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8 07:31:58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1.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 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监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3. 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烘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 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 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尘不染。

  9.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2

  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设备的管理要求,医院必须制定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才能体现医疗设备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设备科职责

  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三、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六、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八、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医疗设备应急保障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1、设备处负责全院医疗设备购前综合论证工作。

  2、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由相关专家参加,申报科室负责人参与;

  3、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每季度组织一次;

  4、凡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购前论证工作。经论证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购申报;

  5、申购科室在申请购置医疗设备论证会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

  ①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临床应用必需理由;

  ②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申购设备的市场应用状况;

  ③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及功能要求;

  ④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⑤效益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6、设备工程部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技术审核。

  实行专人技术负责;参与采购、安装和验收工作。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任何医疗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的规定,从取得>的生产企业、取得>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设备。

  2、采购进口医疗设备要依据>和>、有>、有报关证明和完整的商检报告(免检产品除外)。

  3、医疗设备采购人员组成:

  院长、主管副院长、纪检负责人、经济管理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处相关主办人员。

  4、医疗设备采购方式:

  大中型医疗设备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临床常规医疗设备实行打包询价、比价采购;

  临床急需医疗设备的采购经院长办公会批准,院内组织三家以上公司参加,并参照近期市场招标结果,进行议标采购;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技术先进、功能实用、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5、按照医疗设备的管理范畴对甲、乙类医疗设备要在取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核发配置许可后方可招标采购。

  6、大额维修零配件采购:由设备最终用户根据设备故障诊断情况填写《配件申购表》,医疗设备工程部主管工程师附加故障情况技术说明,设备处负责人进行确认后上报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安排采购。

  三、医疗设备验收制度

  1、医疗设备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2、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和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现场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

  3、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4、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处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共同签名确认。

  5、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6、设备处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确认手续。

  7、未经验收的医疗设备严禁投入临床应用。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计量管理的法令、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计量管理工作,健全计量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证量值准确,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医院管理

  中的积极作用。

  1、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由设备处负责,并配有专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

  2、各使用科室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由护士长担任),组成全院计量管理网络,共同承担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

  3、按照检定规程严格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定期将强检器具送制定检定部门检定。

  4、根据计量器具种类建立技术挡案并实行统一编号,做到帐物相符。

  5、凡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用户部门,在使用设备前需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6、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操作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设专人负责全院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的维护工作。

  8、对列入强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主管工程师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工程部实行值班主任负责制,负责日常维修力量的调配及全院医疗设备维修工作的完成。

  2、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纪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

  3、维修责任工程师对所管设备,应尽可能采取下修方式(除故障特别复杂外)。

  4、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主管工程师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责任工程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维修负责人应及时召开问题讨论会,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6、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也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维修工程人员应严格把好报废设备鉴定关。

  8、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所管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工作交流,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了解设备的使用现状。

  9、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厂商维修工程人员进行联系和交流,虚心求教,尽最大可能地了解所管设备的常见及特殊故障的判断及维修方法。

  10、维修工程人员应及时了解所管设备代理商或维修工程师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与新的代理商或工程师取得联系,以保证零配件的索取和维修联系。

  (三)工程技术图纸及档案的管理

  1、严格执行大型医疗设备的验收报告、工程技术图纸、维修日志及联系记录和报废鉴定文件归档制度。

  2、工程文件档案实行集中存放和维修负责人管理的方法。严防档案丢失。

  3、工程部负责人应定期对下属的工程文件档案进行审核。

  4、对最终用户保存的使用手册应严格进行登记确认。

  (四)保养及维修质量控制

  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针对各类不同设备,制定保养工作要点及程序。根据设备返修情况,调整保养周期。

  2、工程部需定期召开“设备维修技术讨论会”,重点找出维修及保养工作中的漏洞并加以弥补。互相学习,提高技能。

  4、工程部负责人应定期地对全院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巡视,充分听取最终用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5、工程技术人员下修及保养工作结束后,需详细写明工作过程及维修结论。

  6、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发生的故障及时向工程部报,尤其是待用抢救设备。

  7、对抢救设备(呼吸机、心脏除颤器等)实行定期巡检及最终用户确认登记。

  8、工程部执行自行完成的高额维修奖励制度。

  六、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设专人负责,医疗设备的调拨和转移必须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处确认。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设备处提出书面申请,设备处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处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亲笔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并经财务处确认。

  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处协同财务处完成医疗设备报废工作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设备处;

  2、报废设备鉴定: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设备处负责人审核,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申报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需与财务处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设备工程部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并上缴。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处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与财务处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6、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八、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安全。提供给设备的电源,其电压、相位应符合设

  备的要求,供电线路必须能够承受设备的用电负荷。对电压要求稳定的精密仪器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稳压电源或UPS。

  2、定期检查接地装置。所有带电医疗设备工作时应做好接地,并保

  证接地设施良好。

  3、保持设备工作环境清洁、干燥,做好防尘、防潮、防爆、防水、防电磁波、防静电工作。保证机房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4、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

  才能上岗工作。对放射、放疗、核医学、高压氧舱等危险部门的工作

  人员,需经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5、应严格按开关机程序开、关机器。严禁违规、野蛮、不按程序操

  作机器设备。

  6、严禁机器带病工作,发现机器出现异常应立即关机。通知设备维

  修人员到场检修。

  九、医疗设备维修应急保障制度

  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工程部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遇有紧急情况可通过院总值班通知值班工程师。

  (2)对于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工程部应将《值班表》送达院办公室。值班工程师在接到报修电话后要及时作出响应。

  (3)值班工程师如遇到无法排除故障情况,应及时与其负责人进行报告,相关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在最短时间内给与支持。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3

  保证各类物品供应及时、齐全,设备性能良好,为治疗、抢救病人提供物质保证。减少资源浪费,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一、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账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月清点。

  3、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保管制度

  1、护理单元药品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标志明显,每日检查,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及时清理,不得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药品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清点签名,注射时二人核对,用后登记签名并保留空安瓿,残余量须二人核对后销毁,并双签名。

  三、被服管理制度

  1、有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月清点。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污物车,送洗衣房清洗。

  4、各类布类物品,每月一次报损,需经护理部、中心仓库、后勤服务中心认同可报损。

  四、材料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消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名。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4

  一、物品进出库坚持按单据收发,货物相符、规格对,价格准,数量准,做到帐卡货三相符,认真把好入库物品验收、养护、出库复核三关。

  二、掌握物品性质、形态,用途和物品统计目录及范围,改进保管方法,合理利用仓容,做到分类堆码,编号定位,标签记量,整洁安全。

  三、库内物品坚持勤检查、勤整理、勤打扫、先进先出、清洁卫生、垫高防潮、通风防霉、密封防锈、降低物品损耗、保证物品质量。

  四、认真执行物品管理制度,建立仓库物品帐卡,进加出减,定期核对盘点,经常验正度、量、衡器,做到帐物相符。

  五、经常向领导汇报库存物品余缺情况,发现有问题物品及时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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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型医用设备的范围:应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为基准。

  二、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应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获得批准后,应通过严格的采购招标,在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能投入运行。

  三、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证制度。

  四、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科室应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五、要充分发挥大型医疗设备的作用,提高利用率,在使用中积极开展功能开发工作。

  六、医学装备科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和监督厂方维修工程师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定期校正,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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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院医疗设备因以下原因,可以申请更新:

  (1)上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强制更新或制定的医疗设备诊断治疗标准,本院达不到该标准的医疗设备。

  (2)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修理费用过高的医疗设备。

  (3)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方法较落后,不能满足医疗发展需求的。

  (4)凡达到报废标准的.医疗设备。

  2、医疗设备更新,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新原因,经设备科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按《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修理费太高的医疗设备,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专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科室内论证并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说明报废原因、数量。

  3、经有关有资格的维修工程技术人员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由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并报院长审批。由财务部提交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4、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及财务部办理销帐手续。

  5、凡报废医疗设备,均需交旧,由设备科统一存放、处置。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7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重要设备应做好开机时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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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坚持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国有资产的原则,对医院存在的部分设备处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依照程序调剂处理:

  一、 累计停用时间达到半年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二、 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虽有技术指标下降,但仍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达不到20%的。

  三、 遭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组织集中优势力量抢救所需的设备、器械。

  四、 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五、 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六、 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 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属于转移性在用的应估价再建帐,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或专项项目入库,不得挪做其他用途;组织应急抢救调拨临时征用的,可以按照临时借用手续办理交接。

  八、 医疗设备的调剂必须按照规定审批程序执行。

  九、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标准妥善封存保管,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9

  设备性商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服务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医疗器械设备性产品的服务、售后服务中的培训、安装、调试及维修、配件供应

  三、职责

  维修服务部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

  营销部配合

  相关部门配合

  四、概述

  (一)技术培训

  1、维修部根据营销部提供信息,制订用户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对象、师资以及相关事宜。

  2、培训计划编制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企业管理部根据批准后的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地点,并发培训通知。

  3、维修部根据培训计划,负责进行产品原理、构造、使用、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方面讲授。

  4、对于用户来企业中实习的,由维修服务部根据培训旧程具体安排,经营部、企管部协助配合。

  5、参加培训的`学员都应进行考核,并发给培训证书。

  (二)顾客服务

  1、维修服务部根据《质量协议》规定要求实施售后服务。

  2、维修服务部为满足顾客要求,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3、维修服务人员外出质量进行跟踪考核,由客户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三)安装维修

  1、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维修服务部根据营销部的销售情况,接到用户收到货的来电、来函后,应及时作出安排。

  3、外出安装、维修人员应帮助用户进行操作与保养技术指导。

  4、安装人员在安装调试时,应按“安装试运转调整记录“进行,并做好记录。

  5、安装调试结束,符合技术要求后,填写《安装试运转作业报告书》并有用户单位盖章、签字。

  五、记录

  《安装试运转作业报告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0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四条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单"方可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医疗设备卡"。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上级。

  第四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五条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医疗设备保养记录表"中登记派工项目、时间及完成情况。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报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报修申请表"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请修单交回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医疗设备卡片,第四条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报修申请表"使用部门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第五条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1

  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2

  设备调拨制度

  一、设备有价或无价向外调拨时,必须履行设备调拨手续,并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向外调拨。

  二、调拨设备必须保证医疗业务正常工作,按设备价格,年限和数量等核算计价。

  三、院内设备调拨手续有设备调出部门先提出设备调出理由,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由设备调入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拨。

  四、院外设备调拨手续,由设备调出部门提出设备调拨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被调拨设备在本院确实已经无法使用,但调拨院外确实有使用价值,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有偿调拨。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维修主管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

  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

  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根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须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根据医院情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医疗设备科急救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一、编制目的:根据卫生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医疗物资安全供给,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1)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分管院长

  副组长:设备科科长

  成 员:设备科全体工作人员,分为管理组、采购供应组、维修组。组长不在的情况下由副组长现场指挥

  (2)组长负责制定本科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本科应急工作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应急情况。

  (3)各组成员及职责

  I管理组负责应急医疗设备的等级、验收、外修、建账、建档、报废、培训、使用安全、付款及医疗不良事件的上报。

  II采购供应组负责应急物资招标采购、验收、保管、下送、更新,确保供应商供货渠道畅通,协调医院内部医疗物资的调配。

  III维修组负责应急医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三、应急响应: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有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与组长及总值班联系。

  四、应急结果:应急结束后,各组总结经验,报设备科长汇总后起草文字材料上报主管院长。

  医疗设备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每周一次在设备科进行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

  2、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职业业务,并对设备科各项业务做到基本了解。

  3、对医院举办的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4、年终对全科室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及业务技能进行总结评定,不合格者离岗学习。

  5、查询投标企业相关证件及不良记录制度

  6、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责任上网查询各种信息。

  7、每次招标前必须与医院纪检、审计部门审核投标企业的各种资质。

  8、对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生产厂家、经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两年之内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加医院各种形式的招标。

  9、医疗设备科招标组组长负责收集社会及临床科室反映的情况,及时向设备科长报告,设备科长并逐级上报主管院长、院长及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不良记录档案。

  10、落实“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措施

  11、在招标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尊重价值规律,遵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12、临床科室有义务调研在本学科内医疗器械发展动态,写出器械考察调研报告、申请计划,最少报3家以上的厂家,如属独家产品,要写出相关情况。

  13、设备科招标小组在接到科室申购计划和调研报告后,应认真做好前期调研、考察工作,上网查询相关的各种证件,将不同价格、不同档次的器械分类。

  14、招标时,评委有义务对医疗器械性价比做出评审结果。

  治理医疗器械行业不正之风的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卫生部门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招标组成员按医院的规定,履行好招标的各项程序。

  一经发现有收取回扣并与商家有不正当来往情况的,上报医院处理。

  3、维修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本人职责,不准怠慢。合理购买零配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不准上班时间干私活,违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上报医院处理。

  4、管理人员要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保证临床一线正常工作,要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拿红包、后口,违者上报医院处理。

  5、医院支部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负责监督全科的工作作风,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认真做好每个月的调查问卷工作。

  6、各科工作人员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形式,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风及医德医风教育,警钟长鸣。

  7、全体工作人员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勇于揭发不良行为,行成良好的正气氛围,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为临床一线保驾护航。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各科室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医疗设备维修组,一般小型设备由科室直接送维修组修,大型医疗设备由维修员到科室修理。

  二、维修人员按照设备类别分工协作,严格执行责任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一般故障一天修好,当天不能修好的应及时向使用科室解释说明。一周不能修好的要报告设备科科长,组织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

  三、设备维修要进行维修纪录,贵重医疗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

  四、维修员进行查房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般科室四周一次,重点科室一周一次或一周两次。

  五、各科室需对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科进行处理。

  六、对有关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设备科审批,大的技术改造须由使用科室和设备科共同确认并报院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七、医疗设备如需更换价格较高的零配件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相关领导审批。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3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单位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准则和行为规范,它是以企业单位规章、规范、守则的形式,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意义、性质和特点,以及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的各种程序、步骤、方法、原则和要求所作的统一规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在拟定起草时,一定要从企业现实生产技术组织条件和管理工作的水平出发,不能脱离实际,要注重它的科学性、系统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如果措辞不当,过于原则化,缺乏适用性,就会使制度条文流于形式,在实际管理中难以发挥作用,以至各有关责任人相互扯皮推诿,工作任务无法落实,造成人力资源管理“推而不动,停滞不前”的局面。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草案提出后,应由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各级主管和被考评人意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人的讨论和研究,经反复调整和修改,再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旦获得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应规定一个试行过渡期,使各级主管有一个逐步理解、适应和掌握的过程,在试行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现重大的问题,亦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以防止给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的影响。

  根据对我国部分企业的初步调查,目前企业单位所贯彻实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由于出自不同人员之手,有些是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起草的,有些则是由外聘的管理咨询专家设计的。实际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无论出自于谁手,其基本框架和所涉及的范围都应当是一致或接近的,如果一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将不利于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当然,成功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和不断的探索,总结经验教训,扬其长补其短,随着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导人,以及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出适当的补充和修改。总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划应当体现以下原则和要求:

  1.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首要的基本原则。例如,某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宣言》提出:“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我们寻求公司与她的每一位成员都得到发展。企业视个人的成功与公司的成功同等重要。企业的成功依赖于每一位员工的努力,而公司则为每一个体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我们倡导团队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一个能够使每个人发挥出最大才智并获得自我发展的环境。”由此可以看出,该公司所倡导的企业文化,是将企业的战略目标与员工的期望目标、员工的职业发展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所要求的企业环境与员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将员工的成功与公司的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应当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首先要体现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从企业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出发,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使之更加充满活力。企业外部的环境是指那些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产生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因素。这些影响因素包括: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法令,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以及市场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现状,各类学校(技校,高职、大学)和教育培训机构专门人才供给的情况,劳动者择业意识和心理的变化情况,劳动力市场各类劳动力工资水平的变动情况,企业竞争对手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情况,等等。这些因素的变化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产生必然的压力和影响。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生产与资金实力,管理机制和组织状况,人员整体的素质结构,企业文化氛围的营造,员工价值观与满意度等内部因素,将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起着关键的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企业外部的环境和条件是外因,而企业的内部环境和条件是内因,两者的变化相辅相成,势必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质量和水平。要做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工作,必须重视对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分析,通过深人的研究,把握有利的因素,克服不利的因素,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和反映企业自身环境、性质和特点,注重管理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创新,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永远充满活力。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应当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同时,有所创新、有所前进。近20年来,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有了长足的进步,世界上美英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专家、学者,深入实践,不断探索,产生了众多的新理论、新观点和新方法;这些国家的企业又都根据本企业的性质、特点进行实施,从而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国外先进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也逐步传人中国,无论是中外合资企业,还是国有企业,目前都试图引进和采用这些先进的理论、方法和管理模式。面对这些先进的、新鲜的理论和方法,企业应持积极而慎重的态度,根据本企业的自身特征,采取稳步推进的方法,建立起适合自身情况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如:根据市场变化,确定人力资源长期、中期、短期及突发性人员供需计划;根据员工需求层次,建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针对岗位工作性质及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进行岗位评估(工作分析);根据市场变化和人员素质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员工培训和开发;根据企业人员余缺,通过面试和测评,进行企业内外部招聘;为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开展目标管理和人力资源考评工作;根据市场和企业状况,制定公平而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总之,企业在规划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时,既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借鉴国外企业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又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与创新,必须在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大框架内进行。企业作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实体,必须遵照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做一个守法户是对现代企业最基本的要求。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克敌制胜的法宝,也更应当从管理制度上,,在进人、用人、管人等各个环节中严格遵守和落实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这是因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最具敏感性,如果处理不当,轻则产生劳动纠纷,出现劳动争议,重者就要发生矛盾冲突,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待工停产,给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带来极大的伤害。

  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时,为了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理解国家法规时,要注意区分“可以”与“必须”的差异。“可以”表示许可或能够。从法律角度上说,它是任意性规范,既是可以,又是不可以。“必须”表示事理和情理上的必要。从法律角度上说,它是强制性规范,规定得十分明确具体,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由此可看出“可以”和“必须”在程度上的要求是不同的。

  (2)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说明了“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的,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时,也必须写明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去做”i而国家没有说明“应该做什么,或应该怎么做”时,企业可以大胆地去做。反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说明了“不应该做什么,不应该怎么做”的,企业千万不能去做;而没有说明“不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怎么做”时,企业可以大胆去做。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必须与企业集体劳动合同保持协调一致。因为企业集体劳动合同是企业行政领导(一般是正副总经理)和员工代表(一般是工会正副主席)共同签署的,它是经过多轮协商谈判的产物,它明确了员工和企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是经过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即由会员代表讨论通过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所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不仅要注意与外部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性,同时也必须与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的精神和原则协调一致。当规划制定时,遇到与集体劳动合同具体条款不一致的,也可以通过与工会协商来解决。取得工会的谅解和支持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必须和必要的。

  6.必须重视管理制度信息的采集、沟通与处理,保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动态性。在企业中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构成了一个统一体,如果企业兴旺发达,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乃至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就有了保障。否则,员工的工资福利水平不但会降低,甚至会失去工作岗位,这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根据所在,也是两者之间所具有的共同利益和相互依赖之处。但是,企业不同部门、层次、岗位的员工之间又有着不同的利益和需求,并由此产生不同的心理状态,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方方面面抱有不同的期望值。因此,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员工的信息(如情绪、意愿、反映、要求等),并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讨论这些信息的内容和来源,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这些信息,提出“应该做什么,为什么做,如何做,在哪里做,什么时候做”的具体对策和建议,并适时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只有保持管理制度的相对动态性,才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和导向功能。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4

  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待逐级上报省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三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后,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写《政府采购实施申请表》,确定采购部门及采购方式。

  4、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接到采购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三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领导下,由医疗设备科按照《丹东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20xx)58号文件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询价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

  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部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疗设备部应定期检查指导,要求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疗设备部,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仪器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部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疗设备部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独使用。

  5、各科室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仪器的运转是否正常、仪器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大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仪器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疗设备部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大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院档案室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外来人员参观和学习我院医疗设备应事先征得院方和医疗设备部的同意。

  8、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须严格执行计量法规。

  9、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疗设备部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

  10、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疗设备部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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