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奖惩制度1
为使我院病历书写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强化科级病历质量控制,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XX医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XX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及《XX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全院的病历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病历质控工作,设立病历质控员,制定切实可行质控方案.把好病历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病历不出科。出院病历由主管医生负责及时完成,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科主任、病案质控员负责对每份病历的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有质量问题病历流出科室。
三、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的同时,要加强对病历质量内涵建设的检查力度,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对科室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的时限性;病历形式的规范性;病历内容的完整性。2、对患者安全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落实情况.3、突出对应用适宜性临床诊疗技术和合理用药的检查。4、加强对病历中反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mazui药品和第一类jingshen药品合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 四、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进行质量评定,评分≥90 分为甲级病历,评分在75~90分为乙级病历,评分〈75分为丙级病历。
五、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组别见附件)检查终末病历,全院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六、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根据抽签随机抽查3个科室运行病历,抽检科室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七、医务科负责监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如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病历质量不认真,敷衍了事,医务科需将发现的问题如实反馈给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将酌情对有关人员采取告诫谈话、全院通报批评、乃至取消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格等处理措施。
八、每月奖励优秀运行病历2名,终末病历6名.对病历质量评分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进行奖励,超出名额规定时,以分值的排名顺序给予奖励。终末病历设优秀病历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元。优秀运行病历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并将奖励情况刊登在院报上进行表扬。对病历获得奖励的科室,每份病历同时给予科主任及病历质控员人民币100元奖励。医务科负责将定期评选出的优秀病历进行展览,组织全体医生共同学习提高。
九、医务科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病历的书写医师会同其所在科室主任一起进行个别谈话,共同探讨分析病历书写缺陷的原因,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并将病历质控情况分析汇总,下发至相关临床科室学习,贯彻整改措施,促使病历书写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十、每月运行病历质量检查中,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且排名后2名病历的书写医师进行处罚。每月终末病历质量检查中,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且排名后3名病历的书写医师进行处罚。每次将排名情况刊登在院报上进行通报批评;连续2次以上排名上榜者,罚款人民币200元;连续3次排名上榜者,罚款人民币500元;连续4次排名上榜者,暂停止临床工作1个月,到医务科自学病历书写规范,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同时,对每次受到经济处罚的病历书写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2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一、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对病历书写医师罚款人民币500元,暂停止临床工作,到医务科自学病历书写规范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同时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5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200元。
十二、每名病历书写医师年度累计2次以上在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对病历书写医师低聘职称1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停止临床工作2个月,到医务科系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经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停止临床工作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10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500元,取消该科室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十三、科室年度累计5次以上在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降聘其科主任职务,责令科主任在全院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科主任罚款人民币20xx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1000元,取消该科室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十四、医辅科室负责人每月随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一起进行病历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本科室出具的报告单是否规范,与临床诊断相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整改。
十五、档案室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之前准备好归档病历,每位医生1份。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下午为终末病历的检查时间。
附件: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分组情况
医务科
20x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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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我院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员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和戒烟药品。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支部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同时发放证书,并在院内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
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控烟奖励款,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凡本院员工发现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巡视督导组报告,督导组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4.所有的检查情况每月1次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获得年度“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年终评先时优先。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医院奖惩制度3
1.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感染是指在医疗机构中,患者在接受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在医院内感染。医院感染的发生不仅会延长患者的住院时间,增加治疗费用,而且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对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行为,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许多医疗机构制定了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这些制度通常包括对感染控制人员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在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同时,应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医学素质和防控意识,以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2.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
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对不合格者进行惩罚。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在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时,应注重对患者的关注和保护。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同时应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患者的问题和意见。
3.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效果
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对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对医务人员的奖惩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和工作质量,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同时,通过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可以保证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从而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在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时,应注意评估其效果,并及时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应注重与其他医疗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4.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展望
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是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完善对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将更加注重科学化、规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更加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更加注重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更加注重对患者的关注和保护。同时,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将与其他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相结合,共同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医院奖惩制度4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 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本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 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安监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 的副院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 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 及个人;
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 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
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委会批准;
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 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 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 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 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惩罚细则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50-1000 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
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 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
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 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 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 元;
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 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 元的罚款。
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 元以上的 罚款。
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 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或
停产整顿,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 元以上; 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
室500-1000 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 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
8)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 元罚 款。
9)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100-500 元罚款。
10)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 人罚款50 元。
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 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
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 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 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医院奖惩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范围:
第三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四条工作认真负责,阻止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六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七条凡在正式杂志发表论文的,省级奖励500元,国家级奖励800元。
第八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200元。
三、医德医风罚则
第九条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同事间不搭台,甚至拆台,影响团结和工作者,扣罚当事人300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扣罚500元,且2年内不得评优。
第十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罚当事人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罚科室200元。
第十三条科室住院患者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下的,门诊患者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罚500元。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五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十六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500元,扣发科室1000元,接受药品回扣的,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罚当事人5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罚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扣罚当事人500元;收费部门错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一条私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扣罚当事人漏收金额3倍罚款。私收费者没收非法所得并扣罚100倍的罚款,并停止执业6个月。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罚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停止执业一年。
第二十二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药械、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谋取私利的,扣罚500元。处售药械金额20倍罚款。
第二十三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购药从中获取利益,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的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罚5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当事人10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扣罚当事人1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医德医风差,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200元。
第二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或者从中截留部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罚所收金额的10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罚科主任5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二十九条给病人划错价、收错款、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漏诊、误诊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投诉或引起纠纷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视情节给以停止执业3—6个月,下岗待聘等处分。
第三十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名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个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三十一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个月,或予以除名。
四、医疗质量罚则
第三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按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5000元以上部分15%,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5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40%,赔偿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经济赔偿原则同上,并停止责任人执业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者转岗待聘。
第三十四条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造成医疗护理差错、缺陷,但未发生医疗纠纷或者是有纠纷但未进行经济赔偿者,扣罚责任人500元,如果存在科室管理不到位、疏于管理等原因,则科室主任(护士长)连同责任人一样处罚。
第三十五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认真书写,各科室副主任、主任、科护士长为病历质控责任人。
(1)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科内质控医师50元,并责令重写;运行病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发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超过规定时限3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100元,超过规定时限7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200元。
(2)住院病人出院后三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扣罚科室50元;丢失病历扣罚责任医师及科室质控医师各5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七条护理文书书写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八条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五、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罚则
第三十九条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罚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罚5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10万的违约金;短期进修3个月以上,回院工作不满3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2万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各级各类人员有必要参加各种相关的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给出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六、医院感染控制罚则
第四十一条上班时服装整洁,工作服不得穿到食堂、厕所、会议室等。违规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
第四十二条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医疗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罚原则处理。
医院奖惩制度6
第一、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视情节轻重处罚,并警告:
一、下单错误:
1、未按规定下单,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2、重复下单,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3、与原始订单不符,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4、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二、收银失误:
1、未按规定收银,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2、错误收银,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3、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三、配发货错误:
1、未按规定配发货,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2、少发货、欠发货,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3、多发货,造成库存不正确。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同时补上多发产品的货款。
4、未及时发货,故意拖延,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xx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5、库存不平,但不能说明原因,造成误差。处xx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并自费补足缺货产品的'`货款
6、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第二、工作区域:
1、仓库布局及库容不整洁,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xx元(处罚轻重明细)
2、工作台面资料、单据不整齐、规范,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xx元(处罚轻重明细)
3、分公司展区、地面、洽谈区、会议室、厨具展示厅等不整洁,有灰尘,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xx元(处罚轻重明细)
4、所有设备、设施,人为原因出现的故障,照价赔偿,并处xx元(处罚轻重明细)
5、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第三、严重情节:
1、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处记过、降职、辞退
2、其他处罚明细
第四、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医院奖惩制度7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医院奖惩制度8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xx)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及外聘人员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10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外聘人员以学期末综合考核形式记录考核并兑现奖惩(200元/人/学期)。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1、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月安全考核办法》
2、外聘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学期考核。详见《安全学期考核汇总表》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党政主要领导人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董李凤美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100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1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30%。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部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奖惩制度9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班组)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班组)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逗硬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医院奖惩制度10
一、考核小组:
物业办公室、质检部、项目经理、保洁主管
二、考核对象:
东丽医院全体保洁员
三、监督办法:
1、项目经理、保洁主管每日不定时检查不少于2次。
2、物业办公室、质检部每周不定时检查2-3次。 四、处罚办法:
1、周一至周五(白天):评价标准(1)-(15)项,各区域如有违反,第一次不予追究,责令现场整改;第二次如有违反扣罚10元,责令现场整改;第三次如有违反扣罚100元,责令其停职培训,合格者重新上岗,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如第一次违反(16)-(19)项,扣罚100元,责令现场整改;第二次违反(16)-(19)项,予以辞退。
五、评价标准:
六、奖励办法:
1、拾金不昧(根据数额大小)予以奖励。
2、每月评选优秀区域1个,优秀保洁员:2名 ⑴院方及所在科室推荐
⑵保洁主管推荐
⑶考核小组审核
⑷每人奖励100元
医院奖惩制度11
改革分配制度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也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分配不公、激励和奖惩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广大职工,特别是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当今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又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处在生存与发展“夹缝”中的医院,只有进一步建立激励和奖惩制度,完善医院奖金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实行按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有效的激励员工提高医疗技能和医疗质量,增收节支,降低医疗成本费用,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医院收入的含金量,推动医院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性发展。
1建立激励和奖惩制度,完善医院奖金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
只有明确建立激励和奖惩制度,完善医院奖金综合目标的考核机制,才能保证奖金的激励效果达到期望的水平,以一定的原则为指导,对建立和维护激励和奖惩制度,完善医院奖金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会有很大帮助,其原则如下:
1.1以促进医院发展为目标。
医院建立激励和奖惩制度,完善医院奖金综合目标的考核机制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发展服务,有利于医院的长期发展和实力的提高。这就需要建立以考核医疗技术与质量、考核业务工作量和服务质量为主,以经济指标为辅的奖金激励机制。
1.2坚持社会效益第一。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的。只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才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要体现增加业务收入而不增加病人经济负担的原则。医院只有通过不断地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强化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树立起医院良好的技术形象和良好的服务品牌,才能吸引病人主动上门就医。
1.3效率优先、多劳多得。
必须坚持集体致富、多劳多得的原则。不同科室、岗位间的奖金分配既要反映工作业绩,又能体现其在医院中的相对地位。
1.4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在奖金分配上务必向临床一线倾斜,向业务精、素质高、贡献大的医生倾斜。科室奖金平均分配,没有拉开档次的“科室大锅饭”现象会挫伤部分优秀职工的劳动热情,起不到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因此适当拉开员工个人奖金收入的'差距,才能达到奖金的激励效果。
2实施的具体方案
2.1分配考核的内容:
医院分成若干检查组,各检查组由分管院长亲自挂帅,分工负责,对医院与各科室签订的《医院管理年(质量年)临床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中的相关目标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管理质量、医疗质量、安全质量、服务质量、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职能科室管理质量。
2.2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绩效工资制。做到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多劳多得、优劳优得,逐步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做出突出贡献与完成一般任务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对优秀人才及特殊人才强化激励机制,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2.3奖金发放具体采取院、科、单元(个人)三级核算、二级分配、量化考核。
实行“科室二级分配”的方式在科室内部进行再次分配。第一次分配在医院与科室之间进行,医院根据各科室当月的工作实绩、考核情况发放奖金,做为科室二次分配的奖金总额。二次分配则是科主任、护士长根据科室员工的工作任务、岗位技术含量、表现优劣、贡献大小等量化指标,制定二次分配方案,对员工进行再次分配。第一分配讲效益,第二次分配讲公平。
2.4增设单项奖。
对于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者以及被职工公认的“老黄牛”医院给予重奖,同时为了鼓励业绩突出的科室,即与上年同期相比,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人均经济收入增长均突破一定比率,消耗成本率显著下降,医疗纠风投诉率为零的科室,按季、按年(或半年)给予一次性的奖金鼓励。
2.5成本控制与奖金挂钩。
科室直接成本分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固定费用采用定额管理,变动费用采用比率管理。对变动费用支出,可根据往年的消耗测算出一个基数比率。每月核算奖金时,凡支出超过基数一定比率以上的科室,如无正当理由,超过核定比例的部分,从科室总奖金中扣除。
2.6设立纠风纪检办。
专门负责对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和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的监督。患者如果认为在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有重复检查、重复化验、多开药、开贵重药等方式增加个人收入行为,则可向纠风纪检办投诉,经调查属实扣除奖金。以此防止只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现象发生。
2.7鼓励医护人员从事医疗研究。
医疗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竞争,医院必须鼓励医护人员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医疗技术,鼓励医生从事、参与医学研究,结合实践,不断取得技术的提高和进步,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就此医院要对在学术领域取得研究成果的,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并在年底考核评定中对其加分;对于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在全国、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医院负责参加会议的费用并为其提供出国进修的机会。
医院奖惩制度12
一、目的
为培养员工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条例和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管理井然有序,提高医院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
1、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按奖惩管理细则执行;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细则”为准绳。
四、管理职责
1、奖励职责:根据奖惩权限,由基层主管向职能部门提请奖励,由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作出评价及审核,作出批准。
2、惩戒职责:对员工违反医疗卫生条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对相应下属行使惩戒建议,由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作出批准。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现金奖励20-500元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
书面表扬
3、.其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
书面检讨
2、罚款20-500元
3、.辞退
3、其他
六、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积极维护医院荣誉,在患者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和效益的行为;
2、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策划、承办、执行重要工作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
4、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5、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6、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医疗护理安全,防止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的;
7、对于舞弊,危害医院利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检举违反规定或损害门诊利益者;
8、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够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并能够指导协助同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者(如表扬信、锦旗);
9、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10、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11、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著功效者。
七、惩戒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惩戒:
1、违反考勤规程,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和旷工的,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两次或旷工一天以内;
2、不服从工作调动、工作时间不佩戴工作卡;
3、工作中未经允许窜岗或脱岗、喧哗打闹、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或手机上网玩游戏等;
4、不按规定进行着装,穿拖鞋、衣服裙摆超过工作服下摆,上班佩带戒指、耳环、浓装艳抹等;
5、服务窗口高声谈笑、接打私人电话视患者不顾者;
6、导医迎宾不按护士礼仪坐立行走;
7、各部门管理人员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得力,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者;
8、与工作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限制科室(手术室、财务科、收款室、库房等);
9、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物资材料浪费,设备仪器非正常损坏的;
10、由于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医院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的;
11、违反医院制度,举止礼仪失度,恶意损害门诊声誉的.;
12、下班前未关闭仪器电灯空调,切断相关电源;
13、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未接听电话,接电话不用规定的礼貌用语:如:您好!,我是治疗室;
1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有关会议及培训,影响会场秩序(手机有铃响或接打电话);
15、遗失医院重要文件、票据、工具或病历者;
16、造谣生事、严重损害医院信誉者;
17、故意泄露医院机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18、因违反规程,个人行为被媒体热线投诉或者被新闻媒体点名曝光,损害医院声誉者;
19、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0、.因技术原因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躯体损害,被病人投诉;
治疗过程中把病人烫伤;
治疗不小心剪到病人皮肤;
21、因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恶言相向,被病人投诉;
与病人正面冲突,吵架漫骂;
携带私人情绪上班对病人冷脸相待;
22、因个人原因造成病人不必要的痛苦或不满;
女性尿道微波膀胱灌注药外流;
静脉穿刺失败后未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好病人的安慰工作;
23、上班过程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差错或医疗事故,给门诊造成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输液瓶上写错名字、打错针;
微波治疗错误执行操作;
24、不缴费为熟人做各种检查及治疗的;
25、中西药品管理不严、影响药品质量造成经济损失者;
26、医技科室不按时出报告、出错报告、发错药造成不良后果者;
27、.因个人原因造成仪器的非正常损坏、物资、药品资源浪费;
28、把医院业务上能解决的病人介绍到外院就诊并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29、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分类不清,一次性医疗物品未按规定浸泡、毁形;
30、执行无菌操作不戴口罩;
31、执行各项操作不按正规流程,经人提醒后屡教不改;
32、各项业务考核成绩不合格;
33、遇到重大意外事件不及时向上级报告,造成损失的;
34、其他应给予惩戒的。
医院奖惩制度13
为确保我院控烟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障广大患者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落实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方案,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控烟,把禁烟、控烟活动与班子考评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二、全员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进入医院后不得在院内吸烟(包括吸烟区与非吸烟区)。如经发现,首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第二次起每次扣罚10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考核分数10分,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本年度评先资格。
三、对自愿戒烟并戒烟成功者,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凡发现任何本院员工在院内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报告,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
五、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一)控烟办公室每周不定期对医院各部门进行一次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二)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括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三)所有检查情况每月第一周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参照控烟评比标准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一直保持“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在年终评先选优时优先,另奖励控烟奖金500元。一次未获得“无烟科室”荣誉的`科室,年终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四)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考核分数10分,该科科主任、护士长应负监管失察之责,并限期予以整改。科室为“无烟科室”的,摘除“无烟科室”流动红旗,待重新达标后再行授予。
医院奖惩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搞好医院建设,鼓励本院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格尽职守,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根据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和省、地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医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政府法令,实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各种法规,院规和本人的表现是进行奖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
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处分上,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龙岩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
在以下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一次性发给奖金100—300元(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1、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
2、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显著。
4、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5、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医德高尚,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6、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7、在我院创全省十佳医院及创文明科室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8、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市、区、院检查中得到好评的。此项奖励,由科室提名,群众民主评议,报院党办汇总,经院党委集体审查批准。
第六条
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奖,按岩地一医字(1995)001号《关于奖励科技成果和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50元;省级的奖励50元;市级的奖励30元;区级的奖励2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5元。
上述第六条至第七条奖励,与年终总结表彰工作同时进行。
第八条
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1—3%奖励公关者(院级领导减半)o
第九条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1%至30%奖励所在科室。
第三章处罚
第十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以某种借口对服务对象冷、硬、顶、推、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罚款100至200元或行政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属服务态度不好的,按《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属违反诊疗常规,或违反操作规程,或属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引发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同意医院组织协商解决的,或患方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10%。责任人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20%。每起医疗纠纷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不高于3万元。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机关、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在医疗活动中,各级医生之间的不同看法不得向患者及家属透露,如因此而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者通报批评并影响晋升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物(三天内不退交者),或向病人、病人亲属暗示、索要红包或贵重物品者,除追回钱物,按5至10倍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行政处分,职称评聘中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按索贿受贿论处。
第十四条
在各项公务活动中,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除追回钱物,按五倍罚款外,数额在100元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01—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500元以上给降聘技术职务一级,工资下降一级处分。
第十五条凡克扣病人药品者,除照价如数退赔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凡巧立名目以涂改检查单、治疗单等手段直接或间接收取现金者,除没收全部收入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在未经医院主管部门允许和自己向病人推销非正常渠道购进的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收取现金回扣,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视情节给予5至10倍罚款,严重者取消一年处方权,影响晋升一次,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凡来院就诊的门诊和住院病人,看病后所有费用一律由医院财务部门为其出具统一收据、发票。凡未经医院同意利用各种关系擅自出具收据、发票的科室或个人,除没收全部收人、扣发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全年奖金,并予行政纪律处分。科室私自收费的,除当事者处以十倍罚款外,扣发全科本季度奖金的30%,并给主要领导行政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凡未经财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变相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等,除如数退还外,给予个人或科室5倍罚款,并全院通报点名批评。同时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根据情况扣发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甚至本科1—3个月奖金。第二十条
在各种业务来往中,收受的回扣费,手续费或实物,必须三日内主动上缴,否则以受贿论处,除没收全部所得,按两倍罚款外,数据在100元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数额在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取得回扣,抬价进货,盲目采购,降低工程、物资质量,加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利用处方权直接或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各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中获取药品回扣者,除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外,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取消处方权一年,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医药经销单位的推销人员及药商,不得与我院科室、医生个人发生直接的业务关系。无视我院规定,私下发放诸如宜传费、促销费、临床跟踪费等各种名目的好处费,一经查实,取消药品经销单位或生产厂家与我院业务来往。
第二十二条
医药卫生、后勤设备等部门及采购人员,在购买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及工程建设、装修、维修等各种设备业务来往中,严禁变相索取回扣或好处费。凡是法律允许的.折扣,必须以明示的方法,如实人帐上缴医院财政,违者给予5至10倍罚款。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除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贪污受贿论处。
第二十三条
擅自占用医院财物、住房或拒不退房者,除按政策给予经济处罚处,没收非法所得,强行追回公物,并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变卖公共财物私分钱物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十倍罚款。并给主要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四条
在职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在院外从事有偿医疗活动或将本院能够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介绍到院外检查治疗的,扣发一季度至全年奖金和所在科室当月奖金的10%。在职医务人员私自在院内从事有偿活动的,没收其剩余物质,罚款500—5000元。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职务、职称、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开具假诊断书、假证明、假报告的〔经科主任批准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除外),除追回单据外,扣发当事者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除吊销处方权和扣发奖金外,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开搭车药搭车单的,除如数追回药费、检查费外,处以十倍罚款,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解聘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因不执行或违反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造成刑事案件,火灾火警,设备损坏,要追究领导和个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职工内部纠纷,经教育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主要责任一方行政警告处分;XX他人,破坏他人名誉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发生斗殴者,除赔偿对方医药费及其一切损失外,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进修学习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规定予经济处罚外,一律中止学习,不发结业证书,并退回原单位处理,严重者责成原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文字方式反馈我院,如原单位不予配合处理者,3年内不接受该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第二十九条共产党员及党员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本规定执行处罚外,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凡旷工的除扣发旷工工资外,还应分别扣发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旷工一天,扣发一个月奖金(含超劳务补贴,满勤奖等各种津贴和奖金等,下同)。
2、旷工二至四天,扣发一季度奖金,并写出书面检查,在科室会议上检讨。
3、旷工五天至九夭,扣发半年奖金,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
4、旷工十至十四天,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旷工十五天以上,除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直至按自动离职除名。
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每次扣一至三个月奖金,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迟到一次罚款5元,超过半小时以二次迟到论处,一个月内第二次迟到罚款10元,依此类推。早退一次处以10至50元罚款,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20元至100元。
第三十二条上班时间看小说、看电视、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打磕睡、做私活等,每次处以20至15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不准时开诊,每次罚款20至200元。
第三十四条未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罚款20至50元。
第三十五条
公休、调休须事先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迟到、早退、旷工不得用休假来抵消),科主任、护士长调休(包括外出)超过1天须征得有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者休假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考勤制度规定,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罚款30至100元。
第三十七条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职工(包括为违反院规院纪的职工,提供假证或掩饰包庇的)造成不良影响,给当事者罚款50至200元。
第三十八条
在职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对组织和领导的决定顶着不办,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降级降薪,免职处理。毕业生不服从工作分配的,经批评教育仍固执己见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分配在本院工作的资格。
第三十九条
本章处罚程序:由院党办牵头,协同有关职能科室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罚款和理赔由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扣发;追回和没收的钱、物,由院办统一处理;行政处分由院党办行文、上报、归档。
对于上述违纪行为,科室领导知情不报;有关职能科室不按时核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决而不行的;医院领导接到职能部门报告之日起一个月不进处理,均以失职论处,扣发主要责任者全年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经院长签发后生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在此之前医院发文与本条例不符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属院长办公室。
医院奖惩制度15
为更好的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医院感染工作过程监控,提升我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质量,经感染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主要为各临床科室监控小组,尤以监控医师与护士为侧重。
二、考核细化,每季度汇总向各科反馈结果,年终进行全年考核汇总。
三、功能科室考核与设备科、药事办的索证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科室并呈送相关领导处。
四、坚持质量持续改进的`方式,每季度感染管理科必须提出改进措施。
五、根据考核资料年终的汇总结果,评出感染监控优秀科室三名,同时评出优秀感染监控医师与护师各三名。
六、优秀科室第一名奖励20xx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优秀监控医师、护师各三个等级为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400元。
七、对于得分未到各自总分一半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八、各科考核由感染管理科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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