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加强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开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 46-20xx)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用电安全管理
(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综合检查,电工应每日进行巡查。
(六)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三条施工用电防护
(一)危险地点设置围挡或防护网,悬挂警示标志。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应采用停电、迁移线路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护系统。变压器处、总供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作重复接地。接地线使用多股软芯线、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三)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导电体,应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保护零线使用绿/黄双色线。
(四)防雷:高于20m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第四条电路及电闸箱
(一)电缆线路: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供电全部采用电缆线路。电缆干线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电缆埋设应穿管保护,出入地面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控制。总配电箱设在电源处、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开关箱设在用电设备处,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3m。
2、固定式电箱的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3m,移动电箱到地面的距离应大于0.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准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应作接零保护。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三)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完好齐全,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天津市建委认证通过的推荐产品。
3、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
4、开关箱与分配箱的额定值、动作值相适应。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5、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格用插销连接。
第五条用电设备
(一)选用的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在做好保护节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
(二)桩机机械:潜水钻机的电机应符合国标的规定;负荷线应采用防水电缆,长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对潮湿场所的要求。
(三)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四)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专用电焊机开关箱。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电动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适用前作空载检查,所用电缆线必须是护套铜芯软电缆,并没有接头。
第六条照明
(一)生活区照明使用36v电压。施工区照明使用220v电压。
(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
(三)电器、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
(四)施工现场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选用木杆,高三米、固定并保护接零。
第七条奖罚
(一)每月安全用电大检查的优胜单位奖励20xx--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检查优胜单位的电工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月综合大检查的最后一名罚款20xx元,倒数第二名罚款1000元,电工罚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电的处罚按下表执行:
序号
条款
定性标准
罚款标准(元)
违章单位
违章个人
1
未经项目部许可私自在总供电箱接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2
无证上岗、非电工操作施工用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3
动力线不实行“三相五线制”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电设备不实行“接零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7
电箱无锁和乱拉乱接电源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区引入线有裸体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标闸箱及无闸箱开关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10
烧电炉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1
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2
现场使用碘钨灯安全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3
现场使用碘钨灯灯架为导电体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4
电闸箱距地面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电箱一闸多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6
开关箱一闸多机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7
配电不足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开关上口接电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设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1
现场使用二芯护套线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2
电缆线拖地及混乱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无电工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4
电工不持证上岗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热的快烧水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电热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电违反规定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2
(一)临时用电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标准、规范。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用电管理制度。
3、参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按审批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4、负责做好现场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自觉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及时消除隐患,制止违章、冒险作业。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协助项目安全员做好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电工对电器设备进行试验、检测和调试。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进行复查。
8、负责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台帐等有关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二)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项目的临时用电的有效使用负主要责任。
2、努力学习国家安全用电方面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的操作技能。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3、了解和掌握本工程的作业环境、平面布置、设备数量、型号和性能,严格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
4、临时用电电线、电气元件要有合格证,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5、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巡视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临时用电处于良好状态。
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派专人监护,电箱上锁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等警示牌。
8、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三)用电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安全用电规范、标准、专业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自觉遵守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用电中负直接安全操作责任。
2、对电器用电设备经常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重大或特发用电事件,迅速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主管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力量,紧急处理。
3、做好所用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电器设备正常运转,处于良好状态。
4、停止工作或离开作业场所,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5、在检修时,必须按用电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6、正确使用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3
生命权是最大的人权,关爱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隐患,是每个工程项目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电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电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
客观上,发现、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电的危险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订相应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观上,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避免发生事故。通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使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得到规范,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特点。
“临时”是公路工程施工用电的最大特点。临时的施工环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临时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设计的器械根据不同的分布而有所不同,使用完毕就转移;临时的施工供电装备,公路建设的不断前进伴随着供电装备的不断移位拆装;甚至施工人员也是临时的,公路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工种,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受临时观念的影响,施工单位往往对有关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不足,错误一犯再犯,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些安全用电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公路施工用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控制措施
1.用电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工地没有配备专业电工,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人员去从事电工作业。作业过程中不按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和保护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接线的现象时有出现,造成事故隐患。临时用电由电工凭经验自行布设,没有编制工程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无全盘计划,随意性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的工地编制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负荷计算,无线路图,和施工现场实际脱节,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用电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有: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图纸,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2.三级配电系统
存在问题:配电系统没有按“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一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之间距离超标,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开关箱距离过远。
控制措施: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有一个闸刀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
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
控制措施: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4.保护接零
存在问题: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没有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没有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没有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起不到保护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5
一、基本原则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Y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怀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36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36V、24V、12V和6V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电压照明供电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1)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四、插座的使用正确使用与安装插座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五、“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颜色使用场所常用电力标志红色
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高压示警标志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
需高压示警场所配电房示警标志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配电房或发电机房维护检修示警标志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
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风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6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7
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8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用电管理,确保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项目部工程部做好临时用电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各类用电设备的电气安装和布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其他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接线。
室外各种电气设备不得安装露天开关,临时用电要接入配电箱。
禁止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应按负荷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定期检查、校验用电设备接地保护情况,保证其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配电箱或开关箱应安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锁,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电工在值班作业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电作业。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箱处悬挂警示标志,专人监护,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
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进行,不得留有隐患。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照明用电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在隧道内潮湿或狭窄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照明线路不得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4、用电安全事故处置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各作业队和班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做好事故初期的现场警戒和伤员抢救工作,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带电体,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项目部随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及时转移伤员送医院救护。
现场处置结束后,项目部应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考核与奖罚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需要作针对性的单项施工生产用电或线路、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者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电气技术人员、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救护知识与技能,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事及时上报项目部研究解决。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考核范围,实施考评。项目部及各作业队电工每日巡查大型用电设备、巡视用电设施,作好用电设备运行及检测记录。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9
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临设用电的供电线路铺设整齐,牢固可靠,无乱拉乱扯现象。
2)配电箱符合公司统一标准要求,箱内零件齐全,符合规范,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无带电裸露线。
3)焊机的'一、二次线长度符合要求,接线栓有护罩。
4)气瓶、乙炔瓶直立存放,有防曝晒措施,乙炔气瓶要有回火阀。
5)小型机械的转动部份要有防护装置,做到“轴有套,轮有罩”。
6)机械电器按规定地接零并加装漏电保安器,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接各种供电线。
7)用各种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器设备要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8)电室、电工房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干燥、通风。
9)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配电系统必须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并用分级配电装置,并有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用电人员应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1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1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12.4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1.1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12.6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电箱管理规定1.13.1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1.13.2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1.13.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1.13.4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1.13.5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2.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电焊工
2.1.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1)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更换保险装置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1.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11.1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1.11.2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2.1.11.3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2.1.11.4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1.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1.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2.1.20.1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2.1.20.2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2.1.20.3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2.1.20.4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2.1.20.5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2.1.20.6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的漏电开关
3.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1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2
工程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项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每一个接线口只准接搭一组线路。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施工现场触电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实,机电人员检查督促不力临时用电搭设没有认真按“规定”执行,违章操作、线路乱拉等现象所造成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贯彻建设部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规范”。特制订以下制度,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的`规定,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
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内容有:1、现场勘察;2、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未级电箱装设位置及线路方向;3、负荷计算;4、绘制电器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5、选择导线截面;6、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电器防火措施。
二、加强临时用电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所队(厂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处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为:1、关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2、关于技术交底资料;3、关于安全检测记录;4、关于电工维修记录等。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指导工作,应组织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未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分析、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相对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两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防止“一间多机带来的意外伤害事故。
五、加强电气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要到省建委推荐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3
十四冶建设集团机安公司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安装现场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
焙烧炉安装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供配电方式——————————————2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3
五、现场线路布置—————————————3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用——————3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7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8
九、安全技术措施—————————————8
附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14
一、工程概况:
氧化铝焙烧系统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项目,也是氧化铝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该项工程主要由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悬浮焙烧炉、工艺通用设备,电除尘器,给排水系统、工艺管网、电气仪表、电讯照明等项目组成。
氢氧化铝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是氧化铝工程厂区最高的建筑,高度约为60~70米,
结构为双跨多层敞开式钢框架结构,柱、梁截面均为焊接H型,每套框架总重约1100吨。其中①-④线为焙烧部分,柱子分5段,钢平台11层;④-⑤线为过滤部分,柱子分2~3段,砼平台8层;电梯间约高70米。
焙烧炉系统是通过风机形成的负压将物料悬浮运动,并燃烧煤气使AL(OH)3中的结晶水蒸发而成为AL2O3物料通过四级予热加温到1175℃焙烧后再经四级冷却并通过沸腾冷却床降至80℃出料。其中最大件为焙烧炉,直径约5米多,重约28吨,其余非标设备总重约230吨。
过滤部分④-⑤线目前在5.000米平台和10.000
米平台有马达控制中心和计算机室,16.400米平台有-50立方米料仓。
电除尘器是氢氧化铝焙烧的关键设备:建筑面积约160多平方米,
设备总重约250吨左右,
在电收尘器框架旁边有一台750KW抽风机,
是全系统功率最大的运转设备,主要提供物料运行的动力。
二、编制依据: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⑶、焙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和现场平面布置图。
⑷、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供配电方式
1、电源:自建设单位提供的配电室引出两路电源至我方低压配电盘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从N1、N2配电盘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台一级配电箱。
2、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四、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表
编号
用设备名称
型号及功率(KW或KVA)
数量
设备容量(KW或KVA)
履带起重机
交流电焊机
时代手弧焊机
气体保护焊机
空压机
角磨机
二氧化碳焊机
五、现场线路布置
根据建设单位供电线路的特点及现场施工要求,由建设单位现场提供的配电室引二路电源至施工现场总配电柜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低压配电盘N1、N2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各一级配电箱,配电箱分布在现场四周,配电箱应做重复接地。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择
1、公式及负荷计算
P30=KdPe
Q30=P30??tanφ
S30=P30/cosφ
I=S30/1.732U
ε=ΔU??I30??L
式中P30
——有功功率
Q30——无功功率
S30——视在功率
cosφ——功率因素
ε——电压降
ΔU
——电缆线路1A
??km电压损耗百分值
L——线路长度,km
负荷计算表
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
需要系数
计算负荷
履带吊车
1#焙烧炉
成品过滤
氢氧化铝仓
2#焙烧炉
电焊机
磨光机
电焊机
2、电缆截面选择
N1-1路:
计算电流I=206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206*0.16=2.7%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3路:
计算电流I=171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95+2*5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71*0.20=2.8%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1路:
计算电流I=19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90*0.06=0.95%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
⑴、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其高度和宽度应便于设备出入;面积和高度满足操作与维护所需的安全距离,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⑵、本工程使用临电配电箱应符合当地有关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配电箱符合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TN-S的要求。
⑶、二级配电箱处PE线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极采用L50*50*5mm镀锌角钢,接地极每根长度2.5m,间距5.0m,接地电阻小于10欧,履带吊接地电阻小于4欧。
⑷、二级配电箱的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
⑸、从总箱到二级配电箱的电缆沿墙或埋地0.7m敷设。电缆过大门或穿越道路时穿铁管保护。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
⑴、持证上岗与维修制度。
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要一个月一检查,一个季度复查一次。
⑵、配电箱安装与保护。
应保持配电线路与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损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工地所有配电箱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在开关箱上悬挂“禁止合闸”警示标志。
经常检查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有没有松动,动力设备有没有缺相运行的情况。
九、安全技术措施
⑴、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一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3、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应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以上
最小垂直距离(m)
4、当小于第2、3
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置屏障、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监护。
5、在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⑵、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保护零线不得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得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电力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A的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3、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的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体必须防雨、防尘。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6、手动开关电器只允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电动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⑷、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施工现场的所有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b、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c、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规范要求,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2、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使用焊接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焊机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⑸、照明: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钠灯或卤钨灯。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或器材。
2、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依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A.一般工作场所的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5%;
B.远离电源的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C.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3、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或塑料护套护套电缆。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⑹、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应配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场地布局合理、预留充足宽度的消防安全通道。
2、配电箱、磁力起动器等,必须装在专用的配电室内,如装在室外要有防水防尘措施。引至各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选用铜芯穿在铜管内。电线管路应密封,尽量沿外墙敷设。
3、贮存氧气、乙炔和油漆、稀释剂、油料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和电开关,应选用防爆型或有用防外投光照明,开关应安装在室外。
4、防止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应在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等及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封闭式电气设备。
5、引入易烯易爆场所的电线绝缘良好,并敷设在钢管内,防止因短路产生电火花。
6、在进行电焊和气焊操作时,不能有丝毫大意,在易烯易爆场所,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而且应采用封闭式或防爆型电气照明。禁止吸烟和携入火柴、打火机等。
7、安装维修所有电路,确保接零,防止电弧、火花、超载、超载导致的阻抗热和短路产生。
8、用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保护每一个电路。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安装应在一个离工作场所很近的盒子内。
9、应使用固定的金属丝线路而是延伸软线,以避免对电路的损坏。在线路中不可使用多插头,以避免线路超载。
10、在每个工作点都安装单独的控制开关,以避免线路超载,并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切断电源。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4
1.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1.1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
1.2各施工承包商从变压器高压恻引出线(含高压电路保险、避雷器、高压计量装置)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
2.施工用电管理
2.1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
2.2各施工单位应从指定地点引接。对未经批准私自引接电源者,除停止供电、责令其拆除、追缴所窃电费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3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电源变压器高压测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线损及收费办法按合同规定执行。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承包商。
2.4各施工承包商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2.5施工承包商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指定接口点。
2.6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执行合同有关罚款规定或按电费总额罚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请示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2.7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2.8各施工承包商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与设备管理部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和其它单位。
2.9各施工承包商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验。
2.10各施工单位禁止向所承包工程范围以外供电。
3.架空线路
3.1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
3.2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
3.3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3.4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ISBN7-120-00200-7-TM.47要求。
3.5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DL500g.1-92》要求。
4.变压器
4.1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DL5009.1-20xx》规定。
4.2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
4.3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4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
4.5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5.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
5.1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
5.2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
5.3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6.地线
6.1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10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氧气、乙炔气的输出管道。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6.2下列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吊车轨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供暖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7.电焊机
7.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2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7.3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当棚。
7.4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7.5电焊机的使用和要求符合有关标准。
8.现场照明
8.1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是使用说明书。
8.2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线。
8.3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
8.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9.配电室
9.1配电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DL480-91》。
9.2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9.3配电室内有专人值班,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生产办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第三条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第四条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第六条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第八条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十一条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办的统一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装置停工由生产办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第十五条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六条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第十八条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第十九条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第二十一条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第二十二条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
(一)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二)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三)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
(四)凡是检修项目,厂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厂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第二十三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十四条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经警队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六条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第二十七条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料净、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九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条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4、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第三十四条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第三十五条对各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办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集团、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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