做好封地后再拆电源,且必需在电闸手柄上挂“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误合电闸送电发生人身事故。
7、检修生产设备时,必需首先由岗位工履行停电手续,将需要检修的电源确认,并断开电源开关,挂好“有人工作,制止合闸”停电牌。经电工检查确认无误,由岗位工打好闭锁,方可作业。
8、巡察或修理电源线路时,无论电源线停电与否,均应视为有电或随时有来电的可能;对线路故障点必需当有电对待,必需制止任何人靠近线路断落点,在8米以外留专人看管并快速报告上级妥当处理。
9、现场接检修电源时,必需明确责任人,一种电气开关只能掌握一台电气设备,严禁一闸多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9
一、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外部必须张贴有本矿防爆设备检查组发给的合格证,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井口管理人员严格检查把关,否则按违章从严处理。
二、防爆设备安装要求
1、防爆设备安装地点要通风良好、环境干燥,避开顶板淋水。
2、防爆设备安装安全距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3、开关应竖直安放,倾角不得超过16度。
4、所安防爆设备必须完好,不得有失爆现象。
5、防爆设备要台台上架。
三、防爆设备验收制度
1、对本矿机修厂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由防爆检查员对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登记入帐,对达到防爆性能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发给防爆合格证,方可使用。
2、对外委检修后的防爆设备由防爆检查员按标准检查,登记入帐,达到要求的发给防爆合格证,否则退回原检修单位重新修理。
3、对新领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进行检查,登记入账,合格者签发入井合格证,否则退库处理。
4、对使用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防爆检查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通知单,限期整改。
5、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有防爆检查人员鉴定,确认经修复达不到隔爆要求的单独存放,由设备管理人员做好报废审批工作。
四、防爆设备使用管理
1、机电科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成立防爆专业检查组。防爆专业检查组的职责是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是《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电气设备(含修理后)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3、严禁任何单位私自购置、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4、凡上级部门和机电科检查出失爆,责任单位必须当场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时间,复验时发现仍未整改,加倍处罚。
5、机电科所聘请的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检查。
6、各生产单位现场修理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本单位兼职防爆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兼职防爆检查员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其工作。
8、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如有更换,应立即汇报机电科防爆组,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对专兼职防爆检查员培训一次。
10、本规定执行情况,每季度机电科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年评比一次,对防爆设备管理、维护好的单位,由机电科出具证明,请矿领导审批后,给予适当奖励。
11、机电科防爆专业检查组应认真检查,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否则,经调查事实确凿,将严肃处理,并给予检举人适当奖励。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反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省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留意节省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便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详细班级、处室及详细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觉,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班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嘉奖举报人叁拾元;对发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准时报告者,嘉奖拾元。
2、留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同学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同学使用并护理,修理费用由同学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修理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常常巡察水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留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省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订正铺张现象。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便利,存放场所要洁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行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行过冷或过热。也不行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枯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觉有问题应准时更换。假如绝缘手套患病外表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准时进展处理或枯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连续使用。
6、任何状况下,安全用具均不行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展试验,各试验工程工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展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展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展外检、试验,专业仔细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展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洁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制止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3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
(一)、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二)、各种继电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动作可靠,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引出的馈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煤电钻、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必须正常使用。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五)、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过流、漏电保护。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六).井下各级变电所、供配电点、单台供电开关局部接地装置必须安装合格。
(七):每天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八):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含接线盒)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九):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十):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十一):井下接地电阻的测量,由电气管理人员(专人)负责,每季度对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至少测定一次,并记录,以备查阅。新安装的接地装置,使用前要进行测量。在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时,一般使用本质安全型便携式接地电阻测量仪表。
(十二):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测试每年应进行一次。
(十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综合继电保护校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电气防爆管理规定
(一):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入井前,必须具备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否则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其内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编号、铭牌是否清晰。
2、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防腐油漆是否有脱落。
3、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挡板、挡环是否齐全合格放置顺序是否正确,嗽叭嘴是否上紧。
4、隔爆接合面经磷化处理,并涂凡士林,无锈蚀,机械损伤不超过规定。
5、对每个隔爆间隙逐一进行测量,其间隙应符合要求。
6、联锁装置齐全完整。
7、控制线压线无松动,线号清晰。
8、注油设备不应有渗油现象。
(三):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好无损,严禁出现裂纹,开焊或严重变形,否则为失爆(变形长度不超过50mm,凹凸深度不超过5mm)。
(四):电气设备不应有严重锈蚀现象,进行涂漆防腐时下列地点不应涂漆、铭牌、防炸标志、警示牌、渗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时清除,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五):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设备原设计无闭锁装置的,不得去掉“断电源后开盖”的警示牌,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为失爆。
(六):隔爆室的观察窗,严禁缺密封胶圈并且胶封,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为失爆。
(七):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完整,定期进行磷化和更换防锈油脂,油脂内部不得渗入铁硝、砂粒等,防止划伤接合面。
(八):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不应超过规定值,其机械损伤不超过允许值。
(九):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弹簧垫圈以压平为合格,对于断裂或失去弹性的弹簧垫圈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为失爆。
(十):电气设备的零件应齐全,开关及启动器的绝缘护罩不应有缺损,不允许缺防护罩和电源隔板,接线腔内应清洁干燥,绝缘座套管不允许有裂纹,烧伤等痕迹,触头的开距,同期度应符合要求。
(十一):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喇叭口不应有破损,挡板、挡圈不应有锈蚀。 否则为失爆。
(十二):密封圈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规定,密封圈不得出现老化,变质和变形。否则为失爆。
(十三):电缆接线时,其护层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十四):接地芯线应留有余量,防止电缆拔脱时接地线先断失去保护作用。
(十五):接线应整齐无毛刺,上紧螺母时不应压住电缆绝缘外皮,裸露芯线距垫圈的距离不能小于10mm,接线完毕后应仔细清洁接线腔,不得留有碎导线头等杂物。
(十六):压线板装置应压紧电缆,但电缆的压扁量不得超过其直径的10%。
(十七):电缆引入装置有下列情况一者为失爆:
1: 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mm以上的。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过下列规定值的。(密封圈外径在20mm以下,不超过1mm、60mm以上不超过2mm)。
3:密封圈单孔内穿多根电缆或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4:密封圈因破损、老化、变质、变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上的。
6:密封圈和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8: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
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挡圈子放在密封圈和挡板之间的。
10: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线嘴内缘不紧,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及密封圈能活动的。
11: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上不紧的。
12: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紧不到位或有三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过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进线嘴缺少挡圈和挡板的。
14: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抽动的。
15:高压铠装电缆的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没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动力线的。
四:停送电管理规定
(一):通用规定:
1:停送电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工,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2: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3: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掌握验电器具的使用等级,以及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
4:电气设备的维护要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的要求,各种电气保护齐全,经定期试验合格。
5:各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要备齐各种绝缘用具,验电器具、仪表、并经检验合格。
6:任何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本规定进行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
7: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按规定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表”,经矿领导批准后执行,外架空线路停电检修由机电职能单位向供电局申请,应急处理事故时,由矿调度室及机电职能单位安排。
(二):停送电作业
⑴ 地面、井下中央变电所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持相关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或在上一级电力部门备案,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变电所值班员执行。
3:按照工作票内容,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的操作。
4:严禁电话或约时停送电。
5:停送电操作要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
6:停电后,先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充分放电,再接好短路接地措施,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7:同一线路上多组施工时,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总负责人核实各组人员,确认已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联系送电。
⑵ 其它地点停送电
1:其他地点停送电是指非高压停送电,但必须经矿机电职能部门同意后执行。
2:停送电操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电气维修工执行。
3:停电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负荷名称,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实停电开关编号,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闭锁挂牌。
4:停电后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放电导线放电,再挂短路接地线,之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检修完毕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复核无误后,联系恢复送电。
⑶ 有关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规定。
1: 35kv等级
验电:投入使用的验电器必须是经电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穿戴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并有专人监护。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之间保持 2.5m 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2:10kv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3:660v及以下等级
验电:用电源电压等级合适的验电笔,在检修设备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放电:用有绝缘外层的导线或者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短路接地线有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二部分 处罚条例
一:处罚条例
(一):出现供电超长,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10000元/处。
(二):出现继续使用淘汰电气设备,处罚500元/台。
(三):出现使用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电缆供电或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接线盒,处罚500元/处。
(四):出现供电系统图纸与井下实际不对应的情况,处罚200/次。
(五):出现一台开关未按规定安装保护,处罚 500元/处。
(六):出现电气开关甩保护,处罚如下
1:高压开关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开关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以上保护检查缺一项,处罚 1000元。
2: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甩保护或脱保,处罚1000元/处。
3: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 过流、漏电保护。出现一项保护缺失或脱保,处罚1000元。
(十一):出现一处接地不合格或缺失,处罚 300元。
(十二):出现井下电气设备有一台缺防爆合格证,处罚200元。
(十三):出现一处电气失爆,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5000元。
(十四):发现井下电气操作工违章操作,处罚500元;发现电气负责人违章指挥,处罚500元。
(十五):检查变电所无停电工作票或不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处罚300元/次。
(十六):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不合理或整定值与实际不符,处罚300元/处,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七):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处罚200元。
(十八):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20000元,机电矿长撤职,责任人开除。
(十九):电气设备不得串联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够或缺少接地线,处罚200元/处。
(二十):开关等电气设备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蚀,处罚200元/处。
(二十一):发现带电作业,处罚1000元/次。
(二十二):对于无责任承包的电气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二十三):各单位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报告机电副矿长,如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二十四):对检查不合格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处罚机电矿长5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第三部分 附则
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规程相低触时,以上级规定、规程为准,与我公司以及各矿过去的有关制度、规定等相抵触时,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有关内容,过去有关的制度、规定仍然有效。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4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
1.电气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电气管理组负责电气的具体管理工作。
2.电气管理组负责编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图纸依据现场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更改。
3.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准确,按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校验,整定值必须满足《细则》规定的保护系数,达不到时,必须报机电科技术组审核批准,方可安装使用。
4.电气管理组对井下电气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5.严格执行拆搭火审批制度,对无申请随意拆搭火的单位罚款50元,对随便增加负荷造成保护系数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防爆设备、电器杜绝失爆,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严禁擅自改变继电保护定值或短接、甩掉保护不用,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接地装置的安装符合规定和《接地细则》的要求,出现串联接地每处罚50元。
9.按规定对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投入运行以前应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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