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制度合集【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财务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有一名会计。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工作
第一条公司会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六)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七)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八)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九)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财务工作管理
第一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
公司财务制度2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详细核算见其次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需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当准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平安。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需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全部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便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需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准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准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准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需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需把全部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依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详细方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⑶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当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马上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担当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需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需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准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准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需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财务制度3
第一章出纳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出纳现金须日清月结、每天盘点,做到账实核对,每月会计参与的不定期盘点及月末盘点不少于两次,并且出具《现金盘点表》;
2、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20xx元)应及时存入银行;
3、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办理业务需乘公司车辆或打车;
4、出纳保险柜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财物,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二支票管理
1、须建立《支票购买登记簿》并制作《支票领用登记簿》,新购支票由出纳分类按支票号码顺序登记,使用完毕后需由会计或财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2、支票签发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登记支票号码、支票用途、票面金额、内部经办人、领取人、领取人电话等相关信息,领取人需亲自签字确认;
3、出纳负责及时跟进收取支票进账后的正式回单;
三日记账管理
1、出纳每日完成收付款业务后,即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手工账或电子账);
2、根据审核后盖有“现金/银行收讫”、“现金/银行付讫”的现金/银行收款凭证、现金/银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
3、记账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和对应科目等;经济业务的摘要以能够清楚表述业务内容为度;
4、应逐笔分行记录,得将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合并登记,也不得将收款付款相抵后以差额登记;
5、每笔业务登记后均须结出账面余额,并登记每日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
第二章费用报销流程
一取得发票要求
1、收取的各类非定额发票,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否则一律退还给开票方,不得作为结算、抵扣凭证;
2、收取的各类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且发票专用章应清晰可见,同时印章的公司名称及税号须与发票抬头处写有开票公司信息的公司名称及税号一致;
3、收取的各类发票,应根据发票上的批注进行网上或其它方式的验真;
4、取得各类非定额发票时,发票抬头的公司名称必须完整且与所在公司保持一致,所取得发票种类及开具内容必须与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二费用报销单的填列
1、报销的项目类型需与后附发票保持一致;
2、报销人、领款人、复核人、领导确认等需签字齐全方可报销;
3、发票项目为一批的需附发票清单;
4、当月费用需当月报销,尤其不可出现费用报销跨年现象(12月21后发生业务不在此范围内)。
三费用的分类
1、管理费用:包括不限于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车辆费用、电话网络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
2、销售费用:包括不限于销售(前勤)人员工资、与销售相关的其他费用。
3、财务费用:银行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账户维护费,电汇手续费,支票费用,利息费用等。
四费用报销流程
1、各项费用发生前需提报费用申请单(OA形式或纸质单据均可,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发生该项费用);
2、费用发生完成后,需凭领导签字的费用申请单(或OA),费用报销单,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由会计审核,领导签字确认,出纳复合无误后报销(如网银支付报销单后需付网银支付回单)。
五差旅费审核要点
1、差旅费申请单的出差往返日期与机票或火车票往返日期是否一致,机票或火车票的出差人与申请是否为同一人。
2、住宿费发票日期及天数是否与机票或火车票相符,住宿费及餐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当地发票。
3、如在出差地发生业务招待费需单独提报,不可与差旅费一起提报。
六业务招待费审核要点
1、费用报销单需列明招待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
2、如发票为定额发票且报销金额为整数(如伍佰元整),需提供相应水单。
七借支或备用金的管理
1、如因业务需要需借支,填报借支单,经终审领导签字同意,给予借支。
2、相应费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履行报销手续,归还借支。
3、如借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或履行报销手续,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减借支金额,当月工资不足部分,下月继续扣减。如该员工离职,则扣减直属领导工资。
4、部门的经常性、常规性业务支出可申请备用金。备用金申请单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
5、财务部出纳需每月对部门备用金进行盘点,盘点表签字确认无误后归档留存。
6、每季末需归还备用金,下季初重新走备用金申请流程。
第三章税、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1、发票领购、保管
a)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管理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b)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c)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d)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e)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f)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g)发票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a)字迹清楚;
b)项目填写齐全;
c)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d)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e)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f)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g)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5、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a)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做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公司。将该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作废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b)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公司,作为公司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
c)公司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要装订成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6、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
7、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8、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10、不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采购或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
1、各公司采购各种商品(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以及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发票。
2、向广告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应取得广告业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3、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应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a)采购库存商品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b)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c)向印刷公司支付的印刷费若≥20xx元,购买办公用品金额若≥20xx元,均应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d)上述业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发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e)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发票或无效发票。
f)取得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等)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给税务人员扫描认证。
g)移交或接收增值税涉税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增值税涉税发票交接表》,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h)税务人员当月收到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应在当月扫描、认证完毕,不应遗漏或丢失。
i)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摘要应与取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三纳税申报
1、每月计提所有税款都应填写税金计算表,该计算表应打印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2、公司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申报所有纳税报表并及时缴纳税款。
四税务档案管理
1、将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具体管辖的所有局(处或科、室)负责人名称、职务、主管业务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书面登记。
2、将各年度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及内部税务管理报表按月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3、将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财产损失审核报告及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规范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5、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体及IP地址)、IC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等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
6、若税务人员离职,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来源:企业上市。
公司财务制度4
在[__]年度的工作中,在全体员工的齐心努力下,通过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按计划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生产指标和财务指标。
[输入所完成的指标情况][输入计划的`工作年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我公司需不断革新技术、创新产品、提高质量、开拓市场。为此,特制订[__]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一、各项生产指标
[输入所定生产指标情况]
二、各项财务指标
三、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
1.管理方面
2.财务方面 3.生产方面 4.销售方面 5.客户服务方面
[公司名称] [日期]
公司财务制度5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公司财务制度6
一、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二、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三、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四、应收账款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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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控制和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一、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负责人,主持企业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3、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特别是粮食收购资金,应保证“封闭运行”原则,严禁挪作它用,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4、负责处理好财政、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关系,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5、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二、资金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农发行核定的库存限额。
2、财会人员办理汇款、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 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3、职工因公出差借款,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支,出差回公司后在一周之内结清往来。并且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4、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严禁私设小金库。
5、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接赔偿责任。
三、票证、印章管理
1、公司领回的税务发票、银行空白支票、收款收据等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代开、虚开发票。
2、留存银行的印鉴应由专人保管,且不能与票证管理者同为一人。
四、费用管理
1、公司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字,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报销付款。
2、公司的日常费用开支由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报销;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支出必须经企业班子讨论通过后方可报销;超过20000元的支出项目,必须书面向粮食局提出请示,经粮食局批复同意后,方可开支。
3、接待工作必须坚持既热情周到又不铺张浪费的原则。接待费用全年控制在3万元以内,具体招待项目为:业务招待、会议招待以及接待各项检查。内部不允许产生招待费。原则上不准签单,每项(次)
接待完成后,一律现金结帐。接待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4、差旅费的管理。因公出差到省外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到省城及地级城市的',伙食费每人每天80元,出差到市内的,伙食费每人每天20元。车船费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住宿在三星级以内,住宿费按正式发票结算。
5、邮电(上网)通讯费管理。严禁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信息。个人通讯费用补贴按照职务和公司班子集体讨论确定的标准,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6、小车出租管理。外出联系业务需要小车出租的,由办公室核实用车情况后据实报销。公司全年小车出租费用控制在2万元以内。
7、借款利息管理。单位借款及职工岗位金的利息按年利率1%计算,特殊情况另做处理。
8、运输费管理。运输费用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每吨1元以内的标准结算。30公里以内按双方协商价结算。
9、装卸及杂费的管理。统包上车费按每吨30元、下车费按每吨10元、上堆按每吨10元、打围按每吨20元、杂工按每天80元结算。
10、包装费管理。包装费由收货人签收,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入账。包装的领用由收货人开票,领用人签字,经理审批后报销。
11、保管费管理。保管费用控制在保管粮食每万公斤每年50元内。包括药品熏蒸、电费、平整粮面、密闭及杂工等方面,超出标准的由保管员全额承担。
五、工资及福利管理
职工工资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津贴、电话费补助等方面。基础工资按每人每月1000元;职务津贴按经理每月300元,副经理每人每月200元;电话费补助经理每月300元,副经理每月200元,科长每月80元,由副经理核准每月考勤,财务科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科发放。 绩效工资包括节假日补助、延时加班补助及工作餐补助等方面,节假日补助按国家法定假日每天补助90元;延时加班按每小时10元补助;工作餐补助按每天15元发放。
由单位依照劳动法为职工买五险一金。
六、收购、销售的管理
收购粮食时由验质员、过磅员开检斤单,收货员签字,开票员制单后付款员方能付款。
销售粮食时由业务经理根据购销合同开销售通知单,出纳人员收款签章后交保管员发货。做到先款后货,杜绝赊销。
公司财务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登记注册,持有经营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附属的独立核算非保险企业,分别按有关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办理财政登记。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在依法办理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制件。
第四条 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实行“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保险、财政、税收政策,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分析工作,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增收节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资本和负债
第七条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
制度大全。
公司筹集的资本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采用吸收实物、无形资产方式筹集的资本,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公司筹集的资本,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八条 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合同、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付资本。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协议的约定,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未按投资合同、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在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条 公司在筹集资本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将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作为法定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十二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在建工程余额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应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拆入资金、存入保证金、保户储金、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预收款项、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等。
长期负债是指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应偿还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住房周转金、其他长期应付款项、保险保障基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
第十四条 公司的负债均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发行债券按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公司发行债券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摊入成本。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和付费标准支付利息和费用。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流动资产。
第十七条 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者分期摊入成本。
第十八条 公司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应收分保帐款、预付赔款、其他应收及预付款等。
预付赔款是指公司因理赔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预付金额不得超过估损金额的50%,待损失核实后再差额结案。预付赔款原则上不应跨年度,确需跨年度的,须在年终决算报告中说明。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清理和对帐制度。
第十九条 应收帐款发生的坏帐损失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销。
公司的坏帐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计提坏帐准备金的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公司成本。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等。
不属于经营中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应当分类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固定资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企业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中小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等费用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理赔过程中收回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以拍卖等方式变现;不能变现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在建工程余额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低于50%时,公司可自主决定留用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同时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入其他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净值和在建工程余额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高于50%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第二十三条 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和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者发生固定资产产权转移、兼并、清算事宜时,均应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六条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条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采用分类折旧办法计提折旧,提取的折旧计入成本,不得冲减资本。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类设备;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二)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三)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五)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七)破产、关停公司的固定资产;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 公司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或规定的总工作台时)计算确定。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至5%确定。个别公司某些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低于3%或高于5%的,由公司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见附表)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固定资产,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计算公式: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原值×年折旧率
季折旧额=-------4
原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12
(二)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台班折旧额=-------------
规定的总工作台时数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2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净值×年折旧率
季折旧额=-------4
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1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2年内,将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
2×(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季折旧额=------------------4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12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公司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当期成本。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住房使用权、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
第三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
(一)投资者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格计价;
(四)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计价。
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法律和合同或公司申请书中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二)法律无规定有效使用期限,公司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合同或公司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三)法律、合同或公司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预计的受益期限确定;
(四)受益期限难以预计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第三十八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计入公司的其他营业收入。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开办费是指公司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失等支出。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不得计入公司的开办费。开办费自公司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摊销期不超过5年。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限内分期摊销。
第四十条 公司的其他资产包括冻结存款、冻结物资、诉讼中的财产以及理赔中收回的待处理财产和保险业务中取得的抵债物品等。
第六章 资金运用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财政、税收、保险政策和有关法规运用资金,遵循安全性原则,坚持稳健经营,提高偿付能力,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接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第四十四条 投资收益按下列原则确认:
(一)公司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格计价。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应计利息的,按照减去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其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二)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增加债券利息收入。
(三)公司出售有价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公司中途出售债券的实际款项与帐面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四)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计入投资收益。
(五)公司对外投资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四十五条 公司依据合同、协议规定到期收回投资额与帐面价值的差额,如为净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如为净损失,冲减投资风险准备金。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六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赔款支出、给付支出和退保金、分保业务支出、代理手续费支出及佣金支出、防预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业务管理费、保险保障基金、准备金提转差以及其他有关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七条 公司成本和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赔款支出。指公司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按保险合同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赔款。包括支付的理赔勘查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支出等。
理赔勘查支出是指公司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承保的保险标的损失进行估损鉴定等发生的支出。
摊回分保赔款支出是指分出分保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发生赔款后收到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应由其承担的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支出抵减赔款支出。
(二)给付支出和退保金。包括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退保金等。
1、死伤医疗给付。指公司经营的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伤残、医疗等事故时,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
2、满期给付。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时,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3、年金给付。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条款规定的'年限,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4、退保金。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时,按保险条款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退保金。
(三)分保业务支出。包括分出保费、分保赔款支出、分保费用支出。
1、分出保费。指分出分保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时,向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保费。
2、分保赔款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因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应承担的赔款支出。
3、分保费用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应承担的各项支出,包括营业费用、代理手续费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四)代理手续费支出及佣金支出。
1、代理手续费支出。指公司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确定某一险种、某一条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但代理手续费支付总额最高不得突破实收保费的8%。
2、佣金支出。指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佣金支出。佣金最高支付总额不得突破缴费期内实收保费的5%。
已支付佣金的营销业务不得再支付代理手续费。
3、公司直销保险业务不得对外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直销保险业务是指公司不通过保险代理人而直接经营的保险业务。
4、除个人代理人外,公司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五)防预费。指公司为防止保险事故发生,经被保险人同意,对保险标的采取安全防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支付防预费的标准:财产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按不超过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1%控制使用;寿险业务和长期健康险业务按不超过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0.8%控制使用。
(六)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开业不满三年的公司,按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9‰掌握使用;开业满三年以上的公司按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6‰掌握使用。
(七)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按不超过营业收入的3‰掌握使用。
(八)固定资产折旧费。
(九)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公司应按上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3‰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年末余额达到上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时,实行差额提取。
(十)提取坏帐准备金。公司应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坏帐准备金,用于核销公司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
公司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计入当年成本;收回已确认核销的坏帐损失,增加坏帐准备金。
坏帐准备金在年末超过或未达到应收帐款余额1%的,差额冲减或补提。
当年应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本年末应收帐款余额×1%-上年末坏帐准备金余额
(十一)提取呆帐准备金。公司应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呆帐准备金,并在成本中列支,用于核销公司发生的呆帐损失。
当年应提取的呆帐准备金=本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上年末呆帐准备金余额
(十二)业务管理费。包括: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不包括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税金、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席位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不包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社会统筹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车船使用费(含燃料费)、住房公积金、上交管理费、银行结算费、同业公会会费、学会会费等。
职工工资指公司在职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按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用于职工教育开支。
住房公积金指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列支的公司职工住房补贴。
劳动保险费指公司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职工退休养老医疗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保险费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待业保险基金及残废人就业金等。
差旅费标准由公司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税金指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在成本中列支的税金。
审计费指公司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咨询费指公司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董事会费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车船使用费指公司机动车船所需的燃料、辅助油料、养路、车检等费用。
上交管理费指公司按规定上交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费用。
银行结算费指公司按规定支付给银行的汇兑、结算邮费、电汇费、手续费以及向银行购买专用凭证的费用。
同业公会会费、学会会费是指公司向保险同业公会或保险学会交纳的费用。
(十三)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应按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6%时,停止提取。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寿险业务、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十四)各项准备金提转差。指公司本期(或本年)应提取的各项准备金与上期(或上年)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差额。
公司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指公司对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未决赔款所计提的赔款准备。按最高不超过当期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的100%提取。
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本期应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上期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2、提取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指公司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的赔款准备。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4%提取。
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本年应提取的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上年末提取的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3、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指损益核算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非寿险保单,为承担跨年度责任提取的赔款准备。按当期自留保费收入的50%提取。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本期应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有条件的公司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可按八分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一法或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应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4、提取长期责任准备金。指损益核算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类非人身险业务,在业务未到结算损益年度时,公司在年终按业务到期年份将历年累计的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的差额提取的准备金。
长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本年应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上年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
5、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指经营寿险业务和长期健康险业务的公司对保单生效后应承担的未到期责任,依据精算结果计算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本年应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上年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本年应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上年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公司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计算方法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提取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十五)摊回分保费用支出。指分出分保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时,收到应由分入分保公司承担并支付的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支出抵减保险业务成本和费用支出。
第四十八条 公司代理手续费支出及佣金支出、防预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在规定比例内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四十九条 公司需要待摊的费用,由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十条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成本和费用:
一、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
三、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五、国家规定不得在成本中开支的其他支出。
第五十一条 公司的成本核算,应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成本核算以季(月)、年为成本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的成本与营业收入核算的起讫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须一致。
第八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
第五十三条 营业收入包括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追偿款收入。
(一)保费收入。指公司按规定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及储金折算利息。
储金折算利息是指在会计期末,按本期储金平均余额和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分保费收入。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分保合同条款规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三)追偿款收入是指公司对因第三者的过错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在赔偿被保险人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并向第三者索回赔偿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四条 公司应在各项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计收入的数额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或者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公司在保险业务合同签订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时,按应计收入的数额确认保费收入的实现。
保险合同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缴纳保费的,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保费收入;
采取趸交保费的,于收到保费时确认保费收入;
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保险业务,应按储金面值和国家规定的同期利率计算出的当期利息收入按期确认保费收入;
长期人身险业务在实际收到保费时确认保费收入;
分保费收入按分保合同确认保费收入。
第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成本和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保户利差支出+其他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支出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出纳长款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的净损失、出纳短款、所属院校经费支出、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投资收益包括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购买国债及金融债券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包括公司资金存入银行及同业拆借等取得的收入。
利息支出是指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提取和支付的应付利息。
汇兑损益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开展外币业务时,不同外币折算发生的价差以及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差额,包括汇兑收益和汇兑损失。
保户利差支出是指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按保险条款规定派发给保户的利差支出。
其他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营的除保险业务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咨询收入、代查勘收入、手续费收入、理赔中收回固定资产变现收入、无形资产转让净收入及其他收入。
其他营业支出是指公司经营的除保险业务以外的其它业务发生的支出,包括咨询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在所得税前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五十八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利差支出,以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因少交或迟交保证金的加息。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经批准提取总准备金。
公司经主管财政机关或公司董事会批准提取的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金。
(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优先股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五十九条 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股份有限公司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议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六十条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第九章 外币业务
第六十一条 公司外币业务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用记帐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保险、再保险、往来结算、外汇买卖和计价等业务。
外币业务量较大的公司应实行外币分帐制,平时以外币记帐,每期终了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本外币报表汇总应按合并报表的处理方法,将折合记帐本位币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在报表“资本汇差调整”项内单独反映,不作帐务处理;不实行外币分帐制的公司,应随外币业务的发生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
第六十二条 公司办理外汇买卖业务发生的外汇买卖差价,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三条 公司收到投资者的外币投资,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与投入时的外汇牌价折合记帐本位币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六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交付使用前或办理竣工决算前,计入资产的价值;在资产交付使用或办理竣工决算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五条 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与汇兑收益相抵后,如为净损失,计入公司的开办费。如为净收益,自营业之日起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也可留待弥补以后年度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公司的清算损益。
第六十六条 公司各种外币项目的期末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其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部分,区分如下情况分别加以处理:
1、公司经批准为开办外汇业务用人民币购买和财政部核拨的作为外汇资本管理的外汇营运资金,其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实行统帐制核算的,计入资本公积金;实行分帐制核算的,按合并报表。
2、除上述第1款规定之外,公司外汇买卖,外币兑换等外汇业务的期末余额,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3、公司当期外汇利润及境外机构税后利润按规定上缴的所得税或利润,应按决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公司实际上交时由于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4、公司不得因汇率变化而调整实收资本的帐面余额。
第十章 公司清算
第六十七条 公司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六十八条 清算公司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公司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公司财产。
第六十九条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七十条 公司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公司清算损益。
第七十一条 公司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七十二条 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
第七十三条 公司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三)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四)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第七十四条 公司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交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按优先股股票面值优先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如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应按各优先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
第七十五条 公司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评价
第七十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第七十七条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企业应当按季、年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应列示公司在报表日所有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类别与金额,资产负债表要符合资产总额等于负债总额加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
利润表应当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及分配情况,必须提供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税款等数据。
现金流量表应当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其他附表包括利润分配明细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设置编报。
公司汇总编报的财务报表一律折合为人民币。
第七十八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按规定期限,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第七十九条 企业应对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一)经营状况指标,包括流动比率、负债经营率、资产负债率、固定资本比率。
1、流动比率:衡量公司在某一时点偿付即将到期债务的能力,又称短期偿债能力比率。计算公式: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2、负债经营率=------×100%
所有者权益
3、资产负债率:是指公司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间的比例,反映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集的,也用来衡量公司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计算公式:
全部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全部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余额
4、固定资本比率=--------------×100%
净资产
(二)经营成果指标,包括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成本率、费用率、赔付率、给付率、社会贡献率、上交积累率。
净利润
1、利润率=----×100%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净资产利润率=----×100%
资产净值
总成本
3、成本率=----×100%
营业收入
营业费用
4、费用率=----×100%
营业收入
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
5、赔付率=-----------×100%
保费收入-分出保费
满期给付+死伤医疗给付+年金给付
6、给付率=----------------×100%
寿险、长期健康险长期责任准备金
本年退保金支出
7、退保率=----------------×100%
年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本年保费收入
8、社会贡献率:是衡量公司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计算公式:
企业社会贡献总额
社会贡献率=--------×100%
平均资产总额
企业社会贡献总额是指公司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所得税、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其他税收、净利润等。
9、上交积累率:衡量公司社会贡献总额中多少用于上交国家财政。计算公式:
上交国家财政总额
上交积累率=--------×100%
公司社会贡献总额
上交国家财政总额包括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其他税收及利润等。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指标进行考核分析。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八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部门、各地区不再另行制定财务制度。
第八十二条 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
附表:
保险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房屋及建筑物
一、房屋折旧年限
营业用房30―40年
非营业用房35―45年
简易房5―10年
二、建筑物15―25年
机器设备
一、机械设备10―14年
二、动力设备11―18年
三、通讯设备5―10年
四、电子计算机3―10年
五、电器设备5―10年
六、安全保卫设备5―10年
七、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5―8年
八、医疗设备6―12年
交通运输设备
一、专用理赔车4―7年
二、其他运输设备6―12年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债字〔1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华安保险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险公司: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保险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现印发《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公司财务制度9
一、引言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含义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是一项流程,应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业务改变而进行相应的修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给出了如下定义:“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险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防范保险业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和成功实施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要素也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但由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因此对其主要的经营活动需要实施特殊的控制活动,具体来说,包括承保控制、销售控制、理赔控制、投资控制、资产接触控制、偿付能力控制、会计控制、客户服务控制、再保险和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
二、保险公司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设计与实施的意义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保险市场只有一家公司经营,全部保费收入只有6亿元,XXX年达到4927亿元,20xx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亿元,到2XX7年,实现保费收入XX多亿元。中国保监会深圳办公室2XX2年末曾对深圳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调研后指出,外资保险公司的内控制度,主要特点表现在业务包括承保、理赔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据此也可以看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防范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经营质量、实现经营目标有极大的作用。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其可能性,也有其现实意义。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
保险公司财务学从属于管理学的范畴,它以制度管理为主要特征,从财务制度上解决保险公司管理中的各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问题,协调并指导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活动去实现企业总体目标。内部财务控制的任务就是通过调节、沟通和合作,使个别、分散的财务行动整合起来共同追求保险公司的财务目标。所以,将内部财务控制作为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核心,对决策层出资者和执行层经营者都是可行的。纵观世界各国,许多成功的企业都将内部财务控制看作血液对生命那样重要,将强化内部财务控制作为公司成功的秘密武器。也有些保险公司却由于忽视内部财务控制,造成巨大损失乃至破产。如著名的澳大利亚I保险公司,由于没有严格制定和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管理层不顾企业风险评估与集体决策,恶意扩大再保险范围,违反财务制度进行报表粉饰,也没有相应的披露与监管制度,不仅存在的问题没有暴露,反而不停的进行扩张和收购,直到它的资产和未来债务有了如此之大的缺口,因此于2XX年被政府强制要求清算。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促使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实现。要保证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实现,就必须对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调节。同时,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是在财务活动开展前做出的,由于财务活动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多变,因此,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很难做到天衣无缝,往往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而这一切,往往要在财务活动的控制过程中才能发现,要通过对财务活动的控制,才能得到调整。因而,加强保险公司内部财务控制,是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积极、可靠的重要保证。
另一方面,内部财务控制是实现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关键环节。财务管理中,如果仅限于确定合理的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而对实施预算的行动不加控制,预定的财务目标是难以实现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财务预测、决策和预算是为财务控制指明方向、提供依据和规划措施,而财务控制则是对这些规划加以落实。没有控制,任何预测、决策和预算都是徒劳无益的。
三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适应政府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2XX0年月,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消息披露编报规则》,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招股说明书中专设一部分用于说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xx年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采用公司自我评估与监管部门抽查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为全面建设内部控制和准确评价内部控制状况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和有效的评估方法。它被认为是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监管迈开实质性步伐的标志之一,体现出中国保险监C管部门已将关注的重点从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本身转移到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监管上来。比较而言,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则较低。但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类似的分类监管办法也将在不久出台。
三、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现状浅析
一保险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问题
不少保险公司的管理层与员工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尚停留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阶段或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即是财务监督。或者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就是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制度或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就是内部会计控制等,或者仅仅制定这些制度或措施只是为了应付上市或者监管的要求。这些认识对于内部控制都是很片面的。
二虽然建立了财务集中体系,但仍存在监控上的难度
目前国内多家上市保险公司都实行了省级财务集中的管理模式,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省级公司的管理职能,逐步实现省级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集中统一处理,加大财务垂直控制力度,减少管理层次,增强公司防范和管控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具体集中的内容有:账务处理及管理、报表、税务、资产、费用、资金、档案、业绩信息管理、收付费等。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架构是市、省、总三级核算、逐级授权。地市以地市财务中心为依托,下属营销部实行报账制;省、地市财务经理实行委派制。这种架构的缺点是复杂、层级过多。由于管理纵向范围太长,经过层层传递、修饰、“过滤,上级管理者对于下级、下下级的信息真实性难以判断,异常情况也很难有显著的表现。
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参差不齐,寿险公司较产险公司整体水平更好,大型保险公司较中小型保险公司更好。虽然比较而言,中国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但各寿险公司之间的差距仍然明显。大体情况是,大型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平均水平要高于中小型寿险公司。一些小型的中资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则有比较大的差距。小型寿险公司规模较小,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其管理的需要,是其内部控制水平较低的原因。
四、建设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控体系措施探讨
一结合保险企业实际设计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既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基础入手,以《会计法》、《保险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针对会计工作和经济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研究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检查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结合目前的省级集中财务核算体制,企业管理者要注意真实情况与异常情况的收集与发现,这要求企业管理者一方面需要设置更为敏感的评价指标来反馈异常信息,同时尽量缩短信息流动环节,同时要提高对虚假信息提供者的“造假成本。 例如,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每个季度向香港总部报送的各类财务报表达60多张,且每张报表间有着严密的逻辑关系,有效地防止了虚假报表行为,从而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是企业的两大风险,而经营风险往往直接或间接由经营风险所造成。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来完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就需要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风险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如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台湾人寿保险公司则由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虽然模式有所不同,但两者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并将内部控制纳入到各自的风险管理体系之内。
三强调权力和责任间的制衡性,各环节要做好权限划分
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企业需要对部分岗位进行权限分配与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以避免舞弊的可能性。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权限管理,包括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法人授权等。对于这些权限,尤其是承保、理赔的权限应进行严格控制,根据相关人员的级别分级授权,并严格业务流程,将业务流程细化到每一个险种。从制度上将流程和权限写入操作系统,实现系统控制的权限管理。分支公司的双核岗位在行政上属于分支机构管理,在业务上属于上一级机构的双核岗位管理,避免分支机构由于考核压力,降低业务品质。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
包括设置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转化内部审计职能,建立风险控制联系会议制度,重视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等。注意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要切实提高审计的地位,对于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应该高于其他职能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在中国,由于历史性的原因,形成了国有控股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外合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由于股东背景和发展基础不同,其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别。在内部控制建设问题上,考虑应当有所不同。尤其是国有保险公司,常常会接受社会审计上市公司披露要求、国资委、保监、集团内部审计、集团同级机构交叉审计等模式。但由于国有保险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或多或少地还存在着传统的管理观念,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还没有提高到相应程度,这需要保险公司各级管理与从业人员转变观念,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正确对待内部监督。
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内部控制工作
一方面,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的大背景下,要利用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信息。如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自999年0月成立以来,以信息化管理作为业务开展的先导,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电脑、培训系统,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公司自行开发设计了“业务管理资讯系统,建立起了面向公众、公司内部和业务员的三个网站,还有手提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短信等先进科技手段的应用,在公司、营销员和客户之间建立一条快速的信息传递通道,为及时有效地管理业务、分析市场、监控风险提供保证。到20xx年,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保费收入已跃居深圳寿险业的第三位。
另一方面,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真实性。如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的数据库直接设在香港总部,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数据中心设在上海和香港,并实现联网,既保证了信息安全,也防止了所有数据的真实性。
公司财务制度10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根据公司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初创阶段,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1、各项工程款项、材料设备款项、业务款项,必须由各职能部门每月按项目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报公司审批,并按照用款情况纳入每月资金用款计划。
2、各项办公费用,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核定月度费用额度,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在定额范围内按月编制计划,并落实到各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审批后的有关计划安排资金。
3、每月资金计划,由各部门按照以下具体要求编制,财务部门在综合各部门计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公司总的资金计划:
(1)、工程款项、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项目及施工单位列出明细,由工程部门和预算部门编制
(2)、设备和材料款项。应按合同单位、工程项目等列出明细,由采购部门负责编制。
(3)、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费用等。
(4)、工资。由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统一编制。
(5)、固定资产购置。列出固定资产清单,并注明使用部门等。
(6)、低值易耗品购置。同固定资产购置要求。
(7)、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其它费用。按专项费用单独填报和列支。
4、预算报告的审批。
(1)、由使用或管理部门提出详细的预算报告,经该部门主管认真核实。
(2)、财务部审核汇总。
(3)、报经总经理审批。
(4)、财务部安排资金和监督执行。
5、公司将另行单独制定预算管理办法。
二、用款制度
1、已列入当月用款计划的款项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记入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计划外用款,需另补报告,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超过50000元的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市外差旅费报销实行费用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己的原则。
(1)、住宿费实行在标准范围内,凭有效发票,实报实销。
(2)、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照定额标准据实发放。
实行包干后,审批人员严格按“定任务、定地点、定人数、定时间”的“四定”原则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原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3)、各部门在安排出差任务时,在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的基础上,核定费用额度和借款金额。
2、凡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出差任务由公司领导审定。
3、有关补助的具体规定:
(1)、自带车出差的不予发放交通补助。
(2)、出差期间,如遇业务宴请,取消当天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因公市内办事,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并由财务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
5、司机市内出车补助。
6、有关差旅费的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公司财务制度11
一、提高供电公司农电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我国社会经济文明建设的重大目标,实现全民小康生活的政策实现,坚持以农业发展为基础经济建设的计划实施,进行针对农业生产生活的监管工作必然成为我国社会首要任务。
伴随我国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升级,对于能源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电力资源作为新时代下背景下的重要供给能源,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用电量不断增长,农业用电水平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持续增加的农业用电量给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农业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是财务现金储备能力不足,农业生产率下降,农产品销售状况不景气,都对农业供电费用的补充造成了问题。因此,当下社会对于农业用电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农业用电财务管理水平时时代的进步需求,能够及时为我国农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促进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的进步。
二、我国当下供电公司农电财务管理现状
现今我国的农业供电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为了实现更好的农电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进行现状的整理和分析。
(一)农电财务管理制度缺失
首先,针对于当下我国社会的农电财务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制度上的分析,发现有制度缺失的问题。一般的农业公司都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销售当成公司的主要任务,没有进行适当的财务管控监督工作,造成公司内部的管理工作缺失。还有在进行农电财务工作的工程中,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审核制度,只是简单的应付了事。财务工作人员在财务工作的进行中,没有严格的制度监管资本流程,缺失了对生产销售利润和用电支出的平衡审核,出现财务入不熬出的危机隐患。
(二)农电财务现金管理松懈
针对财务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责任心,但是部分财务管理人员会出现仅仅关心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职能,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合作功能。比如有的职能部门不需要过多的流动资金,但是有的部门则需要大量的现金流转,不能进行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就会造成现金流转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问题,影响农业公司和企业财务出现问题,影响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农电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职能较低
从当下我国农业电力财务管控的发展整体趋势来看,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智能偏低,影响了我国社会农电财务管理工作良好进行。首先是在农村社会,大部分农电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没有相对专业的工作培训,没有专业的职能资格证,还会影响财务管理的工作运行。其次就是当下拥有财务管理资格认证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工作时间短,没有实际的操作和管理经验,有一些问题不能及时的根据经验进行判断,造成工作中的失误,导致出现农电财务管理的问题。
三、提高供电公司农电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增强农电财务管理制度
明确农电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农业发展企业和公司能够正确的认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了解财务管理工作是农业企业和公司发展的内部重要软件,是促进经济效益收入的主要措施。进行严格的财务核对制度,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财务报表整理。
(二)明确农电财务管理内容,实现各部门合作对现金统筹管理
进行各部门之间的现金流程互动,农业企业财务部门要了解所有部门的资本流转状态,保证进行合理的调动,促进现金资本应用。有效的实现现金资本应用,能够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还能够支持农电的支出消费,是切实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实施。
(三)实现农电财务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认证实施
财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因为即使有再先进的财务资本管理系统,也不能代替人员对实际财务工作的管理。针对新近员工进行资格考核,考验财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并且,定期的实行财务资格认证,能够保证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能促进财务人员职能学习能力培养。
公司财务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年度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七)其他。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与上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范围一致,如有变动应当说明。
第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报送的财务预算报告审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复意见。
第十条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核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与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国有资产出资人在年度终了,依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财务预算目标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及奖惩依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本金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制度;
(三)产品、原材料、设备等资产购销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七)销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制定统一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调度权限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要坚持适度筹措的原则,从总体上控制企业负债规模。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资金(包括代收、代付资金)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入账管理,不得账外设账和资金体外循环。
第十四条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企业因合并、设立、转让、划转、合资合作、改制等涉及资产(产权)变动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后,按相关规定调账。
第十六条企业要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的界线,及时结转成本和费用。要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及预提各项费用,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比例和折旧政策。要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随时掌握企业成本变动的原因,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核算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的企业,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应提不提、应摊不摊或者多提多摊成本(费用),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
第十八条企业原则上不应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确需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充分考虑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和偿债能力,并由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资产反担保。企业发生的担保项目,要设置备查簿逐笔登记,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九条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实行有偿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则合理作价,据实分摊相应费用。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要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关联方的关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交易差价的性质及形成的原因进行披露说明。
第二十条企业月末应对应收债权和对外投资进行清理核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严格划分投资与债权的界限,不得交叉记账,正确核算企业投资收益。要建立企业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企业出现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者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下列财务事项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
(一)经清产核资确认的潜亏挂账及资产损失核销以及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
(二)资产(产权)转让、划转、租赁、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
(三)企业所发生的担保、资产抵押行为;
(四)企业年度计提的工资总额;
(五)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报批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企业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归企业出资人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分配方案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后执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要按照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规定及时上交。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须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企业要明确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工作职责;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还应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在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职权和义务,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向企业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十七条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或备案:
(一)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二)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企业等重要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一般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须经母体企业批准,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以下事项须按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出资人,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
(二)企业经理(厂长)任期届满、年度和专项事项;
(三)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等重大事项;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确定的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第二十九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财务决算调整;企业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提交说明材料。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符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或者未按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调整的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披露。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等应对企业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财务决算与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应严格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面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十三条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快报及分析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分析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财务变动、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本单位影响经济效益的重大变动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十四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由财务决算报表、年度报表附注和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国有资产出资人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构成。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省国资委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合并范围、合并口径和合并方法,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编制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对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企业应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经济鉴证证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应将变更范围及原因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公司财务制度13
两天的财务管理培训已经结束了,虽然时间不长,但两天下来我们的收获却是比当初想像的要多的多,以前也学过财务方面的知识,但自己对于财务的理解还仅限于会计做帐上,通过这次的培训,对于财务有新的感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培训虽然结束了,相应的知识也学到了,但我们对于财务的理解却远远还没有结束。培训使得我们懂得一个优秀的预算的重要性,一个优秀的预算将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好的预算将使得企业的运转完全掌握在决策者手中。
对财务的理解使得我们可以更好的掌握好成本控制,老师的话“成本控制是无止尽的”这句话让我们记忆深刻,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成本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变成死数了,再也无法降下来了,上完课以后,听完讲师的讲解后,我们对于成本控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当产品质量、技术、服务、资金都在同一水平后,最重要的是什么样的企业更加注重细节,从每一个细节来落实成本控制,这样的企业必将更具有竞争力。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细节决定成败也就是这个道理。
从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的某些成本好像是在不断的下降中,但在整个行业里来看,不光是我们在下降,别的公司也在下降,比如说户均的工程成本,设备成本,这些成本是全行业都在降,而且在工程成本下降的过程中也并不是说降的越多越好,要着眼于后期的实现运营情况来降低成本,公司的整体成本控制相对于往年来应该说是比较不错的。
但在某些方面,仍然有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从年初到现在的备用电源插线板中,有为数不少的一批品牌为公牛的五孔插线板用在了只有一个设备交换机设备的机柜里,而这类插线板质量好但价格也高,五孔在只有一个设备的机柜内只能用上一个
其他的都被浪费了,在采购此类设备的过程中,不能一全而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别,比如说在机房内由于用电的设备比较多,要用质量最好的多孔的插线板,在同时有光收发器和交换机的机柜内用三孔或是四孔的插先板,在只有一个交换机设备的机柜内则用普通的两孔或是三孔的插线板就可以了
很显然多孔的比少孔的电源插线板的价格是要贵的,而在实际过程中小区所有机柜内都用同一种插线板,这样做显然比根据需要来采用要花更多的成本,这就需要在工程设计和预算中提前想到,然后在根据不同情况分层次采购。
以上仅是一个例子,在整个公司的所有运营环节中,还有不少可以细挖成本控制的地方。这需要所有的员工在工作中更加留心我们的每一个工作环节,群策群力来深挖成本控制。
同时通过这次培训使得我们可以清楚的通过财务报表来分析出什么样的企业是真正挣钱的,又有那些看起来很风光的企业其实是很危险的。深入细致的财务分析使得决策者能更好把握企业的运行轨迹,能更加清晰的看到企业的运行环境。
公司的销售回报率高不高,资产周转率是否正常,报资回报率是否达标,这些其实不仅仅是领导层要考滤的问题,从股东、客户与我和价值链接图表中可以看的出员工和企业和股东和客户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会对这个企业产生不良的.影响,企业发生问题的同时员式的利益也将会相应受到影响。
从公司的现状来分析,经过一段时间的高速发展后,在近期面对几大运营商的打压下,公司始终在坚持自己的步伐一步步向前迈进,虽然人员的气势和工作激情方面和以前相比有所下降,但这与整个市场的激烈竞争是分不开的公司现在存在的问题可能是现金流跟不上,在发展扩张的同时要保证现有用户的正常运转,没有一个较好的资金支持对于宽带行业将是一个可怕的迹像。
但由于今年国家财政政策的紧缩导向,许多企业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资金瓶颈,在内部严格控制成本的同时,寻求积极的融资方式是必须要做的。
对于我们公司而言,除了集团支持、外部贷款、内部融资等方式外,更应该往上市融资的方向上发展,深圳中小企业板开市以后,众多的中小企业得以上市融资借此进一步发展壮大,中小企业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除了各方面的条件比主板上市要低以外,更合适像我们这样规模较小但前景较好的成长性企业,上市中小企业板的一些基本条件如:公司应当先改制设立或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时间是否在二年以上,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二年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是否进行过资产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除外),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等一些基本条件。
我们公司应该说符合了大部分的基本条件,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有实力的有话语权的证券公司能为我们公司作前期辅导,在这个方面,集团下面的方正证券也许可以帮的上忙,如果公司能够在不久的将来上市中小企业板不仅解决了融资的问题,对于品牌及整个公司的运营都将起到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哪个宽带企业能第一个上市场融资哪个企业必将更有希望成为未来宽带行业的领导者。
公司财务制度14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制度15
xx年财务中心将在继续严格执行原各项财务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经营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在完成集团公司日常各项财务核算工作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坚决执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为领导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具体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在年初完成上年决算和审计工作,做好年度帐务结转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和任务做好当年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实行科学预算,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的不合理开支。为一年的工作打好基础。
(二)由于门票收入由景区调入集团,要同税务机关积极协调,做好帐务及企业所得税调整工作。由于已结束,在年末对全年已发生的业务进行调整难度非常大,有大量的业务需要从年初开始调整,我们决定先自行查账调整,待中介进入后,邀请国税、地税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一次完成此工作,以求调整后的帐目能满足审计、税务各方面的要求,经得起以后各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在4-5月主要任务是作好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避免因政策法规理解不透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在五月末完成新门票的印制工作,保证门票调价后的正常销售。此事已同安图邮政局一起与省地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省地税已承诺能够保证门票的印制和使用。
(五)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各级库存票据、现金的核查清点,增加清查的次数和力度,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避免损失。在门票、发票的交接领用及销售环节,从严从细,完备交接领用手续,认真填制交接记录和门禁系统信息,杜绝漏洞,明晰各岗位责任。每天的销售票款等各项收入,要确保及时足额存入指定帐户,以保证资金安全。
(六)在年底之前要提前做好财务决算的准备工作,及时清理应收款项,盘点各项资产。提前同各部门协调,能在当年处理的费用一定要当年处理,在以免年终决算后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和来年考核指标的确定。
(七)在年终决算后,协助集团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工作。
(八)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集团总部及各公司的工作计划安排和财务预算,科学合理地调控使用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保证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结合本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实际,以更好的.做好财务工作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各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真正发挥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工作效率,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核算水平,引导财务人员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通过合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为集团增加效益。
(十)在原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人员核算管理,制定完善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使财务工作有一个更加规范、完善的制度环境。加强对票务、现金的监管力度,堵住漏洞,保证资金安全,定期对各子公司各项财务工作进行自检,尽量减少财务工作的错误和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财务中心将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家理好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细致、及时地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翔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集团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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