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4 18:01:44 制度 我要投稿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5篇[实用]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

  一、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悬挂上墙。

  四、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

  五、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六、机电科要加强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七、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报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八、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通风科应将测风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及科长、调度室。矿井测风报表应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九、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十、井下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

  十一、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正反无压闭锁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0,呈流线型。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十二、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十三、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十四、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

  一、矿井主通风机安全运行

  1、通风机安全使用

  (1)主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交接班。

  (2)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3)主要通风机的挡风口的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一次。

  (4)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5)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其他原因停止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上级单位批准。因停电停风原因,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6)井下主泵房两侧双向风门必须完好,正常使用,有问题及时汇报。

  2、通风机安全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声音和振动,若有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开启备用风机。

  (2)经常检查轴承温度,滚动轴承温度应小于75℃,滑动轴承温度应小于65℃。

  (3)经常保证润滑系统油的质量及油量。

  (4)若发现叶轮和机壳内壁有摩擦声,或叶轮松动的声音,必须停机检查。

  (5)轴流式通风机叶片角度应保持一致,误差不超过±1°。

  (6)叶轮平衡,能在任何位置上保持停止状态。

  (7)主轴及传动轴的水平偏差不大于0.2‰。

  (8)电动机、启动设备、开关柜符合完好标准,接地装置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正确。

  (9)通风机房防火设施齐全。

  二、保障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措施

  1、通风机运行期间,必须保障每班司机按时到岗交接班。

  2、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对风机进行操作。

  3、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时对风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并详细记录风机运行情况。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风机运行时,备用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的安全措施,确保备用风机正常运行。

  5、因停电或其他原因不能保障通风机运转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平安技术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防止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缺乏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不得。

  七、矿井井下所有用风地点都必须有风量计算,要明确各用风地点的需风量,实际供风量必须大于需风量,严禁出现微风或无风作业。

  八、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强化管理。对供风量缺乏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九、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并建立井巷管理台帐。

  十、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正常情况下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一、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二、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4

  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采场的变化、巷道的贯通、矿井开拓水平的不断延伸,及现场条件的变化,对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及时进行调整,为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坚持召开好通风系统分析会,周一至周五下午3:00在通风工区会议室召开系统分析会,会议由通风工区管理人员,测风员、木工、防火检查工参加。内容主要包括通风系统的优化,通风设施的现状以及下步通风系统管理重点等。

  2、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下列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可进行调整通风系统。

  (1)沿空掘进的巷道贯通;

  (2)与采区回风巷、一翼总回或总回风巷的巷道贯通;

  (3)跨采区的`巷道贯通;

  (4)盘区内跨分采区的巷道贯通;

  (5)采煤工作面反风;

  (6)改变采区、一翼、水平、全矿井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公司审批,其它通风系统调整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通风副总工程师批准。

  3、日常通风系统的局部调整工作,调整前必须认真考虑调整的方法、步骤及调整后对系统的影响。做到调整科学、合理、准备充分,保证安全。班前会安排调整通风系统要有安全注意事项及分工记录。调整后要及时汇报,并填好测风原始记录。

  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障通风系统稳定,不论永久通风设施还是临时通风设施,都必须维护及时,保证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杜绝损坏通风设施行为,严禁任何人任意调风,否则将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测风员必须检查并维护通风系统,发现异常可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保障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并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

  6、通风系统调整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受影响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巷道风量的测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5

  一、测风员负责全矿井的风量测定,及时提供井下各地点的风量准确数据。熟练掌握各种风表的使用方法和性能,并按规定做好风表校验工作。

  二、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贯穿巷道或调整通风系统时,对受影响范围的所有用风地点进行1次全面测风;

  对井下各用风地点,应根据需要随时测风。

  三、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及时填写在测风地点记录牌板上,上井后填写到测风台帐上,并报有关部门。

  四、通防科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或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五、及时编制测风旬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签阅,同时报生产、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每月初把上月的三旬测风报表报公司。

  六、要合理布置测风站,各主要进风巷道均要建立永久测风站,各用风地点应设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应进行编号管理,在测风站内应悬挂测风记录板,数据填写要与现场相符。

  七、矿井的实际进风量必须大于矿井的应进风量,但不应超过应进风量的'10%;

  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5%,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必须大于配风量,但不应超过配风量的20%。

  八、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面掌握井下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稳定可靠,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6

  一、矿井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每班至少检测三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期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即:(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将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写在记录记录牌板和手记本上,通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签字,各生产工序的瓦斯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如瓦斯超限,根据超限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或撤人,进行处理。

  三、坚持班中汇报制度,每一巡回检查后,在15分钟内向通防值班室汇报,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随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防值班室汇报。

  四、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到达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都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八、规程规定: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到达1%时,不准放炮。“一炮三检〞正是为了加强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检,防止的瓦斯超限的.条件下放炮的主要主要措施。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九、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审阅。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7

  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4、矿灯发放必须设专人管理,矿灯发放须认真作好登记,并实到挂牌管理,矿灯实行编号,专人专牌,恁牌领灯,交灯时,交灯领牌。若超过班点不交灯时,灯房管理人员及时向矿汇报。

  5、矿灯应专人专管灯的专用制度。

  6、严禁将矿灯私自外借,非本矿的矿灯严禁入灯房。

  7、每次收交的矿灯都必须擦洗干净,然后再上架充电。

  8、灯房管理人员经常保持灯房、充电房干净卫生,报废的矿灯必须及时处理,或用箩筐盛装,严禁乱丢乱扔。

  9、认真做好灯房交接班工作。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8

  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构成通风系统的一部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它是保证矿井从进风至回风的全部线路和行人安全畅通而设置的通风构筑物。为了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以下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矿井应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风系统中尽量少设置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以减少漏风和风阻。

  2、通风设施的位置应设在顶板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通风设施的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

  4、风门(墙垛砌筑与密闭相同)作为设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其结构要求严密、漏风量少。

  5、构筑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装有正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且风门之间进行联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行人的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6、风门墙垛用不燃砖(石)材料彻筑;墙垛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见硬顶硬帮,并与煤岩接实严密(抹有0.2m的裙边)不漏风。

  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和积水等;有积水时要设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导水。

  8、采空区、旧巷(盲巷)、火区以及进回风大巷之间的联巷等,都必须设密闭,以防止风流短路引起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扩散等。

  9、永久密闭墙要用砖(石)材料建筑,接实严密,墙无裂缝,无漏风,墙体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密闭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时不准放炮,只能用锤、钎、镐施工),周边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边。

  11、每道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游泥和积水等。如有积水或流水时,应装设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及牌板,统一编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关系。

  13、在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相遇地点,必须设置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使进风与回风分开,互不相混。要视所需通过的风量大小及服务年限合理设置相应的风桥和断面。

  14、各类风桥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构建外,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但必须有0.8m2以上的通风空间以满足危急时过人。

  15、风桥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漏风率不大于2%,通风阻力在150pa以内,风速小于10m/s。

  16、在风网中若一个风路的风量不足,而另一个风路的风量有余,则应安设风窗调节,达到需风量的调配。调节风窗应设在风门或风墙上方,利用可调节面积的小窗口达到风量调节。保证生产安全。

  17、通风设施要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清楚,现场实行挂牌管理。要做好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的检查,发现漏风严重或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8、做好矿井测风,掌握配风数据及风速情况;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检查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必要的调节;掘进巷道贯通时及时做好通风设施和风量的调整。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9

  通风瓦斯监控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强化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与维护,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除具有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故障闭锁功能外。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

  三、矿井必须根据20xx年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系统设置。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采区回风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峒应设置压力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符合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各采掘作业点参照公司“通风瓦斯监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

  四、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对不具备安设监控系统的地点,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安全监控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点,开工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检测人员在场监护。

  六、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切断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七、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八、在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的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井上下主站或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十、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复合型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应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十一、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

  每隔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十二、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表。

  十三、井上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每班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进行调试完毕。

  十四、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向安全监控管理机构汇报。

  十五、凡经大修的传感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方可下井使用。

  十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的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十七、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监控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立即通知调度室。

  十八、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送有关部门、总工程师、矿长审阅。

  十九、凡发生队组解脱或破坏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执行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0

  一、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防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检查次数不能少于3次,本班未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二氧化碳每班不定时检查。

  四、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并按制订的'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点次进行检查,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班中、班末汇报,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将检查结果记入检查手册。

  五、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并建立盲巷栅栏管理台帐、检查记录。

  六、监测探头的检查按洪水沟煤矿平安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七、火区内的有害气体检查,由矿救护队按总工要求的周期、次数进行检查。

  八、密闭墙内外气体及温度检查矿救护队每周不少于1次,并每7天对气样进行分析化验1次。

  九、矿井空气中的O2、CO、CO2、NO2、SO2、H2S、NH3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平安规程第100条的规定,超过的必须停止作业,消除隐患。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1

  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0.8米,高1.2米,门扇厚度不小于40米/米。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120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30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2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2

  一、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工作面局扇附近10米内;

  回采工作面在回采面机巷入口处。特殊情况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二、交接时,交接人必须在瓦斯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填写有关考前须知。

  三、瓦检员交接班时间:夜班00:00,早班8:00,中班16:00,前后相差不得超过15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交接时,上一个班瓦检员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等下一个班瓦检员到交接班地点,履行交接手续前方准离开现场。

  四、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本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尘和生产,有无异常情况。假设有异常,处理结果如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本区域内的“一管四〞执行情况。

  3、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及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及请示的`内容。

  4、接班人对交班人交待的内容了解清楚后,双方在对方的手册上签字,做到有据可查。

  五、交接班牌板应标明交接班地点、交接班时间、交班人、接班人、存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同时将交接情况填入交接班记录。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3

  1、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瓦斯、二氧化碳允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在矿井进入生产阶段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3、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风速、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m3。

  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1进行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

  7、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5)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4

  一、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①携带瓦斯检查证〔岗位资格证〕、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光学瓦斯检定器、温度计、圆珠笔、粉笔、瓦斯检查辅助棒、胶管、胶球、自救器以及其他指定的检测仪表等工具。

  ②检查自救器和各种仪器的完好性能。

  ③去除光学瓦斯检定器内的气体,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

  ④根据班前会领导要求和布置的任务,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定本班的'工作重点、措施和考前须知。

  三、瓦斯检查员坚持“三无作业〞,即无微风、无瓦斯超限、无空班漏检,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要监督好水炮泥的使用、放炮前后的洒水及迎头防尘工作,杜绝煤尘堆积,对违章者有权停止施工。

  五、瓦斯检查员要负责好作业点风袋管理工作,减少漏风,杜绝破口,对头面的风袋及时延接,煤巷距迎头不准超过3米,半岩巷头不准超过5米,每多1米罚款10元。

  六、交接班检修电器设备时,不准停风,需要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那么,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检查瓦斯时,发现瓦斯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及科值班人员汇报。

  八、要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一次不传递“三人连锁〞牌,罚50元。

  九、严格执行巡回检查、班中汇报制度,不执行制度一次罚款50元。

  十、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那么罚款100元。

  十一、认真做好区域内的通防设施检查管理,当发现损坏要及时处理或催促责任人(单位)及时处理,并汇报通防科。

  十二、要做好迎头瓦斯监测探头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及时安设和移动。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5

  1、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采掘工作面,经矿值班矿领导同意,由通防科值班人员口头传达平安措施,并指定现场瓦检员进行排放。

  2、巷道瓦斯浓度达3%及以上,排放风流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平安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然后进行排放,排放措施报公司备案。

  3、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穿已封闭的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它采掘面平安出口。其排放瓦斯的`平安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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